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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前任读后感10篇

2017-11-18 21:29: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我想你,前任读后感10篇

  《我想你,前任》是一本由张躲躲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8,页数:25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想你,前任》读后感(一):【可能的 可以的 真的可惜了】

【可能的 可以的 真的可惜了】
熟悉的人,都说她脾气性格真好。
可是只有他知道,她到底缺少什么,缺失什么,缺点什么。
只有他知道,如何去欣赏她的美,她的情,她的意。
所以,他们也有过很美好恋爱经历
可是,一瞬间的迷离就这样分了。。。真的分了。。
今日,因为帮朋友转钱,用网银的一瞬间,竟然忘记了密码。
输入四次也没有试出,一年没联系的电话响起。
他第一反应说出一行数字。然后再次输入又是错误。
她没有发脾气,只是说,已经冻结了。只能下次拿银行卡去存了。
他很惊讶
“你为什么一直还在笑,竟然一点脾气都没有了,都不对我发火,我忘记了你的密码。”
“没必要对你发火的。”
“你变得真快。”
“都分一年了 这叫快吗?”
“你心有所属了”
“有也是应该的。”
。。。。。。
接触职场实习的时候,她还没过20岁生日。他还在考研。
她真是个傻丫头,啥也不懂。他每天一个电话,一些短信问候。
问她,你今天学到新的东西吗。你有没有认真看点东西啊。拖沓的习惯,学习的心态慢慢有了改变
只有他知道她有多脆弱心有余而力不足。她也很坚强,很信仰的觉得,只要她好好工作在上海,他就能考上呀。
是啊,工作慢慢的走上正轨咯,生活习惯了。他们都有很多生活目标
再次回头看曾经日志,话语。你会发现他们不一样的坚定
只是,环境变了,心态也就变了。所以,还是放手吧。
可是,再也没有一个人,这么懂她了。再也没有一个人,这么爱她了。
再也,看不到一个有希望有想法过一生的人了。
有些人,一朝转身便是一生,一夕眷恋便是一世。
是否该感念这世间的缘分,收藏生活中点点滴滴
是否该珍惜岁月值得珍惜的人。
相信,相望在人生路上的风雨里,只有往前看,面朝大海时,个人才有个人的春暖花开
这是我跟初恋分手一年的时候因密码事件两人的一次通话后写下的,记得边写边边掉眼泪。虽然是在紧张的办公室里面。
今天,也是进行完紧张的工作,闲暇时间看完了躲躲姐的《我想你,前任》然后找出这篇文章,在一一跟陆坤身上看到了很多我们的影子,祝福他们最后在一起的美好生活。
  

  《我想你,前任》读后感(二):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前任,这个字眼可以惹来很多的共鸣,它关乎所有人,勾起被埋葬的记忆。这并非一部虐心的小说,看的时候时不时会咧嘴笑,先是看第一章的标题就把我逗乐了,“前任算个屁”,好,有看点,感谢编辑手下留情,让这种字眼能够原色演出。再接下来,“一对贱人,贱的那么和谐!”“臭屁嘛,当然有味道了。”我一边笑一边暗道:“对,就喜欢这风格,精准,哈哈哈。”我看得很欢乐。文字语言流畅,我一口气读完。从喜中读喜未见得能收获更多的喜,但从悲中读喜,却能体味更多的喜。
       书中三个故事,三个版本,代表不同女人的人生早期经历,诉说着那些在青春里肆意挥霍的爱以及到手的残伤。一一和陆坤的故事能够代表一大批青春男女早期的“小夫妻”生活。那时的我们信誓旦旦地说着爱,在两个人的世界里耗费了太多的力气去爱,累了自己,也累了对方,由爱生忧,由爱生怖,直到爱在彼此的折磨撕扯中碎了一地,以为逃离便是解脱,可逃离不等于放下,不等于学会了功课。心心念的东西必将以某种形式回应你,这个力又如何去接?一一和陆坤都没有接好这个力,直到一一在微信里给陆坤留言:“对不起,以前我没能好好照顾你。对不起,我没能陪你走到最后,我毁掉了我们的家。我太任性,太急躁,太傲慢。。。。。。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我为什么要发脾气,因为我以为你是最爱我的陆坤,,,,,,因为我的世界只有你,我想和你好好的,可是,你把我丢了。”一句句的“对不起”是她对爱的忏悔,也是对爱的放手,可终究把自己弄丢的那个人不是对方,而是她自己。陆坤最后说有样东西必须找回来,否则无法再幸福,那样东西不是他曾经对一一炙热的爱,而是能够再一次爱的勇气和力量。有人说,青春时期的我们不懂爱,其实是不知如何去爱,这才辜负了爱,让爱成为残缺。
       二号男主人公,因为一次失败婚姻便失去了爱的能力,对自己对他人皆没信心,对于爱自己的人,他不接受也不抗拒,尺度拿捏得叫对方欲罢不能,他害怕、逃离却又想霸占对方的爱,这种货色现实中也大可看到,本质上属于对自己对他人都不负责任没担当的人。但是戴安爱他,与其说爱,不如说是迷恋,把迷恋当做爱的人太多太多,这也许是上天老爷的捉弄,喜欢什么人爱上什么人并非自己能够把控,很大程度上,你身体中的某些细胞会告诉你,所以连喜欢谁都不是由自己决定的,戴安戒不了这个毒。最后戴安选择离开,男二号被躲躲“安排”出了车祸,也是他自食其果失去才觉珍贵,是这种贱男的显著特征,他想要留住她,留得住吗?书中未有明确的结局,但“一个虚幻的等待”足以让二号男主趟在病床上哼唱:“想留留不住,才最寂寞。”
       三号男主,则是地地道道的人渣了。骗财骗色是人渣的目的,蔫啦吧唧爱错了人。人渣如何成为人渣,用不着去深究,对于这种渣男,及时悬崖勒马才是正道。也正是通过这样的经历,让蔫啦吧唧看清楚真相,拨云见日,懂得要怎样选择,最终收获了真爱
       对于那些回不去的过去,无论它值得回去,还是根本不值得回去,都该应了一句话: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未来的路还很长,愿我们都好。

