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当农民》经典读后感有感
《我在美国当农民》是一本由唐师曾著作,华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9.00元,页数:34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在美国当农民》精选点评:
●喜欢唐师曾,喜欢他的书
●人一旦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就应该马上开着车去实现。我一向崇拜那些受过良好教育和严格训练的优秀男人,他们用自身努力使一切美好的愿望成为现实。
●挺风趣的
●过得很不平庸。看他的书会让人思绪乱飞扬只觉得眼界太小
●开阔眼界的游记!
●他的作品我都喜欢
●广大知识青年到美国去!
●1、农民不是那么好当的;2、老鸭的二大妈是个美女...
●主体内容与农民无关,不过倒也挺精彩的,行文风格可以窥见作者的性格,比较喜欢
●十年前在上海买的,是我了解美国的一个窗口。彼时全是钦佩,今天重读却看到了一些他的狭隘。这就是成长的代价。
《我在美国当农民》读后感(一):真正的男人
我不知道真正的男人的标准是什么 大约人各有志 每个人的标准自然是不同的 而我眼里真正的男人应该经历过战争应该为信仰流过血 直面过自身的懦弱并且克服其带来的畏惧 成为勇敢的人 且战争中与战友的并肩能让人珍惜信任 从战争的硝烟走出来的人或疯了或成熟了 那便是自身修行了
《我在美国当农民》读后感(二):美国文化 中国挑战
唐师曾作为高年资的摄影作者,以一贯风趣的风格介绍了他在美国所经历的社会生活。「农民」一词出现在书名,并不代表这占据着美国生活多大比例。
以时间为序,唐师曾从农场管理、横穿美国自驾游两个主线介绍了美国民众的真实生活。个人认为,对于消除内地朋友的文化障碍,接触美国大众文化、减少误识,阅读「我在美国当农民」有如亲历这个北美国家。
《我在美国当农民》读后感(三):他永远都不会做农民
从最早零零碎碎的看唐老鸭的文章到买他的书,一直用心在跟着这个男人的历程,不知道是苦还是悲,只是觉得人生,尤其是一个男人的人生就应该这样过。
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老死在温床上。战地记者的生活非我等常人可以理解,但看看卡帕的死就知道,残疾在他们眼里都是非常幸福的事,因为山地至少还给他们相机。
唐老鸭的书能让你看到用lc追导弹,用莱卡追卡扎菲,用202追中国的熊猫,如果伊拉克的贫铀弹没有把唐老鸭折磨死,那么他也会回到女人的身边,幸福的是,他不仅回了,还带来了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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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当农民》读后感(四):“人一旦想明白自己要什么,就应该马上开着车去实现”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仙人之路。唐师曾就是他自己最好的老师,他就如同他崇拜的优秀男人们(巴顿、卡帕、罗伯特*李)一样,用自身的努力使愿望成为现实,用行动实现夙愿。
摘抄:
1.我一向崇拜那些受过良好教育和严格训练的优秀男人,他们用自身努力使一切美好的愿望成为现实。
2.引发美国独立战争的波士顿大屠杀(Boston Massacre)死了5人。
