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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如何形成读后感1000字

2022-04-10 03:05:04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市场如何形成读后感1000字

  《市场如何形成》是一本由黄国信著作,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9,页数:21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市场如何形成》精选点评:

  ●可以。

  ●有一半的字不知道啥意思,但不影响阅读,读结论即可。经济史课上用来梳理学术史脉络蛮好。

  ●感觉写的有点太过随意。。综述已经占掉了大半部分。还没有把为什么要研究这个问题以及书里面准备讨论的“市场”究竟怎么定义这样的基本问题讲清楚!

  ●单薄 逻辑不是非常通顺。 原因和结果不是一个层面上的问题, 区位谬误。

  ●簡單概括本書的主要內容:不想採用邏輯推理,而是希望通過歷史分析來說明傳統中國的市場何以形成。接下來以清代私鹽貿易為例。歷史學者可能大多在做類似的工作,這也是我們所擅長的。

  ●综述部分牵涉太广,后文的分析又太过具体。但是问题和分析视角很有意思。案例中的市场可以分若干层次,作者着重讲了政府政策搭建出来的私盐市场,其实还可以看到在政策之外的私盐交易——虽然这些私盐交易的价格也受官盐价格影响。总的来说的确是一个有趣的尝试。

  ●引用多创见少,若干观点翻来覆去反复强调,是一部文献综述或研究笔记而非学术成果。作者硬将清朝地方政府干预下极端扭曲的私盐市场与西方经济学中自由市场联系起来也是胆大。 诚如余英时所言,20世纪以来,中国学人有关中国学术的著作,其最有价值的都是最少以西方观念作比附的。 信夫。

  ●不知所云,牵强。评分和内容很不相乘

  ●第一篇理论梳理并不清晰且无太大必要。但选题很好,手痒痒想做一篇漳州的

  ●人际网络几乎是研究中国一切历史问题的最佳切入点和根本分析点

  《市场如何形成》读后感(一):书本内容简皙

  作者前一部分的文献综述部分论述了市场形成的集中理论,有古典经济理论、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市场嵌入理论对于市场形成的描述。

  作者从中国经验出发,搜集关于清代私盐市场的资料,认为中国传统市场的形成模式是:

  1、基于传统文化体系的人际关系网络和国家参与与干预的制度结构的市场形成路径与策略是传统中国市场形成的基本逻辑。

  2、基于传统文化体系的人际关系网络和国家参与与干预的制度结构的市场形成路径与策略,在清代私盐贸易体系中,形成了路径依赖。

  3、制度的非正正式运作是这种路径依赖形成的关键。

  私盐市场的形成依旧离不开官方市场的渠道、制度支持。自汉武帝时实行盐铁官营到清代,似乎传统市场与官方市场就是密不可分的。

  《市场如何形成》读后感(二):.

  【内容的引入】开头提出一个问题:市场是怎么来的?究竟是如亚当斯密所言,是天然形成的;还是如社会学家们说的,是根植于社会中,“制造”出来的?

  【书里面说了什么】作者试图用这个问题,来链接到他对于清朝私盐市场的研究。作者在湖南和广东的交界处进行了田野调查。在清朝的时候,在湖南和广东的交界处衡州虽然属于用“淮盐”的地方,但是却有大量的“粤盐”进入,前者属于官方规定的官盐,后者是“私盐”。作者进行了一些官员和大家族的族谱的阅读调查后认为,衡州之所以能够有大量的私盐进入,是因为广东的某商人潘某串通湖南的官员(这两个人是同乡关系),由于倒卖私盐有利可图,使得大量粤盐进入衡州。

  【书试图证明的观点】作者用这个案例来说明,中国这种传统的私人的市场的形成是在官方制度下形成的市场,是对官方已有市场的路径依赖,它不是自发形成的,是根植于中国的这种关系网络和已有的制度下形成的。所以它用这个案例证明了一些社会学家的观点,即“市场嵌入社会”。换句话来说,不是市场自发就能形成,在这个案例下,要有原有官方制度形成的销售网络,还要有能够帮助私盐盛行的这种connection。

