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革命》读后感精选
《法律与革命》是一本由(美)哈罗德·J·伯尔曼著作,中国大百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9.0,页数:82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法律与革命》精选点评:
●五星强推。第一部精读,第二部部分精读。全面细致,对法律的形成讲得透彻,刷新了我对教皇革命的印象,重温欧洲十世纪到十二世纪的发展历史。另,作者对韦伯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分析也值得一看。
●本科时读过,没读懂。现在有点明白了。
●法的历史的观点
●这本书厉害了, 连"西方的"定义都要论证一番, 估计要看崩溃. 导论看完了,有点意思, 但是后面的不想看. 因为跟我没关系. 干脆去买一本, 看电视剧的时候当字典查
●观点散乱,晦涩. 让你看不懂,作者觉得这样才能凸显出自己的博学, 你才不能怀疑否定他
●太宏大了,没有论证充分的感觉;我对教会、教会法、韦伯都缺乏深入了解,不敢妄加评论。
●就是这本,法制史的大门,读过第一章以前,很难读,因为毕竟是专业书籍还要翻译成中文,在图书馆找到的,脏脏的旧旧的,但是真的给人眼光开阔的感觉,我说我想考法制史,老师就直接推荐的这本书,现在大一,希望越来越好吧,不知道能不能好好把这本书读下去呢
●沿着教会法与世俗法的主线 西方法律文明在现代社会熠熠生辉
《法律与革命》读后感(一):必读书
读这本书是法学学生必须要做的功课。但是坦诚的说,读这本书需要的历史和法制史基础还是蛮高的。看第一遍的时候我是边看边忘,现在偶尔翻翻,感觉还是有点距离感,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问题。
教会法一章写的真是精彩。
《法律与革命》读后感(二):翻译的经典
对于贺卫方和张志铭两位的翻译,我只能说的敬佩,在文中可以很顺畅,甚至是幽默、紧张的看到权利与法律的互动的过程,看到历史的时光的流转。
至于另外两位,呵呵,不说了,翻译的是在的绕口。
《法律与革命》读后感(三):写不出来也要写
嗯, 不学法律, 不知道为什么看, 看了导论, 其他的等买书吧
导论, 其实是给了规范和定义, 也给了西方法律体系的框架. 叙述了研究的内容与方向, 而且对法律的发展史做出了高度的概括总结, 并提出了日后法律演化的方向
基于作者的另一本书法律与宗教, 他希望的法律一体化基本不可能实现.
这部书的好处在于非常严密. 令人叹为观止, 每个概念都离得非常清楚, 像数学书.
以后有空再读
《法律与革命》读后感(四):脑中的革命
哈罗德•J•伯尔曼的《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是一部当之无愧的巨著,不单是指其书本厚度而言,更是指其思想之深度与探究之广度,实在是大大拓展了我们学习和研究西方法律传统的视野。对于这样的著作,我自知没有能力进行评价,以当前的学识也无法提出有创新的观点,那么只能用小学写作时常用的题目,来写一篇读后感为宜。这里是对其书第一部“教皇革命与教会法”的读后感。
一、 无无源之水
一切事物都有其原因,无因即无果,这是正理。但我们于学习时却经常犯一步到位的错误,不考虑事物的原因就全盘接受一些概念。比如已经成为老生常谈的“封建”概念,稍微一动脑筋,谁都能明白“分封建制”是这个词的内涵,而再稍微一思考,就懂得我们中华的历史上自秦以降就再无大规模的封建制度。但出于教育的缘故,我们还是习惯于不假思索地接受一些明显错误的观念。但在伯尔曼书中,一切概念皆有其源头,你根本无法从逻辑的角度对他的立论产生质疑。我想这就是用“科学的方法”所进行的历史研究。环环紧扣,从西方法律传统的背景:民俗法开始,分别论述西方法律传统的三个起源:教皇革命、大学和神学,既而详细介绍第一个西方近代法律体系:教会法,再分析教会法律体系的结构要素。结构非常紧凑,没有任何地方给人以突兀的感觉。“只有上帝才能看透一个人的思想、内心和灵魂,而人间法官只能知道外部表现出来的行为,‘教会对隐秘的事物不予裁决’逐渐为人们所普遍接受……即仅仅是犯罪准备(即使到了装配犯罪工具的地步)尚不能受到惩罚……” 学习刑法时大家都明白犯罪预备不构成犯罪,且不进行惩罚。但到底为什么呢?归根结底到其神学的渊源,即便是无信仰的中国人,也能够理解了。虽然这并非伯尔曼的发现,我却用它来证明本书极强的紧凑感……即其中每一事件必有其原因,这实在需要进行耐心的考证和拥有严谨的态度。从以前的阅读中,总是想当然地假定西方法律传统乃是启蒙运动时期,从诸位伟大的头脑中自然蹿出来的。而在读本书中,时时汗颜,从前对中古时期的不屑和太过想当然的进行联系,已经使自己的无知蔓延。不过幸好,及时读了本书,避免了更加可怕的自大产生。
二、 精神之法
法律并非一种单纯的条文体系,或者什么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工具,它应该是活的,物
质与精神所并存的系统。从教会法乃是第一个西方近代法律体系便可看出,法律的精神涵义其实比我们想象的深刻。在审判之时,为何要以赋予罪犯以特定的尊严和权利,而不是单纯地法官高高在上对其进行审判为原则?按理来说,罪犯即是有罪之人,犯不着给他尊严之类。从普遍的认识角度讲,是说不出道理的。那么,其来源还是神学,还是精神层面的东西:“尽管犯罪与罪孽之间的联系造成了罪犯方面对于上帝的无限责任,然而包括守法者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具有的罪的属性却起到了降低自以为是的义愤作为刑法组成部分重要性的作用。 ”这个原则对于有宗教背景的人而言,自然是非常浅显,但由此又引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对于东方不信教的人来说,这个原则的意义何在?这似乎是在为我们不健全的司法体制辩护,但若仔细一想,的确存在这个问题。西方法律的许多原则建立在神学背景之下,至少是在信仰的背景下,而作为异教徒甚至无信仰的东方人,是否应该全盘接受西方的原则呢?如我上一段所说,这岂不是成了无源之水。对于只把法律当作实现自己利益,保护自己权利的工具的国人来说,并不存在对法律精神上的信仰和传统,那么如何从本民族的精神出发,寻找一条结合的道路,而不产生排斥,真是非常复杂的一个问题。
三、 偏见的恶性
偏见给我们带来巨大的伤害,在历史上屡见不鲜。其反映在学习上时,也是一个道理。
四、 关于大学
有关大学的起源这一部分是写的很有意思的。从波伦亚大学(从这个翻译可以认为贺老
五、 道德之底线
六、 其他
本书还有一个令我震撼的方面,是引用。引用之多,之广泛,之丰富,实在令人咋舌。
600多页篇幅的正文,竟有150多页的注释。这与其他某些专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引用不但说明了作者的阅读面之广博,也说明了他极其认真的学术态度。有这许多的引用,在读的同时一可令人大大放心创作部分的质量,二可方便读者翻阅相关的资料,不至于以偏概全。这实在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地方,深深地致敬。
单是本书的第一部,就在我脑中进行了一次革命。对从前各种知识的重新排列,和偏见的解除,实在是令人畅快。作者严密的写作结构和流畅的字词句法,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接下来要看第二部了,相信这会是另一次革命。法律在书中革命,书在我脑中革命。
《法律与革命》读后感(五):城市中的法律、市场与社团——《法律与革命》读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