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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炖马靴》读后感精选

2021-11-10 00:57:34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炖马靴》读后感精选

  《炖马靴》是一本由迟子建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9.80元,页数:41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炖马靴》精选点评:

  ●《清水洗尘》/《一坛猪油》/《雾月牛栏》/《亲亲土豆》/《炖马靴》

  ●迟子建和苏童的短篇多有神品 有些篇什放到世界文学里也不寒碜(你们别吹卡佛了)国内名家短篇最差的是王安忆 我把她的中短篇编年看完 好的十数篇而已 印象最深的《姊妹行》《天仙配》恰恰是作者听来的故事 压心里很多年不得不写才有的 王的气质适合写《长恨歌》《天香》…就别太敬业了 不想写的时候搁笔吧 留下一堆东西并不是善行 #书做成这种 喜欢 广西师大再做几个作者吧#

  ●从1988年到2019年,变化明显的是文风渐渐朴实精炼,过于散文化的抒情和比喻少了,读起来更筋道有厚味儿了。首篇和倒数第二篇最好,关于父亲的往事。

  ●这是一个短篇小说集,400多页,读了第一篇就喜欢上了,开始慢慢地省着读,不想结束。迟子建是东北作家,她的文字里有许多东北生活的影子,尤其这本短篇集,让你感觉她就生活在你住的那个村子里,住在某个平常的院子里,走在大街上,跟你一样。她对东北农村生活的描写,很能勾起我的回忆。她擅长写夫妻的感情,故事中许多家庭/许多夫妻,他们在真实的生活中,经历喜怒哀乐。不是那种城市精英倡导的自由/独立云云,就是真实的生存和生活。总之,读过这些故事,心更宁静,更热爱生活。

  ●为迟阿姨疯狂打电话!一坛猪油还是那么韵味绵长,喜欢她的第十年~

  ●每一篇都很好!最喜欢《一坛猪油》。

  ●应该只有我想要《一坛猪油》里的坛子。

  《炖马靴》读后感(一):备忘录

  这本短篇集是30年精选,按发表的时间倒序编排,但是在看的过程中我没有明显地感受到质量的差别,说明迟老师一直保持着一定的水准。她的故事最鲜明的特点就是非常好读,进入故事很容易,共情也很容易,《亲亲土豆》那一篇看到泪流满面。另外就是能感受到迟老师对生命的敬重,《炖马靴》中的狼、《一匹马两个人》中的老马、《雾月牛栏》中的牛,传递了万物皆有灵,动物像朋友、家人,甚至比通常意义的朋友和家人更可靠也更重情重义。这个备忘录仍旧是迁就我不太靠谱的记忆力,方便以后找回阅读时候的记忆。

  炖马靴

  父亲所在的支队偷袭日本军营失败了,逃跑的过程中有一个日本兵紧追不舍,最后关头是一匹瞎眼的母狼间接地救了父亲的命。之前,父亲可怜瞎眼母狼,经常把食物丢给母狼吃,后来发现母狼怀孕了,当晚母狼和她儿子的狼嚎吓破了敌人的胆,让父亲制服了敌人活了下来,但是父亲没有让狼吃敌人的尸体,母狼一直死死拉住儿子的尾巴,不让儿子伤害恩人。快饿死的三个生命,炖了敌人的马靴。

  最短的白日

  他们的指甲

  集市上最好的馒头就是女主的,她自己一个人养了两条狗,狗即使朋友也是分担工作的家人,女主还养了一些鸭子,有一天一只鸭子不见了,女主怀疑是江上的男人偷了去,带着狗子去和男人们理论,男人们不承认,但第二天其中一个去集市买了她的馒头还给了鸭子的钱,直到女主发现鸭子不是被男人们偷走了,才意识到那个男人的大度和善良,他打动了女主,他们相爱,最后却有无奈分别。起名叫他们的指甲,意思是女主会给自己的男人剪指甲然后收集起来,期间还穿插了女人其他男人的故事。细腻、温柔、忧伤的分量都恰到好处。

