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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的读后感10篇

2017-11-24 22:01:03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名利场》的读后感10篇

  《名利场》是一本由[英]萨克雷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3.00元,页数:70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名利场》读后感(一):这也叫名著?英国果然很穷

《名利场》居然是名著,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产生了莎士比亚的英国,在狄更斯的时代,《名利场》行文絮叨,用词单调,结构混乱,写的毫无趣味,剖析人性也表面化,而且对人性的把握也相当的想当然,居然是名著,难道真是工业革命背景下的英国其实穷的裤子都穿不起了,以至于精神文明如此的捉襟见肘
同样的道理对傲慢与偏见也成立。电视剧和中译本都比原文好太多了。这些书是怎么凭着毫不动人的文笔跻身名著的行列的?
同样是描写上流社会,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写的就含而不露,甚至是安娜卡列尼娜,更直白了。至于富有冲突性的人格,Becky Sharp应该被写的更独立勇敢聪明,人性应该可以更深的挖掘,而不是因为作者自己的想象力有限而被写成了这样一个笔墨众多但是表面化不深刻的人。

  《名利场》读后感(二):世界名著中的二流的长篇小说,也还是世界名著

说实话,我觉得名利场,这本书真的不怎么样。可是我看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它的名字很熟悉,然后看到简介,也觉得是我想要的一书,希望通过读这本书,能够打破一些东西解决新问题,这本书的故事非常简单,但是内容非常拖沓,可能是因为那个时代的人消遣的方式比较少,所以就只能,读书的好处,作者在书中藏了大量的旁白,和废话,导致整个书的篇幅非常的长。
有一种听人侃大山,以及看肥皂剧的感觉
再感慨一遍,剧情真他妈简单,而又大快人心?怪不得是当年的畅销书,让作者一炮成名。
三个主角,塞得利小姐,托宾少校,蓓姬小姐;
几个配角:欧斯本少尉,老塞德利,焦斯塞德利,老欧斯本,皮特克劳利,罗登克劳利,彼得克劳利,老克劳利小姐,克劳利牧师,斯泰因勋爵,老克劳利小姐的管家。
算算书中登场的人物还是不少啊,都特色鲜明,都是一副喜闻乐见的势力嘴脸。我觉得英国小说有一点好,就是他们从不避讳金钱上的利益,所有人都在盘算着怎么搞到别人的钱,和一笔年金(可能是国债利息),以及头衔。
这本书讽刺上流社会的虚无,只要是聚会就在嚼舌根,攀比头衔和死要面子,侧面反映了上流社会的挥霍无度,经常有破产的贵族,身无分无还出入讲排场,这和一些背上了高利贷,穷的只剩一辆保时捷的老板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前者从没想过怎么把钱挣到手,毕竟从小到达只会花钱。
也给我一点警钟,不必羡慕那些看上去高贵奢华的生活,也不必追逐物质享受,毕竟这一切都是需要花钱的,而这些花的却毫无意义,因为一旦你还不上钱了,你又会变的一文不值,曾经的交际圈,上流社会都会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比如有些贵族破产或者死后,尸体还没冷就开始被法院清场封存拍卖了,破产的往往资不抵债,穷困潦倒。下半辈子都只能在贫穷中受煎熬了。而那些仆人的嘴脸会变的异常的刻薄(虽然这并没什么特别的)。中途还有个笑话是罗等克劳利因为一百多英镑而被强制拘留了,这是滑稽到极点了,一分钟前还是炙手可热的人物,下一分钟就因一点钱而被限制了自由,而这似乎对这些名流来说稀松平常,谁也不会因为谁没有钱就不和他玩,似乎只有他拿得出钱来,或者有个爵位是个人物,就会有人乐意招待他,不过吃顿饭的目的一直都只限于给自己增加面子,除了主人家的门,死活就不管了。
作者的意图也很明显,因为这本书之前,作者都是不温不火的,同时代有狄更斯炙手可热,直到这本书开始在报纸上连载的时候,作者才火了一把,感觉就像现在的网络写手,定期更新,买报的人爽的嗷嗷叫才有人买,作者才能写。所以本书明显按畅销书的套路在写。
比如,写写上流社会的荒唐可笑,给普通人慰藉下,缓和下阶级矛盾啥的,如果能明白自己不适合追逐上流社会的生活,安心现状那也挺好的。问题在于很多东西,金钱,权利,头衔等等你必须从上流社会争取过来,比如罗等克劳利凭借老婆的面子弄了一个殖民地的总督坐坐(代价是绿帽子和离婚)。所以这个圈子是如此有权势,很难不令人挤破头往里钻。
《包法利夫人》是生活在乡村而极力模仿和向往上流社会《名利场》是真实的上流社会。我当然知道自己的境界在包法利夫人这一级别,而名利场这一级别是我所望尘莫及
总之,如果不想看无聊的电视剧,还想在打发时间的同时喝点鸡汤补补身体推荐此书,如果要说这本书有多么的深刻和拍案叫绝,那恐怕很难不失望了!毕竟是报刊连载写手的作品。

