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的观后感大全
《非法》是一部由奥利维尔·马塞特-德帕西执导,Anne Coesens / Alexandre Gontcharov / Milo Masset-主演的一部剧情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非法》精选点评:
●blah blah bl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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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母亲的故事。为了自由和安稳才来到这里,结果等待你的是更多的不自由和不安稳,死循环的悲剧。手持、窥视、写实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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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y French topic.. but oh he's Belgian..
●俄罗斯的生活就那么可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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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届戛纳电影节导演双周单元入围 移民题材 关注女性
●快进着看完。另外,俄罗斯和比利时看来都不是非法移民的好去处,排除之。
●未经雕琢的写实风格,女主演技很好
《非法》观后感(一):《非法》
主题先行加上纪实影像仿佛就能成就一部佳片?每年都很多这样的影片,各个国家、各级世界。如果能有三大影展加持或者代表国家申奥,会带来更多人的关注。
看这样的影片真的需要状态,这就是为什么下载高清版本电视上播放仍然无法取代电影院的原因,在影院至少会被强制进入,在家中很容易被琐事打扰。
但这样的影片要历久弥新,还是需要在影像上有所折服性以及真正不受时间影响的普世价值。
《非法》观后感(二):母爱的伟大是无极限的
强烈推荐某语片《非法/回到你身边》,母亲带着儿子偷渡到比利时隐姓埋名苟且生活了八年。母亲遭警察逮捕,为了不被遣返,母亲不肯透露真实姓名,也不愿承认自己还有孩子,所以一直待在中继所…刚看了个头,却强烈的被吸引了!母亲演得太棒了!为母则强,好想哭…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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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哭!哭!电影中母亲因为被毒打的照片被曝光,警察的暴力行为被谴责,母亲得以释放。当瘸腿肿眼睛的母亲扶着墙走回家,叫着儿子的名字,我就彻底受不了了!《非法/回到你身边》,好电影!
《非法》观后感(三):请给她一个不回家的权利
非法移民是否应该强制驱离?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请三思,因为你正在取舍法律与人权。
《非法》是一部比利时电影,拍摄于2010年,讲述一对来自俄罗斯的母子非法居住在比利时并遭到驱逐的故事。影片名称叫做“非法”而不是“非法移民”,因为导演认为对非法移民的强制驱离手段本身,更加非法。
■来自俄罗斯的塔妮雅带着只有五岁大的儿子来到比利时,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离开俄罗斯,但我们知道她是铁了心绝不回去的,因为当她收到公民申请驳回的信件后,她毅然烧掉自己的护照,忍痛用电熨斗烫掉自己十根手指头上的指纹。她知道,只要官方无法确认她的身份,也就无从将她遣送回国,这样她的儿子就能待在自由的国度。
塔妮雅带着儿子隐姓埋名住在比利时的城市里头。她向黑道人物租赁公寓并购买假的身份证件,她靠着帮人打扫清洁赚取工资送儿子上学,就这样母子二人静静地度过了八年,直到儿子十三岁生日的那一天。就在这天,当母子俩人从公车上下来,心情愉快之余不自觉地讲起俄语,不料正好有两个移民局的警察在一旁,随即上来盘查。母亲当即用自己的身子绊住两人,不顾一切地让儿子带着自己的提包逃跑。
塔妮雅在警局里缄口不提自己的出身来历,警方也无法采集到她的指纹,只好将她送到非法移民拘留所里头监禁。拘留所的环境条件比一般的监狱还不如,进来的人必须接受搜身,没有免费的电话可以与外界联系,房间肮脏狭小,食物难以下咽,许多人是带着孩子一起被关在里头,有的人还身上带伤,受到刑求拷问。
