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秘史》经典读后感有感
《校园秘史》是一本由[美] 唐娜·塔特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5.00元,页数:55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校园秘史》读后感(一):这还是个社会派推理(笑)
也许是文化差异,我看的时候一直在想美国年轻人这么滥用药物和过量饮酒真的没问题吗…… 文学性比较强的罪案小说,实际上故事非常简单,但是作者恨不得每个细节都用三页纸来描写——文笔不差(或者说译者不差)读起来还是挺享受的 年轻人时常容易被“意见领袖”和“小圈子”迷惑从而沉迷其中努力寻找自我认同,所以当朱利安仓皇而逃的时候,偶像轰然倒塌的声音振聋发聩。 枪声过后大家各奔东西江湖少见,说是树倒猢狲散未免有点刻薄,不过当各个角色被生活操的不能自理的时候是否会想起当年意气风发的小团体和私人授课呢? 这居然还是个社会派推理(。
《校园秘史》读后感(二):唯一不舍对美的追求
令你感到深刻的,本质上只是体味到恐惧。 我认为,恐惧和兴奋是一体的。 当你看到一样事物,你颤栗了,就是兴奋了,也就是害怕了。 他们六个人对彼此,应该是于灵魂上已经有极大契合,可即便如此,他们还是分崩离析了。 人的关系,脆弱不堪。 理查德在亨利的玫瑰花圃里与他对话,如果说是在亨利自杀时,我真正爱上他,那他在隐忍忧伤的气氛中带给我遗世独立的印象,就是使我终于渴望去理解他的契机。 其实亨利的迷人之处最大的体现不就是,自他对准自己开枪那一刻起,留下的人,他们的青春,理想,所有的活力,都灰飞烟灭了,随他一起去了。 在《德米安》里,辛克莱之所以喜欢音乐,是因为他认为音乐与道德感无关,而同样,我认为对美的狂热,也是因为美无关道德。 我无法以道德标准衡量他们。 我爱这些美好而残忍的少年与女孩。
《校园秘史》读后感(三):简单评述几句
得益于作者的另外一部畅销书《金翅雀》,这部当年在美国畅销书排名第二,纯手工打字(当年电脑还没流行),被国内的出的形式,重新挖掘出来,以再版的形式,推出图书市场。 《校园秘史》这本书,基本是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进行描述(金翅雀也是这种描述方式)。 作者通过一个自立自强,想通过努力去摆脱家庭的人,因为选修的大学课程,属于古典高雅学科,而认识几个富家子弟同学(至少表面上是如此)。
然,在他慢慢融入他们当中的时候,一件意外事件,却导致他慢慢发现,五个表面风光高雅的同学,实际上都是存在心理缺陷的人,就算那个完全没有缺点的亨利,在发生意外事件之后,才认识到以前的完美,实际不是自己所控制的结果,而是家族自小培养,或者说家族赋予他条件的结果。所以在意外事件发生后,他们当中的一员越来越疯狂的前提下,他才真正做回自己,精心策划另外一次“意外事件”。
整部小说结构完整,基于不方便透露小说内容的原因,所以只能略过一些细节评价。不过个人认为,结局过于仓促和难以让人理解,特别是那封信的出现,更加有点莫名其妙,因为写信的人并不知道,自己面临危险,所以他就没有理由,写这封信给老师。
