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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读后感10篇

2018-03-13 20:08: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读后感10篇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是一本由[巴基斯坦] 莫欣·哈米德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0.00元,页数:17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读后感(一):佣兵拒绝忠诚——关于禁卫军的典故

  摩尔的王公招募哥特基督徒,巴格达的哈里发征调突厥和呼罗珊,等到突厥人得势时他们雇佣库尔德人从军——众所周知,努尔丁的库尔德军师里走出一个响当当的大人物,他被十字军侵略者敬畏地称为萨拉丁。

  西亚北非的回教邦国大多有这样的习惯,他们蓄养同信回教的异族奴隶作为常备军。赞吉王朝的古拉姆骑兵和阿尤布王朝的马穆鲁克骑兵构筑了对抗十字魔鬼坚强锋线,最终在百余年的奋战后克复了圣地;及至后来的奥斯曼帝国在勃起之后也放弃了“加齐”圣战志愿军,代之以巴尔干基督家庭男孩组成的耶纳塞里新军——正是这支大名鼎鼎狂热部队攻陷了君士坦丁堡,为伊斯坦布尔的霸权实现了最后的奠基。

  君主的逻辑在君主看来总是完美的:蓄养异族部队,培养异族将领可以有效防止本族军事长官篡变朝纲,同时异族除从军外无法取得社会地位,身居军界高位也不会对统治者的权威产生威胁

  而理论错误总是体现实践失败例子比比皆是:萨拉丁革命终结了法蒂玛王朝的什叶派政权;穆罕默德·阿里——这个阿尔巴尼亚人驱逐了土耳其宗主实现埃及独立

  在被征服者中,智利的文学家同样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圣地亚哥的老头向一个来自巴基斯坦的美利坚禁卫军诉苦并打动了他,理由软弱无力纯粹靠的是运气——但我们和他们面对的威胁不再是苏丹的武力奴役,而是现金流、大财团和得意洋洋自由贸易。资本收购世界横冲直撞得意满如入无人之境。经济霸权胜过枪炮,在于它从没将文化当成个稀罕物,世间万物买卖而已。

  所以说本书作者在族群和教群问题的自怨自艾实质依然没有与时俱进的——这不是美国人踩着一代代征服者民族肩膀要用自己的文化征服世界——消费主义的融蚀,自由贸易的膨胀——幕后黑手是无形的,也是无所不在的。它只是以美利坚作刀俎,以非美的存在为鱼肉。而无论刀俎还是鱼肉都不再是过去的自己。

  然后呢?邪恶就这样胜利了吗?福山先生曰:“历史就这样终结了。”我看未必。过分庞大的世界里总是不缺异数和变数——十字、新月、卐字旗和镰刀铁锤都没有完成的事业市场也不会完成。

  至少我们有一些善良的佣兵。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读后感(二):光辉岁月

  很有趣的一本小说,当然也沉重,发人心省。

  读完后不知怎么就想起了beyond的《光辉岁月》。

  书中有很多映射和暗喻。

  Changez对Erica的感情就暗喻世界上一些国家与美国的复杂关系,一时一个样

  Erica说变就变,难以捉摸。Changez对自身身份思考和自己祖国的担忧等等也映射了很多的意象。

  书中一段“一个吉普尼司机也正在瞪着我看。在他的表情中有一种毫不掩饰的敌意。……但他的厌恶之情是那么的明显,那么切身,以至于它穿透了我的皮肤……”(P61)印象比较深刻,我甚至能完全体会理解这个司机的情感……

  但愿在这土地里,不分你我高低……

  本书要认真读一读,力荐!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读后感(三):《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这么轻,那么重

  “对不起,先生,能帮你什么忙吗?啊,我看出来了,我让您受惊了。不用为我的大胡子而感到害怕,我是一个热爱美国的人。”入围2007年布克奖短名单的小说《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这样开头。这本仅有178页的小说是一篇独白,或者说对话——但作为听众的美国人的声音被隐去,小说唯一的叙事声音来自昌盖兹(Changez),一位在美国上学、工作、后来又返回故乡的巴基斯坦人。

  身份的冲突

  昌盖兹来自巴基斯坦拉合尔一个正趋衰落的中产家族,是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精英。经过百里挑一的面试,他进入了评估行恩德伍德·山姆森公司(Underwood Samson,缩写即为U.S.),担任分析师。公司强调工作时要“心无旁骛地做好最基本的事”,“一切为了取得最大限度回报”,也就是说实用主义是其唯一的道德。昌盖兹在公司里表现出色,渐渐“言谈举止看起来都更像是一个美国人”。(P60)

  然而,其身份的分裂是固有而内在的。在菲律宾,一位陌生司机带有敌意的目光令昌盖兹意识到,“他和我都有一种‘第三世界的敏感性’”(P62);而“9·11”事件的爆发放大并激化了其身份的冲突。当昌盖兹看见世贸双塔倒下时,他“笑了起来”,因为“吸引我注意的是整件事的象征意义:有人用如此明显的方式让美国弯下了膝盖。”(P67)

  后“9·11”的反思

  在《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里,作者莫欣·哈米德对“9·11”事件的前因后果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他指出,当时“生活在纽约突然间变得像是生活在一部反映二战的电影里”,国家陷入了一种“危险的怀旧情绪”(P105)。而这恰恰说明了“作为一个社会,你们不愿意对痛苦进行反思”(P152)。

