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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与贫儿》读后感精选10篇

2017-12-28 20:30: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精选10篇

  《王子与贫儿》是一本由(美)马克·吐温著作,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图书,本书定价:14.00元,页数:194页,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一):我们需要幻想与童真

  马克吐温不以此书闻名,我却认为这是他写得最好的一本书,当然这里面有文化隔阂的原因

  故事背景是英国的都铎时代,情节是爱德华六世与一个和他长相一样的贫儿汤姆因为羡慕彼此的生活而互换了衣服,导致了后来发生的一系列戏剧性的事件。

  故事本身不新奇,类似的我们已看过太多太多。但文学是注重过程的,是有血有肉的,如同一个人,若有魅力,则其体现并不只在于外表,而在于全部,即使是一举手一投足也能让人为之倾倒。

  比如小说中的人物真实得仿佛的确存在一般。我尤其喜欢爱德华。作为一个落难的王子,他从未忘记自己的使命与责任,无论流浪生活是如何乏味,庸俗,痛苦,不堪忍受,书中这么描述“一到梦中,他坐在王位上,又成了主人,这加深了第二天早晨醒来之后的痛苦……他心里越来越苦,日子一天比一天难熬。”他进入的是一个真实的,底层的社会,他不得不生活在乞丐,盲流,罪犯之中,甚至和他们一样去乞讨要饭,难以想象这是一个从小锦衣玉食的,娇生惯养的王子所能忍受的。但自始至终,他都在用一种近乎简单的孩童的执着,坚守着自己的信念苦难并没有改变王子的悲悯,正义与骄傲,反而更加深了它们。面对以为自己的儿子疯了的可怜的汤姆的母亲,他“柔声说道,‘你的儿子很好,好心的太太,放心吧。’”无论对谁,他都是谦恭有礼的,对于善良的民众尤其如此,与一些当权者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但面对暴力,他是从来不低下高贵的头颅的,他在乞丐帮的时候,“人们想尽办法让他去乞讨,去行骗”,但“谁要是勉强他去做事,他就拿出皇家身份,对谁大发雷霆”,这是爱德华的可爱之处。有趣的是,马克吐温并没有把乞丐帮描绘成一个可怕,戕害儿童的地方,相反加入了一些幽默的元素。这未必不是事实——沦为乞丐帮一员的人,大多也曾是无辜的民众,他们沦落至此,是出于无奈的。一次,乞丐帮各人讲起自己的不幸往事,当逃亡的奴隶约克儿讲当自己若被发现就会被绞死时,作者写“阴沉的空中忽然传来一个响亮的声音:‘你不会被绞死!这条法律从今天起被废除!’”,爱德华严肃的表情与众人的哄笑形成了强大的反差,即使是读者大概也会对一个孩子如此严肃的话语忍俊不禁。但这个情节是颇有意味的。我从这之中看到了一种希望。这个世界对于成年人来说是绝望的,生活在强权,剥削的重压之下,而自己又是渺小无能为力的,除了哀叹外无事可做。孩子却充满了勇气,他看不到现实的种种无奈,但怀着这种勇气,最终改变现状的可能反而是他。奇迹般地,乞丐盲流开始因为他的勇气和精神佩服起爱德华,有人保护他,“老大”甚至令人哭笑不得地把他从要饭级提升到了小偷级,因为“他应该担负更高更好的任务”。后来因为对头雨果的嫁祸,爱德华入狱了。在那里,他见识到了更多当时社会的残忍之处,两个对人友好的妇女因为信奉异教被处于火刑,让善良的爱德华“自言自语:‘这是在英国!不是在不开化的地方,而是在基督教的英国!”,看到维护正义的老律师被割去耳朵,他郑重地说,“‘谁都不信我,但这没有关系——那使你受辱的,败坏英国名声的法律将从法规书籍里删除!’”我甚至认为富贵不能移,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来形容爱德华也是合适的,或许思想上他并没有真正达到那样的高度,但他的行为却是在印证这一点的。

