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丽塔读后感10篇
《洛丽塔》是一本由纳博科夫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326图书,本书定价:16.3,页数:2003.1.1,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洛丽塔》读后感(一):《洛丽塔》与元小说
在美国,美籍俄裔作家弗拉迪米尔•纳博科夫被视爲二十世纪美国文坛上继福克纳以来最重要的作家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实验小说最有影响的先驱,一九四五至一九六五年这二十年间最有贡献的美国小说家之一。
在著名学者常耀信老师《精编美国文学教程》将纳博科夫的创作归置于“后现代主义”,将他视爲与约翰•巴思、唐纳德•巴塞尔姆、托马斯•品钦一样的“后现代主义文学的典型代表”,将其创作看成“美国后现代小说的滥觞”,而且还注意到《V》与《万有引力之虹》的作者品钦正是纳博科夫的学生,巴思、霍克斯、巴塞尔姆均是纳博科夫的崇拜者,约翰•厄普代克也受过纳博科夫的影响。
但是很遗憾的是,常老师并没有理解纳博科夫和他的戏仿艺术。他还是依照着传统的社会学批评手法来解读《洛丽塔》。他说:“汉伯特和雷伊两个人似乎代表作者头脑中的矛盾的两个侧面。一方面,作者知道他在冲破禁区,告诫并希望读者理解他;另一方面,他因不能自控,对多年来在多部作品中曾隐约表现的“慕女”情节,也必须做个了断;同时他大概也觉得,这是一个普遍存在而人们又耻于承认的情节,应当公之于世,所以终于写出了《洛丽塔》一书。”
这无疑是一种误读。我们不妨从元小说谈元小说就如元语言是关于“语言的语言”一样,“元小说”是“关于小说的小说”,即用小说形式揭示小说规律的小说文本 ,是使叙述行为直接成为叙述内容 ,把自身当成对象的小说。小说的冲动源起、创作过程、文体规范、寓意寄托 ,均成为该小说文本的表现对象。在元小说中 ,传统的小说文本所追求的完整性自足性被打破了 ,欧文•高尔曼就用“breaking frame” (打破框架)来意指元小说的基本特征。
普遍认为最早的元小说是18世纪英国小说家劳伦斯•斯特因(Laurence Sterne)的《项狄传》。元小说大规模兴起于1960年代,这一时期,人们所熟悉的元小说有纳博科夫的《微暗的火》(1962)、博尔赫斯的《迷宫》(1964)、约翰•福尔斯的《法国中尉的女人》(1969)等。这类小说的宗旨并不在于揭示现实生活,而是在叙述上直接或间接地暴露小说的虚构性,探讨小说理论。“元小说”这个术语是在1970年美国后现代派作家威廉•加斯在其论著《小说和生活中的人物》(Fiction and the Figures of Life)中第一次提出的,在1980 年左右开始得到公认。起。
元小说的三个主要特点:首先,元小说试图揭示由言语构成的叙述文体的虚构性质。与传统小说那种单一视角的结构方式不同,元小说倾向于对现实以多方位、多层次的再现。其次,为了反映小说的虚构性,元小说常常揭开(lays bare)小说的编写手法,以示其与传统的写作方法和惯例的不同。第三,元小说常包含大量的文字游戏,以显示其由字词构成的世界与现象世界的相互关系和不同。元小说关注的中心是揭示小说与现实的关系,反映了西方当代作家越来越强的自我意识的文化特征。元小说的流行是人们对难以把握、变化不定的现实的强烈感受的结果。在元小说的理论中,戏仿和虚构性是两个核心的特征。
《洛丽塔》作为戏仿,是一种有意识的模仿一个对象的语言、行为或表达方式,将其运用到不适宜或相反的语境中,以达到对被模仿对象的戏弄、颠覆和嘲讽。哈特在《讽刺论》认为戏仿是:“讽刺家取用一部现成的作品,这部作品原是以严肃的目的创作出来的。他把一些不一致不协调的观念掺和进作品或者把它的美学技巧加以夸张,使这部作品和这种文学形式看起来滑稽可笑或者通过把一些观念置入不相称的形式中,使这些观念看起来愚不可及。”
纳博科夫非常擅长戏仿这种手法,作为文学教授,纳博科夫熟悉欧洲文学传统,对经典作品如数家珍,对文体风格揣摩尤深,这一优势使他在创作中能够广泛地多层次地应用戏仿,从而使小说成为“文本的文本”。比如他的《王、后、杰克》(King,Queen,Knave)是对《包法利夫人》的戏仿,《绝望》(Despair)是对《罪与罚》的戏仿,《礼物》(The Gift)模拟文学传记,《微暗的火》嘲笑文学批评,《阿达,或热情:一部家族史》(Ada or Ardor:A Family Chronicle)宛若百科全书,《洛丽塔》直指忏悔录、色情文学、公路文学、侦探小说这几种文学样式。
在《洛丽塔》这部小说中,他通过对自己不喜欢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弗洛伊德等人进行戏仿来讽刺他们,表达自己的文学观。
比如,第一,纳博科夫通过戏仿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创作风格表现了他对陀氏的敌意。他认为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个哗众取宠的记者, 是马虎的喜剧家。纳博科夫通过戏仿的手法, 不仅演示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是如此使用双重人格的, 而且还表露了自己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厌恶之情。《洛丽塔》的主人公亨伯特是一个具有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双重人格的人物。销毁夏洛特•黑兹写来的求婚信后, 亨伯特在房间反复沉思, 弄乱头发, 理好紫色睡袍, 咬紧牙关低声呻吟着。他感到了一种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露齿大笑。戏剧家奎尔蒂是亨伯特的替身, 在演示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人物刻画过程中, 亦起了不可缺少的作用。第二,纳博科夫在《洛丽塔》中用戏仿或暗指宣泄了自己对弗洛伊德的恨。他认为弗洛伊德是维也纳江湖骗子和怪人。弗洛伊德的理论在《洛丽塔》中也受到了纳博科夫的嘲笑, 亨伯特自称他担任的儿童精神治疗家角色又让后弗洛伊德杂拌菜反上胃来, 并召遣来处于少女时代“潜伏期”的如梦、夸张的多丽。亨伯特说:“我总是那个维也纳巫医忠实的小追随者。”纳博科夫曾告诉阿尔文•托夫勒:“弗洛伊德学说以及它那古怪的含义和方法在我看来是世上最大的自欺欺人之举。我完全拒绝接受它, 连同无知、平庸或病态的人所喜欢的那一些中世纪的玩艺儿。”
