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同和里经典读后感有感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原创文章 >

同和里经典读后感有感

2021-04-17 00:53:13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同和里经典读后感有感

  《同和里》是一本由王承志著作,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CNY 35.00,页数:31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同和里》读后感(一):同和里

  这本书里其实说白了,就是把同和里里面的每一件件故事详细的叙述了一下,虽然文笔并不华丽,有时甚至还不甚雅观,但是内容却写得活灵活现,把每一个人物形象都刻画得十分清晰,透彻,让人过目难忘。全书以“我”的视角讲述了到文化大革命的这段故事,反应出的世态,可谓是炎凉,时起时落,人人都不能控制自己的命运。

  《同和里》读后感(二):上海话小说的炒冷饭

  这本书与《繁花》非常相同,连封面的书名都在一个位置,与《繁花》相比,《同和里》的文学境界真的不是一个级别上的,虽然在内容中难免有搞笑的描绘,但是从小说整体的结构和作者想要表达的文学立意,都与金宇澄的《繁花》相差甚远,很遗憾。。。没想到文艺出版社也在炒冷饭,希望给读者多一点惊喜,不要走在老路上。。。

  《同和里》读后感(三):一部上海弄堂文化的历史

  一部上海弄堂文化的历史书,写得太好看了!尽管年代久远了,但讲的都是上海弄堂发生的故事,那些普通人的故事都是耳熟能详的,再熟悉不过的事情,张家李短......读起来倍感亲切!

  作者用一个小孩子的眼睛来解读这个纷繁复杂的上海社会,有笑有泪、有故事......

  作者写得很详细、很景致,把上海弄堂文化写到极致!这部小说不亚于《繁花》!也应该得奖的。

  《同和里》读后感(四):真有同和里

  我就是同和里的。不过书里的时间太早,人物完全看不出现实中的影子。地点也有出入,国庆礼花降落伞飘过黄陂路再飘过南京路……就飘不到我的同和里了。虽然距离上来说是可能在这半径内的,但方向不对。故事无疑是有现实基础的,地名应该是借用了作者家附近的一条不起眼的弄堂名。我的同和里95年就拆迁了,记忆中弄堂口没有皮匠摊和剃头摊。而是一边的粮油店,另一边的好像是个小仓储,铺板门常年不开。

  《同和里》读后感(五):《同和里》是属于市井的记忆

  近年来上海本地特色的小说出了不少,从《繁花》到《东岸纪事》再到最近王承志的这本《同和里》,着眼点不同,立意各异,却共同拼成了上海的风情。比较而言《同和里》是一本关于上海市井风俗的小说,也许今天,其中的很多风俗已经消失,但在今天的我们读来,仍觉亲切和怀念。的确,《同和里》的时代背景是在混乱的年代,但里弄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却比今天更纯粹更真诚,而这样的纯粹和真诚是我们这个年代所缺失的,因此更加珍贵

  《同和里》读后感(六):一起回味老弄堂里的小故事

  偶然的机会读到这本书,立刻被小说幽默风趣的文字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吸引。作为八零后,书里小皮匠造反、逃学、斗鸡等等英雄事迹似乎让我们回到了自己小时候。连一零后的儿子也被深深吸引,读了好几遍。偶然的机会读到这本书,立刻被小说幽默风趣的文字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吸引。作为八零后,书里小皮匠造反、逃学、斗鸡等等英雄事迹似乎让我们回到了自己小时候。连一零后的儿子也被深深吸引,读了好几遍意犹未尽。同和里是一本难得的好书,老少咸宜。极力推荐此书,让我们跟着小皮匠一起回味老弄堂里的故事。

  《同和里》读后感(七):充满笑与泪的故事

  之前看过金宇澄的《繁花》,感觉《同和里》更胜一筹。从选材来看,繁花写的几乎是整个上只角,同和里只写了一条弄堂,所以更细致更琐碎,但是琐碎恰好是海派文学的精髓,从张爱玲开始就是如此。这本是用第一人称写就的,时间就是六十年代初,文革之前。非常非常生动,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件,但是读者可以很容易沉浸在里面。

  小说是以小男孩大耳朵的视角来描写的,最有趣的一点是里面所有的角色几乎都没有名字,只有绰号,感觉很家常,这一点和繁花差不多。其实当时是很困难的年代,但是王承志在里面的描写,跟王朔的《看上去很美》一样,用一种经历过磨难之后独有的幽默把这些事写出来。在他们的笔下,文革不过是看场热闹,终归还是要各过各的生活。

  作者淡淡地写,但是读者却很感动。描写一件小事是很难的,尤其还是描写那个匮乏的年代。书里不过就写了邻里纠纷,小孩子顽皮打架,却有一种真实感,比繁花里的描写更加真实,感觉这件事就发生在自己所处的这条弄堂里。很多作者塑造人物编排对话,看上去都会很刻意,但是这本书不一样。我们知道这些都是作者的刻意安排,但是却愿意相信这是纪实的手法。

