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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读后感10篇

2018-08-03 04:33:02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读后感10篇

  《现代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是一本由刘大先著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9.00,页数:370,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读后感(一):【颜水生】理论张力学科悖论

  颜水生

  摘要:《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是一本由理论织成的网,从现代性到后现代性,从民族文学到神话学,从政治学到历史学,从地理学到语言学,开拓了思维增加学术深度扩张了理论的想象力,开辟了少数民族文学学发展的新思路,促进了少数民族文学学科的发展。《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在总体思维的控制下,有可能陷入了绝对主义普遍主义的陷阱,也有可能使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走向非文学化和非历史化的误区

  关键词:现代性;全球化;总体化;少数民族文学

  《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是一部不可多得的著作,时间必然证明它的学术价值与学科贡献笔者主要以《全球时代超越现代性之外的国家社会》为理论基础,试图揭示刘博士著作的成就问题,并希望能引发少数民族文学学科中相关问题的思考

  一、 理论扩张与现代性危机

  《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是一本由理论织成的网,从现代性到后现代性,从民族学到神话学,从政治学到历史学,从地理学到语言学,刘大先博士都是信手拈来,不仅增加了著作的深度,也扩张了理论的想象力。可以肯定地说,理论性是该著作最重要特征之一,也是刘大先博士对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和少数民族文学学科作出的重要贡献。长久以来,虽然少数民族文学学科依靠政治保障在学术体制占有稳固位置,但是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依然在学术领域中处于边缘地位,在当今理论过剩的时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理论的匮乏,似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这种现象在少数民族文学学科范围内已引起了必要反省,早在2005年,刘博士就在《文艺理论研究》撰文指出,“当代少数民族作家文学批评处于边缘地位,且话语系统陈旧” 。2012年,汪娟在《文艺报》发文指出,“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放置于整个新时期中国文学发展的大潮流中,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尚处于较边缘的地位,处于自我失语的境况。少数民族文学批评无论是在方法上还是在理念上可以说都相对滞后。” 上述观点应该不是危言耸听,而应该是揭示了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和少数民族文学学科内部存在的深层次结构问题。刘博士从问题出发,致力于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转型和少数民族文学学科的发展,提出要吸收借鉴民俗学、人类学、后现代主义等理论,建立少数民族文学学科的独特的批评理论体系,《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正是这种学术追求实践产物。毫无疑问,刘博士的批评实践充分发挥了理论的张力,使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显示了必要的哲学、历史学、人类学、语言学、地理学的内涵魅力探索了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和少数民族文学学科发展的重要方向

  在刘博士的理论体系中,现代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甚至可以说,现代性是《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的理论基石,不仅是因为刘博士强调现代性理论在著作中的贯串,“现代性的理论话语会作为一种隐伏的背景伏藏在本书叙述始终”, 而且是因为现代性本就是“现代中国”概念核心内涵。无论是汪晖教授,还是刘大先博士,他们对“现代中国”的阐释都突出了现代性的总体性意义。笔者也曾对现代性也有过无限的憧憬,博士论文《论中国散文理论的现代性转变》也正建基于此。笔者也曾窃喜,现代性理论的确是一个好东西,它似乎是一把万能的钥匙,可以打开任何学科的大门。或许,我还得继续用现代性理论去不断地敲门和开门,因为我正在构思的一部著作初步取名为《现代性与时空形式》,但这应该还不是最后的终结。然而,在当代中国学术领域中,无论是现代性的理论建构,还是现代性的话语实践,大家都对现代性缺乏必要的反省。单就刘博士的专著来说,现代性的话语实践至少引发两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第一,现代性对文学性的压抑。在《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中,文学性处于现代性的淹没之中是不争的事实,或许刘博士原本就对“文学性”概念持批评态度,认为文学性观念“其实是把文学非历史化了”, 但是在现代性的宰制之下,文学被充分总体化了,现代性贬抑了文学性。更值得注意的问题在于,该著作以“少数民族文学”命名,刘博士的主观目的也是以少数民族文学为主要研究对象,但是少数民族文学在该著作中似乎只是个点缀。刘博士在绪论中对“少数民族文学”进行概念辨析时,对“民族”和“少数民族”进行了详细知识考古,然而当涉及“文学”和“文学性”时,作者抛弃了知识考古方法,三言两语就打发了“文学”和“文学性”,这种写作方式或许就是个隐喻。第二,现代性对不平衡性的压抑。詹姆逊在《单一的现代性》中指出,“‘现代性’常常意味确定一个日子并把它当作一个开始”, 刘博士顺着汪晖的思维给“现代中国”作了界定,“‘现代中国’并不是标指特定的时间段落与政治形态,而是概括从晚清已经开始的在外来冲击和内发裂变交错下的总体氛围环境心态”, 刘博士也给现代性“确定了一个日子并把它当作一个开始”,认为现代性是从晚清开始的。现代性的晚清起源在理论上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但是晚清起源说必然忽视了中国少数民族发展的不平衡性,据国家民委网站对新中国成立前少数民族社会状况介绍,新中国成立前有部分少数民族仍处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或者封建社会。这些处于前现代社会的少数民族的文学是如何体现现代性?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刘博士提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必须放入到‘现代中国’才能够被清楚有效说明。” 刘博士把现代性普遍化和总体化,正如阿尔布劳所说,“是企图开发出一种无所不包的概念系统,并且用这个系统理解一切现象”, 这种总体性思维是一种征候,它表明了现代性的过分扩张。

  二、时空视域与学术生产

  时空维度的凸显是《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的重要特征,尤其是空间维度对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具有开拓性意义。从时间维度研究少数民族文学由来已久,但以往的研究大都限制在历史叙事,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历史只是时间的组成部分。刘博士把少数民族文学的历史叙事放在时间维度中进行阐释,不仅赋予历史叙事以哲学内涵,而且赋予时间以本体论地位,促进了少数民族文学学术的知识生产。首先,促进了少数民族文学学术研究由历史叙事向历史哲学的深化,学术界对少数民族文学的历史叙事进行了充分研究,尤其是突出了历史叙事的意识形态特征,正如德塞托在《历史书写》中提出,“历史学家只是‘围着’权势在转。在所有现代国家里,从历史论文到历史教科书,它们都隐含着历史学家希冀教育动员责任。”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历史叙事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教育性,这早已成为学术界的共识。刘博士不仅考查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历史叙事的演变过程意识形态特征,而且把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兴起放置在现代学术生产的转型过程中进行分析,认为“少数民族文学从建立到书写其历史,一直笼罩在黑格尔式的历史哲学观念之中,这种观念经历后现代主义、后结构主义诸多思想流派洗礼,已经变得摇摇欲坠”。 刘博士从历史哲学角度反思少数民族文学史书写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其次,促进少数民族文学学术中的历史分析向时间哲学的深化。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认为时间性是历史性的必要条件,“只因为它在其存在的根据处是时间性的,所以它才历史性地生存着并能够历史性地生存”, 刘博士把历史放置在时间范畴中进行分析,突出了历史与时间的统一,以及历史性与时间性的统一。最后,促进了文学史观的阐释和转型,刘博士分析了“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历史渊源,并且提出多民族文学史观包括多族群、多语言、多文学、多历史等四个层次内涵,在李晓锋与刘大先合著的《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及相关问题研究》的基础上,增加了“多语言”,促进了“多民族文学史观”的阐释与转型。综合来说,刘博士在新的理论视野下,分析少数民族文学的历史叙事,提出了新的观点和看法提升了文学史研究的理论高度

  空间转向是当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的热点问题。刘博士具有比较扎实的西方文艺理论基础,敏锐地提出了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空间转向”,他提出,“少数族裔文学由于其在整个中国文学格局中的特定位置,从地理/空间的角度切入有着迫切的现实意义”, 刘博士运用空间理论分析中国少数民族,强调了空间研究的重要意义,也正如刘博士所说,“在历史与书写的僵局中,空间视角无疑增添了新的文学研究学术生长点”。 综合来说,刘博士的空间研究具有两个重要特征,第一,理论的综合性,刘博士熟悉西方空间理论,历数了自康德以降的众多空间理论家,实际运用了列斐伏尔、福柯、布尔迪厄等人的空间理论,综合了心理、哲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观点,显示出较强的理论综合性。第二,思维的辩证性,刘博士不仅看到了空间理论的优点,也认为空间维度的过度思考有可能堕入“分裂主义”或“拜物主义”,展现出刘博士具有较深的辩证法素养。但是,刘博士的空间研究也引发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第一,空间理论视野中展现的大都是理论和民族,而非文学,刘博士擅长从理论到理论,弄得云山雾罩,在广阔的空间理论世界中更难寻找少数民族文学,确切地说,刘博士是在运用空间理论分析少数民族,而非少数民族文学。第二,部分理论观点缺乏足够说服力,比如,“资本空间规模流动造成的现实,在话语层面衍生为一种‘全球化’与‘地方性’之间的对立。而所谓的中国少数民族的‘地方性’恰恰是一种近代发生的现象”, 刘博士在阐述这个观点时并没有列举少数民族发展的事实来证明,笔者觉得中国少数民族的“地方性”并非只是在近代才发生的现象,“地方性”应该经历了漫长的历史积累过程。所谓“全球化”与“地方性”也并非是完全对立的关系,“全球化”与“地方性”实际上是一种辩证运动,它们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正如阿尔布劳指出,“全球性程度提高并不必然意味着地方性程度的相应降低”。 刘博士把“全球化”与“地方性”的对立归之于资本,有一定的合理性,马克思恩格斯在《资本论》和《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等著作中对资本所引发的空间生产有过充分论述,但问题在于,现代中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很大不同,全球化在中国也只是晚近的说法,资本在中国少数民族“地方性”的产生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也并非刘博士想象的那么重要。总之,在空间理论的总体化视野中,刘博士把现代中国少数民族的空间生产非历史化了。

  三、 总体思维与学科困惑

  总体化是《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正是在总体化思维中,现代中国、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文学学科都被总体化了。总体化方法在该著作中至少具有两个方面的作用,首先,总体化揭示了现代中国、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文学学科等概念发展的事实,比如刘博士在分析“少数民族”时提出,“前现代的中央王朝与地方族群关系格局中,自然存在的少数族裔共同体,缺少明晰边界主体;现代以来,少数族群在民族国家的生长过程中,规整为总体化主体中的多元构成元素”, 刘博士不仅分析了古代中国少数民族在“大一统”的民族认同思想中被总体化,而且分析了现代中国少数民族在“民族国家”的认同思想中被总体化。其次,总体化是少数民族文学学科建构和发展的需要。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术一直都是“国家学术”,正如刘博士指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科的建立开始就是以民族团结、民族融合、多民族文化文学共同繁荣目标和价值诉求的”, 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目的也是为了实现这一总体目标,因此,《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也隶属这个总体目标。不可置疑的是,少数民族文学学术中的总体化方法符合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它不仅使少数民族文学学科拥有坚实的基础,而且使少数民族文学学术更富有价值,历史也充分证明了总体思维和总体化方法的作用,从黑格尔到卢卡奇和萨特等思想家都充分运用了总体化方法,历史也充分证明了总体思维具有天然的逻辑优势,“总体性话语使民族、社区、国家、文化、家庭、尤其是社会都服从于这一纪律”, 这符合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价值观

  《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中的总体化方法也暴露了一些值得反思的问题,首先,在总体思维中,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都是总体性概念,但是这两个概念并非共时性的。刘博士指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在‘现代中国’的语境中才得以诞生,并且成为一个可以在学术上进行探讨的话题”。 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少数民族文学”作为一个概念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得以诞生,也才得以成为一个学术论题,然而刘博士把“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共时化,有可能压缩了“现代中国”的内涵,也有可能压抑了“少数民族文学”的价值。其次,总体思维也具有一些难以克服的问题,有可能产生一些总体化困境。阿尔布劳指出,“总体性话语的最明显的运作方式是通过系统观点表现出来的,这种观点运用类比的思维方式并常常把民族国家社会与其他系统等量齐观。” 在《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中,由于总体化方法的强大支配力量,现代性、民族国家、全球化等概念成为普遍性的观点,有可能使少数民族文学成为现代性的附庸,也有可能遮蔽了少数民族文学的独特性。在当代学术中,现代性、民族国家、全球化都已经成为普遍性概念,阿尔布劳清楚地看到了这种事实并提出了尖锐批评,“‘全球化’这个概念便获得了某种近乎于巫术的品质,成了一块提供普遍启蒙作用的通灵宝玉。但是,对这个概念的随意滥用,并不是反映了它的扩展,而是反映出当前的理解的局限性。” 这种观点值得深思。少数民族文学学术的发展和少数民族文学学科的建立都是国家意识形态发展的产物,这已经成为学术界的共识,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少数民族文学学术的发展和少数民族文学学科的建立也具有天然的历史和逻辑基础,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文学作为客观的历史存在,民族特征是它们的天然优势,也是少数民族文学学术发展的逻辑基础,不能偏信现代性、民族国家、全球化的强大力量,而故意忽视这些天然基础。在总体化方法中,现代性的强大控制力必然压抑少数民族文学的独特性,也必然消解少数民族文学学科存在的合理性,这是一个深刻的悖论。