  《名利场》读后感(三):往事如一坛老酒,岁月似一把利剑

当我看完本书时我才知道末了还有下册,全本《名利场》九百五十九页,去掉插图也有九百页,早知如此,怕是不太会拿起了。然而今时看完全书却又认为是值得的,果不其然,仅凭这一本萨克雷足以跻身名利场,对此,广大读者仅能呵呵一笑。不予置评,毕竟我们也是如此。
读上卷时我还有些不满,甚至有些挑刺了,可是看过下卷,经过了漫长的时间后,我反倒对此书颇报以好感,而且认为期间人物的刻画及安排相当的精准,使我们见到过的名利场上的人物自然的结局——并非作者臆断。全书几乎是以铎炳少校和爱米莉亚的结合作为结尾的,可见作者是深爱着铎炳少校的。至于爱米莉亚,萨克雷是又爱又恨,并对她无可奈何,爱上她,同情她,帮助她,却又甘愿伏在她脚下。失去时方懂得珍惜,才失去的那一刻,铎炳看清了自己的爱,爱米懂得了自己的爱,对大家都是好的。铎炳宁可失去爱米莉亚也不使亡人乔治蒙羞,也不愿玷污了小乔治心中父亲形象,能有这样的朋友实在实在是莫大的福分。然而又有多少读者能或者肯细细体味铎炳少校的痛呢?若是真为他好,还是给他多一点情谊吧!那比再多的赞言要来的实在,毕竟你我可都是实在人。铎炳经历了十几年的默默付出之后终于迎来自己的春天,我们很是开心,并为之庆幸——幸好他们没有彼此错过,幸亏的他们最终走到了一起,否则不知会有多少亲爱的读者为之落泪伤心呢!
虽然起先或者在上册中我们对罗登报以极大的反感,可是下册中我们又对他委以同情,为他的不幸,为他的过去,为他的小罗登而黯然伤神。浪子回头金不换,即使名利场上也不乏回头的浪子,当然,瑞贝卡那样被逐出的怕是不算的。罗登赴任做了总督,开始自己的生活,总还是好的,抛弃了自己的过去,离开了儿子,孤家寡人于一孤岛,心中的落寞可堪回首。往事究竟是化作怎样一把利剑伤痛了这浪子的心,竟使他完全变了一个模样。恐怕乔治活着也不会比他醒悟的好。乔治的死来的意外却又很是及时,正如名利场上的名利,去留无意,全是些飘渺虚无的身外之物。有些人死了竟比他活着还要好。若是乔治从战场归来,恐怕爱米莉亚母子生活并不见得会有多大好转——伤心只是早晚的事。至于小乔治,若不是铎炳的及时到来,恐怕也如他父亲或者爷爷成为了名利场上的老手,不见得比大乔治好。
爱米莉亚和瑞贝卡,她们一同出来平克顿女校,一同踏入社会,她们接受的是同等的教育,这样说怕是有些不妥,然而命运天秤并没有过分的向爱米莉亚倾斜,只是面对苦难爱米莉亚选择了逆来顺受,好似一头绵阳,生来就不知道反抗是何物。而瑞贝卡凭借自己的聪颖则学的一手好把戏,从中获利,处处为自己打算,说她毫无感激之心却也不妥,只是在名利场上沉浮的久了,忘记了了吧!学会了演戏,反倒忘了真的自己。把别人,把所有的人当做自己向上攀登的垫脚石,用则为友,弃之如芥。终了逃不过因果报应,年轻时埋下的苦果终须自己来尝,比起当时的酣饮还要苦上一千倍。算是她自食恶果吧!可是上天并不是没有给过她回头的机会,上天给了罗登,也没有忘记她,十几年后重遇焦斯,俘获芳心,若是从头来过,安安稳稳生活怕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可是她没有,即使上天再给她一百次机会恐怕她已是本性难改,她哪里需要生活,需要家啊!名利场不就是她最好的生活,是她梦寐已久的家么?所以她的结局只能由自己买单,可与萨克雷毫无干系。还请读者莫要冤枉了好人。
爱米莉亚,天使般的存在,恶魔心。这样说很是无情,怕是要被逐出名利场的吧!然而不正是她玩弄铎炳的么?不愿委身于他(这样说似乎不妥),却又想要对他尽可能的假以控制,尤其在老欧斯本离去,乔治继承了财产,爱米莉亚恢复往日风采之时,若非她往日的善良和无暇我们难道不会认为她是个伪君子?与此同时,她又是我们可爱小天使。不只有瑞贝卡嫉妒她,恐怕我们人人都嫉妒爱米,嫉妒到骨子里去,是的,我们都羡慕这样的人生,生来富贵,终而富贵。有过几年艰难岁月有算得上什么,即使在她最艰难的日子里还不是有铎炳守护着她,默默的爱她。妇复何求?可是另一面我们也要看到她的不幸,看到她作为女子普遍拥有的不幸,爱米莉亚的一生只是为了别人,为了父母期待,为了丈夫,为了儿子,为了年迈的双亲,成家之后为了她的家庭。她何曾真正的活过?她甚至都不知道何为自我,更不用谈什么找寻自我了。这便是作为人的可悲,终而幸福。却是我们这些自诩看透生活的人望而不及的,我们的不幸大概也源于自己。愿岁月无可回头,愿来日无所畏惧
书中的人物还有很多,犹如塞德立,欧斯本,克劳利等上一辈的人,不知作者是何意,皆许以悲惨结局,不得安享。或许这是作者寄予名利场的夙愿吧! 他们的不幸又皆有各自的原因,我们无可指责,我们不予置评。有些人还未死去便想要了却身前身后事,到头还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是名利场上不算计,那么算计更留待何人呢?今日的名利场画上了句点,我们合上书,便要开始自己的名利场了,虽然不及书中的高大,却也使我们费尽心思绞尽脑汁,尽力的为自己赢得名利场的一杯羹。喝完这一杯,我们还有去一个场,去争夺下一份蛋糕。

