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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5-19 21:01: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精选10篇

  《活着为了讲述》是一本由[哥伦比亚] 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5.00元,页数:45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一):讲述的魔力

  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巴黎评论》的访谈中称:“我的作品获得的最大赞美想象力,而实际上我所有的作品中没有哪一个句子是没有现实依据的。”

  此言既出,难免教人好奇作者人生见识。充满魔幻色彩小镇马孔多、长出猪尾巴孩子、栽在后院的巨翅老人、死后变回年轻模样的海,难道都不是单纯想象?马尔克斯用他的回忆录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书名真相:《活着为了讲述》。用心倾听,身边引人深思故事还真不少。

  熟悉马尔克斯作品的读者不难在回忆录中发现眼熟的桥段。譬如,家乡破败的香蕉园变身处女作《枯枝败叶》,外祖父从未得到的抚恤金成了《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的主线情节人心惶惶的匿名帖事件是《恶时辰》的灵感来源,《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戏剧化的情节脱胎于母亲姐妹家的真人真事……

  马尔克斯的成长环境并不优越,他从不讳言家乡的困境家庭关系混乱以及自己成年捉襟见肘生活。他不比别人站得高,但敏锐观察新闻工作者直觉令他看得更深、更远。因生活所迫陪母亲回乡卖房,一路的见闻都是他创作的灵感;站在熟悉的土地上,回忆和现实之间的巨大冲击令马尔科斯思绪万千;政客遇刺,愤怒人群讨伐凶手时,马尔克斯却关注那个煽风点火后又消失的领头人,疑心真凶另有其人;世人皆对“蛇村”的离奇传说避之不及,马尔克斯却摩拳拭掌想要身临其境……他本能地追随故事而去,不穷根究底不罢休,不把它讲出来便觉如鲠在喉。

  有时,马尔克斯为了让故事动听添油加醋,可他从不忘记让虚构照进现实。尽管在他顶着家庭压力辍学写作初期并不顺遂,尽管他坦言曾为填满报纸版写些急就章,尽管他是一边创作一边成长,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生而具有作家潜质。把讲述视为人生须臾不可分离之大事是其一;信口开河能够比悉心雕琢更引人入胜,自诩为文学新体裁“虚构的虚构”;深信作家所言皆成真实,“现在不真实那也没关系,因为未来的某个时候它会是真实的”。

  马尔克斯一直在讲述,倾听他的故事如孩童聆听童话其乐无穷。在那个有魔力的国度,既有现实世界的你我,又有我们不愿承认的渴望、隐隐觊觎的禁忌不假思索的对答、仔细掩饰的弱点;被夸张的细节下,生活的苦乐喜悲,人性善恶纠结巨细靡遗。

  另一方面,马尔克斯始终如一耐心诚恳极富魅力,无论成功与否,他都不是一个高高在上榜样,而只是个讲述者,热心侃侃而谈聊聊人性、生活与爱。他希望每个人都以如此开放心态生活,挖掘并讲述那些值得分享的故事、爱我们生活的世界和我们身边的人、及时表达我们的爱。1999年,时年72岁的马尔克斯罹患淋巴癌,他给读者写下告别信:“没有人会因为你秘而不宣思想记住你。”纵使心知时日无多,马尔克斯也没有停止讲述,病中出版了回忆录《活着为了讲述》、小说《苦妓回忆录》和演讲集《我不是来演讲的》。

  马尔克斯在回忆录中引用一位医生的话:“个人志向与生俱来,背道而行,有碍健康;顺势而行,妙药灵丹。”如此看来,持续讲述是否是支撑马尔克斯患病后15个年头灵丹妙药?他仍旧不是在传授自己的人生哲学,只是某些建议委实诱人,令人心向往之:忠于内心的顺势而行果真能让我们既快乐又活得更有价值吗?倘若如此,真该如马尔克斯告别信说的那样,立即去做真心向往的事,把握每一分钟、珍惜一段故事,最重要的,是经常告诉身边人我们有多爱他们。

  当讲述成为生命的一部分,其价值不在于形式上的能言善道,而在于表达的魔力如何丰盈了周遭的世界和我们的内心。

  ——丙申年读加西亚·马尔克斯《活着为了讲述》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二):生活是我们记住的日子,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老马的作品我读得不多,除了《霍乱时期爱情》,这是第二本。传记固然比不上小说那样情节紧凑、起伏,甚至某些地方会觉得没趣,但总归是有收获的。

  通过这本书,我们得知《霍乱时期的爱情》取材于作者父母爱情故事;他当过记者书籍推销员,写作之外是报界专栏、社论和专题报道作家,先后供职于《宇宙报》、《先驱报》和《观察家报》,尽管大学学的是法律专业;他22岁每天抽60根劣质烟,自觉干哪行都行就是当不了作家;他漂泊多处,就像自己所言是永远异乡客;他描述了年轻时的春宵笙歌,对爱情却是不可救药的羞怯;他不囿穿着曾经银行兑换支票被误认为是叫花子......

  “就算走到绝境失去耐心,也要永远保有幽默感,热爱生活,这是我们人生最大的财富。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也许这就是看完本书的收获吧,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漫漫人生路需要慢慢去探索,最终找到一件让精神物质都终会受益的事情并且坚持下去,做一个有趣灵魂

  下面摘取书中一些略有共鸣文字

  1.怀旧总会无视苦难,放大幸福,谁也免不了受它的侵袭。(P14)

  2.个人志向与生俱来,背道而行,有碍健康。(P26)

  3.大师的作品中隐藏着秘密邪恶。(P184)

  4.散落在日常生活中诗句。(P186)

  5.现实比虚构更精彩。(P210)

  6.欲哭无泪伟大女人为达目的所用的杀手锏。(P217)

  7.想不烦躁,周围不能安静,要有背景音乐。(P238)

  8.过分腼腆是人生一大障碍。(P295)

  9.人生苦短,只怕来不及畅所欲言。(P296)

  10.纪念没有名字英雄们,纪念的不是他们活过的人生,而是他们共同的命运。(P297)

  11.第一次看见小丑流泪的人都想跟小丑走,但不久就会后悔。(P307)

  12.不知不觉间牵动的情感弥足珍贵。(P338)

  13.一旦对已完成的作品感到满意,我就会绝望担心自己再也无法写出更好的。(P378)

  14.生活在别处继续。(P383)

  15.儿时的喜好陪伴终生。(P387)

  16.我和所有男人一样自私怯懦,只会躲避怀旧的陷阱,弄错时间地点。(P435)

  再谈谈老马能够获得诺奖,成为20世纪文学标杆前提

  1.他嗜书如命,“只要有灯,我就能一直不停地看书。”(P139)这为他提供了充分知识储备和文学鉴赏能力

  2.他周围有一群优秀的当代作家、诗人。他有意无意地融入文化圈,在彼此交流过程中,或赞赏,或争论,或提建议,都让一个人的文学鉴赏、文字驾驭、文学修养能力起到不容忽视作用

  3.报界的精简文字工作和写作锻炼对其叙事技巧乃至作家生涯益处等。

  最后吐槽下本版译文的一些问题:错别字、语义重复、动宾搭配不当、同一人名翻译一致不一而足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三):马尔克斯的阿玛珂德

  “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们这个碎片阅读时代,很多人每天的所谓“阅读”基本就是看微信微博了。三年前广西师大出版社在微博上弄了个大新闻,发起一项“死活读不下去的图书”调查,最终根据调查给出了包含十本书的榜单。排名第一的是《红楼梦》,排名第二的是《百年孤独》,且附和者众多。对于这个结果,我真是替那些嚷着“读不下去”的人感到捉急,觉得他们很有必要学习一个。不过提起这件事并不是为了把他们批判一番,而是要引出本文要谈论的书。

