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无非求碗热汤喝》读后感精选10篇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经典文章 > 读后感 >

《无非求碗热汤喝》读后感精选10篇

2017-12-01 21:25: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无非求碗热汤喝》读后感精选10篇

  《无非求碗热汤喝》是一本由张佳玮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6.80元,页数:329,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无非求碗热汤喝》读后感(一):唯有美食与爱不可辜负

旧文新发,啰嗦数段,无关书评。
大约是母亲大人的厨艺不佳的原因,一直对美食这个概念漠漠。忆起小时候,虽说并不是没有让我惦念不忘的美食,但是我对那些美食的记忆只是停留在某某与某某甚是好吃的概念性记忆中。所以忆起来仍然是零零星星的丁丁点点,没有那种汹涌而来的幸福感
一直一直,初尝美食,却是大三的时候了,我与好友FE相约到学校南门外的小饭店“吃点好的”改善改善伙食。当时,点了一道非常常见的菜式“蚝油生菜”,只因为学校食堂做的这个菜实在是不担其名。可是,也许是那个小餐馆本身的厨艺超常,也许是我本身对耗油与生菜的偏好,也许是多日食堂大锅菜不识菜味。那一次我真切的为食物而感到了幸福感。更加重我对食物的追求的是,离开的时候遇到同班的同学GZY,他也许纯粹是为了这边的食物所带来的愉悦独自一人奔波将近2km 进行自己的饕餮盛宴。
再那之后,虽然也曾吃到令我雀跃的小吃,但是正菜仍无。想想期间还腐败过一次鱼翅甲鱼河豚宴,拙舌蠢然不觉美味。一直一直到大四下学期挣扎在考研的漩涡的时候,与战友一起到校外的小饭馆搓一顿,点了两个菜,咸蛋黄豆腐和菜根烧肥牛。都是家常菜,但是当时惊为天人,只觉得不负此生,色香味均为我所爱,念念不忘吃了好几次仍然回味无穷
后来的后来,那些与我一起追寻美食追寻爱的亲爱的人们都四散开来,有着经纬差和时差,每每意识到此,悲伤之至,反反复复听那首“你离开南京从此没有人与我说话”不觉厌。
犹记得那个孤单的一天,我独处于一个全无感情的环境,周围无一朋友,独自一人做菜做饭吃饭洗碗,一天都情绪低落。一直到拿一天三食不觉厌的凉面填饱肚子之后偶遇一可口苔条小黄鱼,又新鲜又香脆,味蕾的打开让我不复怨艾,一路走一路吃并顺路带回一盒酒酿,回来做了酒酿圆子大快朵颐,伴随着舌胃心的满足无忧无虑的伏在柔软舒适的床上会见周公。
当我读到这本书里“南方的晒太阳时节和下午茶”的“馋的小孩儿会把买来的甜酒酿喝掉小半碗,就势醉迷迷两眼似开似闭,被女人们裹上大衣安放在椅子上睡着了。”这一段的时候,不禁莞尔,虽不复小孩儿虽不复有人帮我裹大衣安放我,但那种纯粹由食物的美味而得到舌胃心的幸福感另我永远怀念与期待。正如,能在困到心头时安然无忧的睡上一觉。