  有一瞬间我觉得落难前的王子象极了世上的很多人。他们曾经是骄傲而自尊的,但在进入到一个真实的社会之后,他们的骄傲不被承认,被当成底层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一个悲哀的事实是,有人坚持自己的信念,却被残酷的社会给淘汰了,比如梵高,更多的人顺乎潮流,却改变了自己,某种意义上,那个最初的他们,怀着鲜活梦想的他们已经死亡。爱德华却坚持了,同时幸存了,毋庸置疑这是由于命运的眷顾,但前提是,爱德华无视环境对他的阻力及不认可,无视周围人把他当成一个可怜的疯子,强忍反抗环境而带来的痛苦,克服对这种反抗带来的未知后果的恐慌,九死一生差点丢掉性命却从未停止不懈努力脚步。所有这些,用一个词语概括,便是“勇气”。作出坚持信念,或者追寻看似难以得到的东西的决定,是一赌博,许多人回忆过往总会悔恨自己当初的懦弱,说“早知如此……”,但坚持并没有他们假象中的轻松。在那条路上,只有少数人笑到最后,更多的,是殉道者累累的白骨。而多数笑到最后的人,在最初走上这条路之时,也是做好了随时倒下的准备的。有时我们或过多强调勇气,或过于强调认清现实,却忘记了两者同等的重要性,问题只在于哪一者对于我们更重要。当然对于爱德华,就是一种不知者无畏,但他从未后悔过自己当初的决定,从未知难而退,光是这一点就很可贵了。

  我喜欢爱德华,因为他是一个过早饱经沧桑却不肯轻易低头的孩子,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一种成人罕见的品质——坚持。人们太容易向环境妥协,与对于自己认为对的东西显得特别坚定的一些人比,他们应该觉得惭愧,尽管妥协未尝不是一种智慧,但我们还是需要坚持的。

  再把目光转向相对平凡的汤姆。这个角色其实也是值得关注的。

  汤姆是个表面顺从,实则不服从命运安排的孩子。出身贫民窟,被酒鬼爸爸逼着去讨饭,却每天去教堂,向安德鲁神父学拉丁文。他“读了很多王子的书,也做过不少这样的梦……他竟不知不觉地扮演起王子来了。他的谈吐和举止变得特别斯文而有宫廷的派头……成年人有了什么难事都来请汤姆帮忙,他的解答所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每每使他们大为惊讶”,后来与王子见面后,连受过良好教育的爱德华也不由自主地说:“你的谈吐很得体。”也因为他对外界绘声绘色的描述,使爱德华萌生了与他换衣服的念头。换言之,汤姆的“变身”不完全是出于幸运,同时和他自身是分不开的。亨利八世死后,汤姆“登基”,暂代国王一职,一次审判竟成功改判了几桩冤假错案,为民间所称颂。最后他与王子在加冕大典上再次相遇,这本是一个剑拔弩张的场面,却因为汤姆纯良的天性而完全改变了。冒着被绞死的危险,汤姆不但当即承认了自己不是国王,还努力地帮王子回忆御玺的位置以证明他的身份。与爱德华一样,汤姆并没有让不幸的生活扭曲自己的心灵。作为一个孩子,他不像许多经历过极端困苦童年的人对金钱权利有着强烈的崇拜与渴望,也许这正是因为他还是一个孩子。面对爱德华,他并没有强烈地诅咒命运,怨其不公,一个与他长相一样的人竟有和他完全不同的生活。甚至当他代替爱德华成为王子时,他感到更多的不是对有朝一日会被识破身份的恐惧,而是对爱德华的愧疚,所以最终面对王子,他释然了,因为终于不用再背负沉重的良心的十字架,锦衣玉食固然美好,但母亲和姐姐的关心与爱却更让他怀念。这是一种孩童的纯真,如璞玉般无价。汤姆也许只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杜撰的人物,但却让读者觉到了一种精神的洗涤。

