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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年代读后感10篇

2018-08-09 05:05:02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读书年代读后感10篇

  《读书年代》是一本由(法)安妮·弗朗索瓦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4.00元,页数:240,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读书年代》读后感(一):带上所有的书去巴黎

  “只有巴黎会产生这样一本书。”书的序言这样写道。

  一说到巴黎,脑海里便浮现出埃菲尔铁塔,香榭丽舍大街香水红酒浪漫柔情。《读书时代》也让我不禁发问,是不是巴黎的人,天生都染上一种浪漫情怀精致细腻

  少有一本书,读起来让人感觉轻松自在,要仔细的品味一目十行只会糟蹋书中的风景。《Bouquiner》就是一本这样的书。就像读诗一样,有时候还是返回去读前几句;就像看画展一样,站在一幅画面前,足足从上到下打量够十分钟才肯去看下一幅。越是拉长阅读节奏,越是降低阅读的频率内心越是收获一种宁静。多么享受这种把本该一本正经生活过得闲散自如一点!

  先说说作者。这是一个如假包换的书痴。在地铁上,在露天咖啡馆里(偶尔因为看书太专注把咖啡弄翻),在浴缸里,无处不是她的阅读胜地,而且一本两百页书,她在候机时就早就读完,急着去书店买几本大部头的。一向欣赏做某一事情专注的人(兴许因为自己专注),所以我自然而然地对读者产生一种由衷的佩服。可能也正是出于这样的佩服,我也开始试探着学她那些稀奇有趣的阅读习惯。例如从不在书上画线,最多用指甲划一下做个记号,再例如把书当作一个生命对待,给它加上各色的书皮呀,或者是擦擦书脊清洁一下给它挠挠痒啦……如果把她曾经看过的书全堆在一个房间,估计会因为书太沉把地板压塌下去。(那时的房屋建筑可没现在牢固。中国另当别论。)事实上,她和丈夫就曾经为此担忧过因而特地把房屋加固了一遍。多么可爱人儿!一年夏天,她家发生火灾,“母亲是最后撤离现场的人:穿着睡衣,腋下还夹着一本书。”多么洒脱态度,洒脱得让人想要脱下帽子恭敬敬地给这个老夫人行个李。我这么说是因为,从火灾现场撤离的我,手上绝不会有一本书,哪怕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也不会。

  再来说说书的内容。有趣。书中把公共图书馆的书比喻成”明码标价、任人鱼肉风尘女子”,而来看书的都是来撒野的恶魔狂热分子。读到这我忍不住停下来笑了一会。我喜欢她这么直白爽快优雅地吐露对粗鲁回应。暗自感叹安妮把这样一种只是看书找书的简单行为形容成受气的被欺侮的女子也是情有可原的。独立自信的法国女人一定觉得闹革命是让她们最骄傲的事了。我好像一不小心又转回到说作者了。好吧,那我重新开始说书吧。

  (还是得从作者开始)其实安妮的笔触非常敏感精细调皮。她看过的书都有味道,例如杏仁香味啦(她因此喜欢用杏仁香味的沐浴露,书的后续章节有讲到原来这是书脊胶水的味道),胡椒辛辣味道啦,地中海常绿林或林下灌木丛的气味啦,夏秋骚动甜美的味道啦,甚至某个城市的味道,有的味道甚至让她想起“拉姆斯盖特滚烫的碎石路、横在阳光下的露天酒吧长凳汽车上的皮座椅”。可能是爱屋及乌吧。我曾试着把鼻子埋在书页间,却只闻到一股印刷厂的油墨味,哈哈。在安妮的眼里,书也是独一无二乐器(Musique),翻报纸是雷响(我觉得像烧掉树叶噼噼啪啪的脆响),笨拙地撕去一页书页是“耕牛排泄的声音”,读者在书角反复搓揉书角不急着翻过这一页时,是薄如绢帛的让人心生不忍的呻吟声。真是佩服安妮对每一种声音刻画得如此精准