  【读者对书的评价】回到作者试图证明的这个问题,市场是形成的,还是后天依赖于某种制度形成的?作者的回答是后者。但是这本书的问题在于,这个案例真的能证明他想要证明的这个观点吗?似乎不可以。逻辑很简单:如果制度不存在、如果官商之间的connection不存在,这个私盐会不会存在?——会的,仍然有盐的买卖,只是名字不再是私盐or官盐。所以我想,用这个案例去论证地下市场和正式市场之间的关系反而更合适,而不是去说市场是否能够自发形成。

  《市场如何形成》读后感(三):摘要

  故事是这样的,本书分析清朝一段时间内,湖南南部的盐市场。

  中国古代,政府一直控制盐的生产以及销售,形成垄断,从而得到垄断利润。教科书上也说,对于一个完全没有弹性的需求,增税不会导致社会福利损失,消费者会完全付掉增加的税收。这是个多么好的商品。在清朝的中后叶,湖南南部大多流行着广东过来的走私盐,而理论上这些城市消费的应该是两淮地区的官方盐。

  因为盐的销量是两淮盐场官员的考核内容,他们有很强的动机去遏制广东走私过来的盐,但是一直没有成功。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湖南省某些官员和广东省北部的盐商代表是乡谊,盐商代表说动了湖南的一些地方官员,对走私活动忽视(贿赂这些湖南官员是必然的);二,为什么湖南省的盐商代表,特别是湖南南部的盐商代表不生气呢?因为湖南省的盐销售很特殊,大家都是去省城批发,至于销售地是没有限制的(所以没有被固定在湖南南部的盐商代表),所以那些湖南省的盐商代表就不会往南部销售,即使他们想在湖南南部销售,他们的价格也是高于走私盐的,没有优势。而且他们生气也用处不大,因为主政的官员已经接受广东方面的贿赂;三,湖南官员在这个一体通销的分销制度下,某个州县的盐卖的怎么样不影响其考核;四,涉及到广东盐场的官员以及广东省的官员,他们维护自己盐场的利益,因为走私到湖南南部的盐都来自他们的官方盐场,他们希望走私越多越好,是他们的功绩,所以他们有很强的动机为走私谋方便,比如在皇帝面前侃侃而谈,怼两淮官员的说法,比如为走私搞些方便(两淮盐是熟盐,煮过之后是是灰色的,而广东盐是生盐是白色的,所以广东盐走私到湖南南部是很容易被发现的;广东的地方官员向皇帝进书,说广东盐往北运的时候,船底以及担子底下的盐是黑色的,卖不出去,为了卖出去,建议把这些盐煮熟卖,皇帝同意了,结果湖广边界出了很多官方的煮盐场,煮好再走私到湖南去,就没办法分辨是两淮盐还是广东盐)。

  这里面还有个好玩的,就是两淮盐场申请把湖南几个县划到广东盐场,从而降低考核的标准。但是湖南南部那几个县的官员以及乡绅,联合向皇帝上书,说希望这几个县市属于两淮盐场比较好,巴拉巴拉一通。皇帝就没有同意重新划分盐场的销售地。

  《市场如何形成》读后感(四):中国古代有“市场经济”吗?

  维舟/文

  就此或许也可以说,在漫长的历史上,“中国无市场”,因为按照古典经济学的基本理论预设,“市场”本身就是一个独立分化且自我规范的领域,按自身的经济规律运作,对它的任何人为干预都是扭曲。显然,这种理想型的资本主义市场体系在中国史上从未出现过。这就变成了这样一些问题:中国有“市场”吗?有的话,是什么样的“市场”?这个“市场”如果不符合古典经济学的界定,那么这是一种次级形态,还是对原有理论的挑战或补足?这意味着,对此的思考必然伴随着对经典理论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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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式市场体系

  毫无疑问,中国是有“市场”的。但以往的经济学理论在谈到“市场”时,都隐藏着自己未加界定的预设,因此黄国信在回答“市场如何形成”时,首先回顾了从亚当·斯密、恩格斯,到哈耶克、波兰尼等人所说的“市场”究竟是什么意思。这是非常精彩的文献综述,只有在这样梳理的基础上,才能看清中国经验的意义:中国这种历来注重国家介入经济活动的模式,究竟是例外,还是更具普遍性?