  解冻

  那段特殊的时期,父亲终于平反了,平反前被叫去开会的紧张与忐忑,平反回来之后的快活与阳光

  一坛猪油

  非常喜欢的一个故事

  女人用房子换了一坛猪油,男人说别人给多少钱都别卖,女人去丈夫身边的路上猪油坛子被路人相中要高价购买女人没松口,却在即将到达终点的时候打碎了,原来坛子里面有美丽的戒指,被接女人的其他男子捡走,男子凭借戒指娶到了喜欢的女孩,女孩后来丢了戒指,人也跟着走了,最后女人的儿子打上一条鱼,鱼肚子里剖出了女人丢失的戒指。

  有点宿命的意思

  雪窗帘

  一匹马两个人

  老两口和一匹马相依为命,奶奶去世了,世上最亲的亲人不是人而是一匹马。

  花瓣饭 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 清水洗尘 朋友们来看雪吧

  雾月牛栏

  养父与聪明的儿子,悲情又魔幻

  亲亲土豆

  有的丈夫可敬可爱可是偏偏被上帝早早地接走了

  有的丈夫可恨可悲却在世上死命拖住女人互相折磨

  逝川 白雪的墓园 鱼骨

  读过书两个月后才想起来写备忘录,可是好多标题都完全不记得讲了些什么,这既可以验证哪些故事能更长久地巴住记忆,也能证明及时写备忘录是多么重要。

  《炖马靴》读后感(二):一念之善的慈悲

  为心里无故落雪的窗, 摇起一扇帘。 没有什么是你帘外的永恒, 唯独每个过客的故事, 和从故事里远去的时间。我是等来风雨黄昏,读罢你的故事,竟恍觉那扇落雪的窗,帘下的你, 好像一切都毫无缘由的恰巧与我相逢。

  01、写不尽的雪

  那年读到《雪窗帘》,合起书,内心久久起伏不定。于是趁心里这股热乎劲儿,写下这几句话,心绪方才渐渐平复。那晚,我失眠了。而像类似读罢一篇小说,彻夜难眠的夜晚,于我并不多,但仅有的几次,几乎都和迟子建有关。

  相比仿若黑龙江漫漫冬日般,长而不厌的长篇小说,迟子建的短篇小说就像短暂的北国春色,即便慢下来读,不忍心读完,却到底留不住,只能任一江逝去的春水,在思绪里缓缓流淌。若想留它,那必得是重读。

  且说我手边这本短篇小说集《炖马靴》吧,这些短篇我已读过,本该说是重读,但我更愿将其作为初读,常读常新,情绪各异。在我这些道不明的情愫里,总有雪作为底色。在《朋友们来看雪吧》一篇里,迟子建写道:“如果这些人物都意外错过的话,雪是绝对不会拒绝你们的。因为漫长的冬天还未结束,雪三天两头就来一场,你们来看雪吧。”

  过去我总觉得雪不如云,云可变幻无穷,雪却显得单调。但从迟子建的小说里,我渐渐意识到若你喜欢雪,它便可在你心里化作种种样貌。当你走在雪里,心灵已如雪般洁净。想来不仅清水可洗尘,雪亦能。

  雪是自然留给迟子建的墨汁,拥有它,她手里的笔便不会似无水河一样干涸,只要提笔,沾沾墨汁,心绪将自在流淌。无论她纯粹写雪,或用雪来过度,作为主角或配角的雪,从不会多余。若是主角,它就像脚下的路,绵延千万里。若是配角,它则似树叶间的点缀,一眼望去,顿觉清凉满身。

  我更喜欢冬日读她的小说,和着窗外霏雪,我的眼前也有雪花飘舞。它们落在纸页上,不会润湿字迹,反倒是照亮每个字,使之愈发清晰。

  02、以自然之眼观物

  迟子建的小说里,形象、生动的比喻和拟人手法是主要元素,本书也不例外。我举几例:“苏校长连挑了三担水。他每挑回一担,天也就衰老一层。等他把缸灌满,天已老气横秋了。”(《解冻》)“冬天时,她戒指上的那点绿看了让人动心,好像她的指尖上藏着春天。”(《一坛猪油》)。

