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爱已售罄读后感精选10篇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经典文章 > 读后感 >

爱已售罄读后感精选10篇

2017-11-19 21:28: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爱已售罄读后感精选10篇

  《爱已售罄》是一本由姚意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页数:32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爱已售罄》读后感(一):来往扎堆“读来读往”赠书书评

昨天收到了快递,单位同事帮忙拿上来的,很是开心
下午和晚上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看得出来,作者文笔不错,也有一定的生活阅历,可是我看这本书经历了三个心理阶段,入戏——出戏——吐槽。
说实在的,读这本书的前半本时,我是被作者所讲的故事吸引了,一个安静内向又有些清高和坚守的姑娘,做的是跟我类似的编辑工作,小时候一直平凡无奇,从不引人注目家庭和谐温暖,虽偶有争吵也不妨碍爱的滋。这个人物设定非常容易让目标读者有种代入感,要么自己就与她有差不多经历,要么在某些方面重合,毕竟这个社会平凡的女孩居多,很容易引起共鸣和欣赏。而且,前半段所讲述的故事从小女孩沈明欢的角度来讲,明媚又温馨,就像是阳光下一朵静静绽放在墙角的小花。这个阶段,作者的文字很优美,表达很顺畅,起承转合比较自然,娓娓道来,偶尔还能见到些轻松幽默的表达,读起来很是享受
可是到了后半段,尤其是沈明欢的恋爱开始之后,我表示很是不能理解。一个那样的女孩子,文静温柔但又有自己的个性和坚守的姑娘,居然会跟那样一个人开始。如果不是编的痕迹太重,而是源于作者自己的经历的话,那么作者对那段情事的执念未免太深,让故事的讲述转折有些太突兀,处理得不够好,铺垫明显不够。当然,那段经历是够让人痛苦的,而且很难以置信,那样一个人,怎么配得起我们明欢!不过,也许这就是生活吧。
最后,我想了一下,或许是因为这本书的来源是网络连载的缘故,情节处理上难免有些不够顺畅,尤其是后半段。沈明欢对夏俊森长达十几年的感情,一朝结束,竟然连自己的内心独白都几乎没有,草草了之。喂,这跟你前半本精心描绘出的明欢根本不符的呀!对于最后故事的结局,或许那样才是恰和《爱已售罄》的主旨吧,当理想的爱终究未果时,世人愿意用任何形式的爱来爱自己,尤其是女人
最后,作者的文笔还是很不错的,读起来赏心悦目

  《爱已售罄》读后感(二):爱已售罄,来生请早

如果说夏俊森代表过去,易小天代表冲动,那小猪就代表着生活的真实
    
什么样的小说是真正好的小说,那就是无限贴近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的小说。夏明欢的人生轨迹就是那千千万万北漂青年的真实生活。她没有虚构的主角光环,她就是一个普通人。她会遇到各种潜规则与诱惑,她没有圣母属性,她会情绪化,她会胆怯,她会对未来感到迷茫,她也会在恋爱中歇斯底里。我喜欢这样真实的主角。曾经一句话说得很好,人生就像是一辆巴士,会有许许多多人上车下车,有的人会在下一站就下车,有的人却会陪你走到终点站。
    
姚小遥,她绝对是中国好闺蜜的最好代言人,在明欢最无依无靠的时候支持着她,在好朋友获得成功时会比自己获得成功还要高兴,在朋友悲伤绝望时,哪怕自己伤痕累累,也会用自己的身体去温暖挚友。这样的人,才能够一直陪你走到终点站,而在人生的巴士上遇到这样的人是一辈子的幸福。小遥也遇到了感情上的欺骗,但是,我们的女主也同样选择一直陪伴着她,其实,这种相濡以沫的感情,比起爱情来,更显珍贵
   