  实际上,很多人早已质疑古典经济学中理想型的资本主义市场模式,这种批判最初还不是来自经济学内部,而是人类学、社会学方面的侧翼狙击火力。对人类学来说,经济活动是嵌入在社会中的一个活动,贸易从来都不是纯粹的商品、利益交换,还包含着社会关系的再生产,这在对原始社会的观察研究中比比皆是。人类学家马歇尔·萨林斯虽然在《石器时代经济学》(1972)中谦称“我对经济学极其无知”,但雄辩地证明了“资本主义并不是人类历史上与生俱来的经济方式,而人类社会更普遍的经济方式也不是资本主义”——这句话看似理所当然,但对许多人来说却是当头一棒,人们被迫正视一个事实:经济活动是文化序列中一个不可分割的领域,并没有一个完全分化的理想型“市场”像雅典娜那样一出生就全副武装跳出来。把“市场”看作是完全自主地按经济规律运作的特殊领域的观念,不仅是一种理论建构,本质上还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

  与此相关的,自1970年代以来,对古典理论基本前提的反思还包含另一个侧面,那就是:既然像市场、社会等都不能说是自主、分化的领域,那么就不能忽视其它力量(尤其是国家)所起到的作用。1985年由希达·斯考切波主编的《找回国家》(Bring the State Back in)就表达了这样一种关切:以往的社会学研究大多以“社会”为中心视角,尽管知道国家对社会有重大影响,却没能真正重视国家的行为主体身份,关注国家“如何通过其政策及其与社会集团模式化的关系来影响政治和社会过程”。正因此,她强调要“找回国家”,而其中“令现代社会科学家最为着迷的国家行为还是对经济过程的干预”。

  不过,这些反思大体上是社会科学的学者们更感兴趣,经济学理论的城堡仍然很少敞开大门。黄国信的《市场如何形成》虽然看似是从很小的案例(清代食盐走私)出发,却有着很大的理论雄心,旨在参与这一理论对话。他无意挑战经济学理论,只是试图指出:利用价格机制进行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既不是市场形成的唯一形态,也不是其最初形态,相反,对于未能自发产生资本主义的那些传统社会来说,国家可能在其中扮演相当主动的角色。

  这是一种已有市场交换基础,但离资本主义统一市场又有相当大距离的“市场”。由于经济活动深深地嵌入在社会中,因而政治力量、社会习俗与惯例都能对经济施加强大的影响,这种传统市场的逻辑无法简单塞入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模型。就清代食盐走私的案例而言,他强调指出,清代官盐虽然无法脱离专卖体系,但其运作其实存在明显的市场化导向;而私盐虽然更为市场化,其实却同样需要与官方合作。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他进而认为:“由于传统中国市场受到国家的强烈干预,直接与政府操控的官盐贸易联系在一起的私盐贸易可以被看作探讨传统中国市场形成问题的最佳实验场。”

  确实,中国早熟的国家力量很早就介入经济活动,在周代已有专职官员掌控市场物价。无论是赞成国家干预(如《管子》、《商君书》)还是反对国家干预(如《孟子》、《荀子》)的文献,都清楚证明先秦时代的国家对贸易和产业进行积极的干预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独立的、具有自我身份意识的商人群体很难涌现。尽管这表明从一开始,经济活动在中国就是深深嵌入社会的,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干预本身的强度是随着国家遭遇挑战的强度而变化的。

  在黄国信的理论架构里,“国家”是一个抽象的存在,似乎没有内在矛盾、没有不同时代的变动,只是干预市场的一个恒定不变的外部力量。他虽然提到晋商与清廷的政商勾结有着深厚的运作逻辑,但并未把国家视为一个行为主体去理解其干预经济活动的逻辑本身。简言之,中国传统的国家在介入市场时,有着多重彼此冲突的目的,既要汲取财力供应政府开支,又要遵循儒家道德经济学的原则,不能“与民争利”。汉代管理国家财政的大司农,其职能便是“供军国之用”,这种财政视角下的国家是寄生性的,涉入经济的目的绝不是为了促进经济本身;儒家所坚持的则是在适度汲取的基础上维持人民生活的有序运作,其逻辑同样是非经济的。

  在此,他敏锐地洞察了“市场”在各家论述中的不同涵义,却忘了去界定“国家”的不同角色。当他引述经济学家约翰·希克斯的观点,认为国家在欧洲市场经济演进过程中扮演了两次关键性介入(古希腊城邦促进外貌、近代民族国家确立制度创新)时,并未比较得出:这与传统中国的国家角色颇有不同。商业的深入发展需要两个条件(保护财产权、保证合同履约),但这都不是历代中国王朝关心的事务。这个“国家”显然不是现代经济中国家的角色,即便它能够无意中创造出统一的全国性市场,但它能催生出市场经济吗?