  很多人读不下去《百年孤独》的最主要原因就是被小说中的人名绕的头昏。嗯,那么作者的全名你们知道么?Gabriel José de la Concordia García Márquez,写成中文将近20个汉字了。不过无论是否能读下去,但加西亚.马尔克斯这个名字真假文青乃至非文青都耳熟能详。犹记2014年,也是马尔克斯去世的那一年,世界杯期间的央五《豪门盛宴节目有期请到了哥伦比亚大使到现场,大使女士拿着一本《百年孤独》问现场观众有没有读过的,居然无人举手。我再次感到捉急,你们这样是不行的。

  不能再说《百年孤独》了,因为本文要谈的是马尔克斯的另一本书,《活着为了讲述》。本书是南海出版社(新经典文库)所出的马尔克斯作品的第17本,应该也是收官之作了。这个系列大陆地区唯一正版的马尔克斯作品。至于老马怒斥天朝盗版书的轶事在此就不提了。

  (插个题外话,2014年4月老马去世的时候,我写了个状态,“许多年以后,当莫言站在诺贝尔文学奖颁奖台上的时候,他不禁回想起多年前在高密县新华书店看盗版《百年孤独》的那个下午。”得到一些转发。又ps:在一次近距离围观莫言讲座时,他说自己其实只看过一半《百年孤独》,但就这一半足以启发他的创作。或许这正是作家的嗅觉和领悟力)。

  不同于以往新经典版马尔克斯作品的封面(我其实也不知道怎么形容之前的封面,反正就是色彩鲜艳又透着肃穆),本书封面就在右边,有种q萌的感觉。真当老马不上B站?

  一

  法国史学家丹纳在名作《艺术哲学》中提出了文学艺术与种族、环境、时代这三个要素的紧密关系。借助此理论,我们可以在《活着为了讲述》中可以看到三要素的生动体现

  从种族和环境来看,哥伦比亚是我们印象典型的拉美国家国土处于热带,正如他们的足球。民风热情奔放,在男女欢愉之事上毫不含蓄,充满野性张力(下文谈及老马的家庭咱们再细说)。尤其是马尔克斯成长的北部加勒比海沿岸地区,与首都波哥大这样的内陆差异很大,却更接近加勒比其他群岛的文化。热带不仅造就了热情的人民,还赋予了他们浪漫文艺气息。这是一个热爱阅读,尤其热爱诗歌的国度。上至总统,下至平民,甚至小偷,无不爱好文学与诗歌。连马尔克斯自己都喟叹,“。。。。。。生活在诗歌至上的国度,连我自己也无法解释。诗歌的魅力,我自小就见识过。”(P236)

  文艺之余,哥伦比亚人民也是蛮奇葩的。比如马尔克斯曾就读过的中学,有次校医答应给学生们找块牛心上解剖课。结果第二天牛心不翼而飞。真相是一个无亲无故无名无姓的泥瓦匠摔死了,按照国家规定,无主尸体可直接用于医学研究,于是乎校医就取了死者心脏,并告诉厨师这是“牛心”。没想到厨子们当真了,当天就把它拿来做了老师的加菜,“发现不够吃,还特地拌上鲜美的佐料。”(P173)略显重口的故事是不是带有魔幻现实主义的色彩呢?

  然而,这样的国度却不太平。去年热播美剧《Narcos》,讲述了哥伦比亚大毒枭巴勃罗•埃斯科巴的故事,片中即可发现该国的动荡政府腐败无能黑暗,贩毒团伙的猖狂与手眼通天。马尔克斯曾与埃斯科巴的代表谈判过,呼吁他为国为民考虑放弃暴力,然并卵。说起埃斯科巴,脑洞大的朋友也许会想到另一个同名的,也就是1994年世界杯上误入乌龙球的那位哥伦比亚球员,回国惨遭枪杀。

  这些往事其实都是哥伦比亚百来年来动荡社会一角,“十九世纪的哥伦比亚没有和平期,只有短暂的休战期。八次全国内战、十四次地方内战、三次兵变,最后还要打一场千日战争,区区四千万人口双方阵亡八万。说起来很简单:他们联手让国家倒退了一百年。”(P222)

  不止于此,我们可以看到贯穿于全书的内战、暴动、暗杀,混乱无序就是这个国家的特色保守党与自由争斗多年,然而他们的所谓“政见”区别,不过是保守党是八点上教堂做弥撒,自由党是五点上教堂做弥撒。之前看《百年孤独》就对此句印象深刻,在本书中老马又一次如此写道(P188)。祸患不仅起于萧墙之内,美帝对哥伦比亚的插手也加剧了国内的混乱。老马身处在动乱的时代,对于暴力其实已经习以为常。争斗不仅仅是国家和政党层面的,就连普通民众也会一言不合就决斗。马尔克斯的外祖父就曾在决斗中杀死对方,而对方的家人并未因此记恨或寻仇,这是怎样的民风啊!

  而一言不合的开打给民众带来苦痛同时,也流露出魔幻主义的色彩。比如秘鲁的边防军军官为了抢一个女人,带兵侵入哥伦比亚最南端的莱蒂西亚市,哥伦比亚军官抢回了女人(有点特洛伊的感觉啊),这件事居然蔓延成了全国性的反对秘鲁侵略的示威,两国开打,战争中谣传有一家民用飞机改装的飞机弹药用光了,于是在秘鲁投下了一堆椰子,这么黑色幽默的情节我相信是真发生了。

  二

  下面,我先谈谈本文标题是什么意思。没错,我就来装逼普及一点姿势的。《阿玛珂德》是意大利著名导演费里尼的一部自传性质电影。费里尼曾说:“一个人所能做的纪录,永远是,也只能是对他自己的纪录”,他对故乡里米尼亦有着特殊的感情,多次在影片中呈现。《阿玛珂德》中,“透过一个被性困扰的年青人,他的反法西斯主义的父亲,与患精神病的叔父的故事,重整自己的记忆,感性中渗出喜怒哀乐。。。从最根本的生活细节着手,真实地重现了二次大战前后义大利境内法西斯的样貌。”(摘自百度百科)讲真,这部片子我是十年前看的了,内容已然记不很清楚,大约是个猥琐版的《八部半》。之所以从马尔克斯回忆录联想到本片,可能是因为我逼格高脑洞大,也可能是潜意识里对该片还有些记忆,自然与本书联系上了。

  元好问有诗云“诗家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告诉我们在姿势水平不够的情况下,很需要有高人带领读者去解读那些晦涩深奥的(比如李商隐的)作品。有时解读的钥匙,作者已提供给了我们。比如乔伊斯的《一位青年艺术家的肖像》,个人认为可算是简易版《尤利西斯》和前传,对于爱尔兰特殊历史、天主教社会习俗、乔伊斯生平都是很好的材料。而《活着为了讲述》,就是马尔克斯留给我们解读他的作品,尤其是《百年孤独》的金钥匙。

  在马尔克斯接受记者门多萨采访后出版的《番石榴飘香》(可称得上是老马的《谈艺录》)中,门多萨问他,在漫长的写作生涯中,谁的影响最大?马尔克斯说,“首先,是我的外祖母。她不动声色地给我讲过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仿佛是他刚亲眼看到似的。我发现,她讲得沉着冷静,绘声绘色,使故事听起来真实可信。我正是采用了我外祖母的这种方法创作《百年孤独》的。”我记得马尔克斯在别的地方提过,外婆这些真假莫辨的故事他都很相信。家庭的影响,不仅仅是怪力乱神故事这么简单。

