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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X冷淡,老公竟在卫生间偷装摄像头

2018-10-21 18:00:36 作者:毒姐 阅读:载入中…

我X冷淡,老公竟在卫生间偷装摄像头

  毒姐曾经法律节目记者,总是有读者后台咨询各种法律问题。这段时间树洞里的来信都爆了,今天特别整理了一些问题和回答分享大家

  还是那句话——

  最好的报复,是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报复。

  正确的自我保护,是把法律作为盔甲

   1 

  问题1:

  毒姐,你好,我弟遇到一件烦心事

  2018年3月结婚彩礼20万。婚后,老婆拒绝和我弟弟发生性关系,多次沟通无果,起因是弟媳妇从小不习惯亲密接触,只要有外人碰她,她就控制不住地大叫。

  2018年5月分房睡,6月9日我弟弟在自家卫生间监控,每天偷看老婆裸体洗澡,自w。一周多后,弟媳发现摄像头,竟然生气地起诉我弟弟侵犯隐私权。

  请问:我弟在自家卫生间装监控是否违法?另外,弟媳隐瞒重要心理疾病,是否属于骗婚?

  回答:

  分析了一下你的案例

  第一,偷窥他人私生活行为侵犯他人隐私,依据《民法总则》、《治安管理处罚法》、《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一般应承担行政处罚以及民事侵权责任;但是你弟弟在卫生间安装摄像头偷窥你弟媳洗澡的行为,如果并未散布拍摄到的视频考虑夫妻关系特殊性以及举证问题,很难要求你弟弟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骗婚并非法律概念,是指依据国家合法婚姻登记程序,或以婚姻为诱饵形式,来诈骗他人的财物、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或同性恋与不知其性向异性结婚的行为。

  常见的骗婚行为有:没有结婚的真实意愿,只是为了取得对方财产而办理婚姻登记,然后迅速离婚利用夫妻财产制度分得对方财产;以结婚为诱饵,诱骗老年人财产。根据你的描述,不能仅因为婚后无性生活而认定弟媳就是骗婚,除非有证据证明目的就是骗取彩礼。

   2 

  问题2:

  毒姐,我老公出轨,还和小三生了孩子,重婚罪能成立吗?给小三偷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能要回来吗?财产我最多能分到几成?要求老公净身出户,我胜算的可能性有多大呢?

  回答:

  这位读者,根据你的情况,毒姐认为:

  第一,《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你老公能否构成重婚罪,关键在于你是否有证据证明他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

  写到这里,向宝宝提个醒出轨有了孩子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

  是的,想要证实对方犯了重婚罪,必须证明老公和小三是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比如住在一起,经济放在一起,等等。其实,在实际案例中,想要证实这一点,不容易。并不像很多故事中写的那样,一下子就以重婚罪绊倒了大猪蹄子老公。

  第二,给小三的房子,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财产份额的一半是你的。

  第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应当准许离婚。如果你无法忍受,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过错行为并不影响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精神赔偿。你可依该条规定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没有准确规定,最好的情况就是对方净身出户。

  所以,如果发现对方出轨,最需要做的不是一哭二闹三撕逼,而是冷静思考何去何从,冷静保存各种证据,才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3 

  问题3:

  毒姐,去年我认识女友小梅。我们已经拍了婚纱照,并办了酒席,我爸妈给了她10万彩礼钱,结果小梅就是不愿意和我领证。后来我到处打听,发现小梅其实已经结婚了,丈夫在另外一个城市打工,没有孩子,小梅爱赌博,欠了很多债务。我才明白,小梅和我订婚,就是骗取彩礼来还赌债,收彩礼的一对老人,也是小梅雇来的。我要求小梅把彩礼钱还给我,她不给我,还找人打我。请问该怎么处理

  回答:

  第一,按照法律规定,你有权要求小梅返还彩礼,因为她没有履行事先的约定,和你结婚。给彩礼是按照习俗作出的附条件赠予行为,彩礼的给付以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如果两人未达成婚姻关系,则赠予条件未达成,不发生赠予效力。所以,10万应该还给你。建议你们好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女方已婚”,如果目前未办理离婚手续而与你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能涉嫌重婚罪。你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小梅根本不想与你结婚,只是以结婚为名让你替她还债,她还可能涉嫌诈骗罪,对于这一点,你可以报案,追究小梅的刑事责任。

   4 

  问题4

  毒姐,我老公悄悄在银行贷款18万元,然后用这笔钱给小三买了一辆车,作为妻子,我能撤销赠与吗?