  有选择的调控型干预

  理解了传统中国国家介入经济活动的逻辑之后,我们就能理解另一个关键点:这种介入本身是有选择的。因为历代王朝都要不断平衡两个不同的重点,一是汲取财力以供军国之用,二是不能危及社会稳定(如商人发财后获得声望物品,破坏社会等级制)。这在历代盐铁专卖的管理中清晰可见,而这却是黄国信未能充分考虑到的。

  实际上,就中国历史上国家干预经济活动而言,食盐走私这个案例本身就不见得是最具代表性意义的,因为自汉代以来,食盐专卖就是极其特殊的,直至晚清仍是国家正收中除土地税之外最大的收入来源。不仅如此,西汉盐铁虽然都是专卖,但管理方式却很不一样,铁业是包产包销,从生产到流通全都由国家掌控;但盐业只是包购包销,政府只管流通领域,生产依然交给民间,但到宋代盐榷,政府已控制从生产到运销的全过程。食盐产地有限、又是民生必需品,因而成为各朝所倚重的财源,酒榷、茶榷都不曾盛行这么久过,其它大宗贸易如油料、丝绸、土布,也未遭如此强烈的干预。

  国家独占盐利的基本动机,是为了支持政府财政开支,朱熹曾根据自己在福建州县的任职经历指出,卖盐一事乃是州县的财计根本。虽然官盐定价也不能太离谱,然而在遇到战乱等财政困难时,其偏离程度就愈加明显。虽然黄国信以清代的案例证明,清代私盐的定价往往受制于官盐定价,但他计算出的相关系数0.8103,恐怕是承平时期的状况;南宋时由于军费、财政开支浩繁,强化通过官盐汲取民财,据朱熹等人的记载,私盐仅为官盐定价的一半。

  私盐价格之所以能低,不仅仅是由于“逃避了一切课征浮费”。梁庚尧在《南宋盐榷:食盐产销与政府控制》一书中指出,官盐价高质次,是因运输成本也会计入盐价,既有雇用船稍、脚夫的费用,又有指定的销售地和固定的路程,不能就近抄捷径;此外,官盐在运输、储藏和配销过程中,常遭偷盗,混入其它杂质。相比而言,私盐之所以能与官盐竞争,也不仅是因为价格较低这一项而已,也在于私贩者出于经济利益,为了争取市场有强烈的动力去迎合消费者的需求,而这是官盐所无的,因为官盐制度原先的目的就不是为了赢得市场竞争。

  清代的私盐流通中,寻求与官方的合作,确实是“私盐商最为典型且有效的行为方式”;然而历史地看,这也是因为清代国家对社会的掌控力达到了空前严密的程度。与官方合作,对徽商、晋商等大商人而言是不二法门,但盐枭、海盗对政府介入市场的反应则是采取直接对抗的方式——在国家力量衰落的年代尤其如此。“剿”与“抚”的尺度因而一直是两难,正如梁庚尧所言:“政府缉私组织的宽容松懈助长私盐的盛行,妨碍官盐的销路,减少了财政的收入,而当政府为了财政的需要而加强盐禁时,却又容易引起盐寇的动乱,带来社会的动荡。这是在食盐榷卖政策下,南宋政府所处的困境。”

  因此,在私商与政府的博弈中,他们并非只有和政府合作一途;历史上朝廷也极少像清廷那样有力地控制一切渠道,更多时候,都有大臣本着儒家观点,从民生立论来反对太过严苛的干预,因为如果私商没有活动的空间将铤而走险激成盗乱。这也是中国历史进程与欧洲最不一样的地方:国家可以通过不同程度的“调控”,确保社会经济活动不至于脱离控制而独立分化出来。但是无论如何,传统中国从未有人主张“让市场的归市场,国家的归国家”。这种干预的形态本身就基于一种静态的社会秩序设想,“市场”不过是个被调控的客体;而在一个开放、多变的动态市场上,同时代的西欧政治精英们则时刻不忘,自己才是那个无法完全控制经济发展过程的客体。

  这无疑也是一个关键所在:在世界历史上,像中国这样有着如此强大、持久国家力量的社会极为罕见,其它国家或许也想这么做,但办不到。在17-19世纪的美国,政府也曾试图建立与印第安人之间的贸易点,而对私人皮毛商通过许可证制度加以控制,然而最终完全无法与后者竞争,而联邦政府也缺乏强制推行的力量。当然本书讨论清代食盐走私,其根本兴趣不在历史本身,而是参与理论对话,但问题在于,这可能既不是一个有代表性的案例,而中国的情形本身可能也相当特殊。当然,这确实有助于我们理解清代中国一种特殊的市场逻辑,但也因此更让我们看清:这种市场逻辑本身无法自发地演化出古典经济学意义上的那种“市场”。

  《市场如何形成》读后感(五):中国有“市场”吗?

