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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年史》的读后感10篇

2018-06-17 20:14: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编年史》的读后感10篇

  《编年史》是一本由[美] 鲍勃·迪伦著作,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页数:29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编年史》读后感(一):回忆录在写什么

  一个人一生不论多么精彩,真正值得书写的顶多也就千百页文字,排除掉那些因为书写者私人原因而添加进去的内容,真正能够与读者产生深刻互动的有多少呢?市场上的传记常见的往往是政商界大人物,前者往往在他的一生中链接着无数的影响世界历史事件,而后者,大家都是带着寻宝的心态在里面寻找发达秘籍,虽然有时候他们往往在表达自己淡泊名利德性高尚

  《编年史》这样的一部可以说是极端私人的回忆录,再加上我是个对音乐和英语都不甚了解的半音/英痴,本来不指望自己能读出什么共鸣的,但翻了几页后还是入迷了。当然,首先是文字上的迷人,鲍勃·迪伦毫无疑问是这个时代伟大民谣诗人,即使再平淡无奇场景里,他的书写也往往都充满诗意

  不过这毕竟不是一部诗集,再伟大的诗意,落不到坚实生活大地上都是空洞,而引不起共鸣的经历对读者的意义也不大——当然,我说的共鸣并不是实时的,也许某些经历要等读者有了更多的人生阅历后才会在暮然回首中理解作者

  当鲍勃迪伦站在纽约“这座现代的蛾摩拉”前,诉说着自己心中对于理想豪言壮语:”我不是来寻找爱情财富的,我的心坚强得像个夹子“时会有多少人会想到自己关于理想曾经坚持。一个落魄年轻人满怀雄心壮志,要在最繁华的都市里闯出自己的天地,这样的故事总是一再重演,并且将会永远地演下去。

  之后的人生我还没有经历(说不定永远不会经历),成名后的困扰、成家后对妻子孩子责任事业转型时遇到的种种问题......

  现在可以回答回忆录在些什么了。在我个人看来,回忆录就是私人的,不论里面有什么样的背景、能提供什么样的秘籍,那都是写作者的私人角度看出来的。有句话说:”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也可以说:”越是私人的,越是大众的、普世的。“我们其实都没那么特别,你所经历的心路历程并非孤例,这个世界总有无数个人和你经历过同样的心境;当你从自己的生活出发,深入地挖掘到最后,总会发现在最深刻的地方,大家都分享着同样的情感

  《编年史》读后感(二):无趣,而持久

  鲍勃·迪伦比我想象中的要更无趣一点。而且没有想到,他会把家庭看得这么重要

那些日子发生事情,所有那些文化上的胡言乱语,都禁锢了我的灵魂,让我觉得恶心——民权和政治领袖被枪杀,街上垒起重重障碍政府镇压……——爆炸街道,燃烧的怒火……——这就是全部。我决定不让自己涉足其中任何一件事。我现在是有家的男人,不想出现在那幅集体图景中。P111生儿育女改变我的生活,把我从身边的一切人和事中分离了出来。在我的家庭之外,没有什么能让我保持真正的兴趣,我开始不同以往的眼光来看待每件事物。即使是报纸上那些骇人听闻新闻,比如肯尼迪被刺杀,马丁·路德·金被刺杀……P116据我所知,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都不属于任何人。我有妻子儿女,我爱他们胜过世界上其他的一切。我竭尽全力为他们奉献,不让他们受到什么困扰,但最大的麻烦媒体总想把我当成话筒、发言人,甚至是一代人良心。这太可笑了。我所做的就是唱歌,这些歌直截了当表现巨大的崭新现实。据说我替整整一代人发出了声音,但我和这代人基本没什么相似之处,更谈不上了解他们。我离开家乡不过十年,没有大声表达过任何人的观点。我的命运就是随遇而安,这与代表任何一种文明毫不相干真实地面对自己,这是最重要的事。P117

  其实对于大部分创作者而言,拥有一个温和的家庭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保护。顾影自怜很有可能会毁掉那原本就不多的才能

  在马丁·西科塞斯的纪录片《没有方向的家》里,当鲍勃·迪伦含糊其辞地回答一系列提问之后,一个年轻记者带着怒气地问道:“迪伦先生,你似乎很不愿意谈论你是最受欢迎的公共表演者这一事实。你看起来好像很尴尬。”鲍勃·迪伦打断他说:“那你到底想让我说些什么呢?你希望我跳起来大喊哈利路亚,然后砸毁摄像机或者其他什么奇怪的事情吗?告诉我,我会尽量配合你的。”