  《名利场》读后感(四):不极致不人生

我一直很喜欢Becky
喜欢她的倔强,喜欢她的不择手段,我承认我曾有一段时间像成为她那样的人,努力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甚至不去计较后果
我认为她是冷酷无情的,一切为了利益
但现在看来,她也只是一个小女孩,渴望着奢华生活和安全感的小女孩
罗登去战场之前说的那句,我穿旧衣服去这样如果我死了留下的新衣服可以给你卖钱。那里是我最感动的地方,而且我相信,Becky当时也是非常感动的。
他们婚姻破裂时,Becky无奈的笑,一定也是感伤的
只不过她能够在挫败之后,不去神伤,而是站起来,依然对生活充满希望
我想说的就是,这样的女孩子,配得上她应得的一切美好

  《名利场》读后感(五):名呵!利呵!

名呵!利呵!都是一场空。里面的克劳来太太虽然很肮胀,但都宾和爱米之间也太过纠缠。特别是在都宾生爱米的气再次远走印度的时候,我心里特别解气,这才是真男人!男人要有骨气。然而后面......他的做法未免太过备胎,被爱米呼之则来,挥之即去。又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位绅士在追求一位小姐。小姐说你在我楼下等一百天我就答应你的追求。于是那位绅士在小姐的楼下等了98天,在第99天的时候,对着小姐卧室窗户的方向行了一个绅士礼,然后转身就走。
这才是绅士,不卑不亢。以这种方式既表达了自己的爱意,也证明了自己的尊严。而现在的人呢?追求自己喜欢女性的时候各种跪舔。追到后又置之不理。与浪子何异!

  《名利场》读后感(六):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今天是个伟大的日子。历时两个月终于断断续续地看完了原版的Vanity Fair。也不知道为什么寒假里心血来潮地想读这本经典名著,读了才发现真不愧是“经典”。萨克雷笔力老练,生词长句极多,典故信手拈来,作为一个英专大二学生都被虐的够呛,好在还是坚持读完了,英语水平也有显著提升,功德一桩。

如果英国有红楼梦,大概就是这样的吧。跨越三代人,十几年的爱恨纠葛,一路读来倒也不觉得枯燥。

人物形象很丰满,尤其是男性角色,四个男人的特点几乎概括了世界上所有类型:Jos Sedley,懦弱,轻信;George Osborne,不忠,虚荣;Randow Crawley,愚昧,鲁莽;Sir Pitt,虚伪,贪婪;Major Dobbin,呃。。除了脚太大,太痴情他有缺点吗?