  《我想你,前任》读后感(三):想他

作为这本书的责编,我只想说一句话:“我捡到了一个宝。”
起初做这本书,只是因为友情。因为我十分喜欢张躲躲同学,她总能说出一些十分精辟的话,言语之间总是透漏着才华。之所以我一直都想做躲躲的书,因为我相信什么样的人写什么样的书。哪怕我没看过她写的任何文字,我也相信她一定能写出好看的故事。机缘巧合,我终于有幸做了这本书《我想你,前任》。
果不其然,之前我只知道躲躲写故事好看,但没想到写得这么好看。在审稿期间,我似乎忘记了自己的编辑身份,一直在做一件事——用鼠标往下拉,拉,使劲拉!因为躲躲的文字实在太流畅,故事情节实在太精彩太吸引人。躲躲太厉害,总能把人物的心理描写得淋漓尽致,把笔下的人物写得有血有肉,把那些隐晦的、无法诉说的感情一一铺开。看到后面的时候,我快被躲躲虐死了,眼泪一直在眼眶转,实在太压抑,太难过,太真实。我甚至觉得躲躲太残忍,不把相爱的人弄得你死我活就不罢休!我甚至和她商量要不要把结局改了。
看完这本书,我开启了走火入魔想念模式。
是的,我想他,疯狂地想他。
当时正值年末,还有几天就要放假,我订好了去他城市的火车票后,开始做头发,做指甲,节食减肥,买衣服,买鞋。我要见他,立刻!马上!
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处于人生的最低谷。家道败落,他从一个富二代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落魄公子。或许是命中注定,或许是惺惺相惜,又或者是逢场作戏。像磁铁一般的引力,把我们胶到了一起。
就像戴安和马天越之间的感情,超越友情,又不是爱情。像亲人、像朋友、又像情人。和他在一起一年,我们没有吵过一次架。或许就像作者所描写的那样:”他们太过熟悉,就像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样在意对方,那样怜悯对方,却不能分享未来。他认定相识的时机不对,他无力娶她为妻。而她就是嘴硬,不去恳求一份卑微的爱情。彼此依赖,又彼此逃避。彼此折磨,又彼此思念。“
毕业后,我们分道扬镳,没有理由,甚至连告别的话语都没有。
就这样,五年没见。我仍旧想他。
这五年里,我无数次的梦到过他,无数次的想起过他,可我始终没有勇气给他打个电话。
一夜未眠之后,我终于拨出了那串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天知道那一刻我的心情有多么忐忑,那是激动的、亢奋的、恐惧的、心乱如麻的。
当电话接通的那一刻,我仿佛丧失了语言,他和我说着话,我晕晕糊糊地答非所问着。待我说了想见他之后的话,他沉默了,犹豫了。
我几乎忘了一件事,他结婚了。
是的,我们没有见面。
泪干了,票撕了,心疼过了。
“在这个世间,有太多无法抵达的地方,无法靠近的人,无法完成的事,无法占有的感情,无法修复的残缺。如此牵念,如此胶着,却也只能以一种简单的方式,远离对方。“
感谢这本书让我和回忆里的你又爱了一次。
PS:原谅我才疏学浅写不出好的评论,张躲躲同学的文字是有魔力的,于我看来,作者总有一天可以写出流芳百世的好作品。这本书,我不建议热恋中的人来看,实在太有共鸣,你肯定会想起你的前任的。

  《我想你,前任》读后感(四):以为能够与你相逢,偏偏总是落空

总是期待着能够与你再相逢,以为简单的心愿,偏偏总是落空。偏偏书中的人遇到了,言情小说就这点好啊,心里想的念的全都能轻而易举实现,他们也总比我们爱的轰轰烈烈,当然了,结局往往也比我们惨烈
这是一个与旧爱重逢的故事,确切地说,是三个。
分为三种不同类型的女生,一是失恋后一直走不出,一是女神级别甘愿当备胎(暧昧过,却没在真正意义上爱过),另一个就是典型的赔钱货倒贴。男人们是怎样的,想必也都能猜得出了。故事必然是精彩,分别能满足好几种类型的人的心态,当然最终,我们都能从这些与自己无关的故事当中看到自己身上的故事。这世上有多少种百转千回爱恋,最终的结局要么厮守要么离分,厮守者得幸福,离分者却是最有故事的人。
坦白讲,有时候我很少愿意将一些人称之为自己的前任。或者可以这样说,即便是分开,人们也只觉得只有一部分人是同自己爱过的,其余的一些人,只是空窗之后的复制品,投入的情有几分陷入多深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再回头看,这些人,或许都谈不上前任。前任是配得上自己的恋人,另外一些该是别的称呼。这样说或许会被人骂,但是,在感情里,谁没干过这样的事儿?谁不是背着爱的名义伤害过不少人?
相信很大一部分人是第一种,失恋后走不出来。究其原因是因为那个人太好或者是用情最深,以至于后来再遇到的人,都比不上他。再恋爱啊,甚至都想比照着他找一个来爱一场,好想这样才对得起恋爱对得起自己似的。以为这样就是深情,其实狗屁不是。这是对感情的不负责,对恋爱的不负责。在现实生活中,愿意一直等下去的人少之又少,多数人的心在等待的过程当中都苍老了。最后有了亦舒的话,我们爱的是一些人,最后在一起的,是另外一些人。好像是有些道理,然而却不是全对。
人怎么能对感情这样不负责?
人怎么能对自己这样不负责?
人又怎么能对这样美好的爱不负责?
既然没忘记,既然还爱着,哪怕分开了,为什么不愿意让对方知道,非要搞到最后都是一副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可是他的模样、他的电话、他的鞋码、他的所有的坏习惯,为什么再后来回想起来,都还清晰如昨?
还不是还在爱。
有人跟我说,想前任实在不是什么值得提的事儿,好像是多作践自己一样,好像想一个人多无耻一样。可是,想一个人有什么错吗?难道把一份原本有的想念强压在心底咬死不说就是彻底地忘记了?装什么坚强?!撑什么胖子?说不想前任,这样的直白的书名的人,分明是自己内心狭隘啊!
爱错了人固然不对,可是想一个人,总没什么错。
想念多美好啊,它带你在回忆里走一圈,它是现代人穿越回去的依据,它就像是哆啦A梦的任意门。你想回到哪个时候,随时都可以回去。那个人永远都温温柔柔地在那个老地方,等着你呢。
无论前任是好是渣,谁又敢说自己百分百完美?谁又不是别人的前任呢。有时候分开不代表什么,或许是缘分不够,或许是因为其他的外界的原因,只是因为当时的自己看不透,所以才造就分手这么一回事儿。谁又不是在分开的爱恋里学会成长,最后成为更好的人呢。只是,很可能,最后在一起的人,没有像最初爱的人那么深罢了。
那,这样的一本书,之于每一个人其实都是比较有意义的。书中的三个故事,三个类型的男女,但是他们是所有人的缩影。在爱里的猜忌怀疑、永远不求回报的付出、错误的爱人方式,等等等等,谁会真真正正爱人?不都是一点点学会的。我们有必要留住深爱的人,那是对自己的负责,对爱的负责,但不是用错的方式,和错的状态。
不要在分手后,让那人成为想念却不想见的人。因为不知道再见面时会是何等模样,是以眼泪还是静默。但,相遇总是在意外之时,也在意料之中。故事是别人的,道理是自己的,我们习惯从别人的口中、故事中学习太多,从一本言情小说当中学会爱也并没有什么不妥。只要不是让你去做坏的事,都不算丢人的事,也根本不是坏的事。
更何况,跟自己的幸福有关呢。而那些习惯倒贴的,相信看到这里的故事,肯定会挨上狠狠的耳光,然后再审视自己是该爱怎样的人。而我们的女神们,也是时候擦亮眼了,既然老天给了你好的姿色,为什么要甘于当备胎呢?
要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有与旧爱重逢的机会。那就跟着这些人,在回忆里,再爱一会儿那个用情最深的人吧。