《校园秘史》读后感(四):美不是残酷与恐惧
沉浸式的阅读体验,书中繁琐冗杂的描写看似与主线剧情无关,实则将故事填充地更为丰满真实。故事从学习希腊语的六位青年展开,他们虽在大学学习,却与一般的高等教育截然不同。几乎所有的课程都由朱利安教授,朱利安极富魅力几乎是完美的化身,学生对他无比崇拜。他们的小团体封闭孤立,“美是残酷的”“美就是恐惧”等观念的灌输使他们的思想古怪离奇。开篇就知道亨利、弗朗西斯、查尔斯、卡米拉和理查德一起杀害了邦尼,邦尼确实特别讨厌甚至可恶,揪着朋友最难堪的事情极力挖苦、百般挑剔又贪得无厌、利用朋友做的坏事要挟恐吓......,阅读过程中一度想和主人公一起杀了邦尼。
大家终于在某个周末的夜晚将邦尼谋杀并抛尸深谷,随之而来的是警方和学校大规模的搜寻,案件每一步的进展都让五个人惴惴不安,他们消灭罪证、误导侦查方向......,“若无其事”地参加邦尼的葬礼,一切好像又回到了正常。可是恐惧害怕却萦绕不散,五个人的精神饱受摧残,大家变得疏离。一封阴差阳错的信件让朱利安知晓了真相,追求完美的他还是包庇了自己的学生,他则选择了不辞而别。朱利安的离开摧毁了五个人的精神世界,内部矛盾的激发让大家走向了不可挽回的结局。
《校园秘史》读后感(五):理想主义的覆灭
近550页的厚小说(唐娜·塔特出手,必是大部头)。看五个大学生怎样一步一步地沦为杀人凶手,逃脱了法律却逃不了内心的折磨。果然是最适合青少年阅读的成长小说啊。作家拥有惊人的耐心和信心,巨细靡遗地描绘人物心理和外部环境,可以看到、听到、闻到、触到这个文字世界里面的一花一木,进到人物内心的最深处。她营造出沉浸式的阅读感,是这部小说的个性与魅力所在(同样的评价也适用于她的《金翅雀》)。
特别喜欢她的叙事手法,以理查德这个闯入者的视角展开,所有悬念皆因他的视角局限,许多重要情节都是暗场处理,反而令人浮想联翩。亨利是最重要的主角,但他却是一个谜,除了他的对白,从来没有正面剖析过他的内心世界。五人小团体里面错综复杂的关系也是如此,像打扑克牌一样,一点点展开,揭秘,直至甩出最后一张王炸,导师朱利安的真面目被揭穿,故事也推向高潮。
读罢掩卷,竟然联想到(也许并非八杆子打不着的)女作家林奕含,和她笔下的房思琪。假如她曾经读过《校园秘史》,她会不会提早看清“美是残酷的”,以及,“追求美无可厚非,但美本身是非常肤浅的,除非把它和一个有意义的事物结合起来看待。”对于美(或者说艺术)的顶礼膜拜,它的另一面就是否定真实的鲜活的人性,结果,把人性的庸俗面丢掉后,连它的光明面也一起抛掉了。等到发现你付出一切去追逐的东西根本只是梦幻泡影,大错已铸成,再也回不了头。这个醒悟很残酷,但也是必须经历的成人礼。暗自庆幸,还好只是读了一个故事,而不是故事里的主人公。
《校园秘史》读后感(六):一点短评
我喜欢弗朗西斯·阿伯纳蒂,深刻的喜欢,疯狂的喜欢,从看见对他的描述那一刻起就热烈而动情地爱他。他仿佛就是我想象里最能代表青春的美好与腐败的男性形象了。从他如火的红发,从他白化病人一般苍白的脸色,从他带有法式滚边的衬衫,从他黑色的长外套、从他装着玻璃镜片的夹鼻眼镜,从他站在台阶上用拉丁文问理查德:我们去睡觉吗。
他从始至终地活着,我相信他是善良的,我恨不得吻他,他就像阳光一样美好。