但是反观两位双生花女主,性格就有些太极端了,一位是真•白莲花,另一位也是真•蛇蝎女。本来的好感在Amelica各种毫无原则地执迷不悟和Becky手段心机轮番上阵后也基本消失殆尽。但是仔细想想这种极端化又很有道理,当时的女性受到的教育本身就是极端的,一种是Amelica那种琴棋书画女红礼节薛宝钗式正统淑女培养方法,还有一种是Becky这样从小在底层耳濡目染摸爬滚打贝隆夫人式交际花成长轨迹。单纯的上流社会和底层世界仿佛是彼此隔绝的二元空间,也就产生了这种可怕的缺乏和差异。不得不说对于当时的女子,出身决定一半,婚嫁决定另一半,而婚嫁又往往靠出身,所以像Becky这种出身微寒者即使有三头六臂,想要出人头地还是难于上青天。她错在作为一个女人,野心太大。如果是男人不择手段乞巧钻营,非议绝不会这么大。出身加上性别才是两座大山,到现在还在源源不断压死无数女性。

在红楼梦里最相似的是王熙凤,美貌,智慧,机巧,事事兼备。凤姐还多了个雄厚家世,可最后也是落得一场空。在古典小说里做个女人可真难。

这种格局很大的小说还是要往小处收缩才有味。像我这种文化内涵不够的,看来看去只觉得英国人真是矫情得可以,明明很简单的事就是不肯直白地表达。不仅如此,那种骨子里的傲慢,对欧洲大陆的不屑和鄙夷真是满的要溢出来,法国人的轻浮(Becky有一半法国血统),德国人的愚钝,包括爱尔兰人的庸俗(参见Dobbin长官的太太),都一一涉猎。虽然作者也对英国上流社会的丑恶习性做出了辛辣的讽刺,但是这种偏见还是骨子里客观存在。

其实整个爱情故事用一句作者的话就可以概括:“There're only two parties in love:the one who loves and the other who condescends to be treated with.”(大概是这个意思)爱情必然是不平等的,一方必然比另一方牺牲得多,很多时候纷争由此而来。太容易的得到的都不会好好珍惜,追不到的才是唯一,感情作为损耗品也是一样。所谓“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文中几对,哪一对不是一方sacrifice一方abuse?即便最后Dobbin和Emmy终成眷属,也是经历了十八年的漫长等待,以男方的无私付出促成的。(大概作者也实在不好意思给他们一个悲哀的结局)可见作者其实对爱情婚姻是绝望的,因为这架天平永远没有平稳的时候,表面上赫赫扬扬,实际上苦乐自知。 爱情其实就是个学着打碎牙往肚里咽的过程,太完美主义者注定无法与之兼容。

  《名利场》读后感(七):五级伤残:善良

看到rebecca这种角色得到众口一词的赞,心都死了。笑贫不笑c的社会,只肯对狗啊猫的发挥爱心,你要不幸心地善良就好象天生残疾一样,得小心别让别人发现。当然show场除外。
这书好象是不少女孩子的教科书,看透众生人来人往都是我的垫脚石,NB死了,偶象么应该是邓文迪亦舒凤姐和以前的国际章,内心深处老会冒几句我要很多很多爱但更要好多好多钱。
amy小姐也怪烦人的,有林妹妹的脾气却没她的才气,只不过跟另一个比起来倒是可爱多了。
那时候的英国法国是名利场,这时侯的世界难道有什么不一样?
萨克雷好象是林语堂很推崇的,但这人实在是啰嗦,非常喜欢在写书时抒情插科打诨,看得晕,只有那段警告某批评家的记得真,但是萨先生你时不时从书本后面跳出来,读者也会审美疲劳的啊啊啊!
rebecca这种磨人的小妖精小说里不少
毛姆的伊莎贝儿就可爱得多

  《名利场》读后感(八):?

