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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世故经典读后感10篇

2017-12-01 21:49: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人情·世故经典读后感10篇

  《人情·世故》是一本由林夕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00元,页数:28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人情·世故》读后感(一):原来林夕是这样的

我是个不听歌的人,什么歌都不听——一方面是因为我从小五音不全不爱唱歌,另一方面是因为我爸妈发现我五音不全以后便让我学钢琴,时间长了,钢琴成了我表达音乐的唯一方式,我以为,音乐只能用乐器来表达, 和人声无关。
所以,我不听歌,我也一直不知道有林夕这么个人。
但是每每上网四处闲逛,总会看见林夕这个名字。多少少男少女融化在他的歌词里——淡淡的哀伤,幽幽的深沉,以思想的手触摸着无数青年的心弦。于是,我很好奇地买了本他的书——《人情·世故》。
我所在的小城市的书店,尽管是这儿最大的书店,不会让我有太多选择。书架上仅存着几本林夕的书,破的破,旧的旧,在一个被多数人当做图书馆的书店里显得很不起眼。作为一个曾经的编辑出版专业的学生,我对书记的装帧甚是挑剔,一本书,如果捧在手上不能让我觉得“很有感觉”,我是不会去深究它的内容好坏的,虽然,在传统出版和数字出版的漩涡中,我口口声声喊着内容是王道——但那也不过是因为,“很有感觉”这个要求太过感性,没法写进论文。
我记得当时书架上有《原来你并非不快乐》,有《十方一念》,有《人情·世故》,其中《人情·世故》做得最有感觉——我的意思是,非青非黄的底色上那朵微张的花儿让我觉得美好。其实看着后勒口里的介绍,我对《我所爱的香港》最感兴趣,那时候我恰好刚从香港回来,我爱那座城市。可惜没有,那便选了《人情·世故》,怀着对林夕这个人的好奇。
回到家便坐在沙发上看书,先被封底上那句“在人情与事故之间,抱着如三岁小孩的好奇心看大人的人间世”触动。初读林夕的时候我和ex,以及另一个男人正在水深火热地纠结着,睁眼闭眼皆是选择与放弃、再见与继续,所以对于一些感情方面的文字格外敏感,比如“真正相爱的人,不一定非要生活在一起,只是选择生活在一起罢了”。说不清那段感情的混乱期林夕的文字对我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只知道在那段混乱因为两个男人同时选择离我而去而被迫结束之时,这本书还没有读完,似乎我也不准备把这本已看了大半的书读完了。
我想,我还是喜欢林夕的风格的。简短,素雅,平和,纤细,偶尔有些娇柔与造作,这是《人情·世故》给我的感觉。林夕和他的文字,很容易让我想起另一位姓林的作家——林清玄。不知道是不是姓林的人都染了些林妹妹性格,这两个人一样喜欢触景生情睹物思人平平淡淡的生活总会被他们品出丝丝苦涩,但最终又会呷出甜味儿——好比老君眉一般,入口微苦,余韵回甘。这或许是最受中国人喜爱,甚至在华语文坛最广获青睐的风格了,生活总会有不顺,由物及人,煲一碗心灵鸡汤,撒点中庸的味精,配几味有哲理的草药,香馥味浓,不仅暖胃,还暖心。但我毫无疑问更爱林清玄,爱他文章里禅宗的智慧,让原本俗气的“心灵鸡汤文”顿时濯尽油腻,行云流水般让人信服;而林夕则略欠火候,字里行间多少透露出雕琢的痕迹,偶尔更有刻意追求与众不同而扭曲的纹路,或者,把那些当做人情与世故的流露吧。
虽然没有全部看完,但是凭那大半本书,我也可以大致想出为什么林夕在十几二十岁的人群中会被如此追捧,很简单,因为他的文字很适合织围脖、发状态、改签名。简单的事实,深刻的语言,加之多用短句,很能让人产生共鸣——包括我在内,看完又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何乐而不读呢?
感觉林夕写《人情·世故》的过程就像在调一杯奶茶,是多放些甜甜的奶,还是多放些浓浓的茶?林夕一直在调配着比例,就好像在生活中,人们总是纠结于,是多一份率性和纯真,还是多一份人情与世故。
想来,林夕的文字还是更合适当歌词而非著书。
而我,是个不听歌的人。