  《我想你,前任》读后感(五):记我的某一位前任W先生

今天一整天几乎都木有出门,趴床上翻书,翻到上周张躲躲姑娘送我的《我想你,前任》,便和室友聊起前任的事情。
堪堪长到24岁,也是有过那么几个前任的,有我深爱过,大抵也有喜欢过我的吧,无一例外的是,这些前任都不再联系了。在一起的时间都不算长,所以说迄今为止,我似乎也从未经历过一场漫长持久正儿八经的恋爱,即使曾经刻骨铭心喜欢过某个前任,到底也不过是被拒绝了再拒绝。
于是那些儿,便都烟消云散了,即使偶尔想起那个人,也不过是从内心深处翻起微微的酸淡淡的涩而已了。
但是今天,说起前任的时候,我首先想起的人,竟然是唯一一个彻底分手后就彻底不相往来的W先生。
W先生与我相识在我18岁那年的初秋,刚刚迈入的大学的我,第一次从小县城来到大合肥,自然是激动万分,雀跃不已想要去逛一逛。
于是室友Z同学便央了她同校的高中的同学带我们去国购广场,Z同学复读一年,于是这位同学就比我们大一级,算得上是某位学长了。这位学长,自然就是W先生。
第一次见到W先生,只觉得这男生长得还行,个子很高,大概180还多一点的样子,但是我那时候和初恋先生还你侬我侬着,一路上都在不停地打电话,笑得花枝乱颤,等我终于在过马路的时候挂了电话,只听得W先生淡淡地来了一句:看不出来啊,你居然有男朋友?
我那是单纯得似一张白纸,丝毫不觉得这句话有半分不妥,只瞪大了眼睛问:你怎么知道我有男朋友?
W笑:看你打电话那个表情就知道了,不是男朋友,才不会笑成那个样子。
或许是W好奇,为何整个寝室都是单身,只有长相最普通的我竟然还是有男朋友的。
于是,在逛了一圈国购回程的路上,他一直在同我聊天。
聊什么我忘记了,只记得自己跟个二百五似的,问了他关于学校的许多问题。
到了我们宿舍分开的时候,他说:你很活泼啊,还很聪明。
我说:哦。
初恋先生同我异地了没多久就分了手。
在家里大哭了一场之后,我跑到理发店去给自己烫了爆炸头。
还记得那个周一的早上,我赶了早班火车回到学校,推开寝室门的时候,一屋子人震惊的表情我至今记忆犹新,由此我得了一个至今仍被大学同学们亲切称呼着的外号:爆爆。
于是我在08新闻里被众多人迅速记住了,以一个爆炸头的形象。
大一的上半学期,我不知怎地就顶着我的爆炸头,跟W先生混得很熟。经常发短信神马的。
那一年过年回家,我一个寒假同W发了一两千条短信,手机停了好几次机。有时候一晚上,来来回回就可以发一百来条。
我出去拜年的时候,W会说:出去玩当心哦,别喝酒哦。
我在家窝着的时候,W会说:在家无聊啊,真想早点开学可以见到你啊。
即使二缺如我,也知道,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那一年开学,正好在情人节边上,我们都到了学校。
情人节的前一天晚上,W把我叫了出去,我有些许的期待着,觉得这娃估计是要跟我表白了,结果这丫的居然什么都没说。
第二天的情人节,他更是彻底消失,一点影子都没有。
(现在想来,我严重怀疑这娃是害怕情人节表白要买花会花钱什么的)
但是我那时候二逼哄哄的,完全没有意识到,只觉得有人喜欢我,又跟我眉来眼去了这么久,好歹得苟且一番,要不然岂不是对不起我白白花出去的短信费吗?
但是,娇羞如我,是不肯开口说什么的,于是我就等着W跟我表白的那一天。
在某个月黑风高的晚上,W约我去对面的农大遛弯,溜了一圈他就牵住了我的手,我也没挣开。
当然,我假装很白痴地问:你牵我手干嘛啊?
W说:你做我女朋友吧。
我继续假装很白痴:我想想啊。
他没说话,就给我拉怀里了。
然后就这样了在一起了。
刚开始的时候,还是很愉快的。
W虽然算不上是个帅哥,但是人个子高啊,一起走在学校路上的时候,还是颇有些让我很自得的。人胳臂一伸过来,给我搂怀里的时候,还是让我心里升起了几分小娇羞,很有些小鸟依人的感觉。
刚开始的恋爱,也是你侬我侬的。
我那时候没事干跑出去带家教,每天坐公交回来的时候,W都会在公交站牌等着我,大冬天的,一下车,有一男人,一见到你,就给搂怀里了,还搓搓你的脸,怎么看来,都是甜蜜的。
那时候学校对面有家面馆,有时候他会请我吃鸡腿面,点两份鸡腿面,然后把两个鸡腿都留给我(艾玛,我揍是特别能吃肉),以至于我们分手之后,很长时间我去那家面馆,老板都会说,你那个给你鸡腿的男朋友呢?
那时候,我心里是充满欢喜的,简单的以为,能够给我拥抱,给我鸡腿吃的男人,就是极好的,很满足,很感动,很开心。
可是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W就开始显现出了他的本性。
一开始的时候,他对我还是颇为大方的,一起逛超市,总会给我买橙子(那时候,我特别爱吃橙子,奇怪的是,分手之后,我就不怎么爱吃了)。
第一次让我很不开心,是有次我们逛超市回来,买的都是他的东西,还有我的一斤橙子,大概十块钱的样子。
W在路上突然说:我跟你在一起这个月,花了两千多。我爸都说我了。
我很惊讶:啊?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你又没花在我身上。
我一贯是觉得,大家都是学生,所以我们出去买东西基本都是各付各的,除了偶尔一起在学校食堂吃饭,以及我们正式在一起之后,他请了我室友吃了一顿饭,他还真没给我花过钱。于是,我很奇怪,他为何要告诉我这些。
不料他很认真地说:怎么和你没关系了,我钱都买衣服买鞋子了啊。
我无语:可是你买的都是你自己的衣服鞋子什么的啊,你又没给我买,怎么跟我有关系呢?你还去做了个发型花了好几百呢!
W振振有词:我买衣服买鞋子还有做发型,不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帅吗?我不是你男朋友吗?我变帅了,你难道不会觉得有面子吗?
我只觉得内心有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我想着再继续这个话题,我们该吵架了,于是我选择了闭嘴,很专心地开始啃手中的橙子。
那个周末我回家了一趟,恰好手机停机了,W打电话打不通,就去给我交了20块钱的花费。
等我来学校了,我就把这事儿给忘记了,妈蛋,谁记得20块钱的事儿啊,更何况还是自己男票给交的,于是再次见到W的时候,我完全不记得提起这事儿。
于是W按捺不住了,没过几天就在课堂给我发短信,说他手机没话费了,让我给交一下。
我正好没课,就顺路去给他交了50。
话费单子打出来的时候,正好我瞅了一眼,不小心瞥在了,他的花费余额还有60几块呢。
于是我很震惊。觉得这完全超乎了我大脑思维能力的范围。
于是我不想谈了,但是我总不能跟人说,我因为给你交了50块话费就想跟你分手。
于是我很苦恼,很纠结,于是我就跑我闺蜜那儿玩去了。
某天W问我,下午有没有课,要干嘛?
我说下午我要去火车站,买车票去我闺蜜那儿。
W说,我正好在火车站呢,我给你买吧。
我说:好。
W把车票给我的时候,我正好没带钱,于是我再次忘记了这事儿,关键是那儿车票才19块钱。
我和前任先生在一起的时候,可真的没要我把这几块钱还给他的事儿,于是我真的就没把这当成回事。
完了又过了一星期,W说他要回家,让我陪他一起买车票。
到了火车站,排了很长的队,等到了W的时候,我就退出了队伍,站在一边等他。
没想到W把钱包掏出来之后,迟疑地半天,然后跟我说:上次你去那儿的火车票,是我给你买的吧?
我说:啊?怎么了?
然后,我就反应过来了。
我说:哦,你这张多少钱?
他说:十块零五毛。
我掏出钱给他,然后此时此刻,我已经很有转身走掉的冲动了。
于是出了售票大厅之后,我脸很黑。
W估计是看出我不高兴了,然后说:我们去吃麦当劳吧。
我不说话。
然后他就直接牵着我的手去了麦爷爷家。
到了柜台,我还在仰着头想着要吃什么。
一回头,看到W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皱巴巴的广告传单,就是那种大街上经常发的,麦当劳的定时优惠宣传单,一块块抠下来的那种,周几周几啥优惠个一块或者五毛的那种。
W问:你想吃啥?
我弱弱地回答:我要个冰淇淋,还要个……
W打断了我,朝着广告单子看了几眼后说:那个今天不优惠。买可乐和薯条吧。今天买可以便宜两块五呢。
我说:哦,好吧。
然后,我们就在大中午吃午饭的时候,坐在麦当劳里,两人吃了一份中薯(是的,两人点了一份中薯),一人喝了一杯可乐。
然后那时候,我感觉,自己的脸色已经很不好看了。
出了门,我就低着头往前走,W拉着我说:我们去本部吧,你不是要去借书吗?(我们的图书馆在本部)
我说不去了,回去吧。
于是W开始哄我,一路上在公交上给我唱歌,搂着我开始唱《甜蜜蜜》(不得不说一句,我后来开始听beyond的歌,还是受他影响),终于又把我给哄高兴了。(丫的,我多好哄一人啊!)
然后到了本部,学校门口刚好有人在摆摊卖小金鱼。
于是我很欢快地蹦跶了过去。然后就赖在地上不起来。
各种双眼放光地看着金鱼大呼小叫:哎呀,小金鱼好可爱好可爱好想养。
W很不耐烦:别看了,你多大了,还要这个。
我当时正兴奋着呢,于是一溜嘴就说:哎呀,你怎么这样啊,我看看怎么了,隔壁那个谁谁谁他男朋友昨天还送了她一缸子金鱼,可好玩了。(这金鱼真的很便宜,大概就一两块一条)
这个谁谁谁正好W也认识,然后W就说:你要是有那谁谁那么好看,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买什么。
我站起来,只觉得脑子里轰了一声,原来是这样啊,原来是这样啊。
我们在一起,他好像是真的没送过什么礼物,也真的没给我买过值钱东西,我一直不在意在些,觉得他是学生所以一直没计较,就算是偶尔在一起吃饭,有时候也会我刷卡。
我以为这样很好,却原来是这样啊。
原来是因为我不好看啊。
我默默地看了他一眼,就转身走掉了。
他叫了我一声。
我没答应。
我自己一个人到了图书馆,借了书,然后下楼,收到他的短信:你什么意思?我不就说错了一句话吗?我道歉还不行吗?您怎么这么任性?你是想分手吗?
我回:嗯,那就分手吧。
出了本部学校大门,眼泪就掉了下来。
一路哭完了回到寝室,跟众位室友宣布,我失恋了。
然后爬上床睡得昏天暗地。
醒来的时候,手机上N个未接电话,N条短信。
都是W的,意思是他错了,对不起,可以不可算了,不要生气了。
 
