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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记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1-29 21:14: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植物记读后感精选10篇

  《植物记》是一本由安歌著作,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16开图书,本书定价:29.80元,页数:205,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植物记》读后感(一):和植物约会之后。。。。。。

  以“生态影响心态”为idea的“生态馆”丛书,又有新品啦:

  《情色昆虫记:昆虫世界爱情兵法》

  ●向昆虫学习

  偷窥昆虫之情色,

  外行看热闹

  内行看门道。

  《生死昆虫记:影响历史的人虫大战》

  ●与昆虫共存

  在战争和平十字路口

  在“害虫”的眼里,

  也许人类才是地球的“害虫”。

  和植物约会之后,向昆虫学习!与昆虫共存!

  2008,“生态”二字可望“文明”出更多的白纸黑字

  上海译文重出经典寂静春天》,陆智昌设计

  亦值得收藏。

  《植物记》读后感(二):也说安歌《植物记》

  好像有人曾表达自己的疑惑,他(她)不明白安歌为什么不好好写诗,而去搞什么“植物记”——可能会有很多知道安歌喜欢安歌的朋友,也会有同样的疑惑。他们认为诗歌与写植物是毫不沾边的。

  我没有这种疑惑。我认为这是极其自然的事。我认为写植物,恰恰是一件极其富于诗意事情,安歌做了一件比其他诗人更为诗意化的事情。

  我有这种想法,绝不是偶然的。也不止我一个人会将“植物”与诗歌联系起来。

  前不久,皖籍诗人叶匡政以及其他一些诗人,在一份诗歌公约里提到过这一条:“诗人是自然之子,一个诗人必须认识24种以上的植物。”且不去讨论这份诗歌公约的其他种种,只这一条,就让我觉得非常亲切,只这一条就证明了这些制定公约的人是真正的诗人,他们明白诗与自然的神秘呼应。

  1998年去世的英国著名诗人,西尔维亚·普拉斯的老公泰德·休斯(Ted Hughes)认为“现代人已经失去了与他笔下之自然的最基本的接触”(见俺白元宝编译的《泰德·休斯的一生》)。休斯在自己的诗中致力于表现自然——但是他表现的多是自然残酷一面,虽然这种残酷有其细腻真实动人魅力

  而国外另一些诗人,更是将自然与诗歌之近乎天然的联系加以反复强调,他们将这一理念贯彻到自己的诗歌作品评论中去。比较典型的是所谓“新超现实主义”、“深度意象派”的几位代表性诗人:罗伯特·布莱(Robert Bly)、詹姆斯·赖特(James Wright)、迈克尔·布洛克(Michael Bullock)等。

  他们与休斯一样,都是自然之子,都应该被称为“自然诗人”。与休斯一样,他们的诗歌中也常有残忍、冰冷、黑暗疼痛痛苦乃至绝望,但是如此种种都是真实的自然在诗歌中最真实的体现。而与休斯不同的是,他们笔下的自然,比休斯的自然更为亲切。他们没有像休斯那样,致力于表现自然的凶悍、暴力以及人类的缄默和抗争,而是用一种更为灵动、更为生活化的方式,在黑暗、冰冷中透露出意思喜悦甜蜜。如果说,休斯的诗歌富于神性,那么这几人的诗歌,则更富于人性

  这些诗人的诗歌为读者呈现了一个清凉、灵动而不乏幸福感的世界,那翩翩飞来的鲜艳的蝴蝶,那神秘优雅的蕨,那纯净而极富甘美的黑暗中的露水——以及那富于节奏的黑暗本身……这一切都在昭示着自然与人的和谐。这些可爱的诗人试图在极度机械化、物化的世界里为人们找回那维系人与自然与生命的天然纽带。(如果你们对这些诗人的诗歌感兴趣,可以去http://blog.sina.com.cn/zhangwenwu或者诗生活白元宝专栏找来看看。隐*性*广*告。)

  而在国内的诗人当中,罕见这样的诗人,罕见将自然与诗歌如此密切地联系到一起的诗人。

  我想说,安歌就是罕见的诗人中的一员。重要的一员。试看:

  秋风啊,白杨树已没有叶子再挽留

  你的脚步,你必须

  直接歌唱

  安歌习惯于这种充满阳光的歌唱方式,她总喜欢在自己的作品中让我们感受自然的甘美与幸福。她对自然,对植物的爱太“满溢”了,这种爱与幸福感在诗歌中已经无法得以充分体现,于是她开始了《植物记》的创作,用更为直接,更有冲击力的方式,让自己对植物,对自然的爱不断流淌。

  手捧这本《植物记》,你不是在读一本普通散文,也不是在读一本所谓的科普读物,而是捧着一个世界,一个充满绿色晶莹的自然。

  作为一名出版人,作为一名诗人,我要很负责任地对各位说:

  《植物记》之出版,不仅是出版界的一个重要事件,也是中国诗坛的一个重要事件。

  安歌说,植物让读者看到一些“可能”,而这种“可能”,就是生活中最灵动的诗意,最鲜活的生命,最甜美的自然。

  喊一句口号:

  《植物记》,2007最值得期待的诗意随笔

  安歌,2007最富于诗意的诗人。

  2007,爱诗,爱美,爱自然,爱生命的人们,都来读安歌吧。

  ^_^

  白元宝

  2007.8.29午睡后

  《植物记》读后感(三):和植物谈恋爱

  这样的情景,对于我这样自以为天地之间只有人类有思维的人来说,无异于一场奇异的精神之旅,充满了梦幻,也充满了想象。如果梦里的乌托邦在现实里能有所依托,那和植物的恋爱,应该也算是其一了吧,可回想起来,这或许又是我自己一厢情愿单相思呢。植物在那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繁衍,完成的是她自己的生命历程,有轰烈也有黯然,

  如果我和你能爱一回,在和风中,在细雨里,在艳阳下,我和你默然心知,你的所有的努力,我的所有的牵挂,都在静默中坦然而明了,那会是怎样一种幸福

  安歌无疑是拥有这样一种幸福的人。能和植物谈恋爱的人,也无疑地,有着一颗博爱而宽厚的心。在《植物记-从新疆到海南》里,她明白植物的所有的爱和执着情怀,花开的喜悦,结果的期待,种子的幸福,植物用尽所有的心思和聪慧,配合着自然,传宗接代,在地球上生生繁衍。

  从中国最西北的新疆,到最西南的海南,安歌用一颗游子般敏感的心,体会着种子一样的飘荡。

  但游子的心还是故乡的,所以,她写新疆的植物,更慰贴些,那些童年少年时的故事,随心都有,新疆的植物,好像是初恋吧,还是那种青梅竹马的初恋,是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恋情,是走到天涯海角都心所系的。这些植物们,生命是鲜活的,精彩的,他们和人类一样,也思考,也会幻想,在思考和幻想中,完成他们神奇的生命历程。

  和植物的这场恋爱,感性连着理性,有情不自禁,有一见钟情,也当然有利我心。基于什么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场爱恋中,植物的生命过程,给笔者带来的喜悦。比如蒲公英吧,“蒲公英的种子是由花径顶端的头状花序发育而成,种子成熟后,它顶部就会长出美丽的羽毛状头饰--这种美丽的装置,其构思的根本是,把自己的基因送到更远更高更好的地方去--这也几乎是所有植物们的共同心思。”蒲公英配合自然,为了爱情到天涯海角,在不追随爱情的时候,也配合人类,这里,很自然地就把感性中的蒲公英带入到科学领域,蒲公英的药用价值营养价值,用散文一样的语言,罗列开来,让人读之怡然,不胜欢喜。安歌记忆里的蒲公英,是外出旅游的神,“继续着它的飞翔、生长、盛开和继续飞翔”,她的爱情是那么春光明媚,以至于都让人嫉妒,她说“在此刻春天的田野里,那个手上系着蒲公英茎穿成的手链,嘟着嘴唇,把蒲公英的种子吹向天空小女孩,也是我。”“我也曾是它的播种者。”

  接下来她写石榴,黑种草,烟,孜然,杏儿,苹果葡萄,沙枣,无花果,写樱桃,哈密瓜,红姑娘,阿月混子,野沙棘,芫荽,向日葵,苜蓿,胡麻,洋葱,啤酒花,麦,红蓝,油菜。这些植物,在新疆的人,都会有自己那份甜蜜的回忆吧。看着这些,我会想到我的家乡,那春雨中摇落着紫色梦的梧桐,还有夭夭的桃花,在园林里做点缀的香艳的虞美人,还有田野上,含蓄着的胡豆花,还有茉莉啊,栀子啊,还有暗香浮动的腊梅,那些回忆啊,让远在异乡的我,一下子就尝到了在异乡的孤独

