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行读后感摘抄
《侠客行》是一本由金庸著作,广州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83.00元,页数:68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侠客行》精选点评:
●虽然情节有些投机取巧,但还是挺喜欢这个小故事的。
●小时候读的第一本武侠书……
●重读金庸的小说,才发现金大侠的故事是远胜于他的文笔的。
●这就完了?意犹未尽意犹未尽! 动容落泪的一处:闵柔庙中为儿祈祷,甘愿代儿受过 忍俊不禁的一处:狂妄自大的白自在比武输后自称孙子 惊喜赞好的一处:原来这一年闰二月 得到启发的一处:爱情不是一场比试,纵你梅芳姑艳压群芳,文才武功,千伶百俐,不爱便是不爱 意想不到的一处:闵柔放弃报杀子之仇,当真是悯人柔和之人,和书里其他为一个"执"字耽搁一生的人,好生的对比
●石破天和郭靖还是有相当多的相似点,叮当和黄蓉也同是机灵古怪的女孩子。为什么黄蓉毫不嫌弃郭靖的呆,看重郭靖的忠厚可靠。而叮当却是嫌弃石破天不解风情呢?有部分的原因应该是叮当常年受爷爷教养,三观早被带歪了吧。忠厚老实,锐身赴难的勇气她瞧不上,偏偏看重石中玉的花言巧语,油滑轻浮。由此想到妓女,赌徒等人,在他们的眼里,忠厚可靠等普世价值观里值得夸奖的品质,估计都是不值一文的,他们的根子早就歪了! 石破天是真的赤子之心,对于谢烟客,张三李四都是以德报怨。真想有这么一个好朋友。不过嘛,做丈夫,哈哈,还是免了吧!只有阿绣那样秀外慧中的女孩子才适合他
●最后石破天进入了玄幻状态。。。
●好看,金先生的小说每次看都有不一样的感受!
●还是挺精彩的、。
●阿秀有着梅花的品格: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
●难得一时糊涂
《侠客行》读后感(一):人物
谢烟客明显脱胎于黄老邪,石清夫妇虽然在后记里头说了要写他们的亲情却也不甚出彩,其他人嘛,石破天倒是有点意思,毕竟前头说了这是一部“天真”之书;
再比如内蕴, @陈慕雷说金庸写了“我是谁”这种终极命题了,可是金庸哪里写啦,“我是谁”的终极命题在于我从哪里来,表现在我内心的存在意义,书里头不过是对自己身世困惑,算不上的,或者说金庸没写得好。
《侠客行》读后感(二):简单心对江湖的复杂
近日静不下来心看书就找出这本武侠小说来看,一看遍不可收拾了,连续两个晚上熬夜到两点,善良、坚韧、单纯的主人公奇幻的命运让人忍不住的期待后面发生的故事。也终有一种惩恶扬善,好人有好报的快意。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复杂而掺杂着险恶,人的欲望也永无止境,不舍,欲得,然后生活感情事情越搅越复杂。
《侠客行》读后感(三):白首太玄经
李白那首侠客行,无不对书生无情嘲笑了一番,其中也有不少遗憾叹息,因为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浮夸书生。但这首侠客行的确飘逸英锐,如出天人之笔下,这也是他的过人之处。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这岂是人间之景象,这种九霄云外的侠气,壮士断腕之际,豪侠引颈之时,千载之下,无不激荡人心。或有书法飘逸精湛之士題于照壁侧屏军机篷帐之中,亦可激励人心之用。
夫人于天地之间何以遣怀,王侯将相,龙争虎斗,江山美人,轻舟戏水。大雪铁蹄,三杯不过岗。
唯书生于篷屋瓦舍之中,醉里挑灯看剑,白首书写太玄经,夜半才士梦女鬼,可悲可叹。
《侠客行》读后感(四):所谓的江湖,只不过是出了趟远门
《侠客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很有意思,尤其是在看完减肥专家的《幽冥仙途》之后。
当然,把减肥专家的书跟金老的书作比较是没有什么可比性的,倒不是说减肥专家的书跟金老相比简直云泥之别。只是两人所属时代不同,一个代表的是老派的武侠时代的全盛时期,一个代表的是21新世纪网络玄幻文学的方兴未艾,所要面对的群体和要表达的东西也自然大不相同。
之所以会提起减肥专家这本书,乃是因为减肥专家《幽冥仙途》这本书里用到了和金老相似的一个套路,就是所在世界里都有一个跟自己长相几乎完全一样的人,而故事的剧情推动也全都因为这个契机。因为是先看的《幽冥仙途》,而后再看的《侠客行》,既然都用到了类似的套路,那在看完这本书之后难免心底会将这两本书作比较,究竟孰优孰劣。两相比较之下,我发现还是金老略胜一筹。
