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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过迁善》观后感精选10篇

2018-05-02 21:12: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改过迁善》观后感精选10篇

  《改过迁善》是一部由吴贤锺 / 朴才范执导,金明民 / 金相中 / 朴敏英主演的一部剧情类型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改过迁善》观后感(一):法与人性关联

  这部号称韩国首部律政正剧的影视,直接用“改过迁善”这样一个极有旗帜性的标题,编导的心思不言而喻---借一个被物欲望蒙住眼睛的顶级律师,在因事故失忆后去恶从善,跟不正义的律师事务所斗争的从善之旅,保护自己及其他弱势群体权益故事针砭时弊剧中男主金锡胄虽深谙法律,老于世故,但是其价值观极其扭曲。

  剧中不断用各种案例来进行法律、道德伦理讨论,通过案例背后的故事来凸现法律跟人性的冲突,来反省韩国在近代发展中的价值观,叩问韩国的司法体制中的弊端。

  并试图通过案例背后的人性冲突展示来告诉人们,法是人的创造物,是人性发展的产物

  法律是制度约束,而真正能促使公正实现的,更多的需要道德,即依靠的是人性,人的自我约束。法律所追求的正义,永远只能是相对的正义,力图达到的某种秩序平衡

  人性,才是立法司法根本依据,根据人的本性,立法者才可以制定出既合理又合情的法律,司法者才能窥见繁杂的法律条文背后人深刻理解

  二战期间,日本对东南亚各国人民犯下了惨无人道罪行,是每一个受害国、民族都永应被铭记的耻辱作为一个知识分子,这是最基本的是非观。

  行将死去的老人们艰难地提起跨国诉讼,争取自己的权利要求得到合理合法的赔偿,其意义上不仅仅是拿回了多少赔偿金,也不仅是申张了个人的正义。这些行动的背后,也会教育自己的后代们,要铭记历史发愤图强,成为一个独立自主国家。 忘记历史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

  但是,男主对这样一个常人都会同情的弱势群体――既是老人,又是战争受害者,他神态流露出他所秉持的态度是蔑视鄙弃的。对这些自己的先辈们,在弱肉强食的秩序中被践踏欺凌的历史,他,并没有对他们生出同情怜悯之心。

  所以在开篇之初,编剧就用这样一个案例作为开头,立意明确地提出了他眼里的善的标准,即维护民族正义,维护普通平民百姓公平,才是真正的法律从业者的善。

  事实上,他抨击的并非是男主受日本委托,为日企辩护这件事。他怦击的,是他的态度,他对弱者权利公平追求的鄙视,对社会公平正义信仰的颠倒。

  他在庭上的表现不仅只是对委托人法律意义上的辩护,也是对恶之行为为虎作伥助纣为虐”的辩驳,更是一种对自己国家、民族、祖宗的忘本。他对民族正义这样的大是大非,他知道应该持什么态度,但却真实地表现了自己的冷酷

  他的法律知识只是他追求金钱利益工具,他的伦理道德是建立在金钱至上的。这样的心理态度上的过,不仅是过失,更是一种需要从良心上反省的过错。有这样的心理态度的人,是恶的。

  恶人不必是直接施恶者,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者更可恨

  编剧试图以一个视剧的角度教导国民向善---只有人性本真、善,才能真正国强民富,国家少天灾人祸,族群成为被神庇佑之族。

  《改过迁善》观后感(二):律政福星二人组之八 因祸得福的典范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

  第八篇 因祸得福的典范

  在韩剧【改过迁善】播毕之后,不少观众的关注点都从遗憾被砍剧转向了本剧最后两个案例究竟说的是什么这里来,可见最后六集制作多么仓促,这是放送社对剧组和编导的嘲弄也是对演员的轻视。无论如何,若有DVD发行,若是剧组编导可以剪辑导演版DVD发售,恐怕会对观众来说更为适合。毕竟,这部戏强势开局,却草草收场,留下了太大的遗憾无法弥补。因此,在完结之前,必须要接受金辩在离开荣誉事务所之后接下的两个官司究竟意味着什么,在审理过程发生了怎样的问题才会导致之后各种问题横生。这其中,又由于最后两个案例都与车荣誉事务所及其合作伙伴Gold Rich有关,互相牵扯,相互联系,因此在剧评当中可做合并分析,不单列讨论。

  开篇先来回答观众提问

  让经营某小企业的金社长自杀的所谓“金融商品”到底是什么?韩国这里汇率下跌究竟造成了什么危害严重到了要把中小企业主逼死的地步

  实际上从本剧相关剧情当中,银行代表反复回答的那句话:

  -这是我们根据相关情况缔结的协议,刚开始他们也是有好处的,这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协议!

  来看,所谓“金融商品”其实就是我国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理财产品,但是这一款带有欺诈性质的理财产品不是针对个人投资者,而是针对企业推行的中小企业理财。为保障银行利益,防止汇率下跌造成损失,涉案银行从一开始就采取欺瞒的手段欺骗中小企业主签订了协议,待到汇率下跌,根据协议,处于盈利状态,发展稳定的中小企业必须不断给付相应额度的费用给银行,直至无力承受,破产倒闭为止。

  分析到这里,可能有不少观众有可能会不理解:

  这不明摆着是欺诈么,干嘛还姑息这些银行,如果不赔钱给人家,至少也要解除协议才行,怎么可能看着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不断付钱到了破产倒闭,企业主自杀的地步,弄得接受韩国各家银行推行的企业理财产品的顾客家破人亡

  问题的关键就在全辩在法庭上的答辩以及小李去相关工厂询问有关人员得到的解答这里。为说明相关情况,将与两人有关的对方分别列示,小李在询问有关工厂主的时候,对方处理问题的人员专门提到:

  -我都跟他们说过了,我说我们会社是出口企业,持有美元的,直接放着就好,不需要这种金融商品,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地跑来,非要我们看看不可。

  而全辩则是被银行代表狠狠责问一顿:

  -什么?!居然要我们银行赔偿?那要我们银行倒闭了怎么办?

  因此全辩在法庭上的答辩则变成是:

  -如果如此判例,自由买卖协议的缔结如何被保护?

  看,问题究竟在哪里?问题的实质在于银行为了转移汇率风险,推出汇率相关理财产品,专门针对持有美元的出口企业,但相关合同中有一方得利的专门条款,在推行时,没有向顾客说明,因此造成相当大的误解和误认,可是在营销过程中,因为大企业不为所动,因此专挑中小企业下手,因此汇率一旦下跌,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企业全部受害,这其中当然也包括相当一批中小企业主。另一方面,大企业承受力强,但在法律制度方面健全,等闲也不肯吃亏,因此相关合同交由法务部检讨之后就会发现问题所在,既然不肯购买也就不再戳穿,即便购买,吃了亏也就算了,当做是福分,日后好跟银行讲价,可是小企业承受力有限资金也极为有限,平日里都靠贷款维持资金链,资金链一旦断裂,变为不断给银行付钱,如此一来就无法承受,破产倒闭也是必然。可是,众多中小企业纷纷倒闭,却不能去问银行的罪,因为众多银行代表已经端出阻吓的架势:

  如果要我们赔钱,我们就要破产,如果多家银行破产,等于是直接打击到了韩国经济命脉,这判决导致的后果要如何收场?

  分析到这里,可能还有观众不能理解: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情况?那么汇率下跌,当真导致那么多钱都没了,可是之前的那些钱都到哪里去了?难不成汇率下跌真能造成这样的损失?

  问得好,这就是本剧提供的另一根暗线的关键所在:那么多收上来的资金到底去向何方,难不成汇率下跌真有办法吞掉那么多钱?

  原来,资金都流向与银行合作的相关组织:Gold Rich这里,正因为Gold Rich与车荣誉事务所有合作关系,这次车代表领衔挂帅,专门负责汇率金融商品一案,因此不容有失,一旦被判必须赔偿大额款项,就会导致Gold Rich相关业务网络全线崩溃,因此车代表必须解决这个问题。此时,金石柱律师已经离开车荣誉事务所,没有了这根顶梁柱,车代表必须另找一人替代他。实际上,车代表是以金石柱的标准找到了在职判事全志元,因此就是在金辩辞职当天,全志元从全判变成了全辩。可是,无论是从经历年龄,资历还是阅历来看,车代表很清楚全辩目前的实力比不上金辩,还需要他在身后协助,以内部干预手段,调动韩国公检法各类职务,把不为所动的人升上去或是降下来,以利于案件审理方向倾向于对Gold Rich有利的一方。这么一来,就能解释为什么最后官司甚至打到了大法院,由众多大法官合议,金辩为维护中小企业主的利益,却还是打输了。

  什么?为什么说是输了?

  大法院判决银行赔偿百分之十五,却不依照之前判定的百分之七十,就是输掉了官司,因为企业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才让那么多人失去了信心,纷纷采取各种手段解决问题,有的人是为了躲避银行债务使用妻儿老小名字另外开公司做事,才有办法糊口,解决自己和工人们的温饱问题,譬如那一晚喝酒时金辩特地解释给几位企业主的那样:

  -不是看着大家守法到丧命的地步,该有的建议还是要给的。

  而另一些人则采取了极端做法,譬如有的人则是气愤难平,心里就是按捺不下那份心痛委屈愤怒,于是轻生了事,认为死去就会一了百了,殊不知给家人亲友带来很大的伤痛和遗憾,这就是为什么那一天,金辩看到父亲身穿黑色西服去参加丧礼时会那样难过,喃喃自语说:

  -为什么会这样?我以为不会有牵扯到人命的事呢。

  什么?金辩为什么会输官司?

  答案就在之前车代表与李副代表讨论该由谁来接替金石柱这里,选择全辩最大的原因,不仅是因为他与金辩有类似的才能,素质和欲心,也不是因为他在判事这一方做的非常出色,而是因为他是后任大法院院长继任者的高徒,既然他的师傅即将成为这个国家最高法律机构的当家人,受到器重的徒弟即便已经离开判事这一行当,成为律师,也不会受人挤兑,而是各大条口都必须礼让三分,这样才方便他们自己日常在司法界行事,或者,全志元本人出现在车荣誉事务所,本身就是一种威慑力。到了汇率金融商品一案审理时,全辩的师傅已经就任,因此想要以其威慑力影响到案件审理是非常容易的事。这也就是在案件审理以后,金辩对案件审理过程疑惑不解,完全不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判定的理由

  原来,公开辩论或是电视直播,已经是做好的剧本目的就是为了唱这一出大戏,要让该案件审理看起来公开透明,实则极度倾向银行一方。

  当然也可以专门解释到本剧出现这样的画面

  全辩咬牙切齿地来一句:

  -务必一定要翻盘!

  原来他是借着自己在司法界的人脉翻盘,而非真正以实力影响到案件审理,当然,人脉也是实力的一种,不可轻忽全辩的能量,这就是车代表最初选择全辩代替金辩成为事务所王牌律师的原因所在。那么,Gold Rich如此可恶,害死那么多无辜的企业主和投资人,就这样算了吗,事情当然不能这样结束,司法界是个非常小的地方低头不见抬头见,因此金辩无论怎样想要回避,都不可能避开从前就职事务所的合作方Gold Rich相关问题,哪怕前来提议的合作者竟然是金辩最讨厌的那类人:

  爱吹牛,一不顺心就骂底下人,没有礼貌,缺乏教养智商有限,情商负分却好大喜功,毫无恩义可言的无知财阀千会长

  这里特别说明:与之前出现的台词问题相似,千会长的名称这里也需要专门替换,从十三集开始,字幕中出现的会长全部确认为千会长。

  正如车代表所说的那样,千会长是金辩最讨厌的那类人,之前在相关场所相遇,金辩也感受到了会长的敌意,于是来人商洽之后,他马上就拒绝了合作的提议,可是这时候哪里是能够挑选合作人的时候呢,如果不接案子,事务所就要揭不开锅了,于是好友朴律师自作主张替他圆场,接下了相关案件,谁曾想又是与Gold Rich有关的案子,这下子可热闹了:

  低头抬头都是Gold Rich,可见车荣誉事务所影响之大,该公司使得韩国投资者受害之酷烈。

  但是,本案与金辩离开事务所之前接洽的案件有关,因此不能草率对阵,这才使得车代表不得不再次出面暗中协调,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可是由于篇幅有限,这部分剧情甚至是以略过的办法草草代过,因此对于金辩与千会长反复协商,反复劝说对方接纳,斗智斗勇的过程也只能用简略的办法解释说明如下

  千会长是一个情绪不稳定,心智不健全,容易信任有问题的人,有经营头脑,却没有投资基本知识,甚至不具备财务常识的财阀男,由于出身微贱,特别好面子讲排场,非要把会社做成“十大会社”不可,可是上到一定程度,仍然得不到尊重,他把其中原因归结为自己是卖酒的,没有其他以重工业,轻工业或是电子化学产品起家的财阀那样有气派,于是也要学对方那样做事,要弄秘密资金。这一弄,就弄出事情来了。

  那么,分析到这里,还有个老问题:秘密资金到底是什么?

  秘密资金是各家财阀为躲开国家管理与税务核查等种种规制之下积攒下的相关资金,财阀设立秘密资金并不都是为了个人享受,大部分财阀设立秘密资金是为防备不时之需,万一会是有事,无法动用本社资金时,秘密资金可以用来安身立命,因为不在会社账簿上出现,特地与会社资产分立开来,另立账簿记载其来源与用途,因此一直都是检方核查的主要项目,对于各家的核查几乎到了每到大统领换届就会出动检方查处秘密资金的地步。本案主人公千会长是个擅长卖酒,却不懂做人,更不懂财务的人,他要弄秘密资金,既无知识也无技能,更看不透别人使出的手段,他要弄秘密资金简直就是个笑话,可是按照这样出身低微,却生怕教人瞧不起的财阀心态,千会长仗着自己有钱,就要跟大型事务所合作,这才找到了车荣誉事务所。可是,既然是合作方,为什么情况会变成这样?

  原来,车荣誉事务所也不都是善良之辈,至少看似为人处世大方得体,极为知人善任的车代表就不是那么容易应对的人,他是一个见到强者后退,见到弱者却要踩扁的投机者。正因为千会长的问题如此推出,财富也教人眼红,掠夺起来极为容易,这才让车代表本人和Gold Rich都有了掠夺之心,这才有了让千会长极为气愤的:

  -难不成一个月利息付不出来,就要夺走我们会社吗?啊?会有这样的事吗?