  对于植物,她是多么地知心

  “直白坦率的花朵们一向是以生存和繁衍为唯一目的的,就是让我们炫目、并以之为美的五彩缤纷的花色,也不过是花朵们在引诱传粉着的佻哒。”所以安歌在写被她称为“迷雾情人”的黑种草的时候,写道“黑种草花可以从纯洁白色渐变出诱惑的淡兰色,自始至终,美得诡异。”图片中,紫色的粉蓝色的层叠的花漾开来,像是钢琴翩翩起舞手指,又像是云雀的翅膀。然而,黑种花的爱情却是别致的,“如果风不准时来临,如果昆虫或者鸟儿被其他花勾引得腾不开手脚?为了防止这种情况,植物也有备用方案,自花授粉。”沙枣的强烈和纠缠,是经过它,则必被它的强烈所经过地,“给沙枣花当忠诚爱人需要很大的勇气吧,那可是掉进去拔不出来来的爱情,是浓郁到要窒息的爱情,几乎无法被我理解——”但其实安歌是懂他们的,她所知的沙枣花,“就采用把香味发挥到极致办法来吸引授粉者,”“强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都是花的心事啊。

  那我们定义为丰收的果实呢?青杏儿的味道实在酸涩的,“这其实是植物的果实们保护自己种子的手段:在它没有成熟时,果实都是青涩的--植物果实中的肉质部分和花朵的花蜜一样,对植物本身几乎是无用的,但却成了植物最炫目的部分之一,其目的是为了吸引它的传粉着和播种者——植物清楚地知道。”“每一枚苹果的种子,如果种下去的话,与其父母之间只具有最粗略的类似之处。这大约也是苹果的父母为子女做的生存功略:苹果强烈的遗传可变性,使它不可避免地野化,这给它一种能力可以随遇而安地生活在非常不同的地方,比如新英格兰,比如新疆伊犁。”“苹果的选择是,它最终随着人类的祖先走出了它最初的生长地——驯化苹果的故乡哈萨克斯坦,之后穿越整个欧洲,到达北美海岸,再来到与哈萨克斯坦相邻的伊犁,成为我手下的果汁,成为它种子再度生长的可能。”是的,种子们都能随遇而安,在我们的意料之外,完成它自己的爱之旅。

  她写莫合烟,这样一个“烟雾的田野”,开场白是如是温暖氤烟。“在人群熙攘的街头,看到有维族老人蹲在路边,正用报纸卷着莫合烟,就在他对面的马路牙上坐了下来。他抬头看见了我,朝我一笑,把手里的正在卷着的烟递给我看,那报纸和其上堆起的莫合烟的黄,盛满阳光。”,类似的故事,在孜然飘香里也有,“置身于突然被孜然香味充满的人世,我几乎已拥有世界:清晨的阿合卖提江街,白杨挺拔,车马寂然,寒露的草丛也含住了光。”“无花果堆在包头巾的维吾尔族妇人或者老汉面前,他们的静,和面前那堆被阳光腌制国的无花果的疲沓、黏软,在秋天的巴扎互为理由。”在安歌捧着用无花果叶包好的无花果穿街过巷的那一刻,“无花果的重量和它的蜜香是我经历尘土和大海,重新到达故乡的凭据。”那牵动心弦的,还有原来是绛珠草的红姑娘,“剥开红姑娘宽衣大袍的红外衣,看到里面罩住的果实如童年般红亮光莹,象小新娘笑盈盈坐在花轿里。”,“它酸甜微苦的味道,它发出的咕咕咕的响声,是童年停在空气里的那口呼吸,重新落在我的唇齿间。”,还有那让她回到童年的胡麻,“田野里,胡麻浅蓝色的花朵是停在空气里的一根童年的眼神,那么轻灵,纯粹,一如灵魂,似乎随时会被风吹散。”植物从纯净的精灵,一下子回到这氤烟的尘世,人和它们的相偎依,就如在“石榴裙”中说的“我们的身体自会理解石榴。它们之间的默然相知,正如我们的身体与谷物,蔬菜的握手言欢,在我们不知晓之处,为我们运转出石榴裙下的世界。”

