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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读后感10篇

2018-04-13 20:11: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它读后感10篇

  《它》是一本由[美] 斯蒂芬·金著作,博集天卷/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79.80元,页数:102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它》读后感(一):唯有勇敢面对才不会心恐惧

  跟大多数人一样,我也是从《肖申克的救赎认识斯蒂芬金,他被誉为“无可争议的惊悚小说之王”,但我并不认为他的作品都是恐怖可怕的,更多的是营造一种悬疑氛围,通过惊悚的情节埋下疑团,但最后的真相还是来自于现实,或者说就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最近读了他的旧作《它》,英文名it,从词性来说,可以指代任何事,也突出了书中的主要角色——一个无比诡异家伙“它”。

  故事发生在德里小镇,二十七年前的一个雨夜,威廉的弟弟乔治惨死在下水道口,然而这不是一次意外,此后不断有小孩失踪或死亡,警察无能为力,整个小镇似乎被恐惧萦绕,让呢仅仅只有孩子们害怕,大人们对此视若无睹,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但有七个孩子(威廉、本、埃迪、理查德、贝弗莉、斯坦利、迈克)与众不同,他们总能看到可怕的“它”,并发现“它”每隔二十七年在德里出现,每次都将残忍杀害数十个孩子。正是因为有共同的体会,他们组建了“窝囊俱乐部”,为了阻止“它”的肆虐,他们决定向“它”宣战。

  在他们的齐心协力下,总算重创了“它”,小镇重回宁静。而由于各种各样原因,除迈克以外的六个孩子都离开了德里,但他们约定,若“它”再次出现,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回来,彻底消灭“它”。时间一转就到了二十七年后,这六个孩子都事业有成,似乎已经遗忘那个恐怖的小镇,那段携手作战的日子。可是命运的齿轮重新开启,迈克打来了电话,他们是时候重聚了,遗憾的是,斯坦利再也回不去,因为他突然死在了自己浴室,并用最后的力气,在镜子上留下了血字“它”。

  由于斯蒂芬利用了倒叙和插叙的写作手法,加上惊悚的题材,在故事伊始,就出现了斯坦利的死亡,我先入为主的认为他是被阴魂不散的“它”杀害了,留下血字是为了提醒其他六个伙伴。慢慢看下去,我又想通了,斯坦利的死的确是意外,之所以写下“它”是遗憾于不能像过去一样,跟同伴一起抗击令人恐惧的“它”,希望其他伙伴可以齐心协力消灭它。经过斯蒂芬的渲染,我们会沉浸在一种无法言说的氛围里,不由自主起鸡皮疙瘩,尤其在夜晚看细思密恐。

  时隔多年的伙伴重聚,回童年往事,其实是对成长领悟,会发现“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源自内心的恐惧,以及不敢面对,只是一味逃避。我们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只有这七个孩子能够看见“它”,他们每个人都有不愿他人知晓的秘密,而这些秘密才是促使他们产生恐惧的原因。哪怕多年后,他们表面生活优越,被人艳羡,可实际上并不完整,因为他们没有从内心释放自己,直到回归故土,他们才有勇气面对真实的自己。

  《它》读后感(二):没有彷徨勇往直前

  早在斯蒂芬·金准备讲述“它”的故事之前,就通过书中别人的嘴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如果故事讲的足够精彩,别的东西自然显现。毫无疑问作者本身就是讲故事的绝世高手,这句话既可看做作者的自我夸耀之语,也是作者写作的心声,在一个优秀而又精彩的故事之中,我们就可以找到所有我们想要找到的。比如这本《它》。

  在美国缅因州小镇德里,威廉的弟弟乔治在大雨中被诡异的“小丑”夺去了生命,而相继发生的命案也都发生在幼儿身上,威廉在暑假中认识了六个朋友,而每个朋友都有与“它”遭遇的经历,这究竟是人力所为还是怪力乱神?他们又该如何对抗这个拥有无穷力量的“它”?故事开篇即渲染了极度恐怖的气氛,斯蒂芬·金显然是谙熟儿童心理的高手,他所描述的很多场景或许都曾经是我们童年的梦魇,角落里是否潜藏着不可预知的怪物黑暗中是否有鬼怪埋伏,由此令读者轻易进入德里的世界,故事慢慢展开,而恐惧则丝毫不减。作者在书中显示了对于美国社会历史以及现状精准认识,从地下污水处理城镇乡村交界地的荒原,从学校的小小生态圈到家庭令人窒息的环境,无不令人感到真实得可怕。其中不乏作者对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看法。作者用几个孩子的讲述以及留在德里的迈克对于他们回忆记录为我们拼贴出这个可怕又不乏温情的世界,其中有父母对孩子的牵绊,生而为人孤独,可怕的校园霸凌,对于种族偏见,对于他人的冷漠,对于环境的破坏,这些都是身处德里世界最真实的感受,看着“它”令人感觉惊悚的故事,我却常常有一种错觉,“它”似乎也是德里世界的每个人心中所思所想的具象化形体,是由于人对他人的冷漠、恶意仇恨甚至杀戮才一起造就了这样的一个社会。