  就此或许也可以说,在漫长的历史上,“中国无市场”,因为按照古典经济学的基本理论预设,“市场”本身就是一个独立分化且自我规范的领域,按自身的经济规律运作,对它的任何人为干预都是扭曲。显然,这种理想型的资本主义市场体系在中国史上从未出现过。这就变成了这样一些问题:中国有“市场”吗?有的话是什么样的“市场”?这个“市场”如果不符合古典经济学的界定,那么这是一种次级形态,还是对原有理论的挑战或补足?这意味着,对此的思考必然伴随着对经典理论的反思。

中国式市场体系

  毫无疑问,中国是有“市场”的。但以往的经济学理论在谈到“市场”时,都隐藏着自己未加界定的预设,因此黄国信在回答“市场如何形成”时,首先回顾了从亚当斯密、恩格斯,到哈耶克、波兰尼等人所说的“市场”究竟是什么意思。这是非常精彩的文献综述,只有在这样梳理的基础上,才能看清中国经验的意义:中国这种历来注重国家介入经济活动的模式,究竟是例外,还是更具普遍性?

  实际上,很多人早已质疑古典经济学中理想型的资本主义市场模式,这种批判最初还不是来自经济学内部,而是人类学、社会学方面的侧翼狙击火力。对人类学来说,经济活动是嵌入在社会中的一个活动,贸易从来都不是纯粹的商品、利益交换,还包含着社会关系的再生产,这在对原始社会的观察研究中比比皆是。人类学家马歇尔·萨林斯虽然在《石器时代经济学》(1972)中谦称“我对经济学极其无知”,但雄辩地证明了“资本主义并不是人类历史上与生俱来的经济方式,而人类社会更普遍的经济方式也不是资本主义”——这句话看似理所当然,但对许多人来说却是当头一棒,人们被迫正视一个事实:经济活动是文化序列中一个不可分割的领域,并没有一个完全分化的理想型“市场”像雅典娜那样一出生就全副武装跳出来。把“市场”看作是完全自主地按经济规律运作的特殊领域的观念,不仅是一种理论建构,本质上还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

  与此相关的,自1970年代以来,对古典理论基本前提的反思还包含另一个侧面,那就是:既然像市场、社会等都不能说是自主、分化的领域,那么就不能忽视其它力量(尤其是国家)所起到的作用。1985年由希达·斯考切波主编的《找回国家》(Bring the State Back in)就表达了这样一种关切:以往的社会学研究都多以“社会”为中心视角,尽管知道国家对社会有重大影响,但却没能真正重视国家的行为主体身份,关注国家“如何通过其政策及其与社会集团模式化的关系来影响政治和社会过程”。正因此,她强调要“找回国家”,而其中“令现代社会科学家最为着迷的国家行为还是对经济过程的干预”。

  不过,这些反思大体上是社会科学的学者们更感兴趣,经济学理论的城堡仍然很少敞开大门。黄国信的《市场如何形成》虽然看似是从很小的案例(清代食盐走私)出发,但却有着很大的理论雄心,旨在参与这一理论对话。他无意挑战经济学理论,只是试图指出:利用价格机制进行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既不是市场形成的唯一形态,也不是其最初形态,相反,对于未能自发产生资本主义的那些传统社会来说,国家可能在其中扮演相当主动的角色。

  这是一种已有市场交换基础,但离资本主义统一市场又有相当大距离的“市场”。由于经济活动深深地嵌入在社会中,因而政治力量、社会习俗与惯例都能对经济施加强大的影响,这种传统市场的逻辑无法简单塞入西方经济学的理论的模型。就清代食盐走私的案例而言,他强调指出,清代官盐虽然无法脱离专卖体系,但其运作其实存在明显的市场化导向;而私盐虽然更为市场化,其实却同样需要与官方合作。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他进而认为:“由于传统中国市场受到国家的强烈干预,直接与政府操控的官盐贸易联系在一起的私盐贸易可以被看作探讨传统中国市场形成问题的最佳实验场。”

