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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一场大火》读后感精选10篇

2017-12-24 20:36: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最大的一场大火》读后感精选10篇

  《最大的一场大火》是一本由荞麦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2.00元,页数:19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最大的一场大火》读后感(一):你无法扑灭一种火

  《最大的一场大火》,第一次看到这个题目,莫名其妙。虽然艾米莉·狄金森是我最喜欢的女诗人,但她的诗集我读过后能记得的已然不多。小说以这首诗歌的题目为题目,还在故事的开头引用了这首诗,我想作者定然有她的理由,可以说题目本身就是小说吸引人阅读的一个理由。

  最大的一场大火

  发生在每天午后

  发现,不会吃惊

  燃烧,无需担心

  完成而不发新闻

  烧毁西方一座城

  第二天清早重新建好

  以便再一次焚烧

  ——艾米莉·狄金森

  狄金森的作品天然、细腻、神秘、简约、富于想象力。阅读完小说,我可以肯定的说,小说作者的在文字方面的特点与狄金森还是有不少相似之处的。纵观整个故事,用装逼的话说,带着一种淡淡的忧伤,在我看来大约是对逝去青春的一种祭奠。

  作家讲述的故事很简单,只是一个女孩从初入大学到走进社会十年来的生存状态感情生活上的沉浮。期间与她发生过情感纠葛的男人共有三个,若即若离接近初恋的苏砾,情感乐章中一段插曲的林涛,走向婚姻又和平分手的郎烨。小说的主人公陈栗子的每一段感情都精彩具有特点,但在作者的笔下每一段的感情却又是克制而含蓄的。

  我喜欢作者这种克制的笔调。每个人人生都绝不相同,但大多数人的生活是平凡的,即使这些人的生活有故事可说也多是平凡的故事,惊天动地的故事能有多少?而那些刻意虚构出来的感情故事,情节上似乎精彩了,但却并不贴近生活,打动不了人心。而我推崇的还是作者这种讲述平凡故事的感觉。这种方式有点类似于卡尔维诺在《美国讲稿》中强调的“轻”。

  当然小说吸引我的绝不是它的故事情节。这类的故事,郭敬明旗下的艺人、饶雪漫等人都批量创作过不少,作者笔下的故事可能更加恬淡,更加用心,但要说有多少文学性那也有点勉强。如果我只是想看个类似的情感故事,我买本《最小说》、《知音》自己打一针来的快感可能更强。而本书的作者在这个简单的故事上有增加的一点东西,让这部小说看起来严肃、诚恳、有内容了很多。

  整个小说讲述了一个时间跨度十年的故事,而在叙述故事的时候,作家又在其间穿插了这十年来的各种往事,每一年每一个时期发生的重要事件在作者笔下娓娓道来。作者游刃有余控制着书中的时间线,让读者穿梭于真实与虚构、回忆与真实之间。而这种叙述往往能赢得很多读者,尤其是同龄读者的共鸣,让自己的感情与小说产生应和。而这些看似与故事无关的事件簿,其实很多描形绘影,勾勒出了当时社会的大环境,也就为故事的走向做了铺垫。

  通读下来,我得出一个结论——小说的故事不大,作者的野心不小。有野心对于小说的创作是好事,一部小说的好坏最后往往取决于作家的胸襟,而一个有野心的作家创作小说的格局也自然不一般。小说我是一口气读完的,阅读时候的感觉就像是在春晚看到“小虎队”的时候,有一种满足感。小说是1999年到2009年的编年史,是一段对自己青春岁月的致敬。

  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而每个人对这十年的感触也是不一样的。作家通过这个故事,通过陈栗子的经历讲述了关于她的十年。不知道这部小说有能让多少读者回忆起自己的这十年。在阅读中让读者得到共鸣和启迪是一部小说比较成功地方,而《最大的一场大火》显然做到了这一点。

  写到这里,我突然对狄金森这首诗有了几分体会。时间就像一场大火,它会消磨我们的记忆,让我们的青春逝去,美好时光无法追回。人生有不少十年,没走过一段,时间就将前面的经历消磨,同时带来新的人生,周而复始。而对于我们80后,人生中最美好的十年已经一去不回头了。这场大火,烧掉的就是我们的青春。