  《人情·世故》读后感(二):“聚会只是混熟了的人在互相依赖中取乐”

                                                                                                                              忍气吞声,那些气与声得不到出路,会挤在城府里,最后变成恶性瘤。逆来顺受,还有顺这个动作。与大是大非无关的冲击、闲气、恶言,何必要受,就当是欣赏一场比戏剧更离奇的表演好了。侧个身,即使那些口水吐在脸上,也沾不到心上。赠我以噪音,报之以傻笑。
        影像图像文字再细致逼真,往往不是满足我们见识的终极载体,有事反而诱惑我们去找更大的满足感。浅尝辄止,一点不容易。
  在一些称得上伟大的电影中,见识到的真实世界该比我们自身的体验敏感上百倍,真人真事给拍成电影,应该拍出连当事人也不懂得用的眼界看回自身,这才会提升看事看人看情的层次。电影应该不只做现实的镜子,否则只我比我们日常家居打灯打得讲究点的私房记录而已。
  是的,我们不吃人类最好的朋友,却咒得够骂得凶看不起比我们原始点的同类。我们当然会自恕,因为不知道流下的泪有偏爱和大爱的区别。
  为什么对一个人的好评,大多要留到在那人的葬礼上,才由至亲好友表扬?人都死了,又听不见,赞词都只说给旁人听,为什么不让值得赞扬的人,还在生的时候,享受一下这等高层次的心灵按摩?
  你们真认为从这些聚会,这些热闹滚滚的气氛,就能知道他是个怎样的人?恕我残忍,这些吃喝玩乐的局,说穿了其实与交情何干,只是混熟了的人在互相依赖中取乐,与交际只几步之遥,大家都说过什么知心话,解剖过多少烦恼事?若然总是趋热闹之吉庆而避孤独之凶险,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恐怕也是不大了了,更别说了解别人是什么人了。
  也就是在为这些奇观哔一声之后,忽然生出了过去数千年中国人的精力都花到哪里去这疑惑。动不动就搬出来的“五千年文明”,论精致度,那追求完美精神,是值得学习的。只是许许多多惊世的成就,大都与艺术的极致有关。一直附庸风雅到清代,可谓登峰造极,巧夺了天工,也几乎夺了中国的命。
  求知欲太旺盛,对世界有无限好奇,本来是生活乐趣;但见识越多,又事事上心,就踏上了不归路,再不能做一个快活天真的笨婴儿,有多少人心无杂念如小龙女,能学会周伯通的左右搏击而不走火入魔
  这种轻生,迹近自我成全一个浪漫的神话,殊不可取。可就是这样,才是中国人喜闻乐见的洪烈,才赢到一个假期。
 
  学习这回事,跟感情一样勉强没幸福
  最糟的是为了营销,不论新书古籍,逢书都有“必读”之类的文案。
  

  《人情·世故》读后感(三):你回想起来能够记忆最深的部分,自然是这本书对你的价值

“当初种种,则是为了什么?”
这是第一则最后一句话,算是我为读此书想要寻找的答案之一。我易钻牛角尖,也爱胡思乱想。读这种感觉的书,大多是为了安抚自己毛躁的心灵。至于这本书好与不好,在拿起书的那一刻起种下的期待,每个人收获的果实自然不同。
对这本书的最大喜爱,来源于林夕轻松调侃下的深刻感悟。他把你忽略的生活琐事和过于放大的情绪调整到一个合适的距离范围,让你看得清却不疲惫。对于反应社会问题的文章,我向来不喜欢言辞凌厉的批判或是教育,好与不好,应是对话间的一种感悟。林夕笔下对人情世故的解说并不是说服,而是如聊天一般,让人倍感平易。浅读过佛学的文字后再读这本书,已是一年后,又有了新的体验。
书中每一篇小文,把你置入似曾相识的情境,你发现自己犯过同样的错误,闹过同样的笑话,那些你计较的得失,被他轻轻戳破,你发现一些难以言喻的情绪,被他慢慢理清。喜欢他小情绪下的安然自得。他说归说,却也不较真,反正我觉得这么样自在,你愿意相信与否还看你自己。
开始时候还想摘抄,后来转念一想,自然而然去读的状态最好,读过了,让它沉淀,日后你回想起来能够记忆最深的部分,自然是这本书对你的价值。
如果你和我一样,忽而对自己的情绪琢磨不透,忽而对生活中一些事物失去平衡感,那么安静读这本书,会很舒服