  你可以感受到弗朗索瓦对书是充满神圣感的。在她眼里,防盗磁条是对书的亵渎,条形码是个“钉驰耙样的怪物”。噢有一点,我跟她一样,不喜欢在看书的时候被别人问在看什么。通常这个时候我会把书关上,把封面展示出来,停顿几秒,一声不吭,然后又返回来继续看自己的了。这也常常让别人很尴尬,但谁让他们要问的呢?我算是客气。安妮呢,她会觉得提问家伙好像长着愚蠢摸样,生下来只读过地铁线路图。好在学校图书馆够大的,位置够你选,各做各的,看一下午或是睡一下午,没人管你也没人知道,自在。

  书中讲到法国读书的风气,可能和年代也有关。巴黎人总能在众目睽睽下自如的看书,这正常得就像一个有了四十年舞台经验演员表演前擦一擦胭脂涂一涂口红再上场,古代皇帝更衣时张开双臂等着身边奴婢为他穿上龙袍一样,“毫无违和感”。可能拾荒者在巴黎地铁站能捡到的最多的东西就是被人们看完丢弃的报纸了。这在中国完全不一样了。一次在食堂吃饭,看到一学生一边大口嚼着饭菜,一边快速翻着手中的彩色文学杂志。我以一种诧异目光投向他,他注意到我在看他时,便收住了翻书的大幅动作,好像觉得自己做错什么一样。如果你在的路上看到谁坐在路边,你一定也会猜测,噢他一定是个书呆子。然而这在巴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去旅行包里不带一本书,人们准会觉得你是个怪咖。

  结尾要补充道几点:

  安妮·弗朗索瓦一生饱读经书(从奥斯汀到凯撒,从但丁到清少纳言,从小说戏剧,从诗歌游记,从人生哲学社会政治,从厨房指南小打小闹),却无文凭,无头衔默默无闻,就职于多家出版社。

  你如果不喜欢古灵精怪,敏感调皮的笔触,就别看这本书了。否则你一定会觉得这本自传式的读书笔记满是妇人牢骚。这只是万千书海中一本很小众的书。

  记住第二点。

  《读书年代》读后感(二):读书的报偿

  本书开篇就是:“安妮 • 弗朗索瓦,巴黎人。一无文凭,二无头衔,默默无闻,曾就职于多家出版社,在阅读中度过了三十年的职业生涯,于 2009 年辞世。”看得人都哭也。少年时,不爱社交,不善打扮,常花费假期的漫漫长昼于读书上,也常自问,这样水平的阅读能把我带向何方?当时读到说,或许精神生活本身就是对此的报偿。10年后,安妮•弗朗索瓦又拿这开篇给了我答案

  可等到翻开书往下看,才发现任何概括性的答案不过是对于热情生活、愉悦自己的努力的一种轻蔑。可能回首过往,我们的自传上并无可以太多着墨的地方。可是如果立于当下的细流中,凝神静气地关注自己呢,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如此值得讴歌,这是我们让我们居于平凡,又稍异于他人的生活的艺术

  对于安妮•弗朗索瓦来说,这就是读书的艺术。她喜欢书上有咖啡渍、油渍、沙粒花瓣,这唤起记忆深处的种种远胜于任何注解,她讨厌在书上写字,但觉得书的最后一页白页用来画素描十分合情合理,她把封底的条形码改成斑马,她津津有味地收集赠书人的题词,她用谈论历任男友语气谈论自己用旧了的各种字典。当作者生气地指出书里怎么还有错字时,她平心静气地跟人家说:“行了,出书毕竟是个手工活……”

  一无文凭,二无头衔,默默无闻,书被翻译成中文的也不过这么一册,生命最后的时日花费在与癌症抗争上。可我却忘不了她。我想永远都会有这样一个女人,在巴黎,坐在清晨被白炽灯照亮的地铁车厢里面,近视,拱背,昏头昏脑地翻开一本书,读了半晌才清醒过来,然她心里有个充满老旧书味的昏黄色精巧花园,能略微在其门口环视一下的人,无不觉得幸运快乐