  据说费里尼的乡里乡亲看过《阿玛珂德》之后,各自对号入座。而老马的作品,也是给他身边人提供了很多对号入座的机会。阅读《活着为了讲述》时,我时不时就会惊叹,原来《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老马自称,写完这两本书让他“感觉身体被掏空”,原话哦)或别的老马作品里的情节、描述、人物,原来就是他本人或家庭的真实经历。这些经历有的老马自己也加以说明,有的未加以点破,不过作为他的忠实读者是不难找出的。每每读到,都有惊喜。

  马尔克斯上校,这个名字在《百年孤独》里出现过,也毫无疑问就是以老马的外祖父为原型的。这位老马尔克斯上校,绰号“老爹”,是在枪林弹雨中摸爬滚打的退役军人,也是位生性风流的撩妹高手,直到晚年依旧雄风不减,保持了在姑娘们面前的男性魅力,更在各地留下了很多风流债和一堆私生子女,而他的妻子,也就是马尔克斯的外婆,对这些私生子女都视如己出悉心照料,这一点还遗传给了她的女儿。

  她的女儿,马尔克斯的母亲,与马尔克斯父亲的爱情故事,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男女主人公年少时代故事的原型,可以说《霍》是高还原度的再现了父母爱情。“关于那段坎坷的爱情,父母单独或一起说过无数次,让年轻时代的我惊讶不已。。。他们俩擅长讲故事,回忆起那段甜蜜的爱情,心潮澎湃,不能自已。年过半百的我决定将它写进《霍乱时期的爱情》,真假虚实,难以分辨。”(P40)不过不同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与费尔米娜•达萨在半个多世纪后才重叙旧缘,马尔克斯的父母还是冲破了各种枷锁走在一起,不然这个世界上可能就要少掉一位未来的文豪了。他的父亲其实也想把这个故事写成书,然而被儿子抢先一步(P49)。

  尽管这段恋情看似曲折动人,但马尔克斯的父亲也不是省油的灯。在20岁初逢未来妻子的时候,他也已经在外地有了不止一个私生子女。男性直系亲属的基因很好地传给了马尔克斯。他天生和女性打成一片,“一生中,和女人在一起总是比和男人在一起更自在,更有安全感。我坚信女人支撑世界,男人只有捣乱的份。”(P62)作为难懂书榜单NO.2的作者,心意与NO.1的作品男主角不谋而合啊。另一点相似之处是,马宝玉在相仿的年龄(13岁,破处对象是仆人的女儿)初试云雨情,自此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贯穿全书的一条线就是马尔克斯的大保健与约炮实践,有些描写简直可以当成小黄文来看。可以说,以马尔克斯为代表的相当一部分哥伦比亚人的性教育,来自于红灯区。“在这里,我们的父辈、父辈的父辈学会了如何孕育生命。”(P336)

  他的床伴可是什么年龄和身份都有,甚至给海员和警察戴过绿帽子,并被捉奸。还好做了王八的警察自己也是得了风流病后,托马尔克斯父亲的福治好了,于是放他一马,否则这个世界上还是很可能少掉一位未来的文豪。

  八卦之余,我们要抓问题的主要矛盾,也就是马尔克斯是如何成为兼具作家与记者这双重身份的。前文已述,哥伦比亚是个富有文艺气息的国度。而马尔克斯浸淫在文艺之国与文艺之家,自然耳濡目染。小学、中学、大学,马尔克斯都不是个好学生,并且和别的一些大作家一样,是个数学学渣。但也就是在每所学校中,他均阅读了大量名家名作,并且组织过文学社团,在报社的工作充分锻炼了文笔。而在学习与生活的每个阶段,他也结交了不少志同道合的师友,大家一起疯狂、一起阅读、一起分享、一起创作。比如就读于国立男子中学时期,该校教师就存在着思维碰撞,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的思潮均有老师信仰。“在一定程度上,正是这种意识形态上的碰撞使国立男子中学赢得了政治荼毒实验场的恶名。过了半辈子我才发现,这是一种自发性实验,弱者闻风而逃,强者接种各种教条主义疫苗。”马尔克斯成为了实验中的强者,并且结识了志趣相投的朋友。

  良师益友的帮助,对他形成个人风格起了重要作用。“如今,我已经出版了十七本书,清样校对们依然十分客气地将我的拼写错误视为笔误。”(P181)拼写的毛病可以说是基本功不扎实,毕竟写错别字得归咎到小时候基础没打好。不过大文豪自不会拘泥于小结,而是更看重别的。马尔克斯对创作其实是有着字斟句酌的严禁态度。书中第212页提到了一件事,因为出版社改动了他小说《恶时辰》中的人称和动词变位等语法,把拉美西语的常见用法变成纯正的马德里方言。这无疑是抹杀了作者的匠心。马尔克斯担心会影响读者的理解,乃至改变了小说的基本风貌,他于是宣布该版本受到篡改,不予承认,并且重新修改了作品再次出版,在印刷时还注明:此为首版。

  马尔克斯在书中几次谈起了创作,比如“我觉得,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不仅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体裁,还有截然不同的结构,混为一谈是件要命的事。今天,我依然这么认为,而且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坚信:短篇小说的地位高于长篇小说。”(P250)“写一个、讲一个。。。有时候,口述的故事比写出来的故事更精彩。而且,不知不觉间,或许创造出了一种为文学所亟需的新体裁:虚构的虚构。”(P331)P340-341,谈论到他的阅读习惯,以及大刀阔斧删除无用的词、多余的情节,只留精华的做法(与鲁迅、海明威不谋而合啊),不仅是因为报刊编辑的工作职责,更很好地训练了他的叙事技巧。P420-421,谈音乐对创作的影响,亦是很好的艺术人生经验。

  三

  在这部分我准备做一点索引,把《活着为了讲述》中与马尔克斯其他小说可以对观的部分提取一些出来,使本文在八卦之余也带上一点微小的学术色彩。其实最主要的原因在前文提到过,阅读时,我屡屡会发现,“咦,这不是某小说里的人物/桥段/描写么。”仿佛你碰到了一个朋友的亲兄弟,“你们长得这么像啊!”或者说,这是在玩文本的连连看。

  需要说明的是,老马的其余16本书暂时都不在手边,加上我也懒了,不想再一一翻阅其他书的原文,完全凭自己脑海中的记忆(这点我还挺有自信的)进行归纳,难免挂一漏万(有的也是我自己主动忽略),大家有兴趣不妨自己找找。

  对观《百年孤独》

  1.“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P3)这个巨蛋的比喻在《百年孤独》开篇介绍马孔多的时候也出现了。

  2.“大门上写着:马孔多。。。”(P16)在这段中,马尔克斯介绍了马孔多的出处。然而马孔多究竟是个什么玩意,他自己都没搞清楚。

  3.“紧邻的是外公的金银作坊,他在那儿制作身子会动、镶着绿宝石眼睛的小金鱼,不为糊口,只凭兴致。”(P29)《百年孤独》中做小金鱼的那位是马尔克斯上校的亲密战友奥雷里亚诺,也不为糊口,做完就马上融化掉。

  4.P55所述的香蕉公司工人大屠杀事件,在《百年孤独》里也占有了相当分量的章节。关于死者人数,各执一词。“话说回来,哥伦比亚的历史之谜远不止这些。”这句话透露出老马对祖国多舛历史的无奈。