  在个人层面,日益严重种族问题和不断升级的印巴局势使昌盖兹愈来愈不安。在智利圣地亚哥评估一家出版公司时,老人的一席话终使昌盖兹幡然醒悟:“如果你的生活建立在破坏别人生活的基础上,你会对此感到不安吗?”(P137)昌盖兹由此找到了那种“被撕裂的感觉”之由来:“我成了一个现代版的苏丹禁卫军战士,正在为美利坚帝国效劳,而此时,它正在侵略一个与我的祖国血脉相关的国家……”

  就这样,昌盖兹用他分析师的锐利眼光,重新审视了所身处的社会的全部:原来商业从来就不是世外桃源,因为“经济是美利坚帝国施展其权利的主要手段。”于是他选择拒绝继续工作,回到了拉合尔。

  作为镜像的爱情故事

  主人公昌盖兹与艾丽卡(Erica,暗合amErica)的爱情故事,是小说的另一条主线。作者没有简单地把爱情故事处理为小说的调料,而是以昌盖兹与艾丽卡的关系,映射昌盖兹与美国的关系;在这种对应里,两性关系与身份、历史、记忆宗教重大主题杂糅,以轻盈的叙事寓言般诉说着沉重的主题。

  昌盖兹与艾丽卡的关系与他和美国的关系并无二致:一开始,艾丽卡裸裎的乳房是最初的诱惑,而昌盖兹颇具异域风情气质(“像美宝莲广告里的睫毛”)也吸引着艾丽卡。然而,艾丽卡对己故男友克里斯挥之不去的感情成了他们彼此关系的绊脚石,他们的第一次做爱因此失败。在小说最具张力和戏剧性的一幕里,昌盖兹决定“假装我就是他”(P96)与艾丽卡做爱,在这“另一个世界里”,爱与死在高潮中并存,而昌盖兹“既感到心满意足又感到羞愧难当”,因为“由于我扮演了别人,我在自己眼里变得猥琐了”。(P97)角色扮演终究是无用的尝试,艾丽卡与克里斯的爱,对于昌盖兹而言是“一门我永远也不会被接纳为教徒的宗教”(P104);而最终,他们的关系也像昌盖兹与美国的关系一样破裂了——艾丽卡在医院失踪,昌盖兹也终究没能进入她的世界,哪怕是她的小说里。

  戏剧性独白与和解的可能

  从叙事手法而言,戏剧性独白(Dramatic monologue)是《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最显而易见特点。戏剧性独白常见于维多利亚时代诗歌中,一般由虚构或历史角色来发言,表达自己的感情行为或者动机

  在《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里,潜在的听众是一位来到拉合尔、但身份不明的美国人。莫欣·哈米德曾在一篇访谈中曾解释说:“叙事者和他的听众同时也是小说中的人物,这种形式可以反照出美国人跟巴基斯坦人(或者说穆斯林世界)之间的相互猜疑。巴基斯坦籍的叙事者在猜:眼前这家伙只是个普通人呢,还是冲着我而来的杀手?那个充当听众的美国人也是这么想。这让小说有了内在的情绪世界,呼应着我们外在的政治世界。这种形式是一个邀请,读者如果接受,就会开始介入故事之中,因为最后的结局必须由读者自己来决定。”另一方面,在这“说”与“听”之间,也暗示了一种和解的可能,毕竟在这满是“美国声音”的世界,有一个美国人也正在倾听并试图理解“巴基斯坦声音”。

  戏剧性独白也使叙事者可以自由地控制叙事节奏,暂停(“我应该暂停一下,因为我觉得我接下来想讲的东西会让您感觉不舒服”,P66)、闪前(“说着说着又跳到后面去了”,P133)或自我指涉的评论(“哪怕就算我在扯谎的话,我也看不出来,为什么这件事就会比其它我跟您讲过的事情更不像是真的。P138),都被巧妙地整合进故事之中——这也增强了小说的游戏性,一如莫欣·哈米德所言:“我认为,努力地达成轻盈,以此来平衡主题的沉重或灰色,对于作家而言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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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读后感(四):“东写西读”之《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

  对于所谓的全球化,持有反对态度应该算是可选择的观点之一,以目前的情势看,全球化,正越来越成为“美国化”的代名词,这是件危险而滑稽的事情。很难想象,当我们的世界只剩下一套价值观时候单调乏味与无趣的感觉将会怎样撕咬我们的神经。当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群,都在千方百计地想要成为同一种人,并且,都想要经历同一种生活的时候,我们有理相信,那样的生活,即使令人向往,也难逃使人厌倦的结局。

  作为一本小说来讲,本书可作为“美国化”本质的“全球化”失败的个人范本,并且,这种失败已被书中的“叙述者”高度认可,从叙述者平静淡定语气中我们可以发现,这样的失败,差不多已成为不可更改的无可挽回。书中的主角昌盖兹来自巴基斯坦拉合尔一个正趋衰落的中产家族,是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的精英。可以这样认为,这样的一种人物设置,已经使主角“充分靠近了美国”,倒像是伏地等待枪响的短跑选手,除了一头扎进美国化以外,好像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这应该也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除了将自己的头脑武装上哈佛商学院的商业思维,并朝着“大HOUSE,大车子”的美国梦奋勇前进以外,其余都成了潮流之外的失败。