  《读书年代》读后感(三):意外的读书年代

  暑假很平常的一天,纠结着不想做“正事”,那就用看书来抵消一下负罪感,就拿起了这本。一开始觉得挺无趣的,这个法国老太太爱看书、爱买书、一刻也离不开书的疯狂,在我看来是不可理喻的。心想这也太夸张了吧,只能用“有病”来形容。随着书页一篇篇翻过,竟也读进去了。连我这个不爱看书的人,也对其中一些段落产生了同感

  “不识时务的偷窥者”

  太赞同。不管我手中拿的是一本经典,还是一本烂俗,都极其厌恶被别人窥探书名,不愿意回答那些直接提问书名的问题,当然也更不愿意在这种情况下和人讨论这本书。看书本来就是极其私人的事情,这种窥探让我感觉像是会被人以手里的这一本书来定义个人看书的品味,因为这种心理实在是太正常不过了。反之,也不想因为他人的眼光选择自己想看的书,那未免太得不偿失了。那些有逼格的书,有的真的能看进去吗?真的适合自己吗?

  “陋习还是美德:读者的负罪感”

  读书为什么不能像抽烟一样是个恶习?不管是在欧美家庭还是在国内的家庭,家长普遍鼓励孩子多读书,但是成就了大多像我这样不爱读书、抱着目的去读书的人。作者的母亲从来不鼓励她读书,可能是因为逆反心理,她却小小年纪就读了大量的书,从此与书结下不解之缘。很同情书里那个收到的所有生日礼物都是书的孩子,究竟读书对于我们而言,是爱好、是父母期望、还是彰显自己品味的手段,无论怎样,读书这件事情,是不能够用好与坏来定义的。

  书快结束,老太太坦然,读书虽多,却连《尤利西斯》《白鲸》这样受到顶礼膜拜的作品也没有读过。“因为越是必经之路,我越不愿意循规蹈矩,一段一段往下读。”四大名著我也没有读过,可是我真的很难做到,一板一眼地去“补课”,因为我知道那效果极低,而且体验极差,“就会失去那种使人真正沉浸到作品中去的心态,那种没有负担天真开阔轻盈“。所以我会选我没怎么听说过的书,来一场探索之旅,例如这本。

  实在是没想到这会是我在豆瓣上的第一篇书评,因为这本书并非喜欢到不行。没所谓啦,给自己多一些意外也好。希望以后不再依赖读书来抵消负罪感就好了。

  《读书年代》读后感(四):巴黎袖珍书

  只有巴黎会产生这样一本书。

  扉页简单而迷人文案,一个我从未听说过的女作家朴实的三言两语,自我介绍却隐隐让人觉得光华内敛,这本不到十万字的书应该是别有洞天吧,它是我的一个学姐最喜欢的书,好奇与猎奇让蠢蠢欲动的我在一天之内读完了它,它不会有起死回生那么夸张的效用,但确实让我重拾了疯狂读书好好学习念头全书肢解为几十小篇,有的甚至不过千,但标题就很厉害,让你想翻开一探究竟。

  安妮这本以书为经络将她从豆蔻到迟暮成长娓娓道来,日常,却含情脉脉得将溢未溢,虽然有的片段安妮可是说是相当泼辣,但我更感动于她一以贯之的核心状态,爱书、爱读书、爱生活、爱她的家人朋友们……对鸡毛蒜皮发些牢骚,对心之所系一念执着,这含有她的一点点自况意味?可安妮也不是一个主打温柔牌的选手,她唇枪舌战想方设法读书工作样子最有魅力,即使抱恙也心心念念阅读诸事,奇异的,脑海里浮现了一个嗜甜的小孩子目不转睛地盯着五彩糖果罐的画面,这本书、这个人会想让你一读再读,去领略其中奥义。