  作家将拥挤的火车站比作圣诞树,“所有的人都想在它身上挂上一件礼物,结果使它不堪重负,呈现着倾颓的趋势,发出沉重的喘息声。”(《雪窗帘》)又将一副胖面孔上的小眼睛,喻作“掉进了豆腐渣里的两颗石子,你只能凭借着点点涡痕判断它的藏身之所。”

  那些看起来两不相关的人事,被她的妙笔一说和,便有了关系,仿佛这只笔是月老,牵牵线或搭搭桥不在话下。只是这月老的一张巧嘴,也需历练。若眼底无神,心上迟钝,纵使两情相悦,他也未必能锦上添花。

  我常觉得迟子建心里有一座花园,各式花朵竞相盛放,平时独自芬芳,待她需要时,它们瞬间幻化作某个形象,不留空白,惟妙惟肖。这些由花变作的新物,必不会使你陌生,因而你轻易能知其意。

  这座花园自呈一派风光,我仿佛看见迟子建徜徉其间,与风物皆是友人。她待它们亲切,它们亦回以友善。她以自然之眼观物,于是万物皆存真,这才读来亲切有味。她赋予某物以新形象,它便在仍是自己的同时,亦产生新灵魂。两者都是它,只不过另个它藏的隐秘,唯独被迟子建捕捉到。

  03、一念之善

  迟子建的小说里,极少有善或恶非常明显的人物。事实上大善或大恶之人,在现实里本就是极少数,多数人介于善与恶之间。再恶之人,总有一丝悲悯。再善之人,也难免涌起些许歹念。迟子建写善,也写恶,但她更偏于善。

  《炖马靴》里,父亲关照的那只狼,在关键时刻救了恩人。父亲的善心狼感知的到,它同样以善回报。“瞎眼狼觉得告别的时刻到了,它松开嘴,用两只前爪激动地刨着地,洗尘似的,快乐地躺倒,在雪地打了几个滚,然后起身抖了抖毛,沾在它身上的雪粉飞溅出来,飞进父亲的眼睛,与他的泪水相逢。”

  原本凶残的动物,在这一刻透着可爱。人与动物的情感,在此时相互融合。如果迟子建不这么写,而是写一只不知感恩的恶狼,那么故事所带给人的念想也将不同,谁又能质疑它不会存在?我们生活里的恶事还少吗?正因如此,她想要给予读者善的感悟,在善里体味到的人性,刹那间令人动容。

  人性里原本存在善,一些我们迟疑的时刻,是善与恶的较量。有时我们会轻易妥协,放过行善的机会,或者认为善的分量愈发轻薄,用善能交换回什么?于是善逐渐沦为天平的一端,另一端需得有等价物,否则吃亏事儿谁乐意做。

  我见过这类人,他们通常一边抱怨世情凉薄,一边做尽凉薄事。我也见过《炖马靴》里写到的人们,尽管这些平凡的小人物在面对日常世态时,也曾有过犹豫,但最终仍旧坚定地走向善。只是后者愈来愈少,少到当我从她的小说里读到,竟有种如获至宝之感,那种久违的善良,难能可贵。我珍惜这善,便也珍视迟子建的作品。