  这同样也是一个有关青春的故事,席慕容在《青春》中曾经写到:“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所有的泪水也都已启程,却忽然忘了是怎么样的一个开始,在那个古老的不再回来的夏日。”每个人的最初时光是我们生命的肇始,也无疑是我们力量与勇气来源,并潜藏在我们成年之后的意识之内,七个小孩子,每个人都有着自己悲惨的故事,在这个悲惨的世界中,他们也无疑在受着环境的左右影响,威廉的父母有着创伤之后的冷漠,无瑕顾及同样内心痛苦长子;本有着肥胖身材,以及同学的嘲笑欺凌;贝弗莉有一个“时刻过度担心”以及“过度欲望”的父亲;埃迪的母亲则认为儿子非常脆弱;迈克的“原罪”在于他是黑人……他们不得不在幼年就想尽办法生活下来,并且尽力寻找生活的乐趣,七个人的友情被作者描述得很美,那既是一种互相依靠,也是一种激励,因为他们在彼此身上得到了认可快乐,也激发出了自我的闪光之处。这或许就是七个人走在一起凝聚成的强大力量:对于彼此的信任乃至于对世界以及未来信心。所以他们敢于一起去对抗那个令人恐惧的“它”,并且发誓永远团结在一起面对“它”。

  但是童年终将走远,取而代之的是成人世界的无奈复杂,牵绊与痛苦,他们成长为自己父母控制之下的人,终究无法摆脱自己厌恶的束缚,被逼去面对自己也无颜面对的人生,再也无法用童年纯粹的力量去面对敌人了。这是一个悲伤的关于青春的故事,这同样是一首青春的挽歌,但是其中亦不乏激昂,尽管在成为成年人过程中,我们不得不失去部分自我并留在过去,但是我们也有新的成长中的自我,并时刻准备重拾过去的勇气与纯真,这是一个注定要失去也会得到的世界,只要有信心去面对那些看似无法战胜的苦难、翻越似乎永远无法翻越的藩篱,那么生活就会把握在自己手中,不去惧怕,没有彷徨,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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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读后感(三):真的是“好运”吗?——《它》有感

  lue编辑

  恐怖题材的小说,相信很多男生基本上都看过的吧,国内比较有名的恐怖悬疑类小说有《盗墓笔记》、《鬼吹灯》、《诡案组》等,而且相关领域的新锐作家的优秀作品也是层出不穷,但是基本上描写手法都相差不大,国外的恐怖题材类的小说电影手法就不太一样了,例如日本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午夜凶铃》和这个世纪初的《咒怨》等,也是非常受欢迎的,只不过日本的恐怖题材类主要以非常血腥的场面而著称。我在这里要介绍的以为作家是来自美国,斯蒂芬·金,他的作品风格就又不一样了。

  斯蒂芬·金,可以说是当代的惊悚小说之王,其小说的内容基本上以西方常见的生活场景为主,文字通俗性见长。其作品可以说是数不胜数,基本上每一部作品都能大卖,我接触斯蒂芬·金的作品的时候还是在读大二的时候,在学校的图书馆偶然看到了其作品《宠物公墓》,那个时候就喜欢上了他的作品。

  这次要介绍的就是斯蒂芬·金的一部作品《它》,看到这本书的书名的时候,还以为这描写的对象可能类似于《宠物公墓》里面的猫之类的生物(或则说另一个世界的某种东西)。但是结果有一次出乎我的意料,本书中的‘它’不是值得一个特定的生物,可以幻化成任何东西,然后开始找你的薄弱点,肆意发起攻击

  故事的开篇从故事的主人公“我”所居住的一个小镇——德里开始叹气,讲了童年的“我”第一次意识到恐惧的事件,里面讲述了当年德里小镇因为暴雨的原因导致河水上涨淹没了一些街区的街道,威廉帮他的弟弟乔治在一个雨天做了一只纸船,乔治在出去玩的时候然后再也没有回来。作者在描述这件事的时候从第三人称的角度来展开的。里面的乔治可以说本来性格是非常胆小的,从‘结巴威’威廉让乔治去家里的地窖拿石蜡的时候,由于停电乔治在地窖里面的反应是:“...找开关的时候,会有可怕的爪子摸上他的手腕,将他拽进飘着灰尘、潮气和淡淡蔬菜腐臭味的黑暗中......他的心脏像一把热锤子在猛敲喉咙,颈背上的毛发根根竖起,眼睛发烫,双手冰凉...”可以说这些描写都非常形象生动的再现了乔治的那种胆小。但是,乔治为什么又敢独自一个人到外面去玩船呢?