你会和什么样的男人走到最后,在看偶像剧的时候,我总是更喜欢男二号,其实,在生活中,很多人最后没有选择梦幻的男一号,而是和一直默默陪伴自己的男二号走到最后。毕竟,爱情不能一直靠着冲动与激情去维系,终有一天爱情变为亲情,站在你身边的那个人不会是男一号,真实的男二号才是最适合你的人。
    
我真的很喜欢小猪这个角色,在翻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想女主最后会不会选择他呢?好希望小猪能够赢得女主的心。小猪就是我们身边都会有的普通人,没有夏俊森的那种痛彻心扉的过去,没有易小天的令人捉摸不透,他有的就只是平平淡淡的想要和女主生活在一起的喜欢。他离开自己的乐队,他说他会陪明欢一起去实现她的理想,我想,这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所作的承诺,也是我听过的最真实动听的告白。
  
假如有个人愿在自己身边,就算没有任何语言只是在身边,我也觉得是一种幸福,即使失去了一切,只要停下脚步看一下四周,一定会有某个人在你看得见的地方。请别伤心、不要绝望,无论如何也请别忘记,自己决不是孤单一人的。
  
明欢,是一个幸福的女人。这辈子她的爱已售罄,她找到了那个能够愿在自己身边的人。

  《爱已售罄》读后感(三):作者手记: 爱已售罄,来生请早


2003年,我认识了一个姑娘。一个会写漂亮文字的天津姑娘。
2004年,和她相约一起去吃水煮鱼。我记得她微卷的长发,大而幽深的眼睛。
她有一个男朋友,见过其照片,很帅,同样擅长玩弄文字。但这在我眼中都不算优点。当年的我认为,痴情才是男人的迷人之处。
显然男孩是痴情的。当时他风华正茂才华横溢,被众多文学女青年所垂涎。而他和女孩在一起后,便在自己活跃的文学论坛里改了签名:爱已售罄,来生请早。以此召告天下,他心已有归属。
正如已婚男人无名指上所戴的婚戒,不隐瞒,不掩藏,高风亮节给人看。
我欣赏这样的情感,我尊敬这样的为人——选择吾爱,不悔我心。
后来女孩和男孩似已退隐江湖,曾经活跃的论坛里都已没了身影,那些散落在网络的文字也渐渐被后来的浪花所淹没。
或许,他们就这样洗净铅华,去过平静的生活了罢。
祝他们幸福,永远
2005年,我在北京。
不久,我将新浪博客名更新为:爱已售罄,来生请早。并打算一直沿用下去。
彼时我乃一枚孤僻的胖纸,单身。给主流杂志写非主流爱情故事,却不相信所谓的劳什子爱情。认定那不过是男人们以爱为名寻找消遣的东西。
我写爱已售罄,是警戒自己别奢望。因为,有妄念的人,注定失望
我写来生请早,是因为我压根不相信有来生。
2012年阳历年末,我开始写一个长故事。
我在一个万年潜水的论坛,注册了一个新ID,开始在凌晨不睡时噼啪码字。以此为始,跟自己的三十岁作别。
这个长故事里写了一些人,也写了一些事。还写了一座城。
这个长故事的名字,叫:爱已售罄,来生请早。
三十岁,我懂得爱情是三个字——过日子
“爱已售罄”四个字多奇妙——对于有些人是结束,有些人却是开始。
正如世间之爱,左手苍凉,右手温暖,尽在一念之中。

