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The Graveyard Book》读后感10篇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经典文章 > 读后感 >

《The Graveyard Book》读后感10篇

2018-02-06 20:22: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The Graveyard Book》读后感10篇

  《The Graveyard Book》是一本由Neil Gaiman著作,HarperCollins出版的Hardcover图书,本书定价:USD 17.99,页数:32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The Graveyard Book》读后感(一):Ever so sensational.

  在读之前,其实很早就知道的一本书,雪藏在reading list里面。。

  一气呵成,是因为那天看某个友邻读过,说中文版有很多原文中微妙的喜感没能诠释出来,方才知道这原来是一本带点幽默的书。

  于是发自内心的偷笑,发自内心热泪盈眶。不是一本张扬的书,所以没有倒抽一口冷气的瞬间,也没有凝噎不语的片刻,就只是会心地颔首,比如在他们分别的时刻

  像是给成年人写的童话,虽然是一个小孩从五岁成长少年——结交朋友学习生活,面对大大世界——的故事。每一章都是一次新的冒险,每一章都是一次不同方面收获

  并不是说我们长到现在的年纪,再看这些会觉得幼稚陈腐;也不是像哈利波特那样的书,事无巨细,冗长繁复,就是很简单的一个与众不同男孩子的故事。出生就面临的苦难,以悲剧开篇,但是悲剧造就的成果是如此的神奇,让人瞬时觉得并不是悲剧只是为了更快地酿就新生

  od is such an interesting boy that he always thinks and observes. Living on the borderline between the worlds, he has experienced both uncommon events and the commonest. Carried away by ghouls, being bullied by bullies. What's the difference? No difference.

  《The Graveyard Book》读后感(二):an amazing book

  It's an amazing book. It builds a world of living, dead and the space between them in only 300 pages. I looked the strange world through a boy's view, to feel the love, the hate, the painful, the misunderstand, the responsibility and the growing. Yes, we are born in our own graveyard such as Bod, where there're always someone can protect us, can tolerate our mistake, but we need to face more and more stuff by ourselves, sometimes we can get help, from our parents, from our friends, from the people who love us. But at last, we need to leave it, we need to face the world outside all by our own. It won't be a perfect world, there're happiness, pain, sadness, friends, love, betray, but it's our life. Nobody can do it for us, only ourselves.

  《The Graveyard Book》读后感(三):养孩子的好地方--《坟场之书》

  作为一个有相当年资的母亲,我对诸如“哪里最适宜做妈妈”、“哪国环境对孩子最友善”这些近年流行的榜单不陌生;作为一名书呆,有时就难免瞎琢磨:文学作品中的孩子们都是在哪里长大的?

  看过的文学作品有限,但还是发现虽然有些孩子从小住在大宅子里养尊处优,比如贾宝玉同学和郝思嘉同学;但多数娃娃身世坎坷,常常父母双亡,然后不是寄人篱下(哈利波特同学),就是流落街头(杨过同学),不吃足苦头做不成英雄,十分符合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节奏。杨过混迹嘉兴街头,哈利波特在楼梯下的碗橱跟蜘蛛作伴十年,都是身世凄惨的苦儿,不过,跟今天要介绍的孩子比起来,他们成长的地方还不算最离奇。

  这孩子名叫诺伯蒂(Nobody,意思“谁也不是”),来自《坟场之书》(The Graveyard Book)。没错,他是在一个坟场长大的。

  第一次读《坟场之书》差不多是一年前了,至今记得那种手不释卷埋头狂读全副意识钻入书中的畅快淋漓。这书是英国作家尼尔盖曼(Neil Gaiman)的作品, 2008年出版,类属儿童奇幻。出版后赢得2010英国卡内基奖和2009美国纽伯瑞奖(Carnegie Medal和Newbery Medal 分别是英国与美国的儿童文学最高奖),也是2009美国科幻奇幻文学奖雨果奖得主,来头很不小。不过我当时读的时候,全没管这些头衔,就只觉得这个故事实在太精彩太合我胃口了。