  昌盖兹的前行堪称美国梦的模版,如果不是他脸上因为信仰的一把大胡子,他好像已经可以像一滴水一样融入到美国的那一盆水里去了。在经过百里挑一的面试之后,他进入了评估行恩德伍德•山姆森公司(Underwood Samson,缩写即为U.S.)担任分析师,开始“心无旁骛地做好最基本的事”,“一切为了取得最大限度的回报”。我们相信,那时候的昌盖兹已将实用主义作为其唯一的道德,他已经变得比美国人更像一个美国人了,如果能找到一把好用点的剃须刀,全球化的实验,就要在他身上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可是(可是之后一般就是悲剧的开始),9•11事件爆发了,“有人用如此明显的方式让美国弯下了膝盖”,昌盖兹融入全球化追求美国梦的幻想迅速破灭,几乎在一夜之间,他就失去了他的美国生活和美国女友,最后,心灰意冷地回到家乡拉舍尔开了一家茶馆。好吧,就是这么一个故事,只是另一个“美国梦的破灭”而已。除了本书的叙述方式——絮絮叨叨的戏剧性独白——比较吸引人之外,本书的现实意义好像并不够得上“布克奖入围作品”的分量

  如果我们往更深入一点想呢?本书的确叙述了一个悲剧,一个我们大家正在走向的悲剧。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取得了物质上的极大成功之后,似乎,团结在他们周围的被同化的所谓全球化,成了我们不可避免的选择。可是,这种选择,真有表面上看上去的那么美好吗?不管在文化上还是经济上,难道,我们不更应该坚持自己的特色吗?如果大家都按照自己的价值观生活,会不会更好一些?即便美国人现在没把这世界弄得一团糟,光是想想需要跟在他们身后实践所谓的全球化,会不会就觉得挺恶心的?昌盖兹的悲剧就在于,既然他明白回到拉舍尔开一家茶馆,跟人絮叨地聊天挺让他觉得高兴的,又何必去什么劳什子的U.S.?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读后感(五):《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于美国梦魇中化茧成蝶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于美国梦魇中化茧成蝶

  范典/文

  书很薄,份量却颇重,有一种简单的形式上的对照,同时,也使得故事的叙述在形式上体现了“戏剧性”。看似从一而终的个人絮叨,却有明确的叙述对象,及针对的目标。就像很多异乡人远离故土身置他国异域所要厘清的“身份”认同,特别是东南亚一批移民的中青年作家,从普利策得奖人裘帕·拉希莉的《同名人》,亦或谭恩美的《喜福会》,到卡勒德·胡赛尼的《追风筝的人》等文学作品中,或多或少都打上了这种“身份”识别的标记,与此相附相生的正是地域文化的差异性,以及作者作为一个复杂的“人”而具有的忧患意识。

  这本由莫欣·哈米德花费六年心血几经修改创作的《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通过一位巴基斯坦男子在茶馆向一位美国男性游客讲述自己在美国的经历,来展现和揭露了美国社会金玉其身却弊病累累的现实,这当然体现在其遭受9·11恐怖事件后所作出的反映。一个学业出类拔萃且在一流团体中风头强劲的年青人,本来前途无量,却因为这次恐怖事件后,在身处的这个社会环境中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身份,那种孤立无援致使其一度迷失自我。是继续为这个学习工作生活了十几年的国家“奴役制”的打工,还是回到祖国与亲人同心携力来抵御炮弹的袭击?这显然是一个难以抉择的必选题,尤其是要面对这个既是敌国、又是灌输自己思想、精神的国家,说得形象一点,无异于在面对险境时是先救生母还是养母的问题。

  整个叙述的线路十分晓畅,由这位名叫“昌盖兹”的巴基斯坦的男人娓娓道来,看似侍候、招待这位偶遇的美国游客,但没有任何人出现在叙述之外的场景中,我们甚至看不到这位美国人的面貌。从昌盖兹的描述中,时间缓慢地流逝,一道道茶点及颇富民族味道的餐宴摆上桌来,以及他们身处的周边环境皆巨细无遗的有所交代——显然,作者以此作为了串联的手段,将其在美国的经历以断章有机的“粘帖”在一起,工作、爱情的线索以进食的前后关系作了先后顺序的分布。这一结合,使得时间、空间相冲撞的效果更为强烈而醒目,广义及狭义上的时间经历一快一慢及空间感的一远一近产生了对照。