  为了表达自己的提议有依据,有说服力,千会长甚至找到了最著名大法官与Gold Rich相关人员的高尔夫球会图,特地提出告诉,这就演变成了车代表乐观其成的场面:

  -真是狗急跳墙。

  -尹东日大法官在大法官当中也是地位很高的人。现在竟然主动碰了首尔法界两大山门。

  -这都不用我们做了,那边会处理的。

  实际上就是因为这样,白头酒业一案才陷入苦斗:

  一方面车代表极为了解千会长家族情况和他个人弱点究竟在哪里,另一方面,车会长还有办法调动法界各大问题人物采取针对金辩的围剿,这真是一场难打的硬仗。

  于是,千会长弱点被挑了出来:千会长本是前代会长与后妻的儿子,在他之前还有一位同父异母的兄长,按照车代表的说法:

  -妾的儿子竟然把正室的儿子夺取了会社,这样的继承方式正常吗?

  -这其中一定有问题,去找那个人,跟他达成协议。

  所以,观众这才看到了让人叹息的画面,就在开庭时,千会长被自己的异母兄长打了后脑勺,兄长竟然作为辩方证人出庭作证,证明他设立秘密资金的相关情况,可是面对金辩,千会长也无法埋怨,因为这是他自己在继承以后没能处理好家族关系和手足之间的生意往来造成的问题,他无法责怪担当律师没有给他处理好问题。于是,在这之后的事态发展就全出乎意料之外了。因为剧情行进匆匆,无法更为详细说明,只能大概解释金辩与工人协商的大致情况:

  李志胤律师被专门派去与工会协商相关问题,由于她亲和力强,又是另一会社工会负责人的女儿,在父亲的担保推荐之下,又与相关负责人进了一步,协商起来难度比较小,在此之前,千会长接受金辩意见,在探视时已经立下字据,将自己拥有的相当一部分股份分给工会,并推荐合适人选,采用双人负责制的办法,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在自己入狱期间负责会社各项业务,受到推荐的管理者又与工会协作,要求工人们先接纳减薪付息,过后再不发工资的办法,支持会社度过危机,同舟共济,又同意接纳三名工人出任会社理事,专门监督理事会运作,这样一来,劳资双方得以相互理解,互相帮助,受到了相当好的效果。

  在此期间,为了解决该案件,金辩甚至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解决问题,比方说提供过去的录音复制版,要求好友朴辩带给车代表和李副代表,听的两人面面相觑,有所忌惮,却又必须慎重行事,不过,就在行事之前,车代表仍然认为可以绕开金辩,单独与笨蛋财阀千会长协商,要以此案和解,给金辩一个教训,事实却并非如此。

  什么?这次车代表要求绕开金辩,与千会长单独协商为什么没有成功?

  那是因为金辩比千会长要高明得多,也非常了解车代表的做法,车代表虽然知道千会长的短处,金辩握住的却是千会长的软肋。因为委托人的弱点非常突出,金辩在事先已经预计到这一点,于是提前做了安排,也因为工会负责人确实有办法,为了保住饭碗,保住会社,工人们什么都做到了,甚至拿出了千会长私设的秘密账簿,金辩甚至带来了复印件,这就成了千会长的软肋。

  …………

  分析到这里,看到观众留言看乐了:

  “看来,律师太聪明,委托人又太傻,对付又傻又坏的人,也是一件很好玩的事呀。”

  在故事的最后,还要解释一个观众都会有的疑问:

  在本剧的前半部分,金辩遇袭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看金辩遇袭之后的情况,当时就职的事务所负责人车代表和李副代表并不像是主使者。究竟是什么问题使得金辩这样的优秀律师会遭到有预谋有计划的袭击?实际上,答案已经在拜托转交录音副本时,朴辩与金辩对话中隐晦地解释了一下:

  -听说Gold Rich香港分社的某个人就是因为这样,突然消失了。

  -在这之前,他是深度挖掘白头财务报告的人。

  -在这样改换局面的混乱时期,消失个把人也不会引起什么注意。

  在受伤之前,金辩负责的正是Gold Rich相关案件,以此推断,如果香港分社那边专门负责人消失,韩国这里专门负责相关事务的人也遇袭死去,会带来什么结果?Gold Rich哪怕相关案件爆发,都是死无对证的状态。这样的事实被揭发,也意味着Gold Rich是个可怕的投资机构,干的是刀口舔血,坑人灭口的投资买卖。可是对于车代表来说,Gold Rich是害他损失事务所一员可靠大将,必须配置新人上位,付出更大代价的烂恶合作者,他又会怎么办?正因为洞悉此事后果,金辩无论如何也要将球踢给车代表和李副代表来处理,警告他们不得轻举妄动。虽然车代表接受了警告,没有妄动,但却真的轻举了一番,于是在故事的最后,心情不好的人是他而非金辩。什么?车荣誉代表为啥心情不好,是为计策不能得逞还是为别的?

  哦不,若是不能得逞,车代表的态度是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不会心情不好,更不会叹气。说到底,车代表叹气则是因为金辩在离开事务所以后为财阀企业的工人们所做的事,正是他本人在车荣誉事务所就已经开始的工作,如今金辩因伤患不得不离开事务所,并非他本意,却因为各种机缘巧合仍旧促成了这番成就,因而从事务所协助应该获得的声誉变为他个人的成就,被那么多财阀企业协商时援引采用,缓和劳资矛盾,造福了劳资双方,被业界肯定,而这一切本应该都是车代表应该受到的荣誉和应该被肯定的贡献,他又如何不会叹气?

  对于应该把握的人才,对于应该拥有的名誉和荣耀,因贪恋合作方给予的财富而失去,也是至大损失,至此,车代表还是不能释怀,到底意难平。

  对于金石柱律师本人来说,虽然接洽相关投资机构案件,遭到伤害截杀一事都在意料之外,但是这次受伤使得他暂时性失去记忆,却帮助他找回了生活,找回了疏远已久的亲人关系,与父亲僵持已久的父子关系得到缓和,在事发出院以后,父子之间建立了极为亲密信任的关系,生活得以稳定下来,有了可以信赖托付的结婚对象,他甚至为帮助父亲连带帮助了很多需要帮助的人,为需要法律援助的弱者提供了有力建议和保护,成为真正的韩国法界栋梁之才。从这一点来说,因为负面案件受害去,却成为成长与选择契机,成为改过迁善的开始,金石柱律师的遭遇正是因祸得福的典范。

  《改过迁善》观后感(三):第八集剧评:剑与花

  剑与花

  金辩的人生将要有两个新的人物参与,一人如利剑,一人如绿萝。他们带给他的将会是什么呢?

  全智垣——一柄还未出鞘的利剑

  如果说金辩是一把已出鞘的名剑,凌厉刚猛,剑意所至,无坚不摧,剑慑江湖,那么全智垣就是那一柄还未出鞘的利剑,有种“剑未出鞘气已寒”的锋利感。

  全智垣身上有两种矛盾的气质,外表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内在傲娇腹黑,敏锐犀利。在和小李的几次相遇中,言语温和,尽显绅士风度;但在法庭上,极富洞察力,提问尖锐,还有和车代表的会面中,应对得体,滴水不漏。正是这种外表和内在的反差,使得全智垣这个角色虽然出场不多,时间不长,但已经非常的立体而富有魅力,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车代表想将全智垣纳入麾下,不仅仅因为他出身法官,他的指导老师朴阳太很有可能成为下任法院院长,也是因为他个人能力超群,得到法院的一致认可,他是车荣誉律师事务所打通法院关卡的一个绝佳棋子,也是车代表用来对付金锡胄的一柄利剑。不过这柄利剑出鞘以后,虽然能伤到对手,但是操作不当的话,也会伤到自己。很显然,全智垣并不是一把好驾驭的剑,名剑如名驹,都会有自己的个性,这就要看车代表的本事了。

  柳程善——一株还未开放的绿萝

  千呼万唤的女二终于出场了,娉婷走来的雅致女子,让人眼前一亮!像是一株叶蔓婀娜的绿萝,透着婉约的味道。

  绿萝的花语是“守望幸福”。因为绿萝不轻易开花,特别是家庭养的绿萝是从来都不会开花的,有人说,绿萝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开出美丽的花朵。它们为着这个梦想而不断努力,期待着幸福的到来。

  同时绿萝又非常坚韧,生命力极其顽强,有水即能生长。

  柳程善外表温婉优雅,,内心却是坚强理性。在得知金辩失忆的时候,没有过分的慌乱,而且理智的打电话给车代表小心求证,得到证实之后,又迅速的作出判断,想出对策,将外公家里的人小心应付过去。她在外公家的处境非常尴尬,在与家人反对的人结婚的母亲去世后才被外公接受,但她对外公最大的价值就是与有影响力的男子结婚,舅舅舅母们又对她很防备,怕她或是她未来的老公参与公司经营,争夺继承权。在这样一个复杂又利益至上的财阀家族里,坚强的生存了下来,实属不易!

  绿萝开花需要奇迹,不知道金辩的失忆对柳程善来说算不算是一个奇迹,让她意识到一个可以让自己幸福的可能,那么她是绝对不会轻易放弃这次机会的。

  《改过迁善》观后感(四):第三,四集:泰振建设收购案梳理

  《改过迁善》第三,四集:泰振建设收购案梳理

  这是在看了@方念煊,@DrJin_必胜,@馒头花花,@ leaveu_birdy,@学徒在路上1978在迁善剧吧里的讨论和回复后,整理出来的泰振案子!希望对大家剧情理解有帮助,不对的地方也请多多指出!

  所涉及的利益集团:

  a. 新华银行和国际银行:泰振建设的债权银行

  . 泰振建设:被收购方

  c. 泰振电子:想收购泰振建设的收购方

  d. 泰安集团:同样想收购泰振建设的收购方,这起收购案中,与泰振电子是竞争对手

  e. 车荣誉律师事务所,站在泰振电子一方,为这起收购案提供法律服务,金锡胄律师是这起案子的负责律师。

  事件的起源:泰振建设,泰振电子和泰安集团三家公司应该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原本同属于一个企业帝国——泰振集团,但是随着上任会长的去世,帝国一分为三。上世纪90年代末的金融危机爆发后,泰振建设被抵押给了银行债权人——新华银行和国际银行。现在,债权人决定出售所持的泰振建设34.8%的股权。泰振电子和泰安集团两家公司都想收购这部分股份,由此展开了较量 !

  事件的经过:

  1. 失忆前,金辩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分析竞争对手泰安集团拿不出4兆5000亿以上的资金,所以泰振电子将最终投标额定在5兆1000亿

  2. 但是投标结果,泰安出价超过他们预估价最少6000亿抢了先机,泰振电子被挤出优先收购对象。

  3. 泰振电子认为失败的关键点在于投标额定错了,而投标额是由金辩制定的,那么他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急着找金辩质问他估计的理由和依据。

  4. 在这个档口,金辩因为事故住院,但其他人并不知晓,以为他失踪了,那么泰振电子社长完全有理由怀疑金辩是‘叛徒’,暗中和泰安集团勾结,故意制定错误的投标额。特别是金辩从98 ,99年已经开始参与泰振集团法律事务,那么与泰安社长也有密切的交往,被怀疑就不足为奇了。

  5.金辩被找到后继续接受这个案子,但是失忆的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会作出这样的估价。

  6. 金辩加班看资料,以期找到失忆前定价的理由和依据,从而找到翻盘的机会。在第二天的会议上,金辩认为自己并没有估错价,而是泰安集团那边很有可能有不明资金流入,如果能找出这笔不明资金的来源,就可以翻盘了,这是因为收购方的资金结构会影响公众对这家公司实力的看法,一般可分为公司自身拥有的资金和贷款资金,当贷款资金过多时,负债率过高会影响公司运营,风险大增,从而导致收购失败。

  7. 金辩在会议上指出的第二点,国国际银行的控股财团想抛售银行股票,所以他们现在急于促成泰安收购协议。所以国际银行和泰安集团很可能暗中作了交易,导致了不公平竞争!这在剧中也有指出,国际银行以不合常理的速度快速决定了将优先收购权给泰安集团。

  8. 到这时为止,这件收购案的关键点就集中在了尽快找出流入泰安集团的不明资金的来源!

  9. 金辩让李志胤查询自己过往的行程,发现了巴黎银行约见人的电话,在于其对话中,察觉自己管理着一笔老会长时期泰振集团的秘密资金,怀疑这笔秘密资金就是流入泰安集团的不明资金,在试探泰安集团负责人的时候,证实了他的推断。从而抓到了翻盘的机会!

  10. 这笔秘密资金是不可告人的,所以新闻中,为了保住老会长的颜面,用贷款解释了这笔秘密资金,泰安集团应该是收购失败了!

  《改过迁善》观后感(五):律政福星二人组之三 极速翻转的命运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

  第三篇 极速翻转的命运

  尽管收视排名同档第二,至第六集为止仍未超过10%,也有不少观众对收视不够理想表示了失望之情,可是剧集展开速度不减,精彩度也在加速中,好评也在增加。这情形,估计金演员已经遇到过不少次,从前MBC就有过强档推出大作,最终收视不振,演员演技却仍受好评的先例,譬如此前韩版【白色巨塔】就是一例,当然还有【the king 2hearts】也因为演员演技精湛受到肯定,前者还是金演员主演,后者则是由河智苑演员主演。比对此次河智苑演员拿了大赏的前例,若是比拼全年诸多作品当中各人演技,2014演技大赏会否颁给金敏明演员?有待时间证实,只是MBC的心思向来拿不准,在周末剧导演任意更换,两部门导演负气停工,最高管理层跑去连续剧现场指挥拍摄的当口,黄金档期其他剧集能稳定拍摄,保证进度,就是最大支持。

  其实,小银幕是个最现实的地方,只要能拍出好作品,就有办法翻身,就会吸引更多投资。但要是韩国本土收视不振怎么办?