他还用戏仿的手段对爱伦•坡、马赛尔•普鲁斯特、乔伊斯等人表示敬意。这就扩展了戏仿的功能。比如,第一,博科夫与爱伦•坡有共同的美学情趣, 他通过塑造一个具有高超艺术价值的小仙女的形象, 表现了自己高超的美学水准。《洛丽塔》中不时地流露出了爱伦•坡那疏远、消失和异常的气氛, 表现出了爱伦•坡所渴望的“一种超越尘世的美。”在爱伦•坡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主题, 如可爱的美人或女人的消失, 也通过亨伯特对性感少女洛丽塔的想像而得到重现。亨伯特追踪奎尔蒂的过程演示了爱伦•坡侦探小说的特点。第二,纳博科夫在《洛丽塔》中表示了对普鲁斯特的敬仰。《洛丽塔》的创作, 明显地受《追忆似水年华》的启示。亨伯特对安娜贝尔的爱和他那怀旧之情, 说明他同样在寻找失去的时光。移居美国后, 亨伯特企图通过幻想来找回失去的时光, 但渐渐意识到时光一去不复返, 洛丽塔不久也将长大,成为一名 18 岁的女孩, 会失去那小仙女的光彩。亨伯特的爱情是普鲁斯特式的爱情。他告诉读者, 可怜的女人为一系列她已经很久不做或从没这么有兴趣去做的事情而忙碌, 他娶了他所爱的孩子的母亲, 就得以通过劳动使其妻子重获丰沛的青春。就这样, 亨伯特模仿了普鲁斯特那尝试性的对心理动机的沉思。普鲁斯特式的音调、普鲁斯特的表达方式受到了纳博科夫的戏仿。纳博科夫对普鲁斯特的戏仿十分逼真, 说明普鲁斯特对纳博科夫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小约翰•贝特•福斯特(JohnBurt FosterJr)认为:“正是普鲁斯特, 而不是别的现代主义者, 引导纳博科夫作为一个自觉的现代作家而发展。”
与戏仿一起的就是小说的虚构性,纳博科夫在访谈中曾经谈到《洛丽塔》的虚构性,这就为一些研究者拼命想从小说的蛛丝马迹中找到作者的影子的做法提出了最有说服力的反对。他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阐释:“艺术是一种欺骗。”
纳博科夫在访谈录《固执己见》中也采用这个故事来申明他的“艺术是一种欺骗”的文学观,当然,他的代表作《洛丽塔》自然也是一种欺骗。
“亨伯特这个角色是我创造出来的。他一直有偏执的怪癖。事实上,我小说中的人物往往有某种程度的偏执,但他们跟日常生活中的人并没有产生一对一的等号关系。由于我写完了小说,这些人物才存在。在撰写《洛丽塔》时,我经常看到报章杂志上的报导;有些中年绅士追求小女孩。这并不是说我受这些报导的影响,我只能说这是一种巧合罢了。” “ 《洛丽塔》是我特别钟爱的作品。这是我最艰难的一部作品——主题是那么遥远,远离我自己的情感生活;在用我的混合才能把它写得真实的过程中,我感到特别快乐。”
既然小说是一种欺骗,它们的情节与现实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也就不能像现实生活一样讨论小说中的行为是否合乎道德是否有社会意义,这也正是纳博科夫重要的文学观点,他强烈反对对他的小说进行道德和政治层面解读。
所以他说,“文学是创造,小说是虚构。说某一篇小说是真人真事,这简直侮辱了艺术,也侮辱了真实。”“事实上,最让人感到厌烦的,是那种张扬政治信仰和刻意暴露社会黑暗的小说。”“我的写作没什么社会宗旨,没什么道德说教,也没什么可利用的一般思想;我只是喜欢制作带有典雅谜底的谜。” “一件艺术作品对社会来讲没有什么重要性可言。……使小说不朽的不是它的社会重要意义,而是它的艺术,只有它的艺术。
《洛丽塔》读后感(二):意外看到的,就转过来了
2005年03月20日
朱伟 洛丽塔60岁
连载于新浪网读书频道http://book.sina.com.cn/longbook/ele/1109139285_youguangpinzhi/34.shtml
1988年,董鼎山先生在《读书》杂志他的专栏“西窗漫笔”中发表《洛丽塔42岁了》一文,按《洛丽塔》1958年在美国出版的时间——主人公亨伯特刚开始爱恋上的洛丽塔12岁,于是1988年洛丽塔42岁。而实际上,《洛丽塔》完稿于1954年,1955年由巴黎奥林匹亚出版社出版,按1955年计算,现在洛丽塔应该60岁。
在我自己的判断中,我们对整个美国文学的了解,都与董先生在《读书》上的推介联系 在一起。董先生的专栏推动《外国文艺》与《世界文学》的翻译。国内最早读到纳博科夫的作品好像是他在《洛丽塔》成名后1957年出版的长篇小说《普宁》。上海译文出版社编辑出版的《外国文艺》杂志在纳博科夫1977年逝世后第二年,就由梅绍武先生翻译了这部作品,1981年作为单行本出版。我查了一下,当时印数42万册,定价四角九分。那是一个刚开放如饥似渴阅读的年代。应该说,自读到《普宁》后,大家就都对《洛丽塔》充满了期待。因为纳博科夫被称为“语言大师”,无论董先生还是梅先生的推荐,都介绍《洛丽塔》的文采之美。而作为一部美国汽车旅馆文学的代表作,一个恋童故事所带来的道德问题,本身也引发大家的好奇心。但在上世纪80年代初,翻译这样的作品当然不可思议。
1988年董先生发表《洛丽塔42岁了》时,于晓丹刚从北京外语学院英文系毕业。1986年冬天,她老师第一次带她来找我,带来一篇她写的小说。那时候她还没有毕业,小说好像就是自己的情感记录,都是很短的句子,其中多婉转的痛苦,情感真切、单纯得让人珍惜。当时我正筹备在《人民文学》编辑一期青年女作家专辑,这小说也就成为备选。后来专辑流产,这篇小说两年后才由后来策划了“布老虎”丛书的安波舜发表在《中外文学》上。从1988年起,辽宁春风文艺出版社的《中外文学》曾发表、也翻译了一些很有意思的作品,最著名者是1988年翻译出版的诺曼·梅勒的《刽子手之歌》。我记不清楚是不是董先生在《读书》的文章推动了我们鼓动于晓丹翻译《洛丽塔》。当初她已经分配到中国社科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工作,我还记得她在读此书后以一种占有英文阅读的优越感说起其文字魅力时的神态。
后来她就开始了翻译。那时候她住在北京南小街后拐棒胡同社科院的宿舍,是筒子楼里的一个小间,冬天屋里是好像没有暖气的那种阴冷。她翻译得费劲,因为其中充满双关语与典故,这些都构成迷宫一样的效果,需要借助词典与请教老师。最后,我至今不明白译完的《洛丽塔》为什么没有交与安波舜在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而由江苏文艺出版社的许金灵当了责任编辑。许金灵那时候还没开始写小说,只是一个从北京到南京的时髦青年,他后来写小说时的笔名叫“鲁羊”。
于晓丹一共翻译了两本有价值的书,除这本《洛丽塔》,还有花城出版社出版的雷蒙德·卡佛小说选。相比《洛丽塔》,卡佛小说选更有价值,我始终认为他的短篇小说是最好的,但它在国内却默默无闻——因为既没有性也没有传奇。而以“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腭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为开头的这个版本,却被几个出版社相继出版。这个译本其实从一出版就因过于文学化的意译而遭争议,但现在它已经变成一本廉价畅销书,书角宣传词写着“一个中年男人的不伦之恋”,谁还会再关注译文的准确呢?