  《爱已售罄》读后感(四):《爱已售罄》--一代北漂的缩影

年少的时候,初识爱情,以为只要一路追随,便可以将心比心,以我心换他心,若干年后,慢慢成熟,看着当初爱的那个人爱上了别人被别人所伤,分手再次恋上别人,终明白爱情不是单向。相反,你以为最不可能的那个人,却成了后来一直陪伴在你身边的那个。沈明欢最终嫁给了小猪,看到姚意说小说刚发在网上的时候,很多网友不满书中沈明欢和小猪的情感戏份太少。我却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生活。你以为你会和交集最多的那个人在一起,其实走到最后,也许真正对的那个人,正是默默陪伴左右,事事为你想却不为你知的那个人。
小说中不难引起北漂们的共鸣,比如租地下室,比如挤地铁,比如为了离公司近些一次次的搬家,比如初上社会被城府太深的人欺骗,比如不顾家人反对坚持梦想。与其说这是一部北京爱情故事,倒不如说这是一个普通北漂的追梦故事。诚然,沈明欢最初来到北京,是为了年少的时候喜欢的那个高大帅气的少年夏俊森。可是在追随夏俊森的路上,她也不忘追求自己的梦想。并且我觉得沈明欢就是一个北漂的典型范例,她清楚的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比如她在做了一段时间幕后写手之后,有知名的人来找她执笔,出高价,沈明欢还是拒绝了。北漂就是这样,钱是重要的,但永远都不是最重要的。沈明欢和易小天的爱情,也是大多数北漂会遇到的。易小天不是那种很本分的实干年轻人,常年想着投机发大财,后来抛弃沈明欢独自去找了一个可以给他钱给他名的女人,从始至终我都没有同情过沈明欢,因为离开她的是一个不爱她的男人,结束等于新的开始,这一点也在后来她嫁给小猪这一点上得到验证。小遥的爱情也可以堪称为典型。大学毕业之后,走上社会,就会发现,身边的男生,总是不如女生想得多,不如女生成熟,所以女生难免有些大叔控,喜欢那些成熟,挥金如土的大叔,可是这些大叔也不一定都是好大叔,也有有家室,甚至有孩子的怪蜀黍,小遥以为自己遇到了对自己百依百顺的大鹏,却在自己怀孕后发现大鹏是有家室的,伤心欲绝甚至自暴自弃,事实证明,很多东西,只能靠自己去获得,寄希望于别人,定会落得一场空。小说中并没有给单纯的小遥一个悲惨结局,而是让小遥遇到了忠厚老实的老苏,作者意图是什么?世界上不光有大鹏那样的怪蜀黍,还有像老苏这样的好大叔,爱情,跟年龄无关。宋雨秋跟夏俊森的爱情算的上是轰轰烈烈,离家出走,殉情,远走他乡,能做的他们都做了。但是她最终嫁作他人妇,接受了一切世俗安排。我想宋雨秋是幸运的,年少的时候曾有刻骨铭心的爱情,该成家的时候,又可以结婚生子,过世俗生活,不知道多年以后她是否还会记得夏俊森,只是我想当下,对她来说,那个可爱的宝宝,才是最重要的吧?沈明欢兜兜转转了一圈,最终却嫁给了身边最默默无闻的小猪。小猪不如夏俊森帅气,不如易小天会甜言蜜语,可是小猪可以让沈明欢心安,这就足够了。爱情转化为婚姻的时候,我想最重要的就是心安和责任吧?
爱情的路上,我们都是苦行僧,一时天堂,一时炼狱。作者在最后说此刻爱已售罄,倘若还是爱着千疮百孔的我,那么来生请早。我个人不大喜欢这个结尾。感觉沈明欢嫁给小猪就是最好的结局,每个人在寻找幸福的路上,即使不是千疮百孔,也大多都会磕磕碰碰,没有人能一下就抓住幸福。感觉爱已售罄像是后来硬加上去的题目,多少有点牵强。不过整本书看下来,内容还是很喜欢的。毕竟同样也在北漂,书中有太多共鸣。仅是为了这份对梦想对爱情的坚持,也要大大的点个赞了!