  乔治最后究竟是怎么死的,可以说对于威廉来说是不知道的,他唯一知道就是当乔治发出第一声尖叫刚过四十五秒之后第一位目击者戴夫·加德纳看到的就是乔治的尸体,更可怕的是其“左半边染成了鲜红色左手没了,只剩一个洞,血从洞里渗出,流进排水沟里。撕裂的雨衣下突出一块骨头,白得可怕...”可以说对于小说里面的人物来说尤其是威廉,乔治的死带来的恐惧是远远大悲痛的,站在我们读者的角度来看,乔治的死的全过程基本上是全程再现的了,可以说那个夺走乔治生命的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

  当威廉和其他几个具有共同特点小伙伴离开了德里小镇之后,从原来的经常被欺负的角色转为人生的赢家,每每都有好运降临,这些好运真的是上天眷顾吗?为什么威廉他们这些被“好运”缠身的人集体对德里小镇童年的记忆缺失了?德里小镇的那个“东西”与他们的“好运”之间有什么联系吗?这种种疑问可以说作者在本书中都自然而然的让阅读的读者自行产生,然后不自觉的跟随作者的文字阅读下去,相信只要喜欢惊悚小说的你一定会喜欢这本书的。

  《它》读后感(四):“它”是谁

  “它”是谁

  “它”是谁,“它”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美是丑,是大是小,未知的“它”总是充满神秘感,也正是这种未知的神秘,引发恐惧。每一个人的孩童时期都会对莫名的事情好奇或着迷,在无知无畏思想下,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霸气;在随着年龄阅历增长之下,人会变得有所顾忌,知道什么是邪恶的,什么是可怕的,什么是威胁我们生命的。在宇宙或内心中,有疑惑和顾忌之后,对于未知名的“它”变产生无边的恐惧,思维的联想和混乱,造成行为的不可控性。这也是我们或惊悚或恐惧的原因,内心的勇敢或无所畏惧,才是战胜“它”的法宝

  《它》作者是被誉为“无可争议的惊悚小说之王”的美国作家斯蒂芬•金,斯蒂芬•金经典作品不少,代表作有《肖申克的救赎》《绿里奇迹》《它》《重生》《守夜》《黑暗塔》系列等,也曾获奖无数,在2003年获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颁发的“杰出贡献奖”,2004年获“世界奇幻文学奖”的“终身成就奖”,2007年获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爱伦•坡奖”的“大师奖”。 《它》于1986年在美国出版,迄今已逾30年,魅力经久不衰,讲述了一个惊悚和勇敢的人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美国缅因州小镇德里。美国缅因州也正是作者的故乡小时候的一个雨天,威廉给弟弟乔治做了艘纸船,弟弟高高兴兴出门去街上放船,不久后却惨死在下水道口。接下来镇上不断有小孩失踪或夭折,警察的搜寻却毫无结果。一整个暑假威廉和父母都沉浸在丧子的悲痛中,难过而孤独的威廉与六个在学校不受欢迎的孩子组成了“窝囊废俱乐部”。小伙伴们发现他们几乎都曾见过一个诡异的家伙——“它”。“它”变化多端,有时是拿着气球的小丑,有时是巨鸟,有时是排水管内的低语和汩汩冒出的鲜血。“它”每次在德里出现,都会夺走数十个孩子的生命。“它”不可捉摸,“它”引发了孩子们内心的恐惧和勇于战胜恐惧的正义,“窝囊废俱乐部”决定向“它”宣战。重创“它”之后,七个孩子约定,若“它”再次出现,他们会重新聚首,直面邪恶。

  二十七年后,电话铃声响起,仿佛命运的召唤。只是,这次有人缺席,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在镜子上写下一个鲜血淋漓大字:它。“它”归来了。成年后的小伙伴们,在每个人生的光鲜亮丽后,重拾记忆。向“它”宣战,战胜恐惧,战胜自我。

  《它》读后感(五):该如何战胜来自童年的恶魔

  在这本可以一言以蔽之的书里,我读到的不只是恐怖故事,还有埋藏在背后的成人童话。它的旋律并没有那么激昂,甚至带着淡淡的忧伤与无奈。

  原著的开端设在27年后,长大成人的“失败者俱乐部”,都成为了社会的上层人物。他们娴熟地掌握了社会规则,为自己积攒了财富、地位、影响力。

  但那些童年时没有跨过的伤痛,随着记忆消逝而被埋到了心底,成为后来的生活构筑的基石。他们百思不得其解,自己在过着四平八稳的生活时,心里为何总是惴惴不安,觉得哪里似乎有什么不对。

  因为他们都忘记了那段与恶魔斗争的记忆,同时也遗失了很重要的东西——儿时他们曾经拥有的巨大勇气,对彼此纯粹温柔的爱,和对未来的渴望。

  “那种在儿时你如饥似渴地汲取了的、永远不会枯竭的力量,在从8岁到24岁这生命力渐渐地消失了,被一种更平淡、虚假的东西代替了:目的,亦或是目标。最可怕的是,那种力量不是一下子消失的。”

  离开家乡的他们,带着沉睡的记忆,走向了世俗的成功,却从来没有离开过童年的噩梦。曾经勇敢地反抗虐待狂父亲的贝弗莉,走入了与另一个虐待狂的婚姻,成为家庭暴力的沉默受害者;艾迪离开了母亲令人窒息的怀抱,却娶了和母亲几乎一模一样的麦拉,继续被爱牢牢捆绑……

