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之罪》的读后感大全
《血之罪》是一本由何家弘著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6.00元,页数:36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血之罪》精选点评:
●何家弘老师真是太牛了!一部小说已经在好几个出版社出版了,这部《血之罪》其实最早是在群众出版社1995年出版的,名为《疯女》;2003年在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社就变成了《双血型人》;200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又变成了《人生情渊——双血型人》;现在到了2010年,人大出版社又给变成了“犯罪悬疑小说系列”的《血之罪》。唉,期待何老师能够有真正的新作出来,而不是老是在炒现饭。
●挺沙雕的。
●诶,虽然看过别的版本了,但这本好歹也是老师送的,竟然还没翻过,好像也说不过去,趁着暑假再看一遍。。。
●-_-#故事安排得还算可以,其他嘛……
●一起冤假错案,他无罪,谁有罪?
●可能期望过大了。还不如花这时间看篇他的学术论文。
●性与爱的完美诠释
●一般吧。。用意挺好的,但作为小说一般般
●法学大家何家弘的洪律师推理小说系列。最近才有幸拜服,一天时间读完,情节设计很紧凑又能把故事说的很清楚,还不忘对东北对大草原对知青生活对爱情进行描写,真的只有法学大家才能有如此工笔。
●冤假错案 徒留一声叹息
《血之罪》读后感(一):《血之罪》何家弘
初读时同人说过,叙述若是能有趣一点就好了。 故事是好故事,引人深思的案情,纯洁坚定的爱情,加上逻辑和心理的推理,确实是很吸引人的,这本书也确实做到了。 不过文笔和技巧总让我有种看故事会的感觉,略粗糙了点。 冤假错案最突出的一点就是时间跨度大,若能平反冤屈,对各方面的伤害却也还是无穷尽的。尽量让冤情得以昭雪,这才是小说就给我们的现实问题吧。
《血之罪》读后感(二):两个晚上看完的,两个晚上都难以入眠
接触到这本书是因为我们学校曾经请何家弘教授做过关于该书的讲座,我没有去听,但是学校的宣传海报还是引起了我对这本书的兴趣。
《血之罪》,其实这个名字起的还是挺唬人的,因为它是在是太深刻了,也正是我两页难眠的原因。曾经在犯罪学的课上听老师讲过在大约17,18世纪,这种基因决定犯罪的理论曾一度盛行,尽管这个理论现在已经被学界抛弃,但是我依然坚信它有它存在的道理。发掘根源,到底是什么在引发犯罪,这事《血之罪》这本书引发的思考。
最后,这本书很吸引人,即使不做研究,也是很有娱乐价值的消遣小说。
《血之罪》读后感(三):纯粹的中国式公安小说
五月风筝2010-06-25 23:29:26
在看这本书之前对其并没有任何期待。大概正是起点低的原因,看后倒觉得相当不错——以本国的推理小说而言,算是相当优秀的一部推理小说了。
纯粹的中国式公安小说。说实在的,我不爱看本国的推理小说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式公安小说的政治性太强了。对于很多东西,作者不敢写,读者不敢谈,稍微越过一点点,便容易触碰雷池,与本国的政治方向相违背。而纵观国外的小说,任作者如何评击自己本国的政府,如何揭露黑暗势力,都可以被当做小说而一笑置之。这就造成了本国的公安小说人物形象过于片面、薄弱、面谱化,个个如雷锋同志般的“对待同志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敌人像冬天般的冷酷”。这本《血之罪》中的何大律师也是如此,在爱情方面洁癖得夸张——当然,作为八十年代的小说而言,还是比较真实的。只是以现在的时代来阅读,就感觉落伍和遥远许多。
作者的前言写得太多太过了,自己夸耀自己的小说如何的优秀,获得多少美誉和奖项,难免让人觉得不适。毕竟读者的评价更重要吧?小说并不会因为自己的夸耀而增色,也不会因为自己的贬低而失色,留给眼光雪亮的读者来评价,会更加合适一点。
内容我愿意给四颗星,毕竟作者的笔力还是不错的,能将一个陈年旧故事写得曲折动人,且过了这么多年还不算很落伍,本身也是了不起了。作者以一个民谣为开头,引出一段陈年旧冤案,开头便相当吸引人了。随着何大律师的步伐,在查案的过程中,渐渐拨开云雾,一步一步看到庐山真面目,写法是很有节奏感与层次感的。而作者对于中国农村的景色、风土人情,都细腻的描绘,并将人们的思绪带到了七十年代下乡的日子,具有着典型的中国农村特色。也相当优秀。
美中不足的是对于作者对于男主角的情感描写,读后觉得笔墨过多,显得太累赘。而用词也不够生动,且有堆砌的嫌疑。人物的个性不够分明,无论是主角还是配角,都无法给人深刻的印象。比如肖雪的外表——美,怎么个美法?没有鲜明的特征和个性,读起来极为大众化。与国外的推理小说相比,无论是人物塑造还是推理过程,都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总而言之,以通俗小说来说,确实是值得嘉许的一部中国推理小说,但是以本人略嫌挑剔的口味而言,还是不够美味可口。
