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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7-11 05:27: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读后感精选10篇

  《爱人仇人都会老去》是一本由林特特著作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6.00元,页数:304,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读后感(一):转:小生活里的大情怀

  小生活里的大情怀(图)

  作者:李彦

  2014-03-19 天津网-数字报刊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林特特著,中信出版社2014年3月出版

  我不喜欢沉浸在家长里短的文章我喜欢高度,而她能给我。她就是林特特。

  这本书的大部分文章,都是在我手上发出去的,因此很熟悉很喜欢。那时我在杂志社编辑,最喜欢听她说:快上QQ,有个八卦告诉你。于是我们开始聊,最后都会聊出一篇稿子。书里的很多故事我们都聊过。

  抛开文章,我和她是校友,是闺蜜,但基本上,除了都是工作狂,都是追求自我价值女性,我们没有什么太多共同点。她相对有攻击性,我比较包容,也可以说是怂;她很果敢,我心太软,又纠结。但我们相处得很好,彼此需要。她活得就像她心目中的理想女性,很有能量,并且给我能量。在我离开杂志那段时间发生了一些事,很煎熬,她对我说,别怕。如今回忆起那段时光,我忘记了很多人,忘记了很多事,唯有这句话,一直留在心底

  她就是这样,不会含情脉脉,但会让你勇敢地往前走。她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共情,你跟她聊天,有时恨不得一口血喷洒出来。比如换工作后,我会对她说,好累啊。她才不会接着你的话安慰你呢,她只会说,路是你自己选的,就是死,也要死在路上!我大笑,这才是林特特啊!但这丝毫不影响她在文章里对于情感把握精准细腻。比如我非常喜欢的第三次表白,第六个女友,她用看似平淡描述,击中你心里最热烈地方

  特特写作从来不玩文字花活,就像她在生活中简单直接果断。她生气了可以把人拉进黑名单不满了就“给他一个决绝背影”,有仇必报,被拒绝一次就会考虑把此人纳入终身敌人行列问题是她后知后觉,总是在很多年后才想起被欺负了,于是转而痛恨起失去了报仇的机会

  但她的果敢不是冷漠,恰恰相反,她是个很动情的人。我记得那一次,我们在地坛公园边上的金鼎轩吃饭,她给我讲了中国第一个女飞行员的故事。讲到女飞行员天天站在机场的围栏外看着飞机起降,却只能触到冰凉的网时,她的眼圈红了。我们沉默了很久。我说,你一定要把这个故事写下来。我们又感慨在这个女性可以自主选择事业时代,如果不能为自己的梦想留下点什么,真的对不住前人渴望

  很显然,特特正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行,并且留下了属于她的印记。我敬佩这个女人的一点,就是无论身处何方,她从不放纵自己,多烂的泥土里都要开出一朵骄傲的花。

  这书里的故事大多是特特和身边亲友的,她善于观察,又懂捕捉,所以你跟她讲故事的话一定要小心点,没准就成了她的主人公。其实这书里也有我的故事,这让我很郁闷,她把故事写成了美文,而我只好把同样的素材变成广告软文。在文字上,作者和编辑一定要互相欣赏同时心有灵犀,就像特特每次都可以写出让我期待的故事,而我每次都可以给她做最好的嫁衣。如同在生活里,一对闺蜜也一定是互相欣赏的,我们共同欣赏独立、为自己负责同时又不失女性气质的人,我们都不喜欢妇女气息太重,整天谈老公孩子的人,气质相投,才懂相惜。气质决定文字的深度,所以,尽管这本书写的都是小生活,但你一定会从中感受到大的情怀。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读后感(二):漫漫一生何其长

  上周和何boss聊天,她还问我如果现在叫我写一篇文字,不限定内容,我大概能写多少字,我说五六百吧,在她看来好像挺不可思议的。是啊,进了大学像是象牙塔,很久没写过字画过画了,全部是通过键盘和手绘板。我们复制粘贴,我们活在信息年代,只是信息或者说是资讯,各类大大小家长里短的资讯向我们袭来,我们早就离开了油墨纸香。中信出版社这次赠与我两本书,说实话是为了完成这篇书评我才去翻着本书的,大学以来买了约有十本书,现在还有一半没看。