  你无法扑灭一种火

  有一种能够发火之物

  能够自燃,无需人点

  当漫长的黑夜刚过

  你无法把洪水包裹起来

  放在一个抽屉里边

  因为风会把它找到

  再告诉你的松木地板

  ——艾米莉·狄金森

  :想把先前那篇评论删掉。

  《最大的一场大火》读后感(二):作为告别

  我一直是很喜欢荠麦的,所以第一时间知道她出了新书,当即就在99上订了一本。很奇怪的一年,这一年80后大概是隐约觉得自己朝着奔三大道上一去不复返了,都争着抢着开始了回忆青春。比如出了部什么老男孩,又比如鲤杂志的那本《来不及》。就连这本最大一场大火的封底推荐语上也赫然写着:关于80后的一场集体回忆。关于这本书的故事是校园纯情的小爱恋说实话,一开始读着真有些失望。但我还是一口气读完了。在我的感觉中,麦子一直都是很灵性的女生,她的故事里荒诞中又带着真诚怪异中却透着温暖。比如我最喜欢的那本塔尔什么星下的海啸,连书名都那么灵动难记。然而这本新书,我想也许是作为一种告别,营造出的是那种彻彻底底的现实。每篇书尾都用不同字体的小字盘点这那一年发生了什么值得共同回忆的大事。我更多的不是被主人公的故事所吸引,而是一股脑的掉进了自己的十年中。小说对我而言更多地变成了一篇帮我归纳思绪的笔记, 当书中写着:2003年小四以一本幻城红遍大江南北, 我便突然回忆起初中那个中午牺牲了宝贵的午睡时间一口气读完了向同学借来的这本书,还默默的贡献出了些许眼泪。而现在看到小四更多让我联想到的不是什么疼痛优美的文字,不过是他那些刊登在最小说后面需要手机下载的疯狂露内裤自拍。我想每一本小说都要注入一部分作者的灵魂,它才能活起来。虽然麦子说过这不是自传,但我相信那些微小的琐碎的细节必然都是真实的。很欣慰,原来麦子也喜欢返老还童里的那句话:some peple are doomed to be lose, how should we know they are important to us .还是能看出麦子的影子,同样是那个叫做栗子的女生,同样是那个再也寻不回来的男主角。然而在《彗星下的海啸〉里那个男生消失得如此诡异,留下了那么多供读者想象的空间。而这本书中的苏砾现实的于512这个大事件一同走了。现在的麦子,她的所写所感似乎都越来越基于现实。而我还是怀念那个似乎漂浮在自己世界中,有些虚幻有些迷茫的栗子

  《最大的一场大火》读后感(三):祭

  突发奇想的在图书馆翻起了年轻中国作家的作品,这群文艺青年太过年轻,没有办法用很庞大的结构去叙述一个时代故事,他们只能够写写关于自己的爱恨情仇,自己曾经走过自以为轰轰烈烈的青春。

  落落的书我翻了两页便没有再读了,枯燥而又可笑。同样是所谓的青春疼痛小说,荞麦的叙述故事的能力要强的多。我一页页的翻阅,她的文字中所呈现的世界让我感到熟悉又陌生。熟悉的年纪,陌生的时代,让我有一种错感,仿佛我也正徘徊在两个时代的边缘。我不是80后,对那些年发生的事感到新鲜而好奇,对时间所带来时代的改变也唏嘘感慨。在这个世界中,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着不同的事情,有的事情发生的轰轰烈烈,通过媒介传递到世界上每一个角落,他没有对如蚂蚁一般的我们产生任何影响,却成为我们一时之间的谈资。相比我们的生活是那么微不足道,在你身上所发生过的一切事情都会被遗忘,只有我们自己没有办法忘记。总是想要逃避过去,但却发现回忆是你最终唯一拥有的东西。

  十多年前的你,在大学中,偷偷地爱着一个酷酷的男生,你喜欢他,却不想让他知道,因为你知道得不到的东西才永远是最好的。你用这种方式来永远记住他,你自以为总有一天你们会再次走在一起,却没想到死亡走在了你们前面。

  现如今的我,在一所大学的咖啡馆里,看了一下午的书,身边没有任何人。我曾经也遇见一个热爱文学热爱音乐的男生,我们像苏砾和小冬一样在一起了,疯狂的热恋,但也分分合合纠缠不清。最终也不过是陪伴对方走过一段短暂的路。即使我现在想起他,我还是心怀悸动的。我想他也一样。可是现在的我心里那团闪着红光的火慢慢熄灭了,我心如死灰。