  《人情·世故》读后感(四):那些人情,那些世故

一直一直都很喜欢林夕,从他的歌词到他的散文
《人情•世故》这样的书名,其实很难给我好感,可是网上评价不错,就买了回来。
因为是林夕,所以这绝对不会是一本急功近利成功学,它应该要更感性,更动人。
事实确实如此。
真的很难想象,林夕是个大男人,他那么细腻,那么感性。
这本书讲了很多,从新闻,报纸,到生活,基本上都是林夕自己的所见所闻然后小感小念。
一篇文章都是短小精悍字字珠玑,让人沉迷。
其中有很多思想是我一直纠结而不明的,在这里都找到了答案。
文中也有很多的讽刺,可是在那种讽刺背后,却带着宽容一切的大爱。
只有一个内心充满爱的人,才会看到很多不公和悲剧之后,还会那么乐观地去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之物。
读罢这本书,终于明白了题目之意。
的确是人情,的确是世故,只是特别些。
就像林夕自己说的:“ 在“人情”与“世故”之间隔着那一个小墨点。我们一出世就难免“入世”,于是谁都懂得一点点的人情世故。可是在人情世故之中过活,也未免太无趣了。”
人情世故中如果多一些善意,多一些爱和体谅,那么生活也便明朗了起来。
很喜欢文章中一段描写宠物的。
他说很多人会养猫养狗,为的不过是满足自己的孤独,或者免去抚养孩子麻烦
可是,他们却只是自私为己,却不管猫狗也是有生命,有感情的。
随意的买卖生命,随意的赠送生命,这本身就是错误的,更何谈冷漠或者虐待宠物。
人类关心的永远都是自己,什么时候才会真正关心那些一样有血有肉的生物?
说宠物是人类的朋友,可是竟然就是这样对待朋友的……
然后我忽然开始反问自己,是不是也一直都是一个自私之人……
也许,我们从来就不该拥有宠物……
书的最后一句话是:
“庄子云:‘天地有大美而不言。’我们为了建设文明而令天地的大美受损,只怕有一天,天地要发言了,最后连文明都要永灭。”
但愿一切都还来得及。

