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会唱歌的墙的读后感10篇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经典文章 > 读后感 >

会唱歌的墙的读后感10篇

2018-08-28 04:13:02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会唱歌的墙的读后感10篇

  《会唱歌的墙》是一本由莫言著作作家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3.00元,页数:377,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会唱歌的墙》读后感(一):满满的回忆,满满的成长...

  《会唱歌的墙》这本书,正如莫言自己所说,与其称之为他的第一本散文随笔集,他更愿意说这是一盘羊杂碎。从1981到2008,这里面的文章是他近30年的所感所想,于是你的思绪就被牵着从那个大公社农村慢慢的飘到了2008年的奥运会开幕式。一个人这一辈子不过就两三个30年而已,而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或许恰巧可以用在莫言身上吧。谁都不会想到那个小时候草地上放羊的孩子会成为至今为止中国唯一的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呢...

  书中所流淌的三十年,其实更确切的说可以说是莫言自己的回忆录,从童年到中年到现在,他走来的每一步艰辛的成长,他生命中的每一件值得记忆的事。从莫言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礼上的演讲相信大家都深刻体会这位智者故事本领,而从这本书中相信你的这种感觉会更深刻,且莫言的故事从来不只是故事,你必须用心去体会这些故事背后的涵义

  一直很喜欢莫言这个名字,莫言之后,拥有的是一颗更用心观察努力追求的自己,从一个中专毕业却一直拥有大学梦的他,到现在有硕士文凭的他,为了他的梦,他从来没放弃过,正如他的写作一样,一直未间断,没有谁的成功背后没有汗水,那些小时候为了一颗白菜都流泪的他,或许也没想过后来的自己会成为一名作家吧,可是命运的阴差阳错成就了现在的他。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不要去抱怨什么,重要的不是起点,而是你将通过什么样的努力去到达你所能达到的终点

  如果你想了解一个更加真实更加完整的莫言,那么,《会唱歌的墙》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会唱歌的墙》读后感(二):30年的文字历程

  在文学的体裁中,我犹爱散文,喜欢那种闲适自然;喜欢那种优美别致;喜欢那种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感觉。无独有偶,看到莫言散文集《会唱歌的墙》,立即收入囊中,捧腹阅读,看莫言将我们带回逝去的岁月,听他喃喃耳语,感受那两三知己灯下夜谈的乐趣

  《会唱歌的墙》收录了莫言从1981-2011年间优秀散文,透过铅印的文字,看到了他成长的历程,看到了市井百态,看到了社会转变,我感觉这里记载着他和社会的嬗变,那里何曾没有我们的影子

  《讲话》讲述新兵欢迎会上,我代表新兵讲话时,不小心坐在领导讲话时坐过的凳子上,下台后班长狠狠踩了我一脚,说“你这个混蛋,彻底完了,那凳子,你也配坐?那是首长坐的!等着明年回家吃地瓜吧!”寥寥数语,发人深思,看来官本位意识由来已久,领导的权威不可碰,连领导的坐过椅子,也不是平常人可以做底?

  《我与税》讲述税的演变过程,读完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不说书中的税费,车船税,即将征收房产税等,看的越多,越糊涂物价上涨,工资不涨,百姓口袋票子越来越少,还要问一句你幸福吗?