  这有什么要紧,本剧的精英戏骨阵容,再加上年轻的演员朴敏英,肯定会吸引海外片商,很有可能在播出中途就会有陆续签订合约的可能性。毕竟,有美剧风格的韩剧并不多见,尤其是放在MBC就更是难得。或者,MBC是在拿黄金档做了一次代价巨大的尝试,试图努力甩脱只播出历史剧和不够专业医疗剧的保本形象。

  问题在于,看惯历史剧和医疗剧的观众会买账吗?时间会做出回答。

  遗憾的是,目前收视拉锯的当口已经等不到总结出结果就要刺刀见红硬碰硬。从目前情况来看,韩国本土观众显然更喜爱别台创意企划作品,这次SBS和MBC也毫不客气地打了一手咋胡:你有律政剧,我有警匪片,爱咋咋地~这又有什么问题。目前韩剧行销海外各国,MBC尤其具备一条稳定的外销途径,只要剧集质量够好,仍然有办法推得出去,制作社就不怕亏本。实际上,这就是找精英戏骨参演的好处,片酬不见得很好,但剧集质量绝对有保障,为求 海外行销版权稳定,安插个把年轻貌美有潜质的演员也不错,只要肯学肯付出,不怕老前辈不肯教,毕竟,年轻,努力又讨人喜欢的女孩子,人人都爱看,当然也包括我们这个关于律师大翻身的故事里严肃到能把人吓出胃病来的律师金石柱。由于此后剧情将要集中在一桩又一桩的案件当中,剧评中陈述并分析案情必不可少,为求读者理解,现将有可能出现的诸多简语词汇简述如下:

  法官,通常被称为某判,某为姓氏,韩语中称呼法官为判士或裁判官,因此本剧另一位主人公全志元常被称为:全判。

  检察官,通常被称为某检,某为姓氏,韩语中称呼检察官为检察,因此本剧中其中一位角色常被称为:李检

  律师,通常被称为某辩,某为姓氏,因为韩语中往往将律师称呼为辩护士,因此主人公金石柱经常被剧中人物称呼为:金辩。

  在叙述剧情之前,还有角色人物姓名须确认,经由相关网页截图辨识,本剧另一位主人公全法官汉字姓名为:全志元。

  提到全判,估计不少女性观众都会赞同小李姑娘的选择:

  长相俊俏,为人善良有风度,稳重得体,工作稳定,这样的男性,哪怕在任何场合遇到,正值婚龄的姑娘都会青眼有加,更何况此后在在相关接触中还确认全先生工作稳定,是专业人士,又是法律研修院出身的陪审法官,按说前途大好。只是到了本周,编剧是在一点一点慢慢地在剧情中植入金辩日后最大的对手全判,哦不,若是进了事务所就该成为全辩,全辩的诸多特点,金辩有一点非常肯定:

  -你以为就连我都能看出来,那个男人会看不出来吗?

  -我看他只是装作不知道吧~哼~

  然后继续悠然地看着小李的表情从惊讶变堂皇:

  -啊,那要怎么办?

  分析到这里,可能不少观众都有疑问:现在的全志元对李志胤究竟是什么态度?他当真对小李毫无感觉吗?

  看来并非如此,若是全志元对小李有好感,就不会摆出那样客气有礼貌的笑容面对小李,在他询问小李说:

  -请问你是很爱看小说吗?

  再到后来见到小李走在小区的路上欢乐咬零食,问出一句:

  -你好像很喜欢吃肉脯这样的食物。

  就证明他一直都在以极为细致的心观察判定对方,这不是在意,而是审视,因此就不难理解他发现有某位男士送小李回家,分明可以装作看不见,结果却还是上前去打招呼,还特地探头观望,可见他不是为表示礼貌,而是想要看看送李志胤小姐回家的这个人究竟是谁。一眼认出是金石柱之后,立刻怔住了,而后在跟小李对话时又来一句:

  -真想不到你还是位有能人才~

  这话什么意思?什么是有能人才?这说明此前全志元并没有把李志胤这样的姑娘放在心上,他是因为金辩送小李回家,才借此提高了对小李的评价,在他看来,金辩这样顶级水准的出色律师绝对不可能:

  -金辩是不会随便送女孩子回家的人。

  而后又补一句:

  -晚礼服……很漂亮。

  于是如愿看到小李灿烂的笑容,笑着道晚安,失落地离开。就在这个时候,小李姑娘在这两位擅长心机,擅使手段的男性面前,心事还是藏不住。从年龄,专业程度和资历来看,年轻的实习律师李志胤涉世未深,对人对事还没有形成审美和标准,对全志元这样的男性有好感不足为奇,问题就在她的心思一眼就被上司兼同事的金辩看出不对劲:

  -你就这么喜欢一个完全不了解的男人吗?真不知道这样的男人究竟有什么好的~

  结果小李完全不否认:

  -啊,你连这都能看得出来?

  【女方出去之后,金辩开始搜索全判资料】

  看,这就是小李姑娘和金辩之间的问题:

  一人经验与常识均不足,更别提手腕,但有一腔热忱,具备难得的是非感,心事总是写在脸上,一人成熟老练,眉精眼企,早已练就金刚不坏之身,看似冷酷无情,但偶尔还是会因为某些人某些事心软破例,只是他善于隐藏心事,不肯多说半句,因此旁人总是猜不透他的心思。如果他对某人的情况特别在意,那就说明他还是有所想法。可是这个人又不擅长表达心意,于是经常以粗暴直接的话语掩盖关心帮助的目的,这就生生地把好意拧巴成了毒舌打击。

  其实,只要有恋爱经验的观众都能看明白金辩的意思:

  一方面是他自己对小李有想法,虽然没弄清楚自己究竟是怎么个想法,可是他还是很乐意身边有个这样热情活泼又善良的姑娘帮忙;另一方面是金辩好意提醒:爱或不爱,不能只看外表或是条件,若是被对方的风度和容貌吸引,那是最不明智的选择,必须在相互了解,互相理解之后才能确定感觉。

  遗憾的是,时下太多正值婚龄的年轻人往往太在乎外表和经济方面的因素,忽略了沟通和了解层面的问题,因此造成了一桩又一桩的憾事。虽然没有太多恋爱经验,可是深谙其中道理的金辩只是善意提醒,却因为他一贯毫不客气直言的行事风格让对方无法理解他的善意,只当是无情打击,继而垂头丧气。可是这问题就成了日后金辩经常毒舌小李的一个话头,比方说他会很不客气地说:

  -你什么男人不喜欢?只要是这样的男人,你都会喜欢~哼~

  然后自得地看着小李的脸垮下来。这成为他的习惯之一。这是怎么话说的?难道金辩就这么厉害,有读心术,能看透小李姑娘的心思?

  哦不,只要看看小李的表情就能明白,对七情上面的人,只要稍加关注,就能猜透她的心思,更何况,对于自己的想法,小李从来都不瞒着金辩,这就给猜中的人造成打击了,看到金辩的表情吗?他在努力掩饰自己的失望。可爱又可怜的小李,她是个热情努力的社会新鲜人,对法律抱有很高期待,为人真诚,义气,这在几十年前是新人必备要件,可是搁现在,可就没什么人能有这样的品格了,也可以认为,金辩之所以选中小李帮忙,是因为她至少具备当下年轻人难得的优点,金辩是以数十年前老律师考验助手的标准,选择了小李作为助手加入他的团队。

  最有趣的是,因为金石柱律师失忆问题的事态还在继续发展,小李是唯一能够被他接纳和信任的人,为进一步控制金石柱,也为继续关注事态发展,就连事务所代表都在推波助澜,把小李喊到办公室,开口就要女方搬去金石柱家旁边去住,然后补一句:

  -不用担心,所有租金和费用由所里承担。

  …………

  这么一来,小李成为金辩助手的事儿还真是给砸瓷实了。按照车代表的意思,他是觉得说:

  -现在金辩实在是太孤独,太需要人照顾了。

  可是小李却没办法,只能对金辩说:

  -这是代表要我搬来的。

  于是金辩玩味地看着她的眼睛:

  -这么说我不是你的上司,代表才是,你要跟代表汇报而不是我?

  其后观众会纳闷为什么金辩做事从来不跟人交待,也不说明状况,如果助手小李来问,他就会几句话把人打发走,也不肯透露自己真实意图。这到底是要干什么?答案见上。因为他早就意识到这个事务所无情到让人窒息,也很清楚代表为继续控制他,暗地里派人监视他,只是因为来人特别单纯善良热情,让他没有恶感,他才接纳了这个人。或者,从一早金辩就发现了这个问题,于是特地接近他认为最单纯善良的女孩子,当然也有前提:单纯不等于单蠢。小李虽然是个单纯正直的女孩,但她一点也不傻,还有急中生智的捷才,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这才被金辩接纳,包容她的种种问题。实际上,小李的关注度是本剧一条极为重要的主线:

  有小李的关注牵扯出种种案件,或者说,原本发生的种种案件都与小李的正直和同情心有关。

  本周播出第五第六两集当中,共涉及两桩案件,都与金石柱律师此前接洽的相关案件有关,但却因为小李的缘故,得到了不同对待:

  此前原油泄漏事故,渔民受到惨重损失,却被金石柱教唆相关肇事企业采取拖字诀推迟审判,并想方设法销毁罪证,从而赢得审判一案,已经被金辩以装傻的办法糊弄过去,在建议对方接受赔偿要求不果之后,为避免律师信誉受损,维持职业操守,金石柱唯一能做的就是放弃此前的协议金,闪离闪退,面对此后案件出现各种问题,渔民不堪打击,连续数年毫无收入,失去生活希望,最终在事务所所在大厦坠楼一事,也只能漠视而过,当做自己及时抽身而避开,可是他没办法面对小李的泪眼,只要小李急忙跑来,甚至专门表达了自己的关心,背着金辩发短信却被他看到之后,金辩就开始有目的有意识地介入调查。在调查中,有几件事非常奇怪:

  @办案检察官是在故意诱供,甚至威逼恐吓当事人承认并不存在的事实,而后又违背承诺,采用杀人罪名起诉,实际上是在给郑惠玲设置陷阱,想要她坐穿牢底。

  @从相关证人有意提供的证据来看,似有刻意编造证据的嫌疑,这就容易导致案情向某个方向发展。

  @从朴专务生前随从暗地里处理问题,伪造涉案当事人证据的种种情况来看,财团似乎在刻意隐瞒罪证,意图掩盖某些事实。

  其实金辩介入案件,是在有意地完成小李的愿望,却不肯承认,只是作为律师对待当事人内疚的心意,他无法直接面对,只有侧面打听,接触相关当事人了解情况,并作出判断。从此前金辩与小李的对话来看:

  -要是我,我就不会这么做。财阀的儿子死了,唯一的儿子,你认为财阀家会按照故意伤害致死提出告诉吗?

  -如果是我,我就不会。

  实际上,就在此时,金辩已经在有意识地提醒小李这个助手,希望她把意见告知李检,遗憾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总是存在某些时滞,错过就是错过了。但在本剧当中,最有趣味的还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细节,扮演李善喜检察官的金书亨演员是位很擅长用眼神演戏的演员,内心戏刻划尤其出色,是遇强越强的类型,因此她与金大叔的对手戏也就格外好看。就在有观众为此前第一第二两集时,金辩还在悠然自得地给一句:

  -李善喜检察官喜欢血的味道,那我就给她血~

  还在纳闷律师为什么会这么清楚检察官的习惯,到了本周就有了答案:

  原来李检是金辩和朴辩的研修院同学,李检甚至是朴辩的前女友。从李善喜检察官看到金辩微妙的态度来看,两人之间肯定发生过什么,不会是好友的前女友这么简单的事。

  所以对方在发现金辩询问李检的问题时,毫不客气地说了一句:

  -你是在问我李善喜究竟是谁吗?啊?你是在问这个吗?!李善喜不就是我在研修院时候的女友吗!

  那么多的故交与旧事汇集到一起,只是命运用来提醒金石柱的一种方式:

  人到中年,万事皆备,可是为什么还感到无法回避的空虚?走在路上会被人开摩托撞到,走去派出所都会被预审的嫌疑人往脸上吐吐沫,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在努力成为王牌律师的岁月里,在拼命设计,力图达成结果的岁月里,会否有些东西已经被丢弃,甚至遗忘在心灵的角落?也许遭逢劫难并不是坏事,至少可以提醒失去记忆的人找回自己的某些东西,不会在去看望父亲的时候被冷淡以对,甚至站在家门前,仰望家的窗口,都会被灭灯。如果说第一第二两集仅是铺垫,第三第四集是解释,那么第五第六两集就是重要的转折,惯于担任财阀法律打手的王牌律师金石柱成为维护正义努力的人权律师的重要转折。在有目的有意识被栽赃陷害的当事人郑惠玲疑惑地睁大双眼时,在担心的小李握紧手机,急忙通报的当口,金石柱还能有办法找到各种办法帮助被他伤害过的当事人翻盘吗,预知下情如何,下周同一时间请继续关注下篇。

  《改过迁善》观后感(六):从“毒舌坏叔”到“毒舌萌叔”我们都喜欢金锡胄【EP5---EP9】

  首先,有人评价《改过迁善》有很强的美剧风格,但我并不这么认为,一者,5到9集的节奏在明显放慢。二者,前集或者前一个案件为后续剧情做了每一个完美的细节铺垫,在细节的把握上具有强烈的韩剧风格。相比之下日剧《Legal high》以及金明民的另一部作品《电视剧帝王》的美剧风格更加明显,《改过迁善》更像是具有韩剧风格的律政剧,不能否认,该剧在向美,日,港的同类剧学习,而且会是一个很好的尝试。能否成为里程碑似的作品还要看编剧的功力,我既充满期待又有些担心,韩剧边拍边播,虎头蛇尾的弊端并不鲜见,如果又成为一部像是《贝多芬病毒》和《Brain》这样靠演员的超高演技来弥补编剧不足的剧作将会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其次,金明民演“坏叔叔”的时候偏多,而我对金坏叔完全没有免疫力,豆瓣楼下有人问我,

  “老金如果知道即使他演坏蛋你也爱他,估计不会高兴到哪去”

  我回复;金叔要是知道我这么爱他,一定会很开心才对!神演技才会有如此境界。

  “神演技应该是他演坏蛋你恨坏蛋,他演好人你喜欢好人才对吧?”

