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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的灯》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8-11 04:12:01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城的灯》经典读后感10篇

  《城的灯》是一本由李佩甫著作作家出版社出版的2016-7图书,本书定价:338,页数:,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城的灯》读后感(一):自惭形秽呀,邵彬。——《城的灯》读后感

  试着放下世界将会有多大?

  一棵会跑的树,拉开了故事序幕。那是6岁的冯家昌,第一次感受不公屈辱幼小的心里有一种日渐强烈感情滋长开来,我们通常会把它称作,愤怒梧桐树事件之后,父亲越来越无法维持住他的“体面”。村人一声声“他姑父”,喊得父亲越来越低眉顺眼,活脱脱一个初过门的小媳妇样。走路的姿态,都恨不能钻到地下去。父亲,曾是个多讲究体面的人啊。

  冯家昌渐渐长大着,贫穷自卑在他心里饲养起一头叫愤怒的怪兽。映到他眼里,那就是道蛰人的光。16岁的刘汉香以为那是骨气,是血气方刚,是坚强。她被那道光及光的主人吸引着,渐渐痴迷。为了他,不惜与自己的原生家庭决裂。毅然决然,飞蛾扑火般地爱他,照顾他的家,不问回报。直到多年以后,她才明白,他眼里闪动着的其实是“仇恨”是“愤怒”喂养出来的寒光。伤人,也伤已。

  在乡间,这样的寒光并不少见

  逃过谷垛里发生的“黄色错误那一劫,冯家昌顺利入伍,进了城。怀揣着四个兜,娶汉香的目标,他渐行渐远。想起她,心会越来越痛,也越来越硬。在要求进步和回报自己的女人之间,冯家昌选择了前者。

  被生活刺伤过的心,就那么难以温暖吗?

  支书女儿,刘汉香许久才缓上一口气。命,保住了,心,寒透了。面对黑着脸扛着枪站在自己面前的父亲;面对曾背后窃窃偷笑过她,现在却发自内心的要为她出头公道的村人们,刘汉香选择了放下。

  冯家昌放下了刘汉香,背叛爱情,视良心的拷问于不顾。换来城里的一盏灯。

  是的部队是个充满机会地方,只要你有本事总会出人头地的机会。但那也不能走错一步。相错于毫厘,也许那便是永远

  他是家里的老大,他应承了娘,是要让兄弟们都有出息的。他要进步,他必须在进步的道路上走的更远,他必须让家里的兄弟们都进城,都有出息。来自农村,毫无背景,他需要有能帮得上他的人。

  刘汉香不是。

  冯家昌和城里姑娘结了婚。介绍人是姑娘的姨夫,是机关里的周主任。姑娘的叔伯是另一军区一把手。就连他老丈人平反后也官复原职,回到了市里的一把手工作岗位

  不难想象,在提拔干部关键时刻,有股无形的力量将他轻轻托起稳稳放下。虽然如今的这一切是用已为数不多尊严骄傲换来的。但他赢了,不是吗?兄弟们的出路着落了。纵然家乡是早已回不去了。但,那也无妨吧?

  刘汉香放下对冯家昌的恨。既然爱情已荡然无存,仇恨、报复又能挽回什么?爱情来的时候,满心满眼都是他;爱情散了,从个鬼门关走了一遭的刘汉香选择为自己而活。

  这真不容易,不是谁都能这么轻轻放下仇恨的;这真不容易,不是谁都能从自己的痛苦中悟化出要带领大家脱贫致富的;这真不容易,不是谁都那么大爱无私,一路不计得失默默奉献,只求温暖村人眼里那道白光的。这真不容易,也不是谁都能把许下的诺言一一实现的。

  刘汉香当起了村支书,用自己的辛劳智慧,富了村人们的钱袋子,激发了村人们的善与美。

  当冯家昌无奈的卑微和讨好的身姿进了城,刘汉香靠着挖掘乡间自有的优势,把城请进了村。

  一个艰难跪行,沿途,将自我散落一地,终于再也拾不回来,拼凑不起了自己。

  一个走的艰难,无形的阻挡让人防不胜防。但为了那个目标,只有继续向前,向前。苹果林成了,城里人来了,大家伙乐得合不拢嘴了;月亮花开了,外商坐着豪车赶来了,带着上千万的投资县长乐的合不拢嘴了。我们的汉香似乎可以喘口气了。

  刘汉香倒在匕首下的那天,整个村子都炸开锅了。

  世事的确难公允,但若把自身遭遇穷苦归结于外因,天长日久,心怎会不扭曲。可怕的是,被扭曲的多是少年人。当年的冯家昌,现在的豹子、老猫们。《士兵突击》里有句台词,善于恶的较量,最先受伤的多是善,但能笑到最后的也只有善。

  刘汉香倒在了血泊中,村人愤怒了,外商震惊了,县长了。

  我们应该放下什么,什么又值得我们去捍卫?