  但是我还是希望你能快乐,我曾经的爱人

  《最大的一场大火》读后感(四):自说自话——摆渡的船上,我还在等

  九九年的秋天我还是个四年级的小学生,那年我10岁,人生的第一个十年,和大多数普通孩子一样。那时正流行集水浒人物卡片,下课了依然追着同学疯跑,快乐,原来那么简单。

  现在想起来,我是赶着80年代的最后一个秋天出生的。零一年的秋天,步入初中,依然在听无印良品,开始听周杰伦,陶喆,陈奕迅,孙燕姿,梁静茹,西城,Avril Lavigne,陈绮贞。。。

  不是在beyond,小虎队的歌声中长大,随着父母,听的最多的是邓丽君,还记得童安格,苏芮。

  初中开始喜欢曾经同桌过的姑娘

  晚上有写不完的作业,开始听收音机,FM97.5至尊流行榜,大卫的私房歌,101.1的小龙讲故事,诱惑三分之二,89.7的星月童话,都市夜归人,还有FM93.7男生宿舍,以及最喜欢的惠子的惠声惠色。

  通过惠子,知道荞麦,看过《塔荆普尔彗星下的海啸》。

  高中三年,忙忙碌碌,却也没想着太多烦恼,迷恋于小说,从初中延续并朝着成为一名文艺青年发展。高三爱上篮球,晚自习前的活动,是一种释放。

  不知不觉,眼看大学就要毕业,大部分的空虚无聊,每年寒暑假和初中、高中的朋友聚会,还是那时的友谊纯真长久

  喜欢张震岳的歌和他的风格,把打篮球视为锻炼,基本每天上网,隐身挂Q,人人,微博,豆瓣。执着电影,在临近考研的第12月份,每天两部电影,关注于日本的文化历史和发展。

  不喜欢大学的四年,而今已经二十有二,在知道喜欢接近十年的姑娘有了男朋友之后,我结束了十年自虐的暗恋,没有结果表白,为了不留下遗憾

  写了这一圈下来,没有太多感情的表达,已经开始不善于表达感情,一年365天有三百天以上想着关于死亡,这几年,快乐太短暂,瞬间便失于指缝。

  仍然向往自由,生活在精神的虚幻和现实的生活之中,困在摆渡的船上,我还在等,等时间给感情一个答案,等着上岸,朝着理想与现实的道路前行。

  《最大的一场大火》读后感(五):逝者如斯

  读完这本书,是2012年2月8号晚。

  当时,窗外月圆如初。

  我认定,这本书固有一种强烈的内省氛围。就像我时常考虑的写作的意义何在?

  看过陶立夏的《喜乐章》,再加上这本《最大的一场大火》。我想,写作的意义应该是能够强化作者的自我认知和启示发蒙读者。这也算是文字的功德。

  把它从图书馆众多书目中挑选出来,决定带回来,睡前静读,看到最后,竟发现它充分调动了我的探索欲和决断权。

  越来越习惯看带有强烈个人特质的书籍,传记也好,半自传性质的小说也好。仿佛,孤独惯了的人开始走向另一个侧面:了解同类并将别人那些隐匿的习惯据为己有,习惯一种拿来的思想和生活方式。

  陈栗子是自我的,这无可否认。对于一段时期,自己所做的事情,看不清楚任性做了解,可又没法决断,来来回回,个中内心纠结。其时,我们每个人曾经都是陈栗子。向往着模糊不清但又自以为光明的未来,极力摈弃把握不住的现在,内心还时常游荡在过去某个情节里,自我嘲弄、鼓励忏悔

  看到一半时,我诧异于小冬处理事情的方式,她是更加放任的,任凭别人的流言蜚语。她比陈栗子更加肆无忌惮,更加特立独行。两个要好的女生和一个敏感的男生的“情感纠结”。但,在那样的年纪,这样的“情感”说是“神思动荡”更为贴切吧。

  如果说陈栗子对这段感情是沉浸、猜疑和自我警醒,那么小冬所持有的则更多是旁观、审视和决绝。就像陈栗子在最后终于承认,自己在这些年之后,开始看清了当初那个无法把握当下的自我。

  我想,可能很多人都像陈栗子一样,人生要经历这么一场大火,烧掉绕身的杂羽,生出新的毛发,才能在这浴火的过程里,认识自我,重新面对生活

  只是,再多的青春,它已逝去。而且,给予我们青春五颜六色、五味杂陈味道的那些人,也四散天涯。

  面对这茫茫前路,我们是否要经常叩问内心:这样的自己是否走在当初坚持的路上?