  《无非求碗热汤喝》读后感(二):胃的幸福

迫于外力开始拾起读书的习惯,第一本书,就是这本《无非求碗热汤喝》,2012年出版的书,那时候在读布法罗读研究生,在网上陆陆续续的看到有里面的小故事,一个人每天读书,打工,回家,守着四个“蚊香圈”的灶台,越来越少的时间留给在同学间彼此展示厨艺,怕读着心酸,怕胃里空荡荡的想家,始终不敢翻完。
想要安利一下作者张公子这个人,在天涯,在豆瓣,在知乎,他都是很神奇的,至少我觉得他的文字又好又平实,那些他天天“谢邀”的东西都让我觉得算作补习知识,只有一类我实在看不懂,就是圣安东尼奥马刺。我觉得他有无尽的时间用来做各种事情,他要看金庸古龙,他也要看基督山伯爵,还要各种熟读诗书,他要看好多场NBA,最近还变成了梅吹。就是这样一个写了很多好玩的文章的人。
书中都是些小短篇,分为:寻常巷陌,胡吃海侃,味在言外,私房小记,馋人吃书,游食四方,诸食小传,饮食童话几个分类,他将红楼梦与随园食单,基督山伯爵,古龙金庸小说里的饮食描写信手拈来,豆瓣上有人认为这是掉书袋,我不觉得,我喜欢这样的引经据典,而且让他所写食物鲜活起来,他家是无锡的,所以他写了一种叫“烂糊面”的食物,还有姐妹党叫做“咸泡饭”,这些一辈辈传下来因陋就简的菜,听名字就感觉是“翡翠白玉汤”哪一类的,只可充饥,不可细品的饭食。不过,在他的描述里,外婆的混搭“青菜肉丝毛豆鸡蛋汤下了面”,以及南瓜面,藕丝面,鸡骨面的创举,让人觉得,不是“吃一碗挡一挡饥是有用的”那么简单,想到的是有个韩剧里,女主将剩饭剩菜拌在一起的美味。
推荐一些我读着很有感触的文章和段落
第一篇想要推荐的,显然是“无非求碗热汤喝”这一篇了,里面介绍了老人们讨论一碗汤好不好,就一个标准:这汤浓不浓。没挨过饿的人,出门一多,饿过几顿就明白了,求饱求暖,就指望一碗热汤。汤的意味,到入冬尤其明显。中国历代多的是这样的故事:外面大雪纷飞,主人在家闲坐,吃一碗料粗味浓的汤。听到有人敲门,大声道:“饥寒交迫,求一碗汤水喝!”千金相救之类的故事属于低概率的传说,穷帮穷才符合绝大多数的例子。主人开门,客人闯进,泼了斗笠上的雪,主人送上一碗热汤来。未等喝,那一份恤老怜贫的暖意就随白汽一起氤氲而起,救人命暖人心了。这是典型的中国平民传奇:对独行寒夜、饥寒交迫而又无可奈何者,最富有人情味和最实在的,无非是有一碗热汤喝。
其实拿到书,第一篇就是读这个,很早的时候读《榭寄生》前言里写到,就像一个疲惫的人,下了班,淋到雨,打开家门时,心爱的人刚煮完一碗热腾腾的面,然后帮他擦去额头的雨珠。你能想像得到那个人、那场雨、那碗面、那条擦去雨水的手帕,但我就是无法形容那碗面的味道。我觉得有些心情其实是胃对食物的反馈,若这都不能让你词穷,词汇华丽或朴实,可以轻松描述,未免太过苍白,于一碗面是,于一碗热汤也是。
第二篇是饿肚子的时光,这个短篇里讲到,饱惯了之后,对吃东西没那么血肉连心的渴望。人这东西既得陇复望蜀,已经满足了“饱”的陇,就琢磨“好吃”的蜀了。如果一顿饭不好吃,还会觉得吃饭这事累赘无趣。上大学时三餐生活不规律起来,偶尔会错过饭点。饿的感觉最初来袭时还不甚懂,几次三番后才恍然:呀,这婉妙陌生的感觉不就是饿吗?大二开始靠写字谋生,开始所谓“一饭一蔬,当知来处不易”。很直观的:写一小段话就是一碗炒饭,写一个小短篇就是一周的饮食。-------觉得这段生动而可爱,想想自己也是在父母的疼爱下长大,很少知道那种在大学里自由安排时间的生活里的无力感就是“饿”,古龙说“不饿的时候吃是浪费”也是这个感觉吧。不爱了才知道什么事爱,不饿了才知道什么是饱啊