  这些植物的记忆,是和安歌的童年丝丝相扣,缕缕相连的,那写滴滴香浓的乡情,亲情,也融入和植物的这场恋爱中。就如我们的恋爱一样,如果只是两个人的花前月下,也未免过于单调。所以,安歌就写出这些情意丰富来。在苹果树下,她推着侄儿天天,捡苹果。“我不知道到哪儿才能追到苹果和春天。但我知道,如果我不急,我在这等它,它就会回来,一如春天再度光临童年的果园。” “微雨将尽未尽的黄昏,打了雨伞到自家地里给阿依娜摘香菜,低身时,雨落伞上,香菜的味道有微雨后的泥土味,在黄昏天色和红伞的映衬下,清丽嘹亮。”“小时候家里有块自留地,弟弟喜欢在自留地的田埂上随手播种葵花。……弟弟的向日葵是内里疯狂,又多又满的葵花子简直要溢出花盘”“在晚秋的天气里,合家坐在一起吃着弟弟的劳动成果,那种幸福真是乐融融的家常。”

  安歌知道,所有的她的回忆,关于植物的,也只是植物生命的点缀,想起那句歌词“我曾经幻想我俩的相遇是个不朽的传奇,没想到这只是生命中的短暂的插曲”,作为人,我们未免过于自大,其实,对于在地球上已经存在了上亿年的植物来说,人不过是它们完成生命的插曲而已,它和土地一相逢,就完全地投怀送抱,蓬勃生长,从生到死,寸步不离,可是,又不至于此,它和风说话,和虫鸟唱歌,和人跳舞,把种子传送到更远的土地,完成生命的繁衍。祈求和植物的这场恋爱,是多么纯粹的单相思啊。就算,我随手仍了些葡萄的种子,桃的种子,在土壤里,它生长开花的那天,会认得我吗?

  关于海南的植物,安歌是另一种情怀,是独立之后,成熟之后,初见相悦的惊喜,可虽然欣喜,但是因为独立,彼此有着不可触摸的距离,这样写下来,倒是少了新疆那些蓬蓬的人间气呢。但是能相知相悦,已经足够了。

  南国的植物,有胡椒,野茼蒿,苦荬菜,龙眼,荔枝,山竹子,榴莲,金银花,鸡蛋花,莲雾,杨桃,神秘果,糖胶树,番木瓜,芒果,菠萝,波罗蜜,槟榔,猴面包树,桄榔树,椰树,芦荟,旅人焦,仙人掌。

  安歌选的这些植物,多数是我们熟悉,却未必尽知的,我想是因为安歌的心是慈悲的,众生平等啊,对于植物,也有这么细切体贴的关怀,它的根茎也花种子,都是她笔下心思里的传奇,这一场生命的盛宴,谁愿意错过呢?或许,普通中的传奇更令人震撼吧。

  异乡这相知相悦的心情,也是别致的。

  《植物记》读后感(四):我愿这样安静地呼吸

  如果做一株植物应该不错,一到冬天就可以呼呼大睡,不管不顾地睡他四五个月,一觉醒来,一伸懒腰,再发一片叶子是多么舒服的事情呀。”当我看到安歌写下的这些写句子时,会心地一笑,我也愿意做一株静默的植物,带着对生命的敬畏,风雨兼程地与自然相依偎。

  记得当初是在豆瓣上看见无数网友对此书的推荐后,有了强烈的好奇心,要去看看口碑这样好的书。于是在浙江图书馆理工科书架上一大堆乱七八糟关于植物学的书丛中历经艰险找到这本摄影加文字的书。

  给我最直观的感觉是,安歌是一个风尘仆仆,冷静睿智的博物学家,她用清新的语言娓娓道来她镜头中的植物,字里行间溢满了她对植物,对生命的热爱:

  比如“植物世界的天人清安只是它的表面,这和美的表面下,植物们其实经历着命运最激烈的抗挣和挣扎”;比如“荔枝是美人的爱情故事,龙眼则是平常人间的细水长流。美人的爱情让人惊艳,而细水长流则清安”;再比如“所有的花粉都带有正电荷,雌蕊带负电荷,这 是指引他们相遇接触的隐秘力量”。