  言归正传吧,我喜欢读一些小故事,淡淡的情绪,不太参杂作者本身的情绪,只是像一个局外人讲述一个身边的故事。就像一个老友,在同你八卦一段身边人的故事。林特特的故事既像小说又不算是,它没有跌宕情节,没有那么多的角色,没有讨厌的第三者可恶的恶婆婆……讲述爱情亲情友情和一些说不清道不明关系。每个人都有一个旧情人,在心里,亦像爱人又像仇人,现在谈起可能有的人还愤懑不安,或者牵肠挂肚,我每每回想只留下一声轻轻的叹息,就像书名写得他们都会老去,我们也是……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读后感(三):我爱的你们,终究也会老去

  书名很吸引人。

  本来以为是一本小说,拿到手才知道是一篇篇简短的小文,因为感情简单明朗,所以翻起来极快,许多文章都有着共同感,看书的过程仿佛是一次短暂的回忆过程。

  一个个生活中的小故事,情侣之间、夫妻之间、母女之间、婆媳之间、闺蜜之间、甚至同事之间、妯娌姑嫂之间的种种爱恨情仇,文字不浮夸,故事也很写实,就像昨天晚上朋友在边上跟我说的琐事与八卦,很真实

  《爷爷没有看见的事》简直就是3年前外公去世前发生的一切的翻版,看这个故事的时候难过,里面每一句话我都深有同感,几个舅舅为着房产之争撕破脸皮,嚷着老死不相往来情景,现在依然冷战,彼此互相不搭理的现状历历在目突然有些心痛,那种失望的不理解的心痛。也许有一天我也能等到他们的冰释,也许等不到,但外公再也看不到了。

  《决裂不了的骨肉》让我想到了跟我三天一拌嘴五天一小吵,前一分钟吵架后一分钟就忘了为什么吵架的老妈。写书评的时候她正好又打电话过来,讲了没几分钟我们俩又互相掐起来,S在一边无奈地笑,挂电话的时候妈妈说的是,早点睡觉,听我的没错,我说的OK,知道,你也是。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人的生命里哪些可以值得称得上爱人与仇人呢?总觉得即使是仇人也是带着感情的,对于忘性极大的我来说,至今为止的生命里没有仇人,有的也是讨厌的人,既然讨厌,那就懒得付诸感情,于是就连仇人也不屑称。

  我的生命是仿佛没有特定的对手,也许是因为和阿Q是老乡,所以也有着阿Q式的人生观实在真的觉得自己实在一无是处了好歹我还能感叹活着真好,何苦一定要比,即使真的狭路相逢遇到不跟我比誓不罢休的对手,天生爱好和平的枰子唯一能想到的大概也就是逃离吧。

  我关心的是爱人的老去,那些我爱过并且仍然在爱的人们,终究也将老去,唯一能做的是继续好好爱他们,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天,珍惜彼此相爱的日子

  :由于书中几篇文章收尾太快,而每篇文章的标题又挺隐匿,经常会让人有穿越感,特别是对我这种看书飞快的人来讲略有不适,其次是本书定价成36块,真心略有小贵。除此之外,本书还是相当值得推荐的。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读后感(四):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

  这是一篇命题作文,把已经阅读完毕的《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放在我的右手边,开始静下心来码字。所谓的读后感,未必要大雅地旁征博引,也不必大俗地言必称书中一二三四,或许只有怀着阅后即焚的仪式感以及对每一位作者的敬畏,我们才能放下阅读者常有的某种审视感吧。

  有好事者会去统计和测算人的一生究竟会遇到多少人,在所遇到的人群当中又有多少会成为你的爱人或者仇人——这其实是一个伪命题,我始终看不到其中的各种或内在或外在的联系

  人的一生或许能遇到许多人,然而大多数人着实谈不上用爱与恨去与之匹配,爱人还好,因为爱的宽泛,而真正的仇人,如果不是国怨家仇,何来这么多罪不可赦的恨?

  正如书上标题所说的,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 人都老了,还包括自己,现在进行时也好,完成时也罢,人老就是一种殊途同归爱恨情仇过头来看都不过是那么回事,你还有什么理由去去纠缠、去抱怨、去喋喋不休呢?

