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车十年经典读后感10篇
《搭车十年》是一本由丁海笑著作,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80,页数:2014-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搭车十年》读后感(一):一路搭车,一路思考
14年的1月,照例是考试复习的时间,我却因自己是组织者的关系,答应了一个大连读书的安徽女孩一起玩快闪,由此需腾出一天的时间。她告诉我,她自小答应自己要环游世界,平时靠学习和兼职积攒了许多钱,穷游走过了大半个中国。这次来澳门,是开始东南亚之旅的起点。跳爵士舞的她想为学校舞社拍一个视频,邀请玩音乐的大家一起参与,我便答应了。
在学校简短的排练之后,我们便去了澳门最著名的景点——大三巴开始跳舞,架好三脚架,音乐放起,四个女孩,一舞动,便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旅客的目光。快闪之后,她又说了一路搭车的故事。在青海,在西藏,在新疆,在中国边境……
从二十年前的组团游,到现在的间隔年、辞职旅行、义工旅行、沙发客、搭车客等等,种种旅行方式,都让年轻人趋之若鹜。每个人都羡慕着网路上朋友的各色风景,每个人都想要在这充满阻挠的谋生与谋爱的道路上,停下来出去走一圈。仿佛出去旅行一次,就真的会让生活有所起色。
真是如此吗?
作者并不这么认为。当旅行成为另一种生活方式,‘一步步地设计,规整,有了更好的旅行装备和记录手段,反而丧失了原有的好奇心、感受力与成就感。’他厌倦这样的旅行,与其说是封面上描述的“旅行上瘾”,不如说是厌倦后的千思万绪。
这并非是一本“搭车圣经”,而是一本旅行中的厚重笔记。初读,晦涩难懂,跳跃的思维,诗化的语句,让人摸不着头脑。读到书的一半,才知道,这是在路上。作者的所见所闻都进了他的心,内化为了他的所思所想。读到最后,忽如顿醒,十年的光阴,早已洗去了远行的兴奋,宝贵的是,这看似自由羁旅背后的沧桑与经年的沉淀。这样的旅行,自然风景与人文景观不再是重点,而是旅行带来的经验,与其背后的思考。
若说内容无可挑剔,语言上却仍有待改善。其一,作者喜爱中英混合写作。我看得懂英语还好,看不懂的人怎么办?无论是写作,还是口语上,个人都不爱这样的说话方式。其二,语言不义读。大量摘录的语句、书籍、电影,和不太恰当的词语搭配,虽让我觉得作者涉猎广泛,但让90后作为新新人类的我都感到不适。其三,自抬逼格。不要自称作家、画家,和某某家如何如何,看似高端,却缺少了与读者的平等性。装帧和内页设计都美,内页大量的作者的摄影作品也让人称赞,唯独奇怪的语言,文艺而自怜的文风,让我很难继续,这总让我有种距离感。作者是旅人,也应该是个合格的作者,太过意识流的写作,终究会缺少读者的共鸣。若把这些改去,我想我会更喜爱此书。
旅行于他,是一种参与进去的冷眼观察,是一次旷日持久的田野调查。他为读者客观记录了下中国西北部的风土人情,也记录下了在路上遇见的不同朋友。
一路搭车,一路思考。搭车十年,这是一场经验的沉淀。
《搭车十年》读后感(二):这不是一本旅行励志书
十年前搭上一辆驶往新疆的大货车,却从此踏上了一趟没有终点的时间快车。车厢里有千奇百怪的人,人们用异样的眼光注视着我。
有的人上车,有的人下车。下车的人冷嘲热讽道:嘿!你怎么还在这一辆破旧的、前途黯淡的车上,瞧你多么的落魄!又过了几年,对旅行不再充满热情,自认看遍了世上的风景、人情冷暖和悲欢离合,上车的人又对我说:嘿!我跟你去流浪吧,住破旧脏乱的旅店,再找几个漂亮的姑娘。
于是,上车的人下车,下车的人上车,他们早已忘却那个被遗落在车厢角落的我。陪我流浪的人们开始学会世故,漂亮的姑娘嫁作他人妇,那些破旧脏乱的旅店老板发了横财,将店面装点一新,好像可以金盆洗手,从此脱胎换骨;有的人见了上帝,将漂泊的灵魂永远地埋葬在路过的山谷和河流。但车还在那里,像一只浑身上下冒着热气的怪兽。
而我还在路上,从一个因贪玩而迷路的孩子,长成一位因贪恋而游走的青年,最后变成一个即将步入中年而侥幸自己仍看上去毫发无伤的老愤青。像在异乡港口的小酒馆里被人嫌弃的老船长,酌着伏特加,虚度时日。想着今天应该出去走走,会会老友,或将自己细胞衰老的身躯拽入疯狂POGO的人群中。
迷途知返,理想却不能就此罢手,旅行成为逃跑的藉口,逃跑又成为了旅行的竞赛。享受旅途的人们,先要学会享有孤独,而孤独的人,无论何时何地都是孤独的。没有欢呼雀跃的舞台,台下零星几人,我好似凭空降落一般,十年的苦楚灰飞烟灭。台下的人说着:“看那个环游世界的人,他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当风景都成为了无聊的表演,它们配合游人的表情,或喜或悲伤。我讨厌不停的旅行,但我更讨厌一蹴而就的生活,直到找到真心愿意和我去哈萨克斯坦牧羊的人。
