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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举制度变迁史稿》读后感摘抄

2022-04-11 03:31:16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察举制度变迁史稿》读后感摘抄

  《察举制度变迁史稿》是一本由阎步克著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6.00元,页数:30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察举制度变迁史稿》精选点评:

  ●读起来比《士大夫政治衍生史稿》舒服多了,可读性高个人感觉吧。

  ●不愧是田先生的学生。抠细节的程度也是……不过作为博士论文,结构有点死板(但倒是方便摘录重点了)

  ●感觉挺好看的~

  ●全面详细,深刻细致。阎步克先生不愧为当代大师。

  ●无聊没事做,争取今天这本也读完

  ●何时再版?

  ●涨姿势系列。

  ●在学校图书馆找到了这本基本绝版的书,高兴死我了。

  ●注意史料的考证与辨析,善于进行理论概括。第129页倒数第2行“陆贾原服儒服,投刘邦后改楚服以迎合之”,这里的“陆贾”是不是“叔孙通”之误?

  ●强大的控制力和概括力,干净漂亮~

  《察举制度变迁史稿》读后感(一):对察举制的一些认识

  《察举制度变迁史稿》读后感(二):从察举到科举

  在我看过的阎步克先生的著作中,这一本应该算读起来最不吃力的一本。作者首先追溯了察举制度的两个源头:一是秦代法家的文法吏考课,由此对选官制度提出了“以能取人”的要求;一是西汉儒家的儒生参政,由此对选官制度提出了“以德取人”的要求。由此,又形成了西汉在各个选官系统中以不同名目存在的四科取士。

  东汉顺帝阳嘉元年(132)十一月,又将早已在太学中使用的考试应用于察举制度中,对儒、法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笔试和面试作为辅助手段,由此又出现了“以文取人”的取向。

  由于东汉政治腐败以及世家大族的发展,汉末又出现清流名士以声望左右选官的现象,“以名取人”的取向严重威胁了官方选官制度。曹魏一方面通过九品中正制将汉末“以名取人”的选官法由民间转入官方约束;一面大力扶植察举制度,抑制“浮华”即士族圈子内变异的“以名取人”。然而由于士族发展,这一切努力皆付之东流。东晋门阀政治以来,“以名取人”与“以族取人”相结合,察举制形同虚设,社会阶层流动大为缩减。南朝以后,皇权和官僚制度振兴,察举制亦随之复兴,士族仅凭身份步入仕途的途径日益削弱,但察举制度却逐渐被士族垄断。北朝虽然在魏孝文帝时期复兴了察举制,但鲜卑军功贵族出于对自身利益的维护,对察举取士大力压制。

  不过,在南北朝时期,察举制度逐渐发生了一些有意义的变化。比如学校与选官的联系日益密切,考试取代举荐成为察举制度的核心,南朝私学学子可报名参加察举,北朝亦可毛遂自荐参加察举,这些都推动察举制度向科举制度发生质变。

  对于察举制度变迁的动力,作者提出了三个因素:一是官僚政治中的理性行政因素,二是官僚帝国政治体之下的特权分配和权力斗争因素,三是作为王朝官员主要来源的知识群体的动态因素。具体而言,官僚行政需要更多的理性与法治,皇权需要社会流动抑制封建贵族化以促进中央集权,知识分子的风尚又影响着政治走向。

  由察举制到科举制,这是社会的一个重大进步,作者称其为“中国古代史上的一项伟大的政治文化成就”。不过作者也指出,察举制的一些优点,并没有被科举制继承下来。虽然科举制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更加公平,但是“以文取士”的科举制度也存在机械、简单的问题,士人也往往“所学非所用”;相比而言,察举制度更加重视实际政务的操作,要求被举荐者有实操能力,考核标准和途径也更加多元化,由此促进了儒生与文法吏的融合,加之有举主的长期观察,其选拔的人才可能灵活、准确得多。总之,科举与察举各有优点,也各有难以克服的问题。

  《察举制度变迁史稿》读后感(三):从察举到科举——读《察举制度变迁史稿》

  中国古代史上,先后出现贵族世卿世禄制、察举征辟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等不同的选官制度,它们分别在不同时期占据主导地位。

  察举制,大约在西汉文帝、景帝、武帝时确立,与征辟制度一起,共同构成汉代选官制度的主体。

  西汉察举科目分为如下几类:1、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等科。2、明经明法以及“能治河者”“勇猛知兵法”等科。3、秀才、孝廉二科(岁举)4、尤异、廉吏二科(吏能)。先秦的“荐举”选官方法和思想,构成了汉代察举制度得以诞生的条件和前提。西汉时期,儒生参政(文吏占优)、“以德取人”与察举制的成立。