《血之罪》读后感(四):血之罪 何家弘 读书笔记
主要人物:洪钧,律师,其教育背景同何家弘老师相似哈。
肖雪,洪钧的大学同学,校花级人物,两人曾经是恋人,后因为案件原因重聚,旧情复燃。现为哈尔滨某公安处长。
宋佳,洪钧的秘书,公安大学毕业。与肖雪长相酷似。
李青山,郑建中、郑建国的邻居,被害人李红梅(外号赛知青)的父亲
李红梅(外号赛知青),案件被害人,大美女,肖雄的女朋友(因案件事发,俩人未能结婚)
肖雄,父亲曾经是文革时臭老九,后为其父平反而努力被谷春山、吴鸿飞调查,案发后隐姓埋名(更名为包庆福,外号大老包)伺机对真正的犯罪人进行报复。与肖雪是兄妹关系。
莫英妹,鄂伦春族猎人的女儿,受更名后的肖雄英雄救美后爱上包庆福,后得知包庆福有心爱的人仍然痴心不改,在包庆福离开后化装成疯女人追随其左右,帮助包庆福惩罚恫吓真正的犯罪人。
郑建中,委托人。大款。
郑建国,郑建中的亲弟弟,需要申诉的犯罪人,被害人李红梅(外号赛知青)的众多追求者之一。
谷春山,死去兄弟的双胞胎,真正的强奸杀人案犯人。双血型人,官高位重。
剧情:
洪钧与肖雪在人大校园里相恋,但一夜肖雪去见了一个男人,并对洪钧撒谎,洪钧看到两人相拥,追问肖雪,但肖雪仍旧说谎,洪钧以为肖雪另有新欢,提出了分手,从此埋头学术研究。后回到北京开律所。
大款郑建中找到洪钧律师,委托其调查十年前的案件,为其弟弟郑建国申诉。
洪钧来到犯罪发生地调查,发现案子有很多疑点,当时正值严打期间,所谓萝卜快了不洗泥。从犯罪学(犯罪心理学)角度来说,正在服刑的犯人郑建国当时深爱着被害人李红梅,而且生性儒雅,存在变相刑讯逼供的情况下,间接被害人(深爱的人被杀,或者也没什么意思)可能招供。案发现场发现的水果刀上有A、O两种血型,但被害人身上并无伤口。
洪钧借调查案子需要帮助,联系了肖雪,得知那夜肖雪拣到的正是当时被通缉的哥哥肖雄,俩人旧情复燃。
洪钧由当年参与办案的人员陪同打猎,遇到捕猎能手包庆福,后在山洞中被一个鬼影子惊吓。(事后证明是包庆福出于报复谷春山所为)
洪钧询问李青山当年的一些情况,李青山说当夜曾经看到过一个黑影,但遮遮呜呜不肯说到底像谁。在洪钧的再三追问和开导下,答应次日早上见面说出他的感觉,但当晚被人杀害。(事后证明是谷春山伪装的秘室杀人案,及打时间差伪造的不在场证明。)
故事复原:肖雄是下乡知青,身份不好,但与李红梅真心相爱,俩人破了处子之身。后肖雄表示想回城,与李弘梅结婚,同时因办事在哈尔滨接触了一些有民主自由思想的朋友,打算为父亲平反,解决完家里的事再与李红梅完婚。谷春山与吴鸿飞下来调查肖雄,谷春山看上了李红梅,并多次利用职权诱逼李红梅,案发当夜激情作案将李红梅用棉衣捂死,事前削苹果皮将手刺伤,且在李红梅体内留下精液。由于其是罕见的“双血型”人,十年前的刑侦水平低下,精液和水果刀上同时显现A、 O两种血型的特征一度让人很迷惑。
随着洪钧调查的深入,谷春山的压力越来越大,在山洞被包庆福吓过、杀害李青山、莫英妹扮作李红梅的亡灵将谷春山吓成了疯子。
最后包庆福(肖雄)与肖雪兄妹相认,同莫英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洪钧介绍肖雪同秘书宋佳相识,但二人为何如此相像并未说明。
洪钧与肖雪暂时告别,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暮。
其他:作品涉及到了证据学(血型)、询问学(变相刑讯逼供)、犯罪学(间接被害人)、犯罪心理学(包庆福、莫英妹通过吓人的方式让谷春山发疯)。
优点是中国犯罪小说中比较具备专业素养的,反映了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诸多问题及社会问题。
缺点如下:
1、人物设计老套。洪钧既然在学校里就是有实力追求到校花的才子型人物,不会不知道肖雪有个哥哥,在没有调查清楚实情的情况下就贸然跟肖雪提出分手,以致遗憾终生,貌似有些突兀。但从年轻人好胜、多疑且面对众多强大追求校花的竞争对手不自信等不成熟原因倒是可以理解。
2、案情并不复杂,谷春山设计的秘室杀人案以及不在场证明毫无新意。
3、对血型的粗糙讨论不具备科学性,也没有对双血型人这一特点重点营造悬疑。(可能只是为了其他作品留下伏笔。)
4、包庆福(肖雄)最深爱的人被杀,潜伏了那么久,只利用大雪封山、当地传说恫吓了谷春山一次,因为洪钧也在场,可能无法实行杀人计划,但如此的恨,只设计了这一次复仇行动,有些勉强。且后来莫英妹也同样出于“追随”包庆福的行为模式,用吓人的方式将谷春山弄疯掉了。我想谷春山既然能够二次杀人,杀掉仅仅是对他有怀疑却没有证据的李青山,他的心理素质没有那么差吧?
总之,貌似我国目前,无论是从刑事犯罪研究还是作品创作方面,都远不及日本啊。这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