  前几日家里高寿的奶奶病逝,回顾奶奶的去世前的这几年,她的身体行动已经有所不便,情绪上也有了消极的影响,好在父辈们的孝顺天伦之乐也算享尽,憾事虽然有,但终究属于末流。在最后的遗体告别的时候,曾经跟奶奶生活的许多快乐点滴竟像放电影一样在我的脑海里闪现出来, 恍惚之间,我似乎模糊感觉到了爱人老去甚至是离我们而去的一种悲凉

  爱人已是如此,仇人又如何?回顾活着的这几十年,生活中身边恨之入骨的仇人究竟没有被我找出来,可谓是一桩幸事,可即便是有, 我实在也想不出恨究竟能与人带来何种的好处,或许有的只是那种睚眦必报快感吧。可再恨的人,还不是一样老去?在命运的面前,还不是一样的无助?人都逃不出“终结”,与“己”相似同病相怜,何恨之有?

  爱人也好,仇人也罢,终究是会老去的。酸甜苦辣嬉笑怒骂,成王败寇,爱恨情仇,不过如此,人一旦一并地老去,还有什么借口去辩个你我他?

  举起而又悬而未决,是时候考虑放下了。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读后感(五):请勿善忘

  青春是什么?放肆地哭放肆地笑?随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还是静静地伴随着爱人和家人慢慢成长?更亦或是与无数陌生的人和事错过遇见,遇见着错过?

  林特特的《爱人和仇人都会老去》正是安静地讲述着我们每个人的青春故事。里面闪耀着我们懵懂深刻的爱情,我们真挚容易忽视的亲情,我们坎坷成长中的酸楚欣慰,还有我们那些宏伟平凡的梦想。这点点滴滴编织成我们美好的青春回忆。总有一段故事落到了你的内心深处,让我们如今忙碌麻木内心为之颤动,然后陷入久久的青春回忆。

  林特特是个文笔清新安详,能轻松地把沉重、易逝、繁杂的青春故事娓娓道来的人,感觉她讲的故事总是自然而深刻,

  期待她的下一部。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读后感(六):亦敌亦友or同仇敌

  亦敌亦友or同仇敌忾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初看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爱人与仇人,现如今很少有仇人了吧。就像当初看到《为了报仇看电影》的书名一样奇怪,这个“报仇”是向生活报仇,通过看电影来寻求更多的人生可能。

  而这本书所指的仇人也不同于原先印象中的仇人,而是情敌、对手,甚至是假想敌。书中讲述的那些故事让我们回顾自己逝去的岁月,正视自己的阴暗面。作者序言中的那个故事,也就是《情人是一时的,情敌是永远的》就揭示了这样一种奇妙的关系,不见得和彼人有什么深仇大恨,却与之难脱关系。大概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吧,学生时代总会以某人为目标,和TA暗暗较劲,不管是学习成绩,还是穿着打扮,或者只是看周围的谁不顺眼,多少有点羡慕嫉妒恨,总之是因为TA做出了不少改变,至于最后的结果嘛,“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但是成是败,还是看自己了,也不一定弃你的人就是渡你的人。而TA,也是亦敌亦友,相伴相生,彼此成全。

  本以为这本书写的都是爱情故事出乎意料发现其中包含了各种情感,与父母、与爷爷、与同事,甚至与陌生人,每一种都温暖人心,他们都是你的“爱人”。书中的故事都不长,有的曲折离奇,有的平淡如水,有的感情激烈,有的隐隐伤感,故事是别人的,却很容易让人感同身受,甚至想起前尘往事,历历在目。身边爱你的人那么多,他们与你同仇敌忾,帮你一起对付生活这个“敌人”。人生百味冷暖自知,而他们的存在,让你不孤单

  之前没读过林特特的书,文字洗练干净,不落俗套笔下的故事虽说不上发人深省,却也启示颇多,为人处世并无定法,这本书却可以让你更善解人意学会“断舍离”。而所谓成长与领悟也正是在这不经意间,不管亦敌亦友,还是同仇敌忾,漫漫人生路,总要携手共度,善待生活,善待身边的人与事,且行且珍惜吧。

