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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故乡去流浪》读后感摘抄

2020-04-13 23:05: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带着故乡去流浪》读后感摘抄

  《带着故乡流浪》是一本由林东林著作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9.80,页数:272,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带着故乡去流浪》精选点评

  ●故乡,在我中,从未曾离去

  ●非常好看

  ●文章写的很好,内容生动,值得阅读 装帧精美纸张品质也很好印刷清晰……

  ●身处他乡,每个人都是异乡人,故乡的种种记忆便留在我们记忆深处,我们每个人都是带着故乡在流浪

  ●这个书名一下勾到我了,看了简介感觉这就是在说我这种人了,很早就非常想看内容了,最近终于有时间看完,果然没有失望,是我喜欢调调好评好评。封面也很有感觉,总之一切都长在可我的审美

  ●可能跟从小在农村长有关系吧,每次置身于那片田地之中,置身于那些蔬菜花草之中,我都会感觉到一种久违的亲切安静

  ●北漂之人,身在他乡,品读这本带着故乡去流浪。推荐阅读

  ●难得一见好书,值得一读

  ●带着故乡流浪

  ●身体即是吾乡。一本不错散文

  《带着故乡去流浪》读后感(一):故乡——内心温柔的那道光

  月是故乡明,漂成为一种常态时,故乡是藏在内心深处最温柔的那道光。故乡是根,是起点,一位故人、一道饭菜、一件旧物都会勾起浓浓的乡愁余光中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那是因为我对故乡深沉。”又有谁不爱自己的故乡呢?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到,乡土中的关系是我们决定不了的,那是亲情血脉,是知根知底伙伴,而现在流动社会,关系都是被选择,我们选择行业城市工作岗位朋友变化,但是与乡土中的关系本质上是截然不同的,我想这可能是我们留恋故乡的原因之一。 作者一些观点也使我思考——物质丰富、快节奏生活真的带给我们很多幸福感吗?被琳琅满目让我们舌头变得挑剔小时候可口吃食,再次去品尝已经失去当初的味道交通便捷同时养成我们的懒惰,网络的发达,但我们多久没有在一起面对面谈心闲聊?任何事物硬币一样有两面,现在的我们得到了许多,同样也失去了很多。 对故乡的怀念,也是对童年的怀念。书中很多细节,譬如腌糖蒜,盐豆子都会让我回想小时候的自己泥泞小路,在下时要穿胶鞋,新衣服也是买大了好几号的,够穿好几年的。物质的匮乏,但童年却是很欢快的。乡间玩耍、河道树丛捕蝉,摇着摇着蒲扇就把夏天摇到了秋。最近看到一句话说,二后看九零后,就像九零后看六零后,看完这句话后,让我想起,小时候长辈讲以前的故事,每每不能理解,总觉得那时候离我们很远的故事,那时候大人们总是拍拍我们的头说我们真幸福。现在的我,看到小孩子们琳琅满目玩具,各式各样的衣服,我同样也会感叹,现在孩子比我小时候幸福多了。 无论什么年代,故乡都在,伴随我们成长,载着满满回忆,一直是内心最温柔的那份温暖。

  《带着故乡去流浪》读后感(二):与故乡为敌

  (by:云水)

  每个人都在远离故乡,或在空间里,或在时间上,但是故乡烙在我们身上的感官记忆却永不消散;我们永远忘不了儿时的饮食记忆,摆脱不掉骨子里的故乡身份,尽管我们一生都在与故乡为敌。

  高考填志愿的时候,我一个省内的学校都没有填,一心想着我要出去。来了之后被成都的美食、美景吸引着,滋养着,更觉“此间乐,不思乡”。第一个寒假,我们专业的考试时间排得较靠后,也就是说等全校学生都走得差不多了,我们才能离校回。其他同学都叫苦连天,怨声载道,我却没什么感觉;大一暑假干脆就待在学校没有回家。可是现在,最初的新鲜劲儿过了,才发现最想待的地方还是家。现在一个小假就想回家,回到家就想赖着不走,待到不得不走的时候,挥别父母、踏上火车的那一刻,也能体味到诗中词中的点点乡愁了。

