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
江西女孩结婚需要10万彩礼,男方只愿意拿6万元,说余下4万元暂时没有。女孩爸爸不同婚事,把户口本藏起来了。女儿一气之下把父亲告上法庭。
目前在法院调解下,女孩已顺利结婚。
据说,男女双方属于自由恋爱,感情发展顺利准备结婚。
双方商量好了结婚时需要10万彩礼。后来男方只愿意出6万,表示另外4万元因为太穷了拿不出来。女方父亲因此不同意女儿结婚,顺便还把户口本藏了起来。
女孩多次和父亲沟通要求拿出户口本去登记结婚。但是父亲觉得对方言而无信,坚决不同意。
女孩为了结婚,把自己父亲告上了法庭。
法院方认为,人最重要的是感情。如果父女之间打官司,太伤害双方的感情了。为了维护公序良俗、法律规定、父女亲情,法院决定庭前调解。
女方父亲在法院的讲解下,意识到自己爱女心切,但是做法实在不妥。最终同意交出户口本,让他们登记结婚。
女方家是犹县城的,目前已经顺利结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彩礼是我国从古至今的结婚程序。不能说完全不对,也不能说只是为了彩礼结婚。这个要根据双方的家庭情况量力而行。如果一方做不到另外一方也不要强迫。同样如果一方做不到也可以不答应。
答应了却不做到就升级到了诚信问题,伤害彼此之间的感情。凡事多思考多商量,不知道这个女孩最后结婚后会不会后悔,但是把父亲告上法庭和男方言而无信真的都有点过分了。
那么到底结婚应该不应该收彩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