  《城的灯》李佩甫,《池塘》哈金。

  《城的灯》读后感(二):大城之灯照不到的地方

  小说主人公冯家昌从小就开始给要面子的父亲送礼送面子,父亲是个要体面的人,主人公从小就明白自己家穷得没有体面,也意识到村子里的体面也都是表面,源于那馿蛋的辗转转送。冯家昌失去母亲便当起了大哥一家之柱的角色,他对于父亲的体面拒之脑后,所以当他走到部队后,才会将自己的尊严放下,深陷在权利泥潭失去了爱情和尊严,换来了城的灯和家族的振新,这是他走进城市方法

  刘汉香从小喜欢冯家昌,与生俱来自信让她觉得冯家昌一定回来娶她去不懂世事难料,他是穷得狠的人,而后刘汉香也开始带领村子进城,在过程中也激醒了村人的思想

  同样是想要进城,冯家昌一路在权利道路上胆战心惊而又舍爱弃尊,摸爬滚打前行。刘汉香不为己利,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化身边每一个心穷志穷之人。故事最后大家都挺进了城市,冯家昌的城有灯但是照不到人心,刘汉香的城灯是照亮村人的心。

  《城的灯》读后感(三):城里有灯 没有心——《城的灯》读后感

  小时候故事会善恶,对坏人恨得牙痒痒,对好人满心喜欢,可是慢慢长大了,好像故事里就再也没有好人和坏人了,只剩一群无奈人、可怜人。

  读到故事最后看到冯家四兄弟醉酒后回到上梁时,还是忍不住想起十二岁的冯家昌,想起那双扎上蒺藜,能融化冰雪的铁脚,还记得那时他说“有时候,日子是很痛的”,忍不住想问去了城里、融入城里,这一路的日子痛吗?为了立足而卑躬屈膝的日子痛吗?几十年后与自己最爱的、最愧疚的人之间隔着一座冰冷的坟墓,那种感受痛吗?

  初看这个故事的时候,已经预感到家昌和汉香之间的爱情是一个悲剧,就像《人生》里的高佳林和刘巧珍。本来想要说说“汉香”和“巧珍”不一样命运,可是突然觉得两个都是在爱情里输得一败涂地的女人,从爱情上而言除了唏嘘似乎无法多说半句,不过两人确实不太一样,汉香是城市化进程中有思想有觉悟知识青年,而巧珍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还有一个相似之处,就是汉香和巧珍都有一个共同的情敌,叫做“城市”。她们的爱情不过是男人们洒在从农村通往城市这条路上的汗水时间久了也就干了,痕迹也淡了,也许偶尔会在四下无人的街头和午夜梦回的时刻想起。不过好像说是挂在城乡结合天空里的月亮更恰当一些,毕竟那都是藏在家昌和佳林心里的“白月光”。

  城市和农村之间本来就存在好几堵厚厚的墙,记得书里有这样一个情节。当村长的汉香做梦,梦见自己带着全村人进城。一路上有好几个关卡,第一个守门人让汉香拿出“通行证”,她掏出自己红鲜鲜的心,可是守门人说尺寸不够,盘剥了她的一只眼,说是给自己没眼的老婆。守门人还用手按了一下,证明是会流泪的真眼。下一个守门人借口心不够圆不够卫生,要走了另一只眼。她走向了第三个路口……每每想起这个情节就觉得很心痛,这大概就是人性吧。谁都在人间走一遭,谁也不容易,谁也都自私,也都无奈。似乎在李佩甫看来“交心”是农村人想要进入城市的一个标准,也是通行证。可是谁要你的“心”呢?在家昌初入军营时,小个子连长告诉他想要早日穿上“四个兜”要“会忍”、“吃苦”和“交心”。“会忍和吃苦”是农村孩子优点,可是“交心”太难了,“心”交出去会疼,可是其实没人要你的“心”啊?所有人都只要自己需要的,可偏偏那份赤忱没人要。所以为了早日得到“四个兜”回乡迎娶汉香,家昌开始“交心”,可是也慢慢陷入权利、欲望漩涡,渐渐被李冬冬要去了“爱情”,被连长、参谋长、首长要去了“尊严”和“骨气”。