第三篇是熟如王语嫣,生若木婉清 文中说到:肉类中,半生不熟的美食,牛排首当其冲。如今下馆吃牛排,时常见到强调三五分熟甚至血淋淋,结果完全吃不惯的朋友。无他,生怕自己要全熟遭大家“这人看来不是牛排老手”的小瞧而已。其实熟度低的牛排虽然生腥,但一来软,二来有生牛肉那锐利的汁浓感,颇为动人。去西北如宁夏、西安,常能吃到烤羊脸肉之类,不等你吩咐,时常就是烤得半生。肉嫩如贝类动物,滑腻香,像生性泼辣打人耳光都让人痛与甜交加的木婉清,反让你觉得比全熟浓厚如王语嫣般美丽但温润到无味的熟羊肉有趣得多。---------读过这段,我也笑起来,其实我觉得王语嫣同学也半生不熟的,而且羊肉半生不熟的时候就是这个无味的状态了。这一段说牛排,我却想说涮羊肉,我爸是个不怎么吃过好吃的,但是念叨起来却好似满汉全席也就那样的人。在吃涮羊肉这件事上凸显,他夹着羊肉下铜锅,肉稍稍变色带着血丝就要夹出来,尤其筷子夹住的地方,明显是鲜红色,说这样的肉嫩,翻腾久了便老了不好吃。我妈是个养生堂的忠实观众,一定要把肉放进去,等肉沉底在被沸水冲上来才放心吃下。我无心评判哪一种是对的,我觉得关键是麻酱要好。
第四篇是海角天涯,召之即来 链接在此 http://www.douban.com/note/204635366/ 诚心推荐读全文,我觉得张公子的文风就是这一类的,前面轻轻松松,然后说一个情理中暖心的结局,这篇也是当年异国求学,在图书馆看书看烦了,就打开豆瓣闲逛的时候,看到就抹起眼泪的文字:
我妈说,每当她想我回无锡了,就去菜场买一只体格壮硕油头肥厚的鸡,洗干净了,放水里煮。鸡很生气,吐了许多浮泡儿,刮了。为了让鸡服气,她下了点姜和酒,放下锅盖慢火闷,把鸡只吃不锻炼的油都熬出来,浓黄的浮成一片一片。又拿一个锅,加点儿水,把一块块的五花肉搁进去,煮得五花肉见灰白了,去了水,下酱油、糖和黄酒,放下锅盖慢火闷,让肉慢慢闷红。她自己一旁继续扫地、逗狗、收拾沙发垫去。
——她说,这时候,我在上海,或者其他天涯海角的街上,不管走着还是坐着还是站着,准会忽然一皱眉,一耸鼻子,抬头仰望许久,然后对身旁的某人说:“我觉得,我妈好像在炖鸡汤和红烧肉。”
说一说读后的感想吧,其实很多苗条的姑娘都爱说自己是个吃货,其目的很大比例都是为了让听到的人称赞“哇!你为什么怎么吃都不会胖”,于我而言,这胖瘦程度说自己是个吃货,仿佛就像在脑门上刻上:我管不住嘴,我迈不开腿。而且,我也的确不是个嗜吃如命的人,对于美食,就是一副“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态度。我坚信,一个对美食都没有强烈追逐感的人,对很多事情,都可以试着放轻松。所以,选择这本书来读,纯粹就是想看这些与吃有关的故事里所透露出来的人情与感悟
那种天黑之后一个人在高速公路边,深深浅浅踩着雪,一步一步走回家的日子里,打开家门,化上肉,闷上米饭,这个时间用来想想一块肉可以搭配哪种蔬菜,看起来既有营养,若拍个照片向母上汇报,也能显得我把自己照顾的不错,请她放心。那些日子,我特意开了新博客,日复一日的写日记,向地球另一边的家人和朋友汇报我的进步,思想动态,成长感悟,以及我做的吃食,还有隔着如此之远,我替妈妈吃掉了我给她做的生日蛋糕。每次做完饭,我都会看那些复杂的菜谱,心里想的都是,其实我都能做好几个菜了,家人竟还没有尝过我的手艺,洗碗的时候,假装三省吾身,眼泪偶尔流下一滴。
第二年,我遇到了一个来自深圳的姑娘,她可爱也娇气,是那种需要男生保护的女孩子,她有个慢炖锅,在我与她同住的这半年里,她几乎天天都在煲汤给我喝,人可以睡觉,锅是不能停的,每天都放些当归,枸杞等大补的东西进去炖,在布法罗这种动不动就大雪封山的城市里,现在每每想来,她像田螺姑娘一样。不过,每次吃她煲的汤,我都会流鼻血,所以偶尔吃吃汤里的鸡爪解馋。在搬去纽约的前两天,下了应景的圣诞大雪,我把满满的东西收在两个即将出发的大箱子里,看半夜亮如白昼,心里想,要是能再喝一碗她煲的汤,若还是如此不受补也是无妨的。
最好的故事,都是给有共鸣的人的吧。我挺开心我挑了这本书。有时也在精进厨艺,觉得好吃的东西,我自己是否吃到嘴里是其次,爱的人觉得美味才是关键,我果然适合做大厨。
愿胃幸福,愿为幸福。
(特别感谢由我口述老公帮我敲完这些字,我实在无力坐着写完它。)