  比较有意思的是故事中占较大比重的这段爱情故事,竟然以一种奇怪的方式了结。昌盖兹迷恋同班女生艾丽卡,并试图占据对方的芳心。可对方却始终落落寡欢,究明原因,竟然为了青梅竹马长大却已然辞世的前男友。昌盖兹几番尝试仍然无法赢得艾丽卡的爱,以致于一度代替“死人”与之做爱,可是不久艾丽卡即深陷失落情绪中无法自拔,直至失踪不见。这个人物很明显被打上了象征的印记,她为众人所瞩目,却总是活在自己的情绪中,对感情的从一而终反倒显出她身上的传统观念——最近冯小刚热映影片《非诚勿扰》中,那位空姐梁笑笑不正是中国版的“艾丽卡”吗——作者当然不是将这段爱情故事作为单纯铺垫或夺人眼球的要素安置本书当中,有一段非常明显的描述表达了他的用意:“或许有点受心境的影响,但当时的美国在我看来似乎正不断陷入一种危险的怀旧情绪中。……但可以明显看出来的是他们正拼命地给自己套上另一个时代的服装。我不禁在想,那个时代是否出自虚构(这念头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大逆不道),而要是它真的能再现的话,像我这样的人又能否在其中拥有一个角色。”(P105)这是美国遭受9·11恐怖袭击后,昌盖兹走在大街上所闻所见的一段描述,所谓的“怀旧”情绪恰恰对应了艾丽卡那种无法复原的心绪,如果说一开始我并不了解作者意图,到这儿,实在是不能再清晰了然了。而这里提到的“角色”,也正是作者试图掘取的身份认同的问题。恐怖主义令其民族及信仰受辱,作为正在融入美国上层阶级的昌盖兹却一下子遭受到“隐性”的排斥,这种待遇顿时让他迷失不前。爱情上输于一个死人,惹人好笑,但角色输于扮演者的身份,却令人反思。

  昌盖兹最后在智利一位老人的点拨下彻底清醒,通过苏丹禁卫军的事例明白了一个道理:维系、坚守国家、民族的尊严及身份是最为根本的。引用老人的原话是:“他们通过战斗所毁灭掉的是他们自己的文明,因此他们再也无家可归了。”(P137)作者虽然写的是小说,却将这种血液中不可替代的民族正义感通过主人公的经历抒发了出来,在他的笔下,昌盖兹的确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特异性,前者表现于他对自己身份的在意,后者则表现于他毅然辞职回到祖国。以“辞职”来作为抗议的手段,用现实的评判标准,不知是“愚蠢”还是“聪明”,但作者最终实现自我的意愿,为文化及民族的双重身份驱使回归了精神原乡却让人感动至深。在这一系列事件的描述中,美国被标以“冷酷”、“无情”、“重利益”、“轻人情”等符号——当然,作者时不时插入思辨性极强的话语,意在嘲讽这个傲慢的国家,而他再也无法遮掩的愤怒之中其实充满了隐痛,这与他无法赢得艾丽卡的芳心又是对应的。

  据说此书有很多菲茨杰拉德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影子,同样讲述“美国梦”的破碎,虽然我并未翻过这部伟大的作品,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无论两者有多接近,菲茨杰拉德不可能经历9·11事件,因此也不可能写出像莫欣·哈米德的这部《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了。

  ——已载于《嘉兴日报》

  书名:《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

  作者:莫欣·哈米德

  译者:吴刚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年12月

  定价:20.00元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读后感(六):庄生晓梦迷蝴蝶

  同样是成长的故事,印巴:不离不弃的两个孩子,梦醒梦灭中相守。

  贫民窟展现了破败的第三世界、美女、金钱和无尽的巧合。童话世界里太阳总会升起坏人总会被打败,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好片是好片,动人的票房收入会不会也有金融海啸一份功劳。茶馆里那位就没那么好运气了,一腔热忱在一脸胡渣中破灭,一切尽在他人掌握。是人是鬼不过是当权者一句话~

  小阿三抱得美人归将影片推向顶峰,艾丽卡却永远的离开大胡子叔叔,也许真的坚持才能胜利。爱与被爱,付出与接受,放弃与等待,失败是因为没有选定边,买定离手各找各妈便已是另一轮游戏。

  我需要一颗无比结实的心来面对这个现实的世界…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读后感(七):帮助你了解什么是原教旨主义

  书名从英文直译而来,是不情愿的原教旨主义者。从英文词典和维基的解释来看,包含两层主要意思,一是说信奉基督教的原教旨主义者,重点在基督教。另外是说严格恪守经文教义,不接受新观点的教条主义者。中文一书将名称定为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是整本书的叙事场景发生在一个茶馆内,由年轻的教授所讲述的自己的故事,听者则是一个类似陌生人身份的不明人物,直到结尾在猜测中去揣摩他的身份。