  在此,他虽然“找回了国家”,但仍然是以市场为中心视角的,只不过他认为国家的介入在中国传统市场形成的逻辑中是一种常态。这一假定显然与古典经济学相反,哈耶克等人的“市场”设想本身隐含着“自主运作的市场才是自然状态”甚至“排斥国家干预”的意味,也就是说,承认市场可能被国家介入,但将之视为一种外部力量,其介入是不自然、不正常的。就中国历史而言,毋庸置疑,黄国信的认知更符合历史事实,但也因此,他在无意中忽视了一个问题:如果国家介入是市场形成的逻辑,那么在有组织的国家力量介入之前就没有市场吗?

  确实,中国早熟的国家力量很早就介入经济活动,《周礼·地官·质人》: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贾公彦疏:“质人主为平定之,则有常估,不得妄为贵贱也。”按这一记载则在周代已有专职官员掌控市场物价。无论是赞成国家干预(如《管子》、《商君书》)还是反对国家干预(如《孟子》、《荀子》)的文献,都清楚证明先秦时代的国家对贸易和产业进行积极的干预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独立的、具有自我身份意识的商人群体很难涌现。尽管这表明从一开始,经济活动在中国就是深深嵌入社会的,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干预本身的强度是随着国家遭遇挑战的强度而变化的。

  在黄国信的理论架构里,“国家”是一个抽象的存在,似乎没有内在矛盾、没有不同时代的变动,只是干预市场的一个恒定不变的外部力量。他虽然提到晋商与清廷的政商勾结有着深厚的运作逻辑,但并未把国家视为一个行为主体去理解其干预经济活动的逻辑本身。简言之,中国传统的国家在介入市场时,有着多重彼此冲突的目的,既要汲取财力供应政府开支,又要遵循儒家道德经济学的原则,不能“与民争利”。汉代管理国家财政的大司农,其职能便是“供军国之用”,这种财政视角下的国家是寄生性的,涉入经济的目的绝不是为了促进经济本身;儒家所坚持的则是在适度汲取的基础上维持人民生活的有序运作,其逻辑同样是非经济的。

  在此,他敏锐地洞察了“市场”在各家论述中的不同涵义,但却忘了去界定“国家”的不同角色。当他引述经济学家约翰·希克斯的观点,认为国家在欧洲市场经济演进过程中扮演了两次关键性介入(古希腊城邦促进外貌、近代民族国家确立制度创新)时,并未比较得出:这与传统中国的国家角色颇有不同。商业的深入发展需要两个条件(保护财产权、保证合同履约),但这都不是历代中国王朝关心的事务。

  根据邱澎生《国法与帮规》一文所讨论的,明清时全国市场的发展确实冲击了既有行政与法律规范,加速了市场秩序变动,但这主要是通过国家退出官营船运业的方式完成的,国家本身并未积极扮演规范经济活动的角色。直至清末,中国关于经济活动的法规都缺乏系统性,没有西方意义上“财产权”的概念,契约多根据民间习惯法,本质上是行政控制的工具而非法律规范的来源,国家也没什么动力去推动市场规范。这个“国家”显然不是现代经济中国家的角色,即便它能够无意中创造出统一的全国性市场,但它能催生出市场经济吗?

有选择的调控型干预

  理解了传统中国国家介入经济活动的逻辑之后,我们就能理解另一个关键点:这种介入本身是有选择的。因为历代王朝都要不断平衡两个不同的重点,一是汲取财力以供军国之用,二是不能危及社会稳定(如商人发财后获得声望物品,破坏社会等级制)。这在历代盐铁专卖的管理中清晰可见,而这却是黄国信未能充分考虑到的。