我推开门,门外是风雪交加的高加索山。
2013年2月 写于格鲁吉亚第比利斯
(摘自《搭车十年》跋:克什米尔的时间快车——写给永远在路上的人)
《搭车十年》读后感(三):更喜欢英文标题,10 Years—A Floating World on the Silk Road
《搭车十年》这本书分为两部分。2011年7月和8月,作者丁海笑在新疆搭车游历的感悟和游记。7月份的日记分主题,8月份的就多了一些在路上的经历和见闻。当然其实大部分都是作者满满的小心思,对社会的感悟等等。里面的信息量很大,摘抄了很多学者、旅行者书籍里的文字或者文人的诗歌,但翻来覆去可能也就是那几本书那几个名人而已。我想可能是因为作者是人类学的硕士的关系,看的书自然是这一类的偏多。里面还有很多没见过的名词,一般多为社会现象、地貌、文化、新奇的地方方言等等。
读了五天,从最初的对作者满满掉书袋的反感,到开始对这个作者满满的同情。对作者的文字读的越多,越感觉他似乎离你越来越近。这是一个脆弱、心思细腻敏感又对生命充满好奇的人。
有很多他节选的话我也很认同,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认为我和作者有些程度上的相似。作者在字里行间时常透露出对旅行的看法,对旅行者的看法。认为旅行者爱旅行只是对现实的逃避,我挺认同的。而他行走了这么久,却没有爱情的发生,也是有点遗憾。为什么呢?作者是不是有病?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幻想当中,喜欢的女孩也不敢主动去追,却又敢独立搭车上路。
我有时候在想,那些行走在路上的人,不论是从哪个国家出发到哪个国家去,年纪轻轻就有如此觉悟,洒脱不羁,都是什么造成的呢?有时我也羡慕那样的人格,希望做到对这个世界有不在乎的态度,过自己的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哪怕身无分文,哪怕穷困潦倒,但也不后悔,因为内心是充盈的。可等到那时,我会不会又真的还是这么以为的呢?然后后悔放弃现在的好日子不过,非得要去折腾。
不管如何,尽管这本书的豆瓣评分不是很高,尽管有的时候你会心想这是在写书吗为嘛读者要看你的私人小心思?但是花了五天时间认真阅读之后,如果你认真去体会,我得承认还是有一定收获的,至少开拓了一些我对新疆及大西北的视野,给我一些不知名的启迪,也许不是立马就有点什么,但是一定会在我以后的生活中起到作用。
装帧设计
一本装帧相当精美的书,无论从书页设计还是书页手感,都显得很舒服。内页是彩色的,翻看之下会看到一些旅游照片作为插图,和文字相得益彰得摆放在一起。这样精美的书籍让我爱不释手,于是翻开书页寻找装帧设计的负责人,发现了“棱角视觉”这个名字。
本着对于设计的喜爱,在网上寻找了这个设计公司或者工作室,发现搜索结果少得可怜。但是皇天不负有心人,还是似乎被我发现了一个疑似“棱角视觉”的新浪博客,将它设计装帧的图书一一列了出来,最后的更新时间是2016年1月11日。我只是希望这么良心和优秀的图书装帧设计公司继续存在着。在其中我发现了有一套蒋勋的艺术美学系列看起来很不错,立马种草。对,我就是属于那种会为了书的美貌而买单的任性青年。真不知道是喜欢看书呢,还是只是喜欢书的样子。
疑似棱角视觉的新浪博客网址: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607642682_0_1.html
初印象
这本书还是14年的时候在亚马逊上买的,当时以为是畅销书。谁知今天在网上一查,发现连作者名字的网页也寥寥无几。跟我印象中的书完全不一样。原本还以为这是一本非常容易读的书,“不过就是关于旅行的嘛,很快就能读完了”。于是本着轻松的心情开始阅读了起来。然而翻看目录后,发现怎么有些看不懂这本书想讲什么。
“哎呀,不管,先开始读吧。”
这本书的风格跟我的预想实在是千差万别。忍不住去豆瓣看了一下书评,豆瓣评分7.4,共有100人打分。“实在不是我以为的畅销书。唉。”
亚马逊的书评和豆瓣书评寥寥无几。但是好评很少。
在看了这么些个评论后,我的心情更加复杂了。所以我该读还是不读呢?这时候,看着这本精美的书,它的装帧令我欣喜,看着这些美貌的旅行照片,令我悸动不已。我读下去了。想着,应该也不会太差吧?!
读了1/4后
的确,作者满篇满篇都是不停地在掉书袋,在引经据典。各国文人作家哲学家的名字及话语在文章中满目可见,令人不禁怀疑,他是想以此彰显自己有多博学多闻么?