  因为遗忘,他们都从一个牢笼走向了另一个牢笼。直到电话铃声响起,召唤他们回家。

  回家。

  记忆的闸门重新被打开,汹涌而来的是童年的阴影,是无边的黑暗与恐惧。那个当年他们没有一击制胜的恶魔卷土重来,而此时的他们已成为缺乏想象力、计较得失的大人

  回家。回到德里,面对“它”,迎接死亡或者重生。

  这个故事,多么像成年后的我们,因为种种原因重新面对儿时创伤的一个隐喻。

  家乡德里,其实就是“它”,恶魔小丑,也就是童年的阴影本身。

  当年的“失败者俱乐部”,没有勇气独自对抗外界的伤害,但他们对彼此的爱和渴望,却也给了他们勇气和力量,去反抗生命中的强权,打击恶魔;

  而时隔多年后的再度聚首,他们仍因为这份无可磨灭的情感连接,鼓起勇气直面心底的黑暗,重新拾起生活的信念,并拯救了彼此和自己。

  这种爱和渴望带来的改变,最直接地体现在艾迪的身上。

  艾迪可谓一个深陷于原生家庭和自我性格束缚中的懦夫。他自幼体弱多病,保护欲旺盛的母亲为了把他照顾好,不惜用哮喘安慰剂欺骗他,寸步不离地守护他,将他囚禁在自己身边。

  是朋友们给他的爱和支持,让他看清了母亲以爱为名的控制牢笼,开始有了自己的坚持,并学会了责任与担当。

  “即使有危险,也总得有人去做啊。我发现这是我从我妈妈身上没有发现过的最重要的一点。”

  在离开德里、远离童年阴霾之后,他失去了朋友给予的力量,向家庭妥协了,也向自己性格里的安逸懦弱低了头,安然地沉浸在家的温柔乡中。离开母亲,走向妻子,从一个牢笼进入另一个牢笼。

  可在他接到麦克的电话那一天起,他身上那种旧日的勇气随着记忆的恢复而开始解冻。

  他本可顺着多年以来的惯性,躲在家的怀抱中,安安稳稳地度过余生,但他没有这么做。他用尽自己瘦弱躯体里难以想象的勇气,冲破了药的枷锁、推开了爱的挽留,毅然决然地迈出了家门,为了履行誓言,即使知道眼前是一片死亡的深渊。

  他最后死在了恶魔的巢穴里,死在他深爱的朋友怀中。他的脸上仍带着一点笑容,恍若年少时的初见,有点羞涩、有点瘦弱,但非常迷人。

  那一刻,艾迪的模样在我心里定格。

  他是“失败俱乐部”中最早、也是最完美地完成了自我超越的人。最让人敬佩的改变,不是来自天然便带着凛然正气的强者,而在于那些在面对与自身性格矛盾的巨大冲突时,敢于打破多年桎梏、选择坚持心中所想的常人。

  在这个成人童话里,我清晰地看到了战胜童年恶魔的两条路。

  最幸运的选择莫过于,在最初遭遇之时,能有人与你并肩作战,给你以从未体验过的满腔热诚与爱意,陪伴你全力以赴地打击恶魔,一击制胜;

  但如果,它在植根你的心底多年后再卷土重来,你也仍有机会扳回胜局,只要你拾起儿时那种无所畏惧的勇气。

  睁开双眼,不要畏惧现实,想象是恐惧滋生的土壤。真实的生活或许丑陋,却是你能清醒地面对、一步步改善的温床。

  看清那些曾经羁绊你的深渊,看清那里留有的只是心头残余的朦胧阴影。小丑和恶魔都只是恐惧的化身,真正的勇者心里将没有阴霾。

  带着这样的心情,你将拔掉恶龙的牙齿,将凶狮踩在脚下,然后永远地离开这片战场。

  “他想,做个孩子真好,但是做个成年人也未尝不好。成年人能够回忆童年、探寻过去的理想和信念。

  可是在清晨的静谧中这样想一想,想一想童年的甜蜜、理想和渴望,这样的回忆使你相信人类生命的短暂,使你的心中充满勇气和爱心。这样的回忆告诉你,当你义无反顾地向前走的时候也要不时地回头想想过去。

  生命就是一个旋转的车轮,不断重复着过去的故事。也唯有如此,生命才能成为永恒。”

  也许最好,我们都不要回头。最好相信走过这段路,前面就是幸福。

  即使生活曾教给我悲观主义,我仍从心底喜欢着安东尼的这句话:“那些 我们曾经惴惴不安 又充满好奇的未来 会在心底隐隐觉得 它们是明亮的”。

  希望对于你而言,它们能一直是明亮的。

  《它》读后感(六):遗忘中的成长

  成长总要付出很多代价,最不容易被感知但其实最带着淡蓝色忧伤的是遗忘——遗忘童年友谊的甜蜜,遗忘年少那些或让人狂喜,或让人恐惧,或让人悲伤的记忆。 长大后,我们习惯了接受自己现在的模样——或已淡然豁达,或仍躁动不安……但我们永远不可能摆脱年少时的烙印,因为没有那样的刻骨铭心,永远不会有现在的自己。 当尘封已久的往昔又将你召回,记忆深处已模糊的图像逐渐清晰,你是否还记得:是这样震撼人心的恐惧让你跳出童年的comfort zone?是年少时那样纯真的爱带给你勇气,让你强大? 故事的最后,他们还是渐渐淡忘了,甚至连死去的挚友的名字都记不全了,然而他们永远爱着彼此,像小时候那样爱。 "童年自有其甜蜜之谜,确认了死亡的真实,界定了勇气与爱。 往前看也得往后看,每个生命都在仿效永恒,犹如转轮" ——写给每个曾经当过孩子的大人 Hereby I pay high tribute to Mr. King who enlightens me in the meaning of childhood, adolescence and, life.