  《无非求碗热汤喝》读后感(三):这碗热汤不简单

        这碗热汤真心不简单,不像学校食堂里的蛋花汤,飘着几点红,散着几点蛋就大张旗鼓地喊着番茄蛋汤,这碗汤真真是有料的,南国的鲜鱼北国的大肉,西域的香料还有东处的清泉水水,四面八方的好料就这样汇聚一碗汤中,除了料好之外,这碗汤熬的时候也对,不早一刻,也不晚一妙,各种食物恰到美味芬芳时,这碗汤就是张佳玮的《无非求碗热汤喝》。当风调雨顺丰衣足食后,人们就开始在吃上花功夫了,中国悠远的文化中一大半多是饮食撑起来的,而现在的社会更是美食横行,不少深巷里的小吃都被挖了出来,与此同时,写美食的书也雨后春笋般攻占各大书店。而写美食的书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饮食与男女故事扯在一起,亦得共鸣也卖得好,适应了现代的快节奏与轻思考。只是这样子的美食书总感觉飘在天空中,轻得很,而张佳玮这本书的感觉则是踏踏实实地走,走在夯实的庄稼地,也踩过浅河床,闻过金黄的麦穗,也抚过鱼的脊背,总是让人真真切切地看书吃了一次美食。
        写美食的书第一个困难就是你如何把嗅觉味觉与视觉的东西转化成文字,这就需要你会品,能察觉出丝丝滋味的同与不同,也需要你会讲能说,能把品的味道巧妙表达。若是你把一份顶尖的红瘦肉推到一个木讷的老汉面前,得到的回答大多是好吃几个字,若是你再追问怎么个好吃法,老汉只能挠挠头,憨憨地笑两声。而张佳玮则是明眸皓齿江南女子,什么都能说出三分味来。且看《故人具鸡黍之家里的鸡汤》一段文,”鸡脖子肉味婉妙,鸡翅肉修长柔嫩,鸡胸背肉厚实好吃,鸡骨软脆,鸡腿健美,鸡爪耐嚼,鸡五脏六腑都能拿来下酒,鸡盹尤其是南方人下酒爱用的凉菜。”不同部位不同味感,若是不仔细之人定说不出这肉质的区别,只道是个鸡味。一个部位一个词,狠狠地抓住特点,把混沌的感知劈里啪啦地分清了。当然张先生的功力不仅仅在描述这微妙的感知上,他还能把下厨这事用笔写出情意绵绵。来“我爸走进厨房,把每个鱼头剖两半,洗干净,尽去其腥。炒锅里下油,一点黄酒,煎。鱼头怕疼,发出嗞嗞求饶声,脸色发黄,我爸就关火,换个大瓷锅,把炒锅里的油、酒、鱼头一起倒进去,加水,起慢火,开始等。鱼头没警惕,在温热的汤水里睡着了。”食物在张先生开始人模人样,有了人的感知,怕烫也会变羞变了颜色,这样活泛地写法让人顿时有了趣味,食物与人的交流不再是单向的,我们似乎能体味到食物那丝丝的感触,不冰冷,有趣味。
        能说会道就像有了好厨具,若要有美食出炉,优良食材的选择也是必不可少的。张先生定是一个走南闯北吃过百家饭的人,在其笔下有南方精致的小菜,也有北方豪士配酒喝的大块牛肉。最能体现博广远识的还是《我煮碗面给你吃,好······》一文。长长的篇幅似是在为面条立个传,从历史深处说起,然后向天南海北扩散去,从江淮的汤清味浓到陕西的浓郁臊子,从焖肉面的软糯到脆鳝面的香甜,零零总总不下二十多种。读完这一篇似是觉得腿脚也累了,肚皮也鼓了,南北关于面的光景与典故也刻在心里了。除了食材之外,各色香料也是必不可少的,能让美食味中有味,粗犷中带着细腻,说不定前味的酸辣背后是甘甜,满腔的甜腻过后似有一点点苦劲,这都是香料的小作用,而张先生这一手也用的妙,采书籍电影中的美食片段,巧妙洒在每一道大餐中,从《红楼梦》里的富家细食到《水浒传》里的大酒大肉,从《基督山伯爵》里的葱爆牛肉到《金瓶梅》里的鸡丝馄炖汤,张先生时不时来点小葱花,撒点迷迭香,把古今中外的美食片段穿插文中,让滋味一层层的侵入味蕾,直达内心。
        其实写美食书和下厨房一样,技巧与原料有时候并不那么重要的,真正重要的是一个“情”字,是情怀的情,也是感情的情。“大概少年时的家,就是一鸡一黍,一点米饭谷香加一点清淡温暖的鸡汤鲜味了。”这是岁月回望中多么深情的眼眸啊,所有的美好都幻化成简单的事物,支撑着在城市孤独生长的人们。一份鸡汤,一份白米饭足矣,人生又是不过这么简单。而外婆菜则是从食物中在看外婆那深沉的爱,”“婆的菜比较温容有理,色调最温润,味道最淡成色最厚的,一般就是外婆菜了”,而外婆的爱也如外婆菜般深厚且细腻,如刚出锅的蛋饼,恰到好处,美了舌头又饱了胃。一段段恍然间的感悟参透者人生智慧,一段段以食带情的故事也让人体会到人世冷暖。待到一碗汤中吃出情味来,这厨艺也就脱了匠气,到了另一种境界。
        其实说到最后,这厨房妙方已经道尽,各种天时地利人和都占着,这碗汤怎能不美妙,这汤又怎么不动情动人呢?
                                                文|仓耳