多数人从《洛丽塔》中看到的都是现实:成为了父亲的亨伯特对花季少女身体的窥视,还有高速公路边飘散着淫荡气息的小旅馆不断重复的印象。董鼎山先生在这个现实前的判断也追溯到对纳博科夫的性趋向提出疑问。他指出,在《洛丽塔》之前,纳博科夫在1939年出版的《魅人者》(The Enchauter)中就描写了恋童故事,而且在其自传体小说《天资》(The Gift)中也表达了对还未发育的女童的向往。其实,纳博科夫说过他的兴趣在“你觉得这里有一个陀斯妥耶夫斯基的悲剧?”尽管他很不屑于陀斯妥耶夫斯基,称他是“廉价的感官刺激者,如施了催眠术的人与椅子做爱”。
按申慧辉翻译,三联书店在1991年出版的纳博科夫上世纪50年代在康奈尔大学《文学讲稿》中的答案,他认为优秀小说家的三重身份为:1.讲故事的人——他提供的娱乐,“是那种最简单不过的精神兴奋,是感情上介入的兴致以及不受时空限制的神游。”2.教育家——“不一定只能得到道德教育,也可以求到直接知识、简单的事实。”3.魔术师——这才是领略其天才的神妙魅力之处,表面故事只是为训诫与施展魔力而设置的娱乐陷阱。
我把《洛丽塔》看作一部现代主义作品,不然纳博科夫就不必设置那么多的隐语。从现代主义角度,亨伯特与洛丽塔就不像现实主义那样是一种描述,而成了一种象征。按于晓丹的说法,有把这种关系诠释为“衰老的欧洲诱奸年少的美国”,或者“年少的美国诱奸衰老的欧洲”的。而实际上,按纳博科夫自己的说法,亨伯特与洛丽塔意味着年龄间的冲突。写作《洛丽塔》时他54岁,少女在他“年轻回忆”的眼睛中,是一种眩目阳光下的嬉戏,他的身份其实是一个面对她的“亲热的塑像或是一株古树的影辉”。在这样关系中的洛丽塔,是她单纯、精致、美丽的每一个细节都被一个个玷污、一次次粗俗化的过程,因为她不可能生活在虚幻的温暖如梦之中。只要她走进现实,就只能被玷污。那些汽车旅馆,不过是通向现实的一扇扇肮脏的门。
纳博科夫一再强调,他无意于道德评判欲望的罪恶,他从天使洛丽塔变成庸妇洛丽塔的现实中哀叹的是“什么都会死去”,这哀叹中弥漫的俄国贵族的感伤构成这部小说的影响力。于晓丹说她在翻译此书时曾被深深感动,她在大学里写成的那篇处女作篇名叫《死情》。在洛丽塔60岁的时候,她从美国回来,我们在一家餐厅吃饭,窗外是迷蒙似雨非雨的样子。译完《洛丽塔》的十多年,她结婚,离婚,再结婚,再离婚,再结婚,现在在纽约,成了一名内衣设计师。
《洛丽塔》读后感(三):长安街的洛丽塔
文章摘自http://user.qzone.qq.com/359243104,无版权。
两个二逼男青年从长安街一头走到了另一头,证明了三件事:长安街上的武警比苍蝇多;正午12点的时候任何一家麦大叔和肯大叔都是爆满的;能用腿来征服世界,除非你是美腿,加上世界也是腿控。
干完这件伟大的事,我们开始各奔东西:一个燕郊一个横街子。去横街子那个人重新看了部小说。最后他得出了如上的标题。如果你被这个标题迷惑了,恭喜你你是个智商正常的人。毫无疑问你不是阿甘也不是纳博科夫。
974的空调吹起来让我有点想吐,还好吐的动作一如既往地停留在吐的想法上。这种空虚的时刻一般人都会找件事做。等我看完洛丽塔,我想起的是另一部书《百年孤独》。这两本书之间的关联以及与我的关联大概只能是同样的混乱感。百年孤独应该是很久以前看的,而且我确信我很痛苦地没看完。洛,但我也没想到读这一遍我会改变我的想法而不是立场。
豆瓣上大有人在吼着亨伯特的邪恶,就像上个世纪这本书在各国被标榜为情色、列为禁书。幸好有巴黎这座城市,才有了此后种种。当然,在豆瓣上,一如在当今这个文学界,更多人在膜拜这本书。在中国应该是很多人读过这本书,但是没有产生过任何激烈的反响,这倒是件奇怪的事,就像很不理解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喜欢这本书。我觉得这更像本小众的书。很多人喜欢大多数人都接受的东西,还有些人只喜欢自己喜欢的东西也不害怕别人不喜欢这东西,甚至别人不喜欢那东西,他心理就有着小小的兴奋。
心理学上对病态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呢?对于哲学来说,定义是种高深的范畴,而且毫无疑问只有哲学才能到达问题的本质。但是本质往往是无用的。就像几千年前争论过得德治还是法治。法治只是因为它提供了一个简单辨别和操作的方法,至于是否切中本质倒是无所谓的了。亨伯特是个小时候与一个同样年幼的女孩发生过愉悦的性经历的有教养并且还算富裕的绅士,但是不幸的是这个女孩患病早早地死了。否则这就是个早熟的青梅竹马的故事了。却由此造成了亨伯特的病态心理:只喜欢9-14岁的小女孩——引起他无限欲望的,他的“小妖精“。医学上称之为恋童癖,一种病态。至于为什么这就算种病态,不知道心理学怎么解释的。我想不久以前我也还相信这是种病态,因为我的文化在我被生下来之后的就是这般烙印的。它是我本能的反应。
故事并没有因此而结束。亨伯特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他会经常去公园看那些小女孩,并从中意淫着得到某种满足。这基本上还是是无害的,他并不没有过强的攻击性。(至于他有过正常的婚姻,并且最后婚姻结束,跟剧情没有太大关系,只是铺垫下他可能也期望做个正常人,我想。)最后巧合的是,在他搬去美国后,碰巧地寄住在一个寡妇家里(这个形容可能不尽贴切,还是换用有一个女儿的单身妇人家里),然后就遇到了改变他一生的洛丽塔。
我还是想引用开头那几句话。在亨伯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就注定了要开始一个凄美的故事。我宁可用凄美,虽然它乱伦、恶俗、满满的是欲望。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毫无疑问,亨伯特是个迷人的男人。那个庸俗的妇人喜欢上了她的房客。亨伯特心理上讨厌、排斥着这个女人。可是洛丽塔正如那三个字深深地困住了他,如果取得继父的身份,他就可以亲昵地叫她、亲昵地拥抱她——他的洛。丽。塔。