  参考文献:

  刘大先:《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反思与重建》,《文艺理论研究》,2005年第2期。

  汪娟:《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何去何从》,《文艺报》2012年2月6日第006版。

  刘大先:《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2页。

  明江:《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瓶颈与突破》,《文艺报》2013年10月18日第009版。

  [美]詹姆逊:《单一的现代性》,王逢振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3页。

  刘大先:《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2页。

  刘大先:《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2页。

  [英]阿尔布劳:《全球时代:超越现代性之外的国家和社会》,高湘泽,冯玲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75页。

  [法]塞尔托:《历史书写》,倪复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2页。

  刘大先:《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93页。

  [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修订本》,陈嘉映,王庆节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年,第426-427页。

  刘大先:《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272-273页。

  刘大先:《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272页。

  刘大先:《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235页。

  [英]阿尔布劳:《全球时代:超越现代性之外的国家和社会》,高湘泽,冯玲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74页。

  刘大先:《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96页。

  刘大先:《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18页。

  [英]阿尔布劳:《全球时代:超越现代性之外的国家和社会》,高湘泽,冯玲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75页。

  刘大先:《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3-4页。

  [英]阿尔布劳:《全球时代:超越现代性之外的国家和社会》,高湘泽,冯玲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75页。

  [英]阿尔布劳:《全球时代:超越现代性之外的国家和社会》,高湘泽,冯玲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34页。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2014年1期

  《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读后感(二):【张丽军】中国民族文学学科建构的探源性、基础性之作

  ——论刘大先的《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

  张丽军 史胜英

  内容提要:刘大先的新著《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以敏锐的学术视角、引人深思的学术观点,对少数民族文学的历史叙事、身份与变异、语言与译介、空间与想象、情感与规约等方面系统充分详实的论述,令人耳目一新。《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突破以往以局部或个案研究的局面,使其在中国文学格局中能够呈现一个较为阔大、宏伟、壮观的完整画面;以其研究的系统性、宏观性、理论性和前瞻性,为新世纪中国多民族文学研究起到了总结已有成果、辨析名词概念、明确研究对象、开启理论新视域的重要作用,是一部新世纪关于中国民族文学学科史建构的探源性、基础性重要著作。

  关键词:刘大先 少数民族文学 空间现代性 学科史

  作者单位: 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

  现代化中国的车轮以势不可挡的燎原之势扫过中国每一寸土地,渗透进华夏文化的每一角落。少数民族文学亦由自在自为的前现代状态走向现代,在现代中国文学版图上的地位和价值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并逐渐确立起学科的自足性、主体性地位。应该说,历经一个世纪左右的现代化探索和文学建构,少数民族文学的构架已大体形成。少数民族文学以独特新奇的地理空间为书写背景,以古奥神秘的宗教与传说为叙事题材,给读者以从未有过的“异质性”想象体验,为多元一体的大中华文学与文化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丰富了中国现当代文学版图。中国文学的历史是由中华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在一定意义上,少数民族文学以其独特的审美想象力、精神文化意蕴和原始生命强力推动中国现当代文学的整体性发展,从沈从文的湘西叙事、老舍的京味小说到霍达的穆斯林书写、当代阿来的藏地书写、萨娜的鄂温克族叙述等等,都极其丰富和推动了中国现当代文学的跨越前进,展现当代大中华文学的艺术风采和精神魅力。

  在这样一个大中华文学日渐繁荣的基础上,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研究亦在不断地开创与反思中达到新的高度。在日渐庞大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成果中,刘大先的新著《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以敏锐的学术视角、引人深思的学术观点,对少数民族文学的历史叙事、身份与变异、语言与译介、空间与想象、情感与规约等方面系统充分详实的论述,实在是令人耳目为之一新。《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把少数民族文学纳入中国乃至世界文学版图来加以考量,突破以往以局部或个案研究的局面,使其在中国文学格局中能够呈现一个较为阔大、宏伟、壮观的完整画面;而且以其研究的系统性、宏观性、理论性和前瞻性,为新世纪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起到了总结已有成果、辨析名词概念、明确研究对象、开启理论新视域的重要作用,是一部新世纪关于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科史建构的探源性、基础性重要著作。刘大先才思敏捷、视野宏阔,不仅汲取江南文化的灵秀和北方文化的豪迈,而且远赴美国进修学习,同时深入中国少数民族民间大地深入考察,在多方面的学习中兼得较高理论修养、良好艺术感悟力和珍贵的民间大地情怀。这使得本书的写作呈现出深厚的文化积累、新颖的理论创建和接地气的批评实践品格。尤其值得肯定的是,他语言恳切,用词平易雅致,娓娓道来,流露出作者深厚的语言素养、文字功底和深厚人文情怀,其知识面和思考问题的高度、深度非但不使人觉得高深疏离,反而是平易近人、亲切感人。读《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无疑是一次极为美妙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学科史、文化史之旅,正有艾柯的“悠游小说林”之感。

  一、少数民族文学史的回顾与重绘之可能

  了解一个民族的文学首先是从这一民族的文学史中获得的,文学史的最基本功能是确立经典、设定标准。 此外,文学史对于一个民族文学的自我的系统的认知、介绍和传播、与其他民族的交流和对话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文学史作为文学与历史的交叉,既具有历史性,也具有文学性;既是一种史的再现,又是一种像文学一样的叙事,是描写过去事情的一种方式,其本身也作为一种叙事文本被纳入文学的视野。 文学史的书写策略有多种,多因书写者的文学观念、历史观以及价值判断、书写着主观目的等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如《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书中所提到的五四以前,中国文人普遍持有观念论的退化史观书写,提倡复古主义,厚古薄今;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受西方进化论等理论的影响,以胡适为代表的现代文人提出“重新估定一切价值” 的口号,提倡观念论的进化史,颠覆陈说,使中国文学走向现代化。

  《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书中对学术史进行了细密的梳理,详尽阐述了少数民族文学史书写的历史,从晚清文学立科时期的文学史、民国进化论与科学话语笼罩下的文学史观嬗变,再到新中国成立后少数民族文学的确立与族别文学史的书写、上世纪80年代以后各民族文学关系研究的历史演变过程。在这一演进的历史过程中,人们对少数民族文学史的认识的充分性、在国族文学史中的定位的准确度、及对当下存在问题思考的深度都在不断强化超越。对于“史”的考察,著者采用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站着宏观的历史的角度,以详实的中外文献充分论述各时间段的历史书写,并对历史现象探其本质,究其成因,拨开纷繁谜象,厘清内理,体现出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深厚的学术功底。

  在对文学史书写的考量中,刘大先意识到,“文学的历史是流动的,这种流动性不仅具有时代的鲜明特色……更多的是暗含着对前代文学的继承” ,但是“每种文学是叙述必然需要文学观念的确立” 。正如意大利学者克罗齐所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 ,任何书写离不开时代语境,故对于文学历史的书写总是在时代的视域下。而话语权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工具,后现代思想家福柯说过:“话语意味着一个社会团体依据某些成规将其意义传播于社会之中,以此确立其社会地位,并为其他团体所认识的过程。 ”那么,在汉民族文化西方文学观念占主导的当代中国,以怎样的姿态、如何叙述少数民族文学成为我们所要思考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前,少数民族文学一直处于被忽视的地位,其一,内忧外患的社会现实,文学史书写者对本国文化的“救亡”主要集中对于主流文学和能与主流文学相衔接的部分少数民族文学,而对于展现独特性、差异性的少数民族群体则无暇顾及;其二,西方学术理论的引入,书写者持一种历史目的论的观念,相信历史与逻辑的一致性,如此则把历史与逻辑不相符合的那部分自动地排除在外了。新中国成立后,多民族的统一国家主权确立,少数民族成为国家主人,少数民族文学史才得以确立。而文化与政治不是亦步亦趋的,总存在相对的独立性,政治是有形的、可以人为操作的,而文化是无形的无处不在的,其力量是强大的、不容人撼动的。文学在文化的汪洋中无意识地被文化的暗流所推动。少数民族文学史的书写一开始便出于政治目的,为稳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政治根基,受主流史学观的影响较大,例如,在分期上依照国家的时间法则,在文学分科上削足适履般地套用主流“四分法”的模版,写作模式、叙述结构及指导思想规然统一。这种思维方式和实践路径看似统一划归、易于人们接受与理解,但往往这种越简单整齐的事物离其本身就越远。

  不仅是少数民族文学史如此,整个中国文学史也存在这一现象。自1988年陈思和与王晓明提出“重写文学史”的口号以来,二十多年过去了,文学史的书写仍未有很大改观,多是在旧的框架下的小修小补。任何文学史以及文学的书写都摆脱不了意识形态的缠绕,意识形态正像如来佛的掌心般无处不在。文学是具有审美意蕴的意识形态,若一味追求与意识形态的决裂也是不现实和不科学的,若龟缩在意识形态之下畏之不前,成为意识形态枷锁下奴隶,则失去其存在的真正意义。我们要做的是使文学与意识形态保持一种不即不离的张力状态,意识形态不是作为串联文学史的线条脉络,不是文学这匹马的缰绳,而是作为更为隐性的围栏,在所能够提供的范围内给文学更多的活动空间。

  “少数民族文学”与“中国文学”,如何避免二者的“各行其是”、“彼此双重的盲视和伤害”,如何在大中华文化圈中葆有“活的传统”,是需要进一步探索的核心问题之一。因此,研究者要从少数民族文学的本体出发,去掉先见,走进其文学内部充分了解文学史,去发掘民族文学的魂魄所在,由以往静态的搬运转为动态的流变;同时要走出民族文学本身,从民族历史、风俗和宗教信仰等去体会文学的发生与发展。以一种多元的、全视角的文学史观,建构多元民族书写模式。刘大先在系统总结少数民族文学史书写居于次属系统不被重视的现状与缘由后,阐发将少数族裔文学纳入现代中国文学的总系统中的可能性;充分列举学者与文学史书写者的构想与实践,阐发以多民族文学史观重述中国文学史的可能。正如杨义提出重绘中国文学地图,“在跨世纪的时候就要提出一个新的文学观念,就是“大文学观” ,就是既与文学的本质相关联,又与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发生发展有着深刻联系的大文学观 。书中提到的“复数”、“多线”的“多民族文学史观”是对“大文学观”更为具体的阐释,无疑对于构建多元一体民族文学格局的具有重大意义。

  二、少数民族文学的认同与嬗变

  《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在以宏阔视野观照少数民族文学历史书写后,回到现当代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现实,分析少数民族文学主体的嬗变、身份认同的觉醒与危机。认同是来自西方国家的术语,它的生成意义在于建构有关“我们是谁”、“我们与他人差异”方面的概念。由于文化主体之间的不同所以需要主体的身份认同,文化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导致了身份认同的嬗变。20世纪末由于思想解放和自由主义思潮的勃兴,认同危机变得空前严峻。刘大先认为危机下导致主体向三个不同方向分化:遵守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写作;少数民族文化本身的觉醒和自觉认同;以西方文化为路标的西化或自我风情化、殖民化的认同 。这一归类贴切地反映了新时期中国少数民族身份认同的现状,认同危机的分化同时也反映了少数民族主体性叙事的焦虑。试想强大的汉民族经历一个世纪西方话语的袭击中尤有脚跟不稳的趔趄时刻,少数民族文学在同时面临西方文学与华语文学的双重挤压下,所受到的冲击可想而知;但是,可贵的是,危机下也极大激发了少数民族主体文化认同的活力。这虽是冲击之下的无奈举措,可是较之前现代时期无意识的游离状态,这种自觉的主体发现与觉醒不失为民族文化、民族文学的一大进步,站在更宏观的角度,民族个体的进步也是国族意识的进步。

  在这三种认同分化中,第一种循规蹈矩,第二种颇为复杂,第三种的先锋性正与民族性剥离。刘大先以乌热尔图与张承志为典型阐释第二种叙事,他们更直接地对民族文化事像进行纪实随笔式的盘点与挖掘,认为“这种主体意识的觉醒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集体联合与自觉斗争……强调群体亚文化、个人身份以及私人领域和日常生活”,是微观政治,最终归为个人的解放。这较之主流话语更为多元化和复杂化,作家的写作也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和流变,在不断探索中曲折前进。

  回族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穆斯林的葬礼》,作为反映回族家族的历史与现今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在对回族宗教信仰、风物人情、历史记忆的反思中,也有对身份认同的追问。从少数民族叙事的角度看小说文本,传统回族作为有一套着自己独特的宗教与礼仪的民族,在以往封建男权经济模式下过着封闭排外式的生活,其身份认同主要是穆斯林身份的认同。但在民族危亡之际,在世界的语境中,这种民族认同上升为中华民族的国族认同。这种少数民族书写历史带有复线的,正如杜赞奇提出复线的历史观代替线性历史观,试图既把握过去的散失,又把握其传播的历史 。集体认同是个体认同的基础,回族历史不是孤立存在的,在其本民族身份认同之外还蕴含着大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进而蕴含着国族、国家认同。从另一种意义上说,中华各民族都流有共同的血液,自觉还是不自觉地浸透着其他民族的文化。民族认同也顺势从狭隘的本民族角度转向国族认同。