  《无非求碗热汤喝》读后感(四):不看张公子写球,看就张公子写吃

喜欢NBA的同学多数看过张佳伟的球评,这一次我们不看张公子写球,看就张公子写吃吧。
看着油条、汤包、羊头、泡馍等被张公子像篮板、助攻、卡位、扣篮一样信手拈来,别有一番滋味,若是写球的张佳玮是持剑负甲傲然而立的侠客,那么本书中的张公子便是镇东头客栈能说会道的秀才。
然而读这本书却是个遭罪的活,碗中的面汤,盘里的炒饭,外婆的烙饼,故乡的小食,都是寻常物,可是每每半夜读起,正是饥肠辘辘之时,偏又到不了嘴,也只能画饼充饥望梅止渴。
除去这些寻常的吃食,作者更是旁征博引,只是《红楼梦》只剩下了贾母的鸭子肉粥、刘姥姥的茄鲞;《射雕英雄传》只剩下了黄蓉的“二十四桥明月夜”和“好逑汤”;就连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鲁迅,到了作者笔下也只剩下了下酒的茴香豆、祥林嫂的蒸毛豆和未庄那加了半尺长葱叶的油煎大头鱼。

  《无非求碗热汤喝》读后感(五):大隐隐于食

看《无非求碗热汤喝》其实十分遭罪,我看着篇幅短小于是随身携带到交通工具上看,初看极好读,随便一页便可开头,读过的再翻也不腻,但在公交地上大都是上下班的趟儿,正是饥肠辘辘但饭菜未到口的时间,一边读一边是画饼充饥望梅止渴的感觉,非常纠结,书里咕嘟嘟的鸡汤,热腾腾的炒饭,都是寻常物,偏又到不了嘴,况且平日吃来也就是为了填饱肚子,甚少对着一碗饭食刨根问底浮想联翩,只好到地方合上书,就奔着饭菜去了,胡吃海塞,看书时候的风雅劲荡然无存。
不过这书可以快读也可以慢读,快读似评书,嘁哩喀喳就记住吃食的色香味,大开大合是一个痛快劲;慢读像听曲,摇头晃脑千回百转,要的是情景要的是韵味,要的是里面的典故可以细细品味,脑子里留下了念想和回味。
国内写吃食的老手极多,欧阳应霁、蔡澜、沈宏非、殳俏、韩良忆……男人们大都玩味食物的典故、品格、来龙去脉:女人们大都感性为先,更在意味道本身,以及食物氤氲出的温暖和美丽的气氛。就像家里烧菜的大都是娘子,厅堂里练锅的多是汉子;平日里离不开零食小菜的多是女子,偏偏追究茴香豆茴字四种写法的大都是老头。但无论是哪一种和食物有关的表达或者叙述,都需要足够的生活阅历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所以老男人和小女人在这道上是占着天时地利人和的。
可《无非求碗热汤喝》偏偏来自一个本来应该横刀怒马争夺武林盟主年纪的人。写得还极细,从家常食话,到零食小点;从应景吃食,到各地风物,从文化掌故,到童话臆想……看得感觉特像小酒馆里极度能唠的大爷,一肚子的典故,就是面前一碟花生米,也能给你说道半天。但偏偏口气里常常流露点淘气,看得人又嘴馋又心软,间或几篇还让人眼眶发热,想家想爸妈。
后来和公子有机会聊到这本书,他说这本集子集中了前些年为杂志们写的专栏,还有闲时为了讨好爸妈写的小文。他说平日写球评什么的,爸妈看不懂也不爱看,就写这种天南地北街坊小食他们喜欢。于是心中不由想起像儿时朋友里那种玩伴,看书多,语言浅,再大的事情在他们那不过谈资,一起聊天打发了时间长了见识,十分痛快,但每每考试后,他们便被家长拿来作为榜样,言语里你看谁谁谁作文就写得那么好,让人不由要产生一点羡慕嫉妒恨。所以想想其实这样的孩子聪明,写这样的书,年纪轻轻当然拼得当然不是欧阳应霁或者蔡澜吃遍全球鱼翅燕窝的阅历,反而是另辟蹊径清粥小菜的日常况味,加上文章里俯仰皆是的梁实秋、袁枚、唐鲁孙、汪曾祺……甚至拉来了鲁迅先生分析口味和闰土的食趣,融会贯通一点没有掉书包的感觉,有这样的文化底蕴垫底子,不但写起来让吃食们熠熠生辉,公子自己吃的时候那酸甜苦辣自然都伴着一个够老够大够闲的心境了。
其实每个人要掰着指头数自己吃过的东西,大菜小菜荤菜素菜厅堂料理私房小厨,或多或少都能说出五四三二一,可有人就能说出味道还能说出门道,说完门道还说说旁门左道,比如上个菜场,下饭的书,甚至是断了炊烟的恩爱时光,于是乎一下子饭菜就不是那些饭菜,还氤氲着文化,浸透着人情,慰藉着人心,而一手创造出这种氛围并且被这一切环绕着的张公子俨然古龙笔下的侠客,身怀绝技还大隐于市,一副厌了江湖恋市场的派头,一剑封喉的本领都拿来洗孩子带菜煮衣服,攻城略地后只为讨好双亲和并肩的人儿。