  有人说这是一部荒诞的小说。王子落难了,正好便有一个好人迈尔斯救驾,要证明自己的身份了,正好那个和他长相一样的男孩也是至纯至真之人……没有这些巧合,爱德华只能成为周国平笔下的那个落难的王子,终生流亡。但幻想与虚构有何不好呢?既然现实已有太多的残酷,为何不在小说中弥补这一缺憾呢?甚至,在我看来,这一切都是可能的,因为这是发生在孩子身上的故事。在孩子的身上,总有无尽的可能。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二):马克吐温的偶像剧还是在十岁以下才正好

  话说将社会的两个极端——最上位者的帝皇与身无分文的乞丐交换位置,这还是马克吐温首先搞出来的,而且没有浪费这个点子,故事写得很不错

  现在的偶像剧多半来自这个“王子乞丐”的模式,要么是高富帅落难化作乞丐,要就是乞丐不经意间成为富家仔,然而不变的是他们的本质:各自生活所赋予的美好品质都将体现在这“王子乞丐”矛盾中。

  这部书放在想在也是偶像剧的绝妙题材,如果让东方人来拍摄自然是美少年的身份替换,而欧美则忠实原著,将主角的年龄安排在十岁左右。

  书中的主角,这两个少年其实都还不到10 岁,书中第一章写了两人的出生,而第二章的开头写到“让我们跳过几年的时间”,这意味着其实在书里面,王子和贫儿可能也就十岁不到的年龄,这样的年龄承载不了世俗的虚伪。

  这样的设定即可以避免故事的不合理性:贫儿汤姆在尝到了权力的滋味后也深陷其中,并没有表现出高于常人的道德感。最后却由于自己对母亲的呵斥而产生的愧疚将王位退还给了王子。其实通过前文描述,我们可以得知随着贫儿对王室生活的日渐熟悉,甚至拥有大玉玺和摄政王的支持,如果汤姆有心的话,王子是没有办法夺回王位的。然而因为他的年龄,这一切变得合理。试想如果汤姆稍微年长一些,他这样做岂不是太圣母而失去了真实感。

  同样的年龄设定也益于王子爱德华的人物塑造,正是其没有满十岁的年龄设定,使得之后他在民间的所作所为能够得到宽容对待的前提。如果超过十岁的话,侠士亨顿的关心和爱护也未免太过突兀。

  这也是为什么当这部小说拍摄成影像之后缺失了某种韵味,演员的年龄一旦超过十岁就显的太大了,没有了原著的韵味。而套用这种模式的现代偶像剧不都是圣母气息浓厚吗?

  至于两个未满十岁的小孩子怎么有能力做出这种事情来,作者也试图说明:王子是通过良好的教育和内心的反抗精神,而贫儿则是在社会上的摸爬滚打自学成才

  将社会的两极转变,冲突就在于世俗,例如贫儿的受宠若惊,王子的惊惧愤怒,二者环境对调后心态变化。如果不是小孩的话,王子早就被警察抓起来打个半死,贫儿则心安理得的端坐王位了,而矛盾的冲突点其实都集中在贫儿身上,因为他代表着社会中的大多数,王子却只有那么一个。所以如果是成年的贫穷少年做出书中的行为,不得不显出极高的道德水准,使小说整体的气质偏向于哄小孩子的童话,而不是给大人看了。

  再说说其他人物:

  国王亨利八世在书里是个明显的暴君,偏执和自大,这使得手下的那几个大臣不敢去怀疑,(第六章的结尾圣约翰和赫特福德伯爵都意识到贫儿的身份,然而迫于亨利八世的恐怖手段,他们不敢去猜疑。)

  至于赫特福德伯爵,因为贫儿的缘故(他曾猜疑汤姆的身份),居然有些人用阴谋论的观点看待他,认为其阻挠了王子的回归并且试图利用汤姆掌握国家权力。从后面来看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首先,他是王子爱德华的舅舅,为什么要一个无亲无故的人来做傀儡?亲侄子不更好吗?而且王子爱德华回来之后,他还是摄政王,也就是说不管坐在那个王位上的人是不是爱德华其实无所谓。这或许也是他不想深究假王子的原因。但是要说他为了控制朝政阻挠王子,实在多此一举得不偿失。并且从亨利八世死亡后的一系列动作来看,这位摄政王也并不是蠢货啊。