  小说中母亲的角色是比较缺失的,大耳朵母亲在他五岁时去世,这个角色一度是阿娟在代替,后来上山下乡运动让阿娟去了新疆,我们可以看到大耳朵经历的一些变化,这种低落后来才被广东嫂嫂消解。里面没有一个完全好或者完全坏的角色,每个角色的优缺点都完完全全展示给我们,作者也不做评判。看完整本书,最后是广东嫂嫂救出了阿娟,两个人坐火车逃难,作者也没有给出结局。作者对很多角色的结局都不作说明,想起伊瑟尔说的“作品的未定性与意义空白促使读者去寻找作品的意义,从而赋予他参与作品意义构成的权利”。因为我们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所以作者给了我们一个想象的机会吧。

  《同和里》读后感(八):读《同和里》有感

  王承志先生的《同和里》是本很有意思的小说,写的是上世纪60年代一个“坏”孩子“大耳朵”9-11岁的成长经历。“大耳朵”生长在一个单亲家庭,父亲小皮匠脾气不好,经常打他,还老饿他肚子。“大耳朵”是许多人眼里的“闯祸精”,总给大家带来各种麻烦,其捣蛋程度不亚于许多儿童小说中的调皮鬼主人公,但他身上也有许多闪光点,比如知恩图报、重情义等。

  生活中也有闪亮的一面,“大耳朵”有很多待他很好的朋友,给他灰暗的童年带来了一缕阳光。

  班主任顾老师因难产而死;邻居阿娟姐姐远赴新疆支边,后为躲避迫害逃回上海,很快再次背井离乡;姨婆跳河自尽;朋友阿花为捡传单卖废品被游行队伍踩踏而死,她的哥哥阿苗因报仇而不知所终;同学曹菊芬全家为避乱而逃回乡下……这些对“大耳朵”好的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为小说增添了许多悲凉色彩,但作者依然在字里行间为读者留下了不少光明的伏笔,使人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比如被人抢走两年之久的宠物猫“肉团子”大老远跑回来了,多年后“大耳朵”和曹菊芬谈论在“文革”中发国难财的事情,“大耳朵”从内心深处终于接受了继母广东嫂嫂……

  这是上海版的《阳光灿烂的日子》,是比钟丽思的《顽童时代》更优秀的成长小说。作者用幽默的笔法写出了一个时代的上海弄堂风情,经常让人捧腹大笑,但也总能让人品出其中的酸辣苦、哀怨恨。读完这本书后我突然想起了普希金的诗《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须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回忆。

  《同和里》读后感(九):上海人的1988

  王承志是上海本地老爷叔,他几乎是用上海话写完整本书的。读起来,写的都是生活中的事情,上海人的精融在文字里,琐碎联成了风情,细节联成了一个时代。读着读着就笑了,读着读着就热泪盈眶了,真的是叫一会哭,一会笑,两只眼睛开大炮。

  我们家拆迁前老房子是在现在徐家汇的天桥底下,那个地方那时候是叫光明村,听爸爸说,那是那时候风气最野的一个村子,经常打群架,一群人招呼着儿子女婿一家门撩着袖子就要上了,问他为什么打架,他说他也忘了。看《同和里》也打架,我大概知道是为什么了。大概就是弟弟被欺负了,哥哥欺负回去,一报还一报,打架的人越来越多,就变成打群架了。

  《同和里》说徐家汇有个尼姑庵,我向我爸爸考证,爸爸说印象里是有的,当时村里还住着个还俗的尼姑。

  大耳朵的阿姐阿娟被抓到新疆去,我有个五奶奶,亲眷叫她阿五头,我叫她“新疆嗯呐”。她原来是市四射击队的,后来她知道我也读了市四,说你去启明楼里找老照片,有你嗯呐当年射箭的照片,我当时,也是我们年级的第一。后来去了新疆,我始终不知道为什么她要去新疆,家里人说吃了不少苦头。我做值勤的检查眼保健操的时候在启明楼里吓跑,找到了嗯呐那张照片,意气风发。

  妈妈说,爸爸当年和她谈朋友的时候领着她去淮海路吃罐奶油,爆米花,她当时觉得稀奇好吃,可是都千玺年了,淮海路好吃餐馆一个接一个,爸爸还是领着她吃罐奶油,油得不得了,她才知道爸爸是领着他吃一段情怀。