  我回复;我属于三观不正,喜欢有魅力的坏叔叔!把坏人演绎的魅力十足,我对金叔的爱超越角色,无法用常理解释。

  坏叔叔的魅力是什么?绝对不是庸俗的单纯的所谓道德品质败坏,他们征服你是地方是顶级的才华,实力,智慧,气场,对现实与人情的洞明,一语道破的睿智,坏的相当合理和让人信服,人物的多面与丰富,无论是古美门,红魔大叔还是金锡胄都是如此。哪怕他们坏,你都会自热而然信服甚至被洗脑,现实情况中的坏男人大都品质败坏,花言巧语,志大才疏,只有“坏”的“形”没有“神”,骗到的也都是无知女性,所以,鉴别与鉴赏“坏男人”是一门学问,需要学识与眼光。顶级的坏男人可以叫“坏大叔”或者“毒舌萌叔”劣质的坏男人叫“渣男”“禽兽”,在此温馨提示那些无知小妹妹,不要去试图招惹“坏男人”,高端的够不到劣质的会受伤,你要做的是让自己从“无知”变成“有知”,让自己变得优秀与有眼光,有一句真理说“男人只会因为你好而爱你,不会因为你对他好而爱你”。

  居中金锡胄律师失忆前后,从毒舌坏叔变成毒舌萌叔,在改变的是性格,不变的是毒舌,就是说不变的是作为律师的顶级实力,金锡胄的“迁善”既不突兀也不违和,这体现在帮郑惠玲辩护和对少年弑父案的态度,有过则改以及不盲目的善,这2个案子,金锡胄律师的做法及态度都建立在对案情的正确分析与敏锐判断。少年弑父按案颇有点《Legal high》中的意味,小李和小黛的触动与改变有些相同之处,这个案子让这部剧免入俗套,期待接下来的剧情。

  第9集,失忆后的金锡胄去宠物医院找到他的“伙伴”,见到狗狗那段的演技简直是神来之笔!

  《改过迁善》观后感(七):律政福星二人组之七 爱情的条件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

  第七篇 爱情的条件

  由于突如其来的砍剧消息,把不少关注剧情的观众都给震了一下,因此第十一集以后,剧情匆匆行进,不少应该细致叙述的地方都草草代过,造成了不小的遗憾。这样的情况也在意料之中,之前那么多观众期待实习律师小李能和金辩有发展的可能性变得微乎其微,因为十一集以及之后相当篇幅相关剧情说的都是金辩与其未婚妻柳贞善之间的相处故事,虽然与相关案件有关,然而已经拍摄的份量已经不可更改,要临时改动剧本也相当有难度,也给剧组出了大难题,因此能做的只能是采取从前SBS播出【坏男人】期间,因为演员金南佶被应召入伍服役时采取的办法:

  对于相关主人公剧情拍摄,能略则略,能简则简,实在不行,只能采取补救办法,对人物进行略写描述。

  不过直到第十二集为止,剧情铺设的仍是小李对金辩从不满到关注,从倾慕到好感,最后发展到袒护,甚至不舍的一系列感情变化。因此,不少观众不得不接受这样遗憾的画面:

  在从车荣誉事务所辞职出来之后,小李特地来到金辩的工作室办公,在收拾相关物件,与金辩偶然碰到时,金辩居然对她说完全没感觉:

  -噢?我发现完全没有心跳的感觉?

  -你也是这样吧?

  -是啊。

  …………

  遗憾的当然还不止这些:在财阀榆林集团相关案件被搭救之后,柳贞善小姐也会对未婚夫金辩说:

  -可是我想不能努力就放弃,真是一件遗憾的事。

  这就意味着,编剧已经通过剧情说明,金辩通过直觉确认与小李并无感情纠葛,而就在直面感情当时,金辩也没有爱上未婚妻柳小姐,正如女方所言:

  -觉得对方也不是那种非要有你不可的人,遇到任何事也能忍耐下去的那种女性。

  原来,就在失忆之前,金辩是因为女方对他而言十分合适,才选择了对方,论及爱情这方面,则没有多少感情基础,当然也就谈不上相爱。实际上,金辩与柳小姐的见面完全是一场典型意义上的韩国式相亲:

  男女双方都为大龄青年,到了适婚年龄,如无特别满意的结婚对象,都会特地选择同一人际圈内安排的相亲,在外形条件以及家庭背景,职业等各方面前提条件都合适的基础上,如果没有特别严重的问题必须拒绝对方,大都会同意,当事人点头之后就是走流程,何时安排订婚仪式,何时确定结婚日期,双方家人又如何考虑安排等等等。

  可是在遭遇大变故之后,在金辩为了柳贞善不惜与其家人翻脸,加快从事务所辞职的进程,就只是为了救她,甚至没有其他要求,并无进一步加快结婚进程的提议,这无疑是一种极为坦荡磊落的做法,将决定权交付女方,一切决定让女方来做。如此一来,原本是毫无感情的约婚变得有了意义,因为案情发展,甚至可说是高潮迭起。因此,本剧倒数第三个案例因为牵连角色择偶问题,连同主人公的相关感情问题就合并为同一处分析:

  失忆之后,金石柱律师本来对面前出现的人毫无反应,也无感觉,因此在对方告知是约定结婚的关系之后,非常诧异,可是在以律师直觉和素质察觉到对方身陷险境,出于道义又不得不搭救,甚至不惜为之付出代价,这番过程就是做人的信用与品格的考验。从这一点来说,金辩的人品是可靠的,有保证的,但是之前他对弱者的伤害与践踏也不能忽略或是将之合理化,只能认为是信念不同造成的伤害与罪恶。在此之后,金辩不知道还要为需要帮助的人做多少事,才能弥补,但是现在,他已经走出了决定性的几步。至少对于未婚妻柳贞善来说,他确实做到了约婚者应该做的事:

  为搭救与他还没有感情的未婚妻,尽力协调,不但亲自出面,与权会长及其家人进行协商,给出对方能够接受的相应方案,为表职业操守,还特地递上辞职信,于协商当日辞职,这一举动给权会长本人和柳贞善都以相当大的触动,至少从道义方面来看,金石柱律师对未婚妻柳贞善是尽心尽力,没有不周到的地方。

  分析到这里,可能还有观众不能理解,权会长家闹腾的这一出证券案,到底是什么意思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受害者非要跟法庭闹腾得一塌糊涂,权家为什么要把柳贞善推出来顶罪?

  实际上,就在金辩离职前后,车代表的话已经揭示了这个局面的用意,也就意味上位者的意思已经非常明确:

  -得让啊,毕竟是约婚者,我能够理解。

  -那位叫什么来着?副会长还是什么人?可贪得太大了。要么就说服,要么就撒手。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打发掉罢~

  -金石柱可是递交了辞呈的,当一个人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时候,还怎么赢得过他?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从法庭上债券相关被害人的陈述来看,权氏财阀家的这次信用债务问题实际上是一起使用债券进行的恶性诈欺案件,一方面把债券做成相关期货商品进行推销,使得中小投资者误信误认,积极购买,另一方面在资金去到海外之后,采取各种欺诈手段洗钱,将投资者的资金变为自行动用的资金,回到韩国则以投资失败,无法偿还本金为由,意图赖掉应付的收益,使用金石柱律师失忆之前提供的相关计策以后,就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巧妙地躲开了价值数十兆的债务,将债务直接缩减为数十亿,即便赔偿,才给付相当少的比例,如十年以上时间分期归还本金百分之十五这样的方案,如此一来投资者可说是血本无归,而权氏财阀的几名继承人就可获得相当大的收益。分析到这里,可能不少观众就能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一方面是中小投资者在法庭上血泪控诉,要求归还本金,另一方面则是权氏财阀几名继承人无理无赖,直接无视柳贞善所受到的苦楚和伤害,非要她为他们顶罪坐牢不可,原来柳贞善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的监禁是因为这次事件影响极为恶劣,伤害投资人太大,不得不找牺牲羊出来顶罪,加之家族家长权老爷子发了话,要给柳贞善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这如何使得?当然要让牺牲羊坐穿牢底,赖掉这笔应该给的代价。

  柳贞善本是财阀的外孙女,在母亲不甘心受到家族安排,毅然逃离家庭,非要跑出门去与穷苦画家结婚之后生下她,就相当于是脱离了财阀这样一个必须拿自己命运与幸福做交易,必须以出卖自己的各种既得利益来换取财富和权力的圈子,可是她的女儿柳贞善为了更安稳的生活,背弃了母亲的选择,回到了母亲的娘家权氏财阀家族,这样一来就等于是回到了财阀这个可怕的交易圈内,可是她没有父系家族的身份背景,什么都没有,只能依靠洞察力和判断力存活,这才认可了外祖父权会长的安排,选择了金石柱律师这样一个未婚夫。

  在砍剧之后,本剧篇幅生生缩减两集,本该有的细节和相关感情线索都没了,在有限的空间内,只能根据之前铺设的相关剧情线索进行深化,因此小李姑娘与金辩的关系被剧情解答为两人的相互理解和释怀,而原本没有感情基础的订婚则被解释为:

  -我只是觉得,如果今天这样的日子不见到你,那就太可惜了。

  到底是什么日子,会让金辩这样说话?

  那一天就是金辩决定与原先就职的车荣誉事务所开战的一日,他做好了万全准备,喊来了自己的好朋友朴辩,请他转交之前录下的车代表,李副代表与不法投资机构Gold Rich相关商谈对话录音复制本,之后又将录音原本放置妥当,在这一切安排之前,他预感到有可能会有危险,这才特地要与有婚约的柳小姐见面,还跟对方约定:

  -我会努力的。

  看到金辩的笑容,对照之前金辩的父亲金信一律师提到亡妻的情况:

  -她是很有忍耐力的女人。从来不会为了自己舒坦,就让别人感到不便。

  成年以后的金辩其实是按照母亲的标准选择了自己的妻子,那么日后与柳贞善小姐仍然有可能结婚,只是目前发生了不少事情,女方家族反对,为了不让女方为难,也因为自己这方面在离开事务所之后还未稳定下来,结婚一事暂缓。

  对于实习律师李志胤来说,她为人聪明机灵热情有爱心,在法律方面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敏感,更重要的是她有一种难得的特质,按照车代表的话来说就是:

  -李志胤律师有一种安定人心的能力,这一点非常难得。

  让人安心,让人乐意托付信任,这是难能可贵的特质,可说是一种天赋,是上天赐予的能力,一个摇篮里的婴儿有,另一个摇篮里的婴儿就没有,譬如这种能力在金辩的身上就体现不出来。正因为认可李志胤的特质,车荣誉代表才会乐意接纳她,给她实习锻炼的机会并给予她在实习期满之后留在事务所工作的承诺,因此对她决意离开事务所,内心非常失望,也很不痛快,虽然如此,仍然在李志胤实习律师离开事务所之前对她表达了理解和祝愿:

  -你是打破对地方大学出身实习生偏见的朋友,真是可惜啊~

  -感谢您,也对不住。

  -那么,走好~

  李志胤就是这样跟从自己的心意,来到了金律师继承的事务所里,马上就遭到了当头一棒,可是,就算是这样,她也要继续跟从。看,之前我们说了什么来着?

  这样的感情有可能是跟随的开端,也有可能是爱情的开端。

  既然篇幅所限不能有爱情戏份,所以就变成女二上位,女一退而求其次,成为助手,原本女一号该是李志胤,不过一旦砍剧,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

  韩剧是充满遗憾的艺术,虽然不能圆满,但仍可期待,这就是追剧的乐趣。

  《改过迁善》观后感(八):剧评:改过迁善中的案例解析

  全剧中共十大案例,有民事的,有刑事的,但编剧着墨最多的商法案。

  现在将剧中的十大案以案例解析的方式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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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战时劳工赔偿案

  原告:战时被强制征召的劳工

  被告:原日本山田制铁公司,现日本第一钢铁公司

  [案情简况]:

  日据时期(二战后,日本占领朝鲜时期),被告前山田制铁公司,以承诺提供宿舍、食物、人身安全保障和工资薪酬为由,征集朝鲜民主去日本做工。

  劳工到日本后,从事的工作是向钢铁熔炉里倾倒石炭及在高温的铁炉管理里清理铁渣,承受着随时烧伤的危险,生命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因没有其它保障措施,倾倒石炭极易引起爆炸;而劳工们因爆炸受伤后,日企方不予医治,并以受伤劳工受伤不能工作为由强制驱逐其回国。

  未受伤的工人其存折、印章由舍监管理,无法归国。若有逃跑,抓回来将严惩。

  战争结束,被告的公司由原山田制铁更名为日本制铁公司。但是法人代表未变,企业主体也一直存在,企业本身一脉相承,虽然更名,但仍为同一法人。

  原告认为,前日本山田公司强制劳工工作,不支付工资的行为是强制奴役行为。根据继承关系,现在的新日本第一钢铁公司继承了前公司的资产,故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应对前公司的法律行为承担赔偿义务,请求公司支付征用劳工每人1亿的赔偿。

  金锡胄代理日本公司,他的答辩理由:

  1、进行强制征工行为的人是日本国家,而非新日本钢铁公司。战时期间,钢铁公司的征召行为只是听从了国家的号召进行的行动,其法律行为应属于国家行为,所以其行为后果自然也应该由日本国家负责而非钢铁公司。 

  2、新日本钢铁公司的成立、资金所在地都在日本,所以法律适用上应以日本法为准。

  根据日本商法,新日本钢铁公司并未继承原公司的剩余资产,故现企业已非原来的企业。

  原告起诉的主体错误,赔偿自然不成立。

  日本法院已判决原告败诉,所以原告再在韩国提起的诉讼本身是无效的诉讼。

  [结果]

  原告败诉。

  [解析]

  在这个案例中涉及到两个要点:

  1、新日本钢铁公司的强征劳工行为是企业行为还是国家行为?如果是国家行为,那么,原告的赔偿请求是不成立的。

  2、法律适用问题。法律适用是采用主体人所在国法律,还是行为发生地国法律?依照管辖权和溯及力来讲,日本跟韩国都是可以的。

  若是采用行为发生地,韩国法律也是适格的,因为征召行为是在韩国发生的,征召的主体即原告是韩国人,那么在法律适用上是可以采用韩国的法律。但如果依行为结果发生地,则也可以采用日本法律~~~这个问题,就算是打破头,估计也说不清吧。