  5.P58-59,描述了家里来了一群额头上都涂有圣灰十字的男人。他们都是外公在各地留下的私生子,从各自家乡赶来给生父祝寿,然而晚到了一个多月。有没有想到《百年孤独》里奥雷里亚诺上校的那些私生子(一夜之间被团灭)?所以,马尔克斯把他外公的故事安插在了两个人身上。

  对观《霍乱时期的爱情》

  我们来看看这部老马已经斩获诺贝尔文学奖后写出的“爱情圣经”与《活着为了讲述》又有多少契合之处。除了前面提到过的爱情故事,还有些桥段。

  1.P20,“比利时人”为了告别痛苦,吸氰化金自杀。这种死法也就是《霍》开头,胡维纳尔医生那位棋友的自杀方式。

  2.P70,“老眼昏花的鹦鹉飞到了水桶上,在抓到鹦鹉脖子的同时,他脚下一滑,从四米高的地方坠落。”现实中的外公并未因此有大碍,小说里的胡维纳尔医生却为了一只鹦鹉送命,并在临终前给他妻子留下一句爱的遗言,“Sólo dios sabe cuánto te quise”。

  3.P82-83,比较详细介绍了“比利时人”自杀时的情况,尤其是“自杀时用的氰化金散发出的苦巴旦杏味。”直接把你拽回《霍》的开头,而比利时人正是外公的棋友。所以,老马尔克斯上校成为了又一位人物的原型。

  4.P159,从“看着张嘴静候昏头蝴蝶的短吻鳄。。。”开始,这段在玛格达莱纳河上航行的描写,直接搬进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与费尔米娜•达萨晚年的重叙旧情之旅。

  5.P162,船长禁止捕杀海牛,这也是重叙旧情之旅中出现的情节。

  6.P283,“代笔人门廊”里父亲代人写情书,亦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曾经的生计。

  7.P397,干瘦的小姑娘与满头银发的老先生一晚风流,这应该启发了作者给老年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搞出一段以悲剧收场的不伦之恋。

  对观其他作品

  355,卡耶塔诺.苏克雷被两兄弟捅死的案子,一看就是《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的缘起。后面一页,作者也提到了。

  69,外公填好申请表,望眼欲穿地等待抚恤金一直到死;P432-433,参加朝鲜战争的老兵回国后下场凄惨,白白做了炮灰不说,甚至常常被杀。被国家欺骗与抛弃的军人,无疑是《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的素材。

  20,身着重孝的女人牵着12岁的女孩去凭吊因为做贼而被击毙的儿子,这个场面在作者脑海中萦绕多年,也被他写进了短篇小说《礼拜二午睡时刻》。

  317,“圣克拉拉修道院里埋着个十二岁的姑娘,死后两百年间,头发长到了二十二米长。没想到四十年后,我会把这个谜团写进一本有着许多不祥暗示的浪漫小说。”马尔克斯没有点名的这本小说就是《爱情和其他魔鬼》。

  四

  聊点八卦的。马尔克斯塑造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时候,除了化用老爹的故事,不知道是否投射了他自己的影子在里面。“上半身精神之爱,下半身肉体之欢。”马尔克斯如阿里萨一样,风流事无数,却对一个女人情有独钟,那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里“自然”要献词的“梅赛德斯”,也正是他的夫人。《百年孤独》里,梅赛德斯也在某个不起眼的章节里出现了一下,就像希区柯克要在自己的电影打个酱油、斯坦.李总在漫威电影里露个小脸一样,可以当作是作者有意为之的彩蛋。如此高逼格秀恩爱,那么他们的爱情故事是怎样的?不妨读读《活着为了讲述》,着墨不算多,但也把这段情的缘起、发展说明了。

  (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法语版,是唯一一个没有献词给梅赛德斯的版本。因为这个版本的致意对象是马尔克斯在巴黎时的恋人。当年他们过着“贫贱夫妻百事哀”的日子,后来分手。《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中煮石头掩饰揭不开锅的情节,正是困窘的巴黎之恋中的真实故事)。

  拉美的很多大作家(不含略萨)都是左派,马尔克斯也是其中一员。他和菲德尔.卡斯特罗同志有深厚的革命友谊,在古巴拥有别墅,更有传言他充当过卡斯特罗的特使。这段友谊显然会受到一些指责和批评。在《活着为了讲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两人在波哥大暴乱中的相遇,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对方一眼,再也没能忘掉对方容颜。

  五

  这一部分不是结尾,是本文的番外篇。

  雨是马尔克斯小说中的一个常见意向。比如百年孤独中那场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大雨,看似夸张实则蕴含着作者的人生经历。“当年,波哥大是个偏远、阴郁的城市。细细的雨丝从十六世纪初就开始下,绵绵不绝。”(P166)背井离乡奉父亲之命独自前往首都求学的马尔克斯,在这个寒冷的内陆高原城市里,淋着细雨,感到的是由内而外的阴沉与忧郁。马尔克斯显然不喜欢波哥大,若干年后重返这里工作,他又写道,“透过大窗看到的世上最凄惨的城市永远飘着细雨。”(P408)雨,用来给故事增添凄凉孤寂的气氛。

  那天下午赫里内勒多•马尔克斯上校收到了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电报。那是一次例行公事的谈话,没有为胶着的战局带来任何突破。谈话即将结束时,赫里内勒多•马尔克斯上校望着荒凉的街道、巴旦杏树上凝结的水珠,感觉自己在孤独中迷失了。

  “奥雷里亚诺,”他悲伤地敲下发报键,“马孔多在下雨。”

  线路上一阵长久的沉默。忽然,机器上跳出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冷漠的电码。

  “别犯傻了,赫里内勒多,”电码如是说道,“八月下雨很正常。”

  读到这段的时候是两年前一个夏天的深夜,也是8月,已过零点。我在离南京300余公里外的苏北X县,窗外下着雨。那一天的白天我听了李志的《山阴路的夏天》,循环播放了很多遍。“南京的雨不停地下不停地下,有些人却注定要相遇。”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秒懂了马尔克斯上校的悲伤,以及奥雷里亚诺的沉默。我知道此时此刻南京正在下大雨。

  于是我走下楼,在细雨里看着天抽了根烟,发了条微信,“X县在下雨,南京在下雨,马孔多在下雨。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下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

  这显然是条有特定读者的微信。

  (矫情的一逼嘛小伙砸)

  2016.7.3深夜,又是一个南京的夏天雨夜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四):生来为了写作

  #2017读书打卡##传记#

  第二本

  这本《活着为了讲述》是马尔克斯唯一自传。逛亚马逊的时候随手买了一本,没想到意外好看。

  比《百年孤独》要容易读很多,短短几天好像把老马的一生都活了一遍,尽管我知道这本书的内容也只好似冰山一角。马尔克斯这一生执于写作,尽管动荡起伏,可是阅读和讲述从未间歇。

  而大家庭的复杂,亲人各异的性格,魔幻的经历,像启发马尔克斯想象的催化剂,就像丰润的土壤滋养笔端,所以老马能成为世界上最伟大作家之一,都是有原因的。读不下去《百年孤独》的建议可以读读这本。

  读书微博:@RuyuJu_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五):活着为了讲述

  I.