  实际上,就中国历史上国家干预经济活动而言,食盐走私这个案例本身就不见得是最具代表性意义的,因为自汉代以来,食盐专卖就是极其特殊的,直至晚清仍是国家正收中除土地税之外最大的收入来源。不仅如此,西汉盐铁虽然都是专卖,但管理方式却很不一样,铁业是包产包销,从生产到流通全都由国家掌控;但盐业只是包购包销,政府只管流通领域,生产依然交给民间,但到宋代盐榷,政府已控制从生产到运销的全过程。食盐产地有限、又是民生必需品,因而成为各朝所倚重的财源,酒榷、茶榷都不曾盛行这么久过,其它大宗贸易如油料、丝绸、土布,也未遭如此强烈的干预。将食盐专卖看作是“市场”可能会遮蔽一个关键点:这种“经济活动”本质上其实是变相的交税,国家关心的不是市场经济本身,而是通过垄断和定价权从每个人身上隐蔽地抽税。

  国家独占盐利的基本动机,是为了支持政府财政开支,朱熹曾根据自己在福建州县的任职经历指出,卖盐一事乃是州县的财计根本。虽然官盐定价也不能太离谱,然而在遇到战乱等财政困难时,其偏离程度就愈加明显。虽然黄国信以清代的案例证明,清代私盐的定价往往受制于官盐定价,但他计算出的相关系数0.8103,恐怕是承平时期的状况;南宋时由于军费、财政开支浩繁,强化通过官盐汲取民财,据朱熹等人的记载,私盐仅为官盐定价的一半。

  私盐价格之所以能低,不仅仅是由于“逃避了一切课征浮费”。梁庚尧在《南宋盐榷:食盐产销与政府控制》一书中指出,官盐价高质次,是因运输成本也会计入盐价,既有雇用船稍、脚夫的费用,又有指定的销售地和固定的路程,不能就近抄捷径;此外,官盐在运输、储藏和配销过程中,常遭偷盗,混入其它杂质。相比而言,私盐之所以能与官盐竞争,也不仅是因为价格较低这一项而已,也在于私贩者出于经济利益,为了争取市场有强烈的动力去迎合消费者的需求,而这是官盐所无的,因为官盐制度原先的目的就不是为了赢得市场竞争。

  清代的私盐流通中,寻求与官方的合作,确实是“私盐商最为典型且有效的行为方式”;然而历史地看,这也是因为清代国家对社会的掌控力达到了空前严密的程度。与官方合作,对徽商、晋商等大商人而言是不二法门,但盐枭、海盗对政府介入市场的反应则是采取直接对抗的方式——在国家力量衰落的年代尤其如此。“剿”与“抚”的尺度因而一直是两难,正如梁庚尧所言:“政府缉私组织的宽容松懈助长私盐的盛行,妨碍官盐的销路,减少了财政的收入,而当政府为了财政的需要而加强盐禁时,却又容易引起盐寇的动乱,带来社会的动荡。这是在食盐榷卖政策下,南宋政府所处的困境。”

  因此,在私商与政府的博弈中,他们并非只有和政府合作一途;历史上朝廷也极少像清廷那样有力地控制一切渠道,更多时候,都有大臣本着儒家观点,从民生立论来反对太过严苛的干预,因为如果私商没有活动的空间将铤而走险激成盗乱。这也是中国历史进程与欧洲最不一样的地方:国家可以通过不同程度的“调控”,确保社会经济活动不至于脱离控制而独立分化出来。但是无论如何,传统中国从未有人主张“让市场的归市场,国家的归国家”。这种干预的形态本身就基于一种静态的社会秩序设想,“市场”不过是个被调控的客体;而在一个开放、多变的动态市场上,同时代的西欧政治精英们则时刻不忘,自己才是那个无法完全控制经济发展过程的客体。

  这无疑也是一个关键所在:在世界历史上,像中国这样有着如此强大、持久国家力量的社会极为罕见,其它国家或许也想这么做,但却办不到。在17-19世纪的美国,政府也曾试图建立与印第安人之间的贸易点,而对私人皮毛商通过许可证制度加以控制,然而最终完全无法与后者竞争,而联邦政府也缺乏强制推行的力量。当然本书讨论清代食盐走私,其根本兴趣不在历史本身(它虽有历史背景,但却更像是一个共时性研究),而是参与理论对话,但问题在于,这可能既不是一个有代表性的案例,而中国的情形本身可能也相当特殊。当然,这确实有助于我们理解清代中国一种特殊的市场逻辑,但也因此更让我们看清:这种市场逻辑本身无法自发地演化出古典经济学意义上的那种“市场”。

  *已刊2018-07-31《经济观察报》,题目改为《 皇权国家下的“宏观调控”:中国古代有“市场经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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