  这一切都像是为我打开了另一扇门,植物的世界是那么清新,那么精彩。

  我想起了《这个杀手不太冷》里的十二岁小女孩马婷达。她精心地照顾着杀手养的植物,边吹着口哨,边给植物浇水。植物无意间成了她和杀手之间不可分割的纽带。最朴素的情感像植物一样默默地发芽,悄悄地成长。

  我愿做一株静默的植物,静静地呼吸,静静地思考。

  《植物记》读后感(五):童年的田野——翻开《植物记》

  对我这样一个不太爱看纯粹科普类读物,又对大自然和人类的科学怀有极大的好奇的人来说,《植物记》是架在中间的一道桥梁。

  《植物记》很好看,它让我感觉到所谓大自然和科学这些巨大而深奥的东东,也可以是迎面的一缕风,路遇的一朵花,甚至面前的一碗粥。只要你能够像作者所说的那样“人移开自己,才能让世界呈现”,作者在《亲爱的桄榔树》里引深了这句话:“一个真正伟大或者幸福的人,是一个能把目光从自己身上移开,去面对野花、芍药、枝上柳绵、天涯芳草的人。一个人只有部份地忘记自己,去关注身外的世界,作为人的痛苦才会少一些。”

  当然,移开自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佛教里讲要破“俱生我执”,“我执”既然是俱生的,破起来当然很难,但部分、偶然地移开自己还是可能的。比如夜晚翻开《植物记》时偶然的出神:恍惚间走进了童年的田野,那些油菜花,红姑娘、樱桃、麦垄黄轻……的田野,我曾经也跳跃其中……在《植物记》书页间,时光倒流,童年的田野打开了自己。还有那些随着翻动书页而来的莞然——作者是个的趣的人,在踩着胡椒去旅行的途中,她带上了我们。

  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我几乎已忘记了的那些美好也曾经是我的,还有那些朴素的诗句引深的目光:

  在那垄冈之上,在那最远的边际

  是些什么?

  要是茴香豆多好

  或者是胡萝卜

  ……

  ——《植物记-油菜花黄》

  在那垄冈之上,在那最远的边际,便只有茴香豆、胡萝卜就“多好”了吗?“好”就这样简单吗?

  也是可以的吧。

  《植物记》读后感(六):果核里的幸福

  ——读安歌的《植物记》

  “小花园的天色在书页间渐渐变暗,从书页间抬头,听到鸟鸣。那会儿6点多,4月的鸟鸣,漫天的清越,无止境地从树林间滴落下来,在我身体里摇晃——风翻动涌现的树叶,吸纳着黑——是浑然忘我的坐拥一切……”

  看到这样的文字,我“从书页间抬头”,深吸一口气,感叹此情此景——我捧着这本《植物记》,家中的台灯下,没有鸟鸣,没有树叶,但,在四周涌动的黑暗里,也有着什么,在一点、一点地“滴落”,直滴到我的心里,浑然忘我,满心眼里只有花朵、果实、阳光、微风……

  喜欢安歌的文字很久了,有时候,会因为她的一句话,静静地坐很久。喜欢到有些失落——她怎么可以这么美好呢?安歌写植物,仿佛顺理成章,还有谁,会比诗人的心灵更接近自然?更能够领会风雨雷电,花香鸟鸣?

  打开安歌的这本《植物记》,最先勾起的是我对新疆的怀念。日日学校与家庭,几乎以为人生只是这么小小的两点,仿佛忘了这个世界是那么辽阔。翻开这本书,像是翻开了那个夏天,站在新疆奎屯婆娑的树影里打的那个电话,和着乌鲁木齐漫天的孜然香……

  我去新疆,不过是惊鸿一瞥,可即使只是表象,也已惊艳。打开这本书,一串串葡萄与一瓤瓤哈密瓜,带着无尽的甜蜜又一次呼啸而来。可当初我们只顾着挥霍味蕾的感受,想不到这样的诗:因干旱而甜蜜的葡萄,在世界的低地/在守住的激情里,只斟饮它们自己。也不知道冬天的葡萄藤要埋进土里,加胡麻油渣作肥最好,更想不到问一句:胡麻与葡萄本来不认识的吧?它们会不会觉得这好实在有些莫名其妙呢?