  那么,且行且珍重。

  《最大的一场大火》读后感(六):我的回忆

  十六岁以前,我住在一栋老旧的居民楼里。三层楼,一个楼道,每层楼住了八户人家,左右各四家,共用一个大走廊。两端的两户人家厨房和房间相连,其他的人家要进自家厨房就得越过走廊。我们这栋楼,叫做十八栋。

  那个年代几乎所有的国营大厂都有这种职工宿舍楼。一栋一栋模样相仿的六七十年代的红砖楼,成片成片地聚在一起。居民们都彼此相熟。清晨,伴着高音喇叭里的新闻,忙忙碌碌地给孩子买早点,去市场买菜,然后提着铝饭盒去工厂上班。孩子们三三两两地从各栋楼里跑出来,朝子弟学校走去,一路喊着别的孩子的小名或者外号。老人们搬着马扎或者小板凳在楼门口坐着,聊天或者晒太阳,手里摘着中午要做的菜。中午,孩子们从学校回来,和父母们一起吃饭,然后被赶进房间睡一个大多数醒着的午觉。晚上,家家户户的厨房亮着灯,到处飘着各种饭菜的香味儿。然后就有大人们拎着篮子,装满了洗发水香皂毛巾,赶着一个埋汰孩子去公共澡堂洗澡。

  同楼的邻居都非常熟悉和亲切。他们就像是我自家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各家的大门很少锁上,为的是方便邻居们吃过了晚饭就推门进来聊天。谁家包了包子饺子就会端了盘子挨家送。做了难得的野味儿会招呼大家一起来吃。孩子们都在楼道里跑来跑去地长大,吃饭时间会端着自己的饭碗挨家挨户地尝。每个人的生活都在别人的关注之下。我们互相看着谁家的老人过世,看谁家的姑娘小子披红挂彩地嫁娶,看他们长出第一根白发,看孩子们第一次背上书包。

  那时候,我以为会那样的生活会持续一辈子。没想到,只过了十六年而已。后来我们搬家。老房子有时空着,有时租出去。我们很少回去。偶尔回去,看见那一栋栋楼越发显得衰老而落魄,楼道里的杂物数十年如一日地蒙着灰,墙角挂着蛛网,邻居们一天天见老,一些熟悉的面孔消失,心里很难受。

  前些日子听说那片地被开发商看中,要盖商品房,准备拆 迁。我突然觉得,心里有一个角,空了。

  回忆一点点漫出来。

  《最大的一场大火》读后感(七):或许我写的又是一本自己的成长回忆录。

  最近在顺着荞麦的大巴往前看,一页页地翻,这几天看到2007年了。那时候的她,常常更新东方卫报每期的海报,预告着每一个好玩的专栏,就如不久前的她,开心地贴每期WAY周刊的海报一样。某一天,她在博客写,如果可以一辈子都做杂志就好了。可惜,没过多久,甚至不到四年,她就全身心投入电影圈了。

  哪有那么多关于一辈子的话,连爱人都不会爱你一辈子,更别说一个仅仅是糊口养家的工作。就算是十年,也有多少数不清的变迁。

  《最大的一场大火》里,其实我并未真正地沿着栗子的脚步走过那些事。生在88年,我几乎要赶上90后了。还好的是,过去的十年里,我的脑袋里装的都是属于我自己最美好的记忆。它没有游走在非主流的边缘,也从未被称作为脑残。它用那些独特的3000多个日日夜夜,独特地证明了发生在我身上的点滴。

  1999年,我上小学五年级。我就喜欢上我家对面高我一级的男生。也是他,送给我的第一张明星照片,让我认识了郑伊健,也喜欢上这个当年风靡了两岸三地的古惑仔。后来,有一天在电视里,发现一个短发的高妹,唱着一首叫做《新鲜》的歌。旋律轻快迷人,歌词简洁又甜蜜,当下即被这个叫做“梁咏琪”的女生吸引。在那个信息并不通畅的年代,我如发现新大陆一般知道了这两人原来正在交往。年少的我便认为这对金童玉女一定会是天长地久的组合,手机里现在都还存着他俩合唱的那首《一往情深》。我哪里知道知道,没熬过七年之痒的他们,成为了后来2006年的“新年第一分”,得知消息的我,在高三的教室里,拿着那张娱乐报纸,狠狠地哭了一场。