  活着为了讲述,是垂垂老矣的马尔克斯写就的人生回忆录。摒弃了迷幻荒诞的手法,像是一个饱经沧桑心境平和的老者于阳光眩晕的午后坐在对面,款款讲述他此生的波澜。以平实却不乏独特美感地语调将自己的生平,故乡,成长经历,作家生涯娓娓道来。

  回忆并不是从出生开始的, 而是始于母亲找他去买老家的房子来接济贫穷的生活。他们在烟雾缭绕的酒馆里相见,那时他整日与友人厮混,一心想当作家几近荒废学业。就这样,他们踏上了去往多年未至的故乡的路途。一路颠簸,见到故人旧景,往日不由浮上心头,万千感慨汇聚,故乡之行给予困顿中的马尔克斯以新的写作灵感。被日后的他认为是写作生涯中至关重要的一次旅行。在回忆这次旅行的途中,他便借助故乡的景色重现了自己的童年。此种方式倒使得回忆录仿佛第一人称的小说,他对家世和童年的讲述便在叙述者回乡买房的目睹追思中完成。也就是说,马尔克斯回忆自己的故乡之旅,也重温了当时的自己对童年岁月的回忆。结构上别出心载。后续他陆续讲述了自己的学生生涯,与文学的缘分,以及大学时代开始发表作品,正式成为作家的经历。最后以自己离开哥伦比亚避难结束。整书并未讲尽其生平,没讲到他在巴黎等地和后来回国的经历,只能算作他的人生片段。然而,在我看来,作者想要告诉读者的,并非自己的人生琐事,而是用回忆来缓缓发掘,慢慢看清自己如何成为自己,如何在那样的家庭环境,国家情况中成长,如何在一帮挚友中收获荒乱迷茫的青年时代,如何形成自己的文学风格。 能够从语言中感到,作者对童年生活的追忆,对亲人深沉的爱,能看出当年巴兰基亚文学小组间的深厚友情,看到作者对青年时代的那些友人的怀念,对那些帮助提携过自己的良师益友的感念,对那个壮志满满却又腼腆青涩的青年的回忆,仿佛隔着大段时光去遥望当年的自己。真挚,平和,从容。 读来是一种享受。

  当然,从他的叙述中,还能看出很多东西。

  首先最明显的便是他其它小说中情节和事物的来源。在这本书中,读者可以轻易地发他小说情节事物的现实对应,还能窥见他是怎么把发生在自己身边光怪陆离的事件处理成小说内容的。便不得不再一次感叹马尔克斯的文学才华。比如他想详细解释了马孔多地名的由来,解释了布恩迪亚这个姓的由来,我看到《礼拜二午睡时刻》是源自童年令他记忆深刻的一桩真实之事,看到《霍乱时期的爱情》开篇的自杀死亡和主人公从梯子上跌落致死的情节源自童年的回忆和外公身上的真实事件。还能看到《百年孤独》中的人名地名情节与自己大家族中种种人物事件的巧妙对应。反过来,读到作者自己对家族,国家历史的叙述,结合小说中的那些对应,也有助于更好的理解小说。

  另一方面,我还看到文学上的马尔克斯是如何诞生成长的。从童年时《一千零一夜》对他的的启蒙,到日后读《变形记》的震撼和对文学叙述的新发现,似乎能够瞥见他笔下魔幻现实风格的源泉。当年外公赠予的那本词典,是他最初的启蒙,也助他升入小学。日后的《基督山伯爵》,西班牙诗作,古希腊经典,威廉•福克纳等等。加上同时代的作家朋友互相熏陶,老师的深刻影响,与朋友一同办报纸的艰辛岁月,世界图书馆的一次次相聚,为写专栏翘掉大学课程的经历,国家动荡时自己避难流浪的际遇。种种所有,形成了读者所见的文字中的马尔克斯。从童年时记忆力惊人谎话连篇长于叙述,到他少年时不断读书,后来写诗写演讲稿写社论,到了大学结交一帮志同道合的好友,在浓烈的文学氛围中历练成熟,给杂志折撰稿,当记者,写长篇小说。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出于窘迫的境地,得不到家人支持,生活也全靠朋友接济。关于他的早年文学生涯,马尔克斯如是总结:“在出版了四本稿酬微薄的书后,我在年过四十时才盼来了能使我真正地靠卖文为生的头几笔版税。此前,我的生活中充满了陷阱、推诿、幻想,更要竭力避开无数的诱惑:似乎我干哪行都行,就是当不了作家。”而关于他的写作初衷,马尔克斯如是说:“那天晚上,我像战场上的战士一样视死如归地发下誓言:要么写作,要么死去。或者如里尔克所言:‘如果您觉得不写也能活,那就别写。’”

  最使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对哥伦比亚历史进程和社会风貌的叙述。马尔克斯的回忆事无巨细,往往伴随着繁复的细节和众多的人物,仿佛在不紧不慢地讲述当年的种种经历,尽力还原和再塑造回忆中的场景。总是让人惊讶他怎能记得如此清楚。每一桩事情都真实动人,每一个不经意的细节或一闪而过的插曲都妙趣横生。慢慢地,马尔克斯生长的故乡,他的经历所串联起来的哥伦比亚国度,以及哥伦比亚所代表的拉丁美洲社会风貌,都徐徐展开,生动无比。阿拉卡塔卡,巴兰基亚,波哥大,这些城市仿佛具有了灵魂。深沉苍茫的加勒比海夜色,疲于奔波的贫穷市民,喧闹世俗的妓院酒馆,人头攒动的集会街道,匆忙而坚定的爱国青年,朴素执著的南美人民。 在沉稳的叙述下,我能感到他对故土深沉的感情,对多灾多难的祖国和人民的深切同情,对艰苦岁月中欣慰点滴的幸福怀念。

  成长史,家族史,文化史,国家史,交互糅杂。我看到一个老人坐在炉火旁遥思冥想,尽数前世今生;看到家族长子跌跌撞撞不乏温暖的成长经历;看到林立在时间中伴随个人经历一闪而过的哥伦比亚众生群像;以及发生在遥远大陆上可歌可泣的民众运动;还有动荡时局之下,窘迫生活之中,那个踌躇满志的文学青年心中的家国情怀;最后,合上书卷,一切已成回忆,此生也将过去,我一厢情愿地猜想,离死亡越来越近的马尔克斯,也越来越体会到人生的真谛,正如这本书的名字:活着为了讲述。他一生的写作,所有的故事,无不在讲述那个遥远大陆上一个遥远小镇的故事。以生活为源泉,以扭曲为遮掩,以想象为工具,他一遍遍地还原和深化着生活地本质,探究着土地,生命,死亡地关系和意义。

  他说:“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他还说:“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

  如此足矣。

  II.(非书评,无关此书)

  读完此书,结合自己的境遇,还有几点感想,闲来无事,一并写下。

  回忆录中重现了马尔克斯的成长,成名历程。同许多闻名于世之人一样,他年轻时也曾落魄,也曾在理想与现实之间苦苦挣扎,最终寻得出路。他的实际遭遇是,从小培养并发展了文学志向,以贫苦之家,名将之后的身份,以自己的刻苦学习,在特殊的国家环境下,获得了接受教育的资格,高中,大学,似乎都是如此。家庭的窘境也使得他于大学期间选择法律为专业,然而他最终放弃学业不顾家人反对从事文学,多年来生活贫苦,最后才柳暗花明。这期间原因种种。首先他结交的一帮志同道合的文学友人对他影响颇深,使他不断提升文学素养,坚定文学志向,其次当时的哥伦比亚时局不稳社会动荡,爱国热情和社会责任感也促使他从事新闻记者行业。而具体到他自己的想法,文中说,是那次陪母亲回乡买房的经历让他在困境中找到了突破的动力。文中有这么一句话:“那天晚上,我像战场上的战士一样视死如归地发下誓言:要么写作,要么死去。或者如里尔克所言:‘如果您觉得不写也能活,那就别写。’” 如此可以得知,他是觉得自己不写不行的,他不能选择除了写作之外的其它生活方式。他心中的故乡,心中的马孔多驱使着他向世人讲述。就这样,后来被世人所熟知的马尔克斯才会出现。