  回答: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该情况不能撤销赠与

  不过,根据该贷款性质不同,有以下两条维权途径可以尝试

  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丈夫将18万元无偿给第三人,已构成事实赠与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4条、第186条、第192条和第193条等撤销赠与的相关规定,你并非赠与人,且未出现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故你不具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你现在能做的,就是去公证,这笔债务不是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并且搜集老公贷款给小三买车的各种证据。这样,将来你想离婚时,可根据相关法律,这18万债务全部由丈夫独自承担。

   5 

  问题5:

  毒姐,我患病无经济能力,现与老公分居两地。大女儿高中(在音乐学院小提琴,非常花钱),小女儿小学。孩子父亲从十年前至今,都没怎么管过孩子。就是最开始三年,每年给了一笔钱,他做生意,还比较有钱,当时给的比较多,一直花到现在。十年,老公没回家,只是网上和我联系。我想告他遗弃罪?能不能认定?

  回答:

  你好,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一般针对的家庭成员为: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根据你的描述,你的两个小孩一个在上高中,一个在上小学,虽然你称无经济能力,你老公也不管小孩,但一直都是老公给钱支付孩子的各种开销,以及你的生活费。所以,你老公不构成遗弃罪。

  建议去核实一下,老公十年不回家的原因,如果在外面已有事实婚姻,可以以重婚罪起诉他。

   

   6 

  问题6

  和女朋友同居2年多,特别信任她。

  同居期间,用她的身份证开的银行卡,我每个月都把工资转到这张卡,她说:“一起存着结婚用。”没想到,前段时间她提出分手,然后搬走了,我去银行查询这张卡,告知卡已注销。2年多,我一共往这张卡转了将近50万,虽然我们同居,也有生活开销,但一个月最多一万块。至少还剩二十多万。请问这算违法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回答:

  由于你和前女友的同居关系不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非婚同居关系,因此在同居期间所得收入并不属于共同财产。

  银行卡虽是你用前女友的身份证开的,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银行卡里的钱确属你个人工资收入,那么这笔钱款仍应属于你个人所有,你前女友取走这笔钱款没有合法依据。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她。

  其实,很多情侣,情到浓时,都会把钱混在一起。在这里,毒姐提个醒,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建议尽量将大额财产分清你我,如有大额支出,最好留有发票和对账单,以证明财产属于自己所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7 

  问题7

  我今年56岁,我和现任老公为重组家庭。老公和前妻有个女儿,28岁了,已经上班。我最近发现,老公几乎每天都给他女儿发微信红包,最少100元,最多200,我算了一下,一年就是六万多。请问他这样做是转移婚内财产吗?

  回答:

  你好!你丈夫用夫妻共同财产每天发小额红包给女儿的情况,确实有不当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当然,你的丈夫也拥有个人财产,如果他是用个人财产发红包,则不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丈夫没有证据证明发红包的钱是个人财产,则属于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

  你丈夫的女儿已是成年人,且可以上班,你丈夫对她是没有抚养义务的。你丈夫采取每天发红包的方式给女儿金钱,确实有不当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建议你应该和老公沟通,让他停止做这种伤害夫妻感情的事。

  亲爱的宝宝们,如果你们有什么感情困惑或者法律问题,欢迎邮件给我,我的信箱是:,以后,每周我都会整理一批像今天这样的来信,我觉得这种文章,很实用绝对值得收藏和分享。希望你们喜欢~~

  - END -

   毒姐 

  曾是电视台编辑

  期刊写手  作家

  一场重病  隐居云南

  开一家酒吧  种花晒太阳

  听天南海北客人

  跟她讲各种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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