  后来便开始收集他俩的所有歌曲。没有正版CD,盗版碟片我依然听得很带劲。周末起床的第一件事变是打开影碟机和音响,不停重复地听着这张有着20首歌的专辑。粤语也不忌讳,会跟着乱哼。难得被爸妈带进县城,必须去的地方就是音像店,花50块,差不多可以买回五张碟,或者更多的磁带。那时带回了GIGI的《amour》,还是卡带。放在家里的老式录音机里(这台录音机小时候我拿来听“一个女孩名叫婉君”),听着她唱“amour,晚安,你现在好吗”,以及那首广为流传的《花火》。再后来我买了一个专门的随身听,杂牌。放在寄宿学校的枕头下,每夜每夜地听。这时候我姐喜欢的是谢霆锋,说起来,我的粤语歌启蒙,还是因为受我姐影响反而去听谢霆锋的歌。萧亚轩出现的时候,我也有在FOLLOW。第二张专辑里的《一个人的精彩》MV里的舞步,还被我们模仿,穿着力图相似的衬衣,故作潇洒地在学校文艺晚会上表演。

  哦忘了说,这期间,我小学毕了业,上了初中。喜欢的那个男生无疾而终,只知道他组了一个乐队,担任吉他手,在学校里,相当受欢迎。我还在默默地暗恋,甚至托人拿到他现场演唱的照片。他穿着横格子的蓝色T恤,低着头在拨着琴弦。其余时间,我还是在一边闷头学习,一边维持着自己的不多的自尊。初中三年里我的朋友并不多,现在想来,自己当年真的很窘迫。每天下午一个人提着水瓶去开水房打开水,然后再一个人去教室自习。在我们那里,总是独身的一个人,会被认为是“异类”。别人会悄悄议论你没有朋友,很难相处,或者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03年非典,大家更是各顾各的。很快,我熬过去了。

  高一算是一个崭新的开始。进了新的学校,认识了不同的有趣的人。也曾跟男生们一起吃火锅,然后去网吧玩通宵,第二天一早回学校补觉。学习没有在认真努力,更多的时间是在玩。这个时候,教师里每天用录音机放的是林俊杰的歌,第一张专辑刚发的他,被认作是唱跳加创作皆优秀的新人。周围很少人有MP3,只有隔壁那个有钱家的小孩,拿着一个松下价值一千多的MP3,每天听着周杰伦。而我,在这个时候遇到了五月天。

  这时候应该是2004年了,我换了一个sony的walkman,乳白色,好像只要不到200块就能买到,这个型号的随身听在当时的校园里面很流行,还有橘色和蓝色的。最怀念的是,跟同桌分享同一副耳机的时光。老师在讲台上口水四溅,我们在袖子里藏着长长的线,假装认真的托着下巴摸着耳朵,听的是“而我知道有一天你可能就这么走掉”和“好后悔好伤心,想重来行不行”,然后是《神的孩子都在跳舞》。彼时我刚经历了期中考的失败,每天只能以《倔强》来鼓励自己,歌词还故意写到作文里去,当做第一段话的引言。后来我写了一篇关于五月天的文章,发表在校报上。认识我的人,便都知道了我喜欢五月天,我最爱“逆风的方向,更适合飞翔”。

  05年-06年期间,我必须得提三个人。台湾的林冠吟发表了一张叫做《我是火星人》的专辑,成为了当年我爱的超五星专辑。她的偶像其实是周杰伦,由于创作功力了得,她又被称为是“女版周杰伦”。《毁灭爱情》绝对是当年我嘴里哼得最多的曲子。可惜她很快便沉默了。听说之后签了其他的公司,近年再发了专辑,可惜试听之后,我只能用“惨不忍听”来形容,跌破眼镜。还有一个便是至今还在娱乐圈混的元卫觉醒。第一张创作专辑充满惊喜和灵性,班上一个男生天天跑来问我借这盘磁带。到最后还给我的时候,歌词本已经被翻得可以直接炒来吃了。金曲是《斗鱼》。

