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读后感摘抄
《伙计》是一本由[美] 伯纳德·马拉默德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0.66元,页数:295,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伙计》精选点评:
●“人人都是犹太人”。
●受苦总是穷人的份
●不论是哪个民族的人,不论你是否去犹太教堂,是否吃猪肉,只要有一个好心肠,在残酷的现实中甘于受尽苦难,赎清罪孽,还不忘初心,就是犹太人,因此人人都是犹太人。
●关于救赎,关于犹太。喜欢的是马拉默德讲故事的手法,用第三人称却不断进入不同角色里内心里透视,是这种心理的细致描写与刻画令人回味深刻。 不太懂犹太文化,这算是小小科普。犹太人替人承担苦难的主题意识让这个故事显得十分凄苦,如果没有伙计的救赎,这个故事里的博伯一家简直读不下去,如同书中伙计弗兰克起初始终读不下去包法利夫人,罪与罚这之类的书,还以为是海伦对他惩罚。而等他开始理解时内心便更加柔软了。 犹太人莫里斯的良心没有宗教信仰或圣人之心的人难以理解,只觉得自己作践自己,没有意义。然而他也算接近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的状态。 良善的穷人最苦,反倒是投机取巧之人往往就是活得富裕而滋润,但他们今生所有的苦难与不幸我们没法评价,他们的信仰才是回答。
●高二时候的旧书店买的两本书 终于看完了 最怕的就是坏人突然变好
●作者身为犹太人,难舍犹太情结。十几年前了,云蓬说马拉默德的小说不错,那时候也没时间读,早早地囤了三四本,最近想重读辛格,不想却拿起了这本伙计,诚如小友所说,能听上瘾。其实好的东西确实不必复杂。对于“伙计”的刻画也是绝了,救赎也救赎到了极致,为了什么呢?好像是为了海伦,那么问题是,
●故事还是讲救赎,只不过苦难深重更多,很多桥段令人心痛叹息,最后葬礼上拉比一句话印象挺深,他说犹太人希望自己拥有的别人也可以拥有,这种教义实在棒。
●我跟这本书有特殊感情!岚姐,是你姐我看的吧!
●马拉默德的第二本书。第一本是魔桶。很喜欢的长篇小说。
●可怜的人啊。
《伙计》读后感(一):接地气的书
书,我比较认古。古的一般古德。
一是时间沉淀,通常耐读;再是现代无法修习来的骨子里的专注平静,仿佛与读书真意更相谐一些。
《伙计》这书其实简单,一次意外事件,显露出一条偏执的感情线,结合一直在的生存压抑,一路流转下来,觉得处处合理,侵入心脾。
所谓认真而出的美丽,大凡能让人感受出的真,就通常应该是不差的书。
《伙计》读后感(二):伙计
世上穷人是一家,我们听到的犹太人印象都是为富不仁、利益熏心,可这些印象不都是真正的利益集团制造出来的吗?如果犹太人真能够掌握全世界的经济,那按理说就不用歧视犹太人了更不用说大屠杀了。也许真正掌控全世界的是盎格鲁萨克森人吧!所以现在美英白人高高在上。 书中的两代伙计分别是犹太人莫里斯·博伯和意大利弗兰克·阿尔派恩。他们民族年龄身份不一,但本质都一样,穷人。在面对着艰苦的生计时,他们苦苦努力挣扎,用尽一生的精力去活着,尽可能活好些。弗兰克是年轻时的莫里斯,也许莫里斯的命运就是弗兰克的未来。 故事很平淡,两代人在美国认真努力地生活的故事,可是内容非常压抑,看不到未来看不到什么希望。惟一有的也许就是活着。
《伙计》读后感(三):两个好人
读书笔记318:伙计
二战之前的犹太人在文艺作品中往往形象不佳,他们不事劳作,往往寄生在别人身上,如放高利贷之类的营生。