  黑色幽默,一语点醒梦中人。30年的文字历程,记载着他的喜怒哀乐见证了社会的变迁,这里还有更多的回忆……

  《会唱歌的墙》读后感(三):书摘收录

  按照宰杀牲畜的一般程序,放血之后应该是烧开水屠戮毛羽,然后是卸去头脚,开膛破肚,摘出下货,然后就挂起来,一刀刀零割了卖。也许是明天早晨,也许是明天中午,在酱肉的盘子里,在油炸的丸子里,在串肉的扦子上,就有了我的身体的一部分 母亲说那时候的人,肠胃像纸一样薄,一点脂肪也没有。大人水肿,我们一般孩子都挺着一个水罐般的大肚子肚皮都是透明的,青色肠子在里边蠢蠢欲动。 年我亲眼目睹着因为不说话使“雪集”上的各项交易神奇速度进行着。因为不说话,一切都变得简捷明了,可见人世上的话,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废话,都可以省略不说。闭住你的嘴巴,省出力量时间思想吧。不说话会让你捕捉到更多的信息。关于颜色,关于气味,关于形状。 人真是怪,越是不让他看的东西、越是不让他干的事情,他看起来、干起来越有瘾,所谓偷来的果子吃着香就是这道理吧 会在澡堂里开,大家一边互相搓着背,一边讨论,那样肯定能够比较坦诚相见,许多衣冠楚楚解决不了的问题也就容易解决了 福克纳让他小说中的人物闻到了“耀眼的冷的气味”,冷不但有了气味而且还耀眼,一种对世界奇妙感觉方式诞生了。然而仔细一想,又感到世界原本如此,我在多年前,在那些路上结满了白冰的早晨,不是也闻到过耀眼的冰的气味吗?——《喧哗与骚动》 福克纳对我说:伙计,要永远定出比你的能力更高的目标,不要只是为想超越你的同时代人或是前人而伤脑筋,要尽力超越你自己。 每隔上一段时间,我就翻翻福克纳的书。他在书里写了些什么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至今我也没把他老人家的哪一本书从头到尾读完过。我看他的书时,就像跟我们村子里的一个老大爷聊天一样,东一句西一句,天南地北,漫无边际。但我总是能从与他的交流中得到教益。 风过之处,草梢便美妙无比地起伏着,花朵便风情万种地颤动着,让人的心莫名其妙伤感着,甜蜜惆怅淡淡的忧伤说不清是幸福还是痛苦 狗一旦离家出走,往往就是觉悟标志,而狗的觉悟直接就是野性恢复,直接就是一场狗国的寻根运动,而狗国的根轻轻地一寻就进了狼群,于是那些丧家的吃人肉吃红了眼、野而且疯的狗实际上就是狼的亲兄弟,甚至比狼还要可怕。因为它们毕竟被人豢养过,深知人的弱点而又有着被人愚弄利用过的千代冤仇 来保留传统文化是要以闭塞落后前提的啊。各种古老习俗传统,流传日久,尤其是赖以产生政治经济条件地理风貌发生变化之后,大都失去了原来的庄严辉煌,变成了一个空壳,正如五月里赛龙舟,戴着电子表的船工们,所体会到的究竟是什么呢? 人其实是最复杂动物。人是最善良的,也是最残忍的。人是最窝囊的,也是最霸道的。 ~~那是一颗足够大的天外星体与地球相撞的事件,当该星体进入地球的大气层后,剧烈的摩擦使它发出了灼目的光芒,发出了难以形容的巨响,并且极有可能分裂成了多块碎片( 十日并出 ),然后是风云突变石破天惊地动山摇、山呼海啸天地变色—— 这些巨大字眼就是事实写照,后来变成了大形容词。这次事件,极大地震惊了处在混沌状态中的远古人类,使他们抬起了仰望星空眼睛。这次天文事件开启了他们的心智历史的意识由此产生,哲学也由此及彼地产生了。 ~~迅先生还用他那些匕首般的杂文,揭示了中国人虚伪。这是更为普遍的“国民性”。因为虚伪,我们口是心非;因为虚伪,我们亦人亦鬼;因为虚伪,我们明明爱美人,却把美人说成是洪水猛兽。更为可怕的是,长期的虚伪,形成习惯,使我们把虚伪当成了诚实。我们明明满口谎言,却并不因为说谎而产生一点羞赧之心。 巴尔扎克认为小说是一个民族的秘史,米兰·昆德拉认为小说是人类精神最高综合,普鲁斯特认为小说是寻找逝去时间的工具—— 他的确也用这工具寻找到了逝去的时间,并把它物化在文字的海洋里,物化在“玛德莱娜”小糕点里,物化在繁华绮丽层层叠叠地对往昔生活回忆的描写中。