  行文至此,我忽的想起《炖马靴》里迟子建写道:“人可以老去,热血却不能失去。”想来这热血里,也包括善念。此时已是深夜,手边放着她的书,我心里真的下雪了。

  《炖马靴》读后感(三):人性是一块闪光的金子

  人性是一块闪光的金子 ——读迟子建《炖马靴》

  冀宏伟 阅读迟子建的《炖马靴》,联想到了南京大学资深教授、《扬子江文学评论》主编丁帆所言:“世界上所有的伟大作品,都是在人性的时代温床上诞生的。” 从入道文学伊始,迟子建守着一颗初心,怀揣一支人性的温度计,始终把善与美的目光,投向那片充满神秘异域色彩的黑龙江北极村,构建着属于自己的文学世界、家园情怀。对人性的执着书写,构成了迟子建作品最鲜明独特的艺术特征。 迟子建最新力作《炖马靴》(《钟山》2019年第1期)依然是一个与人性有关的故事。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迟子建将人性之光的探索发现聚焦于“父亲、敌手、狼”三者之间。可以说这是一种冰火两重天,水火不相容,有你无我,有我无你式的狭路相逢。父亲与敌手,父亲与狼本身就带有弱肉强食,生死存亡的悖论。在这样一种悖论里展开文本叙述,绝对有戏可看。 《炖马靴》是一个由父亲讲述的新版“林海雪原”故事,故事发生在1930年代末的东北抗联时期。身为火头军的父亲在行军作战途中,可怜心疼一只找不到食物,讨债鬼一样跟随队伍的瞎眼狼,于是父亲经常扔给瞎眼狼老鼠、吃剩的骨头。腊月二十三小年,父亲所在的分队突袭日军守备队失手,死伤惨重。虎口脱险的父亲不辨方向,与一名穷追不舍的敌手展开了惊心动魄的周旋与战斗,幸运的是父亲死里逃生,敌手身负重伤。当父亲升起火堆时,仁慈的父亲没有一刀结束敌手的性命,而是出于人道主义和悲悯情怀,满足了敌手最后的哀求,将敌手扯到火堆边,把敌手和女友的照片一起火葬。为了保持体力,饥寒交迫中父亲炖吃了敌手的马靴。此刻曾经跟随队伍的瞎眼狼再次登场,当瞎眼狼的儿子要吃掉父亲时,瞎眼狼感恩父亲从前的相救,极力阻止儿子,保护父亲免遭于难。当父亲在白山黑水的雪夜里迷失方向,孤注一掷时,母子狼带着父亲,经过三天艰苦跋涉,终于见到了村子,闻到了炊烟的气息…… 简单地说,《炖马靴》其实是一个关于父亲、狼、敌手的故事。人与狼,狼与人怎么能友好共处?在血腥惨烈的战争条件下,父亲与敌手又怎么能讲究人性呢?可是父亲却做到了,狼也做到了。由于感恩于父亲对狼的人性化的关照,狼竟然奇迹般地回归了人性,狼给予了父亲起死回生的拯救。同样父亲对敌手也给予了最大的人性化处置。人性之光就这样在父亲、敌手、狼之间奇迹般地闪闪发光。 那么,为什么一只吃人不眨眼的狼不但不吃父亲,反而会对父亲恩人般如此友善呢?我们先看父亲是怎样对待瞎眼狼的:“父亲是火头军,他可怜瞎眼狼,做了几个鼠夹子,将拍死的老鼠扔给它。战友们都说,狼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野兽,喂不熟的,可父亲还是不忍看它挨饿,尤其到了漫漫长冬,白雪像巨大的裹尸布一样覆盖了山林,它几乎找不到吃的,连哀叫的力气都没了,像一团飘浮的阴云,蔫巴巴地尾随着队伍,父亲总会想方设法给它口吃的”。“父亲说他们不止一次撞见瞎眼狼与乌鸦同食腐肉的情景。看着它被漆黑的乌鸦给挤在一角,像条瘪了的布袋,实在是心疼。” 我们再看狼是怎样对待父亲的:“前狼见着父亲,停了下来,它的目光柔和多了。瞎眼狼低低叫着,安慰着陷入绝境的父亲。父亲仔细打量前狼,发现它是条年轻的公狼,它对瞎眼狼不敢违命,原来是瞎眼狼的儿子”。因为瞎眼母狼感恩于父亲,它在极力阻止公狼不要伤害父亲,同时也在反复教育公狼要学会感恩。“母子狼最终带着他,靠近了一个村庄。瞎眼狼看不见父亲的泪,它无比骄傲地仰天嗷嗷叫了几声,仿佛宣告它的使命完成了。母子狼转身走了,依然是小狼在前,瞎眼狼叼着孩子的尾巴在后。父亲说它们转身前,他给两条狼作了个揖,瞎眼狼无法看见,小狼却并不领情,对着他又是一声长嗥,好像在说,少来这套,没吃掉你,算你走运!” 尽管人和狼天生就是敌人,尽管狼是喂不熟的,吃人不吐骨头的野兽,但人性之光就是具有化敌为友,化腐朽为神奇的魅力。通过父亲与狼的传奇故事,《炖马靴》再次把最朴素的道理和信息进行了传达诠释:善有善报,以恩报恩,将心比心。