  《编年史》读后感(三):编年史 — Chronicles: Volume I

  「比利问我觉得自己像现在的哪个音乐人。我对他说,没人。这倒是真的,我真的不觉得自己像谁。剩下的都是胡扯——就像酒鬼说的胡话。」

  同 Howard Sounes 写的《沿着公路直行》不同,Bob Dylan 自著的《编年史》与其说是传记,不如说是不同时期段的思想散录,没有以时间为导线的叙述,却以迪伦本人的视角最佳地展示了这位时代艺人的真实所思。

  一个很好的例证是 60 年代迪伦的名字刚进入民谣界初期,曾被媒体编辑指责捏造出生和经历。正如文首引用迪伦袒露对宣传部门头儿的厌倦,Sounes 在《沿》中却只疏浅阐述迪伦如何令人困惑地编造虚假谎言

  如果说他传是一本冗长的职历生活叙述,那么自传读起来就像博客一般,真诚而又富有感染力

  在这本书中,能看到乐坛内丰富人物事件,能看到他对于平等宗教启蒙经典领悟,能看到受流行文化、民谣、二战、越南战争影响下的美国社会缩影,还有诸如艺名的灵感来源有趣的轶事。

  在墨及家庭时,迪伦写到了伍德斯托克—曾经友善的民谣之城,在迪伦声明大躁之后,怎样成为了「一个梦魇,一个嘈杂之地」。

  「这个地方一度是安静的避难所,现在却不再如此。全国各地肯定都有指向我家路标,辍学者和嗑药者蜂拥而至。这些流浪者最远来自加利福尼亚,从那儿开始了它们的朝圣之旅。蠢货们每时每刻都在打扰我们的生活。」

  而即使是后来迪伦一家尝试搬到纽约,后又搬至西部,也逃脱不了追随者的侵扰。昔日的旧友,曾与她并称为民谣界的王和后的 Joan Baze,甚至也顺应主流对他的呐喊,「鼓励」他去做群众的领袖,去倡导正义

  「在一个疯狂的仲夏时节,我和 Robbie Robertson 同乘一辆汽车,他是后来 The Band 乐队吉他手。我觉得自己还不如搬到太阳系的其他地方去。他对我说:“你想带它去哪儿?”

  我说:“带什么?”

  “你知道,整个音乐界。” 整个音乐界!车窗摇下来大约有一英寸。我又把它往下摇了摇,感到风吹拂到我脸上,等待他说的话慢慢消散——这就像是一个阴谋。没有地方足够遥远。」

  迪伦用蔑视的言语和冷式幽默表达对所有人的控诉。

  根据卫报的消息,迪伦在五年前就应该开始了 Chronicles 系列续集的写作。实在,单单这一本是难以满足的。我们期待更多。关于其它主要唱片的写作历程,关于 60 年代中期他如何持续嘘声不断的巡演及”背叛”的迪伦争议,关于福音布道,关于 Nashville Skyline 中突现的”新声”及后来于 New Morning 中的回归,关于 1992 的 30th Anniversary…… 还有多少想了解和未曾窥见的文字等着被写下。

  希望老头子有生之年把 Chronicles 系列继续写下去。

  最后放下一段书中摘录:

  「堕落的私酒贩子,淹死亲生孩子的母亲,每加仑汽油只能开五公里的凯迪拉克,洪水,工会大厅火灾,河底的黑暗尸体,我歌里的这些题材不适电台。我唱的民谣绝不轻松。它们并不友好或者成熟甜美。它们可不会温柔地靠岸。我猜你会说它不商业不仅如此,我的风格违反常规,无法被电台简单分类,而对我来说,歌曲不仅仅是轻松的娱乐。它们是我的感受器,指引我进入某种与现实不同的意识中,某个不同的共和国中,某种自由的共和国。」

  《编年史》读后感(四):我不在那儿

  “For having created new poetic expressions within the great American song tradition.”(他在伟大的美式歌谣传统下,创造了全新的诗意表达。)

  ——2016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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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一生不论多么精彩,真正值得书写的顶多也就千百页文字,排除掉那些因为书写者私人原因而添加进去的内容,真正能够与读者产生深刻互动的有多少呢?市场上的传记最常见的往往是政商界的大人物,前者往往在他的一生中链接着无数的影响世界的历史事件,而后者,大家都是带着寻宝的心态在里面寻找发达的秘籍,虽然有时候他们往往在表达自己的淡泊名利和德性高尚。