  虽然知道自己的路注定要向远方延伸,虽然知道未来的自己绝不会愿意囿于家乡的一亩三分地,可是对家的依恋却已经深入骨髓,并被时间和距离从内心深处的角落给挖了出来。

  当然作者的这本《带着故乡去流浪》并不是写具象的乡愁的,他关注的是生命个体的细微变化,写的是身体的乡愁,他举出现代人类正在丢失的感官生活和感官体验——饥饿、疼痛、审美、孤独等等,从不同的角度一一书写。他写得很细,是他一贯的细致入微、深入内里的那种写法。书中有他的童年往事,有朋友们的亲身经历和感触,还有那些被我们忽略掉的新闻、电影中的小细节,写得很是真诚。可是说实话,看的时候,我只对文章中提到的现象感觉亲切,而对某些观点却不能产生深刻共鸣。

  原因大抵如前所述——只有走出去了,才能体味到乡愁;而只有感觉不到了,才能体味到身体的乡愁。我们这个年纪的人,还没有被社会的大风大浪拍打过,也还没有被坚硬硌人的现实打磨圆滑,所以很多感觉还没有完全抛弃——还会在放假回家的时候跟妈妈撒娇说想吃什么,还敢在想笑的时候笑想哭的时候哭,还能不嫌矫情的说自己享受孤独……所以对身体的乡愁也只有理解,却没有体会。

  也许多年以后,当我们为乡愁所困的时候,身体的乡愁也就在不远处了。人和书的相遇也是讲究个时机的。比如,在十六七岁的时候读三毛、席慕容正好,过了那个时节才遇上,再怎么认真怕也看不进心里去。而待到三十六七岁的时候,或可看看这本《带着故乡去流浪》。彼时,人间五味俱已尝遍,世情冷暖也已知晓,这本书中所写的其实也是每一个当代人都应该做的,唯其如此,我们才能与故乡真正和解,也才能与城市真正和解。

  《带着故乡去流浪》读后感(三):心的方向

  起初看到宿州读书会发布这本共读图书,因为是现代文学,一本随笔,本不以为意。以为是一个80后的年轻人“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让我决定读这本书的原因是书的封底上的一句话:我走到哪里,就把故乡带到哪里。 作者的家在河南,离我们很近,都属于华北平原,都是种植小麦,玉米为主的农业大省,所以有着相似的生活习惯,相似的民风民俗。因而读起来,确有几分共鸣。 因为父亲工作的关系,在我四岁的时候,母亲就带着我和刚出生不久的弟弟去了西北的一个小县城,直到我17岁,再回到我出生的地方,其实我有两个故乡,我的出生地和我整个少年时期生活的地方 。记得在西北的时候,故乡在父母的念叨中:他们会说起家乡的亲人们,说起家乡的各种趣事,说起家乡的一条河,一个塘;故乡在每个节日里:那时我父母的同事,来自天南海北,每当,节日前,他们依然按照家乡的习俗做着过节的各种准备 炸馓子,炸蚂蚱腿,包粽子...... 现在的我,已经回到我的出生地生活了20年,然而我还是会怀念我的童年,我的少年成长得地方,我会跟我的爱人,我的孩子谈我记忆中的西北小城:烟囱,学校,大礼堂,羊肉泡馍,面皮,饸烙面......正如作者说的那样:我走到哪里,就把故乡带到哪里,事实上无论我怎么努力,怎么决绝,我一生都摆脱不了自己那些细碎而又根植于身体深处的感官记忆!

麦秆垛河滩浍河

  《带着故乡去流浪》读后感(四):天台归客

  一

  我竟然还有一个表姑,这是我十几岁时才知道的。虽然说一表三不亲,但是论起关系来却并不算远,她是我祖母妹妹的女儿,是我父亲的亲表姐,尤其是在父母早逝之后,她几乎是由我祖母一手带大的,这种关系当然不能算远。不过,因为我们家里人口众多,表姑后来又远在外地,和我们一直也没什么联系——尤其是我祖母去世之后她再也没回来过一次,所以也就谈不上有多么近。