  《爱已售罄》读后感(五):漂在一个人的北京

关注《爱已售罄》这部小说,是一年多以前从天涯情感社区的帖子连载开始的。在那个版面的无数香艳露骨的标题里,这部以北漂为题材的小说并没有脱颖而出,点击率也算不上火爆。可一章章阅读下来,很快就被姚意清淡而细腻的叙事风格所吸引,渐渐地也就欲罢不能。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每天早晨上班的第一件事,便是打开电脑,翻开帖子去看有没有更新。
如果不是生活在北京,或许还无法深刻体会到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喜怒哀乐。只有在地下室生活过的人,才能感受沈明欢经历的那种见不到阳光的低潮和湿冷;只有在找工作时碰过壁、遇到过挫折的人,才能体会沈明欢初来北京时那种不被人认可的失落与迷茫;只有在广袤的城市里,与失眠守候过漫漫长夜的人,才能了解什么叫孤单的绝望;也只有在独自一人漂泊在异乡的城市时,才能深刻亲历到那种梦想与现实、希望与失望交织着的痛苦。而恰恰这些,或许大多数北漂一族都有所经历,所以才会对沈明欢的故事有感同身受的共鸣。
“曾经有过卑微暗恋的人,就像一株在角落里孤独生长的植物,只需要拥有阳光、空气和水,还有一点点的爱,就已经足够。”小说里的这段话,很好地诠释了沈明欢对夏俊森的那份小心翼翼的暗恋。一个女孩从少女时代所坚持的仰望,那份长久等待却得不到回应的无望,也只有经历过长久暗恋的人才能深深体会。
历时一年的等待,终于等到了这部小说的出版,也等来了一个不是结局的结局。沈明欢最终和她心中的“男神”夏俊森失之交臂,嫁给了温和善良而又有才华大男孩小猪。结局有些令人意外,然而细细思量,却又在意料之中。爱上“男神”无异于爱上一种意念、一种信仰,而爱情最终要落于尘土,与一个“实用”的男子唇齿相依。我想生活也是如此,只因有这种“已失去”的淡淡遗憾,才留下一份“得不到”的浓浓念想。
姚意的这部小说写自于她每个失眠的凌晨,同样也适合读者在夜深的时候安静阅读。这是一个看起来很清淡,实则韵味深长的故事,姚意在讲故事之余,也将自己漂泊多年所积攒的领悟,对世事、对情谊的感知,以及深藏于心的悲悯情怀所提炼出的精粹语录,掺杂在主人公的情感经历中,让人在看故事之余更能感受到一碗心灵鸡汤的温暖。
在北京生活久了,经历了无数次的搬家才知道,理智坚强才是一直可以携带的行李。外地人簇拥出的都市繁华里,又有多少人在霓虹灯的掩饰下舔舐着属于自己的冷清?
《爱已售罄》记载了一个南方女孩子在北京漂着的八年,这八年的时光,足以涵盖所有有关青春的回忆,姚意在帖子里写,她是想以书写的方式来为自己的三十岁告别。我想,无论何种形式的告别,都逃不过感伤,特别是生活在北京这样一座盛载着梦想泡沫的城市,正如好妹妹乐队的歌里唱的那样:“许多人来来去去,相聚又别离,也有人喝醉哭泣,在一个人的北京。也许我成功失意,慢慢的老去,能不能让我留下片刻的回忆……”
爱已售罄,来生请早。告别一段感伤的回忆,仍然可以重新启程。(水蓝色眼泪)

  《爱已售罄》读后感(六):许给青春和爱情

很久没有像昨天和今天这样,静心下来读一本小说。也许是年岁渐长失去阅读的耐性,又或许虚度的年华磨掉了爱情的触角,总是缺乏读完一个长长情感故事的心情。但这一次,却一口气读完仍觉意犹未尽。故事里的明欢,带着天生缺失的安全感,在我曾经迷恋和辗转的城市北京,在爱与被爱中迷茫与彷徨,最终走向温暖的现实人生。在别人的故事里,何尝不是看尽自己的冷暖悲喜。想起曾经,我也疯了似的迷恋书中夏俊森这样的男子,执着霸道,冷漠深情,温柔热烈,一个表情,一个举止,就让人心生迷恋。我们为这样的迷恋念念不忘,甘愿奉上那些经不起挥霍的青春时日,到最后,却嫁给连说“我爱你”都觉得做作的男人,如此生儿育女便一生。爱已售罄,来生请早——很喜欢这个句子,像许给青春和爱情的决绝诺言,残酷又温暖。书中很多金句,想必写这本书的女子也是个感性温婉之人。很久不曾读到的好故事,值得一读。推荐!