  正如刘大先所言,启蒙是一柄双刃剑,“启蒙要求撒播的光明,与来源自我的黑暗是密不可分的”;在自我认同的同时,自我也在寻找着“他者”的对立参照体系,从而构成了“现代主体定义自我的悖论” 。这种“自我的悖论”,在某种程度上,也恰恰是中国少数民族文学自我认同的内在悖论。而有意味的是,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内在生命力和精神意蕴的丰富性、多义性,即在“自我的悖论”的逻辑结构中生成。对于这一状况,刘大先借用扎西达娃《世纪之邀》中的用自己身体各个部位来比喻世界各个地方的老水手的话,来形象呈现少数民族文学主体的化身:“包容多样、细大不捐,众神平等、不分轩轾;身份模糊、血液混杂,色彩斑斓、和而不同。最重要的,所有参差与错落都有条不紊地组合在一个身体(主体)上面。” 这是多么幽默诙谐,而又时时闪亮这智慧光芒和语言魅力的文字啊,也是多么有趣的“异质性”文化景观啊。

  “在我看来,少数民族文学重建主体也会提供一种新的开拓空间:以某个边缘的角度提出问题,有可能是具有整体意义与价值的。” 刘大先的思考是很富有见地和前瞻性的,这也恰恰是中国少数民族文学“自我”的价值和意义所在。所谓的“边缘”和“中心”是相对的,而在某种程度上“边缘”的价值与意义远远超出了中心,拯救中心的良药就在于“边缘”的“活的传统”。“主体是流动的、叠加的、多维度的”,“他们的活力与生机就隐藏在这些岩层中间”。

  三、现代语境下的少数民族空间与精神情感

  刘大先在《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书中独辟一章,从空间现代性的视野探讨少数民族文学,这无疑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尝试。他从“时空的现代性参差”中分析“中国”空间在时间现代性维度下的思想认知和历史建构,体现了一贯的追根溯源的知识考古学研究方法,继之以族裔的空间化、历史化存在来探究少数民族文学文化的空间特性,是有较强创新性的、前沿性的。刘大先认为在国族规划中,国家的特定地域铭写被赋予了族性色彩,而具有混血传统的地理和族裔完成时空转型,带来地方性、全球性、跨界性的话语分割。而在活跃的市场经济大背景下,人们对边域地理的好奇与探索实践又推动了少数民族文学融入现代文化生活。从这种参差时空、纵贯古今的学术辨析中,他得出了“跨国的、协作的、多元共生的、和而不同的观念可能是世界文学中多民族文学的最终旨归”的结论。显然,这一结论是令人较为信服的。

  理论的丰富性、前沿性和创新性,是刘大先从事文学、文化研究的一大利器。在《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著作中,我们能不时体验到这种理论“冲浪”体验的快感和奇妙。《列子》中的“外游”与“内观”、庄子的逍遥游、屈原的“上穷碧落下黄泉”到梭罗的“寻归澄明”、柄谷行人的“回到内心”,刘大先通过对旅游本质的阐释引出空间地理之于人们内在心灵的关系所在。“少数民族地区成为一个异域或者说幻境”,“本体意义上的旅游无一例外具有‘朝圣’的特性”,给人一种陌生感,同时又是有真实空间可追寻的想象 。人们因阅读少数民族文学作品中被其民族魅力所吸引而产生去当地旅游的渴望,这并不鲜见,或说一定程度上成为民族的宣讲方式。有些少数民族作品难免被卷入现代市场经济的旋涡,靠哗众取宠般的自我风情化博取公众眼球,这是种缺乏自我主体性认识并带有某种殖民主义色彩,在满足人们好奇心的喧哗之后,要么回归到原点的平静,要么更多的是被主流文化所同化,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则仅成为主流意识形态下所烹饪的“食材”。这无疑是令人警醒的。但是,刘大先也指出“旅游”之于“空间现代性”的另一种意义和价值所在:“凝视也是相互的,具有启发性、促进性和生产性。在被旅游者压缩和歪曲时,当地人也以某种沉默的方式发出自己的能动性,并且随之进行文化上的变迁——任何交流、碰撞、沟通,总是存在着权力的交错,其后果也不尽然全然是负面的。” 对于这种“旅游观光”的局限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刘大先提出马丁•布伯的“我—你”理论,来建构一种互为主体性的“同情的理解”、彼此开放与包容的“我—你”交流和对话模式。基于此,旅游的意义,才有可能“从被消减处理、粗放型的‘观光’回归到它的本源所具有的的体验与实践意义”。 这种深入的、建设性的理性思考无疑是切中时弊的,是促进空间现代性生产良性循环和异质文化有效互动的真知灼见。

  对于地理被赋予的民族色彩,地理成为民族的空间符号,如说起青藏高原便想起藏族,说起内蒙古眼前就浮现出草原牧羊的蒙古人。而同一种空间,具有多种叙事的可能性,单纯将地理空间与民族挂钩则操之简单了。就文学本体来说,文学话语具有陌生化特征,这要求作家不断超越已有的叙述空间和叙述手段,给读者带来新的审美想象空间和情感体验。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不囿于既定的民族题材,讲述的康巴藏族在民国战乱历史时期族群兴衰与人事纠葛。在饱含浓郁民族特色的同时,又展现出人性所共通之处,如将人性中嫉妒、仇恨与善良、爱心以及更为隐秘的通性也用民族的空间话语展现出来。小说中有对现代文明的抵抗与接纳,从民族自身的角度展现现代文明体系中土司家族的必然衰亡。这与从主流意识出发的民族拯救相比,少数民族有了主体自觉的话语权。单纯的地理空间展现已满足不了文学发展的需求,中国土地广阔、地理结构复杂,形成多样的地理风貌和风土人情,但从汉族文化空间说起,北有贾平凹的商州叙事、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南有汪曾祺的苏北城镇。当代文学缺乏的不是题材,而是叙事方式。如何走进少数民族内部,发现民族繁华表象下的民族精魂,发掘其民族与汉民族及其他民族相衔接的契机,用现代化的书写方式叙述,成为少数民族文学走出自我泥淖,实现自我超越的方式。

  正如刘大先所说,空间视角增添了新的文学研究学术增长点,少数民族文学在中国文学格局中的特定位置使得从地理或空间角度切入有着迫切的现实意义。 而空间这个宏大的文学场上,以实存的、流动的、模拟的、虚幻的等各种不同的空间展现方式,多样化承载一个民族的一切,包括精神、信仰及情感。书作在最后一章从神话故事入手,探讨其美学母体、政治诉求、文化信仰及宗教,最后走向情感研究。在情感研究的范式中,刘大先理解其特有的文学精神,认识到神话的复杂性和对它的研究往往背离神话本性的研究现状,用现代知识理性来规约神话很难接近神话本身。他提出从情感入手考察神话进而考察少数族裔文学,这对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方法论无疑又是一个开拓。刘大先在对如何将非理性的情感的迷狂与现代知识理性、宗教皈依与政治诉求相调和等问题的提出与思考,力图建立情感共同体,对历史的或新现的问题给予解决与超越现状的可能性,展现出宏阔的、走向未来的民族观与文学观。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具有跨学科的复杂性,它与历史学、地理学、民俗学、语言学等有着交叉关系,这使得对少数民族文学的研究增加了不少难点。《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力图跳出纷繁离乱的表象进行宏观把握,视野宏阔而不失精深,重点突出,把握要害,择少数民族文学中最重要、最具学术研究价值和最具创见性的专题以论之。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刘大先所具有的、贯彻全书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科自觉意识,在对中国少数民族文学进行历史、主体、表述、空间、神话等五个维度进行分析阐述的同时,始终不忘追源溯流和理论创新,显现出新一代学者较好的理论素养和可贵的理论探索勇气。《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属于“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与文化研究书系”中的一本,以其对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进行总括性的宏观介绍的同时,融民族与世界、历史与现实、时间与空间等诸多因素于一体,绘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全景观。正如中国社科院巴莫曲布嫫研究员所言,《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是一部“对我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之现代学术的确立与走向作出了系统的清理”,“为补阙和完善中国文学研究的学科史建构了一种可资参照的工作框架”,是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科发展史中的一部重要的探源性、基础性著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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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上,第40页。

  胡适:《“新思潮”的意义》,《新青年》第7卷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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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与实践》,傅任敢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王治河:《福柯》,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杨义:《重绘中国文学地图与中国文学的民族学、地理学问题》,《文学评论》200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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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大先:《现代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第138页。

  [美]杜赞奇:《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民族主义话语与中国现代史研究》,王宪明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刘大先:《现代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第143页。

  同上,第146-147页。

  同上,第147-148页。

  同上,第243页。

  同上,第248-249页。

  同上,第249页。

  同上,第273页。

  原载《民族文学研究》2014年3期。

  《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读后感(三):【李晓峰】少数民族文学:思想史与学术史交叉点上的反思与建构

  ——论刘大先《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

  李晓峰

  内容摘要:《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无疑是近年来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收获。这既表现在作者将少数民族文学作为中国的现代性问题提出,而最终又超越现代性理论自身的局囿所获得的新知识视野;也表现在作者对少数民族文学无论是创作、研究还是学科发展,包括其中存在的问题的把握和洞察,更表现在作者从思想史和学术史交叉点上对少数民族文学历史、现状和未来诸多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反思和建构。将“少数民族文学”与“现代中国”相关联,不仅仅表现了一个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者的职业意识,而且体现了一个当代知识分子难能可贵的国家使命。

  关键词:现代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现代性;国家性;

  显然,中国的少数民族文学,是一个具有中国国家“成长”的“现代性”问题,作为现代性共有的症候,它同样也是一个未完成的方案。然而,其“中国”的特性,是在19世纪以来(甚至还需要前溯)的世界现代性与中国至少300年这一“长时段”的历史现代性的参照与对话中所自我定位的。因此,中国的少数民族文学,绝不是一个仅仅在少数民族文学的范畴中谈论的话题,或可说,只有在中国现代性的思想史的视域中,“要有超越既有知识格局、理论框架和技术路线的胆略,还在于要有对于这个历史传承浓厚、文化多元互动的国度中文学的演进历程的深湛领悟”(朝戈金语),才有可能接近少数民族文学,其实这正是多年来 “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现状,这些难点,有如分水岭,横亘在传统与现代两种思想体系和知识谱系、之间,因此也决定着“中国”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不同走向。从这一意义上说,《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无疑是近年来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收获。这既表现在作者将少数民族文学作为中国的现代性问题提出,而最终又超越现代性理论自身的局囿所获得的新知识视野;也表现在作者对少数民族文学无论是创作、研究还是学科发展,包括其中存在的问题的把握和洞察,更表现在作者从思想史和学术史交叉点上对少数民族文学历史、现状和未来诸多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反思和建构。因此,将“少数民族文学”与“现代中国”的关联,不仅仅表现了一个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者的职业意识,而且体现了一个当代知识分子难能可贵的国家使命。

  一、

  国之不幸诗之幸。19世纪中叶以来的中国知识分子也是如此。中国的现代性从来就不是内生性的。而中国的现代性最主要体现在传统(文化)中国向现代(政治)民族国家的艰难转型上。这种转型并不是一种自觉的现代性的选择,而是西方现代民族国家(包括亚洲由后进而先进的日本)作为一个具有各自利益诉求而又有集体共谋的利益团体对东方“外生变量”作用下产生的。“臣窃惟欧洲诸国,百十年来,由印度而南洋,由南洋而中国,闯入边界腹地,凡前史所未载,亘古所末通,无不款关而求互市。我皇上如天之度,概与立约通商,以牢笼之,合地球东西南朔九万里之遥,胥聚于中国,此三千余年一大变局也。”李鸿章对“大变局”的正确把握与“牢宠之”的错误判断同样精准。回过头看,与其说是西方现代民族国家对中国“入侵”,勿宁说是现代民族国家以及第一次工业革命浪潮所引发的对全球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包括土地、资本、技术资源的再分配和世界格局的重要划分。而中国迟迟未能纳入到世界现代民族国家这一新政治格局和体系之中,顺利实现由传统帝国向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型,原因更是复杂。除传统“天下中国”、“文化中国”的大一统观念和超稳定的社会组织形态外,还与这个“天下”特殊的地理位置、生态环境、气候类型以及由此形成的经济类型有关,更与两千多年来中原汉族(文化)与夷、狄、戎、蛮的主流与边缘,中心与四方的移形换位、互动缠结的“剪不断,理还乱”逐渐形成的中国式的“天下”(世界)的空间观和文化观直接相关。这注定中国不能直接转型为“一民族一国家”或民族成份构成较为简单的经典型民族国家。因此,在传统中国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中,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如何整合历史上形成的大大小小的族群,因为族群必然地与领土、人口、历史、文化这些现代民族国家的核心要素密切相关。也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用以指称与主体民族同时也是人口最多民族——汉族相对应的“少数民族”作为一个群体概念被国家而不是他们自己建构出来。