  :感谢書叔旧书店小站和中信出版社的赠书。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读后感(七):发小和闺蜜都会老去

  我是林特特在这个城市认识最久的人,林特特也是我在这个城市认识最久的人,她曾是我的发小,现在是我的闺蜜。

  我和林特特最初是靠声音记住彼此的,貌似有点王熙凤出场“先闻其声,后见其人”的意思小学年级学校礼堂上演迷你音乐剧《拔萝卜》,一声“老头子,快来啊”险些擦破我的耳朵气势如虹又带着娇嗔,多强大老婆婆啊!二十多年后,我跟两岁的女儿一起学唱《拔萝卜》,耳边又响起林特特当年的那声“老头子,快来啊”,一生忘不了!我的童年记忆淡薄,小学三年级转学后,连之前最好朋友名字都记不得,但在1991年的初中分班仪式上,还是一眼认出了那个拔萝卜的老婆婆。我想人是有气场的,这个名叫林特特的生物,其气场从幼年时代就显现出来,并在此后近三十年的时间里变成更为强大的磁场,使得各种八卦、灵异及其他诡异事件和各类囧事和她结下不解之缘。

  林特特记住我是因为一首《女儿情》,是的,就是女儿国国王和唐僧那首,在那个不敢随便谈情说爱的年代,情歌只有很有限的几首,而我只会这一首,于是唱得滚瓜烂熟、炉火纯青。自从初一在音乐课的余兴节目里唱了《女儿情》,林特特就记住了我,二十年后依然念念不忘。我一直想,是因为我唱得好吗?难不成,那是她第一次发现了我的女性气质?后来林特特说,有些人是记得他离去时的背影,有些人是记住他初见时的样子。《拔萝卜》和《女儿情》成了我们友情的最初见证,也给我们日后二并快乐着的人生奠定了最初的基调。然后,我糊里糊涂,林特特则不疯魔不成活地开启了我们的青春岁月。

  林特特第二次在听觉上刺激我是在初二那年,在我埋头啃漫画的课间,一声清脆的啪声震慑我的耳朵。我懵然回头,发现自己错失了一次近距离观看现场版扇耳光的机会,林特特扇了她的同桌。喜欢,在那个年代的女孩心目中是神奇的字眼,带着禁忌,没人轻易去提,然而我们都知道林特特喜欢她的同桌。

  十五岁的林特特可能是我接触过的最不驯的人,敢于对老师横眉冷对(后来她说那是因为轻微斜视,纯属误会),也不惮于表达自己的感情和好恶。她喜欢红楼、喜欢三毛、喜欢亦舒,疯狂喜欢《人在边缘》里的黎明,这些是我无法理解的,那时候我只知道《圣斗士》、《乱马》、《天空战记》……所以我也不能理解她的伤春悲秋,无法理解她为什么在日记里写“我可怜又可怜,弱小又弱小”,更不会理解她为什么喜欢她的同桌,又为什么打他耳光。我只知道,那个天杀的男生居然把巴掌扇回到她脸上,她喜欢的人也和我一样不理解什么是喜欢。

  不过,我知道那时我很喜欢不驯的林特特,也许是因为她快意恩仇的那股泼辣劲,敢做我们不敢做的事,也许是因为她会讲故事,我第一次知道月圆之夜人狼会出没,是她告诉我的,我至今不敢看恐怖片,不知和这个故事有无关系。她甚至能把女性生理期写成恐怖的诗……我再一次相信林特特是有气场的,气场来自她的才情,也来自她的二!

  十年之后,2005年,我在北京,睡在大学宿舍室友的床上,听她怀旧,“那时候我以为全世界都是我的敌人,到现在才觉得大家那时候都是很好的……”,我忽然想到我的发小林特特,在她与全世界为敌的日子里,我不在场。庆幸没有成为她一身棱角的矛头所向,也有些遗憾,我不在场,便不能见证她火爆脾气掀起的腥风血雨,那该多么豪气万丈、精彩无比!好吧,我承认,我是如此八卦!事实上,我们不碰面的近十年里,各自在呆萌女和文艺女青年的道路上前行,然后殊途同归地向二百五的目标高歌猛进,在新的城市重逢时,便形成了二逼青年欢乐多的喜人局面。

  还记得那个夏天的午后,她在北京南城的宿舍接待数年未见的我,嗯,文艺范混合着些熟女的感觉,我不禁感慨,她进化了,而我们都长大了……然后,在白瓷砖的洗手池中,我发现了一个骇人的大洞,她轻描淡写“我想做排骨,老不化冻,我以为砸一下就开了,然后砸了个洞……”,她的大眼睛囧囧有神,然而在我心中,文艺青年范轰然崩塌,二百五形象瞬间树立,原来是同道中人嘛!