3.我这人向来不以貌取人,每遇其貌不扬者,都有同病相怜之感。
4.人一旦想明白自己要什么,就应该马上开着车去实现。
5.一个人的良好教养表现为可以享受最好的、可以承受最差的。吉普,就是具有这种贵族气质的生命。在我心目中,只有吉普车才是真正的汽车。
6.剑桥大学的利德尔—哈特上尉在研究人类所有战争后说,“整齐行进的列队看似很雄壮,不过是输送带上大人物的玩偶”。
7.超级大国的超级科技已逐步吞噬迷魅的大自然,人类开始蜷缩在自己制造的牢笼里,日益肢体退化、头脑发达。
8.到人生种种歧路上驰骋,才发现世界上有那么多书上写不明白的道理。
9.诗人惠特曼说:“小孩子出行,他看到第一个物体什么样,他就变成什么样。”
10.人生就像沙漏,时间、空间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富于冒险的个性既给我带来许多无谓的麻烦,也给我惊心动魄的快感。
11.密西西比河与我经历的所有大河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尼罗河、长江、黄河、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河的两岸景观如出一辙,逝者如斯不舍昼夜,折射着两岸富人、穷人迥然不同的两种生活。
12.《汤姆叔叔的小屋》作者斯托夫人指出:“凡是内部存在极端不正义而又听之任之的国家,都蕴藏着大动荡的因素。”
13.所有种群的衰落都是从种子开始的,人类的种子是男人。
14.幸福是很难用时间长短划分的,一小时真正的幸福可能胜过乏味无聊的100年。
15.我觉得一个人生命中的最大幸事,莫过于在年富力强时游历一些有意思的神奇之地。英国人喜欢说:“有学问无阅历,不如有阅历无学问。”
16.旅行者首先要有漂泊的心,然后才能轻装上路。一旦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即使往返在枯燥无味的上班路上,也能体会人在旅途的愉悦。否则就是坐航天器飞越北极,也仍然是棒槌一个。
17.快乐本身是简单的,不一定需要复杂奢侈的富贵生活。
18.少年林肯经常跑几公里去借书,然后把书中的内容全部吸收,他读过的书有《乔治*华盛顿的生平轶事》、《鲁滨逊漂流记》、《天路历程》和《伊索寓言》
19.小巴顿288天攻占德国,不仅是美军首富,还拥有军中最大的私人图书馆。他认为“伟大将领不仅是赳赳武夫,而且是博学多闻的知识分子”。
20.1902年,17岁的小巴顿写到:“对古人过度崇拜其实是一种不幸,因为它阻碍了现代人的进步。”“素质是人的本质,名声是别人对你的看法。”1902年1月31日他给姑妈写信:“亲爱的凯瑟琳姑妈,等我有了自己的船以后,我会去莱茵河划船,但我怕莱茵河太浅,容不下我的船和我自己。”42年以后,小巴顿统帅有史以来最强大的装甲部队进抵莱茵河,张牙舞爪地向莱茵河撒尿。1945年4月11日,巴顿为刚修复的莱茵河美因兹大桥剪彩时,傲慢地拒绝使用剪刀:“把他妈我当什么人了?我又不是裁缝,给我拿刺刀来!”
21.小巴顿在西点读书时:“可能有人认为我是个梦想家,但我坚信我不是。不管怎样,我都要尽我最大努力使我成为我命中注定要成为的那个人。”
22.小巴顿西点学习日记:永远不要放弃理想,你只能活一次,你一定要活得轰轰烈烈。我们不该用年龄计算活了多少年,应该用行动计算做了多少事。
23.小巴顿叙述自己的座机被波兰志愿兵误做德国飞机,进行攻击:“那家飞机第一次掠过后,我决定不妨拍几张我临死的照片,反正当时也没有其他事可做”
24.《巴顿战争回忆录》“读多少书,有多大胆”