我想了想,觉得我没有多生气,只是感觉挺轻松的。
可能我内心里一直在期待着和W分手,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理由吧。
这下真的分了,虽然多少有些难过,但是总归是终于过去了。
可是失恋了,总归是不开心,于是我又回家了。
我没告诉W,但是寝室里的Z同学还是给他通风报信了。
在我出了寝室门,就看到他等在门口的大树下。
他一路跟着我,上了公交,到了火车站,买了火车票,在车站外等着车。
我一直没搭理他。
然后,他问:你是不是真的不打算和我和好了。
我没说话,有什么好和好的呢?
他说:你是不是还在生气?我错了还不行吗?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
我心里想着,我真的没生气,我只是不想和你在一起了而已。
我说:快到点了,我要进去了。
他拉住了我,然后,开始啪啪地掉眼泪。
就是,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突然站在你面前哭,其实还是蛮内什么的。
我真的感觉,我差一点就要说算了算了,我们和好吧。
可是,就是差那么一点。
我回了家。
后来W又拖了Z约了我出去吃过饭,一起出去玩过,但是,就是真的,突然间有种感觉,觉得以前和他在一起的那些回忆开始变得很遥远,你几乎想不起来,为什么那时候你和他在一起会很开心,你很想把这一段记忆删除,你不愿意再回想起,和这个人的一切。
我想,反正我是不能再和W和好了。
后来,W恋爱了,又分手了,又恋爱了。
我也恋爱了,又分手了。
后来我们几乎再也没见过,虽然在一个学校,可是想要避开一个人也是很容易的事情。
唯一的一次见面,是我大三,他已经大四,开始在外实习,某次在食堂碰到。
那时候我变得稍微好看了一点,虽然依旧是相貌平常,到底会打扮了些,穿着蓝色大衣和高跟鞋,爆炸头当然早就剪掉了,留着短短的头发。不再像当年一样,总是穿着肥大的裤子和运动鞋,跟个二吊蛋一样到处蹦跶,还长了一脸精光闪闪的痘。
他看到我的时候说:呀,美女,怎么变漂亮了?
我笑笑,没说话。关于我为什么突然开了窍,知道把自己捯饬成女人一点,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晚上打开电脑,发现他申请加我为扣扣好友,我想都没想,就点了拒绝。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再也没见过他。
后来的某一天,我才知道,W在和我发短信的时候,还给我们班另一位女神级的人物S小姐也发着短信。
甚至在我们已经确定在一起之后,他还跟S说,我和爆爆不是真的,你如果愿意答应我,我立马和她说清楚。
我一直以为W是喜欢的,后来仔细想想,或许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多少还是有些喜欢我的吧。
只不过他心中的理想对象,一直是S那种女神级别的,而我,不过是个相貌平常又二逼哄哄的小丫头。
于是他总是认为我是配不上他的,即使给我花了十几块钱,也要斤斤计较着,我到后来才知道这些,却也没有多大的不开心。
认真想过和W的这一段,我一直以为他是喜欢的,单纯的喜欢,每天给我短信,跟我讲笑话,不管我想去哪儿都带我去,帮我准备四级考试的所有资料……
年少单纯的我,总是以为,这难道不就是喜欢吗?
却不曾想,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自己不过是对方暧昧对象中的一个,后来才知道,W那时候情人节是和女神表白被拒绝了之后才在几天之后来找我的,只是我一直不知道而已。(到底是有多二啊,自己眼皮子底下的事情,居然一直都不知道)
其实我本来是想写个欢快的日记吐槽一下我的极品前任的,没想到写到后来,居然莫名地带了一丝丝伤感。
到后来才懂得,他对你没那么好,本来就是因为没有那么喜欢你。
到后来才懂得,就算他对你好,也有可能他会对另一个人更好。
到后来才懂得,就算一个男人为了掉了眼泪,也不一定是因为多爱你,不过是在难过自己搞不到女神,到手的这个二货女友又要落跑而已。
那些青春里,单纯简单的爱,说到底,不过是一场一点都不浪漫的误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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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没打算写这么伤感,昨晚写得太仓促,今天重看的时候发现——我擦!怎么写成这样了!
我始终以为,一个男人若不肯对一个女人花心思,无论是时间还是金钱,原因无他,要么他没有,要么,就是认为,你不值得。
现在想来,我19岁那年,确实是,不仅不够好看,还总是穿得又土又丑,顶着一个爆炸头,张扬舞爪的,一天到晚没心没肺,啥事儿都不懂。那时候,在他眼中,我的确是不够好吧。
这么些年过去,到底也没野猪大改造,变成大美女,但总算是学会了在穿裙子的时候并拢双腿,在穿高跟鞋的时候不再摔跤,在有陌生人在的时候不再大声说话笑得跟个傻×一样,不再动不动就哭,不再有了委屈也不肯说,只是埋头不吭声自己一个人在内心翻江倒海暗自做决定。
这么些年过去,我依旧没有谈过一场正儿八经的恋爱,经历过人生的最低谷,最难过的时候,走在路上就会突然有眼泪掉下来,可是那个时候,也不再觉得,没有一个人的拥抱,是一件难以忍受的事情。
到最后,终于懂得,人生的任何一场旅途,其实都是一个人走过,咬着牙熬过那些血泪交杂的过往,依旧要独自一人踉跄前行,无路可逃,无路可退。
我庆幸的是,是自己一直没有妥协,没有因为觉得快要撑不下去,就去选择一个不想要的拥抱,也没有因为觉得自己的生活糟糕透了,就随便抓住一只不想牵住的手。
我庆幸的是,自己一直在不停地往前走,哪怕经历过那些很难过很难过的事情,也一直没有放弃,依旧在朝着内心的光芒之处,不断朝前奔跑。
年少的时候,以为爱情是生命的全部。
到了这个时候,终于明白,一个人首先应该成全的,其实是自己。
任何一段感情,应该成为的,是你的锦上花,而不是你的救命稻草,不是你的雪中炭。
——————————————————————————————这算不算严格的书评,只能说有感而发吧,躲躲的这本小说,真的是让很多人都有了自爆家底的勇气啊,哈哈哈~
@狸奴老妖-喵喵

