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班森杀人事件》读后感摘抄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原创文章 >

《班森杀人事件》读后感摘抄

2021-01-03 02:01:4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班森杀人事件》读后感摘抄

  《班森杀人事件》是一本由范达因 / 陈曾纬著作,朝华出版社出版的平装(无盘)图书,本书定价:20.00元,页数:24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班森杀人事件》精选点评:

  ●92分;心理论证开山

  ●南图本

  ●属于范达因的处女作。菲洛·凡斯在自己的第一个案子里就拽得很,进入命案现场五分钟后就知道凶手是谁。都说范达因是古典推理时代的一代大师,但是这个案件也太古典了一点……没有红鲱鱼,没有临终遗言,没有多重逆转,只是通过现场特征和心理学剖析推断凶手,这种破案手段够有效,但也够无聊。泄底关键词:该隐;不在场证明;心理特征。

  ●小说里的范达因如同一个会走路的监控探头,实在是毫无存在感,不如用第三人称算了

  ●(1926年)过于平铺直叙,不如格林家好看

  ●心理推理也是黄金时代的浪漫

  ●和奎因不是一个级别

  ●试图让心理分析占据主导地位而放弃经典的让“事实”说话是一种很冒险的行为,基本上是直接对福尔摩斯的“不论剩下的最后一种可能多么不可思议都得去接受”发起挑战。好在基本自圆其说没有自打脸,可是文笔烂的一塌糊涂,节奏根本带不动

  ●20条比这本书本身好,这本书比金丝雀好,但是,唉……

  ●让我对美国推理又一次失望

  《班森杀人事件》读后感(一):评范达因《班森杀人事件》

  抛开前面让我觉得略微冗长的一些情节,还是非常喜欢菲洛·万斯在最后的那几个推理。尽管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就有些许预感,仍然觉得十分精彩。

  作为一本推理小说,这本书将推理思维的多元化与理性化发挥得淋漓尽致。

  《班森杀人事件》读后感(二):很明显的凶手

  话说这本小说 实在一般。

  因为凶手太明显。

  死亡现场给了太多线索。太多、太多了。有看似明显到令人起疑心的,有一晃而过让人特别留意的。

  最为一个看客喜欢这样满是线索的凶杀现场。

  作为一个读者觉得这本小说有点太“苍白”。

  《班森杀人事件》读后感(三):更喜欢万斯的挚友马克汉

  这是我看的万斯探案集的第二本,顺序有些颠倒。第一本是名头最响亮的《主教杀人事件》,看完很失望,竟然看得打瞌睡!无数章节颇有卖弄知识之嫌。

  这本初试啼声之作个人认为更加出彩,人物特点相当鲜明。尽管小说的前1/4看得我非常火大,非常非常想搧菲洛·万斯十几个大耳光。这厮实在太聒噪,太卖弄了,比女人更女人,简直是在玩弄朋友,美其名曰我在给你指路。我非常同意班森少校结尾时发飙时的总结:“你少管闲事--你这个***娘娘腔!”

  作者范达因的探案观点我相当不能苟同,可能在100年前这是相当先锋的观点:犯罪心理学比众多间接或直接证据更加有效--一切证据都是可以伪造的--尤其是口供。

  在这个法官可以“自由心证”的“美好”年代,证据是多么宝贵。世界上菲洛万斯这样的神探不会遍地都是,只有程序上的严谨求实,证据证物的一丝不苟,才能最大限度的公正判案。可能会出现逍遥法外之事,但程序上的公正正义比其他一切都重要,如果能做到的话。

  万斯的挚友马克汉,了不起的男子汉!如有这样的朋友,真是无憾。

  《班森杀人事件》读后感(四):可读性强,案件交错性扑朔迷离

  这个是我在知乎上慕名而来的,说是绝对猜不到凶手,情节反转的很精彩。因为我看的美国推理小说很少,除了阿加莎就没有了,奎因,就没有了。预期就是可能不太好读,其实阿加莎的作品情节还是犯罪手法,推理设计的真的很棒,之前前期感觉非常的拖拉,描写不到重点,往往都是中后期才到最精彩的部分。我常常觉得前面的可以浓缩成故事简介,方便快点进入正式环节。抱着这样的预期,我开始读这本小说,发现可读性很强,几乎没有多余的人物和景物描写,语言精炼并且情节发展很有节奏。回想下发现凡斯对于几个嫌犯的有罪论述,其实都有周密的怀疑的理由。这就是案件扑朔迷离之处。我大概看到很后面的时候都不知道凶手是谁。动机很简单,但是班森上校栽赃的手法比较高端,然后里面涉及的人物又互相出于立场以为要保护的人杀了人,纷纷自首或者打掩护,就增加了判案难度,当然我很喜欢作者对于一些犯罪推断的论述,比如说无辜的人反而因为怕受怀疑或者牵连丢掉可能引起怀疑的物品,而凶手反而会暂时留着这些物品。测谎仪并不准确,任何一个无辜的人听到自己被逮捕的消息,都会紧张,瞳孔放大,心悸等等,而一个经验丰富的犯罪者由于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反而镇定自若。这些关于犯罪心理的论述,真的非常精彩。没有想象中的巨大反转,因为没有出现已经逮捕了然后在最后10页推翻嫌疑的情况,这本书的嫌疑人一直在变,先是克莱尔小姐,后是李寇克上尉,再是范菲?(名字有点忘),最后是那个保姆,再最后是真正的凶手。谁都有嫌疑,从浅到深。总之,读这本小说总体来看,还是很有意思的。

  《班森杀人事件》读后感(五):侦探中的心理学

  搁搁放放断续花了三天的时间才看完了这本书,对于一本推理小说而言是有些长了。看到一多半的时候还在感叹,怎么会这样无聊。看到后来的感觉还是不错的,对于我这个前些天还在感慨,侦探小说看多了也挺无聊的人,顺便也检讨一下自以为是的毛病。

  首先是二十条守则,是很有大家风度的,作者也的确是如此做的。不过想想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也多多少少触犯过其中的一些条,尤其是所谓的烂俗情节。后来才想到,奎因在它之后,福尔摩斯在它之前,是鼻祖性的人物。之所以烂俗还不是因为用的人多,所以更应该向福尔摩斯致一下敬才对。

  说到奎因,虽然本书介绍亦是深受范达因影响以及二十条守则的忠实拥笃,虽然精神可能相似,但风格和这本书是很不一样的,并不像所标谤的纯粹推理。个人觉得奎因和克里斯蒂风格其实很相近。当然克里斯蒂也许更机巧一些。

  废话说了很多。我认为这本书的亮点有两个,一是通过对凶手心理的描摩,确定凶手的性格类型,而,如作者所言,五分钟之内即确定了凶手。虽然在侦破过程中有个故弄玄虚的侦探不停地卖弄学问让人很讨厌,不过这种心理学还是我觉得很值得认同的地方。当然也许跟我本身对于心理学的某种偏好有关。二是结尾的地方,对于所有的无辜的涉案人员均能提出一份翔实很有说服力的有罪推演,以及由此传达出的对所谓间接证据的那种渺视,读的时候很让人畅快淋漓。

  而这本书个人觉得比较失败的地方,就是它的设置太过精心反而很不自然,像故意布置出的这样一个情境及当时所有人的活动。就比如关于12:30的不在场证明部分。所有人都设计好了一样,简直有点像集体作案了。

  对于这个侦探,想到一句很通俗的皮里阳秋的说法:你不能否认他很有个性。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