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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得住,很重要

2017-11-28 17:32:26 作者:贱嘴 阅读:载入中…

有得住,很重要

在贱嘴的早些年间,我在北京,谋大人在华盛顿。

那时候,我们相互写信,有一个栏目,叫作“华盛顿寄北京”。

其中有一篇很受欢迎的文章,叫作《住哪里,很重要》。

我和谋大人曾经将其视作我们的得意文章,时不时拿出来。

自鸣得意的欣赏。

那时候,我们深以为,住得好不好,是头顶重要的事情。

因为,“住到对的地方,才会想要努力工作,才会遇到对的人,人生才会开心。”

只是,经过这个周末,寒冷北京发生的一些寒冷的事情。

我们才意识到,过去的我们,是多么“何不食肉糜”的幼稚

住得好不好,已经是太过奢侈进阶的要求。

而对于更为普遍的我们来说。

有得住,是否住的安稳,才是当下最紧要最攸关的。

无论是我自己,还是身边朋友

在这么些年的租房过程中,都遭遇到过恶劣或者奇葩的房东。

却无处申诉,只能咬牙认栽。

我记得刚毕业那年,我住在一个两房改成的合租三房里。

房东是一个尖酸刻薄的北京老太。

其实房子很是破旧寒酸,她却敝帚自珍

隔三差五就要自己开门进来巡视,生怕少了丢了什么。

租不到大半年,某一个冬天早上。

她突然来敲三家的门,说要把房子收回让儿子住。

给我们很短时间搬走。

我和另外两个租户,都是刚毕业不久的北漂一族。

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哪里知道要什么违约金赔偿。

只能够自认倒霉忍气吞声的再觅住处搬走。

三年前,我搬来上海,租了一个上海中年妇女的房。

签了三年,半年不到周围租金看涨,便说要把房子收回。

隔了十几年,我自然不会再像刚毕业时那般软弱。

坚决要求按照合同违约赔偿,否则就不搬走。

最后搬走那天,房东带了四五个人来盯着。

仔细看着我们打包每一件行李,生怕我们带走原本房屋里的东西。

行李都打包完,房东带来的亲友又想要反悔违约金。

双方僵持了一个下午,最后物业看不过前来调解。

才甩下钱,让我们赶紧走人。

我记得那是一个秋末冬初的日子。

院子里的树,叶子都掉的七零八落

我想,从北京到上海,这么大的城市,要想有得住,却真不容易啊。

昨天问了问身边的朋友,我的经历并不是唯一。

有朋友租房,遇到合租租户,在家中开设赌局的。

有看房时一应俱全,搬进去发现空调油烟机都被拆了,只能再加钱装上。

有弄脏沙发房东拒绝退还小两万押金的。

也有退租后还没搬走房东就让租客搬进来导致丢东西的。

遭遇到的房东和麻烦各不相同,但大家普遍的反应就是。

无处监管,投诉无门。

如果说这是人祸而导致的,那更让我们束手无策跟额腕痛惜的。

还是天灾。

我曾经在北京住过一个鱼龙混杂的小区。

既有着富丽堂皇的公寓楼,也有着黯淡无光的地下室。

我住在公寓楼里,而负责小区的快递小哥,就住在地下室里。

那时候我常出差,一走就是一两个礼拜。

又常收到各种快递包裹,小哥总是很好笑的帮我收着,等我回来再送。

一来二往,就算认识了。

又发现是半个老乡,有时候收取快递的时候,也会聊上几句。

有一次我离开蛮久一段时间,积累了不少件。

就去他的住所去取。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和我在同一个小区的地下室的环境。

狭窄昏暗,空气不流通,人口密度大。

只有半截窗户,通到地面,微微透着光。

我问他,这样的居住环境,是不是很苦。

快递小哥笑笑,说他们一个月赚那些辛苦钱,怎么舍得花在房租上。

趁着年轻,吃吃苦,在大城市里多攒些钱,等老了,再回老乡享福。

我记得那是2013年的年初。

然后不到半年,北京开始清理地下室。

一夜之间,我所在那个小区,地下室都被清空。

住客都勒令搬走。

我再没有见到那个快递小哥。

不知道他搬去哪里,是否还在这个大城市里。

做着年少奋斗,老来享福的梦。