对于眼前的一切,塔妮雅并不害怕,她唯一担心的是儿子独自在外头要如何生存。她向同室的女人借了电话卡,打电话请托一个来自白俄罗斯的女性友人代为照顾儿子,但她心里知道,这个女性友人本身也是非法移民,所赚的钱极为有限,非常难同时支持两个人的生活开销。而且,儿子在目睹母亲被人强行带走后,情绪极为激动,一时吵着要来与母亲共患难,一时又吵着要为黑道房东工作以赚取收入,让做母亲的塔妮雅揪心不已。
依法规定,警方如果无法证实塔妮雅的身份,最多只能将她监禁五个月。然而,警察们不愿轻易放弃,不时地将塔妮雅带出来审问,用各种方式威胁她,甚至联合医疗人员对她下药,逼迫她说出自己的来历。在身心不断受到折磨的情况下,塔妮雅不得已冒用那位白俄罗斯友人的身份,因为根据欧盟的规定,白俄罗斯人符合政治庇护的条件。然而塔妮雅不知道的是,她这位友人曾在多年前,在波兰提出过政治庇护的请求。结果塔妮雅因此将被转送到波兰。
在被转送之际,同室的一个黑人女性因为不堪虐待终于说出自己的来历,而她以上吊自杀的方式来抗拒被遣送回国的结局。这件事情在比利时媒体上引起轩然大波。尽管如此,塔妮雅还是难逃被送走的命运。两个警察为了怕她挣扎逃跑,将她五花大绑护送上飞机。但在乘客纷纷登记、飞机起飞之前,塔妮雅还是拼死地挣扎呼救,而这两个警察在慌乱中按住她还捂住她的口鼻。乘客们见状都愤怒了,毕竟这是一个非法移民,不是罪犯,不应该被暴力相向。机长出现后,立即要求警察带着塔妮雅下飞机,他不允许这种暴力行为发生在他的飞机上。
两位警察带着塔妮雅乘车回拘留所,但他们实在太生气,控制不住自己地揍了她。虽然他们刻意用软垫阻隔,避免留下明显的伤疤,却还是将塔妮雅打昏迷,还打断她好几根肋骨。当律师到医院探视塔妮雅时,他告诉她这是个好消息,因为飞机上有乘客用手机将她挣扎呼救的画面拍下来,送给新闻媒体,而她在下飞机后又立即受到明显伤害,警方对她刑求证据确凿,将无权强制遣送她回国。
■从艺术表现来说,《非法》这部电影的水平中上,全片以手持摄影的方式来增加写实特性,但画面设计本身却因多些美感而少了些残酷。影片以一个母亲对儿子的深切情感为依托,凸显“非法移民”这个议题本身存在的人权争议,却不免因过多强调母亲的坚强而减弱了议题的冲突。
尽管影片本身未臻完美,但它提出的议题却很值得人们探讨,非法移民是否是一种犯罪?对非法移民实施强制驱逐是否合情合法?
在许多民主国家的宪法中都有明文规定,人民有迁徙的自由、有免于恐惧的自由。那么一个人若觉得难以忍受自己国家的体制或生活困境,是否有迁徙的权力?是否有权选择自己想过的生活方式?事实上,在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13条第2款中规定,“人人都有权离开包括其本国在内的任何国家”。由此来看,一个人也许未必有权未经同意便停留在其他国家,但这个其他国家却也未必有权在违反个人意愿的情况下,将这个人强制遣返回本国。
在现实层面里,非法移民确实会造成社会问题,他们会排挤公民的工作机会、生活空间,甚至造成治安问题。但就像农村百姓迁徙至城镇,这也许违反某些规定,但本身并不构成犯罪,因此这些未持有合法居留证件的人,本质上并不是罪犯,不应该遭到犯人般的待遇。以拥有超过1100万非法移民的美国来说,在2010年4月份,亚利桑那州州长签署了新移民法案,声称凡是非法移民都属于“犯罪”,可以逮捕和移送法办。对此,美国司法部提起诉讼,指控亚利桑那州的新移民法违反美国宪法,要求法院下达禁令。
虽说美国联邦政府对亚利桑那州的新移民法态度明确,但并不表示他们在非法移民这个问题上有简单明确的答案。去年12月,美国参议院对《发展、救助和教育外国未成年人法》的否决,便显示出美国人在非法移民问题上的矛盾态度。《发展、救助和教育外国未成年人法》因为英文缩写为Dream,因此又被称为“梦想法案”,根据这一法案,16岁前来到美国,在美居住5年以上,在美读完高中或有同等水平认证,完成两年大学或兵役的无合法身份的移民,在没有犯罪记录的前提下,将被赋予合法公民身份。
这条法案的法理在于,未成年人本身没有自主能力,在成人带领下进入美国境内,不可能构成犯罪,既然不是罪犯,司法当局于法就不能动他们一根汗毛,更遑论强制遣返。既然如此,为了这些外国未成年人的发展,给予他们公民资格是必须的。未成年的非法移民属于这个问题当中,争议最小、人数最少的,然而连这样的法案都无法在美国国会通过,更不用说从人权的至高角度来全面处理这个问题。
非法移民的强制遣送同时涉及本国、移民国和过境的第三国,属于国际法的范畴,因此在实践上纷争极多。非法移民本身则涉及国家法律和国际人权的问题,因此很难有一个简单的解决办法。然而,当美国亚利桑那州州长签署新移民法时,拉美多国都纷纷表示谴责,中国学者却有人呼吁要整理相关规定,配合非法移民的强制遣送。美国的非法移民当中,最多的是中南美人,其次就属数华人了,这些学者竟然同意让国人被当成罪犯,匪夷所思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