所以他娶了这个妇人。他如愿以偿地可以接近洛了。他开始着各种小尝试,更确切地说这种尝试开始于他见到他的洛。
“我空空的手掌里仍然是象牙般的洛丽塔——满是对她未成熟微微内弯的背部的感觉,满是拥抱她时,手指从上到下透过她薄薄的纱裙滑过她象牙般玉体的感觉。我走进她凌乱的房间,将柜门大开,钻入一堆歪七扭八、却亲近过她的衣物。尤其有一件粉色薄衫,’已经破了,衣缝处散出一股淡淡的酸味。”
学究们说作为一份病历,《洛丽塔》无疑会成为精神病学界的一本经典之作。让很多人看了这十足病态的一幕,并不是我的本愿。而我惊讶的是纳博科夫对欲望的精确的描叙,人是个欲望组成的生物,抑或我们否认和勉强承认,都不改变它的本身。而我对此是无兴趣,我更着迷于这种细腻的文字的本身。他把亨伯特的欲望一丝丝地剥离出来,几近癫狂却在狂热中我们感受到欲望和爱相同的本真。如果暂时遗忘掉这是个乱伦的故事,调节一下女主人公的年龄,摆脱掉道德的束缚,这就是件很纯真的事,你喜欢一个人就是如此。你的偏执、你的热情、你的欲望只是稍稍比这个弱而已。道德大概就是用来安抚这种巨大的破坏力。在出版之初,法国人也后悔了,他们也开始觉得这是部反美反道德的书籍。正如纳博科夫所说,这不是一部情色小说。只是通过一个神经质的男主角,放弃掉道德的约束,来展示艺术。
亨伯特在本日记上写下了他邪恶的计划,接着被那个叫做黑兹的妇人看到,在这种强烈的冲突下,她跑出门外,一不小心被车子撞死了。这个大概就算是剧情需要。
亨伯特去露营地接回洛。洛是个早熟的问题孩子,造成这一切的,或许是她苛刻的母亲。有时候我就在想她的母亲为什么对她如此苛刻。洛,毫无疑问是不成熟的。但她有着少女本能的好奇心和生活经历所造成的叛逆。她在挑逗着亨伯特,她说亨伯特背叛了她,因为他娶了她母亲而且没亲吻过她。对她来说,这或许只是种游戏,因为她年幼。但是排除掉道德感,男人在这种挑逗面前是无力的,她有了天使和妖精的魔力。人的欲望里有这种根本的缺陷,而道德在修补它。而亨伯特是个不用在意道德的人,他享受着和洛的亲吻,他的“小妖精”,给了他无上的愉悦。描写是一如既往的细腻,欲望在纳博科夫笔下有种清澈的感觉。他承认这就是欲望,他也遵从欲望的指引。
稍有道德感的人,故事到这儿还是能有个勉强完美的结局。亨伯特应该克制欲望,离开他的洛,她不应该由着洛设计的那条路走下去。他应该指给洛丽塔正确的路,作为继父。可是,亨是个疯子。他把洛带到宾馆,他幻想着迷晕洛,然后和她发生性关系。喜剧性的是,那是个失败的安眠药,对一个敏感而有活力的女孩子镇静剂是无效的。亨一夜煎熬,煎熬的过程是可笑而可叹的,当你迷恋上一件东西时,你就能看见两个共同的煎熬。你也如此煎熬过。悲剧的是,等到早上,洛醒来,他说出了露营地和一个男生发生的性体验。毫无疑问,对她来说,这是个很酷的经验,别无其他。她用着天真而兴奋的口吻。之后她开始加大力度地挑逗亨伯特。(有人说洛有妖精的本性,我倒不这么认为,因为毕竟是个年幼的孩子,而亨伯特一直在暗示,且对她过分的行为没有给出任何明确的禁止指令。)亨伯特无耻地接受了,他们发生了性关系。
纳博科夫和团鬼六的差别,就是后者通过行为来勾起欲望,而前者是通过欲望来解释行为。对于性体验的过程并没有细腻的情色描写,只是一笔带过,留白,想象。这一点也是决定这部小说有关情色却绝对不是部情色小说。也是巧妙之处,如果承认男人有这种本性的欲望,他会自己演绎这种欲望——每个人不尽相同的欲望。一如但丁娶了个9岁的女孩。
之后亨伯特就开始了他和洛的旅游性爱,他们开着汽车穿越美国。好像她劫持了这个女孩,他用漂亮的衣服和美食来讨好洛,实际上他被洛控制了。有个词叫猫奴,洛在隐晦地指挥着她的奴隶。每一次接吻开始被提高价格,生活已经陷入了如此可笑的地步,像一场交易。
亨伯特变得越来越多疑,他害怕洛接触其他的男孩,然后离开他。
“我什么也没说。我将她柔软的后背推进屋内。我剥下她的衬衣,将其余的衣服统统脱光,我拽掉她的凉鞋。我疯狂地搜寻她不贞的影子;但我探询到的气味却是那么纤弱,实际上很难同一个疯子的幻想加以分辨。”
他加紧控制洛。终于有一天洛还是离开了他。之前他们已经在外面漂泊了几年。
亨伯特寻找着他的洛丽塔,一无所获。终于有天他收到封信,洛丽塔希望她的继父亨伯特能经济资助她,她怀孕了,她需要钱。亨伯特带着所有的钱包括他刚卖掉的房子钱,义无反顾地去找洛。
洛说,她喜欢的那个天才男人逼她跟其他男人拍情色电影,她不肯,被赶了出来。亨伯特还是抱着一丝希望,他希望洛跟他走。洛拒绝了。
亨伯特伤心地把所有的钱给了洛,走了。这就是最凄美的地方。洛不曾喜欢过他,对洛而言,他不过是个玩伴,玩了一场奇异的游戏。亨伯特最后是爱上洛的了,他应该战胜了他的恋童癖。一种病最终成了一种爱,就像他的病的起源也是爱。
洛是个完美的孩子,即使在个一点都完美的故事里。她任性,诱惑,叛逆,她,最后难产死了。洛丽塔,17岁。漂亮的小妖精,跟亨伯特无关的亨伯特的小妖精。
而我尊重此般结果,因为生活本是如此。有时候它繁杂得不真实,有时候清澈得不真实。你细细咀嚼,不真实恰恰就是你欺骗了自己的那部分最真实。我们总在避免让自己落魄无助,却不可否认我们有着下贱的本性
《洛丽塔》读后感(四):也谈《洛丽塔》
俄罗斯出生的美国小说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1899-1977, Vladimir Nabokov)的《洛丽塔》一书,尽管批评家众说纷纭,对它作了各种各样的解释,说他是自传体小说的有之,说它是心理小说的有之,说它是寓言小说的有之,说它是哲理小说的有之,说它是情色小说的有之,甚至说它不是小说的亦有之,但不论怎么说,都不能撼动这部颇具争议并曾在多个国家遭禁的小说在世界各个国家都具有极其巨大且深入的影响力!