  《无非求碗热汤喝》读后感(六):精神上的酒足饭饱

在学校图书馆里慢悠悠地逛书架,一步跨出忽又大喜转回,原是“无非求碗热汤喝”几个字活泼泼地跳入眼帘。
这本书给人的感觉就是——一碗热汤,而且是碗柔美温补、回味悠长的热汤。
初读,是啜饮一口表层的清亮的汤,第一口便充满了信陵公子的特色风味——开篇第一页便旁征博引满纸开花,由诗入境,一个“鸡黍”引出列位翩翩佳公子,温润悠长的诗情被作者拿来开了个小玩笑,好像喝清汤的时候一粒榨菜闯进了嘴里,上下牙齿“咯吱”一嚼,俏皮味道全出又丝毫不失风雅。
再读下去,味蕾适应了这般清新风味,慢慢不满足于小口啜饮了,于是渐渐大口饮起来,温热的汤充满了口腔。这个阶段,浓浓的故乡的味道、家的味道、亲情的味道、童年的味道从小小的书本中溢出,引领我们的记忆,尝到厚实古朴的外婆红烧肉,看到琳琅满桌的家中年夜饭,走进万花园般的家乡菜市场。
继续读,汤已半碗下去,干物却还没吃,于是拈起干丝配菜细嚼,各样菜有各样的风味。俗话说“嘴大吃八方”,张公子的嘴多大我是不知道的,但是这八方,起码也吃了有一半吧。吃得多吃得广没什么了不起,了不起的是能把细腻的感受力落实在味蕾上,表现在文字中。天之涯,海之角,从国内吃到国外,食物千百种,有的传承了古典文化,有的体现了地区差异,有的沾染了民族性格,经了公子的笔尖,都一一呈现在眼前,举重若轻。
一碗汤喝道最后,沉在碗底的物事总给人惊喜,比如我总是一碗面将吃完,才发现碗底铺着一层肉丝。《热汤》的最后一章着实令我惊喜,以物喻人,妙趣横生。公子以食物为主角写童话,不掉书袋而满纸皆是典故,不引名言但慧眼可发现出处,盖才气就是如此吧。最后一章,就是压轴的几样生猛硬菜,大补之外平添了许多可供回味的余韵。
书是瘦瘦的,文字却铺展得很开。不知是书香点染了热汤,还是热汤浸润了书页。索性用热汤就着白纸,小菜伴着黑字,一齐咽下,享受一下精神上的酒足饭饱吧!

  《无非求碗热汤喝》读后感(七):掉书袋卖弄的心思太重

讲吃的故事却露出掉书袋、卖弄的心思,虽然也有些出色的段落,但真心不是书名说的求碗热汤的心态,一起买回来的世间的盐感觉好很多,故事轻松幽默又不刻意,也许是两个作者年龄的差异吧,人到中年大概就没那么重的功利心了,两本书真的没法比。
      写这些本来只是想提示一下像我一样被书名吸引了的豆友,这本书引经据典太多,回帖里有个豆友说的更贴切,有堆砌之嫌,没有太多真情流露,我没什么文学素养,只是觉得书不怎么好看,这几年读书不为长知识也不为攒谈资,只想偶尔从生活的苦闷中解放片刻,就这么简单。
       读书是很私人的事,我几十块买错了本不爱看的书发发牢骚而已,说的都只是个人感受,我不喜欢总有别人喜欢,反过来也一样。