  爸爸到现在还是只去淮海路红玫瑰剪头,上海仅存的国营理发店了,他从初中开始去,那时候去一次是相当奢侈的一件事。有一次我敲爸爸竹杠跟着去烫头,从弄堂里窜进去的,下雨天,白衬衫黑西裤的老爷叔站在后门檐下抽香烟,爸爸又分了他一根两个人一起抽,然后一道进去,就剃老发式。我是第一次去,看所有剃头的阿叔都穿白衬衫黑西裤,觉得很派头,比现在理发店的Tony老师时髦多了,爸爸说,当年他们可都是老克拉。

  我觉得这是我读着最亲切的讲上海的小说了,不像其他书,只讲南京路,淮海路,好像上海只是那两条路一样。上海本来就是这样具有市井气的,里面一家家人哭啊笑啊,也并不都因为什么大事。

  《同和里》读后感(十):给我们的纯真年代

  同和里弄堂口,一边是皮匠摊,一边是剃头摊。故事的一切都是从这个看似平常的巷弄里发生的。

  这部作品是以捣蛋鬼大耳朵的视角写出来的,虽然故事的背景发生在上个世纪比较动乱的时代,但整本书却幽默诙谐,处处能感受到孩子眼中纯真的世界,重现了上个世纪上海弄堂居民酸甜苦辣的平凡生活,而书封上说这是只属于上海的“阳光灿烂的日子”。

  在读书的过程中我跟随着大耳朵,仿佛看到了书中人物神气活现的笑闹,好像真实的发生在自己身边。大耳朵是小皮匠的儿子,五岁的时候母亲生病去世,小皮匠平时只自顾自地做生意,大耳朵便在弄堂里翻天覆地,那里的人都叫他捣蛋鬼、小把戏,捣蛋鬼还有一群好朋友,毛头、阿根、阳春面、芋艿头,他们之间也算是重情重义的哥们。大耳朵喜欢给人起外号,每个人的外号都是和吃的有关,甜酒酿、糖粥、咸白菜、烘山芋、橄榄头等等,好不容易有了钱,就盘算着买什么来吃,每一分都要物用其极,在小孩子的心里,能吃到所有好吃的就是幸福的事了吧,后来报仇请朋友们帮忙,也是用吃的来诱惑他们,这些贫寒的岁月,都用很轻松的语言就写出来了,好像是没有伤痛,只有阳光。大耳朵虽然一直捣蛋,但是很重情义,他对阿苗阿花的照顾是很让我感动的一段,当他收留了小猫肉团子的时候会竭尽所能的去照顾,在后来阿姐不得已去新疆的时候也真切感受到他的伤心,而几年之后他还是会记得当初对他好的顾老师。

  书中还描写了两次小皮匠相亲,很戏剧很幽默,最后很幸运是广东嫂嫂成为了大耳朵的妈妈,她身怀绝技并且真正的包容大耳朵,最后还不顾危险帮忙把阿姐运出医院。书中的每个人,虽然都是平常的小居民,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善良之处,在接触这本书之前,我对上海只是从书中、人们口中了解的破碎片段,想象中的他们一定相互算计,表面亲近背地嫌弃,而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邻里的互助,人情的温暖,也看到了属于上海人的体面。

  随着大耳朵的成长,那个年代经历的动乱也来临了,不同于其他作品的严肃沉重,在一个小孩子的眼里,他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只是觉得好玩,并且还聪明的从中赚钱,被迫害的事情也是点到为止,所有发生的事情都好像是戏台上看到的,荒诞离奇。最让我觉得悲凉的是唐唐家的变化,书中只提到了唐唐父亲和奶奶的命运变化,没有提到唐唐,他和大耳朵本是好朋友,只有短短的几页描写,也能让人感受到他是一个腼腆善良的孩子,最后的描写也只是大耳朵找他拿水枪的时候他乖乖的交出了自己的水枪,这样善良的孩子以后会怎么样呢。曹菊芬也是,随着家人回到乡下,相比于大人,这些小孩子的命运更让人动容,也让我们反思这个社会应该给孩子带来什么。

  我觉得大耳朵是很幸福的,他虽然调皮捣蛋,弄堂里很多人提起他会恶狠狠的骂他捣蛋鬼,但他却有那么多个真心对他好的人。这些人命运起起伏伏,所幸最后留下一个充满希望的结局。

  关于作者的写作手法有一点让我感受很深,这本书中的人物很多,每个人虽然没有太多着墨,但仅仅通过一两件事他们性格都鲜明的展现出来了,这点是让我很佩服的。其次这本书的语言也是很有意思,使用了很多的方言,在网上还看到有人说如果这本书用上海话读出来就有意思多了,虽然我不会说上海话,但很多词语,用普通话读也脑补出了他们说话时的语气神态,甚至从他们的说话习惯都能感受到生活方式和北方的不同,这就是专属于方言式写作的魅力吧,希望这样贴近生活的作品会有更多。

  这本书虽然是献给上海弄堂的传奇,但是在这里看得到很多人童年的影子,也许更像是献给纯真的童年时代。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