正如小说最后的叙述:“父亲每回讲完炖马靴的故事,总要仰天慨叹一句:人呐,得想着给自己的后路,留点骨头!”父亲的这一句感慨既是经历人生苦难后得出的宝贵经验,也是作品所要传达的亮点:闪光的人性是打败一切苦难的力量与武器。 我们再看父亲是怎样对待“敌手”的:“父亲将这两只靴子从敌手脚上拔下来,靠近篝火,用钢刀切割靴子。望了一眼敌手,他死时眼睛没闭上,父亲停下手,将敌手的那块蓝格子手帕掏出来,走过去蒙在他脸上。父亲说本来可以一刀子扎在他心口上,让失去反抗能力的敌手立即毙命,但见他气息奄奄,挺不了多久了,再说狼嚎声越来越近,父亲准备赶紧点火。”不仅没有出手杀死敌手,父亲反而还进一步满足了敌手的愿望。当他察觉到敌手口中发出了“冷——”字的声音的时候,“父亲犹豫了一下,想着这可能是他此生的最后愿望了,最终还是又怜又恨的,拽起他双脚,确切说是拽着一双半新的长腰马靴,将他扯到篝火旁。”当“我”一再追问父亲,在敌手死去后,“你都要开拔了,还点篝火做什么?父亲给出的答案,却总是模模糊糊模棱两可的。其中,最接近答案的一次,无疑就是:“他说:‘唉,让他和那个姑娘的相片一起化成灰,他做鬼也值了吧。” 阅读《炖马靴》,我总在思考,父亲对一只“瞎眼狼”和“敌手”尚且如此人性化,更何况对待身边的战友、朋友、家人。当父亲身陷囹吾、孤注一掷的时候,连狼都在奋不顾身地拯救他,这样的人即使手无寸铁,即使四面楚歌,还有什么苦难战胜不了,还有什么苦难能够打败他?无论是战争的惨烈血腥,还是“敌手”的穷追不舍;不论是恶狼的步步逼近,还是暗夜的饥寒交迫,人性之美是最强大的武器。在神圣的人性之光面前,任何敌手都将不战自败。正如迟子建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这个世界的恶是强大的,但是爱与美更强大!” 小说《炖马靴》依然沿袭着迟子建一贯的艺术创作风格,即使在苦难面前,依然保持着最原始纯净的人性之光,是一部典型的人性大于苦难,人性战胜苦难的小说。狼有人性吗?在《炖马靴》里迟子建给出的回答是:有。这里的人性不仅仅是与狼共舞的艺术虚构,而是带有人性转换的神话色彩,但这种神话,绝不是神话故事里单纯的说教与故弄玄虚,而是对潜藏于一切生命存在里,关于善与恶、美与丑、人性与狼性的深度透析。一只瞎眼狼,眼睛虽然看不见了,但是对善与恶却分辨的一清二楚,对父亲的救命之恩怀有知恩图报之心,虽然为狼心,却通晓人性。同样父亲对置自己与死地的敌手,仁慈义尽,在血腥惨烈的战争条件下,依然体现了中国军人难能可贵的人性本色。由此可见,《炖马靴》不是简单地讲述一个惊险刺激故事而已,而是由父亲、敌手、狼”三者引出的人性之善、人性之美、人性之光的回归,这种人性升华不仅具有金子般的审美发现,同时具备了对真善美的现实教化意义。不难看出,《炖马靴》其实在精心设置了一种看似不可逾越的矛盾对立体之后,又一步一步用人性之光稀释化解矛盾,照亮无数种真善美的可能。世界上任何矛盾都不是绝对片面的,人与动物可以和谐相处,敌我双方亦可化干戈为玉帛。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炖马靴》又是一部具有哲学思辩艺术品质的佳作。 值得注意的是,与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是,《炖马靴》里关于“火”的意象十分突出耀眼。父亲是“火头军”,在冰天雪地里点燃篝火“炖马靴”,然后“火葬”敌手,让敌手和他的那个姑娘相片在火光里一起化成灰;“父亲说那夜的篝火太美了,将它周围飘舞的雪花,映照得像一群金翅的蝴蝶!“磨牙王”在冻土上爬出一条墨似的血痕,用自制的手雷引爆了弹药库,冲天的火光像一条条金红的鲤鱼,跃向夜空……”火被作家赋予特定的艺术色彩和审美意义,不论是对父亲还是瞎眼狼亦或敌手,火光象征着战争与苦难里美好的人性之光。显然,这是迟子建巧妙驾驭小说艺术技巧的智慧再现。 虽然说小说是虚构的艺术,而《炖马靴》又是父亲对“我”的讲述,“我”又通过小说叙述给读者。但是我依然坚信,无论是艺术创作,还是现实处境,人性之光、人性之美却是真实存在的,永远无法虚构,也不可能虚构,它一直都是照耀闪烁在人类头上的太阳与星辰。愈是苦难逾显珍贵,在金子般闪光的人性面前,《炖马靴》已经超越了艺术的虚构,亦或虚构与否,艺术表现与否,已经无足轻重了。