  这个案子是比较典型的民事侵权案,编剧着墨不多,纯粹只是为了论证男主金锡胄的三观。

  他的人生观:赢得每场诉讼。

  在这个案子展现了金锡胄生活的状态:是事务所王牌律师,被事务所代表车荣誉非常倚重。

  但是,他的价值取向不被亲人们认同,特别是正直的父亲,对他代理日本企业的行为非常反感。父子间的关系很恶劣。

  在这个案子里带出了男二车荣誉:国内法界龙头老大,创办的事务所从80年代外资入韩时即开始承接外资业务,事务所连续三年被立为楷模,最关键一点:在政府要员中口碑很高。

  他,具有很强的说客属性。(说客,最直白的历史对照人物,如中国春秋时代的苏秦、张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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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信诚网络收购案。

  这个案例,属非诉讼业务,是企业并购业务的衍生。这个案子的重要目的是为了牵出女主李志胤。

  [基本案况]:

  金锡胄代理某外企收购信诚财团,双方正在进行拉锯谈判。委托人对于金锡胄提出的,以信诚财团的公司资本40%的价格收购信诚并不满意,要求扣除100万美元,即降低收购价。如能达成,可将代理费提高到25%。金锡胄要求助手们从浩瀚的资料中寻找突破口。

  而金锡胄之所以能无往不胜,成为业界神话,就在于他不光自己术业精尖,他的小组成员也是强将手下无弱兵,个顶个的都是多面手。当然,他对手下要求极高,助手们如果不能达到要求,随时被踢出小组。于是有了电梯解雇的传说。

  李志胤进入车荣誉事务所实习,接到上司要求,找出资料中的漏洞。她找出信诚财团跟属下产业签订的格式合同中隐藏的“霸王”条款,可能会导致员工“过劳死”,并做了相关取证。之后,收购成功,她被金锡胄纳入麾下。

  [结果]

  她原以为是帮便利店社长的取证,反倒成了压低收购价的理由。虽然不满金锡胄的利用,但还是进到了金锡胄的小组中。

  [浅析]

  这个案子,引出男主金锡胄跟女主李志胤间的关系:

  在女主李志胤进入金锡胄的小组前,两人有个令人难于启齿的交集。

  李志胤的好友李美丽曾经是金锡胄的堂姐夫的外遇对象。后李美丽结婚,金锡胄去婚礼现场观礼,李美丽做贼心虚,请求李志胤将金锡胄带出婚礼现场。李志胤意外地喝下了放有安眠药的酒,生拉活拽地将金锡胄带到自己家里。

  酒醒后的李志胤不清楚是否曾跟金锡胄发生过关系,为安全起见,双方留下了电话号码,而李志胤的电话号码之后竟成了因事故失忆的金锡胄的关键线索。

  李志胤进入车荣誉事务所实习,发现自己的顶头上司竟是金锡胄。不小心在电话会议上闯祸,办公室绯闻传至事务所上下。李志胤因此在事务所受到排挤,同时,引起车荣誉的注意。

  车荣誉试探李志胤,结果出乎他的意料,令他对李志胤刮目相看。因为这个试探,使得车荣誉相信李志胤具备一定的素质,所以在金锡胄失忆后,让李志胤去照顾他。

  这个案例重点是草蛇灰线,伏脉金锡胄跟李志胤之间的关系,所以案例中的法律问题不是侧重,一笔带过。

  彼时,金锡胄的对手全志元初次出场,但跟李志胤间的关系,他一语成谶:我的身体在这里,我的心在你那里。当然,因为爱情线非常隐晦,不如其它偶像剧大鸣大放,所以几不可寻。但到最后可以看出全志元对李志胤是极有好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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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三:朴东献强奸案。

  原告:郑惠玲

  被告:朴东献

  [案情简况]

  被告朴东献,是清华集团的继承人,一个财阀二世。他长期包养企业代言模特(即我们俗称的企业形象代言人)二线演员郑惠玲。当然,如众人所知,当一个男人手握有众人不可望其项背的巨额财产时,其人品道德就得从最下限开始找。

  朴东献不仅跟郑惠玲保持着不伦关系,同时,还饲养着其它一个两个“宠物”。郑惠玲对这种关系产生厌恶,要求分手,但每次都被朴东献软硬兼施,不了了之。案发前,朴东献发现郑惠玲有了新男友十分妒恨,约谈郑惠玲。在酒店里,郑惠玲坚持要分手激怒朴东献,暴怒的朴东献暴打郑后强奸了她。

  郑惠玲报警,检察院立案后,案件被正直的检察官李善喜接手,迅速调查取证后起诉至高院。

  清华集团平日形象欠佳,其竞争对手欲趁机落井下石,一时间,集团税务调查也闻风而来。朴东献老爹是个老辣的财阀,知道关键时刻只有车荣誉事务所才能挽狂澜于既倒,刻意收集车荣誉事务所操作的法务部候选人竞争对手金秀容的不利证据,送给车荣誉,求其王牌金锡胄为儿子辩护。

  金锡胄代理此案后,通过收集郑惠玲的各类证据,买通郑惠玲男友,令朴东献无罪释放。

  [法庭攻防]

  原告方检察院李善喜(因公诉案,原告是国家机关,郑惠玲被称为被害人)提出起诉意见:

  1、被害人郑惠玲被朴东献强制叫到酒店,在暴力殴打后被强行发生性关系,违背了被害人郑惠玲的意志。证据是酒店的出入记录。

  2、发生性关系是采用暴力手段达成的,违背了被害人的意志。朴东献采取殴打、卡脖子、按倒等暴力手段,使郑惠玲不能反抗。暴力证据是郑惠玲报警后去医院的验伤病历。

  检方认为,朴东献以暴力胁迫的行为达成性行为,侵害了郑惠玲的性自由权,所以应该对其侵害别人权利的行为受到惩罚。

  辩方金锡胄的答辩:

  1、被告朴东献没有违背郑惠玲的意愿。他出示了郑惠玲主动发给朴东献的裸照,令法庭认为郑惠玲发出性邀约,朴东献跟她的性行为是双方自愿的;同时,又出示朴东献多次支付给郑惠玲的包养费,证明双方一直发生着性交易。(交易的基础就是双方自愿~~)

  2、利用激将法让郑惠玲的男友当庭反口,反证郑惠玲出示的被殴打的证据是男友所为,而非朴东献所为。又出示郑惠玲的性病病历,男友的性病病历,朴东献无患病的病历,以证明郑惠玲私生活糜烂,案发当晚二人并未发生性关系,现在郑惠玲的指控是因为无法拿到高额的包养费而讹诈朴。

  [结果]

  朴东献被无罪释放。

  [解析]

  在整个法庭辩论的环节中,金锡胄的辩护是环环相扣,滴水不漏的。郑惠玲作为朴氏清华集团的代言模特,跟朴东献的地位是不对等的,朴以解除代言关系要挟郑,郑因为无法赔偿高额的违约金,只得沦为朴的泄欲工具,一个可以任由他蹂躏的玩物,一个可以予取予求的性奴。

  在强奸行为发生过程中,朴东献始终以一种极端践踏郑惠玲人格的态度,激起了郑惠玲强烈的怨恨,明知自己抗衡清华集团会身败名裂,但仍坚持要讨要公道,拒不和解。

  在这个强奸案中,编剧侧面揭示了韩国娱乐圈的黑暗,财阀们利用钱财、企业资源肆意践踏凌虐女性,用各类代言、影视投资等行为买性,违法犯罪后利用强大的资源买通司法机关,

  抨击了韩国律师为虎作伥,司法界的腐败黑暗。

  同时,这个案例也展示了韩国妇女生活的现状,在男权社会被贱踏踩压的现实。在这个案例中有三个女性,因为地位各异,但在整个案件审理中,均不约而同地表现了一种本能的同病相怜的悲伤。

  其实,女性在社会上行走,不论是多么优秀,在男权社会,都存在着本能的弱势。所以,万一碰到如强奸这类让人无法忍受的人身伤害时,一定要记得保持清醒的头脑。体液是最强力的证据,胜过其它任何物证人证。第一时间忍耻拍下照片,在医院取证后再冲洗身体,这些都是正确的做法。

  有些年轻的女性网友在观泰剧时会被那些戏剧迷惑,认为强奸后再相爱是一件正常美好的事,事实上,这种事件的几率几乎为零。相反是,强奸行为会给女性带来强烈持久的心理创伤,所以,任何时候都要睁大眼睛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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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四:泰振集团收购案

  这个案子又是一个非诉讼案。非诉讼案中没有原被告之说,我们只能理解为我方、敌方。

  上一个朴东献强奸案是一个分水岭,它豁然隔开了金锡胄的人生,使他的生活形成了截然不同的冰火两重天。

  话说金锡胄成功帮朴东献脱罪,但还没来得及庆祝,朴东献就死在了郑惠玲曾住过的公寓里。参加完朴东献葬礼的金锡胄深夜回家时,被人逼进路边的弃物场,被高空坠物砸成重伤失去记忆。此时,他主持的泰振集团收购案正进入最关键阶段。

  医院从金锡胄西装兜里拿到李志胤的电话号码,车代表因此而找到失踪的金锡胄。为了事务所的安全起见,车代表要李志胤隐瞒所有人金锡胄失忆的事实。

  [案件简况]

  金锡胄是泰振电子集团的法务代理,一直帮泰振电子打理相关理财板块的事务。

  在金锡胄出事故前,泰振电子预备收购破产的泰振建设。泰振电子有一个强大的对手,即泰安财团。

  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以及破产的泰振建设原属于同一个集团,在97金融危机时被裂变为三个公司。而泰振建设一直是泰振集团的支柱公司,现在泰振建设宣布破产拍卖,谁握着泰振建设最多的股份,即掌握了泰振集团的经营权。

  金锡胄在此前是泰振集团(老会长时期)的法务律师,所以跟泰振电子及泰安财团关系都比较好。而泰振电子在之前的泰振集团经营权之争中失败,所以,这次的收购案,中标收购成功的要求十分迫切。

  在收购过程的攻防战中,因泰振电子正操作集团的常务理事,另一金融投资事务事所good rich的律师金秀荣上位法务部长,跟车荣誉操作的姜恩赞形成竞争之势,所以车荣誉对失忆的金锡胄一直含糊其辞,令金锡胄误以为自己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是泰安财团的间谍。

  因事故而失忆的金锡胄,记不清自己是谁,所以也无法让事务所跟泰振电子联络上,导致外界谣言四起,纷纷猜测金锡胄故意陷害泰振电子,致其投标失败。在金锡胄出事躺在医院的四天里,收购案达到白热化,泰安财团报出了最接近债权团的标价,挤下了泰振电子,泰振电子被债权团认定不具有优先购买资质,情势极为险恶。

  [结果]

  金锡胄在紧要关头找出泰安财团标款里部分资金的来源,曝光泰安财团以贷款收购泰振建设,不具备投标资质,挤下泰安财团,使泰振电子最终得以获胜,得到泰振建设。

  [解析]

  1953年朝鲜战争结束后,韩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工业设备和90%的电力设施毁于战火。资源匮乏、食物不足,大量工业和生活必需品依靠进口,造成了数额巨大的贸易赤字,到20世纪60年代初,韩国经济增长率几乎为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

  60年代,韩国的人均收入只有80美元,国家赤贫,贪腐横行。当时的总统李承晚手下少将朴正熙发动5·16军事政变建立第三共和国,开始了军政府长达三十年的威权统治。

  这个朴正熙就是韩国现在的总统朴瑾惠的爸爸,朴正熙上台后,受日本重商主义(他青年时代是在日本成长的。)思相影响,加上正跟朝鲜在冷战中,为国家安全等各方面考虑,上台后,开始用铁腕来治理国家,把经济放在重点,希望韩国脱贫致富.他制定五年计划,大力发展重工业,使韩国经济走上了振兴之路。

  他打下的坚实基础后,到九十年代,韩国的经济得以井喷式地发展.人民生活得到很大改善,被世界称亚洲四小龙。

  朴正熙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军政商不分家,造成了韩国特色的经济体制――财阀。这些财阀类似于我国清代的“红顶商人”胡雪岩,当然在不断发展中,也逐渐由胡雪岩变成盛宣怀,最终成为宋子文。

  在90年代中后期,韩国的经济发展达到了极致,民间掀起了巨大的投资热潮。财阀企业开始疯狂扩张,做大做强。在这种扩张中,本案中的泰振集团就扩张到了极限,在97年金融风暴来临时,集团负债已达极限。

  泰振集团是一个跨国大公司,有在海外上市,泰振建设是泰振集团的支柱公司。当97年东南亚经济危机时,泰振集团受到重创,被一分为三:泰振电子、泰安财团、泰振建设三大公司。

  泰振建设自金融风暴之后,企业的经营权就一直被握在两大银行(债权人)――国际银行、新华银行手中。银行债权团在管理泰振建设9年后出现危机,宣告破产,并向外公示,将出售发行股份34.8%,即出售泰振建设的基本经营权。

  因为泰振建设是钢铁公司,是国家的重工业(船、飞机、汽车、兵工)事关国家安全,所以,由政府出面会主持这个拍卖招标会,来审查竞标的公司的资质,也就是说,竞标的公司不光得有钱,还得有能力在买了公司之后,让它继续经营下去,而不是买过去拆开卖掉。

  竞标中,因为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都是泰振集团的一个部分,交叉握有泰振建设的部分股份,份额不相仲伯,按照民法的基本原则,破产企业在拍卖中得先照顾到握有泰振建设的股东们的利益,让他们先买这34.8%的股份,也就是优先购买权。

  而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因为均握有的集团的股份,但彼此份额差距不大,所以落到最后就是谁有更多的本金,购买的股份多谁就会获胜,意味着谁最后会获得经营权,控制泰振集团。而一个公司由谁控制经营权,就是变相让谁掌了大印,知道旗下哪个项目最值钱可以划到自己手中,每个股东手上有多少股份,关键时刻去游说;公司的资产是多少,以后的经营方向等等,都由有经营权的人说了算。

