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读后感100字
《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是一本由(美)劳伦斯·布洛克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6.00元,页数:26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精选点评:
●听别人读过
●诡计和推理不比前面几本有趣,不过罗登巴尔说相声的功力是越来越高了
●有意思,翻译的也不错。
●没什么每次做贼都会遇见死尸?
●伯尼经常会有艳遇,但是他不是风流盗帅,他是盗贼界的江户川柯南,走到哪里,尸体就跟到哪里。而且倒霉的是几乎每次他都是第一嫌疑犯,谁让他是个总是在错误的时间和地点出现的贼呢?所以这个系列看多了,难免有重复之嫌,故事结构总差不多,这不如马修系列来的精彩。但是倒霉的伯尼总是很乐观,他的故事也总是让人轻松愉快,作为难得的令人笑的推理小说,似乎也就足够了。
●中上水平,结局的意外感不错,7分以上。李野默播讲。
●啊雅贼系列还剩两本没看了有点舍不得呢╮(╯_╰)╭
●字母天后被黑的体无完肤的……怀疑布洛克向其约炮不成,于是写下了这么一篇文章。
●能随便进出任何住宅真的是侦探小说里超大的BUG技能啊~
●没有之前的好看…
《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读后感(一):标题党人
其实我是这样分类自己读过的老布作品的:
清晨起床神清气爽天地辽阔却又小心翼翼怕活不到天黑的是《骗子的游戏》之类;
上午没饭吃没药磕还要故作深沉有趣招揽生意的是杀手凯勒系列;
治愈饥饿的阳光午后假装正襟危坐的是雅贼系列
黑色午夜带来的灵感是马修•斯卡德系列;
梦中真我降临环游世界的是伊凡•谭纳系列。
可见伯尼承担了多么重要的任务,既要端庄地应付无聊地生活,又要使它摆脱贫困与平庸,当然只有偷。
然而偷之一道的制高点早被亚森•罗宾之类的前辈高人占据得七七八八,玄奇诡谲什么的自不必提,连“情盗”这种伎俩都被《天下无贼》之类看上去颇具出口转内销范儿的故事用滥,想要引人发噱真是难上加难。
于是伯尼“雅”了起来。
此贼之雅首先发乎己身。外观合用,至少谈不上猥琐,虽喜与蕾丝辈交游,但每集总有个把甘愿承露之美女出现,虽然总脱不了紧迫疑惑之纠结,但相较于007之流,倒也显得朴素而近人情。
此贼之雅半靠经营半靠手艺。白日端坐书店拿偷书小贼之腕,夜间不请自去解七窍玲珑之锁,此等雅致生活辈只要不光顾自家,倒颇具刺激性和杀伤力。
此贼之雅还在于猎物选择得当。虽从未把劫富济贫替天行道诸字刻诸头面,但手底恩客大抵均为“雅人”,亦是读者最肯玩味之上流社会或中产阶级,其私藏之古币珍邮、秘盒旧籍无不近墨染血,自比金库银行之巨储更具看点。
雅贼之雅成系列还靠巧遇。写贼之最尴尬也最富兴味之处不在偷盗过程而在其引发的结果,雅贼犯案时撞破秘密卷入大事件再绝境逢春是老布的惯常套路,再配上一系列不凡之名号,堪称集一代标题党人贼风之大成,倒也颇能诱发看官一窥究竟之欲望。
雅贼系列既归入侦探推理,则终究是场头脑游戏。主角伯尼良知不泯又玲珑世故,每每能够解套之余顺带清理几段积怨,虽有故作深沉搅乱世界表面安定之嫌,却最能令喜自幻念中救世之雅癖病患心动。
《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读后感(二):雅贼什么的,还是范点二才萌得起来
我没有被洗劫的经历,但是经常丢东西。知道失去贵重物品的感受,所以很讨厌“贼”这个字。不管是“怪盗”还是“神偷”,总之就是拿他人之物据为己有的一类。如果出发点不是为了谋生,那更加可恶。
所以如果不是因为被简奥斯汀读本系列的英式发音实在刺耳得耳膜发痒,我几乎不会留意到这本书的存在。
也许是因为没看过前作,或者是因为习惯了诸如“XX的夜晚如往常一样平静。忽然。。。”之类叙述,刚开始的对话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一时进不了状况。不过很快我就被作者字里行间的诙谐幽默所吸引。而且,从伯尼打骚扰电话给吉尔马丁家的时候我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无聊的家伙。而正如卡洛琳所说,他费劲力气好不容易抑制住自己想闯空门的想法却只因听到几句闲聊就轻而易举地溜进到另一户人家。这种脱线的行为轨迹实在是可爱极了。难怪他的律师要“蠢货蠢货”的叫个不停。
里边配角们不像是侦探剧情,倒更像是喜剧片中的演员一样,处处插科打诨,而且无时不在对主角的无厘头行径进行吐槽。其中最出色的的搭档当然要数伯尼和他的律师沃利,短短三次交锋,每每都能准确戳中我的笑点。比如沃利将被带入警局的伯尼保释出来,然后询问他前一天的行踪。伯尼解释自己的确没有去吉尔马丁家,但是溜进了别的公寓。
沃利:真希望你没跟我讲,我五岁的时候求我哥哥告诉我圣诞老人的真相,他不肯。我求了又求他讲了。他才讲完我就希望他从来没有说过。不过我也无能为力。我知道了世界上没有圣诞老人,而且一辈子都得知道。
伯尼:那你当时一定很难过?