  《人情·世故》读后感(五):如火的热心,如灰的冷眼,浏览人世风景

林夕就好像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纳兰性德,词写到让人流泪。我是因词而喜欢上的林夕,却又因他的散文而更喜欢这个老男孩
他看穿世间凡尘琐事,看穿人与人之间复杂的情感,他自己是无法在人情世故中游刃有余的。但这本关于自我思考的散文集体现出他的处世态度,他的真性情。最为可贵的是,他把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展现在我们面前,他告诉我们这个世界并没有那么完美,他也把自己努力寻找的处世方法与我们分享。
特别喜欢他说自己面对那些因缘而起的大起大落时所引发的思考,毫不掩饰自己内心的想法,却又看到他何以淡然处之。在遇到那些人生的波折时,我们是否应该也应该仿效林夕的这些思考来自我安慰、自我开导呢?这样的人生,会不会因为看穿而又及时自我开解而变得不同呢,会不会因为林夕的一两句话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呢?
不得而知,但感谢林夕。
[摘自文中]
亲则生狎,近则不逊的交往之道,因为太珍惜一些人,而小心翼翼维持一段安全的距离。保持住了淡如水长流,享受不到如蜜之亲密,牺牲了许多深度交流,为逃避火药而错过了火花。与值得珍惜的人相处,当初可不是把之视为古玩,得到了天长地久如出土文物有如何?为了良好的远景,用了错误的方法,连近景都看不到了。
逐恶客难,松该偶的贵客走更难。有些来时是恩客,给过自己一些好处,因为蓬门今始为君开,由贵生娇,就变成个大爷模样,凌主任忘了有权不做他的生意。为为难的,是那贵客没有变脸。但因为太好客了,整天都在患得患失中想着怎样好好伺候他,自己活脱脱成了一个店小二,就为了那一点点额外的打赏,做了一场瞎折腾的生意。为了留客,甚至起了让客人入股的念头,结果他没有付出过真金白银,就把这店给收购过来,成为了店东。这心扉从此紧闭,连自己也不能出门旅游散心,不得逍遥。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家佣如此,朋友与爱人更甚。放任是多么累人的一件事,反正信任一个人登入信任银行,风险难免,做好心理准备。紧急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然后以平常心去维持对人的信任,免去个人日夜扮演人性监管局的角色。纵遇上损失,也省掉平日建造防火墙的精神成本。
忍是道而非术,否则怀着心机,受了那么多的负能量,总得有发泄的渠道,否则会影响消化系统。气往何处销,忍者不敢有不想跟陌生人或有利害关系的人翻脸。那牺牲者便是你有条件对他发泄的人,亲人命中率甚高,部分家暴可能来自道行不高的忍者。
不止于一段姻缘,肯用心的话,也不止于姻缘,也包含了一切因缘。心药在前,还不肯用心的话,就去求签吧。
生有崖而美食无涯。旅游寻食如人生寻乐,随缘,吃得自在就好。
永恒的晴天从来没有出现过,明知这是大自然天规,而我们经蠢到要天晴才有好心情,难怪向晴轩客量起跌如此容易预测。
即使是上进,也得乐在其中,那么最后达不达标,可能无关痛痒了。上进的过程得到了快乐,谁说这不是成功。目标会带来什么,目的韦德有时什么?上进只是手段,手段在过程中施展,过程会影响目标,忘记了最终目的。盲目上进,视力模糊,迷失了大视野,忙到不择手段。无论选择什么而固执,纵没有作奸犯科,终究在去日苦多来日苦短时,发觉对自己最大的贡献就是害苦了自己。
练就到至察,价格不菲,把天真童心都给赔上了,要回头返祖归真,也许已是百年身。阅人阅到看出了每个人的软肋,把表情都看成了心肠,到了这个地步,自身如一面镜,不吓跑身边人才怪,不逼到帮你做事的人弃船遁走才稀奇,谁作兴与一面镜长期相处?
