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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志书?

2017-09-06 21:52:54 作者:碧叶迎东日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如何写志书?

  ---浅谈志书的文体和文风

如何写志书?

  蔡汉以

  2017-09-06

  目前,我参与编写并出版的志书有两本,一《永安煤业志》;二《平和道教志》;还有一些“村史”“家史”等。在实际编写过程中,发现一些常见的问题,现浅谈一点体会。

  首先,编写志书要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坚持存真求实、详今略古的原则,秉笔其发展历程,客观真实反映情况,做到了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为人们提供最科学、最有价值的历史资料和现实依据。

  其次,志书一定要可信、可用、可读。根据宝鸡地情网中的一文,我认为这是讨论“志书的文体和文风”写得很好的一篇文章。供学习:

  (一)志书的文体

  现代文体,按语言文字来分,可分成两大类:一类是文艺作品,如小说、诗歌、散文等;另一类是实用文籍。实用文籍又分为:记叙文体、议论文体、说明文体和应用文体。应用记叙文主要包括新闻(消息、通讯)、纪实文学、记叙体公文(调查报告、工作总结、通报、简报)、科技记叙文、史传、志书。

  志书属实用文籍,记叙文体,历来如此。《周礼》记载:“诵训,掌道方志,以昭观事”,汉代郑玄注释道“四方所识久远之事,谓之方志”,唐代颜师古说:“志者,记也”,近两千年来,我国方志种类不断增多,内容不断丰富,结构趋于完备,而方志的记叙体至今未变。

  志书的文体,是由志书的性质、功能决定的。先就方志的性质来说,地方志是记载特定地域特定时期内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及现状的资料性著述。在这个定义中,我们承认地方志是一种著述,但它不是理论著述,而是一种资料性著述。它载负的不是抽象的理论分析,而是地方史志资料。记载这样的资料,叙体是最适合的。再拿地方志的功能来说,地方志具有“资政、存史、教化”的功能,其作用不在于评论历史、不在于总结历史经验、不在于探索历史发展规律,而是在提供翔实资料方面发挥功能。有人说地方志是百科全书,只是比喻它记载的资料涉及百科,并不是要志书去解释百科知识。

  方志属于记叙文体,但有不同于一般的记叙文体。记叙的手法通常包括顺叙、倒叙和插叙。方志有着更严格的要求,一般以顺叙为主,很少用倒叙和插叙,更不能夹叙夹议。它是一种以客观事物的发展过程和内在联系为依据,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分门别类地陈述一个地方的历史和现状的特殊记叙体裁。

  方志文体是记叙文。并不是说绝对不包含其他文体。志书在体裁上分为述、记、志、传、图、表,录。大事记采用编年体、各分志采用纪事本末体、人物传属于纪传体,以上三部分是志书的主体,皆采用记叙体。概述允许有部分议论;示意图和表格,若单独使用,应属于说明文体;附录的问题则不好确定,根据具体内容而定,有的可能是重要文献,有的可能是诗歌、散文等。但它们都不是志书的主导体裁。

  (二)志书的语言特点

  看重语言,强调语言对于文章的重要作用,也是我国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易经》中就有“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之说。这里的“辞”,指的就是语言。那时古人就已经认识了语言所具有的那种宣传、鼓动的作用。孔子说:“情欲言,辞欲巧”。就是说要想完整、准确地表述自己的思想感情,就必须讲究语言方面的技巧。孔子还认为:“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只有语言精美,富有文采,文章才能流传甚远。从我国先秦时期的《诗经》,到唐诗宋词,到汉代的《史记》,再到明清时期的小说,凡是得到长久流传的著作,都是使用语言方面的典范。

  地方志作为记述一定地域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也必然在语言上体现出自己的特点。

  1.大众性。一是有些方志语言直接来源于民间。编志所需要的资料,有些就是从人民群众口头搜集到的遗闻佚事、谚语、民谣、口碑、传说等。他们是由人民群众用活生生的口语陈述的。其中许多词语,都可以直接引用。二是从地方志的作用来看。地方志具有“资政、存史、教化”三大功能,它的读者群不限于领导干部,必须面对广大的老百姓,因此要求其语言必须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简洁流畅。旧方志都是用文言文写的,使语与文分离,一般人难以读懂。新编地方志要求用现代语体文。