  《编年史》(Chronicles)可以说是一部极端私人极端文艺的传记,它既不属于政界也不属于商界,它是美国传奇民谣歌手鲍勃·迪伦历时三年在打字机上亲手敲出来的回忆录,记录了他生命中种种非凡的时刻——初到纽约,签约哥伦比亚,遭遇创作瓶颈,家庭生活片段,点燃灵感火花,打破界限……这位民谣诗人用热情怜悯深邃目光回顾的往昔岁月,将那逝去的黄金年代一幕幕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在这本自传里,鲍勃·迪伦不会告诉你如何成为一个伟大的音乐家或诗人,他只会告诉你:鲍勃·迪伦是如何成为鲍勃·迪伦自己。他属于那种不可归类的艺术家。他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永远是时代的观察者和记录者。他旁观而保持距离,正如托德·海因斯执导的迪伦传记电影的名字——《我不在那儿》(2007)。

  纷争动荡的六七十年代,迪伦从时代的浪尖退出。艺术家最重要的事是忠于和表达自己的内心,而不是成为谁的传声筒:“最大的麻烦是媒体总把我当成话筒、发言人,甚至是一代人的良心。这太可笑了。我所做过的就是唱歌,这些歌直截了当,表现了巨大的崭新现实。据说替整整一代人发出了声音,但我和这代人基本没什么相似之处,更谈不上了解他们。我离开家乡不过十年,没有大声表达过任何人的观点。我的命运就是随遇而安,这与代表任何一种文明毫不相干。真实在地面对自己,这是最重要的事。”

  然而,正如这本书英文原名“Chronicles”——编年史或年代纪——所昭示,鲍勃·迪伦记录的超越了自己的生平和音乐历程,更重要的,这是那个时代折射在艺术家内心的斑斓印记

  读这本书,实际上有必要把里面涉及的歌曲打包再听一遍,看看当时作者是怎样的心情,写出了唱出了怎样的歌曲。诗言情、歌言志,作为歌手、诗人,写出来的文字一样天马行空,充满了意识流的味道,具有典型的美国文学特色。(以《Mr. Tambourine Man(手鼓先生)》为例)

  虽然说本书的书名叫做《编年史》,实际上并不象史书那样严格按照年代次序一一地记录下来。重点不在于叙事,而在于把那时的感受描写下来。事情都没有惊天动地的事情,都是日常生活中琐事,包括事业的起步发展经历云云。里面涉及的人和事、地点,给阅读带来了许多困难。尤其是对于不了解鲍勃·迪伦的人而言,更是如此。当然,这点对于专业人士,如研究西方音乐史的,或者是鲍勃·迪伦本人的超级粉丝,可能并不成为障碍。

  这种回忆式的随笔小说,因为描写的都是真实情况,并没有刻意营造戏剧化的矛盾冲突,更多的是将意识、将思维无限地扩展,想像力极其丰富,想到什么就写下什么,不用顾虑什么起承转合之类的写作技巧

  诚如作者所说,当时的评论家们都把他称为美国青年一代的良心,实际上,鲍勃·迪伦自己内心清楚,他怎么能够代表那一代人呢,他只能代表他自己而已。所有的歌曲,只是他对于内心的一种表达,所以对于这样的高帽实在高攀不起。作为一名歌手,能够有这样的文字水平的确了不起,比起现在有些明星写本书还需要别人捉刀代工要高明多了。即使对于鲍勃·迪伦不了解的人,也可以通过本书去了解他本人,包括他的歌。

  虽然鲍勃·迪伦对社会还是有所反思的,甚至一度被人们称之为“抗议歌手”,但是那只不过是因为他把一些当下的时事新闻写进了歌里而已,他不是政治家,他的歌词不是政治宣言,他只不过是把所思所想写出来表达出来,只是因所处的时代包围,闪现了一些时代特点,仅此而已。这样看来,他对诺贝尔文学奖的低调回应也就不足为奇了。