  我觉得安妮她是一个幸运的女人,很大程度上将读书、买书、送书、编书等等一系列完美融合,生存与生活双管齐下,人生赢家莫过于此。她还能以丰饶的智慧和砥砺前行的眼光回顾过去,并且真的能勾起人踏踏实实读书到觉得有希望有勇气去展望未来,没有辜负她的一颗赤子之心纯真清澈自由得有个性格局。虽然里面被安妮朋友们的名字形形色色作家和书、陌生偶尔又夹带几丝熟悉的巴黎的犄角旮旯和尚未涉足的世界之境包围着,也是印象里第一次读完每页都有的大幅注释,却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晦涩难熬。她的很多习惯也与我们的某些癖好重叠了,惊喜发现原来你不是一个人。她的小女儿家的娇嗔调笑风情万种竟也与横眉冷对的气场很搭,真是有趣的烟火生活。

  码到这里,一直没有逃离读书,是的,这两个字离我们并不遥远,学校、图书馆、书店……还有现在爆炸袭来的APP、公众号帖子等等,但是真正老老实实读书,多读精读的却少之又少。有些人打着花花绿绿的幌子,为自己镀层保护膜,却很有可能摆拍结束就束之高阁。仿佛说着:嘿!我是个文化人呢;有些人不知其好不解其味不屑一顾。说这些的时候,我以前肯定也做过这类事情,此时此刻审视自己,有点羞耻,却有了想改变自己的底气,就从现在开始,认真的心态,努力读一点,是一点。

  译者说,只要有人喜欢安妮的书就好。她过着文艺青年梦想日子,伴着油盐酱醋锅碗瓢盆真实,不虚度不后悔,真是平凡的大精彩,大家不妨一读。

  幸福知足地上床睡觉,久违了。

  《读书年代》读后感(五):一枚法国文艺青年+宅女的爱书自白

  编者说:“只要读书,就有怪癖。在一个热情、调皮、温柔的书痴笔下,与书有关的每件事都很有趣,也都无可避免地产生令人抓狂的问题。而读书不仅是智力的、并且是感官经历,有色彩声响,气味和触感肌肉神经,记忆与遗忘,是关于心灵时空和生命的热情诗。”

  安妮·弗朗索瓦就是这样一个有各种怪癖的读书人。扉页上对她的介绍”一无文凭,二无头衔,默默无闻,曾就职于多家出版社,在阅读中度过了三十年的职业生涯,于2009年辞世。“

  对安妮来说,在公众场合被别人偷看书名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其实有个很好的解决方法--包书皮。这也是我这个爱书人的怪癖,与其他书痴有点区别,我除了挑剔书的品性和内容,还会挑选搭配的书皮为它们包装一番,打上我的印记,让它们成为独一无二的我的财产。

  对安妮来说,喜欢的书会买好多本,自己看,送人,旅途中看,如果是大部头的书就撕开分章节看。我对书则要恭敬地多,买来后先妆点一番,摆好各色水笔准备划下优质表达,便利贴用来记下瞬时感想,唯恐记在书上会deface这些尤物。

  对安妮来说,书的味道也具有奇异的功能。”书会保存自身气味的精华,同时吸纳各种新的香气,使原有的气味更加馥郁,知道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散去,最后只留下难以察觉的细腻干燥的尘土味。“我喜欢学校图书馆里被束之高阁的纸张泛黄积满灰尘散发时间印记的甜腻味道,不在意拂过书籍后沾满灰尘的手,不在意鼻腔受到刺激不停打喷嚏,不在意有的书页脆弱到快要飘下,只在乎这是一本承载了时间和他人记忆的容器,我要在里面和作者书写共同的故事。

  结尾处”通过欢快诙谐的文字,我们看到了一颗敏感澄澈的心,有着妇人的沧桑和少女的天真,时刻散发着自信与诚挚的气质。因为聪慧而快乐,因为快乐而美丽,这样的女性着实让人羡慕。“我希望自己年迈时别人对我的评价是如此。