  《无非求碗热汤喝》读后感(八):食物和记忆

吃大概是一个地方最明显的标签,莫说世界之大,光中国,只看穿着打扮断然是看不出这哥们是从哪来的,但看他的饮食偏好就能猜个十有八九了,每次去外地,看到截然不同的饮食文化,我都会感慨下饮食口味差异如此之大的人群居然和自己是一个民族标签,所谓中国的传统饮食习惯要总结出一个所有中国人都认可的标准,大概是不可能的。
公子的这本书文章大概是两类,一类是从童年的记忆入手回味家乡美食,同样作为无锡人,我只能表示同步率100%,还有一类就是成年后走南闯北的见闻,在这是个人都喜欢说自己是吃货的年代,去外地先寻觅当地的美食是再寻常不过的举动,但要把这些饮食体验凑本书出来,只有公子这样满腹学识的人才做的到。
但又诚如公子所言“世上食物之博,不待多说;仅就中国饮食之宏伟渊深,实在已是河汉无极,终凡人一生,也未必能尝其万一”,要写尽中国的饮食文化,一部《舌尖上的中国》也只怕是太浅。
大部分的人童年回忆,尤其是关于老人家的回忆,多离不开食物,日积月累的强韧口感就和刻入灵魂的亲情一般,平淡绵长。
我们这代人的江南家庭还有很多手工做食物的传统,记得小时候包汤圆的糯米粉都是外公自己水磨,包粽子、包汤圆、包馄饨、做酱菜等等,随着以后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城市家庭应该再不会有心思来做这种事情了吧,超市里买现成的比你自己投入的人工的要便宜的多,虽然是不可逆转的过程,想来还是有点伤感。
从小家里就是外婆掌厨,虽然外公经常会因为外婆几乎没什么新意的菜式有所不满,但翻来覆去的几个经典还是很喜欢,比如百叶包、红烧肉、油面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都是荤的…),大学时候每次久别回家都肯定要点名要吃。
暑假总是宅在家最久的时光,夏天时午饭不会吃米饭,都是喝粥,我比较另类不喜粥那种粘稠,更喜欢稀饭清爽的口感,所以全家只有我是一大碗冷稀饭,然后就是外公出去买回来的龙凤大包、毛华的玉兰饼和生煎、还有一道皮蛋拌小箱豆腐,偶尔还有外公外婆协力完成的藕饼,还有外公自己独创的中式披萨饼,因为我完全不会做饭,大概就知道有面粉、鸡蛋和肉…多出来的面粉外公还会摊成面饼给我吃,这种有着明显个人风格的食物,外公离开后这辈子再也不会重温这个味道了。
暑假时候喜欢赖床,外公会早起买来豆浆油条大饼,然后有诱惑的口气大喊一句再不起来吃就没了便再不做声,然后赖床起来吃到凉的总觉得不好吃,下次就懂了知道要马上起床。小学头几年都是外公来接我放学,从曹张走回扬名这段路也不算短,外公还会给我买路边的油煎饼吃,加个鸡蛋的那种。再长大后,就记得高中每天写作业磨到很晚,外公会削个很大的苹果给我。
外公还有一手很在行的粉蒸肉,肉的味道算不上惊艳,但里面的米充满了肉香超级好吃,我每次都会自私地一个人吃掉很多米光把肥肉剩下...家庭饮食就是这样吧,可以很任性地挑自己喜欢的东西吃,可以挑自己喜欢吃的东西让外公外婆做给我吃。= =
不久前和一个合肥的朋友聊起家常菜,她外婆也是无锡人,虽然婚后似乎就久居外地,山西、安徽一路漂泊,但家常菜依然充满了无锡的味道,口味偏甜,很喜欢烧素鸡这类豆制品。逢年过节的食物更有代表,比如包粽子就是很传统的南方肉粽,还要放鸡蛋一起煮,这样出来的鸡蛋充满棕叶的香气,个人觉得比煮鸡蛋甚至茶叶蛋都好吃的多,不知无锡之外的地方可有这个习俗,还有酒酿圆子、桂花糖芋头、蛋饺等等,想来饮食习惯的确是一个刻入人灵魂的的东西,从小习惯了这个味道,又岂会因为外地的生活而改弦易辙。
我去外地游玩的经历比起身边的同龄人也不算少,而且因为大多数都是去找当地的朋友蹭饭,还算是都吃到了正宗的当地饮食,比如去山西时候吃了很多各色各样的面…但想来也没什么惊鸿一瞥终身难忘的美食,尝鲜为主,吃来吃去总是想着无锡最好,所以我去外地哪怕是在上海都几乎不吃馄饨汤包,总觉得除了无锡的做法,其他名字相同相似的做法都是异端,我想不少无锡人都和我一样久别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先去吃顿正宗的馄饨小笼包,哪怕不是熙盛源这样的馆子,口味熟悉都会觉得安心很多。
大半夜写这种关于食物的文字真是遭罪…也不知道张公子成书的文字都是什么时候写的,还好此时此刻我身边也只有淘宝上买的麦片,为了减肥吃吐了代食,欲壑难填也没法放纵自己。
借张公子的题也算矫情下自己和食物相关的亲情故事,外公前面几年胃口越来越差,常常会有以前想吃没的吃,现在有的吃却吃不下的无奈感慨,离世之前也几乎没吃过什么东西,最后一段时间我去看他的时候,他的意识已经模糊,但还会和护工说明天早饭想吃外孙从上海给他买回来的面包,虽然其实明明是吃不下去的,这大概是我关于食物的话题最难过的回忆了。
外公如果知道我现在很怀念他以前做给我吃、买给我吃的那些食物,应该也会很开心吧。
2014.10.21 凌晨 上海