  2.时代性。时代不断前进,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进步,语言也不断发展。旧方志使用的是文言文,新方志使用的现代语体文,但是在追溯古代历史的时候,还必须用到一些古代用词,如皇帝、翰林、举人、牌坊、社稷、妓院等等。这是对历史事实的客观反映,是具有历史意义的。

  首届新方志的编修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文化大革命结束不久,改革开放处于起始阶段。志书的语言和用词在一定程度上就体现了当时的时代特点。如红领巾、合作化、自留地、承包责任制、计划生育、专业户、万元户、核武器等等词语,使用的频率就比较高。

  与首届修志相比,世界的经济和政治形势都发生重大的变化,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初步成就。这段历史的内容是极其丰富的。与此同时,志书的语言文字上必定会有新世纪的烙印。如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世界贸易组织(WTO)、产业化、信息化、数字化、大棚蔬菜、绿色食品、环境保护、招商引资、计算机、互联网、高速公路、国内生产总值(GDP)等新词语将会被广泛应用。

  新方志要运用这些时代性词汇来反映时代风貌。这样,才能真实和具有说服力。

  3.科学性。地方志是资料性著述,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但它在内容上横陈百科,也必然会涉及到自然科学领域。新方志在语言上也应当具有科学性,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必须符合语法。语法是组词造句的规则,词只有接受语法的支配,按照一定的语法规则组织起来,才能成为完整的语言。在编写中造句不符合语法,就会产生病句。其次必须合乎逻辑。由于方志体裁比较特殊,著述时用陈述句较多,当然也会用到一些说明事物的判断句,因而在运用语言方面,如果不注意逻辑,就会在判断和推理方面出现错误。

  4.地方性。方志要体现地方特点,这是它的性质所决定的。体现地方特点,主要在于内容。用于表达内容的语言,也会不可避免地带有地方性。在方志中记述地名、风俗、方言、土产、文物、矿产、经济、工艺等具有鲜明的地方性的内容时,所运用语言的地方性是非常显著的。许多方志专家认为,为了体现志书的鲜明个性、地方特点,在尽量运用全民通用语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运用一些地方性的语言。

  5.专业性。专业志是方志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情况,会接触到一些行业专用语,或术语。在一般人也能懂得,又合乎书面语要求的前提下,在方志中可以适当运用一些行业专用语。

  而对于一些难懂的专用语,要另加注释,或在上下文中说明。切忌说一些外行话。

  (三)志书的文风

  文风,是运用语言文字时表现出来的思想作风,或者是文章和说话的风格和风尚。文风和语言是相互统一的关系,文风决定着语言的选择,而语言却始终体现着文风。

  地方志的文风向来为人们所重视。历代学者都曾提出过自己的主张。如唐代刘知几对文风提出的要求是:“简要、用晦、戒妄饰”。清代章学诚把它概括为:“四要”、“八忌”,“四要”就是“要简、要严、要核、要雅”,“八忌”是指“忌条理混乱、忌详略失体、忌偏尚文辞、忌妆点名胜、忌擅翻旧案、忌浮记功绩、忌泥古不变、忌贪载传奇”。以上观点对我们今天修志工作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1985年通过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中规定,“新志书文体一律用规范的语体文,文风应严谨、朴实、简洁”。1997年指导小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除重申方志文体采用规范的语体文外,进一步明确“行文力求朴实、简炼、流畅”。根据新志书行文的成功经验和国家修志文件的基本要求,我们把新志书的文风要求概括为八个字,即严谨、朴实、简洁、流畅。

  1.严谨。新方志在表述上要力求科学、准确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周恩来总理生前要求文史工作要“存真求实”,陈云同志也指出“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所以,编纂地方志必须以实事求是精神,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忠于客观事实,秉笔直书,确保材料准确无误。同时,还要做到不因外在的压力而歪曲事实真相。也不要因个人的得失、好恶而有失公允。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秉笔直书”。(经典哲理文章 www.wenzhangba.com)

  具体要求是:

  ①真实性。志书的生命在于真实,真实可靠的资料固然重要,用以表述资料的语言也必须真实,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可夸大事实,坚持志书可读性与可信性的统一。

  ②准确性。方志语言要确保准确无误,首先必须观点正确,坚持字斟句酌。如果用语不当,就有可能出现差错;其次专业用语必须科学。志书涉及很多专业用语和科学名称,如果选用不当,同样会造成错误和失实;再次必须注意同义词的语言环境,选用最合适的词语,正确表达内容。