按捺着复杂的心情,我继续读了下去。他描写自己对生活的感想,和旅行生活的点点滴滴、所见所想。他有过无病呻吟,但他也承认自己的无病呻吟、浅知拙见。他总是从眼前的景象联想到彼时的历史曾经的过往。如若你认真沉浸他那个充满忧伤又文艺的世界,会发现他的话语居然有着那几分美,有着那几分道理,联想的史实及社会现象有那么几分有趣。
在阅读的过程中,你还会遇到很多生僻的词汇或名词同时附注了英文单词,比如社会的过渡仪式(Rites of Passage)、集体欢腾、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美国西部沙漠李的阿科桑底生态试验城、人类学中的混杂状态(Hybridity)等等;你会看到过分多的书籍名称和作者,比如英国作家加文孟席斯的《1421:中国发现世界》、法国人类学家列为斯特劳斯《忧郁的热带》、捷克作家《过于喧嚣的孤独》等;你会看到过分多的几乎很少在现代旅游类书籍里会看到的注解,让你不禁怀疑你是在看一篇学术严谨的论文(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平均每页至少有两个注解)。
虽然作者在满满地掉书袋,彰显自己的阅读范围之广,功力之深厚,但是我不得不承认,这些名人名句的节选几乎每一句都触动到我了,而且新的词汇能为我打开一扇窗,让我发现新的世界。我还喜欢他的这种学术气息浓厚的注解风格。
至于内容么,他描述的大西北,描述的一路搭车旅行的画面,描述的人与人之间的一些相处,除去有些过分华丽的辞藻,也是蛮有意思的。
他说是他的父亲一直认为旅行是通向真理的桥梁,他写他的父亲小时候给他讲《唐吉坷德》,念中国的边疆诗和雪莱诗集,带他去看贝纳多贝托鲁奇导演的《末代皇帝》,我就很好奇,这是一名什么样的父亲呢?令人有几分羡慕呢。
节选几句今天阅读中喜欢的话吧。
尼采曾经说过,不加选择的求知欲与不分对象的纵性欲无异。 尤瑟纳尔:有些书,不到40岁,不要妄想去写他。年岁不足,就不能理解存在,不能理解人与人之间、时代与时代之间自然存在的界限,不能理解无限差别的个体。 人们总是将游牧(Nomadic)一词冠以浪漫(Romantic)之称,对于不甚了解的生活方式,习惯加以自己的想象,而对于身边彼此了解的人,却因距离而疏远。 法国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探险家们追求权利的现象相当风行,逃避当代文明夹在他们身上的种种规范,逃避的方法有时是往上爬,去登山;有时是往下掉,掉入地球的内部;有时是平面行走,到遥远的地方旅行。 但旅行久了,若没有深入的探寻,难免会感觉空乏无力如同去听一场没有提前做过功课的古典音乐会。 计划就意味着对结果的预设。 在旅行者看来,任何过重的奢侈品都应该扔掉,一种不顾一切的欲望驱使我们想毁掉所有不必要的东西。 因为无法决定出生,所以才期望死亡带来的平等。死亡哲学认为,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试图利用人们对死亡的恐惧心理而得到传播。 英国旅行作家南希木特福德(Nancy Mitford):昨天的野蛮人就是今天的旅行者。 自古文人多病,即便是小片儿的思想,恼人的欲望,也难以自拔。 所谓芸芸众生,无论是群居,还是独处,都在傲慢与不安中、溺爱和谦卑里摇摆不定,有的王国因为物种引进而兴衰,有的文明因为他族入侵二灭亡。历史总是这样。对了作者是法学硕士,辅修人类学,我想这应该多多少少影响了他的文风吧。:)
DAY 2
开始沿着作者的视角去感受他的旅行,他的情感态度,他的内心世界。似乎开始喜欢上作者那一点点细腻而又伤感的文笔,喜欢上作者博览群书引经据典的风格,也开始向往一个人浪迹天涯的孤独感。
旅途中的一点点细节,一草一木,都被作者写的非常仔细,仿佛身临其境。令许久不读这类书的我颇感意外,有时会勾起我青春时读书时的感觉,亲切而陌生。有时也勾起我对于情感态度的思考。我想继续读下去。
以下是今天的节选:
鸿雁传书、眉目传情,细微而浪漫,浪漫的实质是“慢”,慢中感情迂回曲折,荡气回肠。 让吃着汉堡,喝着星巴克、疲于各种社交聚会的诗人,去想象苦难哲学,未免有点可笑。 想要忘记一个人的方法是在时过境迁后再见一次,想要忘记一个地方的捷径是在物是人非后再去一次。 我们不用怀疑为什么在年轻的时候为了这些事项去抛洒青春,因为我们从父母身上得到了太多的例子:差一点,我就不会在这里工作;差一点,我就不会嫁给你爸;差一点,我们就举家移民海外了。但我往往在想,真的只是差那么一点吗? 她要一份确定的爱,所以才步步为营。 旅途是在已知中苛求未知,不是吗? 生活正像是缠绕在一起的长长的胶卷,我们的回忆和期待只不过是选择其中的精彩图片。 去与不去,没有人会知道发生什么。 重要的不是事情的初衷,而是恰好因为无意间的失去,去选择了一种不一样的人生。 从婚姻也可看出社会的开放与封闭,我娶的不是你,而是你身后的文化。 网络上的缘分更无法当真,和抱有侥幸心理的赌徒一样,期待终究会落空。 自由散漫、擅自主张的伙伴,会让旅途变成博弈论。画家毕加索说,最失落的两个职业是牙医和摄影师:牙医想当医生,摄影师想成为画家。DAY 3
继续阅读作者的游记,开始有些厌倦了。对于新疆完全是一个陌生的概念,每提到一个地方,对于我而言,完全是陌生的。不知道那里在哪里,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也许是被作者那对于公路搭车旅行的厌倦和疲惫之情给传染了,有些无力地看着这些篇章,看着作者对生活的人情冷暖提出无奈的抱怨和悲怆的感悟。也许,我该去了解一下新疆.....?