  《它》读后感(七):恐惧是童年与成人世界的焊接点

  某些作者拥有讲故事的天赋,他们的故事本身会引发我们的好奇,驱使我们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页。某些则正相反,他们的魅力在于如何向我们讲述一个故事。斯蒂芬·金却是另外一类作者,我们对他讲述的故事本身和他如何讲述这个故事,保持着双重的好奇。作为一位具有文学野心,却执着于类型小说创作的作家,金的绝大多数故事和文本都能经得住读者的挑剔和时间的冲刷。

  斯蒂芬·金的《它》出版于1987年,不过金从1982年就开始了对于它的构思。时隔三十年,我们仍会被小说中那种极具感染力的真实压倒。构建起《它》整个故事的那种颤栗相当日常化,每个普通人在童年时代大概都曾体过,在成年以后的某些脆弱时刻,也可能再次感到它的威胁。金对这种恐惧的呈现几乎称得上是无法超越的,他着力地展现了童年恐惧模棱两可的性质——它摇曳于令人窒息的真实与可笑的荒诞之间,其存在可以被随随便便地否定,却又不可能被全然抹去。斯蒂芬·金曾在《<它>二十五周年自序》中谈到,在构思时,他的野心是写的是一部名副其实的砖头书,塑造一个和自己相似的主人公,展示一种永恒存在的恐惧:“我们小时候害怕的事物——怪物,被抛弃,怪物,被虐待,怪物,被欺负,怪物——和我们长大后害怕的世俗琐事——工作单位的保险能不能给付牙科账单,诸如此类——有什么不同?在我想来,我们长大成人之后就忘了小时候害怕的那些东西有多么逼真……不是映在墙上的树枝颤影,也不是衣橱里有个想象中的电影海报上的大怪兽,而是真实的东西……它们一旦杀回来,很可能让我们毫无招架之力。”

  《它》的构想来源于一个偶尔闪过的念头:“这本书里最重要的意象出现在脑海中的那一刻,我正走在木桥上,桥下是干涸的溪流。靴子后跟踩出空洞的响声,让我想起童年听过的小故事:《三只公山羊格鲁夫》。故事里有一个丑怪,躲在桥下——很像我脚下的那座桥。”当时金和家人正在美国缅因州的班戈市,这做城市自然成为《它》中几百年来被罪恶笼罩的德里的原型。德里后来也成为金其他故事发生的舞台,但都不曾像在这部书里那样,成为潜伏在黑暗中的主角之一。《它》追述了德里黑暗的历史,从三百多年前居民的集体失踪,到男男女女对一伙江洋大盗的疯狂屠戮,人们面对杀人狂魔的行凶无动于衷,伤及无数无辜者的工厂大爆炸、黑人酒吧纵火案,再到对同性恋游客的暴力虐杀。一桩桩一件件骇人听闻的事件发生于众目睽睽之下(金说它们几乎都是真实的事件改编的!),它们勾勒出一部骇人的简史,在这部简史中我们看到的不是德里市孤立的故事,而是美国,甚至整个世界是如何在暴力中建立了伪装的秩序和繁荣,“文明”的每一步都是踏血而行——同类相残,种族冲突,同性恋迫害,对女性的剥夺……在《它》中,一个孩子无意中瞥见了自己家园的真相,眼睁睁看见它“就是一块精巧的幕布,底下由交错的钢筋支撑”。经由云谲波诡的想象力,金以他自己的方式把世界的真相呈现给读者,恐惧侵入骨髓,读者像是在目睹一只可怜的猎物被剥去毛皮,不得不目睹血污和暴力席卷过的伤痕。借此,斯蒂芬·金为小说营造了不容置疑的真实和纵深感。

  《它》的创造性在于将成人世界的创伤和孩子们那如梦似幻的恐惧连接在了一起,并给出了对于暴力和罪恶合乎书中逻辑的解说。孩子偶尔发现了德里背后暴力的真相——整个德里就是一个杀人怪物的躯壳。那怪物就像是德里的罪恶的灵魂。操控人们殴斗、厮杀,并以吞噬孩子的恐惧为食。

  这个故事框架并不算非常新颖,然而金却靠着讲述故事的高超技艺将它变为奇观。这部超过一千页的大部头是一部杰作,读者如果克服了对它厚度的恐惧,勇敢地进入这个黑暗的故事,在合上最后一页的时候将会很难克制作者脱帽致敬的冲动。金采用双线并进的方式来叙述,1957年的孩子们和1985年长大后的他们面对同一个怪物,两个时空的故事齐头并进,读者被一对紧密相扣的悬念牵引,渐渐深入故事中被遮蔽的真相。故事如不断分叉的歧路向四面八方伸展枝蔓,一如怪物所藏身的德里底下排水系统那般错综复杂,令读者在心惊胆战中迷失于黑暗,但终究心怀见到曙光的希望。