  这么多年来,她只回来过一次,那还是二十多年前了。春天,还没进入初夏的样子,她回来了,带着她的先生——一家省级电视台的副台长,还有一大包一大包代表着城市生活的各种日用品——送给乡下穷亲戚的衣服、鞋子、丝巾、手帕、牙膏、牙刷、化妆品等。她穿着时髦的波点裙,烫着波浪头,尽管看上去很年轻,不过也六十多岁了;他则是一副领导的样子,大背头,西装,皮鞋,年岁和她相仿,看上去也很年轻。我的意思是说,与乡下的穷亲戚相比,他们都显得很年轻。

  她是在离开家乡四十多年后回来的,从她生活了四十多年的武汉——一个在十几年后我也将要前往那里落脚的地方——回来的。对她而言这是回来,而对他——她的先生——来说则是前往。在我们后辈当时的认知中,他们所在的城市只是课本和地图册上的一个名字。它无比遥远,这种遥远跟距离有关,跟我们还没有走出过家门有关,跟城乡差距有关,也跟表姑和我们生疏的关系有关。

  表姑回来了,小住了几天,主要是陪陪她多年未见的姨妈——我的祖母,同时也给从来没出过远门的我们带来了对城市的一些想象。然后他们就又回去了,我们的那些想象也就随之消失。

  几年后,表姑把祖母接到武汉小住了一段。对祖母来说,那是她九十多年漫长的人生中唯一一次出过的远门。当时她已经快九十岁了,瘦高个,一双小脚,黑布鞋,青布长衫,脑后挽着一个挽了几十年的发簪。在梅园,在黄鹤楼前,在长江大桥上,祖母或站或坐在中间,两旁是表姑、表姑的先生以及陪同祖母前往的我的三伯父和三伯母。这些画面,都是多年之后我翻阅那些老照片时看到的。从武汉回来之后,没几年祖母就去世了,于是这位表姑和我们的关系也就更加疏远了——事实上她再也没有回来过,这也正应了那句老话,姨娘亲,姨娘亲,姨娘走后断了根。

  没有办法预料的是,十几年之后,在辗转了许多个城市之后,我竟然也会落脚到武汉——当然我并不是因为这个表姑而来的,事实上,我压根儿就没有意识到在这儿还有一个表姑。

  去年——那是我到武汉四年之后了——回家过春节时,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我才第一次想起来去看望一下这位表姑。于是跟母亲说了,她说早就该去了,你们同在一个城市,也能互相有个照应。过完春节回去时,我想着给表姑带点什么礼物,想了几天也没想到什么合适的。事实上也没什么值得带的,土特产吗?如今,无论哪里的土特产也都称不上土特产了吧!临走的前一天,母亲说,买些垛子羊肉带去吧,也算是能稍微拿得出手的东西了,你那么喜欢吃,你表姑肯定也喜欢!

  二

  确实,或许只有垛子羊肉还能称得上我们当地的特产。羊肉,用的是豫东小山羊,去杂剔骨,放入大锅中用十几种作料文火卤好,然后再挤压成垛——这也就是它名称的由来。成型之后的羊肉,一块块切了卖,色泽浅红,味道鲜香,质地瓷实。吃的时候就削成薄薄的片儿,冷拼装盘,或者夹在烧饼里吃,肥瘦相间,香而不腻。这种做法,据说起源于明朝,是朱元璋最喜爱的小吃。

  而对我们来说,这种羊肉曾经是我们贫寒的乡村生活里难得一尝的美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到逢年过节根本吃不到,就是逢年过节,那也是用来招待客人的,我们最多也就是夹几筷子意思一下,根本解不了馋。垛子羊肉的味道非常重,如果用手拿着吃,吃完之后手上的膻味还久久不散,也正因为如此,每次吃完之后我们还会在指缝间不断地嗅来嗅去。事实上,就在我敲出前面这行字的时候,那种羊肉的膻味就从字里行间冒了出来,我可以确定鼻尖下现在正飘着那种味道。

  回到武汉之后,约了一个下午去看望表姑。原来——在武汉的这几年里,我一直都不知道她就住在离我并不远的省电视台宿舍里。表姑和她先生在家里等我,见面,寒暄,喝茶,聊天,中间夹杂着大段沉默。如今,她也是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了——而我的印象仍然停留在她的波点裙和波浪头上;她的先生现在也谢了顶,走起路来颤巍巍的,已经完全不再是当年做领导的那副派头了。