我也曾经多次狂妄地给小说下过定义:1984年,我曾说小说是小说家猖狂想象记录;1985年,我曾说小说是梦境与真实的结合;1986年,我曾说小说是一曲忧悒的、埋葬童年的挽歌;1987年,我曾说小说是人类情绪容器;1988年我曾说小说是人类寻找失落的精神家园的古老的雄心;1989年我曾说小说是小说家精神生活的生理性切片;1990年我曾说小说是一团火滚来滚去,是一股水涌来涌去,是一只遍体辉煌的大鸟飞来飞去……玄而又玄,众妙之门,有多少个小说家就有多少种关于小说的定义,这些定义往往都带着强烈感情色彩,都具有模糊性因而也就具有涵盖性,都是相当形而上的,难以认真对待不必要认真对待。 剥掉成千上万小说家和小说批评家们给小说披上的神秘外衣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小说,就变成了几个很简单要素语言、故事、结构。语言由语法和字词构成, 故事由人物的活动和人物的关系构成, 结构则基本上是一种技术。 无论多么高明的作家,无论多么伟大的小说,也是由这些要素构成,调动着这些要素操作,所谓的作家的风格,也主要通过这三个要素—— 最主要的是通过语言和故事的要素表现出来,不但表现出作家的作品风格,而且表现出作家的个性特征。 作的才能如同一颗冬眠在心灵里的种子,只要有了合适的外部条件就能开花结果学习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寻找这颗种子的过程,没有的东西是永远也找不到的,所以,文学院培养的更多是一些懂得如何写作但永远也不会写作的人 如康·巴乌斯托夫斯基说:“对生活,对我们周围一切的诗意理解,是童年时代给我们的最伟大的馈赠。如果一个人在悠长严肃的岁月中,没有失去这个馈赠,那就是诗人和作家。” 从生理学角度讲,童年是弱小的,需要救助的;从心理学的角度讲,童年是梦幻的、恐惧的、渴望爱抚的;从认识论的角度讲,童年是幼稚的、天真片面的。这个时期的一切感觉是最肤浅的也是最深刻的,这个时期的一切经验更具有艺术的色彩而缺乏实用的色彩,这个时期的记忆是刻在骨头上的而成年后的记忆是留在皮毛上的。而不幸福的童年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一颗被扭曲的心灵,畸形的感觉、病态的个性,导致无数的千奇百怪的梦境和对自然、社会、人生的骇世惊俗的看法,这就是李贽的“童心”说和海明威“摇篮”说的本意吧。问题的根本是:这一切都是发生在故乡,我所界定的故乡概念,其重要内涵就是童年的经验。如果承认作家对童年经验的依赖,也就等于承认了作家对故乡的依赖。 当你构思一个故事,最方便写法是把这故事发生的环境放在你的故乡。孙犁在荷花淀里,老舍在小羊圈胡同里,沈从文在凤凰城里,马尔克斯在马孔多,乔伊斯在都柏林,我当然是在高密东北乡。 写你熟悉的东西 我从来没感到过素材匮乏,只要一想到家乡,那些乡亲们便奔涌前来,他们个个精彩,形貌各异,妙趣横生,每个人都有一串故事,每个人都是现成的典型人物。我写了几百万字的小说,只写了故乡的边边角角,许多非常文学的人,正站在那儿等待着我。故乡之所以会成为我创作不竭源泉,是因为随着我年龄阅历增长,会不断地重塑故乡的人物、环境等。这就意味着一个作家可以在他一生的全部创作中不断地吸收他的童年经验的永不枯竭的资源。 历史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堆传奇故事,越是久远的历史,距离真相越远,距离文学愈近 托马斯 · 沃尔夫说过:“我已经发现,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离开它;寻找到故乡的办法,是到自己心中去找它、到自己的头脑中、自己的记忆中、自己的精神中以及到一个异乡去找它。 故乡的经历、故乡的风景、故乡的传说,是任何一个作家都难以逃脱的梦境,但要将这梦境变成小说,必须赋予这梦境以思想,这思想水平高低决定了你将达到的高度,这里没有进步、落后之分,只有肤浅和深刻的区别。对故乡的超越首先是思想的超越,或者说是哲学的超越 《 红高粱 》张扬了个性解放的精神 —— 敢说、敢想、敢做。但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创作的社会意义,也没有想到老百姓会需要这样一种东西。如果现在写一篇《 红高粱 》,哪怕你写得再“野”几倍,也不会有什么反响。现在的读者,还有什么没有读过?所以,就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一样,每部作品也都有自己的命运。