  《爱已售罄》读后感(七):爱还在,只是痴心已改

     姚意的《爱已售罄》,又是一个让人感慨的故事。
  它不以环环相扣的情节取胜,而是以娓娓道来的文字打动你。对于感情的着墨,并没有很多,作者以主人公沈明欢的情感为线索,勾勒出北京城里许多普通人和有钱人丰富的经历和人生。不得不说,作者叙述故事的能力很强大。从头到尾,明欢都没有发生过特别激烈的感情波折,却总能吸引我,一点一点地,想要了解整个故事,从而去看结局。
    可最后的结局,又不像结局。曾经她在南方的雨季里遇见他,后来她在岁月的蹉跎中注视他,最后她在青春的末尾处告别他。生活还在继续,这只是人生中的一个句点,一个可以开启下个段落的句点。
     回到故事开头,沈明欢还只是一个12岁的小女孩,她像每一个情窦初开的女生一样,喜欢上大自己几岁、穿白衬衫骑单车的高中男生,只是她要叫这个人“夏叔叔”。如果你以为这是一部叔侄虐恋情深,那你就猜错了。从头到尾,明欢对夏俊森的感情都只是暗恋,或者说迷恋。她从未说起过,却一直在追寻。
     为了他,23岁的明欢只身来到北京,她没有去找夏叔叔,而是投靠自己的朋友小遥,一个同样为了梦想来到北京的姑娘。小遥纯粹是为了爱情梦想,明欢则是为了这座城市。她想来看看这里有什么不一样的风景;她想知道他消失的这些年,究竟有着怎样不寻常的经历;她想要不一样的生活。
     然后,她开始北漂。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北漂代表了艰难、失落,在北京想立足很难,想混出头更难;不过幸好它也代表梦想,因为有梦支撑,生活总还是斑斓的。在北京这座熙熙攘攘的大都市,在文学界这个鱼龙混杂的大圈子,小城来的沈明欢,从最初的地下室到后来的小公寓;从被嘲笑学历到被肯定能力;从热爱文学到用文字赚钱;最后从23岁的少女变成32岁的剩女。
     她曾遇到过伪文艺青年周博文,也曾与古道热肠的老马相见恨晚;她曾采访过成功商人季家豪,也曾效力于古怪哲学家徐立;她曾和美女同事苏安安无话不谈,也曾和“塔罗牌女巫”小米闺蜜情深;她曾邂逅多才多艺的同事小猪,也曾相守过复杂多面的易小天。
     唯有一人,在这八年里,本该缠绵悱恻,却又相安无事。
     夏俊森,她的叔叔。仿若一直以长辈的姿态照顾她,却又将心底的事告知她,将脆弱的一面暴露于她。他爱美丽又骄傲的女子,一旦爱了,就全情投入。年少时,为爱走天涯,却只是背井离乡一场空;30岁时,对待爱情依旧小心翼翼,却还是遭遇背叛,伤痕累累。
     我一直没明白他对明欢是一种什么感情,若说当作晚辈,可他们年纪并未差多少,而且他对明欢的照顾和态度有时也确实超出了远房亲戚应有的距离;若说暗生情愫,可面对明欢的示好和倾慕,却又无动于衷、绝口不提。也许他有他的思量,也许他只是单纯的不喜欢明欢这种类型,也许......总之,不管十年前还是十年后,他们的命运都是彼此交集,然后再渐行渐远。
  “再见,夏俊森。再见,我少女时代的所有的梦和理想。”最后,沈明欢还是在心里做了告别。就像她说的:夏俊森之于我,就好比一个女子藏于箱底的一件华美衣裳,由于太过于珍贵,长年累月的舍不得穿,等再次翻出时,发现它依然很美,只是已经不合时宜,再也不适合自己穿了。
   谁年轻时没喜欢过温暖阳光的大哥哥呢?我们都会长大,也都会放下。挥别过去,蓦然回首或继续往前走,总能和对的相逢。
   爱已售罄,不是不会爱了,而是爱还在,痴心已改。
   继续爱别人吧,幸福之路没有终点!