  这是一个四居室,客厅四周的墙壁上悬挂着他们退休后读老年大学时的作品。她的粉彩画——竹子、牡丹、梅花,刺绣的菊花,还有她先生的摄影和书法作品,他还抱来厚厚几摞笔记本——里面是他退休后写的各种诗词。接下来,他们说起在老年大学里学习的经历,说起他们已经做了高管的女儿和留学海外的外孙子、外孙女,以及他们在世界各地旅游时的种种见闻——他们并没有特别提到老家的情况,即使是我去世的祖母。有那么一瞬间,我想起了与表姑辈分相同、年龄相仿的我的父辈们,留在乡村与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的他们,与她在相同的时间里展开了完全不同的经历。

  晚饭时,表姑简单做了几样小菜,蒜蓉菜心,凉拌洋葱,还有一份清蒸武昌鱼,主食是烙饼。我说我从老家带了垛子羊肉来,正好可以切一盘尝尝。谁也没有想到,这盘垛子羊肉竟然会让表姑表现得如此反常。“真是羊肉味儿,跟以前一样,太好吃了!”她一直重复着说,“小时候,你奶奶给我买过几次,那时候闹饥荒,连饭都吃不上,我出来都六十多年了,还是第一次吃到垛子羊肉!”

  接下来的时间——一直到我离开,就像一个置身于几十年前的小女孩,表姑讲起了她早年在河南农村的那些经历:父母早逝后她衣食无着的生活,兄弟姐妹们各自奔走的遭际与经历,姨妈在街上买给她吃的垛子羊肉……还有在那些饥饿的年月里她带着杰儿——我父亲的乳名——去田垄间剜野菜。“那时候你爸爸瘦小瘦小的,很腼腆,走起路来都是溜着墙根儿走。”她站起来,偎着墙壁,模仿起我父亲小时候走路的那种姿势和那副腼腆的表情;接下来,表姑还讲起了上世纪五十年代从护士学校毕业之后的经历;当时她在一个乡村诊所做卫生员,有一天在篮球场上遇到了一个下放到当地的男青年——后来他就成了她的先生,而此刻他正坐在她和我的中间听着她回忆。

  沉浸在一个人的回忆和讲述之中,直到凌晨时分,表姑看了看表,才意识到时间已经很晚了。

  临走时,她先生送我下楼。这个退休的副台长以一种苍老的声音对我说,唉,你姑姑跟我们——他是指他和他们的女儿——从来都不提这些的,以后经常来玩啊!我答应了一声,一定再来,一定再来!尽管答应了,不过我也知道下次再来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虽然我和表姑住在同一个城市——我就住在距离她不远的地方,但距离越近的人反而越不经常见到,不是吗?

  三

  这几年来,我一直住在距离表姑家两三公里远的一个老小区。那是一栋小高层,我住在第二十层,已经住了四年了,一个人。那是我租来的一套一居室,阳台上的视野异常开阔,可以远眺表姑家附近的电视塔,也可以将很多地标性的景点尽收眼底——长江大桥、龟山电视塔、晴川阁、黄鹤楼、红楼、蛇山、湖北剧院、辛亥革命纪念馆。我喜欢站在阳台上眺望,事实上,当初在我以租房者的身份站在阳台上看着上述的那些景点时,我当即就下定决心把这套房子租下来。

  在这里住了几年之后,准确地说,是在发现了楼顶上有个天台之后,那里就成了我最常出没的地方之一,或许没有之一。白天,天气好的时候,我会跟那些邻居一样,在横七竖八的晾衣绳上晾晒被单和衣物,或者搬把躺椅坐下来晒晒太阳看看书;傍晚时分,我也会经常去那儿散散步,远眺一下江面上来来往往的船只和车水马龙的街道。那里视野开阔,伴随着暮色一点点降落下来,整栋楼里家家户户的菜香也会顺着排烟管如约而至。甚至有几次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还摸去那里欣赏过长江两岸的灯火。那是适合一个人安静待着的地方,事实上在那儿你也几乎碰不到什么人。