  亨顿的话绝对是骑士的模板,不用多说。

  至于汤姆的父亲——我赞同王子爱德华的话:“如果你希望,法律也许可的话,应当处绞刑。”

  另外几个角色,例如那个变态隐士(自认大天使,本该是教皇),那一段描述都赶上爱伦坡了,绝壁恐怖片啊;黑帮老大,农庄妇人等都不是高尚的人,算是好人。

  我觉得吧,就王子爱德华所遭遇的这一切,看着自己的朋友因为蠢理由被活活烧死,被变态绑住差点被杀,被暴徒殴打陷害逼迫等等,就算是心理变态报复社会都说得通。结果结局他居然就成好好先生了,我除了把这一切的理由都推到侠士亨顿的守护上,也没话说了。

  这就是我读完全书的看法。另外,曹海英先生的翻译不错,很流畅,也是我能一夜通读的原因。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三):环境塑造人

  王子与贫儿是一本的特别好玩的小说。从贫儿与王子的稀奇遭遇,互换身份之后,贫儿通过学习礼仪慢慢表现的符合国王气派!另外凭借自己的小脑袋判断出,谁犯罪?谁无罪?体现了孩子的宽容心与善良!同时通过与魔鬼交换灵魂这种事儿判绞刑,感觉当时是多么迷信荒谬和残暴,不过假王子的这种惩罚方式,特别有趣,完全是一种小孩子做派,尤其是到最后的时候,把那对母女放走了之后还让他们当魔力恢复的时候召唤一场暴风雨,这个结局让我觉得,特别好笑,好玩儿,同时我也看到了统治阶级的无能和奉承!唯皇帝马首是瞻!真是可恨!不过王子和贫而调换身份却也没有引起什么轩然大波,说明人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重要,缺了谁世界都能继续,而且所有的人都有成为王子的潜力,通过不断学习练习即可。更重要的是,人要有一颗宽宏大量的心,能容人容己,能够对是非作出判断。从王子换完生身份变成乞丐之后的经历让我感觉一个人一旦成了王子,很难走回到当初平民的生活,因为他已经有了,宠辱观,有了自己高贵习性,难怪当过皇帝的人都想拼命守住皇位,还想父传子,子传孙,世世代代永远站在权力最高点!从落难王子的做派也能看出来一个人的修养,会伴随他的一生,而这个修养可以习得!那个假王子,他住到宫殿里面去,慢慢的变得符合礼仪起来,当然这和他之前就喜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四):诚实与勇敢

  这是我小时候爱看的一个故事,也是十分适合小孩子读的故事。最近我重温了它,很不错的有声读物,如果小朋友听着入眠,该多好啊!

  这个故事很简单,情节也不太曲折,讲了王子和贫儿互换身份的离奇经历。英国王子爱德华和贫民窟的孩子汤姆同天降生,他们在13岁时无意间相见,又互换衣服。由于长相身材完全一样,因此衣衫褴褛的王子被皇宫侍卫赶了出去,而汤姆成为了王子。王子在汤姆家承受酒鬼父亲的暴力殴打,逃脱后遇到好心的迈尔斯。不久他们失散,王子遭遇了乞丐、骗子、要杀掉他的隐士,遇到好心的农家女,发现迈尔斯的家产和堂妹都被弟弟霸占...不久,老皇帝驾崩,汤姆登基了,就在加冕仪式上,真正的王子出现了,而善良的汤姆也把王位归还给了他。

  这个故事荒诞不经,但形形色色的人让这本书充满了吸引力。诚实与欺骗、善良与残暴、幸运与不幸...尝到做皇帝快乐但又归还王位的汤姆是诚实,从未经历风雨却能承受宫外种种的爱德华是勇敢。每个人都选择了做一个怎样的人,是的,每个人都选择了自己的路。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五):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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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六):体味过人生百态,才能收获感触