  东汉时期选官制度趋于严密,“授试以职”制度出现,“以能取人”得到重视,儒生与文吏既冲突又融合。顺帝时期,察举制重大变化,阳嘉新制:“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即专门知识的程式化考试——“以文取人”。

  汉末出现选官危机,政治日趋腐败,清议兴起,名士品评获得社会认可。“以名取人”(以徳取人权在朝廷,以名取人权在士林)“以族取人”(以族姓与名士的结合)现象出现。

  曹魏以来,随着士族阶层兴起,适应士族政治的选官途径发展起来,从而改变了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与“清途”兴起。

  晋代士族门阀实力庞大,先后出现品官占田荫客制、士人免疫制和品官封锢山泽制,保障士族官僚经济利益。文化上清谈玄礼,虚无放诞成为独特礼法门风和生活方式。“以名取人”与“以族取人”相结合,取士面向士族。但专制皇权以及官僚政治的维护者,仍然在挽救察举制。(随着皇权重振,察举发生变化)东晋时期国子学、太学分立,但学校不兴。

  南朝时期,随着皇权的重振与复兴,察举制也随之复兴,但是此一察举制随即又士族化,几为士族所垄断。南朝策试制度继续发展,并出现自由报名应试制度萌芽,此即科举制的萌芽。

  北方政权大都对察举制度(九品中正制北魏亦采用)依旧采用,北魏察举中士族化倾向十分严重,学校入仕之途,其特权性、士族化更为明显。并且学校入仕在北魏为入仕华途。察举中,秀才、孝廉二科是基本科目。

  北朝强大皇权支撑下的官僚政治,确实具有缺乏两种文化形态冲突碰撞的南朝所不能比拟的内在潜力与发展前景。每当皇权与官僚政治发展一点,它们对士族制度的容忍就少了一点。北魏后期,九品中正制大为衰落,不能有效维护士族制度。

  选官方法扩大,察举的门第限制日益宽松。至隋开皇中,九品中正制寿终正寝。

  北朝察举制自北魏后由盛转衰,至隋代虽处于回升之中,但并不迅速。在周、隋(特别是前期),尽管官僚政治发展迅速,但在察举方面,不采用策试方法、面向吏治人才的特科活跃;传统浓厚的、以策试取人的秀才、明经等科虽被承袭,王朝态度却有所保留。(原因:由于鲜卑尚武风气传统影响;由于保证军功官僚集团自身利益的要求;由于对山东及江南士族的猜忌排斥;由于官僚政治复兴带来对重新确认文官选拔标准的要求;由于察举策试中关注文辞经术而无关政务吏能到发展状态)

  南北朝时期,南朝北朝都出现自由投考制度的萌芽。魏齐时期,郡学与察举结合日趋紧密,甚至成为秀孝的主要来源。到隋,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并立之制已成,算生、法生、书生具备。北朝学校制度的发展,为科举制诞生提供坚实的基础。

  在察举制漫长发展中,积累了如下变化:

  1、察举中心环节,由举荐转到考试。

  2、察举的标准,由兼及孝悌、吏能,变成以文化知识检验为主。

  3、长官的举荐权力,变成搜罗文人应试的责任。

  4、考试程式不断严密化、制度化:

  5、南朝自学者申请明经策试之制、北朝士人自求秀才之行,孕育自由投考的萌芽。

  6、学校与察举结合日益紧密。

  7、入仕、铨选、考课区别分化,日益清晰。

  这样,一种更为纯粹的“以文取人”的入仕制度,将要孕育而生。

  结语:影响制约官僚帝国政府的选官制度形态和变迁的因素:1、官僚科层制的理性行政因素。2、官僚帝国政体之下的特权分配与权力斗争因素。3、作为王朝官员主要来源的知识群体的动态。

  科举制度是一大进步,但并不代表汉代察举就一无是处,相反的两方各有优劣。汉代察举较为尊重舆论评价,注重专业原则分科取人,且有“试职”“累功”之法强化了实践培训,其法与吏治的结合较为紧密。科举制度,较多的体现了面向知识群体,和促成社会流动与公平竞争的精神。

  《察举制度变迁史稿》读后感(四):制度史观视角下的察举制

  一.理性行政因素

  就理性行政而言,立足于社会分化的汉官僚帝国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分化的行政领域,其对于效率的追求反映到选官制度上就是理性化的倾向与效率的追求,其通过实践也证明了察举制相对于之前的选官制度在选贤任能上具有重大的进步。但是,以孝行天下的汉帝国注定不是完全按照理性化的理念选官,其只能代表其中一部分。儒家所提倡的以德取人,崇尚选官人格化以及对人整体人格的追求降低了选官制度理性化的效度,这为后面士林崛起后,选官制度日趋“以名取人”埋下了隐患。