  在农村青年挺进城市的这场战役中,李佩甫为对城市充满向往的青年提供了两种道路。第一种是家昌式舍爱抛尊、如履薄冰地往上爬;另一种是汉香式彻底驱卑驱穷,带领整个村走向城市化道路。最终通过多年的自我束缚压抑,家昌终于在城市站稳了脚跟,也在权力迷途突围完成了他和整个家族“挺”城市之役,可是表面的荣光驱不散深入骨髓的自卑幽暗,而汉香以最悲壮方式死去,却福泽绵延。其实我觉得汉香的死是具有深意的。她死于六个不到17岁的孩子手里(文中称为兽),在死前受尽侮辱而且结局凄惨,有点像鲁迅笔下的夏雨,甚至比夏雨更让人觉得悲哀,毕竟汉香是直接死在等着“沾血馒头”的“华小栓”手里,也算是死在人身上的兽性和自私手里。

  城里的马路两旁挂满了亮亮的灯,犹如白昼。可是城里没有星星(心),而且月光还是故乡的亮。

  2016.9.28 21:41

  《城的灯》读后感(四):心

  (一)刚刚读完了《城的灯》,心里真是百感交集,想说点什么,但却让你说不出来什么。有一句说,“不要妄自评价,你永远不知道别人经历了什么”,对,也就是这个经历(儿时),造就了他们截然不同的人生。

  (2)刘汉香从始至终对冯家昌都是爱的,从少女时的痴爱,到少妇时的忠爱,到最后尽管冯家昌断然抛弃了她,她对冯家昌还是充满了爱,那爱是博爱,是体谅,是理解。所以到后来她没有接受那笔钱,多少钱都不,因为她觉得是贫穷,财富的贫穷,思想的贫穷,才导致了冯家昌拼了命的想要逃离,所以刘汗香想要改变,不想再让类似事情发生,甚至是面临死亡的威胁,她还一直再说救救他们,他们,他们,,,,

  (三)冯家昌也没有错,他是为了自己一家几兄弟,而他也只是为了他们,

  (四)村姑为什么会死?我觉得村姑没有死,她的灵魂还在,一直影响着大家,可以说,她的“死”其才是真正的永生!!!

  《城的灯》读后感(五):比起《羊的门》,用处少了,毛病多了

  昨天放假,在家陪孩子,一天下来也把这本《平原三部曲》中的第二本读完了。总的来说还是值得一看的书,但不如《羊的门》,真正有价值东西少了,毛病却被放大了。

  李佩甫最大的长处是对农村真正深入的了解,最大的缺点文字上的毛病。《羊的门》的好处在于,完全关注农村,而且讲述的是一个有历史意义村庄发展的过程,对了解那个时代很有帮助。而这本书讲的是农村人往城市走的经历,农村生活部分仍然是一如既往细致深刻,但主要是个人的经历,对了解历史无甚帮助,而城市的那一部分,讲部队里的生活还写得不错,但已经不能象他写农村一样给人提供太多新的见识了;而其他部队之外的城市生活就写得明显贫乏很多。尤其是关于冯老五在上海发家的那一段,感觉作者真象是离了水的鱼,很有些挣扎了。

  李的最大问题,还是文字上。我想他可能受某个时代的文学理论或某种流派实践所影响,对小说里写些什么起码有着跟我完全不一样的认识。他文章里有太多的景色描写,而且还总把这个当成一个展现考验自己文字才能的机会,非得要用一大堆生僻古怪的字词和修辞的堆砌,以显示自己是个作家,有不讲平常话、语出惊人语言才华。本书开篇的那两页就是个样板。大段地描写桐花已经多余了,还用上些他大概觉得很诗意的语言,比如,“桐花很淡的,淡出紫,那紫茵茵的,一水一水地往喇叭口上,润出些紫意来。” 给我的感觉就是高中生看多了名人名句后,为了作文高分,使着劲编出些优美词句来。我差点因此没能把这本书读下去。书中此类的地方还多得是。他尤其喜欢改变词的词性来用,好象这样才特别显的出作家的文字创造力一样。比如“落叶一焦一焦地碎”,“萤火虫一苏一苏地飞”,等等。这看上去也不象是当地方言,就算是方言,也不该如此突兀地用。更可笑的是,在一处还突然用上了“哀的美敦书”,真不知道他是从何处看来的(鲁迅的文章里用过?),把这样的词用在讲农村人的生活上,实在可笑。况且,ultimatum这个词明明有对应的中文词——最后通牒——是不知道,还是故意耍花腔?

  人的审美品味成长阶段形成的,而且看来很难改。李的审美品味我觉得就有些毛病(当然,也可以用相对主义办法说,跟我的不一样,所以我欣赏不了)。可能跟他成长的时代与环境关系。李佩甫这类以农村为基础现实主义作家,局限性很大,看完这三部曲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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