  ③逻辑性。方志语言的运用,必须遵循形式逻辑的原理。在行文中,违反逻辑的事例通常有下面两种:一是语言混乱和自相矛盾。二是颠倒种属关系。

  2.朴实

  朴实是志书语言的基本风格。志书行文要摒弃浮词,不偏尚文辞,不堆砌辞藻,不故弄玄虚,切忌空话、大话、套话,更不允许说假话。关于朴实的文风,章学诚说过:“与其文而失实,何如质以传真也”。志书以质朴无华为美,只要实实在在地把事实记述清楚明白即可。

  志书行文要做到朴实必须注意这样几个问题:一是不用带有浓厚情感色彩的宣传词语。如记载人物,说某人死后“永远活在人民心中”;记地方历史,用“人杰地灵,物华天宝”;讲到成绩就用“举世瞩目”、“突飞猛进”、“扶摇直上”等。二是慎用形容词和副词。三是不要发表空泛议论。四是忌用空话、大话和套话。

  3.简洁

  修志崇尚叙事简洁,文字精练。叙事简洁,不拖泥带水,这是修志之要旨。胡乔木说过,地方志行文应该“做到一句也不多,一句也不少。如果说不能做到后一点,至少要做到前一点”。他还指出,“地方志行文要像打电报、编辞书那样精炼,要惜墨如金”。

  文字要精练。要以较少的文字记述丰富的内容,做到言简意赅,“文约而事丰”。对于这一点,我们说起来容易,而真正做起来就比较难了,非得经过反复锤炼不可。凡读过古文的人都会感到,作为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欧阳修文章写得非常好,其实这些好的文章也是经过多次修改而成的。欧阳修晚年经常在夜间亲自修改自己的早期文稿,有一次半夜,夫人劝说道“此己所作,安用再三阅?宁畏先生嗔邪?”欧阳修笑着答道:“不畏先生嗔,却怕后生笑!”因而才有“醉翁亭记”中“环滁皆山也”的精炼之句。同样的道理地方志精品也是要锤炼出来的。标题是志书的眼睛,尤其要简洁、醒目。要善于用极其精练的文字准确地概括出篇、章、节、目的内容,领括其全部资料。标题应该与所领属的内容相称,不要用通讯报道式与工作总结式的标题,也不要用诗情画意的文艺式标题。章学诚说“志体坏于标题不得史法,标题坏于艺文不合史例”。

  4.流畅

  方志语言,在讲究严谨、朴实、简洁的基础上,还应讲究雅重、优美、流畅。方志界的许多领导、专家都相继提出了这样的同题:在坚持把握志书语言特点的基础上,要注重追求志书语言的优美典雅,以增强志书的可读性。李铁映同志在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上指出:“志书一定要可信、可用、可读”。“可读,要写得精炼、优美,引人入胜。读志如看画听乐,爱不释手。文字水平要高。不少名史、名志都是优秀文学著作,影响深远”。王朝闻先生也曾说过:“方志要写成富于魅力的、可读的教育人民的东西,不要写成流水帐,不要写成简单的结论”。

  客观地讲,新编地方志同旧志书相比,可以列举出许多优越之处,但就可读性而言,逊于旧志乃是不争的事实。旧方志运用语言文字的功夫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当然,今天的社会分工越来越庞杂,产品多种多样,记述起来难度较大;再者古代都是名人修志,人数极少,现在我们是“众手成志”,要求统一的语言风格的确有一定难度。但对于前人在运用语言上的技巧,还是非常值得我们借鉴的。要使志书语言流畅,首先要做到字通意顺。应该安排好内容层次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段与段、句与句、词与词之间的关系。其次可适当使用修辞手法。首届出版的志书,有的语言平庸呆板,缺少生气,可读性不强,究其原因,就是因为片面强调客观记述,而忽略了修辞格的运用。著名语言学家吕淑湘说过:“语法讲的是对和不对,修辞讲的是好和不好”。《漫谈语法研究》通过选择适当的修辞方式,使志书语言略带文采,生动流畅。现代汉语的修辞格多达数十种,根据各地编纂经验,有的修辞方式是适宜志书语体的。