  《爱已售罄》读后感(八):找个好人就嫁了吧

文/ 莫小沫
是谁说,在作品里往往能看到作者的影子。《爱已售罄,来生请早》是一本折射作者姚意的小说,故事内容与姚意的生活经历有着莫大的联系。姚意早年离家,一路颠沛至京城,在京城漂泊,想必正如小说主角沈明欢的北漂经历。
该书讲述的是北漂一族的爱恨情仇,女主明欢为了追寻年少时爱恋过的男孩,而毅然远离家乡,孤身北上。以她为线索,牵扯出她的好友——小遥、小米的爱情。
年少时的爱情总是勇敢而无畏的,怀揣着暗恋的情愫,明欢故意穿上漂亮的裙子转悠,想引起他的注意。可惜,这个男孩——夏俊森很少注意到明欢,在一个夏天他爱上了苏雨秋,两人一起自杀未遂,后来私奔。从此,夏俊森便离开了明欢的视线。但是千山万水都挡不住一颗为爱而勇敢的心,明欢不顾一切阻拦成为了北漂一族。初到北京的时候,小遥收留了她,住着极小而潮湿的地下室,找工作屡遭拒绝,以为是天降机遇,结果只是想潜规则而已。北京的世界这么复杂,小遥遭遇骗局之后变了样,苏安不为人接受的情感纠葛,甚至是后来明欢的男朋友易小天通过投机赚钱结果一败涂地……周围的人都随着复杂的世界而转变着,唯有明欢,她始终坚守着自己那片纯净的土地,一直爱着夏俊森,却一直没有在对的时机遇到他,或许是因为他只是把明欢当作亲人,没办法爱上吧。
爱情就是如此,从来不讲究先来后到。尽管明欢明明是早认识夏俊森的那个人,却永远没办法以女朋友的身份站在他旁边。
而现实往往爱开玩笑,你以为你喜欢的人,最终总是在别人怀里受伤害。再强大的爱情,也熬不过一次次的伤心难过,也熬不过一次又一次的看着他爱上别人,再被别人伤害。
反而你以为他不是你喜欢的那种人,最后竟然是最合适你的人,与你共度此生的人。我想,人心都是肉长的,没有人可以抵抗有一个人一日复一日的、几年如一日的对你好,就算是冰山,也有被捂热的一天。蓦然回首,你发现原来有一个人一直守护着你,这便是最大的福分。
找个好人就嫁了吧。