爱米丽亚在里面堪比傻白甜以及白莲花,经历了富家女到贫穷女的转变,也有蜜月中的新娘到满脸惆怅的寡妇。明明知道知道自己丈夫乔杰和自己所谓的好朋友夏泼有暧昧不清的关系,在他死后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以为丈夫与自己的爱情有多么高尚圣洁不许别人触及。都宾简直是偶像剧里标准的默默守候女主角,不断奉献的男二号。不同的是,他终究成了男主在属于他这部剧里,也许是快结束对爱米的感情的一番宣泄,也有对爱米的冥顽不化的失望,准备放下,爱米终于回来了,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夏泼是个该怎么说的女人,让人又爱又恨又可怜,爱她的不娇柔造作敢于释放自己的天性恨她的工于心计,每一步都有她自己的小心思,可怜她孤身一人没有能像上流社会富家女那样有妈妈帮她选男人,只能做自己的妈妈。像蜗牛一样,每一步走得缓慢而又坚定,爬上了上流社会,我觉得七分靠打拼三分天注定。夏泼自己本身也有能力才能爬上金字塔顶端,尽管爬得越高摔得越重,但总比没到过山顶的人要好吧。吃不到葡萄的人总说葡萄酸,别人诋毁她,她也有本事扭转乾坤,真的是让我在看的时候咬牙切齿,恨不得说,没看到她那么做吗??人们有时候只相信自己相信的东西。结局的她依旧谈笑风生,仿佛没有掉下底层一样,真的是让人觉得她是个顽强的小强。里面的男人各有各的好,也是社会每个阶层的真实写照。让人有所了解。这本书的作者真的是写真写实,读者读的酣畅淋漓,笔法老练形象生动,情节跌宕,读完后也忍不住回味,名利场果然毫不逊色

  《名利场》读后感(九):反过来看看

《名利场》是英国作家萨克雷的重要作品,此书一经发表后就使萨克雷一举成名,在当时英国文坛上占有公认的地位。《名利场》围绕两个女主人公的一生,构成小说情节的两条主线:一是爱米利亚•塞德里,另一个是丽贝卡•夏普。
作品最后一章有这样的一段话:“唉!我们这些人里面谁是快活的?有谁称心如意?就算遂了心愿,就感到心满意足。”
这段话是爱米利亚看到自己的儿子乔治抱起小珍妮时候说得,当时爱米利亚不无伤感的想到:看得比我还重。“可是他从来没有对艾米利亚说过一句不亲切、不温存的话,也从来没有不尽力满足她提出的要求。那么已经看似幸福美满的爱米利亚这个时候还这么想足见世上本没有幸福完满的人生,同样人也是一样。
作品主要塑造的两个人爱米利亚自然不必说她是个纯洁、天真、温顺、讲道德的女子。另一个女子夏普,作品给她塑造的形象是:为了获得财富并力图在上流社会占一席之地,自私自利,不择手段。萨克雷成功地把她塑造成“女冒险家”。作品正是通过两人命运的描述,展现出一个唯利是图、唯势是趋的贵族资产阶级上层社会图景,也通过克劳莱爵士和斯丹恩勋爵两个贵族世家,奥斯本和塞德里两个资产阶级家庭中争名逐利的形形色色的人物,抨击了荒淫无耻、卑鄙龌龊的封建贵族和趋炎附势、冷酷无情的资产阶级。
虽说是有两个女主人公,但是作品中更具代表性或者说人物形象更加丰满的似乎是夏普。大多数人对夏普是持全面否定和抨击鞭挞的,但是我觉得对于这个人物形象应该即从正面来看也从反面来看。
她固然是拜金主义的典型,但是她这样的品性使然也是因为当时大的环境压迫所致,在一个人人都向往金钱向往名利的社会中独自保有一份不被污浊的清高是不合群、是会被排除在“圈子”的外面。而夏普为了生活在这样的圈子中,不得不靠着自己的计谋一步一步往上爬,只有这样她才不会被踩在脚底下。她追求的虽然是名利和财富,但是在追逐的过程中并没有像真正的资本家剥削劳苦大众、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并在约翰塞德里抛弃她时她就迅速离开另谋生路,在嫁给罗荣以后吃不上饭才选择去勾引斯丹恩勋爵给自己的丈夫找条活路。这样看来她可以说是在努力生活的,并且是在被迫作出不得已的选择时努力地在挣扎。所以我们在否定她的追求的时候也应该看到她身上坚韧不屈的性格。
而在看到夏普拉着爱米利亚赶紧回英国时,她并没有抛弃正在独自伤心的同伴,也没有告诉她实际上你的丈夫早已背叛你,她选择帮她出逃并选择隐瞒事实,不愿让爱米利亚遭受更大的打击。仅凭这一点也能看出爱米利亚的自私自利并不是针对所有的人的,她知道谁是她的朋友,也知道谁是她的敌人,所以,两种态度来对待别人又有什么好非议呢。
夏普让我想到曹禺《日出》中的陈白露,有好也有坏。但是你不能把她一棒子打死,说她自私自利。利欲熏心,是个心如毒蝎的坏女人,这显然是不恰当的。
正如爱米利亚说的:“唉!我们这些人里面谁是快活的?有谁称心如意?就算遂了心愿,就感到心满意足。”人生尚不能满足,人无完人,我们对自己尚能如此,对他人的眼光也便宽容一些吧。