  金锡胄在泰振集团三分天下之前,也即泰振集团老会长时期,就一直担任集团的法律、投资顾问,跟泰安、泰振电子两个集团的会长(老会长的两个儿子)关系都不错,在老会长去世后,他又继续成为泰振电子集团的顾问。

  在金锡胄发生事故前,他通过分析股指变化及其它资料预测:泰安财团实际的资本是2兆

  1000亿,如果把这个资本当作担保筹款的话,他最多能筹款的上限是4兆5000万。包括其它不可预知的因素,所以,金锡胄建议泰振电子把自己的最终标价定在了5兆1000亿。

  在招标的过程中,主持者通常会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具体投标公司真刀真枪能拿出来的标款,叫价格因素;二是非价格因素,也就是公司的经营现状和前景,以确定谁更有资质收购破产的集团。

  竞标过程中,若竞标的两个公司(泰振电子、泰安财团)的提出的标价比较接近,就需要考虑他们的非价格因素,比如公司的经营状况等等。

  金锡胄在失忆前,授意泰振电子做好舆论攻势,滚动报道泰振电子股票近期保持的较高势头的回涨,以及其它投资及产业都呈现利好上升状态,(在医院看到新闻报道~~)向政府示意泰振电子的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更好,比泰安财团具有更好的资质。

  但是,在金辩出事故的第二天,泰安财力以6兆的标价得到债权团的认可,运作债权团将泰振电子从优先购买名单中除名。

  这就意味着,泰振电子必须具有更多的资金去竞标,但现在泰振电子已达到筹款的上限,泰振电子收购已成败势。

  危急之下,泰振电子会长联系金锡胄,要求说明建议标价的理由,但是遍寻不着,勃然大怒。他跟车代表表示,若金锡胄不出现,竞标失败,他将诉之诉讼,事务所将面临300亿的损失赔偿。

  车代表提示他,将存在债权者之一的国际银行的公积金及员工薪资储备金1兆转走,以试探国际银行的态度,给银行施压,逼银行吐露出泰安收购金的来源。

  金锡胄被车代表找到回公司后,开始着手从各种资料中寻找自己得出标价建议的根据。

  在分析所用材料之后,金锡胄通过公示的差额现状资金采点表―――资金项目里存在的0.8的差异来分析得出,泰安财团流入的资金,即他中标的6兆中的另外的1兆5000亿的资金来源,这笔资金是现金还是贷款。

  现金或是贷款不仅体现了竞标者现在的经营状况,还意味着他在收购集团后会继续经营还是拆开卖掉。

  如果是现金,则说明企业运营较好;如果是贷款,则说明企业流动资金十分不足,经营捉襟见肘。

  那么,很可能会在收购成功后卖掉集团还债,使集团最后变成一个空壳子。从资金来源可以分析公司的经营状况,换句话来说,即以此来质疑公司的继承资质,最后翻盘。

  但是分析材料之后,金辩不能确定自己究竟是黑是白,是否如外界盛传的是泰安财团的间谍,故意给泰振电子假情报,压低标价从而使泰振电子出局;还是自己真估计不周,没料到泰安的底牌。

  同时,自己的事故也令整个收购案扑朔迷离,他不能确定自己到底是站在哪一边的,或者说自己今后的安危。

  所以,他以咨询项目预测失误,合同事务所将承担损失为由来试探泰振电子。

  他的事故表明,若他是故意报错标价,那么他的事故极可能是泰振电子已发现他的背叛而做的惩罚行动,那变相说明他是泰安财团的间谍。

  那么,泰振电子就会起诉他,甚至今后极可能会遭到报复。

  若泰振电子不同意起诉,仍希望翻盘,那就说明只是他的判断失误。而依他对自己的了解,不可能无依据地做这个标价预测――也就是说,存在着一个他暂时还没记起来,没有找到的依据。

  那么,找出那个依据,或者查出泰安财团的流入资金的来源,就可以找到应对方法。

  泰振电子会长一听他此刻推卸责任,大发雷霆:你以为你付了诉讼费就没事了吗?在这样的时候算计我?他指示下属:能力不足或是背叛都是问题,去彻查!

  金锡胄从现场人的反应确定自己事故跟泰振电子没有关联,所以也放下心,开始做应对。

  通过不断地分析对比,金辩确认了泰安财团的中标款是外面流入的――此时,泰安财团已跟债权团签订MOU,即谅解备忘录。

  这个备忘录在法律程序中起一种先约作用,就是一种预防措施,其作用相当于合同的订金,可以约束债权团,最后的他缔约。

  金锡胄要求泰振电子去跟债权团见面,拖延时间,查出资金来源,防止缔约。

  金锡胄知道,若双方已签了MOU的话,那么长则4天,短刚2到,双方就真正的签约,泰安财团竞标成功。于是,车代表去面见新华银行行长,会长去游说国际银行长。但两个银行长都避之不见,情况十分紧急。

  关键时刻,金锡胄从最近几年处理的国际业务寻出蛛丝马迹,推断泰安财产资金的来源是老会长委托自己管理的,一笔存于瑞士银行的秘密资金。这笔钱一直在等他指示,在此次投标中使用。

  他电话询问,却被告知款项已划出,这变相说明,他的事故极可能是泰安财团所为,四天前用他的手机就是目标,目的是下达最后的划款指示。

  找到款项来源,泰振电子攻击泰安财团以贷款来投标,不具经营资质―――因为集团有秘密资金是违法行为,要科以重税。所以,泰安财团不敢公开这笔钱是秘密资金,只能称之为贷款

  在此之前,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在竞标收购中一直打着心理战,因为对方的底牌大家都猜出来了,但是都没亮出来。

  前面说过,泰振建设破产,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后来泰安财团把泰振电子从优先购买权中给挤了出来,这个意思就是说,泰振电子只能打资金战,就是加钱来中标。

  事实证明,最后老会长存在巴黎银行的秘密资金被泰安财团划走了,这就是他6兆标款中另外1兆1500亿多出来那笔钱。 

  接下来的新闻报道,这笔钱被曝光是贷款,不是公司的资本金。决定中标的公司必须是具有经营资质的,说它中标的钱是贷款,换言之,就是质疑了这个公司的资质。

  同时,泰安财团跟债权团签订的仅是谅解备忘录,而不是收购合约,这个备忘录的法律效力仅止于约定在同等条件下,泰安财团有跟债权团有签约的义务,但如果泰安财团本身是不具备签约资质了,那么这个先约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

  这个备忘录表明,泰安财团只是被选为最有可能的“侯选人”而忆,现在,候选人的继承资质是有问题的,那就是等于否决了他的继承权。

  因为最有可能继承的人被挤了下去,那么另一个竞争者就直接上位了--泰振电子,也就是最后的中标者是泰振电子集团。

  ****如果说,事故是一个潘多拉的盒子的话,那么,这事故后碰到的首个案子,如同腾飞缥缈的黑烟,它后面隐藏的种种景象---在这个案子里,金辩看到了利益面前财阀无亲恩的残酷,事务所在利益格局未形成时伺机而动的摇摆,委托人瞬时翻脸的无情,事务所人际关系的冷漠唯利,自我价值定位的无奈困惑~~~~等等都让迷茫的金辩倍觉压抑,生出难以承受的压抑惶惑之感。

  所以,在收购案达成的酒会上,他向车代表提出了辞职。这个案子,是他跟事务所最终分道扬镳的楔子。

  在这个案子之前,我们可以通过车代表的一句话来看金锡胄在他眼里的形象:有些人一生来就无法享受平凡的幸福。作为耀眼的代价也过著相应的生活,就像现在的你一样。

  或许失忆前的金锡胄能从车荣誉的这句话里体会到他的深意---若是要享受顶端高处的被崇拜仰望的惬意,就必须忍受坐在高处的战战兢兢,时时处处的不自由,那些平凡朴素的幸福,也得从自己人生里舍弃。

  车代表的这句话,实际上点明了金锡胄是一个活在他人眼里的精英,以他人的评价标准来验证自己的生活的人---为了所谓的幸福向上攀爬,不管这个高处是多么地寒冷孤独。

  这样的生活,是如今这样一个社会里最普遍的现象,人人为了所谓的成功,拼命地向前奔跑,尽管那个终点只是为了有一天能有余裕地坐在院子里晒太阳。

  这样的人,在现实的生活里,满坑满谷,是金锡胄,是你,是我。

  ******由此想起一个笑话:

  一个富翁在海滩上晒太阳,他身边躺着一个流浪汉。

  富翁问流浪汉:你怎么不去找份工作?

  流浪汉问:为什么要去工作?

  富翁说:你有了工作就有了钱,有了钱就可以吃得好,住得好,玩得好。

  流浪汉问:那怎么才算是好?

  富翁说:比如像我一样有游艇,有房子,有很多钱,能躺在这里舒服地晒太阳。

  流浪汉说:我有房子,现在肚子也很饱,我现在也跟你一样在舒服的晒太阳啊~~~~

  。 。 。 。 。

  人生,其实到最后都殊途同归,不过是,吃饱喝足躺在椅子上晒太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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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五:C-STAR原油泄露求偿案

  求偿方:原油泄露受害渔民

  赔偿方:株闻集团

  [案件简况]

  国际商船C-STAR(香港船舶公司)装满原油停在韩国西海港。石油为韩国现进石油公司购进尚未卸货,暂停在海港中。

  案发当日,海浪很大,不符合出海作业的条件。但株闻集团为了完成工程,强行出海,其起重机跟商船发生碰撞,导致1254万升的原油泄露至韩国的西海域,其海域环境遭到重大污染,渔民受到巨大损失。

  事故发生后,法院裁决株闻集团赔偿55亿给当地渔民。但渔民对于55亿的赔偿裁决并不满意,要求额度起码在50%以上,遭到株闻拒绝,赔偿款项一直未落实。

  事隔5年后,渔民因养殖业及当地旅游业均遭重创,生活捉襟见肘,难以维持,故组成代表团跟株闻集团坐下谈判,提出赔偿额度只要40%,只盼赔偿金早点到位,起码有个新生活的起点。

  5年前渔民被法院判决获赔55亿,其损失仅包括油污所造成的直接损失--鱼贝虾蚌当即死亡的核算金额;现在是渔民的求偿范围不仅包括直接受到的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即5年后渔业、养殖业所遭到的损失--鱼苗及养殖类生物无法成活及销售食用等受到的损失。

  5年来,渔民的要求由赔偿额度总损失的100%降到40%,失忆前的金锡胄亲自设计只赔总额的5%,失忆后的他看到渔民们带来的海鲜产品散发着浓重的臭味,跟渔民表示会跟株闻集团谈谈,但遭到株闻集团负责人拒绝斥责。

  [结果]

  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渔民们获得补偿(即直接损失之外的间接损失)的希望为零,谈判破裂的当晚,一位渔民跳楼自杀。

  [解析]

  这是一起大型的海洋污染求偿案。

  海洋污染求偿案中,因为具有间接性的特点,其侵害大都通过海洋作用于受害人, 相关机构无法作为原告起诉--比如有些污染本身就是国家进口原油泄露导致的,你找谁赔偿去?

  另外,类似这类涉及公共安全的事故,法院因维稳考虑一般都不受理民事诉讼,所以索赔也成为很大的难题。而且,就算是受理了,要算出赔偿之前每年地区总的利润,实际操作上也十分困难。

  本案中,新闻报道说,受损民众达10万人,但那只是概括的说法。

  具体到赔偿层面,能拿得出证据来说自己受到损失的人只能是海边的养殖户和渔民们。而且是只有那种持有国家颁发养殖执照的养殖户及有海船的渔民---也就是说,不包括那些靠大海讨饭吃的其它人,及当地的第三产业,如旅游业、饮食服务行业等等人群。

  就渔民的赔偿这一块,在海洋污染中,因为第一时间取证非常困难,若又加上当事人刻意地销毁证据,那取证所计算的范围就比实际要小得多。

  比如本案中,失忆前的金锡胄就为株闻集团提出处理办法:通常而言,浮油一个月内就会下沉。株闻集团在检察院取证划定受损洋面面积前,派出人去海面喷化油剂加速浮油下降,如果有人问起来,就说是国家机关派来的。

  一个月后,浮油基本都化没了,沉到海底的证据是收集不到的。在这一个月内,株闻集团做好相关调查报告(受损的渔民、养殖户的统计,确定要赔偿的人数及资质调查,受损额度等其它,作出可能需要赔偿的范围)。

  在化油剂喷洒后,政府部门及检察机关再去洋面采集证据,也只能以仅存有的留着油的洋面来计算。

  所以,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是最关键的时刻,只要挺过这一个月赔偿额度就会下降很多。

  同时,在这段时间,采用分而化之的处理的方法---对当地的部分渔民,如因贷款急需用钱的渔民,提供小额的补偿,令他们签订放弃求偿的同意书;株闻集团给当地政府以地区发展基金的形式另捐出300亿(后来剧情提示是在5年内陆续捐出),即为其它产业及民众所遭到的损失作出的补偿,以化解行政处罚;余下的赔偿额度以检察机关提取到的洋面面积来计算赔偿金就行了。

  在责任判定方面,对于大型海洋污染损赔案中法律责任的判定,大多依据民法侵权责任归属论--环境污染属于特殊侵权类型,即无过错责任,责任人不以主观是否存在过错,只要造成损害,就得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第三方导致除外。大白话就是,谁漏油谁负责。

  本案的发生原因是C-STAR船运公司将装满石油的船停在岸边,被强行在不适合作业天中作业的株闻集团的起重机强烈撞击后所产生的一起油泄事故,所以在责任承担上是由导致油泄者负责,即株闻集团来负全部的100%的责任。

  现在,既然株闻集团承担全部责任,所以在赔偿面上也是比较大的---既要赔渔民们,还要赔撞坏的运油海轮,还有那些洒到海里的油款。 

  当然,赔归赔,貌似一大笔钱,但因株闻集团的船舶按法律要求是投过保险的,所以这个保险公司也是连带责任人之一,本案中是英国船舶保险公司。通常情况下,事故一发生,就如同我们的交通事故处理一样,由保险公司先赔株闻集团,然后再由株闻集团赔偿渔民们。