  它以一起冷血谋杀案开篇。第一句就是“黑暗中有一只手,手中握着一把刀。”杀手血洗了诺伯蒂全家,还不满一岁的诺伯蒂因机缘巧合逃脱魔掌,最后来到一个坟场。

  画风到这里转了,背景仍然阴暗恐怖,但可爱的鬼魂们出场了。这个坟场中的鬼魂来自不同的历史时期性格各异,就像我们普通人,他们热烈地讨论起要不要收留这个小娃娃。其中一对姓欧文斯的夫妇最终力排众议收养了他,并给他起名诺伯蒂欧文斯(Nobody Owens),昵称Bod(伯德)。众鬼魂也同意给小朋友“坟场自由人”的权利,这样他可以自由出入坟场,并能够看到鬼魂。至于吃什么穿什么这个基本难题,则由一位借居在此的吸血鬼塞拉斯(Silas)一力担当下来。

  塞拉斯是这本书里最酷的人物,也是伯德的教父。他说:

  “Mrs. Owens and her husband have taken the child under their protection. It will take more than just a couple of good hearted souls to raise this child. It will … … take a graveyard.” (“欧文斯太太和她的先生收留了这个孩子。不过只靠一两个好心肠的鬼魂可抚养不了这孩子,这得靠整个坟场。”)

  这句话既幽默又有道理作者玩了一个文字游戏,把谚语“It takes an entire village to raise a child” 改了一个字,village(村庄)换成graveyard(坟场)。这句谚语的意思是“养大一个孩子要全村人合力”,相当于“养育孩子是全社会责任”。

  于是,小伯德就在坟场众鬼魂的陪伴下茁壮成长了。

  故事的结构很工整,每章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章节,分别讲述小伯德在每个成长阶段发生的一个重要事件,每个事件之间相距大概两年,互为铺垫,彼此呼应。每章的基调则不相同,有的明媚,比如“新朋友”,讲伯德跟一个人小女孩交朋友;有的神秘,比如“迈科比之舞”,描述一场充满奇幻色彩的灵异狂欢;有的瑰丽壮美,比如“上帝之犬”,是伯德在叛逆经历的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最后一章伯德历经磨练长成沉稳少年,失去游走阴阳两界的能力离开坟场踏入广阔世界,则令人无比惆怅。这个时候你就想手持砖块扑到作者家的窗口,命令他写一本续集。

  这本书的用词简明,篇幅不长,是不折不扣的童书。贯穿全书的,是尼尔盖曼天马行空想象华丽风趣的语言扣人心弦的叙事技巧。这是一个纯粹的成长故事,尽管充满食尸鬼、狼人、古墓、欺凌、谋杀和悬疑,它的核心是伯德在养父母的全心爱护、塞拉斯的循循教导、左坟右墓的善意关怀下,探索世界认识自我的过程

  由于设定是一个坟场,产生了很多有趣细节。比如伯德初学字母的方法,是熟读所有的墓碑。他去上一门隐形课,老师对他大摇其头,说他太“瓷实”,不是学这个的料。后来他去读外面的人类正规学校,老师们发现他的历史成绩棒极了,但也发现他非常不引人注目,几乎没有存在感。原来他比起鬼魂来当然“瓷实”,但毕竟学到了几分隐形技巧。我想这种技巧是所有内向的宅人都向往拥有的吧(XD)。类似的细节还有很多,使阅读充满惊喜。这里就不多说了。

  作为母亲和老师,我在读这个故事的时候,特别喜欢塞拉斯对伯德的关爱言传身教。他总是从孩子的角度心理认真看待伯德提出的各种问题,并耐心地给他适当回答。伯德问:“我怎么能做到像他一样?”这个“他”是另一个鬼。

  塞拉斯答:“你怎么做到?有些本领可以学到,有些可以练会,有些等你长大一点再学。只要用功,不久你就会“隐形”、“滑行”和“梦游”了。但有些本领是活人学不会的,你要等得再久一些才行。不过,我毫不怀疑你总有一天肯定可以学会的。”

  这一番鼓励向学的话简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给了孩子充分信任,却没有许空头支票。有具体目标,也指出无限的可能。全是大白话,孩子听得懂。而“有些本领活人学不会,要等得再久一点”这句,细想既幽默又伤感

  有如此良师益友,小伯德虽然在坟场长大,却比哈利和杨过好命得多。《坟场之书》在本质上是传统的,它的魅力来自巧妙的设定,作者绚丽的文笔和英国历史与民间传说的厚积,当然温馨的内核也非常打动人。说到传承,尼尔盖曼明确表示这本书是向19世纪末英国作家吉卜林(Joseph Rudyard Kipling)的名著《丛林之书》(The Jungle Book)致敬。不但书名相仿,里面的章节结构也模仿了《丛林之书》,以及采用童谣和诗歌形式。盖曼说他深受《丛林之书》的影响。《丛林之书》讲的是印度丛林中人和动物的故事,主角大多是小孩。