身为旅行者,总是爱对其他旅行者提出质疑和鄙夷的。比如作者就将其他旅行者的吐槽记得牢牢的。
为斯特劳斯《忧郁的热带》:“探险在我看来并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所有花里胡哨的旅行日记中,充斥着的无非是商业包装后面的小资生活。” 如同每个从未下定决心的旅客一样,总是想着离他来的方向更近,随时准备返乡。他也爱吐槽,旅行的本质是什么呢?关于明信片的吐槽我觉得说的很对呢。
弗洛伊德:......你所携带的区域图总体上的确与事实相符,但你必须包容细节上的偏差。 美国旅行作家保罗索鲁(Paul Theroux)《旅行上瘾者(Fresh Air Fiend)》:明信片是许多自我宣传者偏爱的媒介,它结合了生动、廉价、省力等诸多优点——有点像是小型的广告看板。我也爱旅行,但是我也不甘平庸。我,好像也患有Escapism呢。
Escapism在心理学上是指一种逃避现实的心理状况,通常是从悲伤地情绪和平庸的日常生活中逃逸。旅行的人或多或少患有此症状,他们在人生最关键的几年里休学辞职,可能是因为失恋、失意抑或生活失去重心而选择出走,创造出“间隔年”“休学辞职”“义工旅行”等关键词。 正如地理学家段义孚在其著作Escapism里写道:“离开家务,哪怕只是自愿而且暂时的,也能感到像是逃逸出走,暂居于一个幻想的世界。” 群氓的时代里,人们天真地以为旅行可以改变自我,梦想也能改变世界,就像有人以为喝酒可以御寒,殊不知酒力一过,更觉得冷。 .....大部分的人默守陈规,在强大的权力面前变得唯唯诺诺。今天读到的内容有这么一句话,作者说
大学时,常坐在明亮的仓储式图书馆顶层,去阅读鲜有人光顾的中世纪哲学,或手捧一本伟大诗人普希金的诗集,以缅怀过去。不知道这是作者的故作姿态,还是真的欢喜这样,享受这样。如若是真的,那这样的文笔便可以理解了。看着这些在有些人看来或许矫情造作的文字,开始觉得作者的内心虽然充满情感,却可能是个幼稚小鬼呢。
.人生就像是一杯苦艾酒,你可以细细品尝它的清爽憧憬或是苦涩芳香,也可以将其一饮而尽,即便是有相同的味蕾,也无法喝到同样温度和浓度下的一杯,同样你也无法对他人的人生品头论足。 尼采:不知道怎样生活,是最好的生活。DAY 4
作者继续他在新疆的游历,不断地搭车,遇到新的人,又离开,他们是谁,他们是做什么的,他们往哪里去了,事无巨细。望着作者旅途中的风景照,觉得十分漂亮,十分向往。特别是关于沙湖的这张,简直令人无比神往。
一些句子:
旅行过于密集,便无法分清自己究竟身在何地。旅行不仅是时空的位移,还能证明所谓普世的价值,体验生命的存在。 舞蹈作为一种社会审美形态,是以身体为语言,由内向外、有节律的心智交流和表达艺术。舞蹈本身有多元的社会意义及作用,包括运动、社交、求偶、祭祀、礼仪等。 旅途过程中,特别是当你致力于思考时,你不断地调整耳机里的音乐以适应环境,想到你正在阅读的书,翻阅地图以确定你的目的地,如果需要的话,你跟旁边的人聊天;还要考虑心情、食宿、光线和天气状况,最后留给摄影的时间很少,而机会总是转瞬即逝。 ......暗恋者更是试图在对方的一举一动中,不断地修正自己对爱情的定义。 旅途中最容易迸发感情,偶然的邂逅也许会像认识一辈子那么久,譬如登山看风景,在大海中航行,都会让人觉得特别。恋爱的人看世界,一花一草都在调情。“一起去旅行吧。”这是恋人间的承诺,残酷的事实是,未来无法预知,看风景的人明年还会在吗?最初的爱情,成为过渡仪式。 站在红山塔下看乌鲁木齐,每层楼、每条路都被无限地仿效,人在这样的城市中也时而被放大和缩小。DAY 5
全书完。后面的内容游记性质更多,也没什么可新奇的了。作者掉书袋的部分也少了太多。唯一觉得新奇的就是,出现的人物越来越多,和作者之前有过交集的人更多了。当作者描写他在青旅里意外遇见了以前的朋友时,那种青旅的感觉和画面还是让我有些感触的。
我也是一个爱旅行的人。但是明显,作者的这种旅行不是我的那种旅行。是什么呢?我通过他的笔触去感受一种我从未经历过的人生,一种我现在更能体会的那群人的想法。不远的某一天,我也将真正行走,抛却世俗的束缚,有勇气追求真正的自己。
在路上。
一些句子:
城市的喧嚣让北京情侣感慨不已,也许这趟旅程让彼此产生了新的体悟,试图去探寻生命的真谛,像两个初对世界充满神奇的小孩,正待建立对生活的不同看法。 他们是十几岁和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之中比较酷的类型,没有从全国范围内的通用仪式之中获得益处——他们自主选择地从社会持续之中分离出去,打上地位较低的阶层的烙印。他们的穿着像“流浪汉”,习惯于四处游荡,喜欢乡村风味的音乐,随意接手的工作也是体力劳动。他们不仅强调个人之见的关系,轻视社会义务,还把性行为看作即时交融的多种形式之一。 大部分的人生活在自己编织的谎言里,不假思索的忙碌构成了生活的全部。《搭车十年》读后感(四):一路且行且思考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扇通往自由的们,但都被苦闷的生活所绑,或因惰性所累。”
搭车旅行,或许,是每一个内心向往自由和流浪的人都想要去做的事情。我有一个大学同学,攒了一年的工资之后,下定决心辞职,去了西藏和云南,靠做义工、搭车、摆摊等各种方式转弯了一圈回来。
看到她的照片,蓝色澄净的天空和湖水,拉萨寺庙里的转经筒和磕长头的藏民,甚至是公路上一望无际的荒凉,还有她写的那些文字,叙述着自己路上看到的那些风景,遇见的那些人……
我每次都静静地看完,然后叉掉她的空间,我感觉很羞愧,因为我依旧停留在原处。
十几岁的时候,我也是个文艺青年,想要去西藏,想要去云南,想要去青海,想要去新疆,想要去那些神秘、庄严、原始的地方。
不是为了寻找什么,不是为了彰显逼格,不是为了完成文艺青年的此生未完成的标签,只是为了去看一看不同的风景,见一见不一样的人。
在中国所有的城市都日渐变得面目模糊,千城一面的情况下,人口的不断迁移和城市疯狂的扩张,或者,只有这些地方,才能够看得见最初的风景。
作者从17岁开始搭车旅行,一路走过了很多地方,这本书或许是他这些年零碎的记录,记录着一路沿着丝绸之路行走的那些点点滴滴,那些所思所想,那些迷惘和挣扎,那些向往和期待。
作为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他的思考或许并不鞭辟入里,却比同龄人显得更加厚重和成熟,关于旅行的意义,关于人类迁徙的目的,关于不同种族的融合和疏离,关于那些随着城市扩张渐渐消失的民俗和文化,关于写作,关于爱情,关于人生的真谛,关于成长,关于青春,关于故乡和逃离……
那些杂乱和纷繁的命题被他一次次提起,一次次质问,一次次试图给出自己的解释,却仍旧无法得到完美的解答。
或许,这些问题,是每个人都将要思考和面临的,并没有统一的答案,也无法寻根究底,甚至无法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敷衍。
它们是每个人,在自己的人生旅途上都无法避免的质问,带着森冷的面孔等待着你,你可以忽略,可以视而不见,然后,它们却总是在不经意间就涌上你的心头,让你陷入寂静的思索当中。
作者并没有给出答案,或者说,他笔下那些小句子——
“成长是危险致命的脱茧,身上的印记像蝴蝶效应,微小的变化牵动全局”
“毁灭即是戴着另一种面具的重生”
“究竟是族群是因接触而促进交融,还是更加强化了原有的族群意识呢?”