  相比察举制,后来的科举考试取消了举荐环节,采取考试的方式并与学校培训相结合使得人的能力可以量化不再简单依赖于对人格的估量,这种规范化、程序化、非人格化的特征是察举制难以比较的。

  二.特权分配与权力斗争因素

  统治阶级具有身份上的二重性,一方面作为行政系统需要理性与效率的追求,另一方面作为利益集团需要对权益进行巩固与维护,由此在选官层面产生了一种促进社会流动性与抑制社会流动性的张力。在选官制度上,察举制只是其中一个组成部分,为了保障各权益集团的利益,帝国存在着一些“非正规”渠道,而后者以及察举制自身的不足使得统治阶级积累着特权因素,最终逐渐形成了特权阶层,其对于官位的垄断抑制了阶层流动。这在察举制上所体现出来就是“以名取人”以及“以族取人”的倾向。

  但是,官僚集团日益特权化与贵族化毕竟难免会对皇权利益产生争夺乃至于侵蚀,因此尽管皇权一方面不可避免地与其进行利益分配,另一方面也会产生抑制其过度膨胀的倾向。但是这种抑制成功与否要取决于皇权势力大小,因此阎步克老师将选官制度看作是皇权势力的一把衡量尺。在南朝,察举制度经历了“马鞍形”的发展,后期复兴的同时却因士族权势的强大而似乎走到了一种进退维谷的“平衡”,而北朝皇权的强大与士族的衰落对于察举制向科举制的发展则贡献了相当的力量。而科举制似乎也汲取了先前选官制度的教训,采取“投牒自进”的方式促进阶层了流动,同时取消了举荐环节,消弭举主与被举人之间的依附关系,促进了中央集权的发展。但是中央集权是否就是进步与对的,不能一概而论,而是取决于帝国自身的成分。

  三.知识群体因素

  在这一因素的阐述中,阎老师仍然立足于官僚身份的二重性,如果前一个对于官僚身份的二重性是立足于功能来说,那么这里主要着眼于官僚的个体身份而言。汉帝国时代汲取秦二世而亡的教训,在选官层面,将知识群体纳入其范围。从察举制科目设置上,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文吏与儒生二者并进的局势(按照法家基于社会分化的思想,儒生只有从事与其相关的文化事业),后来随着汉代中后期儒学神道化并由此引发王莽变法使得西汉灭亡,后汉统治者则崇尚吏治,在选官层面对吏能较为重视。但从西汉以来儒生的发展并没有使得其因此而渐趋衰落,从长时间来看,其与文吏合流最终形成了士大夫阶层并在曹魏时期正式得到制度上的确认。这一阶层的日趋贵族化,逐渐超出官僚政治所能承受的范围,而其对选官制度的影响就体现到了“以名/族取人”这一层面上。东晋、南朝时期士族政治的发展、对于官僚体制的正常运作与皇权利益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皇权只要有了一定的复兴就会通过对察举制的改良对其进行有意识的抑制。但士族在南朝时期毕竟积累了深厚的基础,在察举制度之下仍然能够阻止社会阶层的流动,其与皇权最终达成一个难以突破的平衡。但察举制最终能够走向科举制,其原因则在于北朝强大的皇权拥有足够的能力驾驭士族使之最终回到官僚政治的正常轨道,而科举制以自由投考的方式打破了士族垄断。

  但仅采用文辞等方式是否就能够选拔到符合官僚帝国行政需要的官员的确使得值得思考的问题,这也是古人往往对察举制更为灵活化的选拔方式的推崇与赞美的原因所在。作者认为,察举制中“以能取人”的方式固有其优点,但其成本过大时难以实现,以知识选拔的官员在读写能力方面有显著的优越性,所考察的文辞中也包含着一定程度的政治上的理念与经验教训,且在任官期间辅之以考课等可以一定程度上弥补文试的不足。因此,科举制虽然是察举制演变而来的产物,但不一定在所有方面都能够优于察举制。相比于察举制,科举制更能适应官僚帝国的需要与取向。