  《炖马靴》读后感(四):闪光的人性,艺术的金子 ——读迟子建《炖马靴》

  闪光的人性,艺术的金子 ——读迟子建《炖马靴》 冀宏伟 南京大学资深教授、《扬子江文学评论》主编丁帆说:“世界上所有的伟大作品,都是在人性的时代温床上诞生的。”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不由想起了当代文坛的实力派作家迟子建。纵观迟子建的每一部作品,对人性的执着书写是最鲜明的艺术特征,这位温婉沉静的东北女作家,始终把善与美的目光,投向那片充满神秘异域色彩的黑龙江北极村,守着一颗初心,怀揣一支人性的温度计,构建着属于自己的文学世界、家园情怀。 迟子建最新力作《炖马靴》(《钟山》2019年第1期)依然是一个与人性有关的故事。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迟子建将人性之光的探索发现聚焦于“父亲、敌手、狼”三者之间。可以说这是一种冰火两重天,水火不相容,有你无我,有我无你式的狭路相逢。父亲与敌手,父亲与狼本身就带有弱肉强食,生死存亡的悖论。在这样一种悖论里展开文本叙述,绝对有戏可看。 《炖马靴》是一个由父亲讲述的新版“林海雪原”故事,故事发生在1930年代末的东北抗联时期。身为火头军的父亲在行军作战途中,可怜心疼一只找不到食物,讨债鬼一样跟随队伍的瞎眼狼,于是父亲经常扔给瞎眼狼老鼠、吃剩的骨头。腊月二十三小年,父亲所在的分队突袭日军守备队失手,死伤惨重。虎口脱险的父亲不辨方向,与一名穷追不舍的敌手展开了惊心动魄的周旋与战斗,幸运的是父亲死里逃生,敌手身负重伤。当父亲升起火堆时,仁慈的父亲没有一刀结束敌手的性命,而是出于人道主义和悲悯情怀,满足了敌手最后的哀求,将敌手扯到火堆边,把敌手和女友的照片一起火葬。为了保持体力,饥寒交迫中父亲炖吃了敌手的马靴。此刻曾经跟随队伍的瞎眼狼再次登场,当瞎眼狼的儿子要吃掉父亲时,瞎眼狼感恩父亲从前的相救,极力阻止儿子,保护父亲免遭于难。当父亲在白山黑水的雪夜里迷失方向,孤注一掷时,母子狼带着父亲,经过三天艰苦跋涉,终于见到了村子,闻到了炊烟的气息…… 简单地说,《炖马靴》其实是一个关于父亲、狼、敌手的故事。人与狼,狼与人怎么能友好共处?在血腥惨烈的战争条件下,父亲与敌手又怎么能讲究人性呢?可是父亲却做到了,狼也做到了。由于感恩于父亲对狼的人性化的关照,狼竟然奇迹般地回归了人性,狼给予了父亲起死回生的拯救。同样父亲对敌手也给予了最大的人性化处置。人性之光就这样在父亲、敌手、狼之间奇迹般地闪闪发光。正如小说最后的叙述:“父亲每回讲完炖马靴的故事,总要仰天慨叹一句:人呐,得想着给自己的后路,留点骨头!”父亲的这一句感慨既是经历人生苦难后得出的宝贵经验,也是作品所要传达的亮点:闪光的人性是打败一切苦难的力量与武器。 那么,为什么一只吃人不眨眼的狼会对父亲恩人般如此友善呢?我们先看父亲是怎样对待瞎眼狼的:“父亲是火头军,他可怜瞎眼狼,做了几个鼠夹子,将拍死的老鼠扔给它。