天佑憨人,真是羡煞察人。
自能不囿于上课时教什么、怎样教,关键在于有没有心。可惜如此多的心,连生存的意愿都可以随便放弃,该洒脱时不放下,该执着的有轻率,想这些让人无以名状的心,懂得为求生存而自立争气,谁敢审慎乐观?
操得一口利索的甲级英语,却操练不到健康情况及格的心,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对教育局的政策也不过是白操心。有了及格的心,只要还有好奇心、自爱心,想学什么自然会得自学。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些都是为了改善自身的缺点。
无所痴无有所成,因为痴的对象与临界点,决定了有成或有失。痴与成之间,想到明代文人说的可爱的话,世上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之人,皆无癖之人耳。
别说成癖那么严重,只要是无特殊爱好的人,对什么都大不了,对打世界小宇宙都失去了好奇心,与之谈话,对什么课题都提不起个劲儿,岂止无味到弹出鸟来,连天斗聊不下去。真能做到无痴无贪无求无欲,倒是个得道高人,与之一席话求之不得,最怕是半吊子,天文地理琴棋书画文物古玩正经大师十万个为什么都勾不出半点兴味,那谈谈股票也罢。
不管深情最终有没有错付,都做对了一件事,就是令自己成为一个有趣的人,魅力也由此而来。这些三尖八角的人交,简直是浪费了人缘天物。
无癖之人,四平八稳,一生歌手中庸之道,做人一如中国传统建筑的学问,静秋一个中轴,两边平衡。岁不至于不可与交的地步,岁不能就此沦为无情之人,作为老好人,人生导师是可以的,但要交往如蜜,谁会想长期假扮密友而是在做一个学生角色?
即使在人来人往的共处时刻,都是和那些亲爱的人贴心地相处,连看书也亲密得同床异书,久不久来一句:都看到什么了?这是否幸福,还是幸福就必然是这样。那答案,最可笑处就是被热闹包围得累了的人,就渴望静下来的福分,独处久了,自由自在纵有千般好处,也从孤独生出了寂寞,电视机开着不吭声也是好的。
两个陌生的世界之间有重叠的地方,就在那同而不和之处无拘无束聊个痛快,相互了解而无须说服对方,家会变得更温暖,世界也会变得更美好。
没搞清楚目的,或没有目的地,沿途即使风光如锦,最大成就也不过是能够满足地写下到此一游。那游记又该写下什么,才写出时间的价值?有些人的关怀真的永远不必等,生命却在一呼一吸间,有些问题现在就要问,越早问越好。
爱情世界有太多不同层次,有时不落文字。不同年纪会有不同理解,不同经历有不同体会,不同性格需要不同的答案。我只知道有法与术去把握爱情,会累到不能享受爱情。我只觉得,对象若能有所选择,就不是纯粹的爱情。我只体会过,爱人的时候,最强烈最令我惊讶的,就是身不由己。既然是一场又一场无能为力的工程,没有时间表与线路图。
恕我残忍,这些吃喝玩乐的局,说穿了其实与交情何干,只是混熟了的人在互相依偎红取乐,与交际只几步之遥,大家都说过什么知心话,解剖过多少烦恼事?
风花雪月,不过是图个爽快打发沉默的场面,可恨你爱吹的风不一定有他爱赏的月。越琐碎的题目,越难成为共同话题。
一是没有其他远虑造成压力,才能腾出心情的空间,二是没有俗务正事缠身,有时间的空隙,勾出一番怀念。这不是奢侈,有时什么。有肯挂念的人,还有课挂念的条件,纵使勾到断肠,又不会真的肠穿肚烂,始终是福分,也就该惜福。
很多时候只记得漂亮给人看,忘了对自己好,只想着一个好习惯带来的附带利益,一旦没有利害关系,就忽略了这喜欢终究是为了什么。睡一个好觉,一如痛快地洗个头,最终是为了保持健康,而健康地身体,不一定为了把工作做得更多更好。
志向倘若应分为提高生活水平而立,不可以算是坏事。只是,假如从而立之年到不惑之年,途中无一可玩可想之物,再高的生活水平,又有何乐趣可言。