  事故赔偿经初步估计,株闻集团全部的赔偿超过3兆。最后英国保险公司经过核算,同意赔株闻集团3500亿。

  株闻集团找到车荣誉事务所,金辩作为担当律师,接下案子,通过分析,他划定的赔偿额

  为1000亿,包括渔民们跟现进公司(被撞的原油进口商)及香港海轮;赔给渔民为总额的5%,即55亿。  

  最后的结果是,株闻公司运作法院作出裁决,用英国保险公司赔过来的1000亿划出5%判决赔给渔民,即渔民只获赔55亿。

  在这个过程中,株闻集团操作的高院法官作了倾向于财阀的判决,即只赔直接损失,面积较小额度很低,款额很少--55亿。

  当然,通过后面的剧集我们知道,这个法官即是后来成为最高院院长的大法官,全志元亲厚的法官朴阳泰。

  渔民们对此裁决并不同意,双方就赔偿额范围一直存有争议,因为依民法规定,株闻集团赔偿的损失范围还应包括因原油泄露导致的渔业、养殖业后续受到损失,渔民们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因为原油泄露导致鱼类无法存活或是受到污染--即剧中几箱子沾满原油的鱼虾海贝等东西。因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导致案发5年后赔偿款都没有落到渔民手中。

  5年后,当地的渔业、养殖业并未好转,渔民要求株闻集团作出的赔偿里,不仅有当时的直接打损失,还应有5年来所受到的间接损失。

  金锡胄在事故后忘记5年前自己的设计,看到渔民们带来的活物证,在谈判现场表示了自己的同情,跟渔民们说会考虑间接损失即后续补偿,受到株闻集团负责人的强烈反弹,被斥骂后谈判破裂,渔民们获偿无望。

  因原污染案已被法院裁决并生效,所以现在渔民的赔偿诉求在民法上是一种后续求偿的行为,因此民事协商是前提。

  众所周知,协商的前提是当事人自愿作出给付,即株闻集团不再具有法定的赔偿义务,所以,对渔民们提出的赔偿要求,株闻集团负责人十分不屑,说,法院已判决过了,凭什么还要赔,你本事去找法院去~~

  这个案子,按照法律框架来说,对于因海洋污染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其法律救济包括:

  行政处罚,即需要给株闻集团科以一定额度的罚款;

  刑事处罚,即同时对其集团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其污染遭受的面积及后果来论,若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然,因为株闻集团是韩国十大财阀之一的,要其负责人承担刑事责任基本不可能,所以,其刑事责任就以其它途径来处理--比如株闻集团就以向当地政府捐献地区发展基金的形式付出款项300亿,表面上看这是一种义举善行,实际上是株闻集团为了逃避刑事责任所做的行为。

  民事赔偿,也就是具备一定资质的渔民及养殖户所提起的诉讼所能获得的赔偿,表现在剧中就是法院判决的55亿。

  在这个案子的处理过程中,金锡胄首次觉得自己充满罪恶。原油泄露,且不说渔民们遭到的巨大的损失应该得到充足的应得的补偿,单是泄露所造成的巨大的生态危机,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是不应该完全无视的。

  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株闻集团嚣张地说出:国会(韩国的立法机构)是4年期的临时工,政府也是5年期的临时工(即总统及其组阁的成员任期均为5年~~)跟这些临时工相比,继承了经营权的财阀集团才是韩国真正力量最强大的人~~

  赤裸裸地提示了韩国财阀们为了追求财富不顾及国家及民众的利益,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灾难犯罪行为,尾大不掉的财阀经济,导致了整个国家法治环境的恶化,在司法过程中,法律人(法院、检察院、律师团体)均被财阀操控,从而无法践踏普通民众的利益。

  在原油泄露所导致的连锁效应中,财阀通过操纵司法机构来逃避罪责处罚,令民众不要说得到补偿,连最基本的损失赔偿也无法达成。

  这个过程中,司法腐败是特别关键的一环。因为,司法救济已是民众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如果司法腐败,必然会导致整个社会失序,发展畸形。这种暗流涌动的愤怒跟不满,就像是地底下的火山,不知何时会带来毁灭性的力量,改变整个国家的运势。

  法律原旨是保护人民的卫盾,法官是握着卫盾的士兵。但是,如果法官成了财阀集团操作的刺刀,律师成了财阀对付法律的长矛,均刺向手无寸铁的民众的话,民众就成为无路可活的待宰羔羊。而法律所谓追求的自由、平等、人权、正义的价值体现都成为一句空话虚言。

  这样的社会,人们无法找到庇佑之所,这样的国家畸形可怕,民众如同被污染的鱼一样,被肆意践踏蹂躏,没有前途,没有希望。

  始自这个案子,金锡胄决绝地走向了另一条路,跟事务所的理念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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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六:郑惠玲杀人案

  原告:朴东献

  被告:郑惠玲

  :本剧里呈现了三起刑事案,一是朴东献强奸郑惠玲案,二是郑惠玲杀朴东献案,三是少年尊属杀人案。因少年尊属杀人案是由李志胤代理,就不再整理此处只整理金锡胄代理的案件。

  案情简况]

  因事故失忆的金锡胄解决了泰振集团收购案,带着助手李志胤去参加酒会。酒会中,收到警察局调查电话,他带着李志胤去警察局。在警局大厅,迎面遇到被羁押的郑惠玲,愤怒的郑惠玲看到他后,显示了刻骨的怨恨跟唾弃,在撕扯中,她向他的脸上吐了一口唾液。

  金锡胄十分不解,单是为他人代理一个案子,怎会招致别人如此愤恨?于是问郑惠玲因何被逮捕,警察告诉他,杀人罪。

  稍作了解之后,他觉得这个案子十分蹊跷:郑惠玲纵使再怎么痛恨朴东献,已得到朴8亿的和解金,按常理,她是无需去杀人的。在跟李志胤了解了一些事实后,他更直觉郑惠玲是冤枉的。之后,通过接触朴东献的秘书,强奸案的审理检察官李善喜,更印证了他的猜测。

  在案件即将开庭之际,他了解到,郑惠玲的律师已被清华集团收买,主审检察官已诱供她认罪。他知道,此案一旦开庭审理,郑惠玲必将被判决死刑。

  在良心的驱使下,他到看守所跟郑惠玲说:我相信你的说法。如果你真杀人了,我也没办法。但如果你没有杀人,我来替你辩护。初始,郑惠玲并不相信他,但是形势已成燃眉之势,几番接触之后,她最终委托他为自己的辩护律师。

  因之前金锡胄是朴东献的代理人,现在,他反过来无偿为郑惠玲代理辩护的消息被媒体大肆报道,一时间各种贬斥的言论甚嚣尘上。车代表被清华集团的会长叫到办公室骂得狗血喷头,压力之下,车代表安排事务所两个最强的刑事律师代理此案,要求金锡胄放弃辩护。越了解事实金锡胄越确定此案的份量,如果自己不坚持,郑惠玲极可能会被判为杀人罪成立。

  思索之下,他拒绝了车代表的安排,坚持代理。

  取得了辩护权后,他带领着助理李志胤到案发现场取证。通过综合各类物证、现场推演,他找出了朴东献死亡时间跟郑惠玲在案发现场间的时间差,并通过朴东献秘书之口找出了案发当日另一个嫌疑人也在现场的事实。法庭审理中,检察官诱供的事实也被曝光,根据疑罪从无的刑事基本原则,郑惠玲被判无罪释放。

  [结果]

  郑惠玲被判无罪。

  [解析]

  朴东献案,直接改变了几个人的人生。这些人,不光有已死亡的朴东献、朴东献的家人、郑惠玲,还有为朴东献辩护的金锡胄。

  在警察局大厅,金锡胄因为失忆,对迎面走来的郑惠玲并不认识。但是,在法庭上遭到金锡胄披露曝光的裸照、性病病历、包养存折,男友的反口,明明被强奸却被黑白颠倒,被肆意践踏的刻骨羞辱,阴差阳错又背负杀人犯的罪名,郑惠玲对着金锡胄是极为愤怒仇恨的。

  其实,强暴对于受害人来说,已是非常痛苦的经历,而强暴案的庭审经历对于被害人来说,则更加痛苦。

  在朴东献的强奸案庭审中,郑惠玲需要独自坐在证人席上向众人详细描述性行为发生的经过;要再次回忆犯人当时的样子,再次体验那种恐惧;受到辩方律师技巧性的盘问,向众人说明自己的私生活,包括性史。

  在庭审中,金锡胄又通过裸照,性病病历、包养存折等直接地让法官跟其它人都产生了郑惠玲是一个性史复杂、私生活极端糜烂的女人的认定,令她还得忍受明明是一个被伤害的人,却不得不被审判的罪责感。

  而且,最后的舆论也由同情她转向鄙视她,那种噬骨的羞耻感,比死还令人难以忍受。

  所以,在警察局遇到金辩,在法庭上被审判的羞耻感又涌上心头,她对他的仇恨,甚至比已死去的朴东献更为强烈。她恨不得食其骨,寝其皮。 

  金辩无法理解,只是做了一个案件的辩护,怎么会招至这样刻骨的仇恨,这样在公众场合被唾弃的侮辱?

  他想要这个女人必须的道歉,但是,警察跟他说这个女人是杀人罪时,他冷静下来:这样的重罪,这样仇恨的眼光,他们之间肯定不单是前被告辩护代理人跟原告之间这种看上去的浅层次的关系。

  在得到李志胤关于郑惠玲案的介绍之后,他本能地分析这个案例:郑惠玲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在明确已得到和解金的情况下还去杀人,常理下,在杀人动机这一点上是存在疑问的。

  他吩咐李志胤,从郑惠玲周边的亲人、朋友处走访,探知一下她的情绪变化。

  郑惠玲被捕后,由于坚持不认罪,受朴氏集团压力的检察官,诱供郑惠玲。

  热血的李志胤十分同情郑惠玲,向正直善良的李善喜检察官询问案情进展,了解到检察官诱供郑惠玲,而她现在的辩护律师也在劝说她认罪,这样才有轻判的机会。

  当李志胤跟金锡胄谈到检方跟辩护律师的观点时,金锡胄说,这种处理常识上是不可能的。不要说是财雄势大的财阀儿子被杀,普通人被杀了,其亲人都不可能会轻易原谅杀人者。况且,律师诱其坦白的条件真正没有说服力,通常情况下,没有法定事项想轻判是不可能的。同时,明显地,检察官是借此案向财阀讨好,作为向上攀爬的途径之一,这样显而易见的事实,他怎么会如此轻易地帮助成落水狗般的郑惠玲?

  金锡胄在无意间,从朴东献以前的秘书处得知一个更为惊人的消息,朴东献的另一个情妇,一个酒店女曾怀过朴的孩子,而这个酒店女的男友在案发当日竟曾去事发公寓找过朴东献。

  因为辩护律师过于热情地要郑惠玲认罪,令无辜的郑惠玲一怒之下解雇了他。而根据杀人案审理原则,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无期或是死刑的,必须得有律师为其辩护的审理程序,郑惠玲的解雇律师,为其赢得了一点时间。她需要另行聘请辩护律师,或是等待法院指派国选律师为其辩护。

  金锡胄表面上不动声色,但通过种种事实分析,他感觉郑惠玲极可能真是无辜的。

  在临近开庭前,金锡胄找到看守所,跟郑惠玲说,如果你真是冤枉的,我来替你辩护。

  郑惠玲并不能完全信任金锡胄,但是一方面他想赎罪的情状真实,似乎不容置喙;另一方面,任何一个律师的对此案的了解及辩护能力都不可能高于他,如果他真心帮她沉冤昭雪的话,是最佳人选。权衡之下,她决定赌一把。

  尽管检察官跟事务所、清华集团都向金锡胄施压,但他认为比起金钱声誉,一个人的生命更为重要。为此,他坚持为郑惠玲代理辩护。

  法院考虑到郑惠玲的真实处境,同意金锡胄的代理。

  经过不断地调查取证,当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时,金锡胄决定为郑惠玲作无罪辩护。

  通常而言,无罪辩护,就是要说服法庭,基于法定的原因,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处罚。

  在抗辩式审判中,成功的无罪辩护,意味着律师以一己之力对长期的侦查和公诉工作的全部否定,是律师价值最璀璨的展现,是律师的梦想与荣光。 

  被国家赋予了起诉权的公诉人也就是检察院要证明犯罪指控成立,就必须对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的每一个方面进行证明。检察官提交的公诉证据必须能够排除合理怀疑,即所提交的证据和论证只能产生唯一的结果------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被指控的犯罪。

  因此,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即律师)要做无罪辩护,最大的突破口就是寻找检察院的推论是否完全排除了合理性怀疑。

  在这个案子中,金锡胄就集中在检察院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公诉人不能否认辩护人证据的有效性这两点来论证郑惠玲无罪的。

  [法庭攻防] 

  检察院为证实郑惠玲是杀害朴东献的凶手,提供了三个证据:

  1、郑惠玲当日在案发现场的别墅监控录像。

  2、郑惠玲在现场跟朴东献大声争吵的录音,根据音源鉴定,相似度为99%。

  3、朴东献指甲里郑惠玲的DNA。

  这三个证据,其实指向性很明显:监控证据证明郑惠玲当日是去过案发现场,在朴死前人在公寓里的事实。吵架的录音证明了郑惠玲有杀人动机,因为不想跟朴东献分手,讹诈不成杀死了朴,有杀人的故意。而指甲里的DNA则又证明两人当场发生过肢体冲突,所以导致了朴东献死亡的结果。

  如果她在现场推倒朴东献,再出现于屋外的监视器下的时间刚好在朴东献死亡后,那么,也就是说,她的行为意图只能是故意或是过失,她在现场见证了朴的死亡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以正常人而言,是不存在不可预知因素的,而只能是故意或是过失。因为有犯罪意志,所以对其导致的犯罪行为的结果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金锡胄的辩护:

  1、别墅监控录影在案发前曾坏过,检方提供的监控录像时间顺序上是混乱的,存在着一定误差。经过修正后,正确的时间顺序可以看出郑惠玲逃出公寓的时间跟朴死亡的时间存有8分钟的差异,也就是说,她是没有在现场杀死朴后再出来的可能性的。