这本书塑造了一个犹太人家庭,因为沙俄的迫害,逃到美国几十年,一对老年夫妻,一个女儿,开着一个杂货铺,经济不太景气,生意越来越差,老头子心地很好,本本分分赚钱,多多少少接济下更穷的人。伙计,其实也谈不上伙计,他们根本养不起伙计,他从意大利来,没有什么工作,被朋友拉着打劫了老人,内心有愧,帮着老人照料这小店。
这本书的主题在最后出现,一个好心的老头儿死了,另一个又新生了。他继承了老头的杂货铺,也继承了他的品德。小街上似乎人人都过得挺不易,所不同的是有些人心地善良,有些人坑蒙拐骗。
故事的框架来自于作者本人的家庭,他生于一个俄国犹太家庭,逃亡到美国开店为生,这个作家的书还是第一次接触,之前看的比较多的是辛格和贝娄。
《伙计》读后感(四):《伙计》主要内容
莫里斯是一个开杂货店的犹太人,年轻时候从沙俄的屠杀中逃到美国,在纽约曼哈顿区惨淡经营二十年,现年60岁,商店生意奇差,很穷,内心善良老实,乐于助人,诚实守信。有一个51岁的妻子艾达,一个女儿海伦(对路易斯毫无兴趣,几乎是爱上了纳特,是一个独立女性,二十三岁,没钱读大学,只能上夜校,白天工作),曾经有一个儿子,但早夭。旁边住着卡普一家,儿子路易斯(卖酒,运气很好,儿子等着继承家业,有钱,对海伦有意),以及帕尔一家,儿子纳特(较有钱,上了大学,有志青年,对海伦有意,海伦的第一次给了他),都是犹太人。有一天,莫里斯被两个人抢劫,其中一个人打了莫里斯的头,导致他一周卧病休养。莫里斯差不多病快好了,弗兰克(意大利人,信奉基督教,喜欢圣方济各)想在莫里斯这里白干工作,目的是积累经验,莫里斯虽然受了弗兰克的一些帮助,但莫里斯还是婉拒。弗兰克其实没有走,睡在了莫里斯的地窖里,实在饿的不行,每天都偷店里东西吃。莫里斯最终发现,但不责怪他还让他留宿一晚,可莫里斯又在扫雪中伤口裂开,昏厥过去。弗兰克趁此机会要求打理起这家杂货店,艾达迫于金钱压力答应了下来。他把店里管理的井井有条,营业额逐月攀升,吸引了大量顾客,使整个店开始充满了生机,艾达渐渐几乎放下了她的不信任,开始接纳他。与此同时,弗兰克在与海伦的短暂接触中,爱上了海伦,想要得到她甚至有一天偷看她洗澡。其实,弗兰克不是一个老实人,那天的抢劫弗兰克参与其中,但他没有打人,打人的是他的同伙沃德,并且在每天的售卖中经常利用信任偷一些钱,但是正如弗兰克在之后对自己的评价虽然表面不老实,但内心善良,他感到懊悔,帮助莫里斯就是为了赎罪,每天记下拿的钱,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还清。弗兰克发现莫里斯不像一般犹太人恪守教规,吃猪肉,不常去犹太教堂,莫里斯解释因为穷,不得已而为之,并且只要有颗好心肠,就是犹太人。弗兰克与海伦的感情逐渐升温,他们在图书馆见面,相互吸引,经常秘密约会,但是海伦还不想和弗兰克发生性关系,虽然她不是处女,但是她认为性行为只有发生爱情时才可以,她不敢确定她是否真的爱上了弗兰克,弗兰克接受了这个要求。莫里斯终于在偶然间发现了弗兰克偷钱并给他抓了个现行,莫里斯在盛怒之下,将他赶走,恰好那天海伦要与弗兰克见面,要告诉他自己爱上了他,可弗兰克心情沮丧,借酒浇愁,迟到片刻。正当海伦等待之时,沃德出现,想要强奸海伦,弗兰克及时赶到,解救了海伦,沃德趁乱逃走。弗兰克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欲,强奸了她,因为海伦不愿意。弗兰克虽然被解雇,但还未搬走,海伦厌恶他。一天,莫里斯煤气中毒再次住院,因为艾达不清楚弗兰克解雇的原因,弗兰克又承担起开店的责任,可是因为同行业的竞争压力巨大,生意每况愈下,但弗兰克用自己的钱使营业额好看了一些。莫里斯出院后,希望能卖掉铺子可是没有人买。有一天,卡普的铺子因为沃德烧了起来,铺子全部烧光,卡普因为店铺没了,希望买下莫里斯的店,可三天后莫里斯病故,弗兰克一个人供养起母女二人,并在逾越节后皈依犹太教,成为了犹太人。