  不过,天台上最吸引我的——同时也是我待得最多的地方,是另一侧那片不足一百平方米的角落。那儿不知道被谁“开垦”出了一块田地——看上去已经有不少年头了。最外围是一圈低矮的红砖围墙,十几个陶瓷水缸,以及几只废弃的浴缸,那块田地被它们包围在中间。厚达一尺左右的土层上,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蔬菜和花草:豆角,黄瓜,茄子,辣椒,白菜,萝卜,小葱,红薯,菠菜,秋葵,芫荽,南瓜,三角梅,雏菊,百合,月季,玫瑰,还有一些我完全不知道名字。

  可能跟从小在农村长大有关系吧,每次置身于那片田地之中,置身于那些蔬菜和花草之中,我都会感觉到一种久违的亲切和安静。曾经有好几次,我在枝叶繁茂的黄瓜架下待过整个下午,什么事情都不做,什么事情都不想,只是坐在田垄上出神地望着枝叶间的蓝天白云;更多的时候,我会在忙碌的间隙或者特别无聊的时候去那儿转悠上一圈,单纯地在田垄间走一走,看一看当季的植物是什么样子。这里要澄清的一点是,我之所以这么说,并不是因为一种文艺和浪漫化的心理,也并非出于一种田园牧歌式的情结,而只是为了说明这样一个事实:我的确在那儿消磨过不少时光。

  就像你想的那样,待在那儿时我也会想到这样一个问题:这些蔬菜花草是谁种的?后来我知道了,它们的主人是老常,一个六十多岁的退休工人,我们是在他搬来一只浴缸那天上午遇上的。

  接下来的时间里,老常和我就成了经常在楼顶相聚的朋友。他生于1952年,老家在汉阳的农村,早年为了能在城里当上工人,他报考了一家机械学校学电焊,毕业后分配到造船厂,一干就是四十年,退休之后又返聘了几年,最后才算是彻底退下来。儿子移民去了加拿大,女儿也嫁到了外地,老常不用操心子女,更不用操心子女的后代,完全可以过上自由自在的退休生活。然而谁也没想到的是——包括老常自己,他却在天台上重新找回了当年极力想摆脱的那个身份——农民。

  有一段,我一直在琢磨的是,老常为什么在楼顶开这块田?难道,他是像老干部们种花种草那样,为了修身养性?还是像现在的很多文艺青年们那样,把种田想象成了一种诗和远方般的生活?

  伙计,你完全可以去下下棋、打打牌啊,或者读读老年大学什么的,干吗要种地呢?以前没种够?有一次,我这么问老常。他用毛巾抹了一下额头说——当时他正在翻土种一畦小葱,还能为了啥,为了吃呗!我不解地说,你退休金都花不完,儿女也都不要你操心,还会缺吃少穿是怎么的?他笑了笑说,倒不是缺,你不懂,现在的菜都是塑料大棚里种出来的,根本就没法儿吃,完全没有菜味儿,在菜市场买一把小葱都没有葱味儿,我们以前吃的菜哪会是这样呢?

  种的菜吃不完时,老常就让我去摘。“你随便摘。”我不好意思摘,他就送,一次接一次送,小葱,辣椒,白菜,萝卜,芫荽,黄瓜,豆角,他都送过,既送给我也送给其他邻居。吃过一次之后我就明白了,正如老常所说的那样,这些菜都非常有“菜味儿”,和从菜市场、从超市买回来的菜完全是两种滋味。它们是蔬菜本来的味道,或者煽情一点儿说,它们充满了故乡的味道和过去的味道。

  四

  从老家到淮北,从淮北到广州,从广州到桂林,从桂林到上海,从上海到北京,从北京又到武汉,一个人飘零在外也有差不多二十年了。尽管南北辗转不停,然而这二十年来我却并没有那种特别强烈的漂泊之感,同时也没有那种特别强烈的乡愁。一方面,这当然是因为今天我们每个人都成了飞来飞去的候鸟,漂泊和流浪早就成了我们惯常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逐渐觉得,很多人挂在嘴边的所谓“乡愁”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泛滥成灾了,甚至于成了虚假和卖弄。