  通过导正时间顺序,排除了郑惠玲在现场见证朴死亡的事实,也就是她的犯罪意志,她对朴死亡的意志态度就变成了不可预测;从犯罪构成要件中否定了郑惠玲犯罪主观意志这一点。

  同时,在这个被导正的监控里,在案发现场,朴东献死亡的时间段里,还出现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快递员。而这个快递员被证实是酒家女韩有拉的男友金泰勇,他因女友流产事件,曾被许诺的补偿费未被给付而心生恨意,当日是去找朴理论,换言之,他存在着杀人动机。

  2、对于检察官提供的郑跟朴争吵的声音证据,也被证实是当日电视里播放的由郑惠玲主演的电影,而非真实的跟朴东献在现场争吵的声音。

  3、对于落证的朴东献指甲里的郑惠玲的DNA,金锡胄通过现场动作模拟,证实了这个DNA是郑惠玲为了逃避朴的人身侵害逃跑所作的自卫反应。郑惠玲当时所做的行为是在本能抗拒下的被迫反应,她的推朴行为是生命受到威胁逃跑,她对行为结果没有故意的意志,所以不存在杀人故意的动机。

  因为郑惠玲推倒朴东献的行为不是故意,而检察院又没有证实出现于现场的另一个嫌疑人的没有杀人嫌疑,根据疑罪从无--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的法律原则,法院最终判决郑惠玲无罪。

  这个无罪辩护最关键的一点,检察院的合理性排除存在巨大漏洞。金锡胄证明了这个出现于朴东献死亡现场的快递员就是酒家女韩有拉的男友尹泰勇,他跟朴东献的死亡有至关重要的关系,他有重大嫌疑。依据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侦查查明的工作是需要检察院去做的。

  金锡胄成功地证明了郑惠玲没有杀人动机,现场还有另一个嫌疑人的事实,使得检察院终因提供的证据不足重新立案侦查,郑惠玲也被无罪释放。 

  车代表通过金辩在跟株闻集团沟通的过程敏感地看到了金辩身上出现了一种有别于事故引起的病理危机---他的处事的态度发生了根本变化。他虽然也会站在委托人的立场上处理问题,却会更多地考虑均衡性,包括当事者争议方的利益。这是他以往所不曾有的。 

  始自此时,他开始正式确认金锡胄终将离去,他得要找好一个代替金锡胄的人。经过反复考察,他选中了高院法官全志元。之后,未婚妻正式登场。

  《改过迁善》观后感(九):律政福星二人组之五 CP和误解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

  第五篇 CP和误解

  在停播之前,华语网络观众并没有想到【改过迁善】的收视率会因此下降,在停播之后,数据摆在眼前,就算是制作社也不得不面对由于MBC转播世界杯热身赛造成的问题:处于严酷收视拉锯战,正在爬坡的水木剧收视下降,出现AGB指数仅有8.0%的程度,比起别台作品【Gold Cross】(黄金交叉)9.2%的指数,整整降低1.2%?这到底是为什么?当然是MBC方面注重体育比赛,,忽视连续剧作品播放的态度再次表现而已。在周四晚间恢复播出之后,既无回顾也无提示,观众当然连不上,连带地没能理解剧情所示,也在意料之中。随着世界杯直播的开始,水木剧场还将继续受到影响,届时就只能用本剧主演金演员演出的另一部作品【电视剧帝王】中的一句台词来概括:

  -除了世界杯播出,造成收视惨败以外,其他都不是理由!

  世界杯相关比赛的播出还会造成收视问题吗?还不知道,但放送社如果不妥善处理相关播出时段安排的问题,继续影响收视,阻碍收视爬升,也是可能的。只是到目前为止,问题尚未爆发,仅仅出现小幅滑坡,辛苦争到的第二顺位名次有可能让与别台作品,但KBS目前也不是可乐的时候,因为史无前例的两大工会所倡导的的罢了那个工已经开始,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就是两大周末名牌连续剧【真是好时节】和【郑道传】,连续剧都歇凉的大势之下,【Gold Cross】(黄金交叉)会不会停播还很难说。到目前为止,三大台除SBS还是优哉游哉之外,其他两台都消停不了,在年中【大长今2】开播之后,势必还会引起一场激烈的收视角逐。话题回到剧情这里,本周虽然仅播放第九集一集,但却给观众带来了新的体验,刚好印证本剧主演朴敏英在开播时接受采访所说的话:

  -我觉得电视剧节奏好快,就像美剧一样。

  这的确是一部类似美剧风格的连续剧,只是到目前为止,吃螃蟹的放送社还不多,MBC竟然肯付出如此代价播出,若非有顶级演员撑场,律政剧放在水木剧场播出的可能性也不大,但又了金演员这样的大牌,问题就迎刃而解,至少在第九集的最后,也出现了一点点小小的悬念:

  -什么?柳贞善被抓了?!

  为什么是金辩的未婚妻被抓?为什么在金辩失忆之后,才会突然冒出这样的未婚妻?

  实际上从此前柳贞善的回忆来看,金辩对她并没有爱情,甚至在女方提出疑问说:

  -或许,并没有爱情。

  可是他却冷冷地来了句:

  -爱情可以在婚后培养。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只能说明结婚这件事看似是女方家人着急,可是实际上却是男方急于确定婚事。可是在男方失忆后问起,女方却没有说出金辩在求婚时的那句话,只说是自己挑选,由男方付款,可见她在此时并不想破婚。那么,金辩为什么要选择柳小姐这样一位财阀家族嫌弃的后人作为结婚对象?

  他选择她的理由甚至不是因为爱情,在送过结婚戒指之后,还和实习生李志胤律师有过荒唐的拉扯神经战,还任由女方误解。故事要从贞善小姐的母系家族说起。先要提到的是贞善小姐的外公权会长。实际上,权会长在朴东献专务的葬礼上露面就意味着另一起风暴将要袭来:

  这是关乎财阀家族兴亡盛衰的财富保全拉锯战,拉锯战的实质就是欺诈购买债券的民众。

  为什么在朴东献专务的葬礼上,权会长即便是刚下飞机,只来得及换上黑色领带,也要急急赶来吊唁并慰问故人的父亲,还握手致意?

  权会长的态度不是对老年丧子的老友慰问,而更像是对合作生意伙伴的试探,假意吊唁,其实是为了解情况,想要知道故人家族对合作一事究竟知道多少,知道什么的表现。或者,朴东献专务的死并不是因为与人结怨,而是生意问题所致。这才能够解释故人的父亲竭力掩盖真相的内幕。此前看财团相关人员处理快递人员相关问题时,对方老实到不知道怎么说话,看到大卷现钞也是吓一跳的样子,并不像是心虚到崩溃的杀人者的样子,可见被塞钱要求逃走的人也许并非真犯,朴东献专务很有可能并非由假扮快递人员的酒家女男友害死,而是与牵扯到数千兆资金的信用生意有关。之前在与金辩在酒家喝酒时,故人曾经信誓旦旦说要给金辩一个发财的机会:

  -你拿着,看到差不多时候,我会告诉你,你就放掉,好好捞他一大笔!!!

  可是金辩却不以为然,仍然不改毒舌本色:

  -搞这种东西的人往往都没什么好下场~

  岂料一语成谶,还没等朴会长一家人为儿子顺利摆脱法律的惩罚而庆幸,就闻听噩耗:独子朴东献被害,倒在家中,不治身亡。在第九集当中,出现了一个词汇:CP。

  为加以解释,连续剧中加注释行:CP为企业票据。

  那么在韩语中,究竟什么才是企业票据?

  这其实是一种企业发行,并由企业信用保证兑付的债券。正因为需要以企业实力保证兑付,因此委托证券公司发行。一旦出事,证券公司要负责,企业本身也要承担相应责任。解释到这里,回过头来再看权会长为什么非要外孙女柳贞善选择金辩作为结婚对象的理由就非常清楚了,如果没有金辩这样的顶级律师为权氏家族摆平所有法律问题,权家就是拆骨卖血也还不起相关资金,这就意味着权家还是有钱留下来了,而权会长对此不但是知情,甚至是纵容,总是不断提到:

  -这几个小子让我给宠坏了。

  反观此前权氏家族族人对待他们的姐妹留下的女儿柳贞善那种刻薄态度,不是嫌弃女孩给家人添麻烦就是挤兑她没教养,可见财阀权氏家族的大人们还是金钱至上,并没有道德约束,选择金辩作为律师的意义,则是想要摆脱困境。可是他们不走运的是,问题扩大以后,要面对的是失忆以后的金辩,这就比较麻烦了,因为金辩根本不打算负责到底,在会谈时特地提到:

  -那我就负责到这里,之后的事情跟我无关。

  可见是完全撇清,这才让顾客当场傻眼。为了解决金辩遗留下的问题,车代表不得不再出下下策,把权会长一家支唤到别家事务所去处理问题。面对财阀相关问题如此,可是面对免费辩护的有关案件,金辩的态度可就不是这样。其实,从金辩对待两起案件完全不同的态度来看,即可看出失忆对这名顶级律师的意义:

  失去与生活和案情完全有关的记忆,是给了金辩一个重新审视自己,了解自己,继而懂得工作意义的机会,也让他在没有铸成大错,没有造成至大遗憾之前来得及改变决定。

  是的,一切都还来得及。年轻人最大的财富就是时间,如有犯错,还有机会纠正自己的错误,时间对于年轻人来说,才是最大的财富。实际上,金辩早在看到李志胤律师放在办公桌上的卷宗时,就仔细研判,已经发现了少年弑父案件的疑点,甚至调出了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得出了少年有可能是杀害父母的真犯这个结论,这才拒绝了小李的提议,可是他不肯明说,只是倔强地来了句:

  -这个案件太敏感。

  如同一位怕子女伤心,不肯说出实情的家长,明知有问题,但不想挫伤孩子的积极性和自尊心,也不想伤害孩子的热情,这才只是做自己能做的事,明知真相却保持沉默。虽然知道这件事做了没有意义,但为照顾年轻人的热情,却不便说明,只要求年轻律师自己去做。之后小李获得了全判的协助和提点,这才有办法帮助被告减刑。最重要的一点是,金辩在见到小李时,分明是想要对她说点什么,很可能是想要接下案件的话,只是小李由于心有芥蒂,却拼命躲避男方,这才错过了与金辩携手弄清案情的机会。只是,小李比金辩所想象的更加聪明也更为敏感,她不是不能明白事实,只是稍晚了一点,就在法庭辩论当时,在庭上慷慨陈辞的小李在特地提到被告父亲承认杀死妻子一事时,忽然察觉到被告手指动作,这才恍然大悟:

  不安地扭动手指,抠指甲或是啃咬手指,很有可能是真犯在遭遇不实事实陈述时的习惯性动作,只要动作出现,就有可能是与事实不符的说法在进行中,而被告父亲唯一有可能顶罪的理由肯定是为了儿子。

  原来,被告的母亲也有可能是被告杀死,而父亲承认杀死妻子只是因为爱护儿子,要为儿子顶罪。以此推断,附近居民听到的暴力殴打声音,或是目睹被告的智障母亲身上出现的瘀伤和伤痕,施暴者不是被告的父亲而是被告他自己。那么,小李的行为究竟算是什么?是在为真犯辩护吗?

  金辩不这样看,在他看来,律师就要堂堂正正地为自己相信的人辩护,如果因为有疑虑而不去办案,那就不可能撑得下去,虽然他对案件有疑惑,但他不能以自己的意见去引导其他律师,尤其是相信他,相信法律,对法律充满信心的年轻律师。法官不可能因为怀疑被告有问题而不接案件,检察官也不可能因为对参考人有疑虑而不调查案件,因为有疑虑可以放弃案件的唯有律师,这就是他成为律师的其中一个理由。虽然小李在知情后的打击很大,但她毕竟感受到了金辩的心意和体谅。弑父案件当事人相关辩护对于年轻的律师李志胤来说,是一次深刻的教训,提醒她不可能因为想当然或是自然而然的同情,而对案件有了主观判断,否则在事实揭晓之后,她要面对的不仅是真相的煎熬,还有良心的谴责:帮助真犯脱罪,并非她成为律师的初衷。不知不觉当中,关于改过迁善的相关案件越来越有趣,也越发有意义,金石柱和李志胤这两位从资历到经历都完全不同的律师,在碰撞中相互促进,共同成长,他们还会有怎样的案件和遭遇,预知下情如何,下周同一时间,请继续关注下篇。

  《改过迁善》观后感(十):感性正义与理性正义

  看剧的时候,不太喜欢李intern这个角色,晚些时候又深入地想了想自己为什么不太喜欢李intern这个角色的原因。

  是因为李intern的正义感吗?而我缺乏应有的正义感吗?

  都不是。只是因为李intern的正义基于感性,而非理性。

  是因为李intern这个角色的不现实性吗?

  也不是,这个人物不是不现实,而是太现实,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李intern,如果面对剧中的案子,多数人的反应也会像李intern一样,让感性绑架理性。这个时候,《所有人都相信自己的所见所想,所有人都认为自己站在了正义的一方,往往这个时候,正义反被偏见左右,出现非正义的结果。》(摘自博文《美国电影中的司法正义》,网址:http://i.mtime.com/2447933/blog/7629741/)。

  正义之路,并非像李intern想象的那么简单,单凭看到的就可以判定正义与非正义。

  感性的正义往往导致非正义的结果。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郑慧玲真的是杀人凶手,那么李intern先入为主的认定郑慧玲无罪,与剧中郑慧玲请的第一个律师先入为主的认定她有罪,有何异?

  我们再可以假设,如果朴东献没有强奸郑慧玲,李intern却被郑慧玲的柔弱和眼泪所骗,而认定朴东献有罪,那么结果就有可能造成冤案。

  如果李intern的理想是坚持法律的正义,那么她必须修正现有的感性正义,我强调的是修正,而非抛弃,感性正义是人性的一部分,只是将来作为律师,对于正义的坚守,更多的要基于理性。

  罗马法学家就说过:“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

  如果失忆前的金锡胄的法律是一种与自然相悖的正当理性,那么现在的李intern的法律是一种与自然相符的非正当理性。两个人都有需要改过的部分,失忆后的金锡胄已经走在了改过的路上,李intern在和金锡胄的互动中,是否也在纠正自我的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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