金老的高明之处在于一开始并不会给你先入为主的观念,他像是在抽丝剥茧地给你说一个故事,你只需顺着他的思路一步步走下去,到最后自然就能明白事情的前因后果,并暗呼一声原来如此。减肥专家却是恰恰相反的,主角生着一张大反派的脸,偏偏这个反派又是这个世界数一数二的风流人物,你虽然没有读到后面,却已然知道主角跟这个大反派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此一来,悬念倒少了不少。同样是顺着思路走,只不过一种是主动,一种却是被动,两相比较,优劣自判。
有点扯远了,回到正题,金老的书一向以情节与细节取胜。《侠客行》这本书格局虽然不大,始终围绕着玄素山庄石清夫妇,雪山派,长乐帮,玄铁令,侠客岛这几个点来写,但妙就妙在能把这些点很好地连起来,人物形象塑造得栩栩如生,故事情节扣人心弦,这就很考验笔者的功力,金老的笔力自是不用说,但这本书能从李白“古风五十九首"之《侠客行》中取得灵感,并最终写成一本书,让人不禁感叹金老写书真的已到信手拈来,妙笔生花之地步。
金老的书很注重细节,这也是我很喜欢金老的书的原因。书中刚开头的时候,写到吴道通重伤未死醒来的时候准备去夺石破天手中的烧饼,却不想引动伤口最终失血倒地。这里有个细节,吴道通倒地死的时候不是直接倒地就死的,按照书中的原话“吴道通仰天摔倒,双足挺了几下,这才真的死了。”,寥寥几笔,既写出了吴道通死时的不甘心,又很形象生动,如亲眼所见一般,我看到这时是禁不住笑出了声的。
看到评论区中有人说不喜欢男主角石破天这个角色,恰恰相反,这本书中少有几个角色是我所不喜欢的,里面的丁不三、丁不四虽都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但于我看来都是可爱之极的江湖人物,这一对兄弟比作活宝也不为过。这里倒发现有一个很有趣的地方,就是《侠客行》的世界中,你发现那些所谓的武林绝世高手无一不是心思机警,杀人全凭喜好的老江湖,你不能说他们是好人,总而言之他们也确实不是什么善良之辈。里面倒是有个大悲老人,看着不坏,可惜出场不到十分钟就死了,不知是不是金老在有意讽刺,还是真的江湖就是这样血雨腥风,你若充老好人,决计活不过三秒。
那么有人肯定会问为什么石破天能活过三秒,石破天不是老好人,他又笨又傻,不通人情世故,什么事都想插一手,那为什么能活到最后,而且还活的不是一般的滋润,既习得天下无数武林高手梦寐以求的绝世武功——侠客行,又抱得美人归——迎得阿绣的芳心。
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石破天绝对不是老好人,他也不傻。他虽然看似什么都不懂,老是会问一些白痴所问的话,但那主要是因为没有人教他,一旦有人教他,他懂的比谁都快,好的坏的也看的比谁都清。印象最深的是谢烟客教了石破天“小偷”这个词后,石破天在之后行为中,老是会脑中忆起这个词,并时常问自己种种行为算不算是小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如果要我给石破天一个评价,我会给八个字:单纯良善,大智若愚。
除此之外,关于叮叮当当也是我想说的一点,我不知道有没有赞成原著中这对最后当cp的,在我看来,叮叮当当最好的结局,就是跟着谢烟客,一边照看着她的天哥,一边洗衣做饭照顾谢烟客的饮食起居,然后看着石中玉慢慢变好,当然这变好也是谁都说不准的,一辈子都这样也有可能。为什么这样讲,因为叮叮当当她爱的只有石中玉,也只能是石中玉。她喜欢的是石中玉的风流倜谠和他的甜言蜜语,而绝不是石破天这样木讷的“呆瓜”。之前之所以对石破天那样好,也全是因为误把石破天当成她的天哥所致,一旦发现石破天的真实身份之后,她翻脸比谁都快,各种套路算计也全都是为了她的天哥,不曾想反倒成全了石破天和阿绣。
最后,还有石破天的真实身份的问题,书中虽然没有明说,但我更愿意相信石破天就是当初那个被梅芳姑抱走而未杀死的孩子,至少,这样的结果让我相信似梅芳姑这样因爱生恨的女人还是有一点善心的,更何况,这也不枉石破天下山一场,来这纷乱江湖走一遭。
《侠客行》读后感(五):梦回童年
《侠客行》
金庸(中国)
长篇 广州出版社 2008年3月第三版 2011年1月第五次印刷 ISBN 9787806553381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最近一直在读李白诗,这首《侠客行》是我常诵的诗篇之一。太白一生最想做的三个身份:文臣、侠客、仙人,完全是相互背离的三面,结果他一个都没真正地做成,但是正是彼此矛盾的它们,成就了太白的浪漫豪逸的精神,这种性格反过来又进一步塑造身份,如是,才诞生了最伟大的李白和最伟大的诗篇。不过,今天的重点并不在于品读李白诗歌,是为了讲另一位文人侠者——金庸先生的《侠客行》。