“特立独行的人难以接受社会的怜悯和同情”
“图像传递着文化的记忆,它无法自己说话,但也不会面目全非。”
“每个人都有选择私奔、逃离、流离失所的权利,在某种意义上,人可以打破原来的社会结构,去寻找一种新的生活。”
这些句子,或许稍显文艺腔过浓,且很清晰能够看中受安妮宝贝影响颇大,试图用各种哲学、人类学、社会学的理论来解释或者强化旅行的意义,让日趋于现实主义的我看起来有种哑然失笑的感觉,但不得不说,作者的思考,仍然是值得去关注、探讨的。
在路上的行走是一场永无止境的修行,作者一路前行着,思考着,这些问题或许并没有答案,但我们仍将能够看到一个认真的青年心中的坚定和矢志不渝。
:磨铁图书真的是良心出版,这本书做得是在是太漂亮,纸张精美,插图恰到好处,图像和字体颜色的细节设计都有顾及,既美观又方便阅读,最值得称赞的是,注释非常详尽,细微的疑惑之处都有标出,一本书的内容固然是最重要的,但做书人的认真和对读者负责的态度仍然值得夸赞。
:允许我鸡蛋里挑个骨头,263页162个注释有错误。
《搭车十年》读后感(五):窥视一个旅行上瘾者的世界
最近干活干的太累,想调整一下生活的节奏。强制自己读一点离自己很远的书,看看别人的人生是什么样的,所以利用各种时间装似的看了一本游记《搭车十年》,作者丁海笑,江湖人称冷狗,是Lonely Planet的作者。
话说,内容真的意识流,作者想到哪说哪。作者真的是读过很多书的,就是仿佛没有形成自己的观点,只是不停的在某些时候某些情况下,想到某某之前这样说过,这印证了谁谁的想法。(这样也很了不起了,至少我做不到。)书看了过半的时候难免会想,作者是不是从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仅仅是熟悉了这样的场景,所以需要不停跳出日常生活投入长时间的旅行。不是说这样不好,意识流其实很好,尤其是对迷茫的人,看看人家是怎么想的,比看一堆方法论有效。
然后不禁开始反思,旅行的意识到底是什么。标准答案估计是,旅行对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有不同的意义。就我现在来说,旅行可以是放松也可以是逃离。有人说旅行的意义是找到自己,但是我怀疑真的能在旅行中找到自己么,有些事确实时间可以给出答案,但更多的事儿时间给出的答案未必会比主动选择的好,况且还有一部分事儿时间根本就是牢笼,让人逃避不掉,而这些都不是找到自己。
我也不知道找到自己到底是什么,并且以上这段话,恰巧反映出我还跳不出现实的生活,也没找到解决现实矛盾的方法。
最近一直在反思,我所谓的兴趣爱好都太功利了,总希望“有用”,结果导致“乐趣”感越来越小,也越来越难靠近真实的自己,因为不了解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所以觉得日常的“努力”很烦很累。也许一场漫无目的的长途旅行,能让自己跳出日常的牢笼,反思自己的行为,找到自己真正的想要的意义。
《搭车十年》读后感(六):人生就是一场搭车旅行
《搭车十年:一个旅行上瘾者的世界》这本书从内容上来讲,是一本特别的书,关于旅行,关于梦想,关于成长。17岁的他休学离家,跳上了一辆驶向新疆的大货车。27岁,他还在路上,从一个因贪玩而迷路的孩子,长成一位因贪恋而游走的青年,最后变成一个即将步入中年而侥幸自己仍看上去毫发无伤的老愤青。一次又一次,像《老人与海》中的渔夫,奔向扑朔迷离的大海……
“我就像旅行上瘾者中的代表,要写一张病历书,而我们都是别人眼中的逃离现实症候群。”我们一路都在期待旅途中的阳光,期待风和日丽,拍出好的照片,有漂亮的旅伴,这种期待周而复始。而现实的情况往往是,旅行的一个月都是暴雨滂沱以至于你被困在某处;因为天气的原因,你无法拍到好照片而你的旅程已经过半;一路上你都没有遇到心仪的她,而旅行结束后你突然发觉已与周围的人格格不入……”
《搭车十年:一个旅行上瘾者的世界》是一本旅行记录,也是一场深度的人文写作。从斯坦因到斯文•赫定,丝绸之路一直是众人的向往;从嬉皮士到自助旅游,搭车一直被视为浪漫的行走。作者结合二者,却又是独特的一个,思想的锐度划破一切对旅行的臆想。
据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统计,国际旅行者即将达到10亿,从理论上讲,我们身边每6个人中,便有一个环球旅行者。如何脱颖而出,成为中文词汇里特有的“旅行家”,被公众舆论黄袍加身,荣登大众媒体封面,将会变得越来越难。乐于分享的旅行者们蜂拥而至,在微博上炫耀、炫富、炫美;徒步环游在几个世纪前就已经不再是壮举,也没人会质疑现代的马可•波罗究竟是不是个说谎之徒;交通方式从单车、双足、铁路、航空、航海,扩展到骑马、房车、潜水、独木舟、热气球,似乎无所不及;旅行概念无论是千里走单骑、零钱游亚洲,还是沙发客、间隔年、义工旅行、打工旅行,都无法再为我们带来任何的感官刺激。我们似乎早已厌倦了旅行。
《搭车十年:一个旅行上瘾者的世界》这本书中,作者写道:“我们一路都在期待旅途中的阳光,期待风和日丽,拍出好的照片,有漂亮的旅伴,这种期待周而复始。而现实的情况往往是,旅行的一个月都是暴雨滂沱以至于你被困在某处;因为天气的原因,你无法拍到好照片而你的旅程已经过半;一路上你都没有遇到心仪的她,而旅行结束后你突然发觉已与周围的人格格不入,城市的女孩离你越来越远。当你面对如此多厄运的时候,你是否想过要放弃。我们都是生活中的理想主义者,当命运的天平并不眷顾你,在生活的舞台上四处碰壁,当冗长的旅途变得毫无意义,你是否还能拥有曾经的梦?”
