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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微的借口

2018-10-29 18:48:37 作者:李晓晨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5月9日,一个15岁的快递小哥边开三轮车边玩手机时不小心碰撞到一辆宝马汽车,经双方协商后,快递小哥需要赔偿马车主黄女士4000元,可在赔偿过程中,快递小哥却出尔反尔,还以这么一个理由拒绝赔偿:“你那么有钱,为什么一定要我赔?”

  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经济水平并不算高,大部分人生活水平还处于中低阶段社会贫富差距大。就该事件中的快递小哥来说,他做着送快递的工作工资相对较低,生活水平也较差,也许对于黄女士来说,宝马的维修费用只是一笔不大的钱,但对快递小哥来说,赔偿宝马的费用是难以承担的。两者处于不对等的社会地位,贫富差距大。所以在赔偿的过程中,快递小哥不免会有“你那么有钱,这点费用对你来说不算什么”的想法

卑微的借口

  可是,我们必须明白,这件事的责任在于快递小哥,他在开车的同时玩手机,最后导致事故发生,他应为这件事负起应负的责任,而不是以穷为借口推卸责任。

  我记得我曾看过这样一个新闻:郑州一学生骑车回家时不小心刮到一辆停在路边的汽车,在等了车主一个小时后,该学生用字条向车主道歉并留下打工所得的300元,最后车主被孩子真诚感动声明不需要孩子赔偿还给了孩子一笔助学金。在这两件事情中,一个孩子在不小心刮花车子后,认识自己错误,并勇于承担了自己的责任,而另一个则以穷为借口推卸责任,甚至对别人进行道德绑架。两件相似的事情、两个相似年龄、相似背景的孩子,最后事情却是两个不同结果。穷固然值得值得同情,可穷不应该成为推脱责任的理由。

  也许有些人会说,既然另一车主都原谅了那个孩子,那为什么黄女士就不能同情下这个15岁的孩子呢?是的,我们可以看到,在另一个事件中,车主不需要孩子赔偿甚至资助孩子一笔学费,这位车主非常善良。但是,我们必须明白,车主不追究赔偿是出于好心,追究赔偿则是理所当然的,没有谁必须为你的过错买单,豪车车主也好,三轮车司机也罢,无论哪方利益受损,依法追偿是每个车主的正当权益。同情弱者一直是我们所提倡的,我们奉行“关爱弱者”信念,但这并不代表我们能以“弱者”之名裹挟他人的意愿。弱本是一个令人同情的词,可当人们以弱之名对弱本身进行扭曲,以弱之名为自己的过错找借口,以弱之名对别人进行道德绑架时,弱本身的含义就不存在了。

  这个社会有很多人,他们穷苦,他们弱小,他们为生存而奔走,他们卑微到令人怜悯。可是,我们需明白,卑微,从来就不是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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