  《我想你,前任》读后感(六):我爱自己,胜过爱你

     不久前和一个朋友聊天,朋友说,读书他只读已故作者的书,对于当代特别是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作者,总会心有芥蒂,觉得他们的文字过于稚嫩,或者矫揉造作。
     也许是受朋友的影响,所以偏好起来,更喜欢读一些年龄近四张的作者的文字,躲躲的书刚拿到,却一连读了好几夜,就像直观一个电影一样,鲜艳的画面感,幽默却又隐痛的对白,这是一本很具吸引力的书,能让同龄人特别是北漂族有很强烈的代入感。特别是封面,隐忍的眼泪,好像有话想说却又强压回心。说句心里话对于这个书名:“我想你,前任”有些惧怕,就像好不容易压下去的梦靥,又被自己拿一个扳手翘起来一样,谁都有那么些前任,活在回忆里,你以为你已经忘记了,可回忆依旧爬千山淌万水的跟过来……
     可能很多作者都有这般愿景,为自己曾深爱过的某人,写一篇文字,书里的主角,喜欢吃的口味来自他,爱穿的衬衫品牌来自他,走过的幽曲小径也来自他——他就是牵引你继续写下去的线索。有人会害怕看这类的文字,害怕自己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生活,又被搅动起来,掀起排山倒海的情绪,独留下自己细尝这回忆的苦楚。
     甚至有人会因此惧怕返回一座城市,对于爱情,我们都没自己想的那般拿得起放得下,轻轻的碰动一根弦,回忆就进入了自动重放模式。不知道有多少人干过这类事情,悄悄的去关注前任的微博、豆瓣、QQ空间动态,却不敢也不愿让对方捕捉到自己的想念;嘴上大咧咧的说着,再也不会联系了,可若在十字路口巧遇,脚步却不觉石化,扭头回望;心里想过无数种再见的场景,朋友口中他的一句动态都让你如坐针毡,虽然祝福他过的更好能让自己落下宽容美誉,却也奢望他能失魂落魄夜夜难寐的想念自己。呵,我们都有些口是心非,害怕被遗忘,被替代,害怕变成对方口中那句轻描淡写的——前任某某某。
      躲躲的小说是一把诚实的刀子,或者一面诚实的镜子,它可怕在连你和前任牵手接吻告白分手的细节脉络都给你揪出来了,可怜到你甚至仿佛正坐在湖畔旁和前任重温过去说过的话语,背后是淡淡的夕阳黄,你们紧扣双手,貌似正在憧憬着永世在一起,你清晰的连他眉间发誓的小表情都望的仔仔细细……但又可爱的当你读完一整本,看着窗外的鱼肚白,呵,有种恍然如梦的如释重负,不过是又走了一遭而已,现实并非冰冷,甚至温柔多情,你只是你回忆里的穿越者,不带来什么,也带不走什么。
     清晰让人沉痛,清晰也让人重新挺起勇气,继续寻找爱情,对于还想和过去重温旧好的人,这本书是一片阿司匹林,让你躺回去再做做梦,而对于想和过去手刃的干脆利索的人,这更是一本情侣相处攻略范本——学习和思忖下我们是如何相恋、错怪、牵挂、分开的。
       我想你,前任,但我更想念,和你相恋时,那个小心翼翼,却又无所畏惧的自己。
       我爱自己,胜过爱你。