  主人公所讲述的故事,串联了911之前的世界氛围,到911发生后的氛围转变,包括印巴两国从未停止过的冲突。这些将他的人生推到他之前并不清楚而后异常清晰的选择中,是被同化还是保持自己身份的文化。很多人将这本书概括是一个第三世界国家的年轻人美国梦的破灭,我并不完全赞同。说是美国梦破灭,是从主人公的奋斗来证明。的确,一个来自没落家族但仍旧是属于一定阶层的大家庭,对于家族状况非常清楚,在文中“但在任何一个讲究传统、充满阶级意识的社会里,地位的滑落总是要比财富的消逝慢得多”可以看出,考量到经济只有接受过精英教育,成为人上人才可以实现经济再到阶层的复苏乃至成功。而精英教育所唯一入选的名单则是发达国家的欧美,这样普遍的概念不但是巴基斯坦独有的,中国,印度,甚至日本韩国,也可以说普世都如此认为,也都如此实施的。放到巴基斯坦来说,和印度一样因为受到英国殖民的影响,有阶层的家族采取英式教育,拥有双重国籍是必须的,但是英国实力的衰落,美国的崛起和一直高调宣扬的平等开放,包容,只要你努力就会圆梦美国的口号,吸引了无数的移民和追梦人。所以当主人公以聪慧的头脑成功进入名校,并在最热门的金融领域拿到行业中最有名公司的工作邀请,天分加之“饥饿感”的主人公,能力得以体现,实力得到肯定特别是老板的器重,生活一步步的逐渐融入精英圈中,无论是从消费层面,还是到所处的人际圈子,这个目标达到了,离他想要恢复家族的经济和声望看起来也不远了。在主人公身穿自己的民族服饰去参加聚会,在路上没有一点的不自然或是被注目,这正是911之前的氛围,一切民族不同的文化在美国的交融印证了美国所宣扬的开放和包容。从主人公角度来看,他是一块被美国模式打造拣选出的精英,完全合乎美国口味,但是本质的来自自己民族的特质在这样一个敏感的年轻人身上更加唤起主人公深度的思考,他更加想以自己真正的身份在这个国家中被认可,而不是完全同化甚至没有了自己的特质。对比自己家乡和美国的各层面,一直占据着他思考的主要方面。随之911的爆发,主人公的环境极具变化,这个合乎精英制造而成的精英,因为肤色还是受到了区别对待,已经像是一个美国人身份的生活,无论是否接受,主人公都很清楚他已经被隔离在外,之前表象下的开放和包容,已经彻底不存在了。对于911的发生,作者借主人公之口道出了绝大多数人的心声“有人用如此明显的方式让美国弯下了膝盖”,在读到这个明显方式的时候,我在想是指什么?答案在主人公提到因为美国的介入,加剧了印巴的冲突,而美国并不明确表态,即使他真正意图是在支持实力更大的一方。这的确是美国的惯用手法,挑起别人的争斗再肆机坐收渔翁之利。而这明显的方式则是明明白白的来宣战,告知你是我的敌人,而不是不挑唆另一方来做棋子以达到攻击敌人的目的。随着美国的报复,作者再一次将大家已知的事实讲明,这并不是一个向前看的国家,它要拥有绝对统治地位,任何的挑战都会得到不计任何代价的报复。

  在主人公心里深刻的烙印是,自己这个虽然从属于第三世界国家,但是却有着灿烂的伊斯兰文明,新兴的美国拥有世界最强大的经济和武力,但是又有多少真正意义上的文明呢。是对任何不同自己的声音就要丢以某主义的标签,然后编写受害者的痛苦,再轻易发动战争而无视其他人一样平等的生命。所以当自己的国家受到损害,之前埋伏的炸弹-第三世界的敏感也最终在两次的常规业务后爆发,对于美国“生产上追求极限”,“为获取自己的利益,它会毫不留情地从他们身上碾过去”的冷冰冰行事理念深深反感,无声的抗议着自己的身份,直到智利老者和主人公聊起土耳其苏丹的禁卫军,主人公不再压抑自己内心,回归自己的身份和国家。至此主人公的美国故事已经结尾,之所以并不完全赞同主人公美国梦的破灭,就是从他内心的指向来说,如果他仍然坚持奉行之前所在公司的行为标准,抹杀自己内心的质问,去除自己身份完全同化至美式模子的点点滴滴,我相信他依然能够达到他想要照顾家族的愿望,依然可以作为新纽约人规规整整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只是我怀疑那样的躯壳下是颗麻木没有思考的灵魂。

  书中另一条线是主人公和患有严重抑郁症的美国女孩艾丽卡的爱情,艾丽卡一味的活在自己之前的生活里无法面对之前爱人已经离开的事实,而主人公即便是委屈自己,作艾丽卡之前爱人的替身,而不是以自己身份获得她的爱情,仍然无法求得艾丽卡丝毫的改变,更加不要说最终以自己的身份赢取爱情。艾丽卡其实象征着拒绝正视现实的美国-世界的多种文明是共同存在的,美国的标准取向不能决定所有人都要遵从,而主人公则是始终积极,接受改变并融入的外来人群。因此,两者没有融合的可能,就如作者通过主人公所说“我知道我已经别无选择,只能准备离开了”。

  故事的叙述听起来是主人公自说自话,并没有陌生人的回答,哪怕是回答,也是由主人公口转述陌生人的。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呢?我想这也是一个象征,如同美国自说自话的就这样发动了对别国的战争,没有经过和他国的对话,一切都是由我来说由我摆出的事实来告诉你,发动战争我们完全是合理的。

  当我们在媒体上一次次的听到教旨主义这样的词,都是和极端的穆斯林联系到一起的。但是美国将这样的词更加指向-穆斯林或是伊斯兰教国家,将伊斯兰文明恐怖化。而在基督文明的诞生发展中,也有这样处于教旨主义定义下的时期,其结果是新教的诞生,和天主教自此分割。美国国教是基督教,那么在经历了历史时期的教旨主义后,应该更加明白教旨主义的残忍性。基督的核心是爱人如己,但是如作者所说,因为一小撮人的美国利益观念,以反恐为幌子,无视他人的生命,且为这样大张旗鼓的伤害有正当的理由。而另一方面则是经济制裁操控别国。很不幸,真正控制美国的的确是这样一小撮人,他们维护着霸主的地位,拒绝一切理性的沟通,严格的奉行着教旨主义,即不同的声音是不允许发出的,基督的核心早已摒除在外。