  书中,高贵的王子和卑微的贫儿由于十分偶然的因素交换了身份。刚刚交换身份的二人因为各种不适而闹出不少矛盾,善良的孩子们按照自己的阶级思维和行为方式进行自己的抗争。古老的英国在法律不健全以及社会公平正义无法得以保全的情况下,变成贫儿的王子受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虐待,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王子感觉到人性的温暖,种种遭遇在王子心中刻下深深的印痕。了解社会中人生遭遇的王子在今后的施政道路中更加亲民爱民,废除不少苛刻条款,最终被人们讴歌。同时,变成王子的贫儿在经历王室的繁华与权利诱惑之后也无时不刻被内心的空虚所折磨,善良的他尽自己的可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维护着空洞社会下残留的些许温存。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七):制度建设比人性更靠谱

  《王子与贫儿》是我看的第二本马克吐温的小说,第一本是初中时买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讲真的不是太喜欢,仅看了三分之二就放弃了,现在还摆在书架上。

  因为想写出更好的东西,最近便着手买世界名著来看,想从这些大家的成名作中汲取营养。

  《王子与贫儿》这本小说既有轻松的幽默更有辛辣的讽刺。小说的故事背景是16世纪的英国,讲的是一个底层社会的小叫花汤姆和太子爱德华同时出生,并且容貌极为相似;两人由于因缘际会,戏剧性的交换了身份和衣服。从此汤姆登上了王位,废除了一部分残酷的法律和刑罚,赦免了一些可怜而无辜的的犯人,下达了一些合乎情理的命令。而太子爱德华则流落到社会的底层,经历了在英王专制统治下的底层贫苦人民的痛苦生活,用自己的眼睛和身体去感受这个在他人眼里如炼狱一般的生活。

  书中对那个人吃人的社会无穷的揭露和批判,表达了马克吐温对他所处时代19世纪资本主义美国的愤怒,阶级矛盾日益加剧的现状让作者对阶级民主的幻梦破裂了。

  可是书结尾的大团圆结局也表现出作者无法摆脱掉改良主义的立场,他将这个国家的希望寄托于一个经历了人间疾苦的仁慈而公正的新王,并且相信他是千千万万陷于水深火热劳苦人民的救世主。

  很可悲的是这种事情中国的儒家做了两千多年依然没有太大的改变,不断循环往替朝代的事实,证明了对人的教化和道德约束没有想象中那样巨大。

  倘若每一代的统治者都是尧舜禹汤,张养浩又怎么会说出那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呢,事实向我们证明了,一个朝代将希望寄托在一位明君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件小概率事件。

  每一个统治者刚开始也许曾抱有,让这个国家繁荣昌盛,子民安居乐业的想法,但在一步步的统治过程中,当他不断体会到权力带来的好处,放纵自我的快乐,集权的美妙,他会不由自主的去伤害那些,他曾将想要让他们过上安定富裕生活的贫苦百姓。

  将权力关在笼子里,这是西方国家近百年来的伟大成果,任何事情都不能因其有着一个看似伟大的目标,就将权力统统交给他,仅仅因为他那高尚的品德和光辉的人性,这其实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

  我曾经读到这样一句话:“人性最光明,人性也最黑暗。”我们谁都没有权利去试探别人黑暗的本性,因为人经不起试探。

  我们都承认道德的教化的重要性,但是我们没有必要每个人都能够成神成圣,我们像雷锋同志学习,但是我们没有必要人人都成为雷锋。

  尺有长短,各有所长。这个世界是多样性的,万事万物引起不同才精彩。

  请原谅我的大不敬,我是保持着人性本恶的观点来看待世人的。就像亚当斯密说的那样,每个人的私,会成就这个社会的公,虽然这并不是他们的本意,但得到了一个好的结果。我们没必要把道德的力量看得过于伟大,我只清楚的知道,饿着肚子的人,心里想的只有热乎乎的馒头和包子。

  我没有因为西方国家外表的花团锦族就忽视了潜藏在其底部的暗流,也同样不会因为当前中国表面上的问题而将那蓬勃而旺盛的生命力忽视。

  我更加希望我的国家,能够多一些制度上面对人的约束,因为我们都在寻求自由与平等,但是这个世界上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自由,将每个人都假设为一个普普通通,有些有肉,有需求的人来看待,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条例,约束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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