  七个孩子,威廉、埃迪、本、理查德、贝弗莉、斯坦利和迈克,他们是学校的失败者,他们各自都有被同学孤立的理由,更糟的是,还遭受校园暴力的欺侮。德里发生了一系列孩子失踪后被残杀的事件,七个孩子也或多或少受到这个事件的波及。威廉是这群孩子中的“老大”,他察觉到了死亡事件后的诡异之处,并和聚拢在他周围的其他孩子吐露了自己的疑惑。孩子们用自己简单得可怜的方式与怪物开战,同时试着去压抑内心的恐惧……二十八年后,他们接到了讯息,怪物有一次出现了,此时的他们都获得了巨大的世俗意义上的成功,却忘记了那段记忆,忘记了该如何从与怪物的搏斗中幸存。

  金对“窝囊废俱乐部”七位成员的塑造堪称极为成功。七个孩子(再加上和他们敌对阵营那几个被邪恶控制的“坏”孩子,在德里,邪恶已近实实在在地进入了儿童世界)各有各的性格,只要他们开口说话,抬起胳膊有所动作,你就绝对不会弄混他们,在他们各自眼中,善于变幻的怪物也有着不同的形态。金为他们灌注了生命的气息,他们太鲜活了,在阅读时你根本无法摆脱自己就和他们在一起,赤裸面对危险的恐惧感。

  俱乐部的“领袖”,威廉,绰号“结巴威”。一开始说话结巴是他最大的特征。随着故事的展开,读者将领悟“结巴”的玄机。结巴是威廉的自我束缚,是抑制自己惊人力量的一道符咒。凡不被他结巴一叶障目的人,就会发现他无法抗拒的魅力和力量。而他自己却对此一无所知。在小说开始的时候,他的弟弟被怪物掠走,而他深陷自己为什么没有挽救弟弟的沉重自责中。表面上他还和以前一样,玩耍,胡闹,心智和身体却因痛苦而骤然成长,几近成人。他在懵懵懂懂间承担了过多的苦涩和责任,封印住了自己的力量。他非常惶恐,因为自责,也因为父母沉浸在悲痛中不能自拔的表现。对于这份惶恐,金的描写简直太好了,好到让人感到他内心某处一定永远困在了童年:“那时候,他爸妈也是像书立一样坐在沙发两头,但中间由他和乔治当书。乔治死后,威廉试过继续当书,和爸妈一起看电视,但感觉好冷。寒气从沙发两头传来,威廉的解冻功能实在无法应付,只好离开,因为那种寒气会冻结他的脸颊,让他眼睛泛泪。”

  威廉最早发现自己的家乡德里不对劲儿,靠着本能的敏锐发现了怪物“它”的存在。他看见的怪物幻象是死去的弟弟,这种亵渎让他的愤怒压过了恐惧。他几乎是不假思索地骑着自己的自行车银仔开始了与这不可战胜的邪恶力量的周旋。迫使他这么去做的,倒未必是勇敢,而是内心深处掩藏的求死的渴望。小说前后有两个章节,都叫做《威廉·邓布洛打击魔鬼》。两次击打魔鬼,一次发生在他童年与“它”交手之初,一次发生于他成年后一切尘埃落定之时。有趣的是,如果你把“魔鬼”理解成“它”,你会发现这两章名不副实,它们并不涉及与“它”的决战。两段击打,把威廉二十八年的生命画成了一个险峻却圆满的圆环,两次他都骑着心爱的银仔,吆喝着“呦嗬,银仔!跑吧!”,急速如飞。跟随金的文字,你会觉得威廉真的是在飞翔,第一次是为追回自己和同伴的生命,第二次是为追回妻子的生命。但在这“飞翔”中他却忘记了最初的恐惧,在速度带来的自由里,他仿佛蹬落扣住自己双脚的死亡桎梏。他要打击的魔鬼不是“它”,而是内化在他心中的,死亡的心魔。

  其他孩子同样令人难以忘怀。理查德和本,两个拥有独特灵性的孩子。本的俊美和天赋被他的浑身肥肉所覆盖,但他的心智却并未被脂肪蒙蔽;理查德极度聪明,却还没有学会如何使用和约束自己的聪明。埃迪,母亲用疾病来把他拴在身边,他也顺势被自己假想出的哮喘困住。迈克,他与生俱来的冷静来自于他黑色的皮肤,这让他明白自己不得不承受比别人多得多的磨难,他眼中的怪物是鸟的形象,这来源于他已经忘却的婴儿记忆。斯坦利,沉稳和善于精打细算的犹太孩子,二十八年后他的选择影响了整个故事的走向。贝弗莉,窝囊废俱乐部唯一的女孩,美丽非凡。男孩子都爱上了她,而她的亲生父亲竟对她心生邪念。她看见的幻象是血,这其中有着难以忽视的性的意味:父亲借殴打她宣泄自己的情欲,她与男孩子的情欲挫折感之间的微妙联系,“窝囊废俱乐部”的性仪式(这可能是全书最让人不舒服的段落,有国外书评人认为它是一处败笔)。