  我常常思考生命的意义,常常以一个青年的身份,在个人之专业,未来之工作,个人之理想,生命之消亡种种问题上苦思不已。究其所以,是想知道一个人一生应当如何生存。之所以这个问题如此重要,是因为认识到生命的无常,荒诞,珍贵;死亡的绝对,虚无,恐惧;个体的渺小与世界的宏大;时间的长短与记忆的幻象。客观上,渺小与宏大的对应使得个体的生存微不足道;主观上,所有的人生体验,感觉,记忆却也独一无二且与外部世界无干。我曾鄙视把一生奉养给机器,金钱,感官欲望的碌碌众生,却也知道自己不过是无毛的两足脊椎动物,万物中之一点,时间沧海之一粟,而且终究成为碌碌众生一员,了却此生。

  自古以来就有不甘平庸之人,就有投身艺术,科学等永恒事业的生命。以我有限的认识,许多人对自身生命意义的追求无外乎两种。一类是如哲学,科学一样追求对世界和自我的认识,在看不到边际的路上缓慢跋涉,可能孤苦卓绝但只求不枉此生;一类是如艺术,美学一样追求超越自我存在的客体,把短暂渺小的生命交给伟大永恒的自然(美感),超然于世自得其乐。马尔克斯的自传使迷茫困顿的我看到了一个曾经困顿的年轻生命如可抉择,也想起了每个人必须面临的生活抉择。许多人不甘平庸,渴望突破现实的桎皓。然而至于怎样做出选择,那则是“迷惘的一代”所困惑的,是“垮掉的一代”所追寻的。每个人有不同的答案。苏格拉底说认识你自己,庄子说顺其自然,孔子说以天下为己任,基督教说带你去天国,佛教说要人赎前世罪过,尼采说上帝死了,每个人要成为自己,昆德拉说人生只有一次,一次就等于从来没有,生命必需重负。王小波说,有一天我们都会死去,追求智慧的道路还会有人在走着。死掉以后的事他看不到。但在他活着的时候,想到这件事,心里就很高兴;顾城说,一个人像蚂蚁一样生活的时候,也可以像神一样的美丽。像爱因斯坦那样的科学家热爱方程的永恒之美,而高更之类宁愿躲入丛林醉心艺术。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塑造的古巴老渔夫象征着向自然,向人类限度挑战的勇气,昭示着一种充满尊严的人生态度。史铁生在轮椅上待了二十多年之后明白自己一直做的不过是叩问心魂,扶轮问路……

  种种选择,并无高下之分, 似乎也并无绝对标准。一代代的人都曾面临相同的关口,在心智刚刚开化之时,摒弃了童年的天真,带着并不丰富的认识,面对真实繁杂的生活,充满幻想又一无所知,雄心壮志又胆颤心惊。在《活着为了讲述》中,经过无知,踌躇,寻找,最终成为了自己,走出了属于自己的道路。“要么写作,要么去死”在我看来这是高贵的生命誓言,以这样的态度存于世间的生命让我尊敬,更让我羡慕。说出这样坚定的话,说明当时的马尔克斯真正自由了,并不是什么都可以做,而是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后,做什么都无所畏惧了。

  诚然,我知道我对生活一无所知,头脑中一些杂乱的想法不过是从书籍中得来的浅薄的认识。既无社会经验,也谈不上拥有什么智慧,更不认为我能通过冥思苦想就能真正明白什么且做出“正确”的事情。种种推测,认识,观点,不过是头脑风暴后的猜想。就像现在,我坐在飞驰的火车上,午后的阳光强烈温暖,窗外视野开阔,我在明暗分隔的尘埃中正好遨游神思,顺便一吐胸中郁结,也算是梳理一下多年来自己杂乱的想法。不久之后,待火车到达目的地,我又要投入我匆忙琐碎的生活中去了。

  故趁火车未至,在此作结吧。

  我心智初开,灵魂苏醒,头上群星闪耀,四周嘈杂迷茫,死神在远处瞭望。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去往何方。我几乎一无所有,除了一具肉身,一点欲望,和无限恐慌。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六):马尔克斯的梦幻之旅

  马尔克斯的梦幻之旅

  ——读马尔克斯自传《活着为了讲述》

  ◎ 东渔

  将自传写得跟小说一样流利畅快,也非马尔克斯莫属了,至少到现在我还没读到第二个人。《活着为了讲述》开篇引出妈妈卖房子的事情,顺便交代了当时家庭关系的状况。马尔克斯跟随妈妈一路走下去,直至踏上心中那片印记重重的故土,而我们也跟随着他的思绪看到了梦幻的“马孔多”,到处都是“灰头土脸的巴旦杏树”、“耀眼的街道”、“锌皮屋顶”,小说里的人物都在现实生活里走出来,走到大街上,小说里的故事都从记忆里挖掘呈现出来,这是真实的往事重现。这一切仿佛再一次带我们进入了《百年孤独》的盛景,久久无法释怀。

  最初是因为文艺媒介的宣传,使我接触到马尔克斯的魔幻世界,继而一发不可收拾,跟随着“新经典文化”的出书节奏,拥抱了他那灵感迸发、接二连三的经典之作。从厚重勃发的《百年孤独》开始,绚烂的魔幻之花开放在南美马孔多富饶的土地上,若是结合这本自传的回忆实录,才知魔幻并不魔幻,它们从来都是真切的现实。《霍乱时期的爱情》将一个“老流氓”的滥情逸事刻画得纯情又辗转悱恻,正如马尔克斯在自传里回忆去医生家里的情景,总缭绕着那么一丝丝熟悉的感觉。相对于宏大的长篇力作,我个人更喜欢《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这个小长篇,当然不是因为篇幅的问题,强烈的现实主义区别于魔幻色彩的炫技,讲述一个傲慢又落魄的上校等待遥遥无期的来信,使得小说具有了浓厚的隐秘色彩。还有《恶时辰》和《枯枝败叶》,内里显露的微妙既中规中矩又暗流涌动,而《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和“上校”那篇一样,不魔幻的小说写得优秀才让人更加刮目相看。曾被他的短篇小说《巨翅老人》深深震撼,就像初次体会卡夫卡《变形记》那般惊艳。虽有很多人将其归为二流作家行列,但在我这里马尔克斯就是一流的文学大师。

  关于拉美文学,胡安·鲁尔福应该属于低调沉稳那种类型,即便他体现的文学根基更为坚挺,而“爆炸性”应该从马尔克斯、略萨、博尔赫斯数起,再到科塔萨尔,富恩斯特,卡彭铁尔,波拉尼奥等等,是他们汇聚渲染了拉美文学爆裂的时代,如此交融魔幻主义和现实主义两张丰满的羽翼,犹如阵阵烟火腾空绚烂,使我们叹服于好的文学带来的愉悦真是太美妙了。而马尔克斯以其高产、技术精堪的文学基色,已在南美文学史上占据重要席位。

  在这本马尔克斯非常看重的自传里,关于一些小说情节的渊源也有所阐释,哪个片段来自现实的哪些角落,哪段感悟来自内心深处,都能在回忆录里梳理出来。比如,那个小偷被枪击致死,后来他的妈妈和妹妹远道而来要去坟前献花,这一情景正是《礼拜二午睡时刻》的灵感来源,成就了一篇挖掘深度人性的优秀小说。而他在老迈的医生家里陷入回忆,使我们又闻到了苦杏的味道,就像《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那缭绕不散的神秘气味。当马尔克斯与妈妈在老房子里历数回忆,细数老上校的辉煌过往,不正是《百年孤独》的映照嘛;外公这个顶着悲壮英雄形象的上校也是《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的原型,一直等不到政府的退休金,却满怀希望地漫长等待着,而他制造小金鱼这个嗜好也在《百年孤独》里被刻意渲染。马尔克斯还在其中交代了影响他写作的那些著名作家,正因为接触到乔伊斯和福克纳的作品,使他放弃了《家》的初稿,这才成就了《枯枝败叶》。