  其实这时候我依然没有拥有一个CD机或者是MP3。那只可爱的随身听,一直陪伴我到在高中毕业。高考前夕辗转失眠的夜里,反复听的是梁咏琪的《903拉阔音乐会》和戴佩妮的《爱疯了》。而有一个男生拥有的一个MP3,被我在教室里时时刻刻霸占着。那时候他做过一件很浪漫的事情。伊能静有首歌叫做《你是我的幸福吗》,这个男生让我听这歌的时候,一直盯着播放器屏幕。我傻兮兮地以为会有歌词出现,却发现他在“你是我的幸福吗”后面悄悄地加了一个笃定的“是”。

  可惜伊能静也没能和庾澄庆继续牵手,我和这个男生也没能成为对方的幸福。他高考的失利,成了阻碍我们好好在一起的最大原因(我到现在都这么认为)。我来了成都一所二流大学,他换了所学校,选择复读。

  我第一次看到了五月天的演唱会,跟其他几千人在四川省体育馆里蹦蹦跳跳。考了一大堆证书,后来才被证明全是无用功。没有喜欢的人,吃吃喝喝耍耍打打碌碌,而为地过着每一天。大学几年,一眨眼便面临大四的实习。出国的出国,工作的工作。像是读了一个三年的本科学校,09年6月后便各奔东西。

  我开始早出晚归地上班,独自一人住在四人间的宿舍。偶尔跟学妹混混,更多的时候是宅起来,上网,看电影,也看看书。那时候还勉强算作大四,我没有后顾之忧地过着每一天,花钱大手大脚。殊不知毕业后的今天,我连一丁点存款都没有。买水果还得砍价,偶尔还要依靠家里救济。

  这时候我才真正质问起自己,这些年,我都在干什么?

  我没做过坏事也不抽烟喝酒,算是家里的乖乖女。身边的朋友还是高中和大学的那一堆。可一旦检验起自己踏入社会这一年的成果,我几乎要以一无所有来形容。唯一庆幸地是,这一两年来,我买的书数量增多,我开始明白,更多的力量是来自己书本,来自阅读。09年初我通过项斯微,知道了荞麦这个名字,买来了《梦的四分之一旅行》,又天天守着她的博客,看她怎么把每日看似流水账的生活记事,写成好读又好笑的文字。我也开始学着她一样,用更多的时间跟自己相处(虽然我也偶尔想要一个桉树那样的男朋友!),用完全外行的眼光,去读有趣的书,去观有意义的电影。《最大的一场大火》里的栗子生活过有舍有得的十年,我才发现我的十年才刚刚开始。我幼稚地认为大学毕业后的生活起步不久。我应该还有更多值得书写的历史。

  写到这里我觉得我好像偏题了。或许这不是书评,只是一部我个人的成长回忆录。希望它,或多或少地,可以帮85后记录点什么。可我仍要感谢荞麦,在我这两年的生活中,起到了莫大的支撑作用。我想,我还可以变得更好。

  : 看完这部小说我把书里提到的歌都拿来听了一遍。才发现《虎口脱险》这么迷人,歌词写得太好了,老狼唱得我潸然泪下。

  : 我忍不住要为我的女神正名!当年郑伊健是跟邵美琪分手后半年才跟梁咏琪在一起的,这件事在他接受香港某台专访时有说过。梁咏琪不是小三不是小三!

  《最大的一场大火》读后感(八):我们都一样

  女主人公叫栗子。她活在荞麦的文字里,我活在这个世界上。

  但我们都一样。

  我们同龄,同一年到同一座城市求学,读同一个专业,然后同一年毕业,从事相同的职业。

  我用名片裁着书页,边裁边看。其中的内容熟悉得就像翻看自己的日记。所有少女日记的中心思想不过三言两语就可说尽:爱一个人,然后错过。年轻过,然后慢慢成熟。但荞麦将栗子的日记写在了时代的变迁上,以时间的跨度成就了一个看似简单与平淡的故事的深度。

  栗子和她的朋友们在偏僻的校区读书、组社团、恋爱,而外面的世界同样轰轰烈烈,如同上足发条的机器,不停转动,然后把她们拽进去,把我们拽进去。

  在书中读到那么多大学生活的细节,以及层出不穷的社会新闻、时尚潮流,熟悉又遥远。像盯着自己的照片看太久,过片刻才恍然大悟似的说:噢,原来我的人生里已经发生过这么多事啦!