  《我想你,前任》读后感(七):这份情,难再续

作为已婚人士,看这本书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如果在书店里面看到这本书,估计也只能偷偷瞄上一眼封面上泪眼梨花的漂亮书模,然后摸着兜中老婆给的三块五毛早餐买煎饼果子的零花钱,含恨离开。
如果想偷偷买下,只能挨上几顿饿,外加冒着被老婆罚跪鼠标的风险。
好在躲躲赠书,机智如我还让老婆先看,躲过挨饿和膝盖跪碎的同时,还赢得坦白从宽的好评。
说回本书。
本书从女性的视角出发,述说三个女性与前任的离奇事迹和恩怨纠葛。行文之间,画面感极强,情节设置和场面调度就像是看一场电影。作为一名电影爱好者,我个人认为此书很适合拍电影,而小说直接可当剧本用。
故事的走向紧跟的是小说中的三位女性行为导向。所谓性格决定成败,同时性格也决定了他们的择偶条件,她们的爱情结局也伴随着她们的性格早有征兆。
戴安是强。她的强势让她享受在任何场合扮演着意见领袖,御姐范女王气十足。她的强决定了她择偶——这个男人必须够强,散发出来的是由里到外的自信,即便穷困潦倒,也是穷困潦倒的没落贵族,只有此等人物才能完全掌控住她。而现任变前任的马天越对物资生活的自卑而和其分手,足见两人不合适。
周止诺是蛮。没有足够的包容、纵容,甚至受虐狂的男生对于蛮横的姑娘只能望而却步。所以“趁着还没有把彼此折磨死,分手也许是件好事。”——陆坤的离别是不再想包容。
陈珂是痴。唯有鲁迅先生说的:哀其不幸,恨其不争。方能表达。
另外,在看这部书的时候,我一直处于困惑当中。
这份困惑并非是担心没有前任可想,而是徘徊于我应该去想念哪位前任?
结果却是我能记住许多与前任她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的或欢喜、或忧愁、或细致入微的琐事,却独独记不住任何一位前任的长相。
为什么呢?
也许是分手太久,她们的脸太大,脑容量有限已经塞不下了吧?
在我看来,爱情的产生并非一蹴而就。长时间的臭味相投和默契沟通,加上缺点的包容才能生成最后的爱情,称之为相伴终老。
而分手的原因不管是什么,破镜重圆,裂痕依旧。未来的一点点波澜都会导致破镜再破,到时候真的只剩下渣了。
所以前任既是前任,过去式变不成现在时,更不能期盼将来时。
我想你,前任。但这份情,难再续。
很喜欢这本小说,里面填充了作者对爱情的完美期望。但如果腹黑点想,我希望故事的结局是这样——
陈珂,被弃。
周止诺,复合。
而戴安即便是看完微博,仍旧是哭着毅然决然地踏上了异国的航班,因为她要——自弃。
你问我为什么让戴安这么惨?
因为,谁让她要做女王呢!