  正是基于这样的把握和认识,《现代中国》通过对“少数民族”对这一概念的知识考古,明确指出了与世界其他国家中少数民族“带有权利不平等、受歧视、被统治的含义”的质的不同。指出,在中国的语境中,“少数民族”不带有任何的民族歧视和民族不平等,是一个具有“特有的中国法的用法及其独特含义” 的“政治概念”,这里的“政治”实际正是“少数民族”的国家性。《现代中国》所讨论的所有少数民族或少数民族文学都是在这一立论基础上进行的,它构成了《现代中国》的核心理念之一。在作者看来,在现代民族国家的语境中,国家是最高一级的概念,那么,“少数民族”自然成为现代中国转型为“多民族国家”后被国家赋予的同样的等级主体。而作为“少数民族”衍生出来的次一级的概念,“少数民族文学”也因此顺理成章地被赋予了国家性。因此,作为一种文学话语的少数民族文学在中国就具有一种特殊性,“必然要遵守主权国家主导型意识形态和文化领导权的种种规制,这是它的限度所在”,作为一种学术话语,少数民族文学被国家定位于国家学科体系中中国语言文学的二级学科,从而使之“属于现代国家学术体制中的一员”。正如《现代中国》所展示的那样,“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科建立过程表明它的国家确立属性和现代意识形态背景,涉及现代文化政治和社会主义国家文化领导权的问题”这种国家性的定位,首先在学术(学科)层面,作为知识类型的一种,少数民族文学无法独立于人们通称的现代文学或者中国文学,或者“根本就无法自外于‘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就是‘中国文学’”,国家“提倡的就是将少数民族文学视为中华民族共有财产,将它放入到整个中国的历史文化进程中,对它的研究同样试图为整个中国文学乃至中国文化提供可资借鉴或者参考的经验教训。”从而“一方面有利于现代中国文学研究自身的补苴罅漏,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反思少数民族文学的现代文学性质”,其次,在国家的层面,将少数民族文学与现代中国关联起来,“最终要达的目标是一种作为‘中国’研究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从而达到建构一种有关中国文化记忆的叙述。”这实际上等于对少数民族文学的知识身份、学科归属进行了重新定位,其意义不仅在于提升了少数民族文学知识和学科等级,而且同时将本来就属于少数民族文学的权利重新赋予少数民族文学。

  其实,少数民族文学绝不应该仅仅是一个只在少数民族文学的范畴中谈论的话题,然而,正如《现代中国》所指出的那样:“从‘少数民族文学’的二级学科建立以来,它似乎就被当作一个支系,不仅主流文学研究者将之视为一种补充,而从业者自身也往往容易陷入一种自我圆满的幻觉中,将少数族裔文学研究局限在少数民族的内部,它的研究方法、成果似乎只对‘少数民族’本身有意义。”其实,少数民族文学的这种怪世相在中国文学研究中同样存在。中国文学研究以及学科定位同样是中国现代性的产物,并且与现代中国密切相关,中国文学研究的核心方向——“中国文学史”的命名也是对“只知有朝代,不知有国家”(梁启超语)的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转型的重要标志。这无疑指出了“中国文学”史的国家知识属性。但是,国家知识意识的缺失,同样使中国文学史并没有作为“中国问题”而与现代中国相关联,那么,中国文学史中的少数民族文学不被关照也就在情理之中。而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从业者”,所缺失的恰恰也是没有将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作为“中国问题”而与现代中国相关联。在已有的中国文学研究中,有些人常常在被抽象化了的“中华民族”的层面上,探讨“去民族”后的无族性文学与晚清以降的启蒙话语、救亡话语、左翼革命话语以及1949年后的社会主义话语、80年代后的新启蒙话语等相勾连,“现代中国”作为一个现代性的“问题”的另一面,即现代中国的国家性究竟是什么?体现在哪些方面,还有那些是被忽视乃至遮蔽的特性未被我们关注?从“五族共和”的现代性方案,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屡屡强调的各民族一律平等,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些国家话语中,究竟潜藏着怎样的隐忧、焦虑、诉求甚至未知的历史?统统被忽视。而这些追问却构成了《现代中国》的思想起点与基本理路,这无疑是一种进步或突破。

  我以为,无论作为 “少数民族”,还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少数民族文学,其国家性都指向并定位于中国 “多民族国家”的客观属性。它也必然地使中国文学成为多民族的国家文学,也就是说,当我们使用多民族文学的概念时,先在地承认了它的国家文学的属性。这样,少数民族文学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的少数民族文学,因此,《现代中国》对它的国家性的强调,恰恰是因为少数民族文学长期以来权力的虚置,主体的流浪,归属的无主,话语的自娱。这也正是近年来多民族文学史观提出并产生实际影响的原因。

  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是中国历史哲学转型结果,也是20世纪中国学术史、思想史反思和现代转型的结果,正因如此,它不可能不成为中国文学研究现代性进程的重要节点。作为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有力的推进者和重要成果,《现代中国》对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有着总结性的反思与再构,强调,“多民族文学不是少数民族文学”,它否定式地回答了学界仍然忽视少数民族文学的国家性,从少数民族文学的视角来看多民族文学的狭隘和无知;《现代中国》指出,多民族文学史观并不是解决少数民族文学怎样入史的问题,不是要编写“多民族文学史”,甚至认为“作为学术研究而不是国家文化规划来说,构建一个中华各民族文学通史是得不偿失的,必然要以牺牲某些生动鲜活的文学内容为代价。”在《现代中国》看来,“‘多民族文学史观’不是‘少数民族文学’史观,在我看来,‘多’的意思包含四个层次:一是多族群,具体到中国就是56个民族;二是多语言,不同族裔的语言;三是多文学;不同的文学界定标准;四是多历史,就是对于前三者不同的书写方式,而少数族裔文学在多民族文学史史观的观照中就是多族群文学中的平等一员。”这与我们在《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及相关问题研究》中所提出的观点是一致的,其目的就是要使多民族文学史观回到了它的本源,即:如何在国家性前提下,正确认识中国文学的发展历史,正确评价多民族国家中的各民族文学。如果不将少数民族文学的发生与“少数民族”的国家建构相联系,如果不将少数民族文学回归到中国文学或者现代文学,就无法在现实和学术两个不同的方面推进作为“中国问题”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如果不将少数民族文学与现代中国关联,将之提升到中国由传统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的层面,那么,对中国的现代性进程抑或转型的认识都将是肤浅甚至是残缺的,本质上会影响对现当中国思想史的全面把握和深刻认识。这恐怕正是《现代中国》更深层的意义。

  二

  事实上,确立少数民族文学以及少数民族的国家性以及当代性,绝不是将之禁锢于“国家”或者“国族”之内,使之与成为国家意识形态的附属或生产工具——尽管这一思路的研究近年来也颇受人青睐。恰恰相反,《现代中国》所要打开和敞亮的是一个全新的空间,并且在国家性和当代性即“少数民族文学与现代中国”的特定维度,来观察和审视少数民族文学次一层级的许多问题。没有这一维度,接下来的探讨几乎不可能。

  首先,流动的主体,魂归何处?一个蒙古族学者曾这样对我说:“你不懂蒙古文就研究不了蒙古族文学”,另一个蒙古族学者则说:“我们根本不需要你们了解我们的蒙古文学。”这两句话所体现出来的强烈的主体性正是《现代中国》所引福柯关于主体性观点的一种情形:“通过意识和自我认识与它的自我同一性联系在一起。”的确,在少数民族文学内部,主体问题似乎从来就不是问题。因为,直到今天,许多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特别是那些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本民族文学的研究者),实际上都是在自我虚构的主体幻象中进行着话语生产,这种生产当然是那种最原始的自给自足式的,他们从来不考虑价值的问题,无论是使用价值还是剩余价值,在他们看来,研究的本身就是价值的体现。显然这是远远不够的。

  作为一种主体意识的普遍症候,往往具有超验的意味。正如《现代中国》所指出的:“所谓超验的少数民族主体、一种完整无缺、自足现成的少数族裔所指不过是平庸的、无所用心的幻想或者是出于某种隐含目的的虚假预设。”其结果只能导致主体的自闭,而一旦主体进入自闭状态,往往会加速主体的非主体化进程进而完全边缘化。主体的自闭通常与主体的不在场孪生并蒂。从历史来看,“少数族裔的主体意识是屈从于整个中华帝国的主体意识的,这也说明了为何‘少数民族文学’在文学学科的古典文学研究中从来没有成为问题的原因”,在现实中,“新中国成立以后,在给予少数族裔以各种‘民族’命名的同时,也促使少数族群身份向共和国公民身份的转换,阶级问题高于其他诸种因素,后者压倒性的力量足以使少数族裔的文化传统忽略不计。”此时期,少数族群的主体意识转换成“社会主义”“主人翁意识”。尽管不少民族作家对本民族文化进行了有限度的坚持。但对“共产主义”乌托邦的想象,使所有人都产生一种错觉,即中国进入到了社会主义公民社会,民族间不平等已经消除,民族间的差异和界限已经通过“阶级斗争”、“社会主义改造”,特别是“人民”身份的获得而消泯。但事实恰恰相反,不仅少数民族,在中国,公民身份只在特定的语境中才具有意义,而且仅仅是一种表述的意义。而在“后社会主义时期,少数民族对于各自文化主体性的追求以及对于‘中华民族’总体认同或多或少的弱化,与社会主义文化领导权分散”,“少数民族文化本身的觉醒与自觉认同”就成为影响现代中国走向的大事件。《现代中国》对当代中国语境下少数民族主体身份和主体意识两种情形的揭示,正是少数民族文学主体流动性的表征之一,即少数民族文学从来没有确立自己真正的主体性。包括 “少数民族文化本身的觉醒与自觉认同”,一旦脱离了现代中国这一语境和其历史根源,即“认同的多样性在特定的历史文化社会条件下被放大”,便不能不 “以各种方式削弱了人和国家的关系,疏远了国家和民众的联结,也进一步消解了个人的各种其他社会关系纽带。这使得人们获得了重新的起点,风险和无意义感也随之而来,迫使人们改变自身的处境,寻求新落脚点和身份,其结果就是导致民族国家的危机。”这种结果当然是少数民族文学和作为建构者的国家都不愿看到的。

  《现代中国》明确指出 “少数民族文学作为相较于外界客体而言的主体”是其重点,但是,其主体性包括文化认同、身份认同等复杂的认同问题考察,恰恰是在广阔的历史时空中进行的。因此,相较于外界客体而言的主体只不过是其投入水中的石子。而他所观察到的也不仅仅是表面的水波,而包括了水波之下石子的流动。因此,他指出,“在前现代时期,民族的界限并没有特别的明显,各个少数族群和‘汉人’都是不断交融变化的人群共同体。另外,由于历史地理版图疆域的消长,各个族群主体之间以及中国文化大传统——正统的确认形式也在时刻流到中。”由于此时期包括华夏在内的各族群的主体意识都“隐晦不明,属于自在的蒙昧状态,它们更多的是在文化层面来进行族群认定”,所以,“在华夏为夷狄,夷狄变华夏的移形换位中,形色各异的主体轮番出演着政治和文化的主角,上演的其实是一出出族群交流与整合的活剧”。尽管在历史发展中,“五胡乱华”后族群意识空间觉醒,特别是随着蒙古族和满族这两个北方民族入主中原,表现上汉文化与少数族群文化间的冲突开始凸显和激化,但实际上,对中原文化的认同以及大一统的意识形态并未受到冲击。只不过是主流汉文化的自尊心受到强烈摧残而已。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中原文化尚没有完全渗透的地区还有着迥然不同的文学书写”,但“大一统”意识形态导致的中原民族与边缘族裔之间的族群认同”却一刻也没有停止过“转变和游动”。因此,“族群主体意识出现‘汉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的矛盾毋宁是中化文化内部的强势大传统与边缘小传统的差异,而非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压抑性结构——而这种大小传统的差异在任何文化内部总是避免不了的结构性因素,不可能消除。更主要地,‘汉文学’与‘少数民族文学’之间长期的混血互动的界限根本无法厘清。不仅如此,正如《现代中国》以张承志为例所分析的那样,少数民族文学流动的主体,不仅仅存在于汉族/少数民族族群的二元结构中,还存在于被规定为“少数民族”之间,此外,即便是同一个族群的个体,其主体性认同也存在着多重认同,即我族认同、他族认同、国族认同等多重认同。用《现代中国》的话来说,“这种流动的、叠加的、多维度”的主体以及认同,才是少数民族文学的主体特性。如果说,关于少数民族文学主体的“流动性”在过去民族文学研究中有过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表述,而将之深化并将之与叠加、多维的特征综合起来,与主流文学一起统摄、整合于中国文学乃至现代中国的框架之中,这才是少数民族文学主体的栖居之地和魂归之所。它所凸显的,不仅仅是边缘的活力,如同王明珂在他的《华夏的边缘》、《羌在汉藏之间》所力图表达的那样,而是边缘与中心的互动、主体与客体的移位,而不是二者的相对,这不是对相对主义的消解,而是中国问题的特殊性使然。由此说来,《现代中国》关于少数民族文学“主体”的“流动”特征的揭示,启发人们对中国文化的形成、中国文学的“多”特质的复杂性必须要有足够的重视。