《洛丽塔》中的人与事,是由主人公亨伯特·亨伯特在狱中以自白书的形式讲述的,分为两部分:第一部讲述他如何接近洛丽塔;第二部讲述他如何带着洛丽塔四处游荡,以及后来如何因“情杀”而被捕入狱。在第一部中,亨伯特一开始自述平生,说他生于巴黎,且是个早熟的孩子,十几岁时就和一名叫阿娜贝尔的女孩相恋。但不久阿娜贝尔就死于伤寒,于是欢乐变成了痛苦的回忆,而且成为他“整个冰冷的青春岁月里任何其他浪漫韵事的永恒障碍”,并影响了他的一生。后来亨伯特就有了一种癖好,即对十二三岁的早熟且性感的女孩特别感兴趣。虽然他之后也结了婚,但并不幸福,再之后独具纽约,但依然压制自己对那种小女孩的渴望,经过一番折腾之后,经人介绍到到一名叫夏洛特·黑兹的寡妇家看房子,令他惊喜的是黑兹太太的女儿正是他苦苦寻找的那种小女孩,他昵称这个名叫多蕾洛斯·海兹的小女孩“洛丽塔”。之后颇为尴尬的事是黑兹太太决定把“洛丽塔”送到夏令营,而且黑子太太却爱上了他并向他求婚。亨伯特为了自己心中的“洛丽塔”不得不痛苦的同黑兹太太结婚。一天黑兹太太看到了亨伯特为“洛丽塔”而记的日记,顿时崩溃且写信告知家人收拾亨伯特,并且立即匆忙冲出家门去邮寄,不慎被卡车撞死。亨伯特处理完丧事,立即去夏令营接出洛丽塔,然后开始他们激情的长途旅行。
在小说的第二部分中,亨伯特先是带着洛丽塔激情驾车旅行,之后到比尔兹利,他为洛丽塔找了家女子寄宿学校,可是由于洛丽塔年轻而躁动的内心总是让他不安。于是又不得不继续他们激情而漫长的旅行,在这过程中他们发现有一辆红色敞篷车老是跟在他们后面。一天洛丽塔忽然生病,他迅速送其医院治疗,然后便回旅馆休息。但等他到医院看望洛丽塔的时候,医院告知洛丽塔已经被自称洛丽塔叔叔的人接走了,亨伯特顿时五雷轰顶,之后便开始长达数月寻找洛丽塔的旅程,但是却以失望告终。此后三年中,唯有孤寂、失眠及歇斯底里围绕着他,还有莫名、怪异的相思之苦。然而一天他收到了洛丽塔的一封信,信中说她已结婚且即将生小孩,并向他借三四百元。亨伯特收到信之后又喜又恨,马上不愿千里赶到洛丽塔的家,当他见到面容憔悴、挺着大肚子的洛丽塔时惊呆了。在他的追问下,洛丽塔说出了自己失踪的经过,一切原来是由名叫克莱尔·奎尔蒂的剧作家造成的。亨伯特再次恳求洛丽塔跟自己走,开始他们的“新生活”,但洛丽塔拒绝了。于是他留下四百元后,遂驾车去找那个剧作家,并开枪打死了他。杀了人的亨伯特觉得如释重负。不久即被捕入狱……之上即是亨伯特为自己辩护而写的自白书,但开庭前几天,亨伯特突发心脏病,死于狱中。
《洛丽塔》到底是一部如何定位的小说,实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过争议最多的还是关于其是不是一部“淫秽”小说,因为当初其一再被禁,理由主要就是“淫秽”。
当然,说《洛丽塔》是“淫秽小说”实在是不准确的,因为主人公亨伯特是个变态病例,他看到十二岁的小女孩会“有做爱的冲动”,而正常的中年男人是不会的,就如异性恋这看到同性恋“做爱”,基本上是不会有性冲动的。即这里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性诱惑”。既然没有“性诱惑”,也就无所谓“淫秽”了。这里涉及一个更为复杂、更有争议的问题,即文学作品能不能写“性变态”的问题。
“性变态”在文学中古已有之,古希腊文学中就有大量的“性变态”描述。关键是写到什么程度,是写变态心理呢,还是写变态行为。还无疑问,《洛丽塔》主要写的是变态心理。亨伯特与其说是迷恋于洛丽塔,不如说更迷恋于自己变态的性幻想。他在自白中反反复复讲到他的“内心体验”,而对他的所作所为却讲得相当简略。这样写法当然会使真正的淫秽文学读者大为失望,反过来说,正是因为这种写法,这部小说也就不怎么“淫秽”了。但是,不管怎么说,《洛丽塔》是一部情色小说,一部讲述男女情欲和色欲的小说。这是没有问题的,尽管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的情欲和色欲都是变态的——不仅亨伯特的恋童癖是变态的,洛丽塔的性早熟也是变态的。其实洛丽塔的所作所为表明她并不是一个天真的幼女和“受害者”,这一点很重要,这样也即是说亨伯特和她之间发生的事情并不是简单的前者对后者的“诱奸”,而是两种变态行为的同时发生和“相遇”。显然这里涉及复杂的“性畸变”——男性“性畸变”和儿童“性畸变”——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社会、教育和法律问题。实际上,纳博科夫的初衷在小说的前言即已表明:“《洛丽塔》应当使我们大家——家长们、社会工作者们、教育工作者们提高警惕,致力于建设一个更为安全的社会,使新一代人健康成长。”