战友们都说,狼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野兽,喂不熟的,可父亲还是不忍看它挨饿,尤其到了漫漫长冬,白雪像巨大的裹尸布一样覆盖了山林,它几乎找不到吃的,连哀叫的力气都没了,像一团飘浮的阴云,蔫巴巴地尾随着队伍,父亲总会想方设法给它口吃的”。“父亲说他们不止一次撞见瞎眼狼与乌鸦同食腐肉的情景。看着它被漆黑的乌鸦给挤在一角,像条瘪了的布袋,实在是心疼。” 我们再看狼是怎样对待父亲的:“前狼见着父亲,停了下来,它的目光柔和多了。瞎眼狼低低叫着,安慰着陷入绝境的父亲。父亲仔细打量前狼,发现它是条年轻的公狼,它对瞎眼狼不敢违命,原来是瞎眼狼的儿子”。因为瞎眼母狼感恩于父亲,它在极力阻止公狼不要伤害父亲,同时也在反复教育公狼要学会感恩。“母子狼最终带着他,靠近了一个村庄。瞎眼狼看不见父亲的泪,它无比骄傲地仰天嗷嗷叫了几声,仿佛宣告它的使命完成了。母子狼转身走了,依然是小狼在前,瞎眼狼叼着孩子的尾巴在后。父亲说它们转身前,他给两条狼作了个揖,瞎眼狼无法看见,小狼却并不领情,对着他又是一声长嗥,好像在说,少来这套,没吃掉你,算你走运!” 这就是父亲和狼知恩图报的故事 这叫将心比心,以恩报恩,半斤换八两。尽管人和狼天生就是敌人,尽管狼是喂不熟的,吃人不吐骨头的野兽,但人性之光就是具有化敌为友,化腐朽为神奇的魅力。 我们再看父亲是怎样对待“敌手”的:“父亲将这两只靴子从敌手脚上拔下来,靠近篝火,用钢刀切割靴子。望了一眼敌手,他死时眼睛没闭上,父亲停下手,将敌手的那块蓝格子手帕掏出来,走过去蒙在他脸上。 父亲说本来可以一刀子扎在他心口上,让失去反抗能力的敌手立即毙命,但见他气息奄奄,挺不了多久了,再说狼嚎声越来越近,父亲准备赶紧点火。”不仅没有出手杀死敌手,父亲反而还进一步满足了敌手的愿望。当他察觉到敌手口中发出了“冷——”字的声音的时候,“父亲犹豫了一下,想着这可能是他此生的最后愿望了,最终还是又怜又恨的,拽起他双脚,确切说是拽着一双半新的长腰马靴,将他扯到篝火旁。”当“我”一再追问父亲,在敌手死去后,“你都要开拔了,还点篝火做什么?父亲给出的答案,却总是模模糊糊模棱两可的。其中,最接近答案的一次,无疑就是:“他说:‘唉,让他和那个姑娘的相片一起化成灰,他做鬼也值了吧。” 狼有人性吗?在《炖马靴》里迟子建给出的回答是:有。这里的人性不仅仅是与狼共舞的艺术虚构,而是带有人性化转换的神话传奇色彩,但这种神话,绝不是神话故事里单纯的说教与故弄玄虚,而是对潜藏于一切生命存在里,关于善与恶、美与丑、人性与狼性的深度透析。一只瞎眼狼,眼睛虽然看不见了,但是对善与恶却分辨的一清二楚,对父亲的救命之恩怀有知恩图报之心,虽然为狼心,却通晓人性之美。同样父亲对置自己与死地的敌手,做到了难能可贵的人性化。由此可见,《炖马靴》引人注目值得思考的并不是故事本身,而是由父亲、敌手、狼”引出的人性之善、人性之美、人性之光的回归与转换。 阅读迟子建的《炖马靴》,我总在思考,父亲对一只“瞎眼狼”和“敌手”尚且如此人性化,更何况对待身边的战友、朋友、家人。当父亲身陷囹吾、孤注一掷的时候,连狼都在奋不顾身地拯救他,这样的人即使手无寸铁,即使四面楚歌,还有什么苦难战胜不了,还有什么苦难能够打败他?