而亨利更像是一种精神,如同朱利安一样,仿佛现实中根本不该存在这样人,这样有气息的,不是从油画里、书页间、经文中走出来的生物。他最后的自杀突如其来,让我很理解,但也绝不能接受。而他的确再也看不到他种在小花园里开得馥郁的皮埃尔夫人玫瑰花。
而卡米拉,她之于理查德,同弗朗西斯之于我相似。“我曾跟她说过一次再见,可是这一次道别似乎耗尽了我所有的情感。可怜的俄尔普斯最后一次回头看了一眼他所爱之人的鬼魂;而就在那一刻,他永远失去了他。”卡米拉走出了理查德的生命,走出了他这片光明。她所追逐的亨利已经永远变成一团黑影。
“我知道,”她说,“但光爱他是不够的。”
看到尾声时,我突然觉得这种结尾的赘述方式像极了《尸体》(史蒂芬·金《神奇四季》),就连故事也是相似的,一个小团体的灭亡,一个梦幻的成长历程,一具尸体,团体里中的生命也或分散、或逝去。甚至他们杀掉农夫时告诉邦尼他们误撞了一头鹿,我也想起《尸体》里那只身披阳光的林中鹿来。一个玫瑰花苞绽放、枯萎、脱水、腐败、零落、残破的故事。
我也不相信亨利已经死了,该死的是朱利安。
啊呀,可怜的先生,
从他身上看不到青春的影子,
只有这些影子的残迹。
约翰·福特《破碎的心》
《校园秘史》读后感(七):无根的精神肆意膨大
一个如《死亡诗社》中描绘的课堂世界,阁楼上隐居的希腊语老师,会为了一句“我爱柏拉图”而对你改变态度,六个人的小课堂,精神自由徜徉的小天地,却没有人人站到桌子上的诗意自由,有的只是五个人杀死另外一个人,一个人又自杀的现实悲剧。
保守而暴力的父母,势力的社会土壤,空虚的少年;
势力的暴发户,拼命跻身上流社会的虚荣心,空虚的少年;
坐拥百亩庄园,无法忍受真正的工作,空虚的少年;
……
空虚的大学少年们热爱希腊精神,因为希腊的超脱和这个美国社会丝毫不一样,他们在这个阁楼上阅读的荷马,挥剑的英雄,肆意醉酒的恋爱,无需对这个社会负任何责任。
希腊语老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是一个懦弱的人,虚荣心极强,他凡事遵循古老的礼仪,看起来高不可攀,是因为不想真正和你交流。一旦你稍稍反对他的观点,他就会暴跳如雷,躲进自己的世界,自我安慰说,我才是这个世界的国王。
少年们要如何寻找和世界的联系呢?他们把脑海中的希腊精神变成活生生的仪式,酒神祭祀的狂欢现场,他们闯入私宅,杀死一个无辜的人。
希腊式的放纵或许是浪漫且正义的,但杀人却不得不在无情的保守的冷酷的陪审员面前受审,面临几十年的牢狱之灾。故事到了这里,就开始往一个谎言遮盖一个谎言的路数越走越远。
作者也没打算用少年杀人来做噱头,故事一开篇就是他们合伙杀人。
有趣的是动机,想表达的也是动机。一种毫不植根于温暖(或许肮脏)土壤的自由精神,能走多远,造成多大的伤害,变得有多不可理喻?
希腊语老师最后一走了之。希腊精神不能帮他们建立内心真正的强大,就算是为了守护心中热爱古希腊一片赤诚的亨利,也不能用自杀表白什么。他是因为没有信仰而死的。
阁楼上的世界摇摇欲坠,自闭的思想生出了无根的巨人,正在符合逻辑地毁灭他们的生活。
故事表达的人生荒诞剧很有深意,只是对六个少年和老师的性格刻画和背景挖掘不够深。否则能探讨的东西就会更多了。
《校园秘史》读后感(八):被掩盖的和无法诉说的
26日晚回程的火车上就带着这本书——《校园秘史》,正好又是站票,我捧着这本500多页且不是轻型纸质的书,开玩笑地跟同事微信说真分不清我是在看小说还是在举重。