  《名利场》读后感(十):“我曾经恋爱过,也领略过人生”

读罢《名利场》,不得不感慨十九世纪现实主义大师萨克雷的功力。无论是对维多利亚时期欧洲社会弥漫的浮华气息的调侃,还是对人性的歌颂与反讽,都在故作轻松的嬉笑怒骂中显现出来。时时出现的作者视角,告诫人们只需权当笑话看待,不必为戏场上的角色流泪,却好像是在欲盖弥彰——越虚伪的表演才越完美感人,真实往往灰头土脸,让人不忍卒读。
略过无意义的浮光和无营养的笑脸,我想最大彻大悟的是铎炳上校在戏剧接近尾声时的独白,荣如德先生翻译为“我爱过了,我活过了”,但我更喜欢的翻译是“我曾经恋爱过,也领略过人生”。 铎炳爱了艾米莉亚近二十年,也经历过滑铁卢之战,他心中的激情都奉献给了极其有限的对象,而不是像时髦的贵族公子一样博爱,但这丝毫不影响他感情的深度,反而显得更加深沉。
我们把再把镜头拉回开场:狡黠的瑞蓓卡刚从平克顿女校毕业,此时的她还只是一个穷画家的女儿,像最低下的尘埃,还没入场就被名利场的黄金庭院拒之门外。萨克雷给了她一个精准的定位:“其实如此贫嘴薄舌的那个姑娘除了崇拜财富对什么都没有敬意,除了仰慕成功之外目空一切”,因此她攀附上天真的艾米莉亚,勾引骄矜愚蠢的焦斯,为的只是中产阶级小市民家庭女主人的地位和不兑水的杜松子酒。
然而她使劲浑身解数,也好像大见成效:“瑞蓓卡唱歌时,每一个音符都会拨动他并不敏感的心弦,在他硕大的体魄内激起回响。瑞蓓卡说话时,他会把所有的精力调集到脑部来仔细倾听并由衷叹服。逢到瑞蓓卡打趣逗乐,他会把姑娘说的俏皮话在头脑里反复咀嚼,过了半小时才在街上辩出味来,于是捧腹狂笑,把他身边的马夫或在若顿道上与他并辔而行的伙伴吓一大跳。瑞蓓卡的话对他来说是神谕;瑞蓓卡的一举手一投足,在他眼里无不优雅得体,恰到好处。”萨克雷的讽刺实在是精彩至极。
瑞蓓卡想拥有的不是焦斯,而是收税官夫人的地位;焦斯对瑞蓓卡青眼有加,也只是在她那里得到了自尊心的充分满足。这两人既没有爱情的名义,也没有爱情的实质,充其量不过是名与利的磋商交易,但当事者却觉得理所应当。
作者借欧斯本之口一针见血地指出:“她们接受的教育决定了这一点。咱们的社会是一个只认金钱不认人的社会。咱们的生活在银行家和金融巨头中间,他们每个人在跟你交谈的同时,总是把兜里的金币摇晃地哗哗作响。”
名利场中好像没有爱情,有的只是金钱和地位的交换。但欧斯本和艾米莉亚的婚姻却好像给了资产阶级拜金者们一个“响亮”的耳光。老欧斯本费尽心机地让儿子爬上上流社会,不惜用几千金镑换取贫穷的贵族一个致意,但欧斯本却凭着年轻人的热血与冲动将这梦想砸了个粉碎。
欧斯本看清了这一切,所以在他坚持娶艾米莉亚的时候,他的心里是有爱情的。铎炳只不过起着顺水推舟的作用,感情在与金钱的较量中,终于在这一次稍微占了上风。但讽刺而又现实的是,欧斯本和艾米莉亚的婚后生活并不幸福,因为他们凭借的一点点真挚的感情是那么的脆弱,根本禁不起金钱社会的摧残打击。
欧斯本仍是那个欧斯本,他并不因为违抗父命就成了圣人。深陷在名利场中的人们,即使奋力挣扎,也不过激起一些供贵人观赏的谈资。
铺垫了许多,终于可以回到正题:名利场中的人们固然挣脱不出泥淖,但全书中有一个人从来都不曾陷入其中,那就是铎炳上校。