  《我想你,前任》读后感(八):你要庆幸,有个人愿意和你共度余生。

躲躲的书拎在手里就像一颗手榴弹,被现任看见了,不知道会爆炸伤人,还是闷声炸了自己。不过,男朋友看见了只是笑笑,你去看啊,看完了借我看看,我也怀念一下。
等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男朋友已经晋升为老公(汗,不是我看的慢,只是短短的几天角色转换了哈哈,额,虽然确实看得够慢……),那天坐车出门,外面炎热难耐,阳光照在皮肤上,痒痒的。”那本想念前任的书,我看完喽。“我家先生笑笑,开玩笑地说,"怎么样,很是想念前任吧。“ 我只是摸了摸他安放在档位上的手,”不,我庆幸遇见了可以共度一生的你,谢谢亲爱的。“
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感悟,你要庆幸,有个人愿意和你共度余生。
我们都是爱情中的傻瓜没错,爱中的我们分不清方向,看不见颜色。你想要的只是他的微笑、他灿烂的脸庞,以及触摸不到又仿佛存在的幸福未来。这些都是你勾画好的,与他必须相连的未来。三个女孩三种类型的爱情。执拗在回忆中想要捡回的周止诺,喜欢表白被拒绝却又继续勇往直前的女孩戴安,还有只活在自己美好中不愿相信他是人渣的徐嫣。
这世上可爱的姑娘,你总能找到自己的影子,快来这本书里照照自己,然后清醒一下,有些人,不过想想而已。至此,已与你无关。
你要知道,当初的分开,并非子虚乌有。只是时间让你模糊了伤痛,可那个伤口还在。你遇到他,想起了以前所有的美好,可是就是想不起你们是怎样分开的。
我和我家先生,我俩在一起,坦然聊了不少关于前任的话题。有人说,你傻啊,讲这么多,以后会是吵架的把柄。不,你不懂,正因为这些,才更让我们明白,彼此走在一起是多么不容易。
我先生是射手座,单纯阳光的大男孩。在他口中讲述过的与爱情有关的女孩子一共有两个。一个是没追到的,一个是在一起过的。前一段故事他是戴安,而后一段故事他是周止诺。没追到的那个姑娘叫小白吧,在先生的描述里是皮肤白白,长发飘飘,大眼睛会说话的文静女孩子,而且是他的大学同学。他和戴安一样,为她做过许多事。记得我曾在饶雪漫电台写过一篇文章,叫《有些喜欢,何必夸张成爱》,他和里面的男主角如出一辙,深情款款却又局促不安,想要在一起,可女孩子总在关键的时候闪他一刀。最过分的一次,是先生知道小白失恋了,于是打飞的到了北京,为讨她欢心,做足了整套庆生的惊喜。先是下飞机后大大的一捧花,随后又托朋友在有情调的泰国餐厅定了晚餐。女孩子都是爱惊喜的,过程的前半段浪漫而又温馨。小白用手机拍了照片,美味的蛋糕和精致的礼物,每个女孩子都有炫耀幸福的权利。只不过在发了照片之后,小白的手机开始有一条没一条的收到短信。吃饭间隙,先生的朋友特意安排了属于两个人的小提琴曲,琴师就站在餐桌旁,悠扬的琴声中满是炙热的倒影。可惜啊可惜,故事到这儿就戛然而止了,饭只吃到一半,整个约会中小白不时发短信的对象出现了,是个显得有些成熟的男人。男人只对小白说了一句,”我们回去吧。“而小白只对先生说了一句话,那就是”对不起“。原来,她的QQ里那句分手的个性签名,不过是给另一个人看的,与先生无关。而小白肯赴约参加这一场十足的大惊喜,不过是想气气另一个人,好挽回自己的感情。而至始至终,先生只做了一个道具,小白和男友重归于好的道具。
我曾问先生是怎么想的,先生说,不后悔,只是觉得这是他一个人的独角戏,倒也不怎么想和小白在一起了。从那以后,先生删掉了关于小白所有的联系方式。可是后来,又过了很久很久,可能是一年之后,小白忽然加了先生的微信,那个时候的我们已经在一起谈朋友了。先生出于礼貌和她寒暄着,可也仅在一次聊天后便又删掉了。他说,感觉好没意思,想起那个晚上的她,觉得再没有联络的必要,他们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了。
故事里,戴安上了飞机,她没有理会马天越。也许人心就是这样凉的,你当做的玩笑,可能是他人的真心。
和先生在一起过的那个姑娘,就叫她苏苏好了。他们是经朋友介绍认识的,然后在一起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那个时候都是临毕业的穷学生,两人在肯德基打工,后来毕业一起去北京打拼过。可就是在北京的这段时间出现了问题。导致分手最凶的一次吵架,缘由是什么,先生已不记得,后来想想,好像是有争吵时,平日里文静的姑娘竟有些口不择言,说话太冲,伤了先生,两个人赌气地说了分手,可是却没有再和好。先生和苏苏都是虔诚的基督徒,后来先生回了家乡,苏苏竟然也回了家乡,还和他进了同一个单位。有意无意的碰面,却也只是相互看不顺眼的斗嘴。直到后来我和先生订了婚又结了婚,苏苏转去了别家教会,也渐渐地消失到无影无踪了。她发给他的最后一条短信是,如果结婚请告知,他们虽然分手,但还是朋友。可先生摇摇头,怎么会是朋友,有时候走丢了就是走丢了。
而我更像是那个徐嫣,傻傻的活在自己梦境里的徐嫣。那时和前任算是青梅竹马,在一起很多年,一直以为就这样一直下去了。可最后的那一年,也许是女人天生的敏感,我发现了QQ里一个熟识的女生和他的端倪。那个时候他不愿承认,而我又没有证据,因为那个女生吵架的次数已数不清了。后来我莫名其妙地被分手了,问他理由。他说我自私、冷漠,不懂得关心人。那个时候的我还不时的反省自己,到底什么时候自私,什么时候冷漠,又在什么时候伤了他的心。不管怎么挽回,前任咬定说了分手就不能回头。我沉浸在失恋中,可一个礼拜都没有,便瞧见他和那个熟识的女生成双入对了。虽然知道没有意义,但是还是打电话去质疑他。可惜的是,有时候你想得那些愧疚和歉意都没有,在他的眼里,我就是自私、冷漠地,所以他才会选择别人,况且没有证据,又没有婚约,又能怎样?此后的一段时间,我看人都是灰色的,甚至对双鱼座的女生有了偏见。他们故事的结局是完满的,在我和前任分手不久之后,他们便结婚了。要证据什么的还有什么用?摆在你面前的更摄人心。
我就是在这种晦暗的时期遇到了充满阳光与温暖的先生。他举着花出现在我面前,可我却不敢向前多走一步。我对他说,你喜欢我,会是一天两天,还是一个月两个月?先生眨眨眼睛,这谁能知道呢?我也不敢保证会爱你一辈子呀?但现在的我很喜欢你,给我个机会,才能让我们都知道彼此重不重要。
我往后退,先生往前走,就这样亦步亦趋地抓紧了我的手,渐渐我喜欢上了他说话的声音,喜欢上了和他一样青春阳光的好基友们,也喜欢上他在每餐前虔诚的祷告。有时候你很快就会知道,这个人是对的。我喜欢深沉内敛不爱说话的成熟男性,可后来成为我丈夫的却是这个如小太阳般的大男孩。而我渐渐明白,我需要的是这样可以安慰我、开导我带给我欢乐的人。
领证的那天,先生对我说,"亲爱的,我们结婚了,我现在都像做梦一样。”
我不忘小女生一把,“你是不是在懊恼如果早一点遇见我会更好?”
先生摇摇头,“不,不是,早一点遇见,我还是那个莽撞的不懂爱的男孩,可能最后的结局我们不会在一起。”
对啊,你要庆幸有个人愿意和你共度余生,把你当做此后的共存体,这比什么都重要。而那些前任,教会我们认清了爱情的模样。从此之后,还是一笑而过吧。