  这本书会深深让我感触,除了放在这样大环境下的文化碰撞和人的际遇,多少可以折射普遍的影子。年轻人离开三四线的城市,独自在一线这样的大城市闯荡,忍受着先天性的傲慢和嘲讽,和男主人公一样,努力着融入,证明自己。并不是单单的追梦,开阔自己的眼界,将自己放在不是自己熟悉的环境中,看看自己可以走多远。同时思索着我的家乡和这所城市的不同,有人决定我更应该服务于我的家乡,有人决定这所大城更好有我想要的一切。还有人彻底抛弃自己原来的身份,生怕别人知道。而每个大城都有“教旨主义者”,外来的人所带来的竞争,文化的冲击等等,都在影响着他们并不想改变的地位。我深刻的记着多年前上海南京路晚上的步行街红绿灯路口,骑车驾着潲水桶的几个男人,一个不小心擦了下出租车,司机用上海话大声的骂,那个男人想说话的,但是忍住几分钟后骑车离开,身后司机还在骂,周围的我们没有一个出声。这样的类似的场景在大城里没少上演。

  最后,我想说这本书虽是不超过200页的中译本,不是什么文学大部头,但它足以引起你思考,又会反复再去阅读的,放到读书单里吧。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读后感(八):美国,还要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罗豫/文

  尽管历史上从来不乏怀有大同理想的人,但“他者”,甚或是“敌人”,常常却是界定“自我”所必需。在二十一世纪头几年中,对于标榜自由、平等、多元化,且素有“熔炉”(Melting Pot)之誉的美国社会,“他者”是个绕不过的话题。《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的主人公——巴基斯坦人昌盖兹不啻是这样的一个“他者”。

  他和众多第三世界国家的年轻人一样,怀揣“美国梦”,远赴美利坚求学,以优异成绩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并从众多应聘者中脱颖而出,成为一家顶级的评估公司中的佼佼者。然而9·11事件后,种种与“美国梦”不协调的色彩渐次进入昌盖兹的视野,他和白人女友艾丽卡的关系也出现裂痕。经历精神危机后,昌盖兹放弃待遇优厚的工作,回到故国。在巴基斯坦第二大城市拉合尔,他对一位萍水相逢的美国陌生人敞开心扉,娓娓道来自己的情感历程。他的坦诚和好客,似乎向美国陌生人发出了友好、善意的信号,却不知对方心怀何意……

  虽然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有自传色彩,作者莫欣·哈米德和笔下的昌盖兹依然有所不同。他在美国生活了十多年,如今又居住在伦敦,却既不像昌盖兹一样回归了巴基斯坦身份,又不像奈保尔一样完全认同了自己接受教育的那个文化。照他自己的话来说:“我是一个在巴基斯坦和美国住过很多年、现在住在伦敦、喜欢吃寿司、爱写作的家伙,我不像昌盖兹,我不想选定‘穆斯林’和‘巴基斯坦人’这两种身份,我宁可选择复杂的名字而拥有平静的内心,我不要选择简单的名字,然后因舍弃了其它身份而必须面对内心的挣扎。”

  “美国梦”对于本国人和第三世界国家的公民而言,意义并不完全相同,而它至今魅力不减,想必也不断有人获得成功。而在文学和文化领域,轻而易举就能列举出一长串关于“破碎的美国梦”的文本:美国国内首当其冲的经典自然是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但更早的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已在其自传性小说《马丁·伊登》中涉及了这一主题。第三世界国家的此类作品更是数不胜数。2006年布克奖得主、印度女作家基兰·德赛的《失落》已经引起相当的关注,中国人自己也很熟悉《北京人在纽约》。在穆斯林文化中,最有影响的恐怕是埃及知识分子萨义德·库特卜。哈米德笔下的昌盖兹比库特卜温和得多,但他也在美国梦破裂之后回到自己家乡宣传如何摆脱美国的控制。

  在文化冲突所带来的身份焦虑面前,哈米德的站位,成了库特卜和奈保尔两种极端之外的另一类典型。但哈米德还是选择塑造昌盖兹这样的角色,或许在哈米德看来,萨义德·库特卜及其众多追随者的选择的确不是历史偶然,也或许他试图借这部作品探寻9·11事件的深层根源。9·11事件后,身处美国的穆斯林,多半领教过昌盖兹那种尴尬境遇——因为自己留着大胡子遭人怀疑、在机场安检时被特殊对待。和穆斯林的关系,给美国的自由、平等承诺带来了又一次挑战。正如小说结尾暗示的那样,面对穆斯林陌生人,美国选择掏出名片夹还是掏出手枪,对双方的未来影响巨大。

  亨廷顿死了,奥巴马就职了。他在就职演说中,已对这一挑战作出了口头回应:“面对穆斯林世界,我们寻求一条新的前进道路,以共同利益和相互尊重为基础。”希翼在不远的将来,这一笔也会写进美国历史,与妇女争取投票权、黑人反种族歧视等历次实现宪法承诺的努力置于同一章节,从而成为美国社会“进步”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读后感(九):边缘的自语,还是沉默的对抗?