  我们一年见不了几面,MSN和QQ上却几乎每天都会碰上,开场的句子一般是这样的“我要跟你说个笑话”或者“我有个八卦要说”,感谢网上即时聊天工具,它们跨时代地改变了人们的交流方式,同时成为八卦的集散地。托它们的福,在认识林特特二十年后,她成了我的闺蜜。

  对我们来说,一切皆可入八卦,不管是明星轶事、小道消息还是家长里短、职场风云,我喜欢听她说,也喜欢对她说,八卦的主角有时是别人,更多的是我们自己。嘲笑对方的糗事,梳理各自的烦恼,厘清问题的症结。我们不是彼此的知心姐姐,对于对方,甚至显露出毒舌的本性。然而,肆无忌惮是因为心知肚明,如果生活还没有把我们的棱角彻底磨平,那棱角也不会对着彼此。快三十年了,对比彼此来说,我们都是在这个城市里认识最久的人,还有谁比对方更值得温柔的对待呢?

  早熟的人会过高估计世界的残酷性,当她明白世界并非如此残酷,便会坦然,晚熟的人会对世界的残酷懵然不觉,当她明白世界原来如此残酷,便会颓唐。在多数时候,她是前者,我是后者。我戏称她为鸡血派,永远处于打鸡血状态,我是慵懒派,对于好吃懒做的退休生活无比向往。我痛恨生活剥夺了我慵懒的机会,她则告诉我奋进才不辜负人生。

  我想我该感谢林特特,和她八卦可以消解我的烦恼,当人生并不如我想象般风和日丽,有这么个可以倾吐和诉说的人,似乎日子也显得不再那么面目狰狞,何况,这个人还不断告诉你,你那点事总能搞定的。顺便说下,在林特特看来,除非是地震、海啸、战乱等不可抗力,否则都不叫事。她总是充满正能量,似乎永远不会被击败,让我自惭形秽,最终只能无奈地选择在八卦中奋起,好吧,我承认林特特总是能凶残地治愈我。

  而林特特的倾听欲和诉说欲,最终成了文字癖。我喜欢看她把八卦变成笔端的故事,看被八卦消解的人生在她的文字里被重塑,看那些八卦的涅槃重生,包括属于我的八卦。

  我是林特特书的主角,也许是之一,也许不是之一,我是烦恼的胖子媳妇,是《姐妹》中的雨,我是她故事里的一个又一个“她”,我想她也该感谢我,给她提供了一个芸芸众生的典型样本,而我则第一次为自己是芸芸众生的一员而如此得意。因为,她就是这么牛,能把芸芸众生的庸常生活写得如此精彩。她展现那些没有被注意过的美好,也剥开那些逃无可逃的痛。在她的文字里,有我没看见过的柔软,也有那些不会对着我的棱角。

  我想我会一直乐于当林特特故事的主角,她也会一直做我的发小和闺蜜,直到我们最终老去。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读后感(八):致老去

  记得长辈曾说过:年轻是一种罪过。他们说我们不成熟。

  一个年轻的人,没有资格说自己老了以后会如何如何,因为那些不切实际,我们无法预见自己的年迈,更不能一直朝着自己既定好的衰老历程走下去。当有一天,我们突然发现我们老了,而且变的不是自己期望的那样,才明白,哦~原来这就是人生。

  林特特的爱人和仇人,她笔下的各种人生,各种境遇,其实应该都是每个人生活里的常态,细微的生活琐事,大抵相同的人生际遇,儿时是青梅竹马,成熟以后的灵魂伴侣,学生时代的攀比对象,工作后的竞争对手,每个每个,都有我们自己生活中的影子。