25.1943年英气盖世的小巴顿在北非沙漠遭遇隆美尔非洲军团的第一句话不是“把德国鬼子宰了”,而是“隆美尔,我看过你的书”。一直到死,小巴顿都把隆美尔的《步兵进攻》放在枕边。
26.科学家的头脑是最宝贵的智能资源,即使身无分文两手空空也没有关系,关键是长在脖子上的脑袋和脑袋里的内容。
《我在美国当农民》读后感(五):这个北京去的“农民”相当有趣味
第一次读唐师曾的书,以前也没看过他的博客,才知道他是个有名的战地记者,又经历了九死一生的诸多危险,经历挺震撼的。
刚开始阅读他的美国农民生活,就忍俊不禁了。眼前浮现出一个人高马大,虎虎生威的北京男人形象,天生乐观开朗,家族世代是人才辈出,而他也颇以自己的家族为傲,边写经历,边侃家族史,活生生让你笑掉下巴磕的逗趣。他写1996年去美国探亲,在美国使馆被签证官当做英雄看待——““欢迎英雄来美国。美利坚喜欢勇敢的人。”,写自己的老爸泪水涟涟地送别他的场景:“尽管我竭力阻拦,我老爸的哭丧脸还是被电视台播了出去,我则挺着沾有老爸浊泪和豆浆的胸脯直奔机场。”
他到美国当农民是奉二伯之命,接管二伯生前经营了40多年的加州南部的一个农场。当他伯母开除了那个游手好闲的美国人之后,农场发生了大水灾——浇灌农田的水管爆裂,他“万般无奈只好扯开破锣嗓子求援,声音凄厉惊动了对面别墅里的父子。年轻的身高肩阔胸肌发达,老头子鹤发童颜至少已有70岁。他们闻讯搬着梯子爬过铁丝网,一前一后滚落在地。顾不上脱去笔挺的洋服,便一头扎进泥水里,加人我的阵营,随之在泥沼中越陷越深。直到我们三人像三只大癩蛤模被大水泡翻在地,我才意识到人从来就胜不了天。天人合一也只能是人去合天,而非天来合人。翻了白儿的老头儿已没有爬墙回家的力气,我用小卡车将他载回别墅的正门,他去打电话报警,我则去简易公路尽头为灌溉管理局的抢修车引路。我指着滚滚洪水说,得赶紧采取措施,否则大水会冲上86号公路。可这老兄脖子一歪连连摆手:“美国有用不完的好水和一流的给排水设施。在你有权给我签支票以前,就是密西西比淹了白宫也与我无关。”眼看着引自千里之外的沧朗之水淹没菜地、包围温室,地头上的四个大集装箱也岌岌可危,而我束手无策只能任滔滔清流滚滚东去。美国没有修水沟随叫随到的义工徐虎,只有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大灰狼”。哈哈!
他那时候是36岁的单身汉,打算到美国找个美国妞生活。二伯生前没有子嗣,于是美国人议论说:“唐博士是个种没籽西瓜的中国老头儿,他发明了没籽西瓜,所以自己也没籽儿。”话音未落,坐在车中的曾会(他在美国的表哥)“砰”地撞开车门直扑獐头男,怒目圆睁:“谁说他没籽儿,我们就是他的籽儿!”堂兄指着我告诉他们:“这得由我兄弟我说了算,他从北京飞来就是要接手农场。”还告诉他们:“我兄弟没结婚,想在这儿找个美国女人,生一打有籽西瓜。”四条恶汉一听,说那好极了,我们西班牙姑娘热情能干,像中美洲的太阳热烈奔放,像龙舌兰酒甜美醉人,生他一打小杂种没问题。“笑喷!
他和表哥被两个墨西哥女孩儿邀请去墨西哥跳舞,看看他怎么描写人家:”墨西哥居民肤色大抵分两种,纯西班牙后裔肤色粉白、金发碧眼,就是通常说的金丝猫;土著印第安人或西班牙混血儿的肤色则较深,呈栗色或古铜色。美国人将前者称之“白墨”;后者称“黑墨”。眼前这两位黑白小姐神情急切,分别用西班牙语叽里咕噜一通说,又忽闪着大眼睛催二大妈快翻译给我听,她们对我们不能参加狂欢失望之极,坚持要到美国一边去找曾会。我们找家中餐馆坐定,我用中文悄声告诉堂兄,两位小姐白的像块奶酪,黑的像炸过火的薯条,再加你这个黄面包,整个儿一汉堡。堂兄笑得一口水喷出来,说真绝了!你小子还是快点回中国,千万别留在美国,不然就把一肚子中文浪费了。二大妈喝斥我和堂兄不够礼貌,可我这人天生自制力差,越是掐自己大腿,越是没办法让笑停下来。”真够损的!