只是,再后来,每次经过那地下室,看到露出地面半截窗户。

已经被拆除。

我的心里,总有些空荡的慌。

北京上海,都是这样的大。

但要有一个安稳住下的地方,又是多么的难。

杜甫曾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时,感慨道“安得广厦千万间”。

没想到一千多年以后,在这个冬风凌冽的时节。

我们依然会有同样的感慨。

不仅仅是那些被迫离开的人们,而是我们每一个人。

在这个冬天,都忍不住感到寒意。

我一个在知名网站有着很好工作的朋友给我发来这样一段话。

不要以为一切都离我们很远。

其实我们每一个,都有可能是被清理被驱逐的对象。

希望,离开的,留下的,最终都能找到安居所在。

amor27

我刚到华盛顿工作,开始租房的时候,遇到了很多小问题。

需要长租房子,一般来说需要给房东或者出租机构提供信用记录或者工资证明。但是我刚去美国工作,没有信用记录,也没有工资证明,所以我在酒店住了将近一个月。

后来终于有工资证明了。我看中了一间在杜邦环岛的公寓,位置很不错,租金想对比较贵,月租一千八美金。我拿着证明再过去的时候,被租房机构告知我不符合要求。因为他们有规定,房租必须低于月薪的百分之三十,你才有权租到这一间房。也就是说,要租到这一间房子,我的月薪必须达到六千美元,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啦。

我跟工作人员说,我有足够的存款,并且给他们看了银行的对账单,我解释说我宁愿用存款租好一点的房子,我说,我甚至可以一次性付清一年的房租,他们仍然说:规定就是规定,我的月薪不达标,不予出租。

我在办公室里讨论这件事的时候,同事Frank跟我说,他租房之前,他的房东不仅要求他提供信用记录、工资证明,还给他之前的房东打了电话。他之前的房东说,有一次他迟交房租一天,于是他就和这间房子无缘了。

后来我才明白为什么房东和租房机构这么苛刻。

因为,一旦你租到这间房子,住了进去,那么你在这里的居住权就受法律保护。即使房东中途不想租给你,即使你拖欠房租,他也无权把你赶出去。如果你拖欠房租太久,他只能通过诉讼的形式解决这个问题,不过在裁决下来之前,没有任何人有权利把你从你租到的房子里赶出去。像amor27提到的房东突然反悔了,要涨租金,想通过毁合同的方式来达到这个目的,那简直是不可能啊。

即使合同到期了,想通过涨房租的方式让房客滚蛋,那也是不可能。华盛顿有所谓的“rent control(房租控制)”,即,当地政府会根据通胀等因素,规定一个比例,每年的房租上涨的幅度,都不能超过这个比例。去年,华盛顿的房租不允许上涨超过5%。在纽约这样的大都市也一样。所以,有一部分人在曼哈顿的房租比较便宜,因为他们从70年代开始就住在曼哈顿,每年的房租上涨都不能超过rent control。2016年我在北京租的房子是6000一个月,2017年到期后,房东说要涨到7500,这25%涨得真够酸爽的啊,于是我立即拍拍屁股滚蛋了。

在旧金山还有这么一个规定。比如说,我是房东,我在湾区有一套房子。我有个贱朋友或者亲戚来旧金山玩,说要在我家住一周或两周(具体最低时间我不记得了),我欣然同意了。如果,他玩完这两周,突然觉得旧金山好棒啊,老子不想走了,就在这定居吧,然后对我说:“哎呀我不走了我就住在你家吧”,即使我们还没有讨论房租等事宜,我也是不能把这个讨厌的贱亲戚赶走的。如果我这么做,我就是违法啦!

在美国,刚开始租房的时候,的确会很麻烦,但是一旦你住进一间房,无论你是租的还是买的,你和你的房子就收到保护。在中国,有“衣食住行”这样的词来描述我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在英文里,basic needs和bare necessities也都包含了“a place to sleep”的含义。因为,有得住,是我们的基本尊严

谋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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