  《爱已售罄》读后感(九):人间有味是清欢

人间有味是清欢
——读《爱已售罄》
文/苞米猫
  从某一视角来看,北京仿佛只生活着两种人,即北京人和外地人。北京人是土著,是扎着根儿,接着地气的;外地人是北漂,是南来北往,东飘西荡的。《爱已售罄》里描述的就是后者——漂泊在北京的外地人,这个俗称“北漂”的庞大群体。
  在北京这座城市里漂泊的人们,一千个人有一千个留恋这座城市的理由,这些人中,有逃离到这座城市里疗伤的“夏俊森”,有为爱勇敢奔赴天涯的“姚小遥”,也有默默追随着暗恋对象的“沈明欢”。《爱已售罄》的开端,“母亲”在电话里问女儿沈明欢:“你为什么不愿意回来?北京就那么吸引你?”沈明欢没有告诉母亲心中的答案,只以一句“你不懂”匆匆搪塞而过。她怀揣着一份私藏多年的情感,开始了北漂的生活,于是一系列发生在她身边的故事,由此拉开了帷幕。
  在北京这座浩瀚的城市里,沈明欢是渺小而平凡的,她和许许多多的外地人一样,将万丈豪情寄托在这里,将美好青春奉献在这里。她从一个居住在地下室的蚁族,演变成一个足不出户的宅女;从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孩,成长为一个奔三的“剩女”。显然姚意不是一个擅长虚构梦幻的作者,她似乎推崇“缺憾美”,以至于她笔下勾勒出的人物,有一种贴近生活的真实。她让他们直面残酷的现实,却又仁慈地赋予他们“花好月圆人长久”的结局——
  她让沈明欢遭遇生活的挫折,得不到梦寐以求所爱的那个人,却又让她峰回路转,有惊无险地奔向幸福的怀抱;她让姚小遥遭遇爱情的背叛,几乎自暴自弃自毁人生,却又让她遇见憨厚老实的老苏,最终过上世俗安稳的生活;她让夏俊森忧忧戚戚地循环失恋,沧桑几许冷暖几许,却又让他遇到阳光明媚的笑笑……她在故事里叙述的人生,有一种淡淡的失意,仿似一曲欢歌尽,芳华永成殇。她笔下抒写的爱情,不颓废,不激烈,却有着一种绝处逢生的温暖。
  情感虽为主线,但北漂生活的描写,作者也着墨不少。在北京这座鱼龙混杂的大都市,三线城市出身的平民女孩沈明欢,怀揣着一张大专毕业证初来乍到,在京城人才济济的职场上碰一鼻子灰。她怀揣着美好的文学理想,想在新人辈出的文学圈挤占一席之地,却遭遇打着文学幌子热爱文学女青年的“周志摩”;她想勤奋努力地工作,却不得不在频繁炒人的“尼采狂人”徐立手下惊惶度日……所幸沈明欢的鸵鸟性格,学不会昂扬处世,却也能明哲保身。对于自身的处境,她总是怀有一种悲观的侥幸:“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扑朔迷离的城市里,这里的梦想太拥挤了,很多人在自己的梦想泡沫里迷失了。在这之前我们还在感叹自己的怀才不遇,还在嘲笑某位身份人士的装X行为,而这一刻,我们庆幸自己仍然安好而不安分地生活着。”
  小说的末尾,在北京生活了八年的沈明欢,终于懂得没有遗憾不成人生,于是,她和自己少女时代暗恋的人在心中作了告别:“在大都市里生活久了,容易让人失去方向感,我明了,夏俊森就像一座灯塔,伫立在我能够观望却无法触及的地方,他为谁而亮我已经并不介意,因为他所散发的光亮,已足够温暖我的一生。”
  有一种爱情,走再近也触手难及,退一步却海阔天空,只适合在心中永恒观望。有一种故事,既现实又美好,阅时淡淡的惆怅与欢喜,如浊世里的清欢——人间有味是清欢。

  《爱已售罄》读后感(十):回忆青春!

       初读此书,觉得章节有点散乱,不像一般快餐式言情小说那样情节环环相扣,但静心研读后,发现这就是生活,我们的生活情节本就凌乱,思想也是在生活的磨练中逐步成长。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花季,都有那么一个迷恋或曾暗恋过的人,然而我们大多数人都没有那份追寻爱情的执念,此书女主沈明欢却只为了追寻心中那个人的踪迹而奔走他乡,成为众多北漂族中的一员,在这座让人疲惫又眷恋的城市中,经历了各种挫败、无奈,也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人在她的生命中来来往往。作者淡淡的叙述着一个个的故事,看似在描绘着他人的情和事,实际上这些人和事最后都成就了女主沈明欢的成长,而最终淡然的以感恩之心挥别青春。
    此书看似没有结局,实际是替我们在自己的心灵上对各自的青春画上了句点,但这不代表结束,我相信在我们人生中只要想到青春年少时都有冲动再读一遍此书,借此来慰藉已逝的青春!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