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如果早熟到足以勾引一个成年男人,而这个成年男人有恰恰喜欢和这个小女孩发生性关系,那么,这是谁之罪?如果这只是一件旷世奇事,那么谈笑之余也就无事。但是这样的事如果屡次发生,例如一些国家的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的少男少女在十二三岁即已发生过性行为,因而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所谓的“自愿年龄线”。“自愿年龄线”在不同的国家其规定是不同的,这就显得很会乱,其实笼统的划出一条线来并不能真的反应出来是基于儿童的“自愿能力”,而且每个个体都是不同的,武断地对待这个问题还是欠妥当的。法国哲学家福柯就曾表示“自愿年龄线”应当废除。其实福柯的观点是晚于纳博科夫的《洛丽塔》的,就这一点,纳博科夫无疑是先驱——不惜背上“大逆不道”的罪名,提出了一个极为敏感的“性问题”。
《洛丽塔》讲述了一个“不道德”的故事,但是讲述“不道德”的故事不等于小说本身就是“不道德”的。这样一部小说对于我们的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且是深远的。同时也鼓励我们对于社会上存在的奇闻怪事,甚至有违常理、道德的事情应该采取的态度是勇敢、严肃的面对,并认真思考以图解决,而不是避而不谈,因为逃避的事情并不代表就没有发生过。
《洛丽塔》读后感(五):危险关系中的莽撞少年你好吗?
作为一个冒牌文学青年,纵然完整版,删减版翻了好几遍也没可能深入透彻剖析它,但还是不妨碍对外宣称爱极了这个故事,爱极了洛丽塔。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对这两句话的痴迷就如亨伯特对洛丽塔的迷恋一样无法自拔。
咱不论他对洛丽塔算不算畸恋,还是爱上自己年少残像的延续,总之这份感情被冠以"不伦之恋"。任何被世俗所不容,被传统思维观念所不容的都是罪恶而不被允许的。
爱情是一件挺任性的事,一旦陷入那场热浪,也自然跟着随波逐流。该不该,值不值,行不行,统统被抛到九霄云外。在这场关系中亨伯特更像一个莽撞少年。为了接近洛丽塔和她母亲结婚,为和她相守放下身份地位开始公路旅行,最后为了她杀人。在失去联系的年月了,他依然放不下,如此疯狂而执着。
有人说这是一个疯子的自白书,他爱上一个孩子,那又如何,在他眼中她是平等的,她是他的女神。我以一个偏执狂的身份默许他的疯癫和任意妄为。
还有,谁说这书色情我跟谁急。这明明是一本点到即止的严谨小说,如此唯美当年却被认作禁书。如今世风日下,它跟市面上那些不入流的污浊书刊一比,黑白分明。
《洛丽塔》读后感(六):洛丽塔
因了电影的诱惑,才对这本书起了兴趣,其实,压箱底有2、3年了。电影的中文名字非常诗意,一树梨花压海棠,相对于亨伯特的性压抑和当时的社会宽容度,此诗的原型,80岁的张先是相当幸运的,可以明媒正娶一个相差花甲的妙龄少女,且宝刀不老,连生四子,晚年在充分享受人生的快乐中度过,美娇妻为其守寡并最终郁郁而亡。
亨伯特美化自己是精神病治疗师,其实跟强奸犯一字之差。他实际上很清醒,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想要什么,如何得到等等,但就一个病人而言,他想要的恰恰是不该要的,因它不符合社会的伦理道德,不符合法律约束。
但我想,尽管读者都看出了这种不伦之爱的邪恶和肮脏,这也不是作者想要谴责的。而且相较于查泰来等中的性爱描写,很多人会对本书的干净稍稍失望的。它基本上实在探讨一个精神病人的心理发展轨迹,从病因缘起,至不断追寻猎物,机缘巧合到手,费尽心机长期占有。而且,亨伯特的心病基本是无可救药的,即使他在海滨和洛丽塔重新演习了青春期的故事,即便幻梦成真,他也不可能就此罢手,解除灵魂的魔咒。因为他爱的对象变了,洛丽塔是新的病因,否则也不会为了洛丽塔杀人。
我相信,很多谦谦君子的外表下隐藏着的是完全不同的灵魂。之所以国人的症状不明显,许是数千年的道德教化力量过于强大,已然转化为一种内在的自我约束,所以,从表象上看,大家都是服从的,谨守的。(未完不续)
《洛丽塔》读后感(七):Lolita
不记得坤奶奶讲纳博科夫的时候都讲了哪些了。我确实是把纳氏跟“布尔加科夫”(大师与玛格丽特!)搞混了才去看洛丽塔的。不过看了以后还好,没有想象中那样失望。电影稍微有些让人失望,不过那是电影的事。
也正是看完了电影才知道原来文学语言和电影语言有如此云壤之别。我觉得洛丽塔是一部看似非常容易改编、实则几乎不可能被影像化的作品。原因很简单,亨·亨眼中的洛丽塔,是真实的洛丽塔吗?
十二岁的萝莉(几年后她长到十四岁),要以什么样的姿态才能让一个如亨·亨一般心理的中年教授蠢蠢欲动不能自拔呢?我们不必去脑补一个绝色萝莉,因为亨·亨喜爱的似乎都是一些常人无法爱上的地方:她的清纯,略有些凌乱的白色短袜(他描写了很多次),带着伤疤的小腿,抹到牙齿上的口红,甚至是胳臂抬起时微微露出的湿湿的腋毛……当然,前期的洛丽塔最打动这位中年教授的还要数那颗湿乎乎的暖暖带着生气的毛茸茸的脑袋,在身边蹭来蹭去。非要蹭到母亲的汽车里,与教授同坐后排时那充满了暗示的稚嫩小手也是不可抗拒的因素。另外还有她时而乖巧时而野性甚至粗俗的谩骂,也是亨·亨不能容忍却又奇迹般增加了其爱欲的因素之一。
但试问,一个正常的人,看到面前跑过这样一个野生的(即使是绝色的)萝莉,会产生如亨·亨这般的想法吗?
