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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物》读后感摘抄

2021-04-24 02:10:4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礼物》读后感摘抄

  《礼物》是一本由[法]马塞尔·莫斯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17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礼物》精选点评:

  ●“我们的道德以及我们的生活本身中的相当一部分内容,也都始终处在强制与自发参半的赠礼所形成的气氛之中。值得庆幸的是,还没有到一切都用买卖来考量的地步。如果某样东西真是有价值的,那么除了它的销售价值以外,它仍然具有一种情感价值。”观照中国的礼物交换,才更有趣。

  ●抛砖引玉之作。以“总体社会事实”的研究方法考察古代社会非市场性的“总体呈献体系”(关于礼物交换的总体现象),发现了一种介于功利与无私之间“中庸”的社会模式(给予—接受—回报)。作者认为这一模式应当在现代社会中通过不同的形式来应用,以达到社会整合和团结。【经验材料部分太难读了!!这段时间不想再看任何原始部落的故事了(跪)】

  ●通过研究古式部落中相互赠送礼物和存在的“夸富宴”的显现,来展现古式社会中人对于“物”的理解—物是富有灵魂的,即使送出也不代表结束了和原主人的联系,而灵魂会不断通过交换回到主人身边乃至增值,同时夸富宴上对物的浪费更是如此的一种体现,因此即使存在着发达的交换体系但是仍然没有存在过量的资本积累行为。作者以此为引子从早期罗马,日耳曼乃至中国的法律规定与风俗中认为“礼物”的属性普遍存在于人类古式社会中,而现代“物权”的观念是一个更新的概念。最后结论那段值得反复细读,同时注释部分包含大量的细节//由此想到了山东地区的劝酒风气与夸富宴上的一些惯例规定的联系,即不能拒绝别人的劝酒,同时也要向别人主动敬酒,不得小气等等。

  ●可以。

  ●人类学经典之最,或许不用加上“之一”。大量的历史与民族志材料让阅读过程不可能很容易,我选择的是略读琐碎的细节而主要细看莫斯由此提出的理论与思考,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对现代西方社会之建构理念中“契约精神与经济人理论”的反思。在原初社会中,既没有契约又没有市场,那社会建构靠什么呢?——靠的就是礼物与其附属的“给予、接受和回报”三重义务,之所以这些是必须的义务而不是所谓礼节,是因为原初社会中不存在人与物、主体与客体之分,其是一个“完全人格化的世界”——赠予时给出的是自我的某种成分,予人就是予己(礼物之灵——豪),而“竞技式的总体呈献”(夸富宴)划分出氏族权力、社会结构由此而延伸至整个政治结构。最终,折中经济人与利他主义,提出“对立却不必互相残杀,给予却不必牺牲自己”,这才是人类的智慧与团结的最终秘诀

  ●人类社会没有纯粹的物,归根结底都是礼物以及礼物的交换。在交换的过程,礼物本身的转移,使得送礼者让渡出了一部分个人的精神和气质,因此,礼物的流通交换也即是个人荣誉、威望和财富所赋予的”曼纳“/“豪”/“通家”的传播。与之相对,接受赠礼者也有着回礼的义务。由此,在整个社会形成了赠礼-回礼的回环。赠礼-回礼之间的时间间隔实际上使得受礼者和赠礼者之间形成了依附关系,礼物相当于债务的存在。

  ●读过最好的一个版本

  ●因为在蹭课所以终于读了,于是觉得巴塔耶更奇妙了,他是真的能把每个别人提出的于国于家有利的点都加一个delirious twist啊!然后在想这个don和现象学的don怎么通。关于赠礼的时间延搁到交易的即时这个点我觉得很有趣

  ●一个显而易见的奇怪现象:即便已经送出,但礼物在某种程度仍旧与赠予者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便引出了礼物的意义与送礼行为的实质。大到部落民族,礼物衍生出以物换物的经济现象和“赠予-回报”的道德标尺,乃至地位阶级鸿沟的清晰划分;小到寡民,礼物又成为了情感的寄托或是求偶行为的延续。从披上树叶羞于裸露的那一刻开始,人类从动物性走向社会性,礼物作为漂亮的媒介,清晰明了地展示着真挚的情感追求,又隐晦文明地显露着身份威压和性暗示。

  ●也不知道是翻译的锅还是本来就写得这么拗口,也太难读了,如果人类学必须用这种行文方式来写论文的话,那我一定要把人类学从我的志愿前列永久划掉了……

  《礼物》读后感(一):礼物读书会上的同学们分享

  

礼物读书会上的同学们分享

第四页:‘在后进社会或者古式社会中,是什么样的权利与利益规则,导致接受了馈赠就有义务回报?礼物中究竟有什么力量使得受赠者必须回礼?” 关于夸富宴,在宴会中,有很多首领需要礼物互换,可以确定首领的不同等级,包含了整个氏族的最终收益。

关于回礼:在送礼的流程中,有一句谚语是 如果你不回礼,你就去死吧!而且,当地人认为收了礼物的人就要回礼,不然这个hau(礼物之灵)就会对我造成不利的影响,例如生病或者丧命。回礼之后,hau才会回到自己原来的主人身上。拒绝礼物的话,就相当于宣战。