  所以,回到开头那个问题:文学作品中的孩子在哪里长大?养孩子最好的地方在哪里?结论是坟场也好丛林也好,文学作品中的孩子在各种地方都能长大。地方不是重点,遇到了谁才是重点。哈利要遇到罗恩赫敏邓校长,杨过要遇到郭靖黄蓉小龙女,有关爱有指引有主角光环,才能打败伏地魔金轮法王。我们的诺伯蒂最终战胜灭门凶手,靠的正是整个坟场的力量

  向所有喜欢幻想、有好奇心、读书口味略重的爸爸妈妈孩子推荐这本书。这个故事也有望在不久的将来拍成电影

  附:关于作者尼尔盖曼。

  如果你还不熟悉尼尔•盖曼,简单介绍一下:他1960年生于英国汉普郡(Hampshire),是小说家、剧作家和漫画小说家。天才,多产,跨领域。早年曾做过记者,后来专心创作,以奇幻类小说最知名,如《好兆头》(Good Omens),《美国众神》(American Gods)、《星尘》(Stardust)、《鬼妈妈》(Coraline)、《乌有乡》(Neverwhere)等。漫画小说《The Sandman》也很受欢迎,他还参与电视剧编剧,其中包括《神秘博士》(Doctor Who)剧集。他自己的小说常被改编成电影电视,他就当仁不让是编剧之一。他也写短篇小说,比如《烟与镜》(Smoke and Mirrors)、《易碎品》(Fragile Things)等等。他才华横溢,也很懂得推销自己,博客推特样样精通。阅读盖曼作品是我近年来最大的享受

  (为公众号《外滩教育》而写。谢绝转载)

  《The Graveyard Book》读后感(四):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勇敢的少年

  既然“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羽泉”(= =|||),为什么每个人心中不能都有一个Bod。。。

  od, short for Nobody Owens, 是个在坟场长大的男孩,他身世凄厉,童年奇异,但却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劲或是不好,坟场是他的家,Owens夫妇是他的养父养母,只不过他们都死了好几百年了。

  《坟场之书》的故事倒没有书名和插画来得那么骇人,少了那种招牌式的死皮赖脸的英式黑色幽默,Neil Gaiman用了更多温情作补偿。一个在坟场长大的男孩,和其它环境下被细心呵护长大的孩子其实没有太多不同,都会遭遇童年的小小历险,都会遇上投契的玩伴,青梅竹马的女孩,都会讨厌老师和蔬菜色拉,也都会伤心,愤怒,不肯面对离别。再长大些,他们都会对外面的世界神往,终有一天,他们会战胜恶魔/自我/别的什么一些东西,迈开离开家园的那一步,或者对Bod来说,是迈开离开坟场的那一步。

  故事的开端很惨烈,结尾是小小的惆怅,中间的发展起伏线柔和,但不乏犀利的转折点。随着Bod从小到大一点点长大,一个招牌式勇敢少年的故事也逐渐丰满。记得曾在NG的blog上看到,坊间有记者问他哈利波特与此书与的相似是否有抄袭之嫌,他做了颇为真诚和绅士的解释,认为没有谁抄袭他这回事。当时还没读过《坟场之书》,想不出两个故事间怎么会有相像。但直到捧在手里才发觉,Bod和Harry的身世还真的颇为相像。并且Bod也有位很酷的监护人Silas,应该要比小天狼星更拉风一点的样子。

  但是与七部头的HP系列相比,这本略显单薄的故事却花了NG二十多年的时间完成。举重若轻的风格处处流露字里行间。

  也许我不会认为它会胜过《美国之神》和《星尘》, 但它的确是2008年最好的小说/之一。

  《The Graveyard Book》读后感(五):很有趣的故事,最后一章很动人

  这个有声书和电子书存在手上很久了。一直以为它是个恐怖故事(毕竟书名里有坟场!),其实不恐怖!很有趣的奇幻冒险,抓着我的心会想一直听下去,看看后面会发生什么。里面各种角色变着声音配音,很有感情。每次诗人出场时说的话,都让我觉得好好笑。看最后一章时,我心情很激动!在经历了那么多冒险,解开了那么多谜团之后,Bod长大了,要和坟场的一切说再见了,要去经历外面的世界,那儿有更多冒险等着他。我作为读者也要跟Bod说再见,跟这个故事说再见,去经历自己现实生活中的冒险。临别时Silas一众人对Bod说的那些或温馨或富含哲理的话,就好像是在跟我这个读者说一样。一种舍不得故事结束的感觉!