  从新疆回到江南,每吃哈密瓜必要感叹,这哪是哈密瓜啊!运往江南的哈密瓜,是怎样在远离家乡的路上,一点一点抛却甜蜜,留作回家的印记的呢?看了安歌的文字,我也学会这样胡思乱想了。

  还有那么多植物呢?黑种草、孜然、沙枣花、红姑娘、阿月浑子、沙棘、苜蓿、啤酒花、红蓝……它们,都曾经闯入过我的眼帘么?若遇到格瓦斯,怎么着也要拼却一醉的啊——有着白杨树上哗哗作响的风,天山融雪的溪水,雕花门楣上盛开的石榴花,手工地毯上的樱桃花,攀爬在自家庭院的啤酒花的美酒啊,可是我却一一错过。

  新疆已辽阔到令我们擦肩而过,安歌却“踩颗胡椒去旅行”,在新疆与海南之间辗转。我也想“透过仙人掌看大海”,可至今海南仍只在我的想象。总会去的吧?去会一会那些五光十色的热带植物,比如荔枝、苦荬、榴莲、糖胶树、波罗蜜、槟榔、猴面包树、旅人蕉、神秘果……。文字里的植物与亲见的植物,哪个更吸引人呢?终于看到了芒果在树上的样子,不会再傻傻地问南方的朋友,它是像苹果那样一只只结在树上的,还是像香蕉那样一串串挂着的呢?有一些果实,在超市里见过,可挂在树上的样子,应该比躺在超市里更可人吧?比如番木瓜,看书上的图片,简直是浩浩荡荡。比如榴莲,我从未动过品尝的念头,安歌说,南国美人,妖冶莽撞,一遇难忘。

  不同的人,在这本书里,会得到不同的东西吧?把书摆在办公桌上,同事也来翻看,她对图片的喜好赛过文字,会惊讶地说,芫荽也会开这么漂亮的花么?胡麻林简直就是一幅抽象的油画,槟榔原来长这样的,苦荬莫不是小雏菊?若是面对孩子,我可以告诉他们,金银花的变色,是它体内的胡萝卜素在逐渐加力;杨桃是酢浆草科植物,原产地是马来西亚;向日葵的种子呈螺旋状递增,一圈圈扩大,每一圈种子数都是里面两圈种子数的总和……

  看书的时候,蔷薇夹在书里的那张字飘出来:“亲爱的好风,有时候,幸福真的只在于一个酸酸甜甜的果核。”这一本书,也是这样一枚果核吧?我到当当网上买了一本寄给在徐州读大学的外甥女,也希望她能从书里品尝出幸福来。

  《植物记》读后感(七):我的想法

  初见此书,确令人耳目一新,主题及装帧均引人注意。每种植物配以精美图片及思绪文字,从青涩时光驶入成熟光影,留下成长轨迹…

  迥异阅读前的想象,安歌在植物方面并无深入研究,从文章格式来看,以图片配回忆文字然后塞入摘自《本草纲目》等古籍中的学术介绍,像是专为成就此书而炮制的套路,固定的模式,制造痕迹挥之不去,减弱文字中情绪的力量,摇摆于科普与情感之间,定位模糊,上架时必引起书店的抱怨。

  图片蛮好,展现安歌的职业名片。但以烤羊肉串来替代孜然,很遗憾,真想知道散发摄人之香的孜然的真面容呢。成长于南方一隅的我只见过它献身之后的遗容。

  仍感谢安歌,大名鼎鼎的菩提树,正是从小攀登、采食的无花果树,与宗教的机缘一直在身边,能否借此相认之机以它的智慧之光开启我的了悟之门呢?

  又原来山竹的成长需要那么漫长的等待,感谢果农有足够的耐心与勇气将它的甜美带给我,决定停止抱怨它的昂贵价格,因为其中蕴藏着珍贵的时光。

  《植物记》读后感(八):命题作文

  豆瓣推荐的结果,书店没看到,怀着好奇的心态就从卓越上买了下来。

  很是失望啊,根本是命题作文式的文章。题目:写一种植物。于是,写了写自己和这种植物的渊源,再查些资料,写写这种植物的特性,最后再抒情感叹一番,又或者引申一下,叹一下世间百态。而互联网显然使得这种写作方式变得更加简单易行,自己的故事没有,没关系,GOOGLE一下它和别人的故事,整理加工一番,OK搞定。