  有着上校身份的外公带着马尔克斯上街去认识冰块、看马戏,这些素材在《百年孤独》里被他魔幻般地重新演绎,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不就是他自己的家族史吗?我们在他精心布置的现实和小说相互交叉的空间里恍惚游走,感受文学所带来的难以腐朽的魅惑。马尔克斯的信马由缰,马尔克斯的肆无忌惮,马尔克斯的狂妄或内敛,都在这里,都在这本美妙的好书《活着为了讲述》里。所以,你在读马尔克斯自传的过程中,脑子里时刻会有那句著名的“开头”冒出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马尔克斯的叙述轻快洒脱,关于他的流年轶事,他们一家人那一段颠沛流离的岁月,皆融入诙谐的语调,显得不那么沉重。贫穷并没有打败他们,妈妈总能坚强应对,带领一家人面对现实,机灵的小马尔克斯也学会了苦中作乐。当他谈到自己怎样失去了童贞,时常出入妓院,跟一个有夫之妇有过纠葛,这些看似八卦的问题时,就像在披露别人的事情,这些随意泄露的“恶习”是如此习以为常,还有顺手偷东西也是稀松平常,应是他的坦率和真性情使然。马尔克斯的成长遭遇起伏不定,他去波哥大求学,开明讲述了一些师生间的趣事,怎样搞诗社,同学们的政治分野,加入《文学报》阵地写稿子,时而在《宇宙报》写缴文讨伐政府。这段时间他跟政治紧密往来,因为时局动荡,个人不得不融入哥伦比亚的社会变革中。后来转战《先驱报》,再就是《记事》,写专栏的插空完成了一些漂亮的短篇小说。动乱时期马尔克斯所表现出来的闲庭信步,不单是轻巧叙述的表面现象,它仍然来自对文学的本真探索,这才成就了他的辉煌。

  马尔克斯曾以个人身份来过中国,并对随处可见的盗版问题深恶痛疾,决意生前不会将他的小说版权授权给中国大陆,此事件算是国内文学界一个憾然的情结吧。2014年,他的去世在中国掀起了一阵阅读高潮,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描绘的文学世界与我们的现实感同身受。2016年5月22日,马尔克斯的骨灰安葬在故乡卡塔赫纳大学,完成了他生前的心愿。一代文豪终归故土,家乡的学子们可以尽情沐浴着马尔克斯的文学光辉。他也会一直待在那里,享受着自己的百年孤独。

  “重塑雕像的权利”乐队的主唱华东在接受小凤(著名文艺节目《小凤直播室》的主持人)的采访时谈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他说不是《百年孤独》影响了他,而是他这样的性格选择了《百年孤独》,也不用去画什么人物族谱,就因为小说里充满了眩晕无解才更有吸引力。我觉得,他说的“眩晕”就是处处弥漫的诗意。引申华东的语义,我以为,马尔克斯是必定会到来的,以供人们热情享用他的文学风采,就像我们这样的读者早晚都会遇到马尔克斯这个名字,以及他的一切。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七):《活着为了讲述》简评

  网上一直流传着一封马尔克斯的《告别信》,该文情感充沛,温情甚满,慨然走笔,有着颇为纯粹的鸡汤意味。可惜的是,它并不是老马的亲笔,读过老马的全部作品,你也会明白这也绝非老马的风格。他腹黑、幽默,行文看似的混乱中透着沉着和深刻,时而又会露出孩子般的天真和顽皮。面对死亡,在《我不是来演讲的》中,你能感受到他同样的恐惧,但他也许会换个轻松的方式告诉你,就像他嘴里那“公平”殡葬公司的广告语:“别着急,我们等着您!”

  说起创作素材的积累,卡尔维诺有着自己的分类档案夹,哪个档案夹的故事凑满了,就可以写出一部书来;博尔赫斯的故事和线索则主要通过海量的阅读,国家图书馆馆长一生手不释卷,擅写短篇,在《小径分岔的花园》里处处可见他的旁征博引。马尔克斯也是一个贪婪的阅读者,在贫困潦倒的青年时,他依然逐句地回味着福克纳的《八月之光》,但他的更多故事则来自自己丰富的人生经历,每个隐喻和暗示都有相应的生活素材作为支撑。

  但千万别以为读过了这本《活着为了讲述》以后,你便能更加了解一个真实的老马。这是一本关于他的自传,其实也是他的最后一部长篇,一部计划中有三卷,最终因为身体的原因只完成了一卷的终作。不过它的篇幅在老马的全部作品中却为最长,长于《百年孤独》,长过了《霍乱时期的爱情》。

  通读马尔克斯的全部作品,我常觉得马尔克斯一生之中只写了一个故事,家族的演进和南美历史的钩稽,推动了一部部鲜活作品的产生,也不难发现它们彼此之间的关联。其实在马尔克斯的作品中,我们很少走出过自处女作《枯枝败叶》伊始的那片闷热又泥泞的雨林,哪怕他在异乡的一个随笔,也难以掩盖这份乡愁抑或对于国家历史的沉思。

  作家论政有着他们独特的视角,不似经济学家对于数据的挖掘和罗列,不像历史学家对于事件的求证和比较,少了政治学者的严肃和刻板,也没有哲学家们的抽象和形而上。然而面对这一个个充满着感性的句子,你不能否认它们的深刻,在对人类社会发展中所发生过和发生着的事实,文学有着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特别是那些人类不可避免的灾难和他们难以承受的重负。

  在《活着为了讲述》这样一部作品中,无论在老马荒唐的年少时,还是渐进成熟的中年时,我们都会感受得到他对于国家、社会和民族有着强烈的责任和使命感。无论是对他那跨越战火硝烟的祖辈,还是沉浸在生活琐碎的父辈母辈,亦或者自己人生中的光怪陆离,老马都没放弃过对于它们之于国家和社会的追思,他也一直在寻找一个“不再孤独”的答案。亦如他在开篇时所说,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在这部作品中,老马流露了对于家庭生活描写少有的温柔。即便在《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样的作品中,我们看到的也总是人性对于自己情感的真实性的怀疑,譬如面对着伴侣的逝去,一刹那间还会恍惚于自己是否真的爱过和了解这个人。

  所以说《活着为了讲述》也确实可以归类为自传,虽然对于生活事件的真实性一定进行过修饰,但行文里定然还是少了许多需要想了又想改了又改的哲理和寓意。相较于老马其他的作品,这部回忆录显然轻松了不少,也给出了许多他的创作的线索,想必也解决了很多读者心中的疑惑。

  一直比较喜欢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也是他在大多数作品中都不会缺少的元素。无论在绵延着纠结和扭曲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还是充满悲剧暗示的《爱情和其他魔鬼》,再或者在不伦恋中的《苦妓回忆录》,你都能相对理性地看待人性本然的非理性,在对那份美好的本质的揭示中,我们体味到了生活的残忍。就如《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的经典语句所讲,“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厌恶。”好奇亦是爱情的另一个变种,伴着内心隐隐的惶恐,我们可以去试着评价一份心中挚爱的深刻的程度。