  《编年史》读后感(五):民谣路上的孤独游吟——鲍勃·迪伦自传《编年史》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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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来没有看过一种传记可以这样呈现,一个自传的作者可以将自己所观察和思考的世界描述的如此富有诗意,不,这其实就是一部长诗。开始读这本书,也是在某个寒冷冬日,所以,当我读到这样的句子,“在汤普逊大街和第三大道的路口,无力的阳光透过空气中的薄雾,在一阵轻飘的小雪中,我看见他向我走来,如霜一般沉默。就好像是风把他朝我这里吹来。”这就是作者给整个传记下的基调,诗一般的语言和词汇,将看似冷峻内心却充满火一般的奔腾的情感喷涌而出。他敢恨,敢爱,他厌倦人们定义自己的方式,却一直用自己孤傲的方式定义自己的世界观。他热爱民谣,胜过一切,他觉得如果“要定义我感受世界的方式,除了我唱的民谣歌词,我再也找不到任何可以与之相提并论或者能赶得上它一半的事物了”,因为“民谣是我探索世界的方式,它们是图画,是比我能说出的任何东西都具有价值的图画”,民谣成为他“生存所需的全部”,他“除了民谣不关心别的”。他围绕着民谣来“计划一生”。他是这么定义民谣,也为自己展开了一条坚定的创作之路。他是这么具体而又亲切的抚摸他的梦想,这种遥不可及而又仿佛近在咫尺的梦想,让我共鸣很久,他说他“不知道别人的幻想是什么,但我幻想能够朝九晚五的工作,在绿树成荫的地方有一所带白色栅栏的房子,庭院里盛开着粉红色的玫瑰。那会很好。那就是我最深邃的梦想。”这便是最深邃的梦想,这是厌倦名利后的一位疲倦的游吟诗人想要的生活,可惜,这个时代给不了他,那只是他的梦里故乡。但是他太沉迷音乐,“大多数演唱者都想着让人记住他们自己,而不是他们的歌,但我不在乎这些,对我来说,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记住我唱的歌。”他不希望人们以标签化的方式纪念他,为他疯狂,甚至让他成为一种隐喻。他对人们把他的歌词推而广之的做法非常厌烦,它们的含义被颠倒,用来论战,他觉得他“被圣化成叛逆的佛陀、抗议的牧师、不同政见的沙皇、拒绝服从的公爵、寄生虫的领袖、变节者的国王、无政府的主教、头等重要的人物”,无论怎样看这些头衔都挺可怕,全都是“亡命之徒”的代码。为此,他甚至觉得“生活中有时候被人爱戴的人能够激起的恐惧完全超乎马基雅弗利的想象。”这是他叙述内心的方式,也是将我带入他的心灵世界的一条略显眩晕的路径,不过我喜欢这种感受。

  对于梦想的执着,对于前途的追逐,他一直在坚持做自己,他是孤独的,是自由的,是自己的君王。“无论如何我都没有预设的观众。我必须要做的事情就是一路向前,我的确这样做了。前面的路总是被模模糊糊的东西阻碍着,必须用某种方式去克服它们”,这是他的誓言,也一直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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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对音乐本身,还是创作过程,鲍勃·迪伦都有自己的一套哲学,对他来说,长期间的创作已经成为他触摸世界的一种不自觉的方式。歌曲的创作、演绎在他这里,已经超越了轻松的娱乐,成为了他的“感受器”,指引他“进入某种与现实不同的意识中,某个不同的共和国,某种自由的共和国”,这种自由,私密而又浩大。他从一点微光就能看见浩瀚星宇,“阳光时不时像水花一样溅射出来——像黑暗天空中的彗星爆炸的边缘”,从一座城市就能感知时代变迁,他说城市“就像一块未经雕琢的木块,没有名字、形状,也没有好恶。一切总是新的,总在变化,街上的旧人群已经一去不返了”。他一直在努力去浓缩事物和想法,他觉得事物往往很大,无法看清全部,“就像图书馆里的所有的书——一切都放在桌子上。如果你能正确理解它们,你也许就能够把它们放进一段话或一首歌的一段歌词里。”他也是这样做的,让人欣喜的是他做到了。他略显自黑又无不自豪的说自己“是一个60年代的游吟诗人,一个摇滚民谣的遗迹,一个从逝去时代过来的词语匠人,一个从无人知晓的地方来的虚构的国家首脑”。

  他崇尚诗人的语言,也向往他们的境界,他觉得桂冠诗人麦克利什、卡尔·桑德堡、罗伯特·弗罗斯特是新世界的叶芝、勃朗宁和雪莱,是巨人一般的人物,是二十世纪美国景观的描绘者。他也想成为这样的角色,因此,他说“一首歌就像是一个梦,你努力想将其变为现实。”在创作的时候,他将现实与梦境的边界打磨成模糊一片,他将混居在体内的现实主义批判和浪漫主义情怀碰撞出别样火花。正如他所说波诺(U2乐队成员)“有一颗古代诗人的灵魂”,他有着一颗立足当下的现代诗人的灵魂。他在你的世界中可以无处不在、无所不能,他手中的旋律,朴实无华,却又振聋发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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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让我感知到他的才华的是他对感受的描写。他桀骜不驯,却被一个眼神征服,他心爱的女孩出现时,“空气中突然充满了香蕉叶子的味道。我们开始交谈,我的头开始晕眩。丘比特的箭以前曾在我耳畔呼啸而过,但是这一次它射中了我的心脏,它让我不胜重负”;他这样描述邂逅爱情,“遇见她就像是走进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她的微笑能照亮一整条人潮拥挤的街,她极其活泼,艳丽不可方物——仿佛是罗丹的雕塑活了起来”;有了婚姻后,他非常珍惜家庭生活,对于伴侣,他说“我一直很喜欢她的一点就是,他不是那种把别人作为自己的幸福的人。她总是有她自己内在的快乐。我重视她的观点,我信任她。”这种幸福的力量是持久的,是强大的,让人动容。