  《礼物》读后感(二):不愧是“社会科学史上最重要的文本”

  第一次认真读莫斯,竟是出于对列维-斯特劳斯的研究兴趣。莫斯对礼物交换的论述让我想到卢梭的公意等一系列政治哲学的内容——赠礼者与收礼者的关系由于曼纳/豪的在场而是受监督的,我们可以把这一神秘力量做两种替换,一种是神学意义上的(与神缔约),一种是“现代”意义上的(与某个社会团体/政治实体缔约)。按照莫斯的思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者对穷人的缔约(尤其是以施舍的形式)会使得穷人因无力偿还而受辱(工人更甚,从道德推进到把自己的一部分以出卖的形式交付),于是需要有一个第三方来作为中介,但这个中介又和涂尔干的国家与个人之间的中介不同……更没想到的是,他还援引上古罗马法、古典印度法来尝试做一种史学意义上的关于道德、法律和经济的推论,这时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个藏在《原始分类》中间的影子。我充分认同,从《礼物》出发,可以走向太多太多具体而有意义的问题,比如再从列维-布留尔的互渗律出发,讨论礼物交换中物和人的相混,而这一问题是不是又可以结合现象学(尤其是列维纳斯的现象学)的分析来讨论呢?十分期待以后的重读,应能抓住更多有启发性的东西。

  《礼物》读后感(三):社会来自于人与人之间的互相馈赠

  善与幸福就在于此,在于克制下的和平,在于共同劳动与个别劳动相交替的恰当节奏,在于财富集中后的再分配,在于教育所倡导的彼此的尊重和互惠的慷慨。

第一次读《礼物》,被书里的大段脚注和不知所云的第四世界语言吓得半死。莫斯通过对于海量民族志文献的阅读与统述揭示了世界各处原始部落中“礼物”的表现形式和交换方式,目的是要将礼物作为一种“总体的”社会事实去研究。

在莫斯看来,礼物作为最原始的交换形式,先于市场、货币、契约等等后世哲学家们对于早期人类社会生活加以的想象,通过对于礼物的分析,莫斯发现原始人类的物权观念中包含着个体人格的一部分,因此物的转交也即是人格的竞争,通过这种竞争方式原始人得以在部落间建立起联系、防止纷争。同时,也正因为这种交换的特殊性,礼物并不只是一种经济现象,而是一种“总体的”社会事实:交换礼物的仪式是宗教的、礼物的价值是经济的、回赠礼物的义务是法律的和伦理的、拒绝回赠所受到的惩处是巫术的。

从“礼物”的变迁中,我们也能够发现人类观念与生活的发展方式,而通过对于“礼物”的研究,莫斯也呼唤着一种对于原始伦理的复归,即对盛行于当代的“理性人”形象做出批判,指出经济现象的人格性,从而在人与社会间建立起更加密切的、超越理性的联系,使人与人之间经济上的不平等不至于导致压迫与被压迫,最后形成美美与共的社会共同体。

对于学术世界有所了解之后,我已经大概知道在打开任意一本人类学、社会学的著作时应该抱有怎样的指望,但是莫斯的《礼物》却让我颇感汗颜。乍一看是本眼花缭乱的文献综述,读下去之后逐渐发现莫斯对人类社会总体的探索和温情的理想,上一次有这种震撼的感觉是读涂尔干的《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关于原始民族如何建立起逻辑联系的论述。但是世界的现实却偏偏是不如学者们所愿的。

  《礼物》读后感(四):摘抄

  1、毛利人认为礼物中存在一种超自然的精神性的灵力——“豪” ,因此他们在得到礼物后必须再将其送出,由此某些物品就不断地在人际之间循环;2、美拉尼西亚人的酋长乘着独木舟绕着群岛环行,将贝壳制成的作为奢侈品的“项链”和“臂镯”作为礼物送出(当然,由于各个群岛的酋长都在这么做,因此这些奢侈品也同样处于一种不断被送出、接受的循环) ,有趣的是,在盛大的库拉的夹缝中,还存在着普通人之间对于日用品的交易市场——“金瓦利” ,库拉与金瓦利是互不统属的两件事; 3、送礼—收礼—回礼,这三个义务对于环境下生活的人们都有独特的约束力,不可相互通约;4、礼物的流通,既有体现了人与人之间良好关系网络的维度,也存在互相争夺权力和荣誉的维度;5、赠送礼物总是伴随着仪式,库拉、夸富宴都有固定的行为程序规范;6、赠送礼物是一种“总体呈献” ,与部落中所有成员都有关联而非首领的个人行为。 7、各个现有文明的法律制度:罗马人对于“物的固有力量”的观念、印度婆罗门间的馈赠、中国人似乎对于自己已被售出的财产依然拥有一种持续的权力。可以发现,在已有成文法律的情况下,文明依然存在着礼物制度的遗存。