  写他人的生活,写自己的遭遇,有的是亲身经历,也有是道听途说,总之总之,生活依旧是一场浩大的戏剧,只是生在其中,不得不扮演相对应的角色而已。

  常常有人说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却不知道愁是不分年老体弱,或年少力壮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烦恼,歌德不就有本书叫做少年维特的烦恼吗~ 更多时候,人年纪大了,烦恼的事反而少了,不是说没有,只是一切都看淡了,怎么样都没关系,自己的轻松自在就最好,没了少年人的意气风发,只有得过且过的心态,反而自在了很多。

  当你认为自己对这个世界很重要的时候,这个世界才开始原谅你的幼稚。

  我们现在还都太年轻,很多事情看得太重,但人老了之后,一切都不重要了,体会生活过程中的酸甜苦辣才是人生哲理。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读后感(九):白马总在黑夜抵达,最初的梦想总遗落在迷人的繁华处

  其实在看这本《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之前,基本没有看过林特特的其他文字,包括此前那本颇为励志的《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总觉得这些应该是年轻,再年轻的人,才会努力去读的,也恰是他们急需和以此类图书喂养自己的青春之梦的,所以总是离得远远,仿若看着青春的折腾,看着就好。

  细想,甚至偶然的机会读下来,想想此前的观感,或许是后青春的疲惫,或许是许多青春时的冲动(冲劲)渐化为日常的点滴,也更或许因为现实的催逼,而渐渐忘了日子可以新鲜打理,忘了自己。

  真正“看上”这本书,说来很简单,只是因为很喜欢“白马总在黑夜抵达”这句话(是书中一辑的名字),喜欢一篇短而无华的《忘了唱歌的人》,喜欢这个简单的故事:一个记者进山采访,过河预见一船的渡河的孩子唱起《最初的梦想》,然后记者“心中一动”,想起曾经的自己,曾经的最初的梦想,和后来的奔波,但真正打动人的,是记者发现自己的遗忘,遗忘了最初的出发,遗忘了最初的梦……

  一身尘土不足惧,若是心已不在呢?

  感谢与书的相遇,感谢心与心的提醒。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读后感(十):林特特让矫情无所遁形

  作为一枚矫情至死的双子座,最擅长的是给各种矫情文艺的文字写评,我内心里那满满的矫情劲儿啊,随便拉杂上几段,也大都与书中感情相符,不至于叫人拆穿了去。于是,面对林特特这么一本既不矫情也不故作深沉的文集,只好乖乖地打回原形,搜刮了脑海中所有的词汇,也只得嗫嚅出一句:好,真好!便再也说不出其他的花头来了。

  林特特的文字不仅不矫情,还无比之现实,逼死你所有故作深情的可能性,你说,你对过去的那个人念念不忘,情深似海,林特特不过冷冷淡淡一句:得了吧,不过是“怀念另一种生活的可能性”罢了,不过是“仿佛还有选择的权利”罢了,不过是你以为,和过去的那个人在一起,会比现在糟糕的生活更好一些罢了。

  这本名为《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的文集,基本上是个五花八门的合集,里面充满回忆的随笔有之,短篇小说有之,甚至意犹未尽的片段也有之,无论如何,每一个文字、每一个故事都个性鲜明地写着“林特特”三个字,我无法准确地概括林特特文字的风格,只能说,她明快,干净利落,理性,敞亮,坦荡,怀旧却不拉杂,温暖却不腻歪,感人却不煽情,她不刻意去追求生活的真谛,只是述说一个个生活中总结出来的故事,然而,在看了她的故事之后,你却总能感受点什么,顿悟点什么。

  她写得话题并不深沉,说来说去,无非是爱情、亲情,情侣之间,新欢与旧爱,父母子女之间,闺蜜之间,同事之间,婆媳之间甚至妯娌姑嫂之间那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她的文字不华丽却接地气,不取巧却有力,读起来叫人痛快,叫人心满意足。

  阅读这本小书的过程是格外愉悦的,篇幅简短的那一个个小故事,随手拿过来便看过几篇,往往在她的文字中得来会心一笑,便放下书,继续忙你的去。你不急着看完它,因为或许,你知道自己会不止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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