  金喜欢写小孩子,孩子对成年世界的畏惧、愤怒和拒绝常是他作品中不祥之兆的来源。从他撰写的追忆童年和早期写作生涯的作品里,我们得知,童年的他、刚开始有懵懂写作冲动的他所钟情的故事也是他成为成熟作者之后所忠实的题材。他的经历很像那种经典的美国梦,一个出身不富裕单亲家庭的孩子,吃了很多生活的苦,这其中最令他失望的是没有人把他的写作天分当成一回事。他的写作题材和方式被主流否定,在最初成为一个成年人的岁月里,他看起来又要走上拖住自己父母的那条平庸而穷苦的老路。一夕之间,他成功了,像做梦一样,作品成为印钞机,而他的天赋直至今日也没抛弃他。他的小说吓倒无数读者,但这些小说的核心并非虚无,从意识形态的角度,很多描写后现代生活状态的作品比它们恐怖一万倍。金相信自己的成功,也相信魔力、信念、勇气,在他的小说里,善恶终有报偿,只是报偿的方式令读者目瞪口呆罢了。我认为金在写作中总保持着一种非常美国式的理想主义,在《它》里,“相信”的力量是破解整个死局的关键。金执着地相信着“相信”可以改变世界,扭转宇宙的运行,善恶的输赢。

  从这个意义上讲,金大概称得上是从来没有背叛过童年的人。长大后的他坚守儿时的写作理想,成为了童年的自己会认为“超棒”“巨酷”的那种写作英雄。他的写作忠于自己的出身和那个抚养他长大的阶层。这些,以及他经受的挫折和生活的蹂躏赋予了他的作品一种特别罕见的粗砺质感。这种质感铭刻在他的行文中,铭刻在他笔下人物的话语里,铭刻在这些人物的行动模式和信念之中。粗野,但极度真实。真实自身也能给予读者强烈的震撼,让你无法相信他书中的恐怖故事并没发生过。

  《它》自然也是金“忠于童年”系列作品中的一部。看过全书的读者纷纷表示在这部书中读到了真正于童年生活中攫住自己的恐怖。本来,这份恐怖处于失语的孩童时代,不可能被成人的话语体系捕捉或揭示。而金却做到了不可能的事。《它》展现了童年的复杂性,展示童年不那么宜人且适合回忆的部分:恐惧、压抑、无助、自我否定、性的萌芽带来的挫折感,以及对于即将获得成人的力量与权力的预感。在童年走向成熟的那个临界点,上述这些晦暗的存在迸发出无限的张力,它们酝酿着一股危险的激情。金用恐怖故事的外壳将那炽烈而短暂的激情小心誊写,尽量不碰断它锋利却脆质的脉络。在《它》中,与怪物搏斗的孩子们组成了“窝囊废俱乐部”,他们彼此在对方身上辨别到了令人骇然的激情,这使七个孩子自然而然地从同伴中脱颖而出。在与怪物一轮又一轮的短兵相接中,我们看到他们生命的烈焰熊熊燃烧。在童年戛然而止的时刻,火焰也没有熄灭,反而在他们走上成年道路的时候将他们引向苦难、疼痛的试炼。

  看到这里,或许一些读者能看到自己的影子。或多或少,我们都像七个“窝囊废俱乐部”的孩子那样,赤脚走过燃着烈焰的道路,而它造成的伤痕,永远嵌入生命。然而不能抱怨,就像小说里表现的那样,疼痛和恐惧是童年与成人世界的焊接点,它们让我们明白,自己是被某种力量选中来承受这一切的。“往前看必然也得往后望,每个生命都在效仿永恒,有如转轮。”

  《它》读后感(八):战胜未知的恐惧,重获新生

  这个故事发生在美国缅因州小镇德里。

  在1958年和1985年两个时间段,小时候和成年后。

  故事的主要人物,威廉、本、埃迪、理查德、贝弗莉、斯坦利、迈克。

  1958年的夏天,威廉的弟弟,因为拿着威廉做的纸船出去玩,一去不复返,惨死在下水道里,作为开头,奠定了整个故事的恐怖基调。

  1958年,他们还是7个小孩,有着不同的性格,代表着不同类型的人格,每个人或多或少的在童年生活中,有些不受欢迎,受到欺负、排挤、或者是忽视。他们看到了一些被人们所忽视的东西,他们之间互相倾诉,找到了能够排解心中恐惧的方法。他们组成了“窝囊废俱乐部”,从这个名字能够感受出,他们对生活有一些不满,他们想突破现状,想团结起来,彼此之间互相取暖,来战胜内心的恐惧,他们割腕结盟,去挑战它,相约如果,它在出现,还会一起来战胜它。

  1985年,他们接到了迈克的电话,说“它”又出现了,斯坦利,因为这通电话的到来,无法勇敢的面对内心对“它”的恐惧,无法履约,自己儿时做出的承诺,他选择了逃避,他割腕自杀了。在生命的最后在玻璃上写下了“IT”。

  27年的时间,让他们各自有了自己的生活,在各自的领域也都取得了一些成绩。有畅销书的作者,有建筑师,有会计师,有DJ,他们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27年的,6通电话,让他们之间又发生了联系。把他们紧紧的捆在了一起。

