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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场》经典读后感10篇

2017-11-10 22:15:08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刑场》经典读后感10篇

  《刑场》是一本由[英]薇儿·麦克德米德著作,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29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刑场》读后感(一):超级不靠谱的翻译。三流设定的反转。以及法律与秩序的写法。

首先,这书的翻译还能再不负责任一些吗?!
开头没多久某段,前主人是霍金叔叔。前主人唯一的儿子死了,所以把家产留给了妹妹的儿子。
接着一个地方说艾莉森和两个表姐妹一起放学回家。然后过了几页就看明白了,其中一个cousin是男的。男的!那个叫德里克的。
另一个cousin其实也不是表妹啦,是她堂妹。然后说这个堂妹的爸爸是艾莉森爸爸的弟弟。过了两页爸爸的弟弟又出现了,别人问他是谁,他说是艾莉森的舅舅。。。
此类例子举不胜举。还有Ma Lomas就给直接翻译成了马·洛玛斯。。。
这都是多明白多直接的人物关系啊,全都一团混乱,这种地方都这样,其他地方的态度和水平可以想见。
而且不只翻译不靠谱,编辑也超级不靠谱。一眼就能看出来的错,一个都没有改,错别字也是满书都是。
2
关于剧情反转,有人惊叹,但是个人觉得很差劲。
首先,又是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了。本来可以轻轻松松杀个人,非要这么折腾,这么多不可控因素,各种环节可能出漏洞。
第二,这村子里的人都是影帝影后出身么?都参与其中了,还都表现得毫无破绽,尤其是那当妈的!能够表现得那么悲伤憔悴,判若两人,骗了警察,骗了一干人,你在小村子里面真是太委屈了,直接去进军影视界吧!
3
其实如果去掉后面三分之一的反转,我还是喜欢这种书的写法的,它是非常接近法律与秩序的写法。迷你剧没有拍成法律与秩序感觉的,尤其是把法庭上的段落都缩减了,着实可惜。算了我还是去看法律与秩序好了。

  《刑场》读后感(二):好看的犯罪小说

《刑场》是看的第二部薇儿·麦克德米德的作品,第一部是《遥远的回声》。对于《遥》,我的评论充满赞扬和惊叹,也因此成为了薇儿的粉丝。但是对于《刑》,我却不知道用什么态度去评论。
本书故事讲述了在一个封闭的小村庄斯卡代尔内,一个小女孩儿的失踪使得原本平静的村庄不再平静。而这是负责本案的探长乔治自己负责的第一个案件,再加上侦破期间得知了妻子怀孕的消息,使他产生了沉重的责任感。他发誓一定要侦破这起案件!然而媒体的参与以及村民们的不配合使破案的过程变得异常困难。但是乔治没有放弃,在他与搭档汤姆的坚持不懈之下,终于发现了重要的证据,使案情有了巨大的突破,最终他们锁定了凶手,将之绳之以法!然而,三十年过去了,一名记者为了写书将这个案子翻了出来,结果却无意间发现了让人难以置信的真相……
本书与《遥》一样,都是采用了过去与现在两部分的方法描述了一个案件对于涉案者人生的影响。薇儿用细腻的文笔描述了斯卡代尔这个封闭的小村庄里的人生百态,塑造了乔治这个尽职尽责的警察人物。记者出身的薇儿文字功底十分深厚,在她的刻画下,读者很容易进入书中传递的压抑、悲伤的情绪之中。
同时薇儿对于情节的掌控也是令人惊叹的。整篇故事由一篇寻人启事开始,开局就让人对失踪儿童这一事件感到担忧。紧接着通过几位警员之口描述了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的村庄,再通过第一次进入村庄的乔治之眼,使这个古老又特别的村庄逐渐在读者眼前展开。读到此处,对于女孩儿的担忧以及对于这个神秘村庄的好奇已经完全吸引住了笔者。同时,作者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插入了警探乔治的个人生活情感对他在侦破过程中心理变化的影像。让读者很容易产生代入感,幻想自己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在这点上,薇儿无疑也是调动读者情绪的高手!
但是作为侦探小说,本书的推理过程则略显苍白。整个破案故事几乎是在搜寻与取证中度过。即使是在最后的逆转上,也基本没有什么推理。这点与逻辑推理严谨的《遥》相比要逊色一些。同时在诡计方面,本书有向某位侦探小说大师的名著致敬的嫌疑。我想凡是读过那本小说的人基本上都能猜到故事的结局。然作为侦探小说迷而没读过那本书的人估计是少之又少,笔者正巧是读过那本书的人,所以结尾的逆转对我的震撼并不大,这也是我对本书只给出4星的原因。
不过在侦破过程结束后,作者描述了一场十分精彩的法庭斗智。这一部分可以说是整个故事的第一个高潮。控辩双方的询问与反诘均描写的惊心动魄。同时薇儿还加入了主人公对于庭审过程的心理反应以及对于结果的渴求与恐惧。整个审判过程阅读起来紧张刺激又不失真实
本书中薇儿通过小女孩爱丽森的遭遇,把一个发人深思社会问题展现在读者面前。这个问题与本书的书名《刑场》十分贴切,但因为只要说出这个问题几乎就会泄底,所以在这里就不再累述了。总之,当看完最后一页的时候,我的心居然在隐隐作痛。同时对于书中真凶的作法是否正确也十分纠结。
综上所述,本书也许不是一本最好的侦探小说,但绝对是一本最好看的犯罪小说!