  他与同样极具才华的艺术家惺惺相惜,他这样描述一位演员的演绎给他留下的感动,“他一个眼神就能让你心碎。他一出现在银幕上,这部片子就能飞上了天。没有人能夺走他的光辉。他就在那儿,都用不着说你好和再见。”他这样描述一位歌手的声音给他带来的震撼,“我第一次听到他的歌时,好像有上百万枚的百万吨级炸弹投了下来,我被彻底征服了。”甚至就在日常,一个并不相识的应招女郎与他擦身而过,他也仿佛透过这个女人,看到了世界的荒诞,“走廊里一个应召女郎冲着我走来——她有一头淡黄色的头发,穿一件狐狸皮外套——一双高跟鞋能刺穿你的心脏。她涂着蓝色的眼影,黑色的眼线,深色的眼睛。她看上去就像刚刚被痛打了一顿,很害怕再次挨打。她有一种美丽,但它不适合这个世界。可怜的人儿,她注定要在这个走廊里走上一千年”。

  最后,我终于发现,这其实还是一部传记,他对一个人的生动描述,并不亚于那些用无数事实和形容堆砌的故事和回忆,他主观的那么真实,他浪漫的那么理性,我从书页中仿佛触摸到了那些音乐,有仿佛从那些个充满力量的比喻中,与他面对面交谈了许久。他告诉我,世界是荒诞的,但我们必须追逐一些什么。

  《编年史》读后感(六):滚动的迪伦

  这本书是鲍勃迪伦的自传,以比较意识流的方式讲了他成名之前到成名之后的一些事情。里面提到的,大多数是他创作的事与他遇到的比较重要的人。看这本书,就像是迪伦把你当作酒吧里的朋友,道出他心中对自己,对他遇到的人与事的真实感受与看法。

  这本书有另外一个名字《像一颗滚石》,滚石对于迪伦而言恰如其分。滚动,流浪,从小镇到明尼阿波利斯再到世界的中心——纽约;滚动,自由,独特的方式在媒体前隐藏保护自己的形象,树立内心的地盘;滚动,追求,不断寻找自己所需要的东西。这就是书中的内容,迪伦就像滚石一样,忠于自己的内心,而成为迪伦这个人。

  我不知道迪伦有什么样的魔力,他的声音嘶哑,他的歌词冗长。也许在现代光怪陆离的流行神曲中,他的歌曲黯然失色,成为艰涩难听的老古董。但是当你抹平内心,拂去灰尘,感受那真实走过的形象,丰沛的内心足以让人热泪盈眶。

  在这本书中的迪伦是一个纯正的民谣歌手。早年生活在小镇的经历给了他关于民谣的积淀。后来在明尼阿波利斯,他听到了伍迪.格鲁斯,从而踏上了纽约的路。在纽约,艾略特让他从伍迪.格鲁斯这里独立出来;苏西激发了澎湃的情感;哈蒙德是迪伦人生的转折点,也是他的道路通往世界的桥梁。在迪伦自己写出的,这些似乎都云淡风轻,这些事的出现,都是他真心的遇到了这些人所激发的顺理成章的结果。当然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这本书中详细记录了迪伦中年时候录制新专辑时候发生的矛盾与不快,这似乎是更能感受到迪伦性格的文字。一个不断释放自己能量,探索的民谣歌手,需要打破自己原有的形象纪录,即使在社会成就上会有风险,但是他认为就是一个歌手所要做的,评价早已不重要了。

  在其他人的眼中,迪伦是一个复杂的人,一个喜怒无常的人,一个会偷唱片甚至是偷歌曲的人。而似乎这早已不重要,他的形象在他自己的行动与坚持中,已经淡化了这些不太正面的事件。然而,当你看着他拿着电吉他唱着《Like a Rolling Stone》的时候,嘶吼、汗水以及澄净的眼神告诉我们,这个人是如此的纯粹,而所谓复杂的人,似乎就是我们自己了。迪伦就是迪伦,一个不断歌唱,渗入你的梦中,醒来却让你泪湿眼眶的人。