铎炳之于艾米莉亚的感情,可以说是纯粹的爱情。它无关乎其他任何因素,只因为艾米莉亚本身。
在上流社会中,铎炳一直被看作一个不合时宜的、笨拙的人,因为他从不懂得说笑取巧,曲意逢迎,他为人太过正直浅薄,一眼就能看透。他生命中最讨人喜欢的时候都是为了艾米莉亚奔波的时候,他可以变得幽默风趣、情深意切,但对着艾米莉亚仍然是默默无语,奉献着他的全部。
在感情中,这两人完全是不对等的。就像艾米莉亚对欧斯本的一片痴心一样,铎炳对艾米莉亚的感情只有更甚。前者只不过是一颗纯洁的心灵为自己找的藉托,后者却是更深沉更彻底的爱。
喜欢一朵花儿,你会把它从花园里折下带回家中,但爱这朵花儿,你会把它留在花园里。铎炳就是这么做的,他为艾米莉亚能嫁给欧斯本费尽心机,在二人结婚的时候独自忍受痛苦。当艾米莉亚幸福时,他就退居幕后,当艾米莉亚遭遇不幸时,他会竭尽全力给她支持。
铎炳在暗无天日的苦恋中成长着,连瑞蓓卡都感慨“这真是一个胸怀坦荡的男人”。他像艾米莉亚生命中闪烁在远方若明若暗的星星,光明时黯淡无光,黑暗时却无比坚定地指引着方向。
但艾米莉亚从来都没有对此作出任何回应。铎炳好像她生活中的白开水,虽然是必不可少的,却没有丝毫地位。十几年来,她享受着铎炳的付出,却极其吝啬,不肯给出半点报酬。而可笑的是,在她心里完全也没有意识到这回事。“长期以来,威廉一直拜倒在她脚下,以致于艾米莉亚已经习惯于想踹就踹,要踩就踩。她不想嫁给威廉,却希望留住威廉。她什么也不想给威廉,却要威廉把一切都给她”。她用内心的理想麻痹着自己,她从来都是和现实脱节的,只有认可她内心的世界才能被她接纳,其他人只不过是过眼云烟,包括铎炳。
华美的爱情经过十几年的蹉跎,也早已褪色变样,如果说铎炳爱的是艾米莉亚,毋宁说他爱的是自己心里的艾米莉亚。所以在现实的艾米莉亚的一次次打击之下,铎炳再也不能自欺欺人了:“珍宝没有了。威廉已倾其所有。威廉认为自己不再像过去那样爱她,而且再也不可能爱了。多年来威廉奉献给她的深情,不是那种可以随便扔掉、砸碎,然后加以修补得看不出裂痕的东西。暴虐的女皇却满不在乎地这样把它给毁了……我一直在欺骗自己,还执迷不悟;如果她配得上我给她的那份爱,她早就给了我回报。我干了一件愚不可及的蠢事。设若我赢得了她,难道不会在我获胜的次日就发现幻想已告破灭?”他对自己一生中这个漫长的阶段反思越深,就越是清楚地看到自己迷了路。
在铎炳终于从迷雾中走出来后,艾米莉亚也被打破最后的防线。她在崩溃中发现铎炳是不可失去的,他已经在自己的生命中占据了太重要的位置。这种迷途知返的羔羊总是能得到一个好的结局,艾米莉亚也不例外。
铎炳回来了,两人重新相拥的一刻极富浪漫气息。艾米莉亚在看清现实和自己的内心后,重新审视了铎炳其人;铎炳则在幻想打破后,终于能直视现实的艾米莉亚了。也许只有打破后重头再来,这份掩埋了太久的发霉的爱情才能重获新生。
爱上一个人两次,这种经历可不是人人都有的,所以铎炳上校大概能坦坦荡荡地说出那句名言:“我曾恋爱过,也领略过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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