  其次,差异的表述抑或权力?上节所引蒙古族学者的话,先天的预设了反诘:蒙古族文学究竟是谁的文学?别人为什么要了解你?难道语言是不同文学和文化难以逾越的鸿沟?显然,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按《现代中国》的观点,蒙古族的文学是蒙古族的,同时也是中国的,引申开来,也是世界的。这也间接回答了第二个问题。这种情形恰恰是蒙古族文学主体的叠加性和多维性的“流动”所决定的。而这种反诘与蒙古族学者的对话构成了内在的张力,这种张力自然也是《现代中国》所要考察和辨析的。

  流动的主体及其叠加性都会以时间和空间为场域,这也是作者在“地理与想象”一章中所要表达的。这里面涉及的问题更为复杂。如“中国”的演变造成的动态空间,主体的流动造成的文化的流动、混血、跨界以及地方与国族、地方与全球,中国的少数民族文学走在“多向的路上”,这是全球资本、文化正在推演的趋势,也是人类的未来走向。然而,也正如作者所指出的那样,“中国地理格局认知范式在近代以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以,从地域、地理视角考察中国文学的模式需要对此做出区别,但目前为止尚缺少启发意义的著作。”如果将“主体与认同”与“地理与想象”进行合并阅读,当会发现,《现代中国》已经从两个向度上,试图突破传统文化地理学的局囿,从时间并且是“长时段”的时间,或者霍金所说的宇宙物理学的时间,以及享利•列菲伏尔的“三度空间”来展示中国文学的空间,这也是切入中国文学特殊发展历史和现场的新切入点。他所期望的是“中国少数民族族裔文学的生存环境、生态处境,及其自身的内在空间,也得到了敞开和照亮”。

  表述的差异是客观存在,每个民族都有每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和历史,相应的,每个民族也有自己的文学历史和文学传统,这种传统不能用相对主义来区分哪个更好,哪个更坏。正如“经典”的标准只有经典产生的民族自己才能确定,而事实也是如此。《现代中国》显然并不是为指出中国有多少个不同语言的文学生产者及其文本的生产和消费,而是强调表述的差异正是中国多民族文学的特征之一。至于表述的本身,也存在着表述与被表述的差异,对二者的重视会增加人们对少数民族文学的理解。例如,在表述中,一方面是主流学术、政治话语对他们(也是他者)眼中少数民族文学的表述,也存在于实际上将主体消泯于主流学术、政治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之中,却假借自己的少数民族身份对本民族文化、历史、现实生活的表述,这种表述在本民族中一般地得不到认同。实际上,这两种情形都属于被表述,只不过后者的民族身份对表述者的企图进行了伪装和掩护。而真理的表述则存在于少数民族自己的主体表述之中。正如《现代中国》指出的那样“从古籍中关于化外边民、穷荒野氓的只言片语记载到少数少数民族文学汉语书写中的挪用、被表述的少数族裔文学总是经过筛选和改造的,而其多元性的生机勃勃往往存在于自我表述中。”

  然而,从少数文学的国家性角度,看到并承认差异的表述,或者尊重不同主体自我表述并不是最终目的。表述是一种权力,允许表述是一种授权,而拥有表述权力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力之一——自由的话语权力。那么更重要的问题则是,如何让这些表述的国家性得到张显?这才是《现代中国》探讨这一问题的良苦用心。过去,国家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许多学者为此付出了一生的心血。但这方面仍然任重道远。因为,既然少数民族文学具有国家性,那么就不是“天赋人权”,而是“国赋民权”。少数民族不仅有文学表述的话语权力,同时还有文学产品跨文化传播的权力,在国家的角度,各民族文学跨民族、跨语际传播无疑涉及文化公平的问题。这同样应该在国家性的角度来规划和考量。

  再次,迷狂与信仰抑或人学的归属。作为人类童年生存体验、思维样态特别是无与伦比的想象力,都集中留存的各民族神话中。故而,神话成为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重点领域,并由此形成民间文学的显学——神话学。如同任何一种学说自成为学说时起,都会产生自我与外界的隔离,以维护学说自我建构的体系性——这种体系性当然是任何一种学说都必须的,同时也会建构支撑该学说体系的核心概念和关键词。《现代中国》并非要进入神话学领域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和领域,而是对涉及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神话学提出自己的观点:“这种神话学仍然是小写的、非历史的、结构主义式的、功能主义式的,而非现实的、能动的、互动的、语言与行动交织的、表演与接受共生的,尽管越来越多的学者参与人类学的田野作业、口头诗学对于活形态表演的注重、社会学对于情境的关怀,但是神话的神圣性依然是在知识的层面得到彰显的。”

  由此可以看出,《现代中国》设计的路径是将“迷狂与信仰”作为神话的现代性区隔,“从作为全身心投入的生活状态到作为理性时代的一种个体选择这一转变入手”,确信“可以开拓出一种情感研究的角度,即回避理性或者非理性的视角,而从神话的直观情感入手。”这种理论构想其实回到了神话抑或文学的原点——人,或者“元神话”。当然,《现代中国》并没有建构新的神话学说的“野心”,只不过试图提供打开人类原始生命密码的一条理路,提醒人们要关注以往较少关注的问题:“神话的情感根源以及它如今在情感而非理性层面的认知,可能是我们观察、考量少数族裔文学、文化、社会的重要尺度,而由之生发开来,它构成一种‘情感共同体’,而具有提供可选择的诸多世界观的潜能。”由此看来,神话的情感研究依然出于渴望将自己认识和理解的中国少数族裔文学的真实形象展示出来的知识分子的学术追求和责任,它注定了《现代中国》强烈的情感投射与理性规引、批判性反思与理想化建构的考辨特征。

  三

  中国文学研究,在研究理论和方法上,可资借鉴和依靠的本土资源并不多,这与中国文论传统特质有关。因此,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西方相关理论的中国化实践成为一种必然趋势。20世纪80年代成长起来的新一代文学理论与批评者,对西方古典哲学至当代各种理论的广泛接受和运用亦成为重要的文学现象。其中有些学者对自己青睐某种西方理论怀有一种痴迷,于是,滥用与泛化也作为弊端为人所诟病。《现代中国》所使用的理论无疑是多样和繁富的,如知识考古学、后殖民主义、新历史主义、文本政治学、民族志诗学等。但是,这些理论,对于刘大先而言,仅仅是一个窗口,它们从不同的角度打开了少数民族文学与现代中国关系的窗口——而每一个窗口所展示的都是少数民族文学的一个侧面,而刘大先也并没有 “咬定青山不放松”般地怀着宗教般的情感皈依于某一方法,从而使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成为某一理论的中国证据。它并没有解决中国问题,反而脱不了过度阐释的干系,并促成了某一理论的赋魅。进一步说,刘大先牢牢地站在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这一基点,在窗口外面向里进行环视,这反而成就了刘大先的方法论:在多种有效的理论资源的批判性利用的基础上,形成了对特定对象的有效的多向度的观察。他的这一方法论,不仅呈供了我们所看到的那种理论上的突破和高度,同时,也成为中国当代文学批评新的范式——至少,让我们对所谓的真正意义上的中国文学批评理论的本土化建构充满了自信。

  关纪新在《幸鹈鴂之先鸣——感触刘大先》一文中概括说:“形而上的抽象性思维是大先的强项,10年前的他,凭借着已然熟读诸如孔子《论语》、王阳明《读通鉴论》、柏拉图《文艺对话录》和《理想国》、亚里士多德《诗学》、黑格尔《美学》、康德《判断力批判》、萨义德《东方学》、福柯《性史》、《规训与惩罚》以及鲍德里亚《消费社会》和《象征交换与死亡》等等经典的基础,颇有几分天马行空挥斥诸神的来势。” 孟庆澍在《理论的行囊,或在批评的路上》也总结:“在大先的写作中,对理论的兴趣和偏爱几乎是不加掩饰的。我甚至猜想,在潜意识中,他或许是将研习理论视为与当代世界进行对话并找到自我位置的一条途径?他出身文艺学硕士,后来又在北师大攻读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博士,研究领域则以少数民族文学为主,但他的学术趣味显然决定于青年时代所受到的文艺学训练。” 这些评价都切合实际,它表明了刘大先广泛、扎实的理论功底。但是,这仅仅是一个学者在学术研究上能够取得成功和成果的基础条件,而不是充要条件。在中国当代学界,从80年代的“老三论”到“新三论”再到90年代中期以来以后殖民主义为主体的文化学、人类学、新历史主义等理论的所谓“中国化”中,大都难以超越“食西不化”的窠臼,这些理论虽然成就了许多“名家”。但是中国的文化文学现象和学术研究不应成为某种理论的证据链的延伸的补充,而应该是本土化的再创造。因为,正如没有一种理论能够解决世界全部问题一样,也没有任何一种理论能够完全阐释中国文学。从这一意义上说,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分类以及与之相应的知识体系(理论是这一体系的核心坐标)所提供的恰恰是观察世界的不同方法和角度,这是一个综合的系统,用跨学科来将之学科化也难以穷尽其精要。因此,刘大先的方法论不是跨学科的,而是多学科基础上的杂取精华、批判应用。它对既有知识和理论的批判性地融会贯通和在对中国语境及“场域”中观察对象的创造性和娴熟的驾驭,无疑是对既往学院派研究方法的超越,它较为清晰地勾勒出出了新一代学院派理论家的学术理路和面影。孟庆澍所说的“我们在这里可以清晰地辨认出汪晖等当代学人的影响痕迹,但我并不视之为一种依附性的表现,反而看到了大先将少数民族文学理论与当代学术前沿紧密接榫、重构本学科话语范式的努力” 是有一定道理的。

  例如,后殖民主义成为一种观照少数民族文化和文学的视镜,后“族裔”一词仿佛被镀金般地光亮而鲜艳,成为许多学者的核心话语。大有取代“民族”或“少数民族”的症候,但对后殖民主义理论稔熟的刘大先仍然十分小心谨慎地区分不同语境而使用族裔、族群、民族、少数民族这些概念,并特别强调在当代中国民族概念的政治性。在许多场合,刘大先特别强调自己一直对后殖民主义保持足够的警觉,并且避免直接运用后殖民主义的理论来解读中国的少数民族文学。同样,对福柯的知识考古学,他也是取其“考古”之理路而考“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之古。如对历史时间的具有启发性的布罗代尔的长时段理论和霍金《时间简史》的批判性借鉴以及对相对论的反思基础上对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多时间的阐述,再如,在超越一般意义上的文化地理学对文学空间的描述,都在近年来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新的超越和深化。包括对多民族文学史观的问题,在与众多学者保持共识的基础上,依然强调“我更倾向于将多民族文学史观视为一种叙事”,认为“在传统的道器、体用、本末的思维方式中,‘一’与‘多’很容易让人理解上产生偏差。”学问之所以成为学问,就在于学而后问,这里的问题,指的问题以及由问题训练而成的问题意识的学术思维。在此,我无意说刘大先对中西多学科理论的批判性思辨和针对“现代中国”语境的本土化创造应用最值得效仿,但对我个人的认知而言,认为这或许是中国学术成为真正的中国学术的起点或者路径。因为,当我们真正立足于“现代中国”的语境中,找寻当下中国有学术良知和学术责任的知识分子核心价值时,刘大先似乎是一个样本。

  由此说来,作为《现代中国》作为近年来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宏观性理论思考新的和重要的理论成果,它所提供给我们的结论固然重要,而更重要的是这些结论和其打开的空间,或许正是关于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相关问题研究的起点。这一点已经足够重要。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2014年1期

  《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读后感(四):【姚新勇】民族文学研究的突破与束缚

  ——评刘大先《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

  姚新勇

  在“中国文学研究”这一学科概念下,存在着“古代文学”、“现代文学”、台港及海外华文文学、少数民族文学的分类,这当然不只是学科分类,而且还是包含着未言却心知肚明的等级差异。近二十多年来,古代文学研究与现代文学研究通过“现代性”视角的引入而逐渐打通;现代文学学科与海外华文文学学科,也借着对外开放的契机和沿海经济先行发展所带来的巨大的经济支持,相互间的互动也日益频繁化。但是在此学科汇通之际,转型中国的民族问题日益复杂及尖锐化的今天,其他学科的研究者却鲜有人真正关注少数民族文学,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继续边缘化。这一情况一方面与更大范围中的少数族裔文学、文化现象的边缘化处境相一致,反映了主流学界的几乎是无意识的傲慢,但另一方面又与从事“‘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需要更为复合性的学科基础这一客观条件相关。这一点不仅影响到了其他学科研究者向少数族裔文学方向挺进,同时也制约了少数族裔文学研究冲击其他学科。然而刘大先的《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却一跃而冲破了看似固若金汤的学科界限,全方位地将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纳入到了中国现代转型的框架中加以思考,显示了学科及视野的丰富性和体系的宏大完整性,达到了当下“‘现代’中国研究”的学术前沿水平。