  《编年史》读后感(七):时代造就的巨星 个人自由的表达——评鲍勃•迪伦《编年史》

  《编年史》是美国传奇民谣歌手鲍勃•迪伦历时三年在打字机上亲手敲出来的回忆录,记录了自己生命中种种非凡的时刻——初到纽约,签约哥伦比亚,遭遇创作瓶颈,家庭生活片段,点燃灵感火花,打破界限……这位民谣诗人用热情、怜悯和深邃的目光回顾的往昔岁月,将那逝去的黄金年代一幕幕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读这本书,实际上有必要把里面涉及的歌曲一一的再听一遍。看看当时作者是怎样的心情,写出了唱出了怎样的歌曲。诗言情、歌言志,作为歌手、诗人,写出来的文字一样是天马行空,充满了意识流的味道,很有典型的美国文学特色。这种文字的语言风格,很有点象最近读的李立扬的《带翼的种子》

  虽然说本书的书名叫做《编年史》,实际上并不象史书那样严格按照年代次序一一地记录下来。重点不在于叙事,而在于把那时的感觉描写下来。事情都没有惊天动地的事情,都是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包括事业的起步发展经历云云。

  里面涉及的人和事、地点,给阅读带来了许多困难。尤其是对于不了解鲍勃•迪伦的人而言,更是如此。当然,这点对于专业人士,如研究西方音乐史的,或者是鲍勃•迪伦本人的超级粉丝,可能并不成为障碍。

  这种回忆式的随笔小说,因为描写的都是真实情况,并没有刻意营造的矛盾冲突,更多的是将意识、将思维无限地扩展,联想力极其丰富,想到什么就写下什么,不用顾虑什么起承转合之类的作文技巧。

  诚如作者所说,当时的评论家们都把他称为美国青年一代的良心,实际上,鲍勃•迪伦自己内心清楚,他怎么能够代表那一代人呢,他只能代表他自己而已。所有的歌曲,只是他对于内心的一种表达,所以对于这样的高帽实在高攀不起。

  作为一名歌手,能够有这样的文字水平的确了不起,比起现在有些明星写本书还需要别人捉刀代工要高明多了。即使对于鲍勃•迪伦不了解的人,也可以通过本书去了解他本人、包括他的歌。

  的确是如此,对于西方音乐并不太了解地我,通过阅读本书,也去下载了鲍勃•迪伦的几首歌听,确实有天籁之感。虽然和原来听过的一些英文名曲有所区别,但其风格的独特则是深入人心。民谣风配上低沉的男音,透露出一丝沧桑之感。

  只是对于阅读本书而言,如果想要更好地领略其中的内涵,还必须再做一些功课,对于当时的时代背景、鲍勃•迪伦的经历作一番了解,才能更好地理解他的那些抒情话语、思维触角是为何而来。

  虽然鲍勃•迪伦对社会还是有所反思的,甚至一度被人们称之为抗议歌手,那只不过是他把一些当下的事情写进了歌里而言,他不是政治家,不是写的政治宣言,只是把他的所想所感写出来而已,只是因所处的时代包围,闪现了一些时代特点而已。

  编年史作者: [美] 鲍勃•迪伦 出版社: 河南大学出版社原作名: CHRONICLES: volume one译者: 徐振锋 / 吴宏凯 出版年: 2015-2-28页数: 294定价: 42.00装帧: 精装ISBN: 9787564917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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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年史》读后感(八):找寻内心的震颤

  20世纪摇滚教父鲍勃•迪伦的自传,如果说鲍勃•迪伦是教父,他大概是不乐意的,他是一个民谣诗人,更是一个真实的人。

  关于迪伦有很多传说,除了奥巴马总统是他的忠实粉丝,乔帮主更是他狂热的追随者,而更让人觉得好玩的是,2016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是颁给了他这位音乐家的。

  沦陷在迪伦的音乐中,始于那首《Workingman’ s Blues》,听到他一开嗓的时候我差点眼泪掉下来……不知道为什么,感觉伴随着他的声音我身上的每个细胞都找到了和鸣。翻开鲍勃•迪伦这本自传,你同样会获得真诚的感动,这份感动来源于他人生态度、文字间的真实。

  本书从迪伦初到纽约签约哥伦比亚厂牌开始讲起,开篇就能感受到迪伦扑面而来的真实感。他不哗众取宠,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他关注社会,关注生命的本质,他知道民谣是唯一能表达他生命本质的东西。

  关于音乐,他是个天才,但也有过挫折,他曾因为与乐队合作不得法而走进一家酒吧,从中获取灵感;录一首歌,其实大家都知道那并不简单,一版一版地录,可直到录了二十版后依然觉得没有满意的……书里还讲了他关于家庭的琐事,点点滴滴,都被迪伦用文字平实地记录着。

  边听他的专辑,边看他的书,这么浪漫的事,想想就好了,因为你最终还是会发现你根本无法共享之。两者都是那样的真实,你又如何能够分心出来呢?所以我关了音乐,继续看书。

  迪伦是个无趣的人,他对音乐之外的一切东西都丝毫不感兴趣,对于名利更是毫不在乎。他的文字也是“无趣”的,没有形容词,不煽情,更不会想着通过挑逗你的神经来让你直呼过瘾。甚至,你不会从他的文字中看出“传奇”!