  《无非求碗热汤喝》读后感(九):关于喜欢的,关于有点烦的

读了张佳玮的《无非求碗热汤喝》,读了三分之一后,始终是喜欢不起来。这与我的预期是完全相反的,公子是同乡,而《无非求碗热汤喝》又给了家乡大篇幅的描写,乡土情怀上应是有极大认同的。而公子的知乎回答我亦是会一条条翻阅到凌晨的,而为什么这本小册子我竟然是觉得有点烦的呢?
细想《无》一书,公子花很大力地“造字遣词”来烘托一个意境的(”沁“,”温软“等对于食物味道口感的形容,我也深为叹服)。附加会从书袋中抖擞出些古今八卦,继而升华些吴侬软语。而这些东西交杂在一起,却没有达到我心目中文字的美感。反倒是一篇中反复出现三次的”氤氲“等词,竟调出一丝不合宜的怪味。
而为何我又觉得村上的文字,会相当的”暖心“呢?当然得考虑到译作的因素,但总而总之,村上似乎是在委婉地道出自己的故事的。文字是有它独特魔力的,虽然阅读的节奏,由我们自己控制,但我们还是能从文字间获得作者描述的故事的节奏感。村上的文字,如同是冬日午后被斜阳盖住三分之二面积的布沙发上慵着的一只猫,不紧不慢,但你能从它的步伐里探出其肌肉地收敛与节律。没有用太多”高级的“词汇,但画面里却无不透露着优雅与雍容。而对于某些分镜的把握,更是字字融进心里,一阵阵舒畅与喜悦感,这是作为读者的我的体验。
也喜欢冯唐,冯唐亦是爱玩弄字词的好手,文字常像是借助泼墨手法的彩色颜料,甩得满墙皆是。但我真的讨厌不起来。
这番对比,便觉出其间参差。张公子的文,心常散,而着力于文字,通常一篇小文所凝塑的,是极为稀松的一个意向。如同武功中的外家拳,华丽绚烂,一套拳打下来,看官击掌叫好,却也记不得一招半式。而冯唐,则是内外兼修,大刀气势霸道,招式间竟还震得气流嗡嗡响,借得其同样霸道的个人履历,更是为人称赞。村上则是更为了得,如同《一代宗师》中本山试朝伟的那块饼,辗转腾挪间不见一丝风浪,看热闹的嘘声一片吵着退票,看门道的,却惊得心中一句”厉害!“。
村上文字的妥帖与细腻,早已不需动用那些罕用的词,却丝毫没有路人相。韩寒也不用”高级“词汇,却能从短短博客文字中,读到他得表情,一个坏笑的戏谑。
好吧,说到这里,还是得给个回场,张佳玮的《莫奈和他的眼睛》,我还是有很强烈的欲望读一读的。

  《无非求碗热汤喝》读后感(十):当个真正的吃货实为不易

看过这样一个笑话:如果喜欢吃东西,还有些胖,那么便不如就自称为吃货吧,这样一来,便是告诉他人,我这胖不是与身俱来的,而是吃出来的。
我也喜欢吃,喜欢做好吃的食物,但却都不善于,也不讲究,也不研究。
我以前也喜欢自称是吃货,爱吃嘛,看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汗颜,我再也不敢自称吃货了,对于吃,对于食物,我知道的太少。
作者知识渊博,且善于类比,譬如说,聊到面,说他外婆的创举,南瓜面、藕丝面、黄豆面、鸡骨面,凡不舍得扔掉者,面面俱到地熬之。卖相着实不好看,一派死缠赖晒,像老美国电影里跟先生撒娇要貂皮大衣的姑娘,但总是好吃。
很是有意思的类比,不是么?看了之后,现场感分明,却又有那么一丝逗趣,再平常不过的食物,都好似有了灵魂的所在。
之所以说作者知识渊博,绝不是乱夸讨好,而是真真佩服。每每提到一样东西,便能博古论今。
最喜欢便是作者描写菜市场一段话语,那真是绝了,妙趣横生,令人不禁莞尔一笑。
菜市场是个神妙绝伦的地界儿,藏龙卧虎真人不露相。尤其是提到削马蹄的老人,每个马蹄,几乎只要一刀,左手和右手各转一个美妙的弧线,眼睛一眨,马蹄皮落。这一转婉约之极,瞬间就能跳脱出一个雪白的马蹄,媏的如诗如画。
看完之后,赞叹完之余,我不免猜想:张家玮先生,煮饭煮菜不知是否厉害?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