  《刑场》读后感(三):乔治被蒙蔽

1、这是我看的第二本薇尔的书,第一本是《遥远的回声》。第一本,在130页猜到凶手,这一本,始终认为霍金不是凶手,乔治被蒙蔽和利用,辩方律师除了指控乔治伪造照片不可信之外,其他的辩论都很对。乔治并无办理大案要案的经验,不纯粹,急于证明自己,又对当事人掺入感情因素。当地人明明是一点点放消息给他,他就这么甘心被牵着走,当地人合谋成功,不知道对这样利用乔治有没有几份内疚。
2、没有直接证据定案,不靠谱。受害者亦是加害者。总觉得母亲不可能不知道这些罪恶,特别这母亲不是蠢人。
3、英国作家尤其女性作家写起谋杀案来总是不动声色,擅长表现“平静生活下的罪恶”以及这罪恶对人物命运长期的影响。薇尔重人物,轻推理,揭露真相的过程虽然合理,但给人虎头蛇尾的感觉。

  《刑场》读后感(四):自从福尔摩斯时代,我们就习惯了俩男搭配,干活不累

这本书里面出现的探长+队长组合。也是一文一武,一冷一热的模式。
可是作为男主角的探长并没有被赋予太多人格魅力,萌不起来。感觉过分样板化,完全无法引起共鸣。
这一点HBO过分老道。《真探》里面的一对基佬,就让人舔屏千百遍。
pedophilia这个题材,老实说只要看着欧美犯罪小说or电视剧长大的,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一看见美萝莉,继父,摄影,买礼物,丝袜之类的字眼。脑子里就会报警几百次。
书里面描写的是60年代的闭塞英国农村,所以发生了实质犯罪之后乡邻们才真的相信乡绅不是一般的”绅“。换到现代社会,光是拍照片这一点,就足以让绅士们遭受制裁了呢。
整体而言这本书令我失望。一个并不丰满或者新颖的故事,硬是写了那么大篇幅,所以即使是一目十行地看完,仍旧觉得平平淡淡无盐无味。
倒是这本书里提到的著名B级片《异教徒》值得一看。anyway,没有写成异教徒那样的故事,是这个作者的能力有限。

  《刑场》读后感(五):真相,只是真相。

也许,你会认为自己非常了解那些你天天去的地方和天天见的人,其实不然。更不用说那些你只见过几面的人,要说了解更是无从谈起

或者换个说法,你有没有被身边的人,尤其是你觉得值得信赖的人骗过?如果没有,说明你很幸运。如果有过,也无须惆怅,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

是这样么?