沃利:没错。
伯尼:所以我看你不会想听尸体的事。
沃利:尸体?天啊!你还是说说吧。
。。。
人果然是自找罪受的矛盾体。
撇开几个解不开理不清的无厘头设定,这是一部非常适合茶余饭后床前车上用来消遣娱乐的好作品。如果被密室、诡计、不在场证明之类的搞得疲惫的话,不妨换换口味看看窃贼界的邦德,伯尼和他的助手拉菲兹之间的互动。
《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读后感(三):上东区的楚留香
我们热爱的永远都是那些彬彬有礼的混蛋。他们温文尔雅衣着得体,站在路灯下绝不显山露水,笑起来却莫测高深。他们会在街头彬彬有礼地用法语问好,在沙龙上熟练地用拉丁语谈论神学,对红酒的年份和斯宾诺莎的意见同样了如指掌,他们不但能在酒吧的钢琴上来一段即兴独奏,还会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你钱包里掏走最后一枚硬币。
这些家伙就像一团包在纸里的火,苍白的脸色和干净的手指都不能隐藏掉他们散发出来的危险味道。每个有追求的小说家都应该在自己的人物谱系里为这样的角色预留一个位置,并且我可以肯定这种设定会让小说家文思如洪峰般汹涌。可惜所谓的“严肃文学”作家眼高于顶,想象力却乏善可陈,苍白得如同一只袜子。所以这份工作就要交给通俗小说家来完成。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 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 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这是古龙《血海飘香》里的一段话,来自盗帅楚留香。一个高明的盗贼所拥有的气度和风致在这短短的几句话里体现得淋漓尽致。这是好在古龙贡献了楚先生这个人物,让我们在面对“雅贼”伯尼·巴登罗尔的时候不至于目眩神迷,如同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
没有什么比在纽约街头开一家旧书店更风雅的事儿了,我是说,如果不考虑那漫天要价的房租的话。想想吧,身处那些繁华和金粉之间,七点钟的阳光划过大西洋的水面在长岛登陆,再透过橱窗打在鲜花和1842年出版的诗集上;体面的老绅士踱进店里,一脸严肃地跟你讨论如果没有低地荷兰人那么地理大发现会怎样;一只懒散的大公猫蹑手蹑脚地穿行在莎士比亚和黑格尔之间,偶尔揪住女顾客的裤脚卖卖萌;中年单身的书店老板在夕阳西下的时候找个小酒吧和朋友喝上一杯……本来,已经不再做闯空门的勾当的伯尼·巴登罗尔过的,就是这样一个融所有美好于一身的生活,直到房东通知他房租要涨到一个“和这个位置相匹配”的价位的时候。
经过一整个晚上的纠结和自我折磨,伯尼还是忍不住重操旧业踢开了一个陌生人的家门,并且在一个封闭的密室里发现了一具赤裸的男尸。故事从此展开,狡猾而漂亮的女人、贪婪而无能的警察、道貌岸然色厉内荏的大商人逐一登场,却被巴尼玩弄与股掌之间。看上去无害的小人物露出锋利的牙齿,让大人物们花容失色的戏码最是吸引人了。但是比起这个来,最吸引人的其实是作者劳伦斯·布洛克在小说中所描写的那种“纽约式”的生活。
纽约是这样一座城市,既有富贵奢靡的第五大道,也有穷艺术家聚居的下东区;中国人、越南人、意大利人和墨西哥人为这座城市贡献了语言、美食和犯罪;哲学家和股票经纪人擦肩而过,警察和小偷私下达成交易;街角的小咖啡馆里写出的作品,可能可堪传世,博物馆里收集的是全世界最好的艺术品。这座城市永远都充满混乱的活力而城里的人则学会了随时享受阳光、美酒和女人。
中产阶级的书店老板和小富即安的盗贼,两者奇妙地混杂在伯尼身上。他厌恶一切暴力,甚至认为兜里放把枪都会有一吨重,伯尼崇尚的是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洒脱,偶尔也会发些无关宏旨的抱怨。跟传统侦探小说关注的重点放在诡秘的破解上不同,“雅贼”系列最吸引人的是那些随处闪光的小唠叨和小幽默。伯尼会对每件事发些议论,从养猫的经验到警察的腐败,但是永远点到为止。他就像一个导游,破门进入纽约上东区某个豪宅的同时,也不忘让我们体会下大都会里市井小民的烦恼。