  所有好的文字,都是能在心灵深处找到寄托。迪伦的这本自传就是。

  《编年史》读后感(九):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

  在这本自传里,鲍勃·迪伦不会告诉你如何成为一个伟大的音乐家或诗人,他只会告诉你:鲍勃·迪伦是如何成为鲍勃·迪伦自己。

  鲍勃·迪伦属于那种不可归类的艺术家。他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永远是时代的观察者和记录者。他旁观而保持距离,正如托德海因斯执导的迪伦传记电影的名字——《我不在场》。

  纷争动荡的六七十年代,迪伦从时代的浪尖退出。艺术家最重要的事是忠于和表达自己的内心,而不是成为谁的传声筒:“最大的麻烦是媒体总把我当成话筒、发言人,甚至是一代人的良心。这太可笑了。我所做过的就是唱歌,这些歌直截了当,表现了巨大的崭新现实。据说替整整一代人发出了声音,但我和这代人基本没什么相似之处,更谈不上了解他们。……我的命运就是随遇而安,这与代表任何一种文明毫不相干。真实在地面对自己,这是最重要的事。”

  然而,正如这本书英文原名“Chronicles”——编年史或年代纪——所昭示,鲍勃·迪伦记录的超越了自己的生平和音乐历程,更重要的,这是那个时代折射在艺术家内心的斑斓印记。

  《编年史》读后感(十):听说我是你们的代言人|鲍勃·迪伦《编年史》

  鲍勃·迪伦非常迷人,他的迷人之处在于你尚未了解他,便被偶尔听来的旋律,断断续续的音符和那种据说并非上乘的沙哑嗓音折服,如果你算不上痴迷的音乐发烧友的话,这点浮光掠影也是十足的理由了。

  初具音乐常识的人,更容易被他的名声吸引。

  他的名声,迄今为止,并非都通过音乐加持。他自然是最爱音乐的。在《编年史》(Chronicles:Volume one)的某个片段里,他略沮丧地提到在自己如何通过巧妙的构思对音乐进行编排和创新,然而人们关注更多的却是他的文字。

  当然,他的文字足够好,那些让人耳熟能详的歌词,正如《答案在风中》一样,飘荡在风中。像诗一样,空灵、深刻、觉察。就是诗,虽然进入诺奖的殿堂后,他注定被人一遍遍追问:文学性在哪里?

  文学是诠释,是表达,是高妙的智慧浓缩与流传。是现实,更是虚构。鲍勃·迪伦不负责回答这个问题,但在他对昨天那场未曾拒绝,也未曾出席的诺奖授奖仪式的回应或许可以释放一点什么——“我在创作歌词时,考虑得更多的是音乐以及相关问题,文学性的问题,诺奖组委会会考虑的。”

  这是他的自尊和狷介,也是游刃有余的公关说辞。作为一个一生都在避免被标签化的艺术生产者,他不得不时常对荣誉的尴尬做回应。如果说早年他一次次卖唱、跑场是为了渴求得到世人的认同的话,成功之后一次次抗争、避世与澄清是表意自我的话,如今天年的迪伦呢?他恐怕不在意这种“what?Why me”等问题了吧。

  他曾是很多人的灵魂代言人,被强势“圣人化”,被人们的爱推送到下不来,逃不开的位置上。这是每个时代偶像必然的结果,不同的是,有的人没有逃脱,迷失了;有的人成为他人寄予永生的期许,被暗杀了。迪伦位于哪个位置上呢?他享受过,更抗拒过。终其一生,很难说他不在玩味这种暗在的抗衡,这种抗衡某种意义上就是生存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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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年史》运笔意识流,符合一个诗人跳跃的特性。它的笔调尽量避免偶像化,却十分巧妙,也狡猾。他从未想要隐藏自己的灵魂,所以书中藏有大量剖白,大量人和事,描述与反思,评论与总结。如果有心挖掘那些和迪伦相关的八卦的话,你能找出很多惊喜。

  那么,这些用词主观、准确、流水(行云)般的记录是否完全属实呢?以此为依据,科考迪伦的人生是否够精准呢?未必。虚构、再造、自反,一个创作者应该拥有的刻薄、矫捷与勇气,几乎充盈着整本书,这本书的情绪流动着自然的笃定与犹疑,有些昏昏沉沉,更多金句迭出。他的艺论如此个人化、个性化,却让人频频赞同。他说出了很多真相,有时你又怀疑:仅仅如此吗?难道灵魂的思绪不应该更曲折一点?他探索和寻求内在的,本质上的东西,却又让人无时无刻不怀疑,这是另一种程度的自我隐蔽。