  《会唱歌的墙》读后感(四):《会唱歌的墙》慢读散文是享受

  读《会唱歌的墙》这篇主题文章的时候,前面一直很郁闷,墙在哪呢?怎么会唱歌呢。文章的结尾才接晓答案:那是许许多多的酒瓶子垒成的墙,竖立在高密东北乡,当风来的时候,唱着不同歌儿大风大吼,细风低吟,如果拍成照片,估计很美呢。

  莫言为2008年奥运会写了开幕式策划案呢,哈哈,只可惜导演没有采纳。其实读起来,那开幕式的编排也挺文艺的哈,有很多颂读的歌,也把中国的文化都基本表现出来,如果有人真的来排出来,说不定大家也喜欢看呢,不过要真用来作奥运会开幕式,那与真的达不到那种视觉听觉全景上的震憾力了。所以莫言自己也说,当被张艺谋邀请去吃饭谈创意的时候,别人看了自己的开幕式只是笑了笑,他自己都不好意思吃下去了。好可爱大叔范儿

  他引了胡适的一句话: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小姑娘。然后说了《史记》司马迁,说司马迁在史记中同情项羽,给了他几乎超越刘邦的待遇,对凡是受到大汉王朝伤害过的人物都表达了同情,而这些都跟他自己受了王朝的腐邢有关,每个人笔下的历史,都烙印了自己的主观情感,所以历史真的成了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我读了很多历史小说,再想想莫言的解释,果然发现每个人笔下的人物都有了不同的嘴脸,哈哈,历史真的挺好玩的。韩信用伟岸的身躯甘受胯下之辱,最后“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萧何一手提拔了他最后也亲手陷害了他。李广立奇功受奇怨……读读历史,果真可以明智,事情都是有内在的情理,你懂了,你变会活得洒脱,而不在纠结一些很傻的东西。

  慢读他的散文,犹其是里面的许多小故事,挺有味道的。他说民间传项羽”力能过顶“,被传人扯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提起来,看看民间的传奇是多么富有想象力,而事实只是说项羽力大而已,只是”力大扛鼎“,看到这里我果真会心一笑,很享受这样的散漫文字所传达的趣味。

  《会唱歌的墙》读后感(五):莫言的小心事

  这本书记得最深的一句话:即使我拿到了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竟还是一只野狐禅。

  可能是觉得自己底子没那么厚,所以这么谦虚,就像当年金庸先生任大学教授被人学生批评“没有什么学识“感到忏愧一样谦虚,两位均是非常有名有实力的作家,只是被所谓的学历拖了后腿,不过,两人最后还是把学历补起来了,这下没人会说什么了吧。

  散文里有很多莫言先生自己的故事,有真有假,莫言自己写的开心,读者看的开心,这就够了,大事小事,琐事烦事,构成了我们真实的生活,像看故事一样很快的看完,畅快淋漓,接下来的这本《天堂蒜薹之歌》貌似有点莫言本色,想起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的《百年孤独》,同样有点迷幻,晕晕的感觉,天堂县的故事,会是怎样。

  《会唱歌的墙》读后感(六):乡土的记忆

  看莫言不多,以前他在我心里只是个二流作家。得了诺奖也没多大改变我的看法。

  这本散文集写的像回忆录,乡土味中透着些灵性。

  读《卖白菜》的时候在听《eldwise》的音乐,不知是音乐的力量还是怎的看的我泪流满面。我好像回到那作者那贫穷无奈的年代里,体会生活的艰辛。远离土地很久了,每天无知无觉地吃着米饭,却很少想到农民劳作的艰苦。中华大地上千年以来的农耕传统孕育的文明,如今已悄然转型。而我们童年的记忆还在心中不曾远去。

  是些让人脚踏实的文字,唤起那些回忆,唤起对自然的向往。

  《北京秋天下午的我》几乎让我希望我的工作可以住靠近乡村,抬头可以看到蓝天。

  《会唱歌的墙》读后感(七):淳朴的散文,淳厚的韵味

  《会唱歌的墙》是一本文风淳朴的散文集。读书的感觉,就像和一个质朴的农民聊天,那农民很乐观很有智慧,他很会讲故事,在向你娓娓道来他的童年,他的故乡,他的几十年来的生活点滴。他所吃过的苦,他所经历过的那些艰苦的岁月,经过他那生动描述,竟然都点化成令人羡慕的财富。