最后介绍一下“泰勒·威廉姆斯”其人。他是一个不太出名的棒球手,所谓“交易泰勒·威廉姆斯”是指交易以他为主题的棒球卡。在以棒球为国球的美国,“棒球卡”是一种以棒球球员为主角的卡片,会有各种系列和很多不同的主题。收藏和买卖棒球卡已经成了一门稳定大生意,个别罕见的棒球卡可以卖到几百万美元,甚至还出现了专门做棒球卡生意的大公司如TOPPS。有钱的地方,就会出现“雅贼”伯尼·巴登罗尔的身影。
《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读后感(四):如果愿望是马
忘记是雅贼系列之前的哪一本书(《喜欢引用吉卜林的贼》还是《衣柜里的贼》?),伯尼曾经提过,“如果愿望是马,贼就会骑上去绝尘而去”。可惜就他滴情况看,即使愿望真是匹马,那也只能是海马,不仅不能绝尘而去,还会带具尸体踏浪而来(警察就别说了)。
这肯定是传说中滴RPWT啊!
溜门撬锁,妙手空空,潇洒,但如果您有RPWT。。。还是考虑另一条出路比较实际。伯尼摇身一变,成了巴尼嘉书店的老板,小日子过地逐渐滋润,似乎到了从窃贼业退役滴时候了,纽约八百万奉公守法好公民滴幸福生活开始向他招手。。。如果您没有RPWT的话。。。
重操旧业,再作冯妇滴日子到了,伯尼略做挣扎(好吧,他其实狠狠滴挣扎了一番,大概30几页),便放弃了抵抗。再一次破门而入,证明伯尼这方面的天赋丝毫没有退步,毕竟,天赋就是天赋,RPWT就是RPWT。。。猜猜罗登巴尔先生这次找到了什么?回答正确,一具尸体(密室裸尸)!
接下来,就是毫无悬念的警察上门啦啦啦。然后伯尼就得再一次为了清白而努力揪出凶手啦啦啦。。。慢!不无聊咩?凶手关我啥子事体?对于罗登巴尔先生来说,头等大事可是保住书店,而他也这么做了~当然。。。手段嘛,大家懂的。。。最终的结果,自然再一次滴皆大欢喜啦啦啦~
所谓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要想骑上愿望这匹烈马(特别是这愿望不太合法时)。。。雅贼系列中不乏被摔的鼻青脸肿的朋友。但在本作中,除了挺尸的那位,其他仁兄即使不能称心如意,最后依然和监狱有缘无分。呃。。。伯尼有主角光环加持也就罢了,其他几位又是咋回事?这是不是宣布了该系列节操的彻底沦丧?但我们却更喜欢这样的结局了,这又是怎么了!?喂!节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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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犯法一边维护正义的贼探,代不乏人。他们身手矫健,思维缜密,风度翩翩,神秘而富有魅力。曾经让一切大侦探为之失色。然而,这类特殊侦探最后依然会以传统的惩恶扬善为结局。看得多了,似乎也不过尔尔。雅贼系列的前几部也未能脱此窠臼。虽然伯尼的RPWT和后来的旧书店老板身份给予了此系列足够的特色,但要想鹤立鸡群,还是不够。只有彻底扭转犯罪—破案—惩罚的侦探小说铁律才能带来新的阅读乐趣。要知道,侦探小说的读者是被侦探小说制造出来的,打破他们对结局的固有期待肯定是件很爽快的事情啊!正如伯尼在本书中说的:“我是个天生的贼”。他不会停止偷窃,读者们也不会允许他金盆洗手。所以。。。为什么只有他能摆脱法律的惩罚呢?既然大家都不过是追着愿望想骑上去而已。。。公平才是硬道理嘛~你们觉得呢?(请无视挺尸的那位。)
说到底,每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心里,都曾有过犯法而不受惩罚的愿望,只是我们不骑罢了。当看到别人骑的时候,你真的会希望他摔下来吗?
:顺便提一下,有人居然说泰德·威廉姆斯是不出名的棒球选手。。。乃看过这本书咩?要知道,他可是在1999年被The Sporting News选为史上百大杰出棒球球员第八位的超级巨星。话说,泰德·威廉姆斯效力的波士顿红袜队,可是邪恶帝国——纽约扬基队的死敌。布洛克到底是何居心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