让我们回到故事本身。在一处人迹罕至的小村庄,有一个小姑娘走失了,并且很可能已经遇害。这时,充满正义感的警察乔治和汤姆为了求寻真相跑遍了村庄的每一个角落,他们只想抓住凶手伸张正义。而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一片寂静冷清的荒凉偏僻之地,早已变成了一个刑场。

凶手被抓住了,被处死了。他该死还是不该死?我不知道。刑场代表了正义还是滥行?我也不知道。受害者可怜还是可悲?我还是不知道。

真相,不等于正义。真相,只是真相。

  《刑场》读后感(六):书后感——《刑场》[英]薇儿·麦克德米德

即使最险恶的用心也可能会戴着友善的面具。
评价:剧情整体较为连续且完整,悬念设置的当,值得一看。
《刑场》尽管把年代拉远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英国的小乡村斯卡代尔,并且还是与世隔绝的,但是案件却是紧贴时代脉搏,围绕着关于一起儿童失踪案展开,同时为了制造谜团,还提到了另外两起发生过的儿童失踪案。这在一开始就为事件的展开布置了迷雾,随着案件的展开以及间接的证据的发现,嫌疑指向了继父的先奸后杀,看到了这里大概以为结局已定,可是这仍然只是案件的表面,陪审团宣判了嫌疑人有罪之后,嫌疑人被判处了绞刑。时过境迁,三十几年后,当时办理案件的警官也已经退休,同时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替他写下关于案件的整体传记。而这才是当年案件真相的开始。没人能料到这是当时村庄的人为了能够假借他人而不行使杀人之名而进行栽赃的一次阴谋,当年的被害者并未被害,反而是嫌疑人才是被害的对象。
先生,我在遇到你之前,还真没有想到在和平年代,男人也会成为讨厌的是非婆,因为你所写的所有东西都只适合于追求轰动效应的女性专栏,我也是男人,但还不至于像你那样信口雌黄。你只不过想通过无谓的努力来引起一些纷争,我不想用我的评论来抬高你的地位。我只想说一句,你的报道都是垃圾,先生,十足的垃圾。我本想禁止你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但是我的同僚们告诉我,这样做反而会满足你想要臭名远扬欲望,结果我很不情愿地放弃了原先的想法。
看完了本书,或许我们才能够更加深刻的感受到有时候法律尽管能保证正义的施行,但是却不能保证绝对的正义,因为蒙蔽的双眼并不能够帮助我们换来旁观者清,因为当局者迷的确是无法摆脱且避免的事情。陪审团宣判了罪大恶极的继父,尽管当时看来罪应致死,但是三十年过后,无论是当时的办案人还是公众仍然留下了巨大的遗憾。本应是受害者却是陷害者,整个村庄合起来蒙蔽了警察的眼睛,他们维护了他们认为的理所当然的正义,但是却损害了作为嫌疑人的正义。
让他感到遗憾的是,难度最大,也就是最能吸引人的恰恰是为他深知有罪的人的辩护。别人经常问他,帮助杀人犯逃脱惩罚是一种什么感受。对此,他总是付之一笑,并回答说将法律和道德混为一谈是不对的。毕竟,被告罪名能否成立是控方律师的职责而不是辩护律师的责任。
当时在了解到继父对于整个村庄女孩的蹂躏之后,的确感到怒不可遏,绞刑理所应当,可是当三十年后,警官重回斯卡代尔的当年的房子的时候,开门的一瞬间看到了当年的受害者长大成人的时候,那一刻,我相信,任何一个警察都会经不住这样的打击与考验。这是对自己胸有成竹,本应成为美好回忆的破案初始,却是出现了如此的偏差。
正如开头所说,险恶用心的人往往戴着最为友善的面具,而更为痛苦的事,险恶用心的人不得不戴着这副面具一直活一辈子,为了友善而不得不去继续作恶,正是如此险恶,正如谎言的编造一般,一个接着一个,泡泡越来越大了,等到那天破了,才是结局到来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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