无论是战争的惨烈血腥,还是“敌手”的穷追不舍;不论是恶狼的步步逼近,还是暗夜的饥寒交迫,人性之美是最强大的武器。在神圣的人性之光面前,任何敌手都将不战自败。正如迟子建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这个世界的恶是强大的,但是爱与美更强大!” 《炖马靴》是一部苦难色彩的小说,小说依然沿袭着迟子建一贯的艺术创作风格,即使在苦难面前,依然保持着最原始纯净的人性之光。正如评论家孟繁华的评语:“瞎狼和敌手应该都是父亲的敌人,但父亲出于怜悯,一直喂养“喂不熟”的狼;战胜敌手日本兵后,父亲炖吃了他的马靴,也用篝火火化了他的尸体。但是,父亲为什么这样做,他自己有几个不同的的解释。那里有观念的人性,也有本能的人性。父亲的矛盾是人性的矛盾,无论怎样矛盾——对狼还是对敌手,那挥之不去的还是人性本能的善,在父亲不同解释的话语里如金子般地闪光。” 值得注意的是,与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是,《炖马靴》里关于“火”的意象十分突出耀眼。父亲是“火头军”,在冰天雪地里点燃篝火“炖马靴”,然后“火葬”敌手,让敌手和他的那个姑娘相片在火光里一起化成灰;“父亲说那夜的篝火太美了,将它周围飘舞的雪花,映照得像一群金翅的蝴蝶!“磨牙王”在冻土上爬出一条墨似的血痕,用自制的手雷引爆了弹药库,冲天的火光像一条条金红的鲤鱼,跃向夜空……”火被作家赋予特定的艺术色彩和审美意义,不论是对父亲还是瞎眼狼亦或敌手,火光象征着战争与苦难里美好的人性之光。显然,这是迟子建巧妙驾驭小说艺术技巧的智慧再现。 虽然说小说是虚构的艺术,而《炖马靴》又是父亲对“我”的讲述,“我”又通过小说叙述给读者。但是我依然坚信,无论是艺术创作,还是现实处境,人性之光、人性之美却是真实存在的,永远无法虚构,也不可能虚构,它一直都是照耀闪烁在人类头上的太阳与星辰。愈是苦难逾显珍贵,在金子般闪光的人性面前,《炖马靴》已经超越了艺术的虚构,亦或虚构与否,艺术表现与否,已经不重要了,这是我阅读《炖马靴》最真切的感受与解读。

  迟子建:1964年出生于黑龙江漠河北极村,现任黑龙江省作协主席。已发表以小说为主的文学作品六百余万字,出版有八十余部单行本。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伪满洲国》《额尔古纳河右岸》《白雪乌鸦》《群山之巅》等,小说集《雾月牛栏》《世界上所有的夜晚》等,散文随笔集《我的世界下雪了》等。 曾获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等多项文学大奖,作品有英、法、日、意、韩、荷兰文等多个海外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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