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昆山为民除害的电动车大哥
听说每一个特别的人,都置顶了【午后呓语】
“昆山砍人事件经过”
昨晚在几个微信群里,就看到一些人在转发昆山震川路一男子砍人,最后反被杀的视频。
如果大家还不知道这件事的话,可以看一下下方视频。
看完视频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感受,但是我是真的被吓到了,以为只有电视剧里才有的剧情,结果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
从视频中我们很容易看出来,事情的起因,是纹身男开的车,违法变道,驶入非机动车道,接着与电动车男发生了碰撞。
随后从车上下来几个人,接连对电动车男进行人身攻击,而直到此时,电动车男都始终没有反抗。
谁料,殴打完后,纹身男不过瘾,转过头,从车上取出了把水果刀,要砍电动车男。
接着,就像大家看到的,在争执中刀脱落,两人争抢,电动车男抢到刀,随后便朝纹身男坎去。
最终,纹身男当场死亡,电动车男也在打斗中受伤。
“电动车男属于正当防卫?”
目前这件事最引人热议的,就是电动车男砍杀纹身男,到底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又或者故意致人死亡。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许多人看完这条法律后,会很简单地认为,电动车男就是受到了伤害,在进行正当防卫。
但是,我们往往忽略了法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限制条件,就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伤害”这几个字。
也就是说,正当防卫要成立,前提是对方对你的侵害依然在进行中,还没有结束,此时你的反击,才能算正当防卫。
而如果对方的侵害结束了,你还进行反击,就很有可能属于故意伤害罪。
眼下有三种说法:
第一、纹身男对电动车男的侵害,直到电动车男拿起刀的时候,就算结束了。
因此,电动车男后续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他拿到刀后,最应该做的事就是冷静下来,接着报警,而不是朝纹身男砍过去。
其实对于这种说法,我不是太赞同。你试想一下,如果换成你是电动车男,面对那么激烈且迅速的对抗,拿起刀的时候,谁还能够理智地去报警呢?
我想绝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先解决了纹身男,保护好自己,不然只能坐着等死。
第二、纹身男的侵害过程到自己被砍死为止,因为他后续跑向汽车,有可能是要上车拿刀或者枪,再次对电动车男进行攻击,亦或者直接开车撞电动车男。
这点不是耸人听闻,像纹身哥这种,车里随时放着一把刀的人,谁又能保证车里不再放其他攻击性道具呢?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电动车男砍人的行为就属于正当防卫。
第三、纹身男的侵害过程,持续到在他跑向汽车之前。也就是说,在他跑向汽车的时候,侵害已经结束。
因此,这个时候要考虑的,就是电动车男用刀砍纹身男,最致命的一刀,是在纹身男跑向汽车前,还是在跑到汽车后。
当然,上述的三种情况,从感情因素上来说,我个人更加偏向于第一种,从目前网络上的舆论看来,大家也都一边倒地支持电动车男为民除恶。
我相信,换做任何一个普通人,在那样的情景下,做出的反应,都会跟电动车男一样。
“舆论为什么一边倒支持电动车男?”
其实这次舆论的一边倒,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毕竟,大家在电动车男身上,看到的很可能就是自己呀。
你试想一下,你下班骑着自行车,遵守交通规则等红灯,你什么错事都没做,却有一辆车违法变道,车上的人还下车打你,打完不解气,还要拿刀砍你。
光想想都觉得恐惧。但是这样的事,还真的发生了。
俗话说,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但是抱歉,遇到这种情况,你真的连躲都躲不起。
不然电动车男一开始被打,压根没有什么强烈的反抗,可以知道,他是不愿意惹事的,但是当纹身男从车上拿起刀的时候,整件事就不是你忍一忍就能过去的。
我们之所以支持电动车男,更多的也是在保护自己。
我不敢想象,如果电动车男抢到刀,不是进行反击,而是停下来报警,警察来了抓走纹身男,事情表面看起来已经解决,但是谁又能保证,纹身男的朋友后续不会对电动车男甚至其家属进行攻击呢?
因此,遇到这种压根不讲任何道理的混混,有时候,你除了反抗,真的不知道能做什么。
最后:
我不是很懂法律,且目前谁也不清楚最终会怎么判,但是真的打心里支持电动车男为民除恶,希望他能得到一个合理且公正的判决。
—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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