  边缘的自语,还是沉默的对抗?

  ——读《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

  茶馆,与我似乎已不是一个时代的事物,看着吴家林所拍摄云南那些茶馆的景象,我总觉得一种错过的可惜。然而在我第一次听说这本小说的时候,并没有产生要阅读的渴望。

  真正吸引我阅读的,是我无意间看到书的封底所写的那段话“……我向他们诉说的内容之一就是:没有一个国家像美国这样轻易地把死亡加诸其他国家的居民,令如此遥远地方如此多的人感到恐惧……”,它完全颠覆了我对这本书之前预料的内容。于是,决定打开。

  书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两条线来叙述:主人公昌盖兹,一位一心要出人头地的巴基斯坦青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有一份高高在上的工作,跻身曼哈顿上流社会,处处以美国人自居,以美国人特有的形式方式行事,并以此为荣,然而痛苦的9•11的发生,改变了他的事业,周围人对他的眼光同样产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另一方面,昌盖兹爱上了美国姑娘爱丽卡,一个气质高雅,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到哪里都是话题中心的女孩子。他和这个貌似完美的美国姑娘跨越了地域文化差异,跨越宗教信仰,走下了爱河。然而问题就在于,随着和爱丽卡的交往加深,昌盖兹发现她自始至终是一个有着心理障碍的女孩——她一直没能走出前男友的死去的阴影,9•11发生以后,随着和昌盖兹感情的急剧变化,她的病情越加严重,直到最后,她选择了跳崖自杀,当然,结尾没有结尾,爱丽卡始终被认为是失踪。

  然而这一切只是小说的情节发展,如果真正说震撼的,是无法言清的人的心理世界,那无法追溯的是非,和那死寂的沉默所表达的抗议!

  这本书于我而言,里面充满了很多暗示和寓意。就拿两位主人公的名字,昌盖兹(英文名Changez),它暗示着主人公自始至终的变化。他的世界,他的思想,他的一切的一切,戏剧性的和9•11挂上了钩,并以此为转折点,做着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让人几乎不能适应。特别是他的心理变化,那种在暗自沉默中,自语似的反省和挣扎,让我想起米兰•昆德拉笔下的托马斯,在两个女人之间的游走,在心里的对决、挣扎,和没完没了的自语,让我对人的心理世界产生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当然昌盖兹最后终于选择回到了他的故乡,巴基斯坦,拉合尔。可是这并不是结尾,结尾没有结尾,他也许如文中所说是自我选择,做起了大学教授,但最终还是被卷进了这场对抗中,只是从选择美国,跳向了选择巴基斯坦。或者说,从西方世界走向了伊斯兰世界——那个被打上反西方标记的世界。

  而爱丽卡,是否是作者想要暗示的那个貌似强大完美高度文明,其实内心世界有着缺陷,极其脆弱的新世界——美国?Erica,Am(erica)?这个可怜的女人,自始至终不能走出自己的世界,或者说不肯从过去走出,我总感觉,这里是作者的暗示,暗示这个外表强大的国家,自始至终不肯面对现实,固执的认为,它所代表的是惟一的一种生活方式,生活只有像它那样,才是文明,才是进步!它在满世界追讨着恐怖分子,满世界寻找着对手,甚至把美国之外的所有人都看作是对它有恶意的人,要伤害它的人。而无视自己跑到别人家的后花园、厨房大打出手的有悖逻辑的疯狂行为!这里又让我想起美国作者莫顿森所写的《三杯茶》,莫顿森跑到巴基斯坦乔戈里峰下的小村庄,为那里建学校,虽然最终的确他帮助了那里,可他也从最初“救世主”的认识中走了下来,他明白了,这里的确需要帮助,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向西方那样,才是唯一正确的生活方式!

  作为小说剧情戏剧性的变化,有两个事件和两个人不得不提:9•11的发生,昌盖兹所在公司派给他的最后一个项目——到智利的瓦尔帕莱索去评估一家图书出版公司;两个人物分别是昌盖兹的前辈吉姆,和智利那家图书出版公司的老总,胡安•巴蒂斯塔。

  9•11,我相信,对于每一个美国人,对于每一个穆斯林,都是不可绕开的话题。然而,究竟9•11是因还是果,我相信,真相只有一个,谁也改变不了它!我想说的是,在这个事件中,究竟谁是受害者?毋庸置疑,受害者,永远是那些没有话语权,无法言说的弱者(它不再区分国籍,信仰,族群),包括美国那些被拴在暴力战车上无法言说,也无法辩清真相的弱势群体。小说中,当昌盖兹在机场被检查人员逼迫,脱得只剩下一条裤头的时候,尴尬的场面出现了,那竟然是一条印着泰迪熊的粉红裤头!一种多么彻底的美国情节!他的待遇,在9•11前后的大转变,与其说是一种鸣不平,倒不如说是对美国所谓文明,所谓包容的讽刺,尖刻的讽刺!