但是,脚还在路上。
旅行是通向真理的桥梁。
人生,其实就是一场搭车旅行。搭上机遇、命运、理想、梦幻的车,一路前行。
《搭车十年》读后感(七):我弟和我
那天我从首尔会回北京,我弟海笑来接我,突然发现他剪短了头发。
我因为要转机去郑州,所以来不及跟他多聊天,只是让他帮我把给我姐的东西拿走。于是他就这样晃荡坐了好久的地铁来机场找我,等我出海关等了半个小时,说了不到5分钟的话,又坐地铁晃荡回去。
这种在我眼里看来心存愧疚的折腾行为,在他看来,只是举手之劳罢了。那么多年的旅行已经把他磨练成为一个心如止水的人。
虽然是独身子女。但是我家的小孩都不是我们族人眼中的乖乖孩,或者只是我和我姐伪装的很好。我想这跟我们整个家族80%都是水瓶座有关系吧。我和们外公是抗美援朝的翻译。但是私塾的身份让他很容易跟古板、教条联系起来。然后他们的子女,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本应该这样成长起来的我们,又不甘在这样的人生中度过一生。
我和弟弟都是旅行上瘾者。
弟弟这一路走来,我好生羡慕。因为我不如他那么洒脱,去年本想辞职环球旅行,办好了各种证件,买了环球机票,结果还是在工作面前妥协了。只能零零散散的去一些国家浅尝则止。
其实更多的是,工作了那么多年,似乎已经丧失了静下心来去享受孤独旅行的能力,就是所谓的由奢入俭难。
我还记得当时跟弟说,等我来伊朗请你吃顿好的。
不知道胡乱说些什么。好在我还没有老到走不动了。
所以,我们下次约个地方,我请你吃顿好的。
哈哈
《搭车十年》读后感(八):十年做什么
丁海笑的《搭车十年》,是我看过的所有旅行手记中,最费劲的一本。不仅如此,我还隐隐有种看不懂的趋势。
不过,它也是我看过的所有旅行手记中,让我觉得最用心写的一本,无论是从装帧、排版、印刷、文字、图片还是注释。就拿注释来说吧,从未见过一本旅行手记,对注释都如此上心。对引用到的一切,都会有清楚的来源标示,包括解释说明。
我看得费劲这事,一半原因得归于“注释”。作者是位人文杂家,文笔叙述不同常人,今天看了棵树,突然就拎出个顾城,明天瞄了片湖,瞬间又倒出个费尔巴哈。他若是没有颇深的人文库存,写不出;你若是没有厚实的人文储备,看不懂。显然,我是后者。
也因为这部分“注释”,我才觉得这是本不一样的旅行手记。不是流水账般的记录,外加PS过的美图就堆砌出来过手读物。这年头,出书如出名,稍微包装打点,谁都可跻身作家行列,哪怕这“作家”本人,不过仅出去随便玩了两三个月。倒不是说,两三个月毫无收获价值,只不过,这收获价值毕竟有限。“十年磨一剑”的古话,若是换成“三月磨一剑”的说辞,未必让人心服口服。
出去走一走,这一走就是十年。一个人,背包客,路上一定遇上了不少困难,可他还是走了十年下来。虽不是凤凰,但也会涅槃。经过旅行深度洗礼的人,也会涅槃在他的人生轨迹上。
而那些没有走出去的人呢?在别人的脚步已经走遍西北、走向西欧时,你的十年,不做旅行,那做了什么?
不是随便一段十年都可以拿来做某些事情,而这个十年的界定,一定也因人而异。对大多数人而言,20-30岁,就是那个可以考虑、需要考虑、必需考虑拿来做什么的十年。这个十年,是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奠定的日子,它们的尘埃落定,离不开你接触的人、经历的事、看过的景。
做旅行,或不做旅行,都是一个选择问题。不同的选择,获赠的是不同的人、事、景。这里的“不同”,当然不是外貌协会的不同定义,而是本质上氛围的区别,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你以后将成为一个怎样的人。如此选择,至关重要。
有了选择,接下来的就是坚持。
做一件事不难,难的是一如既往长期地把这件事做下去;一如既然长期地把一件事做下去也不难,难的是在这么个一如既往长期的过程中,能把这件事做出深度、广度,而非仅在一个维度和次元上跳踢踏舞。
这份坚持,可能会随着你行程的推进而遇上越来越多的阻扰。突然在旅行中就身无分文了,突然在创业中就不赚反赔了。坚持,再坚持一下,用点心,不急躁,方法就总比困难多。
如此磕磕绊绊、有阻有进地坚持十年下来,梦想要再不成真,老天都会过意不去的。
《搭车十年》读后感(九):打车十年
2004年,初中毕业,基本属于打车就晕车,上车就吐车的状况。搭车十年,会是怎样?十年过往,那些值得珍藏,那些又让人遗忘呢?值得思量!