  ①恰当地运用比喻,既可使文字生动形象,又可使文章见解明了。②适当地运用排比的手法,可以加强语势,使之更加流畅,以增强感染力和说服力。③注意语言的韵律和气势,使之声情并茂,增强可读性。需要说明的是,在适当运用修辞手法时,一定不能背离地方志的特殊体例与章法,把地方志写成其他文体。另外,方志用语必须规范,符合现代汉语标准化的要求。根据修志工作实践,志书行文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不要文白夹杂。有的志稿往往使用半文半白的语言,弄得语气不畅,艰涩难懂,影响了志书的统一文风和美感。如“是年大饥,饿殍遍地,人相食”等。当代方志学家傅振伦先生说:“记事当因时制宜,用当代语言,不可模拟古人、古文、古事,不要故作怪奇,不要画虎类犬,雕鹄成婺。要做到文从字顺、雅俗共赏”。

  二是力戒口语、俗语入志。如“一把手”、“误区”、“怪圈”、“超生游击队”等等。对于一些口语化的用词,如“了”、“已”、“已经”、“曾”、“曾经”、“当时”等口语化的用字应避免使用,删掉它们,并不损害文意。

  三是不自造字词,不使用晦涩艰深的语词。

  (四)行文的规定

  关于志书的行文要求,在首届修志过程中,几乎各地都有规定,基本内容大体一致,只是在某些小的方面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些在志书行文中经常遇到的、常识性的东西。

  1.用字

  除古代人名、古代地名、古代遗迹和引文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86年10月公布的“简化汉字表”为依据,使用标准的简化字书写。

  2.词语

  所有名词、术语均应合乎汉语语法规范。不用含混不清或失实的词语。如:“有的人认为”、“多数人认为”、“据了解”、“由于种种原因”、“组织上”、“领导上”、“大概”、“或许”等。

  3.称谓

  ①一律使用第三人称,不用诸如“我省”、“我市”、“我县”、“我局”等第一人称词语。②涉及人名时,除引文外,不加“先生”、“同志”等类称呼,必要时在姓名前冠以职务。 ③一般不用简称、俗称,各种机构、文件、会议名称必须使用全称。如名称过长,可在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并加括号注明以后用简称。简称应概念准确,不易产生歧义。④使用地名应尊重历史,用当时的名称,并在括号内加注志书下限的名称。⑤外国的国名、地名、人名、党派、政权机构、报刊名称等,均以新华社的译名或社会上公认的译名为准。外国人名第一次在志书中出现时,必须注明外文原名。⑥植物、动物、矿物等名称,应使用标准学名,必要时可加注标准俗名。如“土豆”就不要写成“地蛋”,“水泥”也不要写成“洋灰”等。

  4.时间的表示

  ①公历的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分、秒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同一年份、月、日的数字不可断开分行。②公元前纪年,写作“公元前××年”;公元纪年,可略去“公元”二字,只写“××××年”。但对于公元100年内的年份,一般要加上“公元”二字,如“公元15年”,可避免产生混乱。③年份不能简写。如2002年不能写成02年,1999年不能写成99年。再者要注意“截至”和“截止”的用法。④中国农历纪年的月、日均用汉字。如壬午年十月二十三,还有正月十五、腊月初八等。⑤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用汉字。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要用间隔号“•”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分开,并外加引号,避免歧义。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是否使用引号,视事件的知名度而定。(如:“一•二八事变”、“一二•九运动”、五四运动、五一劳动节、三八妇女节等)⑥不要使用时间代名词。如“今年”、“明年”、“昨天”,“当年”、“当月”、“是日”等,应写明具体时间。⑦不要使用界定不明的时间概念。如“最近”、“目前”、“以前”、“今后”等,应写明具体时间。

  5.数字的使用

  ①习惯用语中的数字,词汇和成语数字,表述性语言中的数字,一般用汉字表示。如“一律”、“一方面”、“星期五”、“二万五千里长征”、“九三学社”、“二年级”、“十五届六中全会”等。②统计性数字一般用阿拉伯数字,表格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引文应忠实于原文。同一数字多次出现,应注意保持一致。对于同一数字的书写不可断开分行。③部队番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及其他序号,用阿拉伯数字。④带有“几”、“多”、“左右”、“余”、“上下”等表示的约数一般用阿拉伯数字。为了保持局部体例的一致,有时也可以使用汉字。⑤用两个相邻的数字表示概数,必须用汉字。如“三四个”、“十五六吨”、“四五十天”等,中间不需要用“•”隔开。⑥尾数有多个“0”的整数数值,一般可使用“万”和“亿”作单位,如二亿三千五百万,可写成235亿。⑦在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值的范围时,使用波浪式连接号“~”。

  6.关于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名称、符号的使用,按照国务院1984年颁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计量单位的命令”,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志书行文中一般不夹杂单位符号。如kg、km等,但在公式中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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