《侠客行》并非金庸作品中最具代表性或者影视改编热度最大的一部,不过,我却一直都记得儿时观看一部电视剧时留下的深刻印象,尤其是各着一身黑衣白衣的玄素双侠夫妇,吴健饰演的石破天误饮张三李四赏善惩恶令二使的毒酒之后,脸上一半儿红、一半儿蓝的“奇景”,以及结尾他从侠客岛的石壁上因为不识字而从蝌蚪文中学到了绝世武功,和最后他振臂疾呼的那一声“我是谁?”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部十六年前的电视剧(2001年)制作未免粗糙,不过,在这十六年间,这些情节或者说画面却曾反复出现在我的脑海当中,为我种下了一颗非常神秘的种子——不仅在想象力层次带来启发,在更高的艺术层次犹有影响,尤其是那个开放性的结局,我不敢断言它究竟给我带来多少遐想和创造力的引导。但是当时乃至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知道这(原著小说)是金庸的作品,我总觉得和金庸的小说不是很像,确认了这个事实都是一两年前的事情,略微翻了翻小说内容,发现与记忆中的那部电视剧相契合之后,我非常吃惊,近来读到李白的《侠客行》,这部电视剧和这本未读完的小说又跃入脑海,我忍不住了,电视剧我愿意保留记忆中的形象,不愿重看,至于小说,就急忙找来阅读。
果然,开篇就是这首诗。放在武侠小说的语境中重读,这首原本托古人抒己怀的诗也多了几分奇侠的意境,其实我觉得李白更像是古龙笔下的侠客,而非金庸心中的侠者,但是朱亥、侯嬴却是符合金庸的侠道者无疑。我以往一直感觉这部小说不像金庸作品的原因也在于此:它几乎没有涉及什么历史家国的大背景,专注地讲一个模糊了时代环境的武林,讲一个心地淳朴、涉世未深、纯如白纸的少年如何一步步机缘巧合地逢凶化吉、学会了绝世武功——顺利地好像今天的“网络爽文”,当然,它不只是吸引人眼球、博得人一时关注的爽文那样简单,否则,金庸也就不会凭通俗武侠跻身文学大师之列,它透过一个文学上常用的戏剧化人物处理手段(样貌相同、性格相悖的两个人),表达了一个身份认同的问题。
石破天是侠吗?按李白的标准来,他绝对是够了:儿时虽然流落街头,却不乏一颗关怀之心;哪怕力量极为弱小,面对路边的不平,也要挺身而出,而不是躲在树后面衡量是非得失;始终都以一颗淳朴之心度人,即使知道真相,也不留恨,不生害人之心;为拯救几乎素昧平生而且利用了自己的众人,伸手接下令牌,心中并无正气凛然、也不是装腔作势,只是因为相信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害别人、既然谁都不愿意接那我就去替大家上前。看看他周围的人,老谋深算的贝大夫、为救情郎毫不在意别人的丁丁当当、杀人如麻的白自在和丁家兄弟、谢烟客也是个花了十多年处心积虑地想把这个有可能威胁到自己的“狗杂种”害死的狠人、就连玄素双侠也是拼命护短的迂爹娘……没姓没名没爹没娘的“石破天”就像一面最是干净无瑕的镜子,照出了这些伪侠客的身姿——真正的侠,不是为了侠名而侠,不是为了名利而侠,是不知侠而行侠。所以,要按李白的标准来,他又是超了。
金庸将这种概念用武侠情节表现了出来:正是不知文字、纯粹地从自然依本性去理解眼前事物去进行举动的石破天,才破解了石壁之上的武学之谜——他根本无意去破解,只是遵从心而已,而从心此举,竟暗符天道。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一个“藏”字,终究还是动了杂心。可是纷扰此世,真正像石破天那样从小生活在无人深山,流落街头之后又能保持心底干净的人,恐怕万中无一。
况且干净如石破天,也免不了执念——“我是谁”。当他的武功已经独步天下之后,他并不在意(也不知道),可是当他发现自己的身世成为永远的谜题之后,这个自始至终没有表现出太大痛苦的“无忧之人”,却仰天长问:“我是谁?”的确,别的人,尽管不能像他一样干干净净,却都可以用一个外在的标签来定位自己:摩天居士、玄素庄庄主、凌霄城城主等等,倒是干净如他,却无一个真正的标签能够落在那样淳朴的灵魂上为其名之。这声号问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个深思。对我而言,它揭示的是一个这样的哲思:灵魂始终白璧无瑕者实乃妙人,却不真实,人若是不想迷茫地在世间冲天地发问,需得令自己沾些烟尘气。
一己之见,实在狂妄。其实武侠小说嘛,最要紧看得津津有味,尤其是金庸先生,一面享受情节的津津有味,一面品读文字的悠悠魅力,实在是乐趣无穷。
另外,此书分上下两册,下册后还附录了短篇《越女剑》以及“三十三剑客”图文。越女剑写得浪漫恣肆,三十三剑客金庸先生没有写完,王二替他写了几篇,读的时候恍然想起,也是一乐。
2017年4月22日
也算一次梦回童年
每天都要读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