整本书最关键的地方在于这是主人公审讯时的自述。第一人称的视角决定了它只是一个主观的叙述。亨·亨在与他生命中唯一重要的洛丽塔相处的时候,关注的并不是普通女人“美”的那一面,如丰乳肥臀,金发碧眼,这些小洛显然是没有的。小洛有什么呢?对,那就是少女态。亨·亨疯狂执着的正是这些较之正常的发育完全的女人所不完全的地方。她有胸部,而没有充分发育;她还穿着小女孩的衣服,有时是小男孩那种宽大的衬衫,在夏令营时一定穿着女童子军的制服;骨架娇小,形容稚嫩但有时会现出老成而狡猾的神气;出口极其粗野(大多为美国俚语),令这位传统的欧洲出身的老教授瞠目不已。如果一定要从书中的描写整理出一个比喻的话,大概就是一个泥潭里拔出来的公主裙洋娃娃,衬裤里藏着一把菜刀。
我敢说这种萝莉真心难演。至少不是科班出身的那种普普通通的萝莉演员能驾驭的。只有盼望找到一个天才,兴许能把这些矛盾而诱人的混合气质演绎出来。但另一方面,这也未必就是现实。说到底只是因为亨·亨如此叙述我们才如此认为,洛丽塔应当是这样的。亨氏在文中如此明确地写道:
“漂亮并不是标准;而粗俗,至少就一个特定的阶层而言,并不一
定损害什么神秘的特性:惹人发狂的优雅,难以捉摸的、诡诈的、灵魂分裂的、阴险的诱惑力,这些都是使性感少女有别于她们同代人的特性,那些同代人比之即将出现的时间的虚渺岛屿———洛丽塔,还有与她相似的女孩儿在上边嬉耍——来说,更无比依赖于此时存在的空间世界。”
这下可以颠覆许多文艺青年对洛丽塔的幻想。说到底就是一个变态的男人喜欢上了一个他无法驾驭的变态幼女;他把那种无法驾驭(另一半来自于肉体)当做一种爱的快感。而这个幼女,并不一定精致美观,而相反,是个稚嫩而粗野的货。
印象最深的是当夏洛蒂(母亲)还在世的时候,有一次三人去湖边玩,小洛一只眼里进了沙子,教授于是诳她说“瑞士的农民是要用舌头把沙子舔出来”结果小洛真的让他这么做了!这在一般人看来是不堪入目的变态,在亨·亨看来却是一种情不自禁的做法。小洛的(或许是有意的)默许更加纵容了这位恋童癖老教授。从此,亨·亨走上了不归之路。
所以,亨·亨喜欢的纯粹是女孩子未开放的情态和性征,初长成的阴毛,朦胧的乳房,圆润窄小的双肩。诡异的癖好。他把这归结为童年女伴死亡造成的阴影。
亨·亨喜欢的是十四岁那个标本似的洛丽塔。长多少,体重多少磅,出生多少天(他是以“天”来计算的!),有着什么样的肢体五官和服饰以及绰号,都印在他的脑袋里,随时拿出来意淫。虽然本作中并没有发生,然而在《珂赛特的肖像》中无疑有一个惊骇的情节,那就是痴迷于萝莉未成熟之美的画师亲手杀死了萝莉,以防她长大。
记得董鼎山的《代译序》名叫“洛利泰四十二岁了”。四十二岁的洛丽塔,亨·亨还会怀着同样的恋惜花蕾的秘情么?
然而在中后期,纳博科夫神笔挥来。亨·亨变了。在单纯崇拜少女的性器的冲动得到满足了之后,他开始领略到真正对付这个鬼精灵有多么不容易。不是真正的父女,包养情人之间的关系,匆忙而无聊的旅途,不为外人道的不伦之恋。洛丽塔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折磨。亨·亨终于意识到自己折断了这只小蝴蝶的翅膀。他剥夺了她正常上学、演剧的女学生的生活,间接关闭了她对异性的兴趣(这一点待考),剥夺了她正常生活和幸福的权利。他以为自己的包装和宠爱使她像个公主,但事实上残酷剥夺了她的一切。到最后洛丽塔甚至最爱的不是他。快活而神经质的、沦落为性交易的同居生活转瞬即逝。亨·亨发现自己居然有变得像个真正的父亲。是扮演的角色太深入了么。
结局是真正切得像把刀的——我说的不是大家可以预想到的、杀死奎尔蒂的结局,而是指给怀孕的洛丽塔送钱的地方,那才是真正的结局。即使是一个浮肿的、苍老的、怀孕的家庭主妇,连夹烟和弹烟的手势都和她的庸俗的母亲一样,几乎完全失去了少女最大的吸引力的洛丽塔,也依然是亨·亨心中的挚爱。为了她他可以奉献一切,即使她完全不爱他,也积极努力否定着他所爱的关于她的一切特质。亨·亨开始怀念夏洛蒂。开始珍惜另一个与他同居的女人。他的洛丽塔已不仅仅是他的情人,也是他的女儿。他自觉愧对于她,想要带着她重新开始,给予她真正幸福而不是屈辱的生活。可惜他彻底失败。从一开始,这个女孩就不属于他。
作者在后记里调侃当时的编辑看了这部作品不是说“隐喻欧洲强奸了美国”就是“美国强奸了欧洲”。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洛丽塔典型的美国文化特质也决定了她最终不能被代表保守欧洲文化的亨·亨包装成他理想中的标本。哦,这欧洲老男人的呻吟。并不一定是谁强奸了谁,他们只是臭味相投走到了一起(萝莉也欣赏大叔),然而最终还是分道扬镳。
最后吐槽一下纳博科夫掉的书袋。我敢说没有人比他更适合“文体学家”这个称号了,所谓Enchanted Hunter和Hunted Enchanter以及各式各样掉头换脑、自创新词的玩笑只有他开得起。包括在一个小小的段落里迅速引用一大堆面目陌生的现代派画家或是剧作家的名字以及作品,或是主人公连坐在浴缸里都会联想到自己仿佛是马拉,只是缺少一个美女的刺客。这样的段子。哈。
《洛丽塔》读后感(八):不想说,不可说
没读过纳博科夫那本著名的书,只看过几页《黑暗中的笑声》,远不如这本书那样艰讳,关于其中的意义不想赘述,拾人牙慧而已。记得大学时看了足足一月,竟毫无印象,只觉拗牙,重读也觉不甚流畅。正如前言作者所说,哪怕用现代主义这样大而化之的标签形容它都不合适,它不是解构,不是意识流,不是后现代,它甚至没有好好讲一个故事。书中充斥了大量琐碎凌乱的信息,让人无从分辨哪些才是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猩猩的故事和本书的灵感的关联性在哪里?《尤利西斯》的性描写为何是败笔?弗洛伊德真有那么不靠谱?抛开情节,太多东西还是不懂,理发师的情节为何要写一个月?这么读书。。有点儿累,以致于我印象最深的竟是那个译名《一树梨花压海棠》。
《洛丽塔》读后感(九):我是loli控
最早看《洛丽塔》是在高中,同学的书,很快就翻完了。那时的刺激,大概多数还是情
节吧。你知道,诱奸、开车游荡,等等。当然,我也对主人公那种失落涌起同情。嗯,
我首先是指安娜的那段。后来虽然有了洛,也同样失去了。类似的补偿心理,大概是后