  大先认为本书的研究与葛兆光先生的《宅兹中国》不谋而合,并谦虚地定位为不无简略的“提纲挈领”之作。然而我却以为,从涉及学科的广博、资料的丰富、论证的繁密等综合方面看,《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的规模,更靠近汪晖先生的《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正如大先自己所言,本书“以学术史的梳理为基础,在历史学、社会学、民族学的综合背景中,力求吸收后殖民主义、新历史主义、文学政治学、民族志诗学的理论成果,尝试发展出将现实社会实践与虚构文本交错为用、述论结合、文史互证的方法,建立一种融合虚构与现实、宏观观照而又微观剖析的描述与阐释,构成既有历史纵深,又有横向比较,还有现实关怀的多维视角”。

  当然这一切只是《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华瞻的外表,真正赋予该书学术价值并使如此广博的“知识考据”不枝不蔓的关键在于,作者的问题定位与学术情怀。

  “少数民族文学的建立属于现代文学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天下观’帝国的败落与民族国家的肇兴,由启蒙宏大话语的和声到主体自立的吁求,由国家学术体制规划到学者个人的自觉文化追求,这种激流暗涌的学术历程中,显现了多样多层的差异现代性之间的交融媾和,通过对其考察可以使我们进一步理解民族政策、意识形态、文学书写、学科教育、文化传承之间并生嬗变的轨迹。少数民族文学的主要优势之一在于它诘疑主导成分和他者言说视角,为讨论‘西方’、‘中国’、‘汉族’文类和形式提供了一种方法和维度。而且,强调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可以提醒学术权力机构对于少数族裔文学传统视角漠不关心的问题”。(页27)

  而以本书的结构框架来看,它以古代中国向现代中国转型为历史经线,以少数民族文学为核心焦点,以“历史与书写——少数民族文学的历史叙述”、“主体与认同——少数民族文学的身份与变异”、“差异与表述——译介的少数民族文学”、“地理与想象——空间视野中的少数民族文学”、“迷狂与信仰——神话与少数民族文学”五大主题为坐标点,结构起了一个关于现代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知识框架与系统网络。

  当然这套知识框架与系统网络的结构,与其说是出于学术研究本身的拓展,不如说是针对转型中国所面临的诸多挑战的学术回应。其从思维范式上看,它应该归属于正方兴未艾的“‘特殊文明中国’之多元一体论”的学术思潮。以“特殊文明中国论”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观的建构,构成了新世纪中国文化界的重要现象之一。就所涉学科而言,此思潮由历史学、社会学、民族学、人类学、政治学、文化学等多个学科的学者们的各自陈述与相互补充逐渐成型;而就其理论形态而言,大致表现为三个层面:○1“天下中国”之历史观,○2全球化语境中的中国国家尊严观,○3文化多元、政治一体观。而《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一书的问世,或可以说是在这一目录上增添上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它们共同表现为学者们为转型中国建构新的中华民族认同合法性理论基础的努力。

  限于篇幅,此处无法全面展开,我们不妨从转型中国所面临的合法性挑战来加以简要说明。这一挑战来自内外两个方面,就外部言,几乎所有西方的中国研究或观察,本能上都将中国分成中原汉族中国和边疆少数族裔地区之二元性的殖民与被殖民的关系;而就内部言,由于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民族团结大家庭理念的放弃、少数民族文化本位观的兴起、沿海经济优先发展战略的确定,使得后社会主义中国的东部沿海与西部少数族裔地区在经济、文化上的差距不断增大,少数族裔与主体族群之间的文化心理距离也日渐增大。这一切加之后殖民主义理论的东渐,使得问题越发严峻: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合法性、中华民族的认同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而西藏3•14、新疆7•5事件爆发后,这一挑战就表现得更为激烈与突出。

  像汪晖的《东西之间的“西藏问题”》以及葛兆光的《宅兹中国》,都可以看作是对于这一挑战的回应。汪晖通过引入“跨体系的社会”范畴,来论证兼有“传统帝国的跨民族、跨区域性”及“现代民族国家性”的独特的中国性,试图从哲学“元理论性层面”的高度,为“另类”的中国现代民族国做出有力的合法性论辩。而葛兆光则试图以“流动性”为纲,来解读他所认为的滥觞于宋代的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两本书的具体理路虽不同,但却都表现出打破僵硬的二元中国模式、给予中原文化核心圈与边缘区域文化圈更为灵活弹性的互动关系解读的努力,并都包含着在坚持中国一体性的前提下,给予边疆、区域文化能动性的关注。但也正是在这后一方面,汪、葛二位也恰都留下了相当的遗憾 。

  《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虽大致是在他们的理论框架下展开研究的,但却经由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焦点的确定,既有力地论证了从古至今的文化中国的丰富、多元有机一体性,更考察了“多民族一体的中国现代文学中少数民族文学诞生的文化史前因、思想史意义与文化人类学价值。在彰显少数民族文学独特性的同时,也依托于统一的国家文化领导权,从而使得少数民族文学作为一种国家文化软实力成为复兴中华民族文化的动力源泉之一。这并不‘边缘活力’范式的翻新,而是意识到少数民族与主体族群一样,都是平等的中国公民,从而有着共同的命运”(页27)。也正是在此意义上,《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实现了较为全面地呈现中国少数族裔文学“完整的图景”的目的(页339);但也恰恰是在此方面,大先又无意识间放逐了他之研究的焦点——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尤其是“新时期”以来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在其视野宏大繁复、学科交叉多样的论述中,少数民族文学“本身”发展的轨迹却被材料化,被肢解得七零八落,成为了洋洋洒洒的现代中国叙述的吉光片语。

  不错,作为现代中国学术建构结果的“少数民族文学”,并不具有独自的主体性发展历史,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现代性的少数民族文学必然的破碎性、无足轻重性。对于《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的读者来说,不用熟悉少数族裔文学,仅仅看此著就不难发现,在其中,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少数族裔文学现象得到了整体化的展示。以作家论,其中提到得最多的是张承志、扎西达娃,但是他们都是碎片化地零星分布在相关章节中;不要说他们创作的历史无从得以相对完整的呈现,就连他们的任何具体文本,都没有得到相对集中、完整地解读。这样一来,少数族裔作家或作品,是进入到了“现代文学”和现代思想史的框架中,进入到了宏观的现代中国的场域中,但作家创作时本身的具体场域的复杂与完整性则被肢解或遮蔽了。例如大先数次提到张承志从70年代末的《骑手为什么歌唱母亲》到九十年代的《心灵史》的写作,但每一次基本都是寥寥数语。这样,作家前后二十多年创作的自身演变轨迹,根本无从窥见,至于说具体作品写作、接受时的时代语境的复杂性,则更无从谈起。例如《骑手为什么歌唱母亲》、《心灵史》两个作品,虽都是由一个叫作张承志的回族作家所写,虽然都与少数民族题材相关,但前者恐怕更应该放置到“新时期”之初的社会语境中加以把握,其与当时的主流文学的一些题材文类的联系(如知青文学、伤痕文学),可能要远远高于与少数民族文学的关系。而大先却不分彼此地将它们一并纳入现代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范畴中进行跳跃性的点评,则恰恰可能以宏大历史的叙事,肢解个体价值的相对“自在性”。而类似的问题,更明显地表现为《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对带有整体、系统性发展的少数族裔文学现象的实质性忽略。

  《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共五个基本章,每章的标题形式都为论题性主标题和少数民族学科特指的副标题,本书对话意识的指向是一致的:即从少数民族文学学科出发,与主流现代文学或现代思想史学科进行对话,并试图对过这种对话,来展现现代中国、现代中国思想生成的本土多元文化的杂糅、互动性。但是很可惜,对话的具体展开则显示出,副标题中的“少数民族文学”不仅始终处于“副位”的位置,而且往往被“主位”位置的叙述所挤占,严重者甚至根本未得以完整的形式现身。

  例如第五章“神话与信仰——神话与少数民族文学”,洋洋洒洒约60页的文字,真正直接与少数民族神话或少数民族文学神话相关的表述则少得可怜。我们所看见的主要是晚清以来中国主流文化人士建构现代神话知识系统的谱系考察、国家对地方风俗文化信仰的现代化改造、各种相关学术思想之神话观念的陈述,而中国少数族裔神话的现代历史命运本身的演变则被遮蔽。即在长达百余年的中国现代神话话语建构的历史进程中,少数民族神话如何既无可逃遁地被呈现、利用、打碎、改造、重新整合,而又如何“顽强地抵制”被动的命运,并在新旧世纪之交重新得以想象性地“自我本位主体性呈现”等等,这一切都无以在大先的著作中呈现。同样的问题,也直接表现在大先对近三十年来西藏文学的截取式的解读上。大先数次概括性地提及“新时期”以来西藏文学的整体发展,但是所提到的基本只是《格桑梅朵(1980年)、《幸存的人》(1981年)和《空山》(2005年)。从时间跨度上来看这似乎是完整的,但却是“取头留尾去肚”式的不完整;即便是将其他部分所提到的扎西达娃等放进来,这仍然是将近三十年西藏文学最具代表性的存在去除之后的不完整地历史演进的概述。在这种概述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诗歌创作几被完全湮灭,而从伊丹才让到唯色、嘎代才让等藏族诗人为代表的返还本族群文化之根的民族文化的“朝圣性”抒情,也基本变得羚羊挂角,无迹可寻了。

  少数族裔作家创作的整体性被遮蔽、零散化,而更为系统的少数民族文学学科或话语的命运也是如此。熟悉民族文学的人都知道,就总体性质来看,新中国的少数族裔文学大致经过了社会主义的民族文学-民族的民族文学-后殖民弱势文学三种身份的历史演变。不能说大先没有提及,但是却缺乏对此三阶段演进的正面、整体性地分析,它被打散到大先所借用的现代文学或现代思想史的考察框架中加以思考。其结果就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本来是深谙民族文学学科情况的大先,却将民族文学“本身”的话语流变的逻辑或结果加以扭曲。例如第三章第四节“认同的危机与另一种主体”,重点涉及的是转型期少数族裔文学身份认同的新变化,即对于本民族文化身份的指认与回归的普遍倾向,用民族文学批评界的定位来说,就是少数族裔文学对于“民族性”追求的自觉。大先通过区分三种形式的(主体)认同形态来讨论相关现象。它们是“固守中华民族的宏大主体的,将少数民族视作其结构性因素……遵守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作家”;“少数民族文化本身的觉醒与自觉认同”型作家;西化或欧化型作家”(页138~139)。大先重点讨论了第三种认同取向,其具体实例就是扎西达娃和他的“宁肯欧化,也不汉化”的说法。无疑,扎西达娃的小说,是具有相当的“西化”色彩,但将其与张承志、乌热尔图这类民族自觉性作家区别开来加以把握,恐怕并不恰当。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者一般关注的是扎西达娃通过引入西方或拉美的文学文化元素,来激活藏传佛教文化传统的现代活力;而且并不认为他的“宁肯欧化”之说是“西化”的表征,而是将其视为一个民族自我意识觉醒了的少数族裔作家对于汉文学或汉文化抑制性主导的激愤之语。对此大先不仅知道,而且也是这样引述的。于是就出现了一个饶有兴趣的现象,表面看上去,大先讨论的是民族文学的“西化”取向,但实际却又滑向了对于“少数民族文化本身的觉醒与自觉认同”这一类型的讨论。不仅如此,他还将某位评论者对于少数族裔文学民族性演变情况的评述之语,解读为评论者自己的主张,并认为他仍然是在“将汉文学和少数民族文学乃至世界文学本质化”的定位(页142)。而这样一来,那位评论者通过引进斯图亚特•霍尔的文化批评理论来解构本质主义的族裔身份定位的努力就被遮蔽了,而他与大先近似的对于少数族裔文学主体性身份的“流动性”或“建构性”考察的历史痕迹也被无意中擦除了。

  为什么《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一书会出现上述问题呢?可能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弱势或边缘话语难以逃脱的命运。为了寻求对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突破,为了将少数民族文学带入到更具俯瞰性、穿透性的现代性视角上加以把握,大先采用了主流学界的现代文学史和思想史的研究方法,用强势话语的方式去说话,获取话语权。但最终的结果却是,这一尝试仍然如其欲呈现、欲“解救”的对象一样,没有逃脱被强势话语收编的宿命。这让我想到了斯皮瓦克的《底层人能说话吗?》 。这篇文章因其将“第三世界”经验引入欧美高级理论领域而获得显赫声名,但在汉译的XX页中,所谓来自印度的属下的反抗性经验,不过区区X页,所以它究竟是对欧美强势话语的解构,还是对其权威的巩固,实在是不能不让人怀疑了。

  第二可能是言说者自身反思意识不足,直面尖锐问题挑战的勇气不够。弱势者难以摆脱强势话语的支配,的确是话语权力逻辑运行的普遍性的特征之一,但是我们不能过分强调这一点。因为这不仅会犯本质主义的问题,将弱势与强势的关系本质化、固定化,从而杜绝变革、解放的可能。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天然的强势话语,强势话语的运作与维持,是需要具体的话语实践来进行的,因此话语实践者自身的认识、态度就不是纯然被动、无足轻重的。我想问的是,当大先借用主流话语模式时,当他努力将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提高到主流话语的“高度”而加以对话性质疑时,是否对可能由此而来的话语制约性有足够的警惕?是否对主流话语过分尊重了?是否过分迷信主流话语的言说方式了?