再孤独的人都可以在无止尽变化的琴声中,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是有人在灯火阑珊处,依然找得到你,仿佛观望看透了你而创作,写下你那不可说、说不出的心境。而与你共鸣的人,原来都活在同一个星球上。加入世界没有被称为最抽象的艺术——音乐,任何沉默都变得喧哗,任何声音都显得肤浅。
所谓口福,迟到荼蘼之时,该发现好吃与否,视乎同桌之人。与全人类未来的福祉相比,太着重口福,有可能折福。
一个有蕙质兰心的人,在一切俗物中都能看出风雅之处。本质浪漫的人,可以把一个垃圾场在脑海中诗化。
能呼吸的,就不能放在身边。人犹如此,物以何堪?岂能不明白会摔破的就别买来把玩这道理。
正在兴头上忽然目睹这扫兴的瓦砾,当时就像淋了一盆冷水,心情反离奇的冷静,捡起其中最大的一片残骸,其余的都扫进垃圾桶里。只因一年间想到,我爱的不是那天青色么?又不是爱那个碗,留下一块色板,不就等于圆了本来的心愿。直到现在才明白我不是跟那金鱼谈感情,只不过贪恋他的美色罢了。比起来,这次能从兴起到败兴后心情不动如山,真是大大有长进了,证明日子没有白活,高兴还来不及。
要计较,就要算计,就会累,倒不如做个好欺负的傻瓜,心安理得,不把心思用在不值得的人身上。
一切视乎每个人对想做不想做不打算做的事情,有没有看个清晰。对于容易成瘾而无所成的玩意,能保持浅尝即止的定力,自然不会因不能自拔得太方便而形成病态。
看得太多,恐怕会根深蒂固地认为成功就是要做到这样。以大人物成功人士身份为成功定义:为自己订立一个目标,只要能达标,就是成功。这是很狭义的成就,即使本来定下的未能达标,仍能豁达面对,那可能是更难做到的成就,也算得上是一个成功人物。
求知欲太旺盛,对世界有无限好奇,本来是生活乐趣,但见识越多,有事事上心,就踏上了不归路,再不能做一个快活天真的笨孩子,有多少人心无杂念如小龙女,能学会周伯通的左右搏击而不走货入魔。
一面见识到世情真面目而无动于衷,又要一面保持天真无邪的简单心灵,难度就等如看透西藏问题之复杂,又要做一个天真的愤怒青年,左右搏击之下,一是自欺欺人,一是精神分裂,不如埋头栽在宋词瞅瞅惨惨戚戚中强说闲愁好了,以为亢龙就能无敌,才能无知而无悔。
人与人相处最有趣的的地方,就是大家的想法作风观念,不一样中有可交换处,一样中有微妙差异的细味处。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同一个看法,只会令大世界小宇宙更闷蛋。乳水交融的契合,你的话就是我的心诸如此类,早晚会滑的失去快感,不碰撞摩擦不见火花之乐。
对很多事情没有看法,倒算在混沌懵懂的福分,忙于了解别人忘记了解自己,也可以若无其事自以为是地心安理得,但凭一己喜好误助管为客观,那叫做个性,以别人设计的潮流代表自己口味,那叫做潮人,都没有遗憾可言。
少思少念少事少语少好少恶等之修为者,不妨一试。
大学里学到的终身受用的是分析能力和独立思考。更上一层的意思,不单在可看得更高更远,还在于换一个角度看,视野更大了,更懂得怎样看。学,不但求找答案,而是懂得找问题。
阅读的书单,总觉得顺这个人的喜好就好,有什么体会与影响,是个人的因缘。看什么固然会让自己带来什么样的习气,可是一个人呢如果完全没有自己的想法,看什么就信什么变什么,那可能人设读物都不宜给他推介,越读到人性深处的作品,越容易令他走火入魔。
你是什么样的人,就自然会看到什么。
世风是向上还是向下,都无所谓,只要每个人就着自己的性子,找到一部读得畅快的书,五分中西,之论可读性。只要能做到读破的境界,也就是终身受用了。不懂得自己香葱书中应什么的人,贪多务得,受不住名人效应的诱惑,看完了不合性情,过目即忘,白疲劳一场,也白剥削一场。
美食美不美,舌头不是唯一的评审,对手、心情,与股市可令一碗煮烂了的面永志难忘。