  这本散文的淳厚,如同一杯陈年老酒,需要慢慢品,才能得其芳醇。

  其实我和莫言是有一面之缘的, 记得读本科时,教我们当代文学的老师有一次请莫言来上课,在很质朴的文科楼里,质朴的莫言讲到他写作“红高粱家族”的背景——高密东北乡的点点滴滴,仿佛红高粱就是他从小生长的故乡,他对那里的一草一木,都是那么熟悉。

  讲课结束,我还捧着洪子诚的《当代文学史》,找莫言签名,现在辗转搬家几次,那本书已经找不到了,但是依稀记得莫言那两个词很大,填满了整张纸。

  记得教现代文学的王家平老师总是说,他当年考北大博士就一道题,谈谈现代文学与土地,现在想想,土地意象真是现当代文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源头。正是因为有高密东北乡才成就了别样的莫言。故乡的定义是一个人度过童年及青年时期的地方,若是寻觅,要离开她远观才可以。

  在书中我看到了小时候那个生得丑陋,好吃懒做,为了一颗白菜而哭泣的他,看到了那个因为偷了一根胡萝卜被两百多人围观跪于毛主席画像前认错的他,还看到了当时的乡土中国,东北的高密,后来长大了,回顾对比逝去的时间,他最爱的福克纳老头,说狗,谈中外文学,议论三岛由纪夫,读罢仍余感动。

  我让学生写过一个散文推荐语,孩子们竟然大都选择了《洗热水澡》 ,在文章结尾莫言写道等他有钱了在家修一个澡堂,一遍洗澡一边谈文学,读完感觉很搞笑很幽默,但是却很真实的感觉。在北方的冬天去大澡堂里洗澡才有感觉,这是淋浴所不能及的美感。这大概是北方人的共鸣吧。

  原来我只喜欢形式优美的散文,慢慢地,读进去,我才发现,《会唱歌的墙》这种风格我更欣赏。莫言一个很接地气的作家,就像是一个淳朴的农民,语言质朴,不加修饰,却又是那样充满智慧。最近几天判卷,又一次深入细致地读了这本书,越发感觉莫言的淳朴,也许和年龄也有关系吧。

  《会唱歌的墙》读后感(八):真实的散文

  莫言无疑是当前最火的作家,一举成名(获诺贝尔文学奖)天下知。获奖的评语是魔幻现实主义融合传说、历史与当下。我没有选择从莫言的小说读起,而是散文。因为他的小说很火爆,散文关注度没有小说高。《会唱歌的墙》是莫言的30年的散文集。我就想从这个角度来读读莫言。

  莫言的散文几乎无那种旅游胜地的华丽文字,无心灵鸡汤的感悟文章,也无人生路上指路人的启迪文章,无小说里的魔幻,有生活中的现实。

  在这本散文集中,我们可以知道莫言的成长历程,童年生活,他又写什么亲人,读了什么书,他的故乡是大概什么样,有些什么人生经历,最开始写了什么作品,后来又有哪些作品发表了,高密东北乡为什么成为他写作的对象,他从哪里作家哪里吸取了营养。这种对莫言个人的了解也有助于对他创作的小说的理解。

  莫言生活中的现实,是很多散文篇章充满了真实感,没有丝毫的粉饰。我最喜欢的是莫言写吃的散文。他的吃并不是美食文章,而是对吃的悲惨苦痛记忆,那时候吃的不够,他总是吃不够,也没有几个人能够吃够。我虽然没有经历过那个饿饭的时代,但挺长辈说过。读着莫言的文字,读到为了填饱一点肚子,莫言所收的屈辱,我能想象得到。包括后来莫言能够吃饱,也因为吃相凶猛被人耻笑。民以食为天嘛。那种屈辱,真实让人感同身受。还有莫言写狗的散文,也极好。莫言文字的真实,不也是一种生命力么?包括莫言不讳言自己长得丑,不都是一种实事求是的好文风么?

  莫言小时候并未受过正规教育,读不起书,他小时候读的书并不多,但记忆力超群,过目不忘,他还有某种天赋,他家人嫌他话多,所以笔名莫言。但他能获诺奖,也值得我们深思。由此,书不一定要读得越多越好。

  一个穷苦的人,最后写作能到如此高度,不也是一部励志书么?读了莫言透着民间真实生命力的散文集,我对他的小说充满了兴趣。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