看《搭车十年》是基于年前看过一本游记《愿每一颗流浪的心得到归宿》后念念不忘的遐想,角色代入后发现自己如果也去旅行便会无限快乐和惊奇。如《愿每一颗流浪的心得到归宿》所说,我也在等“有时间了可以休假、等有钱了可以轻松……”,结果等了好些年,还在看着别人的游记自己YY后兴奋不已。而读完《搭车十年》后最大的感受则是沉淀,生活的积累和对新事物的追求在《搭车十年》里面体现的淋漓尽致,让人不禁又有些崇拜和嫉妒——为何他们就可以放弃一些东西而找到自己、为何他们就可以义无反顾追寻自己,而我却需要等,等,等等……
从《搭车十年》这本书里,纠正了我一个曾特有的偏见——游玩的人没有多少有底蕴。刚开始看到书的时候,我觉得我读不下去了——满篇的名著和经典,我自问我是在看一本文学专著么?满篇的引经据典,全文的注释和说明,让人感觉回到了中学那满篇看不懂的文言文的状态。当我回过头去思考这些结构和注释的时候,我才明白一个道理:每一篇像样的文章必定要引用很多经典和专注,每一本严谨的书籍必定有引用列表和人物注释。
《搭车十年》是作者成熟的十年(从17岁到27岁),也是读者思考的十年。很多人都说十年是一个坎,通过十年的简约和思考去寻找未来的自我定位。在书中,作者去的地方并不算特别多,但作者对每一个地方都有着特别多的感触和思考,这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旅行思考者!记得我第一次去西湖游玩的时候,同事给我们介绍每一个景点的那种兴奋和激动,令人敬佩——他对每一个景点的文化和内涵有很深的认识,同时又有一些自己的见解和推测。我一直受到这件事的的影响,始终觉得应该是“读万卷书后,行万里路才会更有意思”,像我同事那样,给每一个人介绍每一个景点的真正所发生的故事和情况,外带一些自己的思考和见解。每一个城市,每一个景点,每一个名人故居都有不止一万字的表述和观点,但能明白这些景点故事的人却很少见。像文人集聚地的北京大学景点,每年访问人数也有几个亿,但读懂了北大精神和北大先烈思想的人却少儿又少——我始终觉得这种慢心游玩是浪费时间,这种无心的浏览只是表面繁荣的假象。
我准备将《搭车十年》存放在我的文学专著书架上,每次旅游回来再翻一番,看看作者的观点是否沁人心脾。我也准备给自己一个旅行,或短或长的旅行能让人换一种方式和思维,也能让自己增长一些见解和思考,win-win的选择!全国去过那么多城市,有意思和值得留恋的城市有很多,但绝大部分都不在省会和三环之内。全国无数的名著景点,但值得身心向往的则是那一湖清水如纳木错般干净。
话说云南有五十二个民族,那里的年有四季的味道;话说香港是购物者的天堂,矮矬穷只能无限向往;话说澳门是世界的赌场,而我在北京却每天都堵在城里,无法自拔!
《搭车十年》读后感(十):岁月渐远,路无止境
认识丁海笑的时候,我们都还是十三四岁,怀揣着一颗刚刚被安妮宝贝、痞子蔡苏醒的心,用56K的猫,寻觅着第一次亲密接触的躁动。
韩寒刚刚走出三重门,正在成为青春期孩子的全民偶像;一个个少年成名的神话在新概念作文大赛里上演着。
抱着对神话的憧憬,我与丁海笑就这么在他的个人小站认识了。
那是一个八零后集体出声的时代,无数的少年少女,打着张爱玲奶奶“出名要趁早”的旗号,恨不得个个都以为自己是被埋没了文学奇才,梦想着成为下一个韩寒。
有人杜撰了一些他们想象中的小资生活,也有故作深沉针砭教育、批判社会的,不过大多数写的还是八零后的纯纯少年事。
有的人成功了,比如郭小四,但更多的在短暂喧哗之后早已烟消云散。
也许有人还记得《萌芽》,那是少年写手们妄图崭露头角的舞台。用当时一个我已经记不得名字的写手的话来说,那时看到巨鹿路三个字都心头一紧,俨然就是她生命中的圣地,因为那里是萌芽杂志社的所在地。
虽然我相信当中的很多作品现在看起来完全已可以当成笑话,但我还是很怀念那个时候,幼稚也好做作也罢,至少是认真在写的。
我与丁海笑也是其中的两个,不过他写的比我多,也比我有天赋。
也许是因为他颠沛流离的童年带来的强烈不安定感,这种不安定感赋予了他一种内心出走的力量。于是他很用力的思考、用力的写,企图用文字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不得不承认他也很有才华, 无论是文字还是视觉设计,他总是在尝试不同的风格,每一种新风格, 都能很机敏地学过来。然他的自恋也是举世无双的。
不过他终究还是没少年成名。
许多年后,当我来到张江,盛大文学就在隔壁,但我再也不能把他和当年的榕树下联系起来。
八零后已经集体长大了。当一个个曾经做梦的少年终于意识到神话或许与自己再无关系之后,有的人把精神寄托在了穿越和修仙里。
连我也以为,文学已经从自己的身体远去。
然而就在前几天,忽然在微博上看到丁海笑还是出书了。
岁月残酷,可以把过去冲得好远,但有一些东西,总不会忘记生根发芽。在正能量稀薄的日子里,有一点能打动人的东西难免就让人忍不住去瞧一瞧。本着一向不所求赠书、赠品的态度,我立即在当当上定了一本。看书名,起初我以为这应该是旅行书,记录了他这十年的打车旅行的痕迹。出乎我意料的,拿到这本书后,发现这本书的文字量大得惊人,甚至比市面上本因有很多字的书籍还要厚重。
翻开扉页,看到"献给我的父母”一句,我忽然明白了。因为我知道,这句话,似乎欲言又止,对他来说,意味着很多。
其实我现在仔细回想了一下,说起来我们真还就只见过一次面。说是一次都长了,大概也只能算见过一面吧.