  答案恐怕不是那么乐观的,前面的一些分析已经可以说明这一点。例如前面指出过《民族文学》对少数民族文学现象叙述过于零散化的问题,大先当然可以说,这是因为篇幅有限。因为既然要突破以往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封闭性和单一性,那么势必要占用相当的篇幅来引进传统民族文学研究所不说或少说的内容。这样的辩护不无道理,但也未必尽然。因为具体的阅读让人感到,大先似乎是有些过于崇尚主流话语的言说方式,并有些过分想显自己知识储备的丰富性了。比如“主体与认同”这章,感觉就没有必要花那么多的篇幅去叙述亚里士多德以降的西方主体理论的演变,不妨可以更为直截了当地从主体的流动性、建构性角度楔入问题。大先的相关介绍,既感觉有些多余,但同时又没有将真正指导其思考的西方后现代主体观做足够介绍。再有,整部著作花了不少篇幅讨论晚清的中国现代性转型的问题,这当然与《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的主题密切相关,但其中不少内容都已经有前人的研究成果,作为一个借用者和整合者,或许可以通过更为直截了当地引鉴来加以更为紧凑性地陈述,而没有必要花那么多的篇幅去做论证性陈述。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如果大先不是那么敬佩主流话语的说话方式,或许就完全可以为少数民族文学节省出更多的篇幅。

  大先对于主流权威过于重视的现象还有不少。例如汪晖先生的影响的确奠定了《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的高层级品质,但也可能造成了一些并不一定恰当的影响。大先不止一次地将新时期少数族裔文学民族文化的回归潮,与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思潮联系在一起,恐怕就是受“左派”话语影响而至的张冠李戴吧?或许正出于同样原因,大先正确地引述了汪晖关于“民族文学去政治化”的论述,但却对此论述中所存在的忽视“后社会主义”文学的问题却只字不提。

  对权威话语的过于敬佩,还可能造成了谙熟现代少数民族文学情况的研究者所不该出现的某些问题。比如大先认为少数族裔文学的文化回归潮受到了主流文学的“寻根文学”的启发,而这一颠倒时序的说法,至迟在李鸿然先生的《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史论》中就已经证伪过了,而李先生之著,是大先的基本参考书目之一。

  理解到了这些大大小小的对于主流话语的折服,就不难理解了大先在不知不觉中,由出发于少数民族文学基地的言说者而变为了主流话语的部分的代言人:于是他想呈现少数民族文学在现代中国建构中所发挥作用的目的、想为少数民族争取更多的平等话语权的努力,也在不知不觉中变为了,通过对少数民族文学主体性的非本质化、非固定化、流动性的阐释,去抚慰正日益焦虑化的少数族裔主体;同时又通过这样的抚慰,而无意识地为主流话语、国家、主流群体乃至自我疗治焦虑——面对日渐嘈杂的边缘之声困扰的焦虑。

  参考文献:

  刘大先:《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9页,以下引文只给出页数,不再一一注释。

  姚新勇:《直面与回避——评汪晖<东西之间的“西藏问题“>》,《二十一世纪》,2012年8月号;《掷地有声还是高举轻放?——评葛兆光<宅兹中国>》,《思想》(台湾)第19期, 2011年9月。

  【美】斯皮瓦克:《底层人能说话吗》,见《从解构到全球化批评:斯皮瓦克读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90-136页。

  《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读后感(五):【刘大先】民族文学研究的方法、立场和理论命题的生产

  (回应姚新勇先生 拙著的批评)

  刘大先

  姚新勇先生在读完拙著《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之后,迅速写出评论《民族文学研究的突破与束缚》,肯定中有正面批评,在陈陈相因、顺情说话的学风中让人感到久违的诤言风范。弹射利病,姚先生犀利地指出了在他看来的疏漏与不当之处,反倒对我再次思考并回答相关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机会,首先表示感谢并且接受。不过,因为姚先生和我在文学、历史乃至思想观念上存在某些扞格,所以有些批评往往带有师心自用的解读和南辕北辙的判断。商榷砥砺、问难答辩本是为学之义,因而在几次交流之后,我决定写个简短的回应:一方面补苴罅漏,将原书中阐释未精可能造成鲁鱼亥豕的误读之处,言简意赅予以说明;另一方面引申开来,因为姚先生的批评正好可以引发对于目前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存在的一些关键性问题的讨论,而这种建设性可能更为重要。

  一、 历史情境、话语建构与限度问题

  姚先生首先肯定了拙著“突破”的一面,这一点不必细说,他提到的“束缚”倒更值得我返躬内省,他认为因为“对于主流权威过于重视”,所以造成了拙著在论述中更多倚重来自主流学科和主流话语的论述,而在实际上造成了对于少数民族文学的压抑。不过,就议题“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而言,这本身就是题中应有之义,我想要讨论的是在近现代转型之中,“现代中国”在政治、社会、文化诸多方面的再建构,及其与少数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后者正是在这种大转型之中得以确立,脱离了这种背景就无法理解它的发生学根源、知识形态的形成、文学体制的构成、发展演变的脉络。“少数民族文学”无法自外于“现代中国”之外,而是内在于各种话语网络之中,它在“现代中国”整体文学与知识格局所处的位置就是弱势的,承认这种现实是进一步讨论的起点。尽管话语的强弱有着逆转变化的可能,但基于中国文学学科体制的意识形态现实,“束缚”是它难以跳脱的天花板,单独抽离出来讨论“少数民族文学”,将其作为自足的实体很容易落入到“内部研究”的文本社会学或者此自说自话的境地,而这正是我一开始就希望打破的。

  比如,姚先生提到“大先认为少数族裔文学的文化回归潮受到了主流文学的‘寻根文学’的启发,而这一颠倒时序的说法,至迟在李鸿然先生的《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史论》中就已经证伪过了”。这段批评显然是姚老师的误读,第一我并没有作此断言,第二我所要反对的是少数民族文学以西来价值为旨归的自我风情化,以及用某些外来或后起的概念去框定少数民族文学源生的与自发的文学现场。 这与李鸿然先生论述的少数民族作家寻根意识同“文化寻根”热之间错综交结的问题并不矛盾,事实上我基本没有涉及李鸿然描述的话题 。事实上,以后见之明用“寻根文学”去描述1980年代文学现实情境中少数民族文学出现的文化回归潮流,只不过是一种后来者批评话语和历史书写的方式。少数民族文学自身有着类似的寻根冲动与主流思潮耦合,也许只是某种时代性、全局性的观念的“共识”,并不存在谁影响了谁。但不可否认的是,一当“寻根”的话语被彰显出来并辐射在主流文坛,少数民族文学不可能回避这种话语的影响。这是个专门话题,需要进一步的个案细绎。

  我在行文中一直强调“可能性”与“限度”、“同一性”与“差异性”之间的辩证,如何在这种张力中确立“少数民族文学”的位置和意义才是历史的态度。因为无可否认“少数民族”的合法性确立来源于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少数民族作家走上革命的道路是历史的选择,这并不是某种外部强制或干预的结果,而是处于不同发展阶段、拥有不同文化遗产、和多种多样发展可能性的的各民族人民“翻身做主人”后的抉择——它们从属于主流话语之中。如果从更广泛的意义来说,“民族”与“少数民族”都是近现代的产物,这并不是说少数族群在前现代时期不存在,而是说它们并没有获得社会主义话语的“命名”,我们讨论“少数民族文学”无疑需要将其置入到现代历史情境之中,在这个意义上而言,所谓少数民族文学实际上是“当代文学”的有机组成部分,一开始就具有强烈的国家政治特性。如果考察“少数民族文学”发生的时间和契机,会发现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改造、“人民”观念的强调与民族识别、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发生在同一时期,即1953至1956年之间。一旦将少数民族文学置诸于这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与氛围之中,我们会发现“限度”既是束缚也是解放。至于后来如何演变,还是需要同具体社会背景联系在一起,而不是就事论事,停留于现象的描述与勾勒。

  按照姚先生的观念,“少数民族文学”被划分为三个阶段:即“社会主义的民族文学——民族的民族文学——后殖民弱势文学”。他刻意强调的是“自我本位主体性呈现”、“返还本族群文化之根”,也即一种“少数民族文学中心论”,而忽略了所谓少数民族文学的“自我本位主体性”始终无法摆脱笼罩其上的国家主导性文学规划和体制。诚然,“边缘”与 “中心”在长时段中看,存在易位的可能性,然而从现实来看,任何当代合法的“少数民族文学”总是受庇于国家文学组织和体制体系,比如少数民族文学扶持计划、作协与评奖机制等,先天的属于国家主流意识形态辖制下的文学之一种,而不可能超脱这个限制。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在进入一般文学史家所谓“新时期”、“后新时期”之后,许多少数民族作家的主体话语姿态实际上在获取自身的象征资本,从而在整个全球文化符号流通的文化场域获取入场券,它只不过是换了视角,并不能改变文学事实,并且该话语的语法实际上与某些异议话语不谋而合,刻意建造自己的特殊性、差异性、文化例外,无疑是对文化融合现实(这种融合自古及今体现在从民俗仪轨到精神理念的多个层面,在全球化、信息化、便利交通的背景下尤为明显)的反动。这倒并不是说“国家主义”立场天然就具有了合法性,而是说现实与话语建构必须区分其界限,尽管想象和话语具有能动性,能够进入实践领域,但不能以想象和话语取代现实实践,那就不是学理性的研究,而是一种蓝图式的想象性导向。

  至于姚先生提到的“后社会主义”文学的问题,我在另一篇文章《从差异性到再融合:后社会主义时代的各民族文学》中曾经讨论过 ,因为发表时间晚近,可能他没有注意到,顺便提一下,相关的论文有五篇 ,基本是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分阶段做了一个“史”的梳理,因为《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主要是“论”,所以只在部分地方约略提及。我注意到姚先生刻意采用了“少数族裔”这个词语,从而使得他在行文中常常“少数民族”、“民族”、“少数族裔”并用,从而使得概念有些暧昧模糊。这些词语本身都有着复杂绵延的观念演变历史,所以我在拙著“绪论”部分就对它们做了辨析,并且申明在具体语境采用何种说法。事实上,在早先几年的文章中,我较多的采用了“少数族裔”和“少数族群”的概念,但是随着认识的深入,“少数族裔”我已经非常谨慎的使用。因为它更多来自后殖民理论,而后殖民有其自身对话的对象,简单地挪用往往会造成指鹿为马的局面。中国的“少数民族”与某些西方国家的“少数族裔”的差别已经有很多讨论,此不赘叙,需要强调的是“少数民族”在法理上首先是政治协商的平等“人民”的组成分子,族别是次属身份,历史、地理、生产方式、文化传统造成的差异与血腥屠杀、殖民掠夺、文化歧视有着质的不同,而中国主流文化的“大一统”和“因地制宜”的传统,同现代国际主义和社会主义理念的结合产生的民族团结和共同繁荣理念,与西方文化多元主义的理念并非完全同一,因而后殖民的文化政治与少数民族的多元认同也不可同日而语,以免产生地理与时代的误置。

  少数民族文学的问题显然不能仅限于文学内部,如何重新发掘新中国早期的社会主义少数民族文学遗产,以及直面当下共同面对的资本及权力挤压问题——这不仅仅是少数民族独自面对的问题,才是我们要讨论的关键。

  二、 整体研究、分解研究与价值问题

  我上述的表述似乎在某种程度上站在了类似国家主义的立场,这里需要强调是的,从历史来看,多民族国家的中国有其统一、交流、融合的文化与制度传统,历史的亲疏之见、族类之异、他我之别、内外之分只在具体的历史语境中发生作用 ,这也是维护中国没有像欧洲那样分散为多个国家的原因;从现实看,面对日益复杂、冲突并起的现状,有必要树立一种所谓的“核心价值”,这是一种立场选择和价值关怀。

  我们现在的批评话语往往在很大程度上遵循了一种中庸的“政治正确”,即价值判断上的多元主义立场,似乎任何旗帜鲜明地确立某种标准和尺度都难以摆脱霸权的嫌疑。这种警惕渊源有自,来自于对1940年代以来逐渐“一体化”的文学组织、制度、评判体系的反拨。然而如果将这个问题进一步还原到历史语境之中,我们可以发现,价值的多元化是“现代性”祛魅之后,“分化”了的世界观的结果,某种“一神论”式的蓝图乌托邦无论在理论还是在现实中都遭受了巨大的挫败。但是,换个角度来看,价值问题如果放任个人选择的自主性,很容走向一种后现代文化相对主义的犬儒式纵容。如同洪子诚曾经质疑过的:“如果把价值选择完全看成是个体的问题,实际上也就取消了这个问题的紧迫性质。……它难道不会导致对价值混乱的现实状态的容忍和默认吗?” ,因而他强调我们在谈论某种“多元共生”的时候,一定不能抽象化,而要努力建立起该概念、观念、词语与具体语境之间的关联。

  多年前,我曾经就“多元一体”和“多元共生”做过讨论,颇适用于此处的论说,不妨引述如下:

  多元一体和多元共生大致就相当于国家民族主义和少数群体民族主义。在以上的讨论中,我比较强调多元共生的补充意义,这是晚近理论界的共识。而问题在于,汉族/主流文化在研究者那里可能会呈现出另一种被巴特•穆尔-吉尔伯特(B.M.Gilbert)批评的刻板化的弱点:主流文化总是单一的、霸权的、而少数民族文化则是复数的。这种论调的作者往往忽视了汉族/主流文化的力量或许就在于它于对立面结合和包容边缘的能力。国际政治的事实却在在表明如果过分的强调多元所可能带来的危险。从加拿大的魁北克到英国的苏格兰,从比利时弗兰德到西班牙加泰罗尼亚,乃至我国边境的东突和藏独的分离主义的威胁都不容忽视。在对于近期由法国移民少数族裔引起的巴黎骚乱事件的反思中,就有学者明智地指出实质多元主义和形式多元主义的区别。形式多元主义不加区别地将各种文化并列起来,反对对它们进行任何价值评估。于是,宽容蜕变为无原则,不同文明的对话反而会走向悬搁任何价值判断的状态,这就是多元共生的极端化的后果。多元一体和多元共生都需要反思自己的不足,这要求思维模式从非此即彼、或此或彼,向像既此又彼、此同时彼的转换。当遇到一个新问题时,自然而然,研究者一般会将其与他更为熟悉的题目进行类比,寻找相同或者相异的地方,但是这里也许会遭遇一个修辞学上的问题:一个隐喻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成为一个转喻?换句话说,别的地方发生的结构上相似的事情如何有效地与本土正在发生的事情联系起来?在我们引进新历史主义、后殖民主义、后现代主义之类以多元共生为圭皋的理论进行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时,要注意到其适用范围和赛义德(Edward W. Said)所说的“理论的旅行”的变异性。

  姚先生在批评中,将拙著归结为“‘特殊文明中国’之多元一体论”的一种,与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和葛兆光《宅兹中国》并举,我自然不敢与上述大家相比肩,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文明”是否适用于“特殊论”,在传统中国与现代中国应该有历时性的区分,而不能共时性地统而言之。现代中国已经愈益紧密地同工业化、全球化的世界关联在一起,彼此难分难解,中国与其他国家民族都具有各自特殊性,然而也面对共同的语境。这是我们做“整体研究”或“分解研究”的前提。

  因为中国少数民族的诸种多样性(比如语言、文化传统、表述样式、文类与风格等),所以做任何“整体研究”都只能是理念类型的归纳和抽绎,对其内在理念进行总结和提炼。早在20世纪末,就有学者强调要对少数民族文学进行“分解研究” ,我理解姚先生屡次指责拙著对于少数民族作家作品存在肢解现象,似乎就是要求应该对具体的某个少数民族作家与流变做独立的研究,这样才能发现其独特性。这当然没错,不过我将所面对的作家作品置入具体要讨论的问题中,是就论述所关注问题的取舍,姚先生的指责,似乎就是“我说城门楼子,你说肩膀头子”式的进了三岔口。关于系统研究与案例论据涉及的具体操作问题,我已经在《文艺报》的一个访谈中做了简单解释:“我在论述中确实不会针对某个具体作家作品着墨太多,尽管我始终坚持史论结合,但是因为目的是在梳理学术思想史的基础上,试图勾勒出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一些核心命题,所以对于各种理论采取的是‘拿来主义’的策略。这种拿来主义式的理论运用,其实未必全然是按照该理论‘本色当行’地挪用,而是经过了阐释性的转化乃至误读,加以‘六经注我’式的整合。这些核心命题呈现在论述中就分别是时间、空间、身份、语言与翻译、宗教与情感等问题。这些问题每一个都可以构成一个博士论文的篇幅,客观上确实无法就某些具体作家作品谈得太多,更主要的还是涉及到现当代文学研究方法与文学理论研究方法的差异。我更多做的是一种‘理念类型’的抽象,而不是具体的文学研究。这种抽象所要解决的是如何立体地审视一个关键性命题,它触及的是认识角度和思维方式的转变。”

  这种解释显然是无法令姚先生满意。比如姚先生谈到张承志的早期写作“更应该放置到‘新时期’之初的社会语境中加以把握,其与当时的主流文学的一些题材文类的联系(如知青文学、伤痕文学),可能要远远高于与少数民族文学的关系。而大先却不分彼此地将它们一并纳入现代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范畴中进行跳跃性的点评,则恰恰可能以宏大历史的叙事,肢解个体价值的相对‘自在性’。而类似的问题,更明显地表现为《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对带有整体、系统性发展的少数族裔文学现象的实质性忽略。”这里就涉及到我和他的学理分歧。姚先生承认张承志早期写作同主流文学思潮之间的关联,这也正是我要强调的,即必须承认与所谓“主流”观念相同的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也是“少数民族文学”。而姚先生似乎刻意要强调某种特异性的“少数民族文学”的存在,似乎一定要与主潮流有所区别才具有“少数民族文学”言说的合法性。拥有这种观念的学者、批评家不在少数,因此有必要澄清一下。正如我一再申述的,“少数民族”只是无数种身份的一种 ,一个少数民族作家同时也是某个地区的作家、中国作家、男作家或女作家,他(她)的创作并非因为有着少数民族的身份就一定要表现所谓“民族性”或者特定的族群文化认同。我们在讨论“少数民族文学”时候,如果尊重历史和事实,就应该将那些并不表现其特定民族“本根”、“主体性”的作品也同等看待,这正表明了少数民族文学内部的多样性:既有跟随主流的,也有别立认同的;既有强调普泛化文学观念的,也有凸显身份内容的。那种认定少数民族文学 必须要有少数民族“特色”和“自在性”话语的论说,在根底里是一种将少数民族文学刻板化的逻辑,而这恰是姚先生自己也倡言要规避的。

  三、 边缘研究与寻找“多样性的集体”

  中国当代少数民族的识别与社会历史大调查,有着浓厚的共产主义理念背景,斯大林关于一个民族要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经济基础、共同的地域、共同的文化意识”,一直作为“内涵”成为界定某个民族的标尺(尽管在具体调查与识别过程中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了)。近些年在学术界尤其是人类学和历史学中,有过较多反思,其中很重要的一脉思路是“边缘研究”。如同杨念群所归纳的,因为之前的民族界定往往容易本质化,此种研究路向更多地考量不同族群对自身历史形成渊源的追寻与认同。因为族群内涵的确认往往是由非族群出身的成员和政治势力加以表述的结果,未必真实地反映了族群的历史演变过程,也很难表达出族群自身的真正要求。而貌似族群原始特征的一些民族溯源的要素,却可能仅是通过一些历史记忆而建构的表征,而非历史的事实。在“边缘研究”的叙说框架下,“族群”被看作是一个人群主观的认同范畴,而非一个特定语言、文化与体质特征凝聚而成的综合体。族群边界既然由主观认同加以维系和选择,那么它就是可变的和移动的,常常具有多重的可被利用的意义。也就是说,族群的界定一定是受特定政治经济环境的制约,在掌握知识与权力之知识精英的引导和推动下,通过共同称号、族源历史,并以某些体质、语言、宗教或文化特征来强调内部的一体性、阶序性,以及对外设定族群边界以排除他人。如此一来,随着周边环境的变化,族群认同的边界也可随之改变。这样的叙述策略对传统“大一统”历史观仅仅强调因治理方面的行政规划需要而界定族群的思路是一种有益的修正,特别是把被界定族群的自我认知纳入了考察的范围这样亦可防止上层统治者和知识精英任意使用权力界定族群特质和边界的弊端。 王明珂《华夏边缘》就是这样一个代表性作品 ,他认为“中国人”之所以成立并不完全依赖内部的文化一致性加以凝聚,构成认同的主要力量来自华夏边缘的维系,汉代华夏边缘形成以后,华夏政权便以通婚、贸易、征伐、封贡、赏赐、土司、流官等方式来维持这个边缘。这类研究丰富了我们对于中国历史和中国少数民族对于“中国”认同形成的贡献。

  现代中国已经从之前的“天下”观念中走出,却接受了帝国的遗产(无论是政治地理还是精神文化)。但是,今日它是一个“多民族的国族国家”,还是一个“新帝国”,还是一个“跨社会的体系”?需要我们重新锻造新的理论认知武器。少数民族文学作为“表述中国”的话语和“中国表述”的方式,也许从中能够寻觅一些学术的生长点。

  我理解姚先生对于少数民族文学的认知也有这种“边缘研究”的预设,尽管他自己并没有明确认知。回到我们讨论的“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问题上来,“边缘”立场提供了一种有效补充视角,然而也不能忽略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作为一种社会主义文学的基本事实——它的确是强势话语的建构,但并非全然外在的“干预”的结果,不能无视少数民族内在承传流变,它同时也是少数民族作家主动的选择。无论是历史遭遇和现实实践,与“少数族裔文学”不啻天壤之别,所以我会考虑到在论述中所采的立场与取向。按照“少数民族文学”发生的思想理念,这种分化的文学最初具有文化平权的作用,但其最终目的旨在消灭民族,走向一种消除身份的乌托邦的理想。姚先生批评我“将新时期少数族裔文学民族文化的回归潮,与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思潮联系在一起,恐怕就是受‘左派’话语影响而至的张冠李戴”。如果走出狭隘的文化封闭视野,我们不难发现,一部分少数民族文学在新时期的新变尤其在21世纪之交对于族性认同的强调,不免是新自由主义或者是王晓明所说的“新意识形态”在文学话语上的折射。这其中有着异常吊诡的局面:一方面少数民族文学是在国家意识形态支持下获得创作上的资助,另一方面却又在这种限度下试图拥有超乎主导性意识形态的主体性张扬,而另一小部分不具有合法性而受到压制的异议性话语,往往又具有复杂的政治诉求。而那些在体制中拥有一席之地的“少数民族文学”特别强调文化身份与差异认同,在我看来,更多不具有政治实践含义,而是试图在文化市场中占有特定的符号与象征资本,以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注意力。这是一种文学的狡计,如果被它表面的表述牵着鼻子走,就会失去批判性的判断。

  2011年12月5至8日,在台湾举办的第一届两岸民族文学交流暨学术研讨会期间,我提交了两份报告,在台东大学那一场谈的是全球语境里中国多民族文学的多元性与共同价值问题。我提出应当在少数民族文学的多元性中寻求中华民族的共同价值,承认具体的文化认同要求,同时开发中华民族共同价值和实践,以之作为的民族身份的功能性基础,并且也施行具体的针对性政策对特定族裔群体由于历史性原因造成的不利和落后进行必要的扶助。近些年中国出现的少数民族问题,更多是由于经济问题造成的,不过被学术、媒体和知识传播体系改造成了概念的暴力、话语的冲突和语词的较量。对于此,一方面需要从理论上加以辨析,另一方面也要从实践中进行改进;民族身份、民族文化上应当理解、尊重少数民族的要求,同时少数民族也应该通过转换性地融入到主流社会中来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 我想,这是研究少数民族文学的现实伦理。

  “多元性与共同价值”的提法经过这两年的不断思考有些发展,这在《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一书中没有涉及,这里不妨略作简述。我想,可以通过对于少数民族文学的重读,提出“多样性的集体”的观念。这其中的机缘是我受委托为乌尔热图新出的多年来小说的自选集写作序言。通过重新阅读乌热尔图从1980年代早期直到晚近新世纪的作品,我发现这位在少数民族文学具有示范意义的作家,从其“代言”、“杂语”、“对话”式的作品细读中,我们可以感受到现代性普遍进程对少数民族带来的社会、文化与精神创伤,而在其强调自我阐释的言说中,有种重新寻找集体性的冲动,这是一种在祛魅世界中的“复魅”举动。他是在一种社会关系之中来书写现代性生活中的创伤,而解决之道是回到共同体的皈依之中,重新回到集体性和整体性中探索,它们可能表现为神话原型的重写、承认政治的情感诉求与宗教归属的再次皈依。即恢复自然与人的肉体关联,在命运的长河之中将一个濒临灭绝的文化赋予神性的光辉。这仅只是一个个案,少数民族文学有着无数这种个案,它们呈现出一个个“不同”的文学世界,正是有着这样形形色色的“不同”存在,才保持了中国文学生态的平衡与活力,没有窒息于强势话语比如政治和商业的意识形态的专断。 重新诸多少数民族作家,也许能够在文学“共和”的意义上有更多的发现,即实现“多样性的集体”。

  任何少数民族的作家总是个体化的,而某族文学则是一个集体的类型归类,“少数民族文学”天然就是内部多样性的存在,它们自身之间构成了类似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所谓的“家族相似”状况,呈现出本雅明(Walter Benjamin)所谓“星丛”的异质并置特征,而“中国文学”又是多样性的各族文学的集体共和,少数民族文学这一个个具有“多样性的集体”才形成了中国文学的“集体的多样性”。如果说,我们研究中国少数民族文学能够为中国文学乃至全球范围内的其他文学提供什么理念上的启示,如何超越后殖民理论、区域研究、边缘研究,“集体的多样性”可能是一个真正的“突破”。前修未密,希望后出转精,《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所生发的问题和批评,期待在未来的研究中与师友共同推进。

  (原文载于《贵州民族大学学报》2014年1期。因为豆瓣的原因,注释无法列出,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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