惊叹于唐娜塔特的文风,文字气质非凡。作者时而事无巨细的展现,时而模糊的描述,时而突如其来的的留白。跟随者作者的节奏也似乎沉入一个甜蜜而模糊的梦里。
最初吸引着我的当然是弗朗西斯家的周末,作者笔下像是突然跳出现实存在,开始描述一个魔幻的世界,时间似乎被无限地拉长,或者根本已经消失,似乎是在酒精的作用下,世界如梦如幻,又似乎不是。浓郁的红黄相间的树林,澄澈静谧的湖水,没有方向自由漂荡的小船,如果有永恒,大概就是这个模样……永远不去想明天,没有倒霉的寒假,冷漠的父母,以后以及长大。
小说如果从这里戛然而止该有多好,邦尼还在门口的长廊上挥舞着高尔夫球棍,查尔斯随意套了件衣服坐在前廊上喝着威士忌……
我们生命中有多少瞬间我们以为就是永恒啊,夏日午后一场暴雨,天地间拉上一道帘幕,老旧的电风扇咿咿呀呀的转着,电视里播放着不知名的电视剧,熟睡的孩子在梦中翻了个身,你手捧一本小说听到厨房里的爱人哼着一首熟悉的歌。平常的午后时光,一恍惚就是最初爱的样子。
然而小说从一开始就已经铺垫了逃不掉的宿命。朱利安问:美是什么?亨利答:美是恐怖。还记得对邦尼的搜救行动么?山下庞大的人群、苍茫的原野、皑皑的白雪,亨利不愧是朱利安最得意的学生,立刻领会到:这一切就像托尔斯泰小说中的场景,不是么?是啊。残酷吗?多么美的词,叫人快乐。
当然最后的结局必须凄美,像岩井俊二的电影一样,没有任何自白和煽情,直指太阳穴,丝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这才是亨利的死亡美学,那一日必定是如血般的夕晖晚照才配得上他的倒下。
如果说亨利是这个世界的英雄,那么朱利安就是神。所以神只会在高高在上俯视,神总是可以选择退路,而英雄注定要献身,方能成为打动神的“物”的美学。
他就这样死了
所有的生命都已离他而去
他逝去,深红的液体都喷溅在我身上
这一次来势凶猛的苦涩血雨却让我无比欣慰
就像沐浴着众神恩泽的花园挺立在蓓蕾初开之时
在最后12个小时的残留之时,不知道亨利的耳边有没有想起卡米拉沙哑而低沉的嗓音,用希腊语念的这首诗。
《校园秘史》读后感(九):写的还有翻译都很好,但不对我胃口
2.4
这个书对人物描写很带有个人偏见色彩,我觉得有点扁平,旁白一家之言说谁谁怎么样,自私虚伪之类。邦尼说话刻薄,然后喜欢激怒人家啦,虚荣心,喜欢不劳而获贪图享受。里面所有人都讨厌他。
里面我理查德喜欢撒谎,自尊心强。这本书有一点像海岩的那种犯罪悬疑小说。
我以为的是,亨利和邦尼还有朱利安基情三角恋。其实前面我猜错了。中间的时候揭露了他们前面几个瞒着他神神秘秘行为其实是因为一个谋杀案。
我之前还以为是那种类似于婚变比较文学的呀,校园言情啊,或者是比较针对个人性格塑造,关于每个人生活啊之类的。我唯一不解的是为什么有人会喜欢别人讨厌自己,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也为邦尼最后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2.6
读完一半,终于杀完人了,感觉一阵激灵,期待后面有更大的反转
2.14
今天看完了,絮絮叨叨啰里八嗦你看我评分就知道了,不得不说确实不太对我口味,并且不是买书的话肯定会放弃,这本书写的很好,翻译的也很好!