《伙计》读后感(五):人的尊严与复杂
这是一本泛黄的书,纸张有斑点,但是似乎经过高温处理过,闻起来一股干燥之气——很独特的书香。握在手里,轻盈而有质感,像是陈年的日历,衰老中看出旧有的风度。读这本年纪近四十的书,心里的感觉竟是难得的熨帖:它陪那么多人走过一段,而这次它陪伴了我。
当阖上书,问自己喜欢这本书什么,答案却不那么明显,里面有扎扎实实的生活,有人物在不断失望中的窘境,有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犹太人之间保守的爱情……此外,最重要的一点是人的尊严。
莫里斯真算是倒霉透顶,年轻时从沙俄喝醉的军官挥舞的鞭子下逃跑来到美国,婚后有了两个孩子,小儿子生病去世,女儿海伦因为家穷读不起书,在一家内衣店做秘书。而莫里斯自己非常艰难地经营着一家小小的杂货店,频临破产。
可是即便这样,他依旧每天早上六点开店门为了卖给波兰女人三分钱的便宜面包;有赊欠的人明知对方付不出款来还是心慈手软;“伙计”弗兰克偷了面包和牛奶,他还是留下了他做店员,甚至在发现对方手脚不干净后,心里想的是自己给他的薪资太过微薄,店员需要更多一点的报酬。
而他自己在打算将店盘出去时,去找从前诳骗过自己的合伙人讨一个出纳的职位,清账时对方发现少了一元说算了,马马虎虎得了。莫里斯说不行,用自己的两枚五分硬币赔上空缺。最后他“穿上自己的外套,威严地走向大门,同玻璃上窗上映出来的自己的身影合在一起,一下子就走了出去。”
就是这么一个人,连死也是因为在做着善事:打扫家门口行人道上的积雪。肺炎复发而亡。
另外一个主人公正是书中的“伙计”孤儿——意大利人弗兰克。几乎从一出场,他的所有信息都是一点一点出来的,有着神秘的气息。
游手好闲地在街头逛,断了的鼻梁,会说俏皮的笑话,利用各种手段增加杂货铺的收入……再是伙同他人打劫了莫里斯。他身上有着多面和复杂。内心的挣扎和选择决定了他在好人与坏人之间游走。他偷窥海伦洗澡,却也对她动了真情,买来昂贵的礼物送她。他从偷钱中获得了愉快的满足和乐趣,却也感受到痛苦,于是又记下自己偷过的数目,再偷偷还回去。像是有两只无形的手,一只要将他往上提拔,另一只却死死地将他摁向更深的泥淖。
弗兰克与海伦的爱情也是起伏不平。一开始艳羡她,心有所属的海伦冷淡无比。“这是几乎没有希望的感情,然而,正是因为他并没有感到完全绝望,这种感情就不止是欢喜而已。”等到两个人关系有了进展后,母亲艾达钉梢后万箭攒心。弗兰克在一次阴错阳差中偷拿一块钱被莫里斯发觉,被赶了出去。弗兰克救了差点遭人强暴的海伦,在欲念的裹挟下却也和不情愿的她发生了关系。
事情总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样的故事自然好看。更重要的是我们看到人的成长。弗兰克在莫里斯去世后回到小店做“伙计”,千方百计增加营业额为了艾达母女过上更好的生活,供海伦上夜校。甚至夜里去咖啡馆兼差来贴补家用。他累得形销骨立。他以救赎的方式想重新赢得爱情。
“四月里的一天,弗兰克到医院里去请医生把包皮割了。接连两天,他走路困难,大腿间疼痛。这痛楚激怒了他,却也激励了他。逾越节后,他成了犹太人。”这是全书的最后一段,读到这里不由的会心一笑。这才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光亮的一点前景,带给读者无穷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