  耐着性子翻了几篇,完全失了兴趣。论文彩,若我是语文老师评分,没准儿打个高分,但自己当美文来读,对不起,还不够好;论知识,大可去翻百科全书,或者自己上网搜索,发源地、营养以及奇闻异事更加丰富;论图片,实在抱歉,我只能给个差评,大多逆光或者曝光不足又或者对焦不准,没找出一张看得成的。

  说到这里,忍不住要说一句,以后再不会跟风豆瓣了。看大家一片赞誉之声,忍不住买了,结果却鲜少让我觉得“恩,亏了豆瓣我才看到这本书。”豆瓣首页的热门书充分显示了群羊效应的威力,明明不怎么地的东西,竟没有几个人发声说不好。我的体会是,最值得信赖的还是豆列。

  《植物记》读后感(九):安歌《植物记》访谈

  ·写在植物记之前

  南子 安歌

  南子:你怎么想到写植物呢?

  安歌:我开始并没有想到要写植物,而是在旅游的途中无数次地经历植物。它们那种自由自在、客观自律的美,深深地打动了我,并安慰了我的旅途。在一点上我同意经历艰辛的打开中国西部花园的英国植物猎人欧内斯特·威尔逊的话。当人们问他在地球的另一端艰难跋涉是否历经痛苦时,他回答说:是的,我经历了痛苦,但这算不了什么,因为我住的是无边无际的自然殿堂,而且我深深地陶醉其中。步行于热带或者温带森林里,看着比哥特圆柱还要壮丽的树干、穿过比任何人造屋顶都要丰富多彩的树叶天篷,感受心旷神怡的清凉,听着小溪潺潺的流水奏出的音乐、闻着大地母亲泥土的气息和空中弥漫的鲜花的芳香——有这样的回报还有什么辛苦可言?

  当我体味到这种幸福,我想把这幸福与读者朋友们共享,我想这共享的过程,其实是从心里再一次经历植物,并让我所经历的植物们一棵棵从我心里长出来,并把这一棵棵的植物种进读者的心,这是我写这本植物记的动因。

  从精神的层面上来讲,我感觉从关心人事,转到关心物事,是人生境界的转场。我想我们大家都需要这个转场。如若有一个读者因此而去关注他身边的植物,并因此关注他身外的世界,我感觉就是我的成功——我认为,一个人只有部分地忘记自己,去关注身外的世界时,作为人的痛苦才会少一些。而且,植物的生存本身就是对我们的教育——有一天我拍了一朵路边结了果的野西瓜苗的花果回来,它在路边是那么不起眼,几乎就是遗忘。但就是这样一朵小花,从照片上看,它种子的构造却是那么完美无缺,绒毛细致,那是非人工所可以到达的细致和完美,让人为之惊叹。——梅特林克说:每一朵花其实都为人类树立了奇异的榜样,它们不屈不挠,勇敢无畏而且富有智谋。如果我们用上我们看到的随便一朵花所显示的力量的一半来消除痛苦、衰老、死亡之类压迫我们的事物,我相信我们的际遇将会与现实有很大的不同。这也是我写这本植物记的精神动因。

  我希望能够把这种身体力行的植物书做得更人性些。并希望这套书的读者能够通过认识植物,发现自己新的可能性——因为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不是单独存在的,每一种“另外的”事物,另外的人的存在,都是我们的一种可能。

  南子:你觉得你能写出一本怎么样的植物书呢?

  安歌:编辑看了我海南部分的样稿之后,这样定义我的这两本植物记:“植物记,以植物为对象的科学人文随笔。作者的亲历是书写的基础。人和植物的相遇,相知。视觉,嗅觉,味觉,触觉。沉淀在文本和传说中的文化意味。知识性,趣味性,诗性。等等。这其实是我从你样稿中总结出来的,是咱们这书的基本样貌。如果忍不住说一下野心,我想应该向《昆虫记》看齐。”

  说实话,如果他没说是从我的样稿里总结出来的,我是不敢写这样的文章的。我认识植物也是这十来年的事情,对专门研究植物科属的人来说(人类系统地研究植物,也不过只有三个世纪),我和植物的关系,大约是介于专业和无知之间的——而我喜欢这个了解感知植物的角度。相比法布尔而言,我更喜欢康拉德•劳伦兹(博物学家、动物行为学开山祖师)——后者的动物随笔,特别是《所罗门王的指环》,因为格外亲和随意——其实也只有真了解了,心动了,爱了,才有可能有这样的亲和随意,而且作者个人的心灵、趣味、学养是这些文字的灵魂——但我实在不可能和他们比,因为他们是用一生的时间与心灵做自己专业的专业研究者。但我可以向他们学习。

  南子:你的《植物记》除了你提到的海南部分还写了另外别的什么地方吗?