  不可或缺的除了礼物本身之外,还有的就是“仪式” 。我们或许可以说,送礼、收礼、回礼都是理性的,都伴随着切实的目的(其目的的最终指向是否理性且不去管,至少这些行为自身是理性的) 。然而“仪式”却不是理性的,它只是宣告了人们即将进行一项有别于日常的特殊事务或进入一个特别的角色, 本身却没有实际的用途。 其实我们不难发现, 在莫斯所描述的古代社会中, 礼物的流通与人们几乎所有的社会行为(连结婚姻、维护友情、祭祀先祖与神灵、获取名誉与权力、决定部落间的和平或战争)相关。 正如他在书的最后部分所提及的,礼物制度所涉及的各个动机、因素在有意识的指导之下,最终衍生出了政治(后者在古代或许只是精英间的游戏,但现代社会却意味着政治已然进入了每一位公民的生活) 。那么,作为礼物制度中的非理性原则——仪式其实也就伴随着这几乎一切的政治行为,早已渗入公共场域的各个层次。 在特罗布里恩,在赠还礼物的“库拉”之外,同时存在着在对于日用品的物物交换“金瓦利”,后者纯粹由理性需求主导,没有仪式也没有人际间的情感关联。库拉与金瓦利这两种完全不同形式的物品交换同时存在一个社会,这彰示着二者有着截然不同的功能,或者说,二者分别是政治和贸易的起源。我们可以用理性解释贸易,但当谈论到更为广泛的议题时,除了理性与典型的喜怒情感外,还应注意到一些更为隐蔽的非理性因素的运作。

  《礼物》读后感(五):总体的社会事实与复合式行为

  礼物,在莫斯这里是集合了半强制半义务的物,他称交换礼物为呈现的过程,而非个体连带群体的送礼行为,则是总体呈现体系。极端者为竞技式的总体呈现。这种社会行为所具有的意义是莫斯所称之为“总体的”---“这些现象……它们是总体的,是我们所试图描述其功能的各种社会体系的全部”,它们是社会的,是宗教的,是经济的,是法律的,甚至是美学的。由此对事物的考察的总体呈现也至关重要。

  送出-接受-回礼:总体性社会过程

  送礼是社会的。为什么礼物在多时候一定是有强制性的义务给予必须,接受必须,回礼必须。回想也能发现这些行为的拆分开的动机,送礼是为了开启某段“乘方式模仿”,或是想将他人名字置于自己阴影之下。接受在夸富宴角度是为了表明不害怕做出回应,不畏低人一等,而在普通的交换中则是为了建立联系,回礼则是为了持续关系。

  平等的交换意味着关系的缔结,夸富宴式的交换意味着等级的生成。因此,夸富宴只发生在等级不稳定的地方。

  送礼是法学的和宗教的。礼物涉及公私法,涉及组织起来的和弥散的道德。,存在严格的义务,礼物中所包含“豪”会使礼物蒙上制裁的色彩。夸富宴中的毁坏,印度教的布施,对于他人的施舍和对神的进献,也是一种对未来利益收获的愿望。同时,豪的存在,意味着礼物的交换是对于自身一部分精神的交换,以精神换精神,才是社会关系建立的本质。

  送礼是经济的,整个过程体现了物物交换,但并非纯粹功利,这中间夹杂着浓郁的情感。如夸富宴的存在。“非理性的单纯花费也是一种地位的确认”。仍有“不以功利为目的”的意向,可反思当下屯物、追星。延时性的问题也值得考量,送礼与回礼中间的延时性,既可以看见贷款的雏形,也可以引申出布尔迪厄的“社会谎言和虚构”。

  送礼是美学的,不只是引发了种种仪式,在宴会过程中人们欢乐的本身,也极具审美价值。

  关于社会学民族志:总体性研究方法

  优势其一在于一般性。考察具有一般功能的事实,要比考察各种制度或这种制度具有的各种主题更具普遍性,因为后者多多少少总归有地方色彩。由此,在日常观察中,对于具体制度考虑要注重其地方性色彩,在具体事实考察时,应注重其总体性和复杂性。

  优势其二在于人文性与社会性兼得。莫斯称之为实在性优势。能够切实了解社会本身和社会事实的本来面目,把握其中观念与规则,同时也能了解人、群体及他们的行动。观察的是作为完整的复杂的存在者的人,是他们特定数量完整而复杂的反应。

  道德价值:一些社会意义

  赠礼处于强制和自发参半,礼物除了自身价值,还具有情感意义。

  工人的劳作是礼物,国家福利制度可以看作对于劳作的回礼,由此纯粹的施舍时应当批判的,但是要把某些制度从慈善中解放出来,使工人在道德上看起来并非低人一等。

  可见,社会之中,礼物--服务形成了一种次第增加的良性循环,其中既有道德因素,又有情感因素。因此社会才能在道德上愈发清晰,情感上愈发牢固。可以参考的社会事实包括传媒,种种应援、购买剧集、打赏也是一种礼物,消费者消费时并非纯粹功利的,而是充满了情感,但收礼的媒体一方也应当明白自身的义务所在---提高产品质量,进行公共服务,与阅听人保持良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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