  故事开始时候的二十岁,青涩、琐碎,带着自以为是的小幼稚,暗中驱使我们将最初的爱恋,最纯的情怀以拧麻花的别扭劲认真演绎。但其实那些试探与坚持,那些心碎与倔强,就如同我们当年的爱好,热门歌手也好,小众作家也罢,都算不上独一无二的品位,而是深深打上时代的印记。它们从不属于我们,它们与我们一起,属于时间的流逝。如今局外人一样,看见它们被记录下来,白纸黑字。才明白,那些执着一念的人,多么悲伤。

  原来当所有的轻叠加,就成了无法言说的沉重。所有的空重合,就成了密不透风的惆怅。

  变化之年,倔强的少女心。

  马蒂尔达问杀手莱昂:人生本来就这么苦,还是只有童年如此?

  我会告诉她:这个问题等你20岁后再问也不迟。

  但不管你多少岁,只要你没有那么坚持,人生也就不会那么苦。

  我和栗子的不同,是我对网络世界没有那么热衷,不会玩西祠,BBS。

  还有,我喜欢的男生不是苏砾那一款。

  尽管多年后我以类似小清新的摄影风格、清汤挂面的黑色短发、全身的MUJI顺利在朋友中跻身“资深文艺女青年”的行列,但文艺女青年和文学女青年是有很大不同的。我和栗子一样爱村上春树和须兰的情怀与才华,但我觉得栗子更像文学女青年,所以爱上高瘦的文学男青年苏砾,彼此试探、错过、想念,纠结十年,却其实只有拥抱与牵手。而作为文艺女青年的我,是视觉派,只爱貌美的男生,对他们的精神世界采取想当然的态度。大学时代我看上在公共课时认识的男生,不停给他写情书,每天都写。写到他不得不对我盲目的爱做出回应。

  栗子和苏砾相处那么久,各自爱意萌动,却没有表明心迹。我和我的“校园恋人”则相反,心迹明白得太早,相处成了按说明书安装家具一样的按部就班。然后我出国留学,把英俊帅气的“校园恋人”留给他的一众追求者。

  结果可想而知。但如今回过头看,一切都分毫不差地按我预设的剧本进行着。而我演得如此投入,到最后泪水都成了真的。

  拿到这本书的一周前,我采访了栗子喜欢的蔡康永,拍摄现场为了效果飘满呛人的烟雾,我忍着眼泪,问他许多无关痛痒的问题。这很可能是我这辈子写的最后一次人物采访,也是很失败的一个访问。

  他问:你为什么认为我会对别人的故事感兴趣?

  我想说:你当然不,因为没有人真正对别人的故事感兴趣。我们只是在别人的故事里为自己寻找标尺:他比我有趣,他比我倒霉,他或许比我富有,但他没有我快乐,他学历比我高,但他的老婆没我的漂亮……

  我为栗子的故事感慨,或许也只是因为我从她那里看见了我的过往岁月。但让我感动的一定是栗子的坚持,而不是我自己的妥协。

  就在采访蔡康永之前,我翻出闲置多年的硕士文聘,决定去外企工作。和人事谈了半个小时,走的时候看到她的名片上写:人事主管,薇薇安。差点就要问:你看过《告别薇安》吧你戴钻石耳钉么?走进电梯的时候,为自己的冷幽默和联想力爆笑。

  我找了家星巴克,到卫生间换下套装,无缘无故想起豆瓣热荐的神帖:“哪怕我变成一个庸俗女子……也不能忘记”不知道公司配备的IBM电脑和黑莓手机能不能帮助我创作出那样美丽到令人颤抖的文字。这真是令人动容又发指的将来。

  我带着《最大的一场大火》飞到南方出差,忙完工作后泡在浴缸里慢慢读。水是热的,山一样的白色泡沫却是冷的。早餐的时候,发现邻桌坐着香港TVB当年的英俊小生,如今和大叔大伯一起饮茶打高尔夫。