  《读书年代》读后感(六):读书人的故事

  安妮是一个法国出版社的编辑,而她,更是一个痴迷读书的读者。这本书是讲述一切关于她的读书身涯的回忆录,她已于2009年辞世,她已经阅读了三十年,这种阅读过程不是即兴与间断,而人孜孜不倦由始至终背当成生活的一种必需品存在。

  刚开始我还很惊讶,文字笔触特别天真活泼,幽默撩人,可它怎么可能是一个少女的读书回忆录,任何一个嗜书成命的人岂敢在年纪轻轻就发表自己的读书回忆录呢?!读到后面才知道她已经五十岁了,终身未育,有一个同样爱读书的丈夫,一群爱读书的好友,有些有趣的读书故事。或许,也只有这样一位内心灿漫、走过沧桑人世的安妮,才让这本书令读者一翻开就停不下手,想尽快了解所有读书中能体会到的乐趣。

  本书一点都不呆板,相反,趣味盎然,喜欢书的人都能引发强烈的共鸣而哈哈大笑。比如,看书的习惯,有人喜欢折书角,喜欢划线,喜欢在空白出写心得,有人喜欢一本书干净整理,有人喜欢签名,有人不愿意留下任何痕迹,有人喜欢一本书读完再接着读另一本,有人喜欢同时三五本完全不同体裁的书一起读,有人喜欢在卧室床上读,有人喜欢在沙发读,等等等等。可以说是种种癖好,种种迷信让让读者在书本的海洋里,自由伸展身体。

  如果你喜欢书,喜欢读书,一样要读一读!

  《读书年代》读后感(七):近期最喜爱的一部作品

  一开始看到书名以为是关于书评的一部作品,读后才知是一本作者自传体的读书笔记。

  从文中不难看出,身为瑟伊出版社编辑的作者对书籍狂热的喜爱,书籍成为她生活的重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书籍本身,作者有许多独特的见解,以及与众不同的读书感悟。作者从各色各样关于书本的话题带领读者注意平时阅读时可能会忽略的细节,与读者分享阅读的快乐。虽然作者有时会面临大多数读者都会有的选择恐惧症、阅读拖延症等等,但都不妨碍作者对书籍的热爱,正是这些坎坷的阅读之路才构成了阅读的乐趣。

  一本书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它最初的一百名读者和他们广而告之的评价。

  读者与作者在某个国度偶然相遇了,他周围的环境,拿在手里那本书的大小和设计,打开书本时的心情,那时的季节,读书的地点……太多了,每个细节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机缘,没有一个是无关紧要的。

  书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占据了我整个生命,我的生活因此也向种种可能性开放。

  如果去奥地利,就该把与奥地利有关的文学书籍都读一遍。

  极端的丑与绝对的美同样令人着迷。

  《读书年代》读后感(八):读书年代,与书相伴

  这本书是在图书馆偶遇到的,首先被书名吸引,拿起来后又觉得封面设计的超级棒,寥寥几个几何图形便勾勒出了作者和她毕生所爱的书。

  我个人而言是非常喜欢这类与书有关的书的,也比较喜欢散文随笔这体裁,所以这本书是对极了我的胃口,一口气读下来,到最后一页还觉得意犹未尽。

  整本书非常的好读,作者没有刻意强调自己拥有多少本书,读了多少本书,相反的,在书的末尾,她还强调了自己并没有那么博学。她只是缓缓的说着她与书的故,。整个语调就像是在写日记,像是在和朋友聊天,让人看了以后觉得很舒服。

  作者也不单单说读书,她还说书的味道,封面,书腰,贴在书上的防盗磁条等等,以书为中心,想四周不断的扩展,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没有刻意的规划我先说什么,后说什么。