  《我想你,前任》读后感(九):烧了回忆取暖

今年,躲躲写了一本书,书名是《我想你,前任》。
我极少能够见到像躲躲这么勤快的作者,码字速度相当快,十分敬业。
在第一章的开篇,她写道:前任算个屁,不过是场空欢喜。我看到这句话不知道为什么噗嗤一下就笑了。
没有爱过没有失去过没有遗憾过没有回头过的人想必是不能理解这句话的。
也不是每一个牵过手接过吻的异性都有资格被称作前任。没有深爱过,没有挽留过,没有纠缠过,没有在夜半为了对方伤神过的那些不过都是路人甲。能够在失去后让自己铭记且在旁人提及对方时心跳忽然漏了一拍的人,才有资格能被称作是前任。
有人听闻前任另觅新欢,哭得死去活来:他怎么能这样对我?
有人听闻前任要结婚了,仿若晴天霹雳,前任甚至送来结婚请柬。那种感觉像什么?仿佛是对方要消失了,以后永远都不在了,而你还活着,你的命只能自己看着办,你的感情也和你的命一样,除了自己看着办没有其他办法。于是,有些人活着看起来也和死了没有区别。
我一直都无法理解他们这般的举动或者心态,也或者是我如今活得太过冷血。
有个漂亮的姑娘写信和我说,她与相恋了六年的男友分手不到三日,对方就和她认识了近十年的发小兼闺蜜在一起了。失恋与背叛的双重打击让她三天三夜将自己反锁在房间里没有吃任何食物。
这个世间,不缺的就是这样的狗血事件,几乎会在每一天上演。当事人一边痛斥自己瞎了眼,一边又反复怀念对方的好,越纠结越难过,越是放不下,陷在回忆里痛苦被无限放大的同时,还有二人曾经在一起的甜蜜。
她说她在经历了她在经历了那次失恋之后再也没有恋爱过,不是因为不敢爱也不是因为没有走出阴影。是因为万般挑剔。挑剔吃进嘴里的食物,更挑剔住进心里的人。大学里不是没有追求者也有优秀的人追求,可是和他们在一起时总感觉心里缺少点什么,没有感觉,就选择一直单身。
青春期的感情,如一场烟火,腾空绽开的时候格外美丽,落地成灰的时候却也格外凄凉。
我也从那段岁月走过,可是奇怪的是,我丝毫记不起青春岁月里的那个人,面庞模糊不清,我甚至记不起我是否真的喜欢过他。可是,我也怀念那段岁月,我怀念那段岁月里的自己会为了一个人奋不顾身,七情六欲喜怒哀乐在对方面前展现无遗,包括心里最柔软的地方,丝毫不曾掩藏。
  
这个世间从无独一无二的坚贞,即便有,你我也很难遇到。
年轻总让我们觉得自己是无可取代的。觉得分手如同晴天霹雳的,大多自身存在缺陷,愚蠢而不自知,甚至以为自己完美,才会在分开后有太多的不甘心。不甘心有用吗?没用。它们并不能够因此挽回对方那颗已经不再爱你的心。
所有的失去与变质都是有过程的,我甚至认为那个过程是极其缓慢的,如血液缓缓流动。一罐凤梨罐头不会因为开罐的姿势不对而变味,变味过期的总是在保质期过后。感情虽无保质期,却有可能因为你保存不当而腐臭。太多的人错在总以为失去与变质是电光火石一瞬间的事情。包括分手后对方即刻牵手新欢,在恨对方薄情的时候,从不曾想到过自己的疏忽与大意,它们令你太过看轻一份感情或者看轻对方,不要说你没有,不要说你正是因为太看重才失去。不,不是的,你不过是在失去里一次又一次看到过去的梦想和希望,才会那般不愿意承认面对现实。
纠缠很优雅吗?纠缠只会让对方更加厌弃你。
所以即使是分手失恋,也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令对方回忆起来时能将其当作最好的邂逅最难的再见。
其实也不是所有的感情都需要有一个理由或者交代。与其被一些看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一刀一刀剜心,不如利落地剜个干净。就算但求一死也该死得痛快一些,反正这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滥情与被辜负。看透了自然也就看淡了,别说什么放不下,时光当前,一切自以为是的厮守都没有用处。能够克制地清醒地珍惜当下已实属不易。看不透对方的心不重要,能够看得透自己的心并把握得住自己才是最关键的。
有一日,摆庆功宴的时候,众人纷纷举起酒杯庆贺。后来有人问,你们怎样将这个项目做得这么成功?你与你的搭档看起来好默契。
正巧这个时候,搭档笑着走过来递过来一杯热水。
答,他是我的前任,我也是他的前任,但是我们现在是工作上的搭档。
因为曾经爱过,了解对方,后因各种原因分手,并不觉得遗憾。握手说再见,以为不会再见,还是因缘际会地成为了事业上的搭档。可见所有的自以为是都是未知数,凡是太过笃定了,后被推翻时总不免会唏嘘。
我们各自都是对方的前任,我们也各自有自己的现任。我不过是只向前看,从不回头,我心里也不是没有柔软的地方,但那些不属于过去,而是属于正在进行时。
那些关于前任的种种回忆呢?
对不起,原谅我早已经将它们烧了取暖。 

  《我想你,前任》读后感(十):似曾相识,总好过未曾认识

关注躲躲是最近的事,几乎把她在豆瓣上的文字看了个遍,到最后,自然步伐就开始迈向她新近出的书。
《我想你,前任》这本书,相信有故事的女子会觉得似曾相识,没经历的女子会大呼过瘾。一段与前任的感情,无论对错成败,总有一些值得纪念或者电光火石的瞬间,在你的回忆中闪闪生辉挥之不去。
或者你想念的是他/她,或者你想念的是过去的自己,又或者你想念的是那段岁月时光。
前任两个字,实在包含了太多太多,人生最好的成长都是来自前任。
透过这本书,看到的是几个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女子,心口都有个勇字,透过张扬跋扈的外在,掩饰着内心斑驳的伤痕。
有些伤,流过血,经过时间会痊愈,风过了无痕;有些伤,却是毒,渗透到骨髓经络,一经发作便兵败如山倒。
书中的三个女子,一个用忙碌的工作掩盖自己内心的张惶,死死抱着自尊不放,选择了最容易却又最让人后悔的路----放弃; 一个用巧笑倩兮的陪伴成就对方的薄情,用尽一切办法扶持对方,甚至微笑着听他诉说对新人的爱慕;一个用金钱肉体的牺牲照顾对方的一切,不离不弃全心全意,换来的却是谎话连篇指鹿为马的教训。
都是傻瓜,却都是我们。
爱上一个人,有了最卑微的心思,愿意倾其所有,只为了寄托一缕又一缕的情思,完全不会想到最后这千丝万缕会勒得自己遍体鳞伤。
然后在一次又一次的挫折中站起来,武装自己迎接下一个挑战,若干年后,笑着和自己的儿孙粉丝说,感谢经历,感谢前任,感谢敌人,不是他们,没有现在的自己。
爱上人渣不可怕,可怕的是从此丧失辨别敌我的能力,一味沉沦。
所幸的是,文中的女子个个拥有着百折不挠的坚强,无论晚上如何哭湿枕头肝肠寸断,第二天涂脂荡粉依然言笑晏晏,都是现代的都市女子,学会自强,更懂得自爱。
希望世间上美好的女子都拥有称心如意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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