  这是读过的尼尔盖曼的第二本书,上本是车道尽头的海洋。其实这两本还是挺有相同点。都是小孩视角,奇幻冒险,很有趣。以后继续支持他的书。最后想说,我觉得听有声书比只看书,真的更有意思。读得很有感情很有趣!

  《The Graveyard Book》读后感(六):成长之殇 ——粗评《坟场之书》

  又是速度的搞定了《The Graveyard Book》(坟场之书)

  读完猛然抬头抽离的感觉很爽快

  就像酣畅淋漓的饱食一餐

  就像排山倒海的怒丢一堆

  一本最近不断拿奖的儿童奇幻文学作品

  总算被我啃尽

  上周末挖出电子版以后就觉得针对这么一本想必非常薄的册子(总共才不到120页)

  我应该有始有终的读完它...不能像《One Hundred Years of Solitude》那样烂尾了

  故事简单明了:

  一个逃过灭门的真命天子婴儿被坟场的众幽魂收养养育成人后找到杀亲仇人然后灭之复仇最终获得圆满去探索大千世界

  情节何等的雷同

  obody Owens之于HP

  ilas之于Sirius Black

  Miss. Lupescu 之于Lupin

  The man Jack 之于Voldemort

  Ghouls之于Goblins

  没有了炫目的魔法招数

  取而代之的是幽灵们的瞬身 嗜梦 恫吓等技能

  没有了Hogwarts的熙熙攘攘

  取而代之的是坟场里面憨态可掬的众幽魂

  同样是设定在现代社会

  没有交错复杂的人际关系

  没有嬉笑怒骂的校园戏谈

  主角以孤立无援的姿态

  当然最关键的不同在于《坟》作者纠结的位点

  坐落在了生和死这个人间大命题上

  相当的巧妙和有创意

  一个被死人养大的活人

  他会是怎样的性格怎样的形态怎样的面貌

  起初我以为会是一本大起大落充满黑色幽默的讽刺小说

  结果看完以后才觉得自己反而被温暖和感化了

  中间穿插的一段似是而非的情感纠葛

  让我想起了《蝴蝶效应》其中的一个主角互不相认的相对来说最美好的那个结局

  其实说真的很难去清晰的画出主人公Bod的性格轮廓

  也就像书里说的他在众人眼里的印象介于存在于不存在之间

  生性乐于助人 却非常精于打击报复

  说他单纯也他又能手刃仇人 说他复杂倒也跟白纸一样

  长大了就不能再继续呆在墓园里面

  手刃仇人以后墓园就没有义务在收留小Bod了

  毕竟生死有别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其中的两小段

  一段是那全城活人与幽魂共舞的Danse Macabre

  活死共舞这么一段荒诞而美妙的场景 看得我都有点陶醉其中了

  另一段就是末节Silas对少壮Bod说的那套关于Potential的阐述

  正好就是我挂在嘴边不断告诫我辈跟后辈要勤奋努力的论点论据

  不管怎么说 故事落笔于小Bod开始闯世界迈出墓园门之时

  点到即止 也就这样的完结了

  《The Graveyard Book》读后感(七):刀锋的寒光熠熠与成长的温馨许许--让我看看下一个故事又会说些什么

  “”There was a hand in the darkness, and it held a knife.”

  小说开头的第一句话,就让人不寒而栗,想让人打开房里所有的灯。 一片漆黑中,分明看到刀锋的寒光熠熠。 悄然无声,the man Jack 踱步进入了Bod 的家中,那一夜谋杀了 Bod 的所有的亲人。

  这是一个谋杀与复仇的故事。 从此,Bod 与死亡共舞,学会“fade”, 与gouls 和 werewolf 斗智斗勇,了解如何在人群中隐匿自己的存在与生存下去,并迫切地追寻凶手,为家人复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