  《人情·世故》读后感(六):10年内不会再读林夕、张小娴的书

私人的决定——10年内不会再读林夕、张小娴的书
我不是不待见他们,就像高中的时候看同桌的国文天才捧着张爱玲一天又一天,我不是不心动地从图书馆捧回张爱玲在冬日的被窝里企图沾染点情调,失败告终。我也曾每日背一首宋词,结果一首都不曾记在心头。这两件事曾经一直让我耿耿于怀,原来我对国文真的没天赋……我曾经以为有,那是我没碰到高手……
那时候,我不曾经历过大挫折,也曾懂得我自己。
我从来不是一个感时花溅泪的人,从不曾悲秋怀故,对生活有一股钝感力,节奏会慢上一拍,当国文天才为张爱玲流泪的时候,我更关心高考成绩,即使高中读过不少名著,其实不过是想提高作文成绩。当然这次精明的我也错了,因为越读越不知道怎么写高考作文,最后终于偏题了,从此只能写议论文,这是后话。
我心里装着两样东西,一把破算盘,一根锄头。我是一个憋足的账房先生,一个勤劳的农夫,但我心中从来未住过闺中佳人,千金小姐之类的角色。我无法了解她们为什么看着花也流泪,因为对我而言,那永远是美丽的,是我用一锄头一锄头开垦出来的土地,一滴一滴汗水浇灌的花木,恰逢春和景明开出花束,当然,对农夫而言,比起鲜花,我更喜欢沉甸甸的果实。我喜欢大自然朴实的哲学,对于闺房密语那一套,我总觉得一走便是尽头,忒没劲。
有时候造物者真会黑色幽默,长相,穿着,读书,种花木,喝茶,旅游,江南之地……..所有这一切让我类似文艺女生,但是,在文艺上,我永远是力不从心的,就像我不会为张爱玲伤心。我记得第一次看她的文章,我直觉这个女人无法过得很好。
当我读张小娴和林夕的时候,我也直觉他们实在不太快乐。如果有人和他们惺惺相惜,最好也有他们的运气,能如他们一样至少有读者,有钱,有比他人更多地选择权。如果她只有一颗那样的心,那是颗美丽的心,也是颗容易打碎,容易黯然失色的心。
他们对事物比常人敏感,这样的人容易失控,容易不快乐,最好搭配上宽广的心胸以及辽阔的视野,但是看他们的文章,你就明天他们早早地给自己划地,然后躺在别具一格的花园里。林夕较张小娴看的透,他知道自己的性格不会太快乐,引用苏东坡对儿子的期待“鲁且愚”,其实是在说自己看的太透又放不开。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张小娴不会爱一个不爱她的男人,想找一个……..我读了一遍,觉得她真的老了…….或者年轻的时候她也不曾很快乐,最后她可能躺在一副漂亮的棺材里,那我也愿意死在我朴实的泥巴上,土坟,我最喜欢的。她一生都寂寞,又太善于品尝寂寞,我也不会圆满,但是我不太会品尝她说的高级货,没意思,GUCCI包包说到底也就是个包,你如果真不把它当回事儿,那你就可以无压力地提着它买菜了,我觉得这件事很酷。
如果我和他们有点交情的话,我会劝他们去农村住上一住,别老每天喝葡萄酒,也喝喝黄酒稀饭,种种地,被马蜂蛰一蛰,瞬间喜感爆棚。
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不准备让他们的想法影响我,因为他们打心底里羡慕我;我也不是拽,只是我身上哪里都刻着那个基因,又有了独一无二的童年,我也只能反应慢一点,想法少一点,感受钝一点,简单一点…..我试过活得像个聪明人,这很容易,因为我本身就很聪明,我只是不形于色而已,那时候我觉得我只是想活在别人的大脑里,而不是活在自己的心里,说到底,那很乏味,让我回忆起那段日子记忆模糊,没什么好回忆的。
但是有件事很讨厌,他们以为我真傻,所以在我眼前表演的戏剧没有用心,我现在眼睛也挑了,港台剧太傻太天真,我总是无法跟到结尾。