  说到最后一次的评估项目,先说说昌盖兹所在的这家公司——恩德伍德•山姆森公司,一个以“全力做好最基本的事”为信念,崇尚效率,崇尚利益的公司。作者让我想到了卓别林大师晦涩幽默中的那颠倒了位置,不再是人控制机器,而是机器控制人的冷冰冰的机器时代!这里没有任何吸引我的东西,我只有逃跑和远离的念头:难道这就是文明?这就是更正确更高尚的生活?!

  吉姆和胡安几乎是两个对立层面的人物,他们同样来自第三世界,但面对美国,他们发出不同的声音,也代表着昌盖兹思想矛盾的对立面。昌盖兹思想的变化,也在他和这两个人物的交流中挣扎着,最终那个让人冷汗淋漓的关于土耳其苏丹的禁卫军的故事,让昌盖兹看清了一切,也让他清醒认识到自己当前的位置……

  矛盾自始至终都存在,冲突依然不断。小到人们对琐碎的认识,大到人们对文明的界定,无不存在不同的认识和看法。可我想说的是,作者究竟想要告诉我们什么?这个从文章一开头就一直自语(虽然有这个陌生美国人作为倾听,被动的倾听者,但你自始至终都能感觉到那种无法说清,那种无处言说的,病态的自语者强烈的表达欲望!)的男人,言说的结果是什么?那个美国人最后掏出了金属的什么?名片夹?手铐?枪?你希望是什么?我可以说,你对美国的认识是什么,那个金属就是什么!

  文明冲突论甚嚣尘上,武力的大棒挥舞着统一的招式,媒体在粉饰着什么,又在掩盖着什么!!当全球化的大旗让这个世界翻江倒海的时候,我们,究竟该在边缘自语,还是在沉默中对抗?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读后感(十):善意与聪明

  善意与聪明

  书名:《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

  作者:莫欣•哈米德

  译者:吴刚

  出版:上海译文2009年1月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出版于2007年,入围了布克奖决选,被译为二十多种文字,算是本成功的当代小说。作者莫欣•哈米德,1971年生于巴基斯坦第二大城市拉合尔,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主修公共与国际事务,哈佛大学法学院深造,一九九七年获得法律博士学位。纽约曼哈顿财务管理公司管理顾问,现居伦敦。——除了在书的勒口上能看到的这段简介和一张小照片外,如果对他还感兴趣,可以到他的主页里,www.mohsinhamid.com里,找到更详细的简历,更多的文章,和一张更帅的照片(以及他的电邮)。

  总之,哈米德先生的个人主页干干净净,一目了然,有一种以简制繁的现代主义美感。他的风格很国际——一点也不民族。但《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的主题是很民族的,而且重要。这是一本讨论九一一后美国与穆斯林国家关系的书,是一本严肃而富含感情的作品。小说的主人公昌盖兹是一个有为青年,他读名校,进好公司,遇到上流社会的美丽温柔的姑娘,生活与事业都一帆风顺。美国似乎足够大度地让一个巴基斯坦青年找到美丽新世界。但是时局变化得很快,九一一像是当头一刀,劈出了两个时空。他遭到了屈辱的检查,也遭到了同事的冷眼,美国梦幻灭了,连带着现代社会的价值观与方法论也一骨脑儿得到了反省与质疑。昌盖兹放弃了一步步走向“成功”的人生规划,回到了哈合尔,痛定思痛,成了祖国大学里的青年领袖,思想先锋,或者换个角度说,一个“疑似恐怖分子”。

  这本书以一种倾诉体写成。大概是昌盖兹在哈合尔一个茶馆里揪住了个美国人,冲他滔滔不绝地从早说到晚。这个大情节框架的安排不能不说有那么一点别扭:为什么非得跟美国人这样批心沥胆地剖白呢?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终归还是有旧情,旧情还未了,才这样有倾诉欲,不然话也不用说,直接飞机对大楼。因此《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的立场,是深受美国文化影响的年青一代巴基斯坦青年知识分子的立场,对美国的留恋与对美国的抵抗是一体两面。——这倒没什么不好,从文化交流的角度上说,这样的人才最有可能成为“纽带”,怀着沟通的期待,带来沟通的可能。等他从白天说到黑夜,一直把美国人送到酒店门口,握手之际,寒光一闪。这个巴基斯坦小伙子依然颇为厚道地提供选择:你该不会是要掏出手枪,而是掏出你的名片夹吧。

  因此,这是一本颇为善意的书。虽然昌盖兹在看九一一报到时居然笑了笑,体现了人性的黑暗与复杂,但整本书是很单纯的,很善感的。他对心不在焉的美国恋人怀着温柔爱重之心,伊人已杳然,还专门订了份校友录看消息。但从主人公昌盖兹到作者莫欣•哈米德,都不只是单纯善感,他们还都特别聪明。这种聪明使小说的情节特别流畅:每一个转折关口,都能以一种敏悟很快跳出原来的局限,进入新问题,进行新思考。但有意思的是,这种聪明最终还是成了小说本身的局限所在:它提供了一个思想的维度,但没有真正的力度或者深度。也许面对着这样沉重复杂的主题,精英阶层的个体性思考都显得太单薄,带着某种书生气。而思想的深度也许更来源于,直接面对一个庞大的,混杂的,良莠不齐的群体状况,不那么急于去寻找一个线性逻辑中推演出的解决方案,而在共时共存中,更多地呈现出每一群落的现实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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