Donna Tartt 写这本书的口吻十分中性,如此诗意富有希腊风味的悬疑小说我还第一次看到,如果你是犯罪推理悬疑小说的爱好者的话,我觉得十有八九也不会喜欢这本书,它比较倾向描写。并且作为一个女作家竟然能写出如此文字,没有爱情纠葛情感哭哭啼啼铺垫,她只是干脆利索的处理,甚至里面我对卡米拉的表白,同性之间爱恋,在我看来都感觉没头没尾。只有通过我的视角的描写多情感性的描述
然后本书营造的一种风格,因为读的中文版绝对是一种缺憾吧,这本书的风格让这本书里面原本荒诞咋舌的故事竟然让人读起来觉得顺理成章,因为想体验希腊圣教某种仪式,把自己放在放弃人性良知,放弃所有文明教化回归动物的本源,而误杀一位农夫,what!!然后涉事的一群小伙伴,里面邦尼不靠谱据此威胁他们,然后动了念头杀了他,并最终成功,里面对葬礼的描写,吸毒酗酒的颓废,后来这群人饱受一系列精神折磨和对牢狱之灾的恐慌,内讧了,兄妹乱栾,同性恋,弦越绷越紧,不断的露出马脚,朱利安老师知道后逃离了,里面人物奔溃了,亨利自杀,整个看起来这群学生有种颓靡傲慢玩世不恭的上层人士的高姿态,说实话我真的挺喜欢这群人里面的孤傲感,尤其亨利,一种冷静自制聪慧总揽全局傲视众人的人格魅力,实在是太吸引人了。
这本书另一点是,作者一点点把自己刚开始所塑造的人物的高贵敬仰的外衣,一层一层的剥开,留下赤裸裸丑陋的人性,懦弱虚荣心虚伪做作……
《校园秘史》读后感(十):拿什么拯救你的世界
在一些以大部头取胜的作品里,唐娜·塔特是非常特别的一位。她的题材往往不是史诗,也并非所谓的奇幻,基本驻足于被写烂了的成长史,可偏偏却写得如此好看,那些繁复的细节让人着迷,欲罢不能。这本《校园秘史》也是如此。
整个故事以理查德的视角缓缓展开,顺着他的目光,我们看到的是平凡得毫无意义的过去,这样的人生直到进入大学之后被打破。“我”在转入学习英语文学之后,加入了古怪的的学生“五人组”——冷淡傲慢的亨利、活泼开朗的邦尼、优雅的弗朗西斯,还有一对俊俏的双胞胎兄妹。“我”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局外人,感觉到的却是置身在一个个难以言说的谜团里。看似平常的“五人组”,认真地探讨着古希腊语及其文明,实则却在寻找着一种超脱人生与美的存在,而五人之间,那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也令“我”心惊。随着一个个谜团的真相被戳破,一切都开始朝着无法控制的方向发展……
我记得唐娜·塔特曾在她的另一本小说《金翅雀》里这样形容那幅名画:“顶针大小的勇气,毛茸茸的羽毛,脆弱易碎的骨头。并不胆怯,也不绝望,只是稳稳地站在自己的地盘上,拒绝对世界投降。”如果说《金翅雀》讲述的是一个人的成长与倔强,那么《校园秘史》讲述的就是一群人的成长与倔强,或者说是顶撞与拒绝,他们拒绝对世界、对这个社会投降,那种强烈的反抗意识可以说是有过之而不及,但这种稚嫩的“反抗”却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他们的青春在精神的虚无与堕落中彷徨:看似阔绰率性的邦尼,其实不过是不学无术;看似冷淡静默的亨利,却深深地掩藏着对卡米拉那火热的爱恋;优雅迷人的弗朗西斯,却是一位男同志;而那对俊俏要好的双胞胎兄妹,更是有着乱伦的关系。而更要命的是,死亡将他们拖入了更深的黑暗之中。
这些难以触及的黑暗是唐娜·塔特的“拿手好戏”,在她笔下,吸毒酗酒几乎已经成为了青春伤痛的代名词,之前在《金翅雀》里就有着大量的描写,但那细致的描写,比起中国式青春里那“四十五度仰角的忧伤”,也仿佛能让人瞬间窥探到美国文青们的“忧伤”是何等放纵狂妄、自由不羁。但这些都只是唐娜的表象,在众多纷繁的象征背后,在与黑暗碰撞之下的,更多的是个人的成长,是如何让丰富敏感的精神世界与这个冰冷麻木的社会磨合,又是如何拥抱一个更现实的明天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些人为此死去,有些人为此放弃,有些人为此安然守望,有些人为此远走他乡,但这并不代表人生就没有希望。
最后亨利的自杀以死来获得精神的解脱与永生,又何尝不是另一种意义上获得希望的方式?青春的选择,并不是只有一条路。少年啊,拿什么拯救你的世界,都不过是在漫长的岁月之后,那寂寂的一刹那所闪现的微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