  27年后,因为“它”的出现,他们从不同的地方,汇集到了德里,除了斯坦利,而“它”变成了具象的蜘蛛大怪物,在地下通道里。

  恐惧不仅存在于孩子们心中,因为他们担心“它”会卷土从来。而“它”也有恐惧,担心孩子们会回来。让“它”也过上了忧虑的生活。

  生老病死,每个人都要经历,自然死亡会让亲人伤心,但是不会是恐惧。故事里面发生的死亡,都是各种惨烈的死亡,恐怖的气氛,在心疼萦绕,那么这个恐惧可以理解为故事中的“它”

  对未知的恐惧,对虚幻的恐惧。当他们面对一个具象的蜘蛛时,恐惧已经没有那么强烈。而是想办法去战胜这个蜘蛛。

  他们手拉着手,就会产生一种强大的力量。他们手中没有武器,但是心中有武器,勇气、团结是他们战胜蜘蛛的利器。在与蜘蛛大战中埃迪失去了胳膊,后来死去了。

  在战胜蜘蛛后,他们寻找出口,他们不放弃最后一线希望。最终找到了出口。

  整个故事,上册的恐怖气氛更浓重一些,因为将“它”隐喻成小丑,一个你不清楚到底是什么的怪物。下册,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开始学会了理性的分析,也有勇气面对这一切的时候,“它”变成了蜘蛛的化身。一个具象的怪物。那么恐惧感就没有那么强烈。

  生活中的我们也会因为未知的恐惧,当你静下心来,决定战胜它时,它也会变得具象,你是有办法战胜的,虽然这个过程,会流血,会痛,但是战胜后,你会重获新生。

  《它》读后感(九):你认识“它”吗

  人类为什么会恐惧?从生物学的角度,恐惧属于对生存的本能反映。 你会发现,人的恐惧是不随意志改变的本能条件反射,其表现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经验型,一种是未知型。

  经验型的形成是在进化过程中对死亡的认识积累形成的,在成长的过程中你知道了哪些事物是危险的,比如蜘蛛,看到它你会本能的想要逃避,因为你知道它是有毒的。

  未知型的产生也是根据生存的条件来演化的,人的基本恐惧都是凝结在未知上,因为你会考虑到,这是不是会影响到你的生存,人对一切不知的东西都存在恐惧,比如黑夜,因为你看不见了,前面的事物是未知的,所以你会恐惧。

  史蒂芬·金很擅于把握人类的这种恐惧心理,他的很多作品都通过人类对未知的恐惧来展现人性的纠结与扭曲,这样的写作风格可能与他的童年经历有关。

  当金还是小孩的时候,他目击了他朋友被火车辗过并死亡,尽管他本人说他对这件事一点印象也没有。他的家人告诉他当他与 他朋友玩后回到家中时,他完全不说话而且似乎受到了惊吓,直到他的家人得知他朋友的死讯。有些人认为 这件事或许激发了他心理上的黑暗,影响他的创作,但金本人不同意这个想法。

  个人认为这件事情对金的影响是巨大的,不然他不会在潜意识中选择将这件事情遗忘,虽然这件事情对当时还是小孩子的金来说是很残忍的,但是不管怎样,我们还是感谢史蒂芬·金能够创作这么多优秀的作品。

  1990版电影海报

  《它》读后感(十):《它》的读后感

  看《它》的初衷是:作者是史蒂芬·金,《肖生克的救赎》是很棒的电影,《魔女嘉莉》很宗教,很血腥。所以《它》大概是一部刺激的,让人停不下来的恐怖惊悚小说。我可以花几天的时间把它看完,过一下瘾。

  结果我花了几乎一个月的时间才间间断断地读完,因为它根本不是一个全程刺激,高潮迭起的故事,它慢悠悠的,以半回忆的形式,像回顾旧时光般,将故事讲完。当骑士们斩杀了恶魔,当英雄长眠于战场,作者在结尾温情地写道:

  “他从梦中醒来,不记得自己梦了什么,只记得梦见自己变回孩子。”

  ......

  “他觉得当小孩很好,但当大人也不错,能思索童年的奥秘……思索童年的信念与渴望。”

  ......

  “在如此干净安宁的早晨想起这些事,感觉很好,童年自有其甜蜜之谜,突显了死亡的真实,进而界定了勇气与爱。往前看必然也得往后望,每个生命都在仿效永恒,有如转轮。

  每当威廉·邓布洛清晨从梦中醒来,几乎就要想起童年,他就会想起这些。”

  这个故事最动人的地方,就是对童年的描写。孩子的阶段是人一生中相对单纯的时光,他们大多以弱者的形象出现,他们需要大人的关心与保护,但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拥有异乎常人的力量,因为他们的好奇心,他们的想象力,他们对这个世界巨大的包容态度,他们无所顾忌的爱人的本能,所以它以吞噬孩子为食,所以它等待着他们长大成人之后再实施复仇计划,因为它觉得大人会缺失当初的一部分力量。

  所幸的是他们发现二十七年后,他们仍然彼此爱着对方。某种力量再度把他们团结在了一起。

  这个故事不仅仅关乎恐惧,它还关乎勇气,爱,成长与生活。当孩子很好,当大人也不错。我希望我有一天清晨醒来后,也会真心地这样感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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