  小说快结束的时候,栗子与苏砾在机场错过。生活中的我则在北京转机时顺利见到了当年的“校园恋人”,手机普及的年代,什么都又快又没有悬念,所以也缺乏情怀。

  这些年,他并没有像苏砾那样写深情款款的信给我,只是会寻找我发表的文字,并一厢情愿地以为那些都是写给他看的。毕竟,我曾经那么爱写字给他,写到阅读我的字成了他某种不能改正的习惯。他结了婚,有了孩子。说小孩和我一样生在五月。他开车带我在北京城兜风,直到路灯都亮起来。然后我搭清早的飞机前往乌兰巴托,再租车前往戈壁。

  我不是念旧的人,但想在看见这个世界的荒芜之前,看看自己内心的那片荒野,以及那个无辜的被迫的同行者。

  十年,变化进阶为变迁。

  我们为某些永不会到来的事坚守着,奔跑着,直到有一天我们和自己分道扬镳。而这样惨绿的十年,居然就是我们人生中最好的时光了。

  《最大的一场大火》读后感(九):外星人也写小说啊?

  从来没有读过一本书,它没有腰封没有序言没有后记,想看一下创作之外的作者心路历程都不行呀。原来心路历程写在这里了,作者真是一个私心很重的人!!!

  好的小说总是会给我留下思考的空白,我开始觉得纠结,恨不得冲进小说中,替主人公做一次选择,又或者想了很久还是觉得也许结局对主人公的命运来说就是好的,然后再反向思考一次,就这样纠结着……比如我最爱的《沉落的黄昏》其中一个短篇(天呐,是要讲几百次啊!),被那种若有似无的感觉搞得心痒痒。。。

  《最大的一场大火》也是这样,“我”与小冬、苏砾间,曾经交错,最后的无所谓,好像“我”是释然了,但是读者释然不了。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你怎么知道他们有多重要呢?”

  “我”在电影院里独自看电影时产生吓自己一跳的想法,这种想法好像同样诞生于“我”在之前小说里独自听着收音机刷牙时。独处时善于与自己展开丰富的对话,有了旁人加入反而打乱了这种平静。作为相信外星人、有末日情节的作者来讲,她的想法也常常能吓人一跳呢,很cool就对了。

  不得不说,作为一个在作者身边待了很多年(4—5年)的人,作者本身的植入式思维是非常厉害的,你丫不知不觉就会受其影响,一段人生被改写,进化成为更“怪咖”,但更“有趣”的人。

  好了啦,开个玩笑嘛。

  《最大的一场大火》读后感(十):你没有如期归来,而这正是离别的意义。

  遇见一本好书的心情,真是比蜜还要香甜。

  中午读到一大半。窗外雨势越来越凶猛,领导说要不放假吧。于是我就那么焦急的在雨中等待986,有那种迫不及待想要读完的冲动。

  车上有些空,找位子坐下来,很快就沉浸到另外的一个世界里。

  这是一九九九到二零零九这十年里,我们看到的一个女孩的成长和蜕变。

  穿插在故事中间的是很多八卦的娱乐事件。就如她所说,幸好总有庸俗欢喜之物可以拯救世界。

  因为同是八零后,这就像一部属于自己的回忆录,一点一滴仿佛就是昨天自己走过的青春。

  这十年,时间好像被压缩又被延长,弯弯曲曲缠缠绕绕,让人无法丈量。

  有人说荞麦的这本书就像老朋友为你准备的礼物,在你慢慢变老的时候,还能想起时间爬过皮肤的感觉,然后相信,变老不一定就是女人的死穴,如果你相信自己曾经美好过,就不会像《东邪西毒》里张曼玉说的那样:“我一直以为我自己赢了,直到有一天看着镜子,才知道自己输了,在我最美好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人都不在我身边。”

  栗子和苏硕。后来我在想,是不是所有初恋的过程和结局都是这样的扑朔迷离?

  所以她写:我有时候想,好像我们两个人之间,一直跳着一支你退我进,你进我退的舞蹈,总是不能同时踩准节奏。有时候他前进一步,我却正在后退。有时我前进一步,他又后退。 而人生大抵如此,多年之后才心知肚明。 这才是人生真正的游戏规则。便是你永远踩不准它的舞步。

  可是最初的爱情总是最美好。“晚上回到宿舍之后,我依然沉浸在一种类似于微醺的状态中,连头发的发梢都很快乐。一个太美好的下午,无论何时,哪怕隔了这十年再转回头看去,都一样金光闪闪。”

  小说的末尾,冬子念在台上念:你没有如期归来,而这正是离别的意义。

  然后我想再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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