  书中的内容特别容易引起人的共鸣,我看到《气味与灰尘》那一章时真的把鼻子凑到书让去闻了闻。看了作者的某些小癖好后,忽然发现自己也是这样的。借书给别人的时候,心里别别扭扭的,喜欢在书里夹树叶夹花瓣夹票据,甚至夹钱的事情我也干过。整理东西是最舍不得的就是书,即使是好久不看的书,也会想着还是留下来吧,说不定哪天就会去翻一翻。每次从家来学校的时候都会各种纠结,到底带那一本书比较好,带多了,又实在太重,带少了又总觉得不够看,即使现实是看不完的时候,也会觉得不够看。不过,我没我讨厌过书的条形码,也从来没有注意过它。

  整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气味与灰尘》那章,看的时候我真得觉得作者特异功能,可以闻出书的味道,在生活中闻到味道立刻会想到一本书。我对这种能力很是羡慕。

  我认为作者是很幸运的,有书,还有志同道合的朋友和爱人。丈夫也是个书痴,二人觉得小孩子会对书搞破坏,所以他们决定不要孩子,后来作者年老了怕丈夫背叛自己,所以往丈夫行李里塞小纸条,起先塞的是要是背叛就杀了你,杀了你情人。最后觉得威胁不够,就换成了,把你的书都烧了。视书如命的夫妻俩把书看成了最大的威胁。

  书中有关朋友的描述让我觉得很温暖,《漫漫长夜行》那章里,因为读不进去《长夜行》,朋友们便分段录了音频,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作者。即使中间有些杂音,作者也不舍得减掉。

  《读书年代》读后感(九):书瘾者的喜乐与忧惧

  话说有位居住巴黎的书痴安妮•弗朗索瓦,无书不迷,无书不窥,但独独塞利昂的《长夜行》无论如何也读不下去,自十二岁始,多次试读,均以失败告终。忽忽三十余年过去,直至五十岁生日,庆祝会上,她接到朋友们一份意想不到的礼物,六十多盒录音带,朗读版《长夜行》。于是,“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有读过《长夜行》,可这本书,我听过了。”有如此的记录与经历,书瘾者的名号可谓实至名归,而安妮•弗朗索瓦的《读书年代》即是其一生书生活的点滴素描,如许趣味,如许喜乐,亦有如许忧惧,尽在其笔端缓缓铺开。在旁人看来,有匪夷所思之观感,唯同好者,自是心有戚戚焉。

  弗朗索瓦时常会做一相同的噩梦,梦到家里的地板在书架的重压下终而崩溃,“压扁了楼下的勒伯夫人和她的儿子”。于是,她和丈夫在底楼加了若干立柱,认为万无一失,足以撑起所有藏书的重量。然而,一次忽发的疑似眩晕——并非房间倾斜,而是书架陷进了地板——证明事未遂人愿,只好再做加固地板、平衡书架的工作,终至将书房弄成了迷宫。这种烦恼非爱书人不能体尝,即使未达到如此严重的地步,书于居室空间的挤迫,却是在读书人中司空寻常的。电子书的出现,固然可以解决这一难题,但于大多数的书痴而言,作为辅助手段或可,若全然替代纸质书,从触感、观感及情感上均万难接受,只好继续书册与居室的争夺战。

  “借还是不借,这是一个问题。”其实不单是安妮•弗朗索瓦,这对于每一个爱书人,都是一个严峻的问题。有的人性情淡泊,会想得开些,而有的人将自己的藏书视若禁脔,严阵以待,如明代钱叔宝的藏书印上刻了一首诗:“百计寻书志亦迂,爱护不异隋侯珠。有假不返遭神诛,子孙鬻之真其愚。”将借书不还的问题上升到如此的高度,让人倒吸一口凉气。弗朗索瓦吃了若干次亏之后,想用撒谎的方式逃脱似乎注定的命运,就说这本书是别人借给她的,没想到借主敏锐如斯:“不会吧,这是你的书,上面还有弗朗索瓦的献词。”得,一秒钟穿帮,缴械投降。别人来借,爱书人紧张,是担心借出之书的命运,而若向他人借书来看,仍免不得紧张,只不过这紧张已转变为担心将这书弄坏或弄丢。弗朗索瓦对借书来读感受的折磨,恐怕是从妈妈那里继承来的,有一轶事,小时候家里所住楼房失火,妈妈最后撤离火场,原因无他,只是要翻寻那本借来的书,总算找到,才穿着睡衣夹着书跑了出来。有这样的妈妈,弗朗索瓦对借来的书的紧张可以想象,就差没将之供起来了,不过她仍是清醒地认识到,对于书的主人而言,“无论怎么做,借书人永远逃不掉邋遢鬼的罪名”。