不过我们写给对方的东西,恐怕有一本书那么多吧。要知道那时候上网还没有这么方便,聊QQ对于我们那样的中学生来说都还是奢侈, 我跟他的通信方式竟然主要是写信....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他寄给我一张考卷,考卷上从左上角、到右下角,每一个角落、每一处空白都不放过,满满地写满了字。他说是他考试的时候写给我的。 我们的童年还是很单纯的,大家的爱情启蒙都还是琼瑶阿姨,于是同伴的女生看到这么一封信,难免起哄。至于那封信是不是他考试的时候写的,考虑到彼时的他应该也还没什么泡妞经验,就信其为真吧。
不过高中毕业匆匆一面之后,联系就少了。
说来也奇怪,却总是能在各种后来被称之为社交网络的地方遇见他。
先是在当时还叫校内的人人网,后来是在博客大巴,再后来进化到微博,简直就是一部中国社交网络发展史。
于是我从网上一直默默更新着他的行踪。似乎回到了他的老家兰州,进了一个与警察相关的大学,时而在路上,时而玩起了乐队,再后来就各种搭车,频繁出现于新疆各地,西北、甘南走了很多遍,最后不知怎么的穿过中亚,到伊斯坦布尔的海边吹风。
很多人都觉得,我是那个里梦想很近的幸运儿。好吧我也不能承认更多。但是我还记得上大学的时候,最喜欢到南锣鼓巷闲逛。那时候南锣鼓巷还不像现在这样游人如织。我喜欢那里的理由也很奇怪,竟然就是因为那儿有一水吧,收录了世界上大部分的Lonely Planet旅行指南。.坐在一面墙的写着各种地名的蓝色书脊之中,会莫名觉得自己离实际近一些。据说那个地方也被中国旅行指南收录了。
有一次在那里看到Lonely Planet 招募中国编辑写手的时候,竟然真的心痒痒,虽然那时候我的大部分时间已被三国杀和研究生学业占据着。
对于我来说,旅行到底是为什,我也不知道。大概就是生活在别处吧。说来奇怪,《生活在别处》跟旅行真的没有多少关系,却被很多人当做旅行的Slogan。或许是背后的气质确实差不多——我们向往的生活也许就是别人活腻了的世界,而我们活腻了的生活,也会成为另一些人猎奇或者向往的对象。
后来与Lonely Planet 那样的旅行的渐行渐远了。在欧洲呆了一段时间之后,再回到南锣鼓巷那家水吧——同时也是一家意大利餐厅,才发现那里的提拉米苏根本无法下咽。于是我觉得,当时我可能就是活腻了吧。
出乎意料,却丝毫不觉得诧异的是丁海笑现在已经成为了Lonely Planet的签约作者,十年的旅行感悟也终于集结成书。
我不知道当韩寒已经被质疑了好几轮、郭敬明早已跻身富豪榜、安妮宝贝都已以家庭主妇的形象回归之后,他的梦想、少年时候激情是否还在。
作为认识多年的朋友,我很惭愧,没有更多地去了解他这十年的里程,于是就寄希望于这本书,补习一下吧。
说实话,对于旅行书这种事情,特别是走西藏、新疆这样的,我已经提不起什么兴趣。无非是指导后来的城市人民,怎么去寻到一个他们臆想中的原生态。如果还有别的文字,那一定是劝人们赶紧上路吧,“青春就是说走就走”之类的。可正如网上那句不知道是谁说的至理名言一样——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之后,除了撂下的事撂得更久了,什么都没有变。
写这篇文的时候,书已经看了大半。
不枉我期待的是,丁海笑是一个真正的行者。
怎么区分游客和真正的行者,很简单,很多地方都有装修得丽江调调的茶馆或者餐吧, 也说不出到底是丽江风格、还是桂林、或是波西米亚。看到那样的地方,两眼放光地说我们去坐一坐吧,那是游客;而二话不说钻进旁边苍蝇馆子的,那是真正的行者。
这是一本适合静下来时慢慢读的书。虽然书名叫《搭车十年》,却真的不能教你如何去搭车,当然看一看也许还是有助于内功修炼的。相反地,它更像是作者的喃喃自语。
它甚至不能让你去猎奇。大部分的猎奇旅行书不过是把自己穿惯了的鞋子拿到别的地方让人穿,然后惊奇地发现这双鞋有种种不适而已. 就连背包旅行者心目中的圣经Lonely Planet也曾出过一本最佳游记精选, 结果被读者无奈总结出, 书中大部分的游记都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个在英语国家土生土长的人是怎么在世界各种地方丢失护照或者钱包的。这样的故事,第一次读,或许尚算惊奇, 多读几篇,就难免觉得干巴巴的没有营养了。
很庆幸《搭车十年》不是这样的一本旅行书。虽然从客观上,深度也造成像我这样对新疆的人文、地理不甚了了的读者读起来会慢一些。
我爸爸拿到看到这本书,第一句话就是:很多地方,男生走起来方便得多。
是的,搭车十年,真的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去复制的。旅行所能带给我们的,和时间一样,总是有美好,但偶尔也会有残酷的体验。总有那么一些地方,我到不了,但我敬重那些在路上的人们。
岁月可以渐远,但路无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