  《察举制度变迁史稿》读后感(五):意犹未尽

  读完阎步克先生这部《察举制度变迁史稿》,特别是读到第十四章——“科举的前夜”最后一段话“这样,有七八百年历史的察举制度,终于宣告终结,选官制度史上的一个新时代——科举时代,便由之发端了。”的时候,顿时感觉自己也跟着阎先生一道走完了一段征程似的,遂长舒了一口气。算下来,这本正文300页,近28万字的著作断断续续的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其中有一些琐事及其它的阅读任务占去了不少的时间,不过好在今晚还是能将它读完,甚感庆幸,又意犹未尽,将这本书大致的回顾一下,也算对阎先生的小小敬意。

  这本书的条理和思路非常的清晰,围绕察举制度的变迁,从肇始的两汉开始考察,一直到隋初,在中国古代选官制中曾经起重要作用的察举制的全貌便一点点地逐渐浮现出来。

  曹魏时期,对“以名取人”和“以族取人”有了一定的限制,曹操和魏文帝都抑制“浮华”,而魏明帝的“贡士以经学为先”,也为了抑黜“浮华不务道本者”,且加强了考课。但毕竟士族势力的崛起不可遏制,在这一时期,面向士族子弟的“清途”借由“黄散”之官打开了突破口,“黄散”之官,多属冗官,无职事,颇为士族子弟所喜,并逐渐大量占据,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汉代权贵子弟由任子及内侍入仕的复兴与发展。西晋初,秀才对策制度成立,后来还出现了“白衣试经”。总体而言,在西晋初,专制皇权确实做了一些挽救察举的举动,比如频繁的察举特科,皇帝亲自策问,并有“拔寒素”,“诏求廉让冲退、履道寒素者,不济资”等这样鼓励寒门的政策。这一时期,继承了汉魏的学校试经制度入仕制度,别立“国子学”,面向贵游子弟,试图让他们也接受儒家正统的教育,遂有太学、国学两轨并行。但从总的趋势来看,优遇士族的倾向已经渐成主导,九品中正制的建立,更象征着文化贵族对于仕途的垄断。察举制在这一时期,地位愈见式微。其严格的考核标准,入仕起点的低微,使之对士族子弟失去了吸引力。且经由察举即使入仕,政治前途仍然很不乐观。

  刘宋王朝建立后,南朝对察举制的复兴做了积极的努力,这也是由于专制皇权的逐步恢复所致。但其时,士族的势力仍然非常强大,政府积极推行的学校入仕又被拥有文化特权的士族垄断,所以,自宋始至陈终,下层知识分子都受到士族的排抑。但是,南朝的察举制在不断地发展之中,也出现了一些科举制的萌芽,比如,对策之时已有发挥文采之处,逐渐变成了“以文取人”和“以族取人”的结合:被举之人与举主之间的关系日渐松弛:还出现了“自由投考”的萌芽,梁武帝就有“九流常选,年未三十,不通一经,不得解褐”的诏书。

  北朝各胡族政权也都保留了察举,而且学校特别发达。北魏孝文帝改革后,士族化的倾向一度十分明显,但其策试选官的坚决态度抑制了官僚的门阀化。考试选官的方法也最终松动了门第限制。隋初,九品中正被废除,官僚政治复兴,士族的衰落,使选举制度到达了一个剧变的临界点。北朝察举制度经过漫长的发展,也出现了不少科举制的萌芽,比如,落第者的出现;和南朝一样自由投考的出现;北朝发达的学校和察举制的进一步结合,以及六学体制的完备。这些和南朝的变迁一起,构成了科举制出现的前提。

  尽管,隋朝初期,隋文帝和他的一些下属们对儒生没有太大的兴趣,但作为一个以文化取向为主的帝国,终究是不能离开承载文化的知识阶层的,即位的隋炀帝就颇好文辞,还设立了进士科。所以,帝国是终究离不开“文教”的。唐帝国在此基础上诞生以后,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和官僚政治的进一步完善,科举制终于成为现实,并主导了以后的一千余年。

  以上就是将这本书简单的回顾了一下,阎先生在书中旁征博引,其阅读量之大,考证之细致,方法之精妙,实是令后学汗颜,但也确实自感略有长进。这本书和其另一部著作《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一样,都用了功能结构主义的分析方法来看待古代中国的官僚制,用我们学校一位授课老师的话来说,大概就是“用了西方的方法论来解读中国的史料”。连续读完了阎先生的《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以及他翻译的艾森斯塔德的《帝国的政治体系》,在加上今晚的这部《察举制度演生史稿》,确实让我开了眼界。面对浩如烟海的资料,除了苦读之外,如何选择独特的视角介入,这是一个不太容易解决的问题,不过阎先生的工作让我有了启发。

  2012年2月16日凌晨1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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