  那么多年来,除了工作和生活的城市变换之外,我还比较热衷于前往各地旅行——尤其是前往与我家乡的地理地貌和风土人情差别巨大的地方。的确,旅行所具有的一种特殊魅力即在于,虽然在当时当地所亲历亲见的一切都不是久驻的,是即时的,变换的,不过正因为如此,它也能最大限度地激发我们已经钝化的感官,让我们将一切视觉之见都化为细腻的心理感受和精神颖悟。

  最近的一次旅行是在去年八月份,地点是云南宾川县的鸡足山。在到达那座佛教名山脚下那个小村子的当天晚上,我和朋友们在村子里到处转悠。就像我去过的很多村庄一样,那是一个以老人、妇女和儿童为主的小山村,大量青壮年劳力都去外地打工了。也像我去过的很多村庄一样,那些常年在外的打工者,也将他们的旧房子换成了一座座崭新的小洋楼。穿行其中,我们沿着一条石板路不停地上坡下坡,接下来,又沿着村子和田野之间的一条土路走到村子的另一头。

  一阵阵爆米花的香味,就是在这时候飘过来的。顺着香味,我们来到村前的一块空地上,一个瘦弱的老者正在一圈接一圈地摇着被烧得通红的炉膛,几个妇女和小孩或坐或站围拢在他的四周。几分钟之后,随着嘭的一声巨响和那几位小孩的欢呼声,先前被放在炉膛里的那些玉米粒儿就变成了一团团爆米花,空气中淡淡的香味也再一次浓烈起来。接下来,作为围观者,我们每个人也都分到了一捧爆米花。送给我们爆米花的那个当地妇女说,老人家很辛苦,送给他梨子和石榴他不要,多给他几块钱的工钱他也不要,该收多少钱就收多少钱,每隔一段就会到我们这儿来一趟。

  而我在想的是,爆米花的这种香味,我已经有多少年没有闻到过了?是几年?十几年?还是二十几年?很多年前,当我还在读小学的时候,我们那儿也有一个经常来炸爆米花的老者。那时候,我们每天最渴望的,就是能听到他在院墙外由远及近的吆喝声,就是能一出门就看到他一手摇着风箱一手拉着炉膛的样子;或者说,我们每天最渴望的就是能在一出门的时候就闻到爆米花的香味。

  并不是出于煽情或者被时光渲染过的某种浪漫化的情结,我不得不承认的是,在鸡足山的那天晚上,村口前那一阵爆米花的香味让我想到我是一个流浪者,一个空间里的流浪者,同时也是一个时间里的流浪者,在这趟双重的和不可逆的流浪之旅中,我一直带着自己的身体故乡——感官生活为我们在那里封藏的一个永恒故土——流浪,这是我要面对的全部事实和唯一事实。

  在之前的那么多年里,尽管我——我们——所有的努力都在于摆脱自己的故乡身份,要成为一个城市人,要成为一个现代人,要成为一个远方意义上的人;但是直到那一刻我才明白,无论我怎么努力,怎么决绝,怎么辗转,事实上我一生都摆脱不了自己那些细碎而又根植于身体深处的感官记忆。也许是一种味道,也许是一个声音,也许是一幕场景,它们总会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和某个无法预见的地方跳出来和你再次相遇,同时也逼着你和另一个自己再次相认。

  “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感觉奇怪的不是岁月去无痕,而是另外一个我,一个孪生的兄弟依然在那里。在附近地区,没有垂垂老去,却依旧循着那些小得不能再小的生活细节,继续过着在这里短暂度过的那种日子,直到时间的尽头。”法国作家莫迪亚诺在《夜的草》里的这句话,其实也就是我想说的——离开故乡那么多年之后,我想到了仍然生活在那里的另一个我,我想到了仍然生活在身体内部的另一个我。他在等着与我相认,就像吃着垛子羊肉的那个小女孩一直在等着与八十多岁的表姑相认一样,也就像早年躬耕田垄间的老常一直在等着与退休后的老常相认一样。等会儿,或许我应该去找表姑聊一聊,或者到楼顶上和老常坐一坐,帮他翻翻地、浇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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