  安歌:我的植物书大约要在每卷内分新疆、海南两辑。我的生活从“从新疆到海南”这个广度也给我认识植物带来了一定的广度——我几乎天然就成了一个“植物猎人”,虽然我没猎取植物,但用心猎取也是一样的。

  这样的“从新疆到海南”的写法,把旅游元素也夹在了其中。新疆,海南,一腹地,一海岛,一温带寒温带,一热带亚热带,是两块好旅游地啊。而这两块地方的天空,被它们的植物支撑着。和旅游联系到一起,我认为前面提到的从关心人事,转到关心物事这个境界的转场,就有了身体力行;而有了身体力行,这场身心的“大旅游”转场,就会是可靠且可行的。

  南子:你的书现在进展如何?

  安歌:海南部分已经完成,新疆部分正在写。对于植物气候带而言,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植物世界,但它们又是相同的:它们的美是无边无际的,它们能让我更加喜爱这个世界——当然喜欢植物可能是无能的表现,因为这不需要植物的态度。但也许正因为如此,喜欢冷酷客观的植物是有能的——它不因为任何人的情感而少落一片叶子(也不会因此多长一片),它只听从大自然无情的律令,从不纵容“自我”。

  南子简介:诗人,编辑。

  《植物记》读后感(十):也说《植物记》

  《植物记》,分新疆和海南两部份。海南部份,大多数植物对我来说较为熟悉些,而新疆部份,很多是第一次看到。如莫合烟,野沙棘、胡麻、红蓝以及啤酒花等。而稍有印象的啤酒花,也只是在药店门前或报纸的广告上见过图片。

  从《植物记》中,我了解到很多有关植物的知识,并进而认识更多的植物。比如从书中了解到蒲公英是自体受精的。而且它的绝妙还在于,它的自体受精,往往不需要雄性精子的合作就能完成。而黑种草的爱情,黑种草的雌蕊“俨如五位身披绿袍的王后,高傲而冷漠”。而围在“王后”周围的雄蕊则是一大群毫无指望的恋人,因为它们的高度连“王后”的膝盖都够不到。从书中得知,原来雌蕊的目的是为了避免自花授粉。除非有意外,辟如风不准时来临,又辟如昆虫或者鸟儿被其它花勾引得腾不开手脚。为了防止这种情况,植物也有备用方案:自花授粉。就如梅特林克笔下的黑种草,最后倒向自己的雄蕊。:)真奇妙啊。植物是如此的富有灵性。

  《植物记》一书很适宜随手翻阅。外出放在背包里也不觉得厚重。一天带着《植物记》,来到植物园。找到了猴面包树。我之前多次来植物园,怎么就没发现呢?想必自己是不够细心。

  安歌对我说,我们要学的东西很多,比如从一朵花一片叶走向广大,幸福。拍植物技术自然重要,更重要的是,心里真正为它们的美惊叹,并用镜头留下这惊叹。可用不同光圈焦距角度把一种植物无数遍来试验。要真正的爱它们。

  对植物世界,我们不知道的事情有很多。在《石榴裙》中,安歌写道:“第一朵花是何时抓住这个世界的,它经过了怎样的努力和挣扎,才得以绽放,并最终决定把自己变成大地朝向天空的无邪笑脸?我们不知道。我们一出生,就已经置身于鲜花盛开的田野,就在流奶与蜜之地,有时候,我们对此也浑然不觉。”

  而在香菜一文,安歌是这样写的:“可到了一定时候,香菜的滋味就像在人生不远处等着你,终于等着了,撞了个满怀,那会儿,你没理由地突然喜欢上了它,而且就此放不下了。” 与《植物记》的相遇,或许也能像香菜一样?某一天,终于等着了,撞了个满怀。那会儿,你又怎能“坐怀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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