  《活着为了讲述》是很容易解决许多读者对于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及其之前作品中的困惑的。因为《百年孤独》亦是马尔克斯的家族史和他自身成长中的社会见闻的集合。“不死的上校”是老马祖父的游魂,在《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和《百年孤独》,还有这部自传里,我们随处可见其对祖父的回忆和剖析。迷信的村庄,庞大而又充满传奇故事的家族,都是老马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素材,或许写作也是他对于爱的一种表达吧。

  基于南美解放的历史和祖国哥伦比亚的政治,马尔克斯从未停止过自己的思考和抨击。《族长的秋天》、《迷宫中的将军》,让我们一窥独裁者的内心,让我们在国家动荡的年月里感受政治的肮脏和丑陋。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无数经典的中篇和短篇都出自马尔克斯的手笔,无论是风格陡然严肃一针见血的《一场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还是《礼拜二午睡时刻》和《蓝狗的眼睛》里那些颇有传说色彩的民间故事,都会找到马尔克斯对于社会和百姓生活的关怀,还有他深入民间的深刻体验。当然还少不了《梦中的欢快葬礼和十二个异乡故事》,补齐了他那段传奇的旅欧经历,让《活着为了讲述》这部未能彻底完成的作品少了一些我们对于无法探求的遗憾。

  倘若在《番石榴飘香》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严谨、豁达却有自己独到认识和见解的马尔克斯,那么在这部《活着为了讲述》里,我们更会明白一代大家的坦诚、勤奋、坚持和他那对于生命和生活永远的热爱。引用马尔克斯在诺奖颁奖典礼上所做的经典演讲《拉丁美洲的孤独》的结尾来结束这个浅陋的书评:

  爱真的存在,幸福真的可能,那些注定承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也终于永远地享有了在大地上重生的机会。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八):虽然明白,还是没法一直看下去

  本书看了一部分后,终于明白为什么马尔克斯会写出所谓的魔幻现实主义,因为如果按照他营造的自传内容而言——哥伦比亚由于处于动乱变更非常频繁的时间,各种思潮想法传统混合,确实有如魔幻一般,如果一定要找个参照物的话,倒有点像我们民国初年的时代,只不过我们更为内敛一些,所以虽然人物同样疯狂却没有表达得那么刻骨。

  其实哪有什么魔幻现实主义,就是「现实」,海里泡着死去的母亲,被大量成批屠杀的工人,死去的城镇,残破的屋舍,没有人的街道。

  这些我们看起来和魔幻一般的现象,在哥伦比亚就是现实。

  也许是实在对于这种动乱颠沛、黑白倒置,甚至完全不一样的道德观、价值观、两性观无感,所以在看到过半的时候决定放弃了。

  毕竟,或许你很优秀,不过这世上总有我喜欢的优秀。

  但是还是要谢谢你,我有点感觉到为什么会有《百年孤独》了,说不定除了猪尾巴以外,那些事都活在当时那些人的脑子里——是不是真实并不重要,谁记住了才重要。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九):马孔多在下雨

  不知是由于这个家族的庞大繁复,抑或是文字语言一泻千里般的流畅,这本自传总给我以小说的错觉。在这里,我看到了退役的上校,患有食土症的妹妹,写情书的小提琴手,而马尔克斯先生则混合着他们所有人的姿态却又以完全不同的样貌出现。

  他反复强调着自己在文学上羞怯和懦弱,就像一个处于陌生环境急于隐藏自己的孩子,同时又毫无畏惧地以绝对的狂热投入到阅读和写作之中,当打字机啪嗒啪嗒运转纸条倾泻而下的时候,如此盛大的热情甚至可以点燃纸张。他用谦逊代替了公众印像中的狂傲,甚至在感情上亦被动而专一,不知道这是处于虚荣还是一种反省,也许这真的是他年轻时的模样。

  我很困惑,在所有的主题中,他偏偏会选中孤独,这本该最不属于他的一种。出生在根系这样发达的族群,穿梭于毫无间歇的聚会辩论午夜狂欢,可是某个音符停顿的瞬间,某声不经意的叹息,依旧可以扑捉到他的孤独,即使细若游丝。这孤独来自何处?也许,是一种天赋,天赋给予他对于“战争,动荡,旦夕之间大厦倾覆”的敏感,他不需要去描写孤独,他的文字本身就是一种孤独。就像他一直竭力避免技巧和词汇消解掉作品中的深刻,只是他的讲述这样娴熟而自然,仅仅凭借讲述便可获得深刻。

  这在里,我可以看到他的前半生,当然,在这里,如同所有的作品一样,我亦可以看到他祖辈的一生。也许一个世纪前他已经在家族病史中预见了遗忘的命运,并自归乡一日起便决心与之对抗。于是,我们在《枯枝败叶》中读到了抵御“失眠症”侵蚀的方法:将回忆变成文字。一个世纪以后,回忆中的回忆再次变成文字,以回忆的名义。我忍不住要想,在马尔克斯的后半生,在波哥大满目苍夷的时候?在古巴革命胜利的时候?有多少次,他重回了那个看见冰块的午后,而马孔多,又被他重建了多少次。也许,孤独之所以在他的笔下经久不衰,正要得益于遗忘带来的恐惧。他看到他的祖母眼神黯淡,他看到他的母亲忘记了爱。他看到自己唱不出一首完整的歌。他把它们写下来,只要写下来,就有人会替他记得。

  很多很多年后,晨光熹微,墨西哥城醒过来,马尔克斯先生在露珠中看到马孔多层峦叠嶂的香蕉林,小金鱼在里面游泳。而下一秒,记忆破碎掉,雨水蔓延,淹没一切。

  不过,也可能是我自己太怕忘记。一生太长,遗忘太轻易。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十):他自己的“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里的联合果品公司、香蕉种植园与河道里如史前巨蛋般的鹅卵石;《霍乱时期的爱情》里日夜写情书、演奏小提琴、在邮电所上班的腼腆少年和因爬芒果树抓金刚鹦鹉而跌落的老人;《枯枝败叶》里茉莉花和迷迭香的混合味道与炎热寂寞的下午;《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里永远都等不到的退伍金;《恶时辰》里反复提及的匿名帖;《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里被杀死在家门前的好友;《爱情和其他魔鬼》里死后多年长出二十二米长头发的十二岁少女,《苦妓回忆录》里的枯瘦少女与白发苍苍的老人……阅读这部传记,你会发现马尔克斯一生中大部分作品的人物原型和关键情节在现实生活中均有迹可循,读者就像掌握了一把通关秘匙,一边阅读,一边解锁着一个个隐藏的彩蛋。

  这种阅读体验就像哈利·波特在邓不列多的房间内使用冥想盆,一头扎进去,就可以亲身回到那片曾风云激荡的土地上,跟随他一起穿过历史的烟尘与迷雾,看到那些真实的人物与记忆在虚构的背景中一一还魂,那里有午夜梦回时依稀还有鬼魂游荡的家园,也有岁月里散之不尽的热带花香与黄金记忆,还有日夜回荡着古老家族的召唤之声的“马孔多”。

  年迈的加西亚·马尔克斯就像终日卧在病榻上追忆逝去时光的普鲁斯特,在回忆中引领读者回溯那个光怪陆离与魔幻诡异的世界,一如晚年的Rose在记忆中重新回到那艘梦幻的巨轮。

  虽然原计划三卷本的回忆录因马尔克斯晚年的不胜笔力而只完成了第一卷,但依然难掩其小说般的夺目与光芒。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生,正如他在回忆录的开篇所讲:“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而活着,《活着为了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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