他去社区大学听课,美国老师的形象是:“老师是条看不出确切年纪的中年汉子,怎么也不像中国的教授,身穿背心裤权倒像个马戏团的,正在讲美国革命史。山呼海啸、辗转腾挪,两条大毛腿一会儿跷上讲台,一会儿干脆伸到学生的课桌上,大脚趾从凉鞋里露出来,几乎碰着头排学生的下巴。学生们亦见怪不惊,喝可乐的、吃汉堡的,胡吃海塞,还有吃不够再出去请回一个大托盘的,出出进进熙熙攘攘。”他拿自己的外貌调侃:“我这人向来不以貌取人,每遇其貌不扬者,都有同病相怜之感,因为我本人不仅足不良于行且相貌丑陋,除了我妈没人爱看我这张脸。”其实,他长得也没那么恐怖!
他写对老北京胡同的爱恋:“1961年1 月24日农历庚子腊八我横空出世来到人间,就降生在什刹海畔我爷爷创建的“佛教图书馆”。胡同之所以深受世界欢迎,是因为它独有的人文价值,是活的历史。崭新的钢筋水泥取代胡同,就像一把钢刀割断连接我和故乡的脐带。”我还真在什刹海的宋庆龄故居边上,看到过这个“佛教图书馆”,没想到居然是他爷爷当年建立的,真难得。
他写对旅行的看法:“我觉得一个人生命中的最大幸事,莫过于在年富力强时游历一些有意思的神奇之地。英国人喜欢说:“有学问无阅历,不如有阅历无学问。”这种思想驱使无数职业探险家征服了北美、中东、非洲、澳大利亚和印度洋、太平洋上的无数岛屿。
中国人熟知的美国总统尼克松这样阐述他的旅游观点:旅游就是深入到世界各地、深入到社会各阶层,与当地居民同吃同住,体会不同民族的生活习性。”对此,我深表赞同!
他如此阐述自己的人生观:“我一向崇拜那些受过良好教育和严格训练的优秀男人,他们用自身努力使一切美好的愿望成为现实。只可惜人生太短,以70岁计,仅有25550 天。一个人一生无法体验所有的人生经验,惟有读书,从间接经验中了解人生。”此言有理!
他写自己的一个表哥在美国海关的不行遭遇:“我表哥于永清原是西安音乐学院教二胡的,可弃艺下海,一来二去,在深圳开了公司。财大气粗后自然放眼世界,1996年11月18日晚为开拓业务到了美国。那天晚上,他身着一套昂贵的名牌西装,皮鞋锃亮,墨镜背头,手提密码箱晃下飞机,可还未来得及神气活现,就被一只撑船大手礼貌而坚决地请到了一边。警官当即命令表哥当众打开密码箱做常规检查,结果一开箱就跳出齐刷刷两万美金。围观的所有美国人如临大敌准备卧倒,因为美国人花五分钱也常用信用卡,从没人见过哪位旅客随身携带这么多现金。按美国人的法律和思维逻辑,随身携带数万美元的独行客,不是走私军火,就是贩毒。加上我那周身上下名牌行头的表哥虽然生意走向世界,可掌握的语言还停留在中国。财大气粗的中文与惯于当世界警察的英文刚一交锋,天雷勾动地火,我表哥就被铐在地上。再往下的细节我表哥死活不肯说,看得出其屈辱不亚于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时的满清政府。”自此,他表哥发誓再也不去美国了!
我是在kindle上下载了这本书,饶有兴趣地通读了一遍,从头到尾都在笑出声的状态之中。原来,幽默感是人天生的特质,有幽默感的男人天生适合写书,哈哈!
写到这里,我终于意识到看这样的书实在是趣味横生,对我来说完全是本治愈系的“抗忧郁宝典”,比我读过的任何一本“忧郁治疗指南”更经济有效。而唐师曾本人也罹患过重度抑郁症,故此特意写出这篇书评,表示对唐师曾的谢意和敬意。
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