来看书看到的,当时只是朦胧地感觉到了吧。
后来,在大学里选罗纲老师的文学理论课,他每周给我们放电影,其中就有《一树梨花
压海棠》。除了洛在草坪上玩耍的那个慢镜头,还有一个印象最深的,就是主人公大脑
放空,任汽车开上山坡……
电影和小说的区别很明显,不过这个版本不错。
纳博科夫已经成为研究的热门,后来我还读过他的《黑暗中的笑声》,当然,这远不是
他最好的书,《洛丽塔》也不是……他最好的应该是用俄文写的那些吧,但我没有看过
。
扯远了。我喜欢的loli,比洛还小,不是所谓的成熟少女,而是完全的小女孩吧。有点
类似柔石的《二月》了?按蓝老师的分析,这书可和《洛丽塔》对照着看。
我徒然地渴望一个小女孩的爱情,或者友情。
《洛丽塔》读后感(十):读的最认真的一本书
我本来是只是想弄明白“洛丽塔情结”这一词的真实意思,才去翻了一下书,
结果没想到这个小女孩这么有魅惑力,
读完一本原著,意犹未尽,找同名电影,发现两部,全部看完。又不忘翻翻中文译本。
估计是读的最认真的一部书了。
刚开始看的是译林出版社95年版的英文版<洛丽塔>,打开书就晕了-----这么多密密麻麻的小字,这么多生词,这么生涩难懂的句子。浏览了大意,收获不大,决定先看电影。
电影有两个版本,我先看的是新版,合理的剪接,感伤的氛围,深沉的心理独白,让片子有种唯美的伤感,给人很大的情感冲击力。带着新版带来的情感触动,我继续搜索老版。然看了一半就觉得干涩乏味,不想继续看下去。
首先从演员的选择,老版就让人很不满意,还是新版的亨伯特更有欧洲老男人的气质。还有旧版的洛丽塔扮相也太老了吧,估计18岁都有了,而原著中她不过是一个12岁的小女孩,新版洛丽塔的年龄虽然改到了14岁,不过形象很鲜嫩很清新,让人感觉舒服。
其次老版更像是一般的蹩脚连续剧,新版里氤氲的那份感伤在老版里是无从找到的,影片太干涩,就缺少打动人心的力量。
另外,老版拍的太过落后保守,更别提创新了。比如我就有意对比了一下亨伯特初遇洛丽塔的情景。
老版:阳光下的草坪,洛衣着暴露,头戴花环(也或者是一顶时尚的帽子),从黑色的眼镜里窥视亨伯特。站立姿势,美腿修长。
(基本忠于原著)
新版:洛着夏童装趴在草坪上专注的看书,一手托腮,一手翻书,两脚调皮的翘起。细碎的小水珠从旁溅出,湿透的衣服粘粘的贴在她身上,勾出正在发育的美少女的身体轮廓。阳光洒满花园,在水珠的折射中显出五彩耀目的光斑。
(在原著上创新)
明显新版更有审美效果。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旧版省略了对安娜贝尔的交代,让后来亨伯特爱上洛丽塔失去依据,沦为简单的有点变态的情欲,从而大大减少了影片的人文性和真实性。
随着亨伯特对洛丽塔迷恋的加深,我对她的迷恋也在加深。看完电影我又找来中文译本。
看到译本才明白为什么以前这本书被列为禁书了,整本书的文字都很有挑逗性,应该是我读到的第一本情色小说吧,不过全书没有一点脏乱污秽的字语,叙述的很干净。
让人有美的享受。
我们读书总喜欢探讨书的意义,其实我没看懂这本书的意义,
不管是“年轻的美国诱惑了古老的欧洲”
还是“古老的欧洲诱奸了年轻的美国”
抑或是“给我们的下一代创造一个适合他们成长的环境”,
这些问题都留给评论家去研究,我只关注它带给我的审美享受。
我读了两个中文译本,一个是89年版由一个叫麦穗的人译的,
这本书包装简陋,封皮是一个很庸俗的美女图片,没有前传和后记,不过在市场上已很难买到。
另一个是2005年版由一个叫主万的人译的,
封皮相对精美了很多,美女图被简洁抽象的小花代替,正文前后序都很全,去当当亚马逊或者淘宝一搜就能找出来。
还是喜欢简陋的麦穗版,他(也或许是她)意译的成分比较多,文字很优美。
主万版的相对而言,翻译的有点机械,有逐字逐句翻译的嫌疑。
最后又回到译林出版社的英文版洛丽塔,这本书来之不易啊,
去新华书店订购,告知此出版社已经停掉该版本,
去当当和其他购书网站上也搜不到,
最后跟同学在淘宝买衣服的时候顺便搜索一下搜到了
---最后一本!!
附:摘抄
本书开头: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 lee . ta.
he was lo ,plain lo , in the morning , standing four feet ten in one sock ,
he was lola in slacks .she was dolly at school
he was dolores on the dotted line .but in my arms –
he was always lolita ..
亨伯特杀人后潜逃的路上
……..I stood listening to that misical vibration from my lofty slope ,
to those flashes of separate sries with a kind of demure murmur for background ,
and then I knew that the hopelessly poignant thing was not lolita`s absence from my side ,
ut the absence of her voice from that concord.
结尾写给洛丽塔的话:
e true to your Dick,
Do not let other fellows touch you.
Do not talk to strangers.
I hope you will love your baby.
I hope it will be a boy.
That husband of yours,I hope ,
will always treat you well,
ecause otherwise my specter shall come at him,like black smoke , like a demented giant ,and pull him apart
erve by nerv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