  对于中国读者深恶痛绝之的书腰,弗朗索瓦亦谈及,不过轻描淡写,没有太强烈的情绪。多半是因为法国图书业自律较严,对书腰有限制地使用,仅介绍此书获什么奖,改编过什么电影而已,远未达到如中国般狗血淋头的程度。而对我们忽视之的条形码,弗朗索瓦反应强烈,“一看到书上的条形码我就气得冒烟,这个钉齿耙样的怪物蛰伏在封底,趾高气扬地炫耀着书商的胜利”。这源于弗朗索瓦太爱书了,书籍上的条形码将之降于普通商品的地位,这是她所不能接受的。爱书人的洁癖,表现得的确饶有趣味。

  法国有一档读书类电视节目《大家都来读》,持续了十五年时间,这在中国是很难想象的,当然,这也表明法国国民阅读氛围的优良。弗朗索瓦自少年时代始,就每期必看,不过,她得出的结论却是逆向的:电视访谈将作家频频置于尴尬的处境,作家的位置并不在电视演播室。这是一个爱书人的观察与心声,她是懂得作家的职责及特质的,作家不是表演者,其更应该专注于沉思与写作,而非抛头露面、准备台词的嘉宾。真正爱护作家,为其提供一个什么样的环境是重要的。这让我想起去年底,央视春晚拟邀请刚获得诺奖的莫言出席,消息甫出,议论杂陈,而最终莫言婉拒之,事情戛然而止。这说明莫言是清楚自己更适合的位置在哪里的,不必去充当传媒娱乐嘉年华的点缀。

  弗朗索瓦对自己的嗜好有清晰认知,她自嘲地总结出“书痴症候群”,如患上颈椎炎、肩周炎、骨痂、接触性皮炎等,还会让人失眠、健忘,并有选择性失聪、暂时性嗅觉丧失综合症,更不必说“情绪多变、喜怒无常”,“朝三暮四、喜新厌旧”。但显然,她并不想改变什么,只要不变本加厉,已属万幸。

  书瘾是一种瘾,弗朗索瓦是重症患者,想来与她段位相似的不在少数,不独法国,任何地域概莫能外。正因为有着这样的普泛性,她一己的所行所思所感方可引起共鸣的涟漪,一圈圈漾开去,达至更远的所在。而书籍文明的传播,端赖如此的忠实群落,得以生生不息、传之弥远。

  《读书年代》读后感(十):年代虽不同,但读书相似

  这本书是恰逢万圣书店周年庆那天收入囊中的,很有意义,而之所以在那么多好书中选择了拿起这本,是因为书名下面的这句:“带上所有的书回巴黎”,那时我刚好邮寄完一批书回家,这句话一下就拉近了我和作者的距离,多了份亲近,大概这就是柴静说过的——“精神上的亲近”吧!

  所幸确实没有让我失望,书中的很多细节自己在生活中也常常有,很多对书的情感与作者也都相同,比如作者不喜欢在书上做标记、写笔记,看过的书,便成了自己的一部分,“吝啬”的不愿借出,另外花钱重新买一本送人等。可能正是因为有所共鸣,所以这本书我花了不到两个小时就看完了,书不错,找个像作者老公这种类型的嫁了也不错!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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