  无论有什么诱惑和诋毁,尚未历经沧桑,却洞察人性的年轻迪伦,疯狂、灿烂、决绝,从未和谐。他在抓马的外在形象塑造中,揶揄着这个世界,甚至自己。我最爱的,大概是他这种自我肯定、自我否定、想要和自己在一起的坚持。

  所以,他是不可诠释的。他既是恒定的,又是分裂的——他创作了一个追寻真相,又否定真相,不断自我虚构的人生——通过那部传记电影《我不在那儿》(I’m Not There)可见一斑。那是世人最接近理解他的一次了。

  TW:凯特女王蜜汁魅力,可颓可御,可雌可雄,爱死。

  附《编年史》摘录:

  “我向那迷人的灯光走去。不存一丝疑问。我会不会被欺骗?不太可能。我没有足够的想像力来被欺骗,也不会有虚假的希望。我走了很长的路到这里,从最底层的地方开始。但现在是命运显形的时候了。我觉得它正在看着我,而不是别人。”

  “世界被炸得四分五裂,混乱像拳头一样打在每个新出生的人的脸上。如果你在这个时候出生或生活在这个年代并还活着,你就能感觉到旧世界即将离去,新世界即将来临。”

  “我把它也关了,走进另一间房,这间屋子没有窗,只有一扇漆过的们——简直就是个从地板到天花板都是书的黑暗的大洞穴。我拧开灯。这地方太强有力地把文学呈现在你眼前,让你无法继续保持麻木。”

  “要定义我感受世界的方式,除了我唱的民谣歌词,我再也找不到任何可以与之相提并论或者能赶得上它一半的事物了。我猜这种事是渐次发生的。……你想要写高于生活的歌。你想说一些发生在你身上的奇怪的事,或者你看到的怪事。你必须知道并理解一些事,然后超越语言。”

  “我生活在一个宽泛的政治体制内,那种生活的基本心理特点都是这个政治体制的一部分。如果你把光对准它,你能看见人性的全部复杂性。”

  “他说事物的价值不能以它的价格来衡量,而是以你为得到它而付出的代价来衡量,他说如果任何东西需要你以信仰或家庭来交换,那么代价就太过高昂,他说有些东西永远不会耗尽。”

  “但最大的麻烦就是媒体总想把我当成话筒、发言人,甚至说一代人的良心。这太可笑了。我所做过的就是唱歌,这些歌直接了当,表现的巨大的崭新现实。据说我替整整一代人发出了声音,但我和这代人基本没什么相似之处,更谈不上了解他们。”

  “阳光照得我眼花,可我依然看到许多面孔呆呆地望着我,表情如此古怪。我是如此疯狂,以至于我想咬自己一口。”

  “我对自己的歌都感到陌生,我没有本事触及它们那原始的神经,无法穿透表面。这不再属于我的历史时刻。我心里的空洞在发出鸣响,我是那么想赶紧退隐,卷起铺盖走人。”

  “歌词的语意都存在于语音里。歌词是你的舞伴。它的作用方式比较机械。一切都坏掉了,或者看起来是这样的——凌乱,破碎,需要修理。东西坏掉了,然后又坏掉了,变成了别的东西,然后又一次坏掉。”

  “北方人想法比较抽象。天气冷时,你不要着急,因为你知道天气会再暖和起来的……天暖的时候,你同样不要担心,因为你知道最后还是会冷的。”

  “《流星》是我在新奥尔良写下的歌曲之一。我觉得好像不是我写的,而是我从什么人那里继承了它……这首歌来到我面前的时候,就已经显得完整、圆满,仿佛我正走在洒着阳光的花园小路上,然后突然看见了它。它被光束照亮。我看见一颗流星划过我家后院的天空,或许是一颗陨石。”

  “我要找的东西就在那里,它很清晰——理想的,又对上帝充满了敬畏——但是你必须去找到它。它不会被放在纸盘子里给你端上来。”

  “我害怕遇上她。她可能会在我颈后咬上一口。我不想遇见她,但我知道我会。我和她在朝同一方向努力,尽管当时我还远远落后于她。她具有一种激情,我觉得我也有同样的激情。”

  “一个陌生的世界将会在前方展开,一个乌云密布的世界,有着被闪电照亮的犬牙参差的边缘。很多人误解了这个世界,从来都没有正确认识过它。我径直走了进去。它敞开着。有一件事是确定的,它不受上帝的主宰,也不被魔鬼所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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