  《人情·世故》读后感(七):平淡如水

林夕是一个让人看不通透的人,不是说他高深莫测,但他具有的多面性就足够让人良久细究。他时而哲人、时而词人、时而商人、时而愤青。就像《胭脂扣》中十二少与如花的对话,“十二少:你有好多种样子。如花:哪几种?十二少:浓妆,淡妆,男装,没有化妆。还有现在如梦如幻月,若即若离花。如花:你最喜欢哪种?十二少:都喜欢,分开加在一块都喜欢。哪一种才是真的?”鄙人的心态与十二少有几许相似,但没有怀疑林夕的那一面是假的,我认为都是他真心实意在表达着自己,无论如何多变,我认为他都是一个文人。与十二少不同的是,我没有痴迷得如此醉生梦死,我个人偏爱林夕对于人生哲理方面的表达,轻描淡写,细小中已见大智慧。他用他的平淡如水,写下让人心湖能泛起涟漪的文字。这本《人情.事故》就是如此,慢慢读来,思考许多,却也放下许多。

  《人情·世故》读后感(八):如灰的冷眼

灰色是个什么颜色呢?好像很难得给灰色一种明确的说明与解释。
很多高档西装是灰色,给人以冷静,沉稳之感。
和尚和尼姑的衣服也是灰色,给人以淡泊,沉寂之感。
所以总而言之,灰色是一种很冷很寂的颜色,这大概是无庸怀疑的。
我欣赏灰色,却不穿灰色的衣服。因为我更喜欢五彩缤纷的世界,活色生香的人生,强健活泼的身体,热切盼望的眼睛,健康明朗的心情,灿烂如花的笑容……
如果用一种颜色形容一本书,林夕的散文集《人情•世故》无疑是灰色。看完后,就觉得对林夕来说,什么都无可无不可,没有什么必须要做的事情,没有什么绝对不行的事情。“带一双如灰的冷眼,你才不会因得失而乱了方寸,才不会堕入红尘凡世不知如何抽身离去。”《人犹如此,物何以堪》一篇里写到作者在和坤故居旁一家文物店买了一个极美的陶瓷,是天青色,因为爱极了那个颜色所以犹豫再三后还是买下。却在机场里意外发现陶瓷已破。他想到当初买这陶瓷是因为爱那天青色,所以突然间不生气了,觉得既然只爱那颜色,那么陶瓷不完整了颜色还在,就无所谓地拣了一块最大的破瓷片回家。
真是无语啊,心静如止水,大概就是说的这类人吧。没有强烈的爱恨情仇,没有黑与白,什么都是灰色。被人骗了不生气,对黄梨木也提不起兴趣,拿着赝品也觉得很有趣,看着博物馆的画册也觉得如见了真物……“赠我以噪音,报之以傻笑。不用受,不用忍,就像一些老人家,耳朵不灵光,却会选择性地听到相听的,其他?都听不到,无色无臭无关痛痒。”
对这样的人,也说不上什么对与不对,只是觉得这人生未免太无趣,就是因为人有各种各样的贪,在不断的斗争的过程中,人才能保持敏锐的观察力,强健的生命力,才是一个生龙活虎的人啊。他自己也说的啊,如果一个人没有什么能够成瘾,就不适合做朋友。一个没有爱好的人,该是多么无趣。“无癖之人,四平八稳,一生恪守中庸之道,做人一如中国传统建筑的学问:讲究一个中轴,两边平衡。虽不至于不可与交的地步,虽不能就此沦为无情之人,作为老好人,人生导师是可以的;但要交往如蜜,谁会想长期假扮密友而实在做一个学生角色?”
其实我也不赞同战斗纷争的人生,只是我希望我的人生凡事都能以出世的态度,入世的眼睛。我觉得这舞蹈很傻,但是我还是会投入进去,和大家一起体会那身体热起来的感觉。我看这孩子很呆,可是我还是会和他在一起,像他一样呆呆地看着某个地方,体会他的人生之乐。
这样的人生才有趣嘛!是不是?
林夕本人应该也是一个活力四射的人,因为其中有一篇文章提到,有很多朋友说他本人和写的文字不一样,比如他是一个购物狂,总是喜欢买很多东西回家。这与文章中的少欲少念的他完全不同。他在这篇文章里为自己找了一番说词,不过总觉得是勉为其难。
大概他还不够老,所以虽然心里想老,行动上到底还有些不老。不过还是不老的他更可爱更有趣!

  《人情·世故》读后感(九):一碗永志难忘的面

看这本书的时候,总是忍不住想起奥斯卡王尔德;都是同性恋,都把爱写的深入骨髓,一个把中文写得云淡风轻,一个把英文写得奢华至极,当然,王尔德还是林夕无法超越的
整本书由许多篇小散文组成,每一篇都讲述一个小故事、一个小道理或一处小感受,大部分很在理,让人觉得作者是个精神敏感,心思细腻的人,骨子里有些文人的清高,又在人世间活的颇为自在。抄了些段落,但再回头读一读,觉得还是歌词写得美;或许也是因为听歌的时候,有旋律作伴,能想起些自己的故事;这些散文,有些还是我自己的阅历不够,不能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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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凝望赌亲吻,以身心赌事业,以爱情赌婚姻,以生育赌家庭。不由我们不赌,只可决定赌注与赌品。……醉心事业到婚姻失败,与醉心赌业到家破人散,原因同样出于失衡成癖。有病态赌徒,也有病态工作狂。
眼光越练越瑞丽,结果是看中的都是最贵的,买次货心有不甘,花钱追货,又是个无底深渊,不能安安乐乐没有就没有,是自找的烦恼。过度消费,很多都是不必要的。当我们不懂各款手机的功能有何分别,那手机不过是手机,就不会久不久犯了欲求不满之病。终于明白求知好奇,也须小心选择对象,否则成了专家却误闯贼店
我常常觉得人情世故这题目,有三部曲:见文字如鬼魅的人,不妨先看简介爽快两三个小时可以解决掉的亦舒;看透或看厌了,可以看祖师奶奶张爱玲;然后才培养出足够的耐性看《红楼梦》……小说没有好不好,只有好看不好看
真正美味的食物,随着现代易牙降班,很难有够敏锐的舌头,分辨不同层次的味道。
我有这么好,干嘛不让我亲耳听一下,为什么要对赞美别人那么吝啬?为什么要哑忍到死后才来歌功颂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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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还是这句话:“美食美不美,舌头不是唯一的评审,对手、心情,与故事可令一碗煮烂了的面永志难忘”
于是想起周星驰的《食神》,做菜的功夫学到极致,也比不过一碗真心的蛋炒饭。以前看这部电影,只记得电影最后,莫文蔚整完容出现时候的一身小裙子好看的不得了以及电影中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做菜技巧,让人垂涎欲滴的美食。今天看到这句话,才算重新明白了这部电影真正想说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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