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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倫暴徒》经典读后感10篇

2022-05-26 02:06:0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絕倫暴徒》经典读后感10篇

  《絕倫暴徒》是一本由尚可著作,明窗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HKD 98.00,页数:2012-11-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絕倫暴徒》读后感(一):好书不在多

  我说怎么行文看上去那么注意画面感,看着都能想象出里面人物当时的样子,就好像剧本的分镜头一样,看了作者简介才知道,这货是个办电影杂志的,还是cult风,怪不得这么cult呢。

  当初看到是在喷嚏上看到的,因为是连载的,看下面评论说内容有些劲爆,值得一看,而我又不喜欢像追美剧一样追连载,鬼才知道作者啥时候能有动力把坑填完,所以先copy下来,等着连载完,到第四章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内容太劲爆,宣布暂时停止连载,我还庆幸没追,要不留个大坑还不得郁闷死,过了一个礼拜网站上一口气都连载完了,下到kindle里慢慢看。

  从开始的内容就觉得很cult,文风也还不错,算是简练,除了对环境的描写我觉得有些邋遢,倒不是真的邋遢,只是我习惯跳过那些环境描写直接进入主题,这个故事讲的什么才是我更关心的,具体内容我不剧透了,有人说像基督山伯爵,我不否认,里面的精神神马的我觉得你怎么说都可以,我看到的是个人对抗强权的故事,用个人的方式,也许里面遇冶夫发达的故事并不能太让人信服,不过没生长在那种环境里的人又怎么能轻易就说那不可能呢。里面的故事让我想到了很多当代发生的真实故事,如广场那段,学生演讲,镇压,如荣世昌就有“勃起来”的影子,还有王丽娟护士长巧奔妙逃,你要说里面的谁就是外面的谁倒也不太可能,作者在这方面或许花过一些心思,他把几个人的一些事情凑到一个人身上,让你看到这个人这件事,想到的是好几件事的糅杂,每件事的影子都有一点,但都还不太一样。

  看完连载才知道已经出版了,12年11月份,看到喷嚏上的独家连载还以为没有成书呢。不过,其实也没太大差别了,这书给禁了,大陆买不到,98港币一本,网上可以买,不过买了不一定能过关,所以,我觉得大家可以现在网上看完连载,找机会买一本收藏下就可以了,要是等着看实体书没准得等好久呢。

  这书被禁一点都不奇怪,如果没被禁我才会奇怪,就算这书没影射谁,直接光剧情就是反革命啊,基督山伯爵看完后是酣畅淋漓的复仇快感,可这部书看完后除了一点点复仇的快感,剩下的是无尽的悲凉,不是对里面人物遭遇的悲凉,而是对里面所表达出的现实感到悲凉,基督山伯爵是以个人为目标的复仇,是个人恩怨,这里是个人与**机器的对抗,虽然荣世昌被杀,轰动一时,但他的后面还有千千万万的荣世昌,遇犁夫却是少之又少,我看到的只有《动物农庄》的后续结尾,而不是《基督山》的结尾,也不是《V字仇杀队》的结尾,这才是让人悲凉的原因,这也是个体对抗**的必然结果。

  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个国家是由奴隶主和一群圣奴隶组成,那不在这两个群体里的都是异类,结局不外乎两种,幸运的离开,到其他地方,不幸的就是407工厂的地下小屋,还有一种就是被转化成奴隶主或圣奴隶,不过我想,能够被转化的从一开始也不坚定吧,内心总是有被转化的倾向,所以他们不能算是异类。

  简单说就是这样,其实书的内容在正常人看来也没什么,不过是一个好看的故事,在心虚的人看来就是说什么的都有了,哪都不去管它,反正他们一身G点,连脚指甲盖都能让他们颤抖不已。

  最后,这书很多人短时间内估计是买不到了,网上也有连载,喷嚏上的,可以自己去找,我也有做好的txt,懒得去找的人留个邮箱说明一下,我有时间可以发给各位,不过因为我比较懒,豆瓣上的也不勤,着急的还不如去看连载,有时间我放网盘里自己下载也可以哈。

  《絕倫暴徒》读后感(二):这是一本男人的书

  光看书名是很费解的,所以在喷嚏第一次看到连载的栏目时并没有引起我太大的阅读冲动,毕竟网络上有太多的信息需要筛选吸收,现在是个信息过剩的时代不是嘛。但不得不承认这个有点怪异的名字也让我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心,所以在第三次喷嚏上看见这个标题时我进去看了,是第二章的开头部分,看到遇冶夫放弃床上的活色生香与他刚出狱的哥哥遇犁夫通电话这段时我决定认真看下去,等把这章看完我把前几次连载的都ctrl c+ctrl v了,然后每天上班开浏览器第一个就上喷嚏看有没有更新。当然在老老实实等之前肯定已经百度搜狗若干次过。

  至少一年多没有认真看过小说了,能与之相比美的只有前几年胡发云的《如焉》,那是一本写女人的书,这是一本写男人的书,书中的暴徒其实是卵子撞得响铛铛的纯爷们,他们用暴力的方式诠释男人的尊严,用智慧对抗看似无与论敌的毫不对称的邪恶,这种生物的存在貌似只在美国大片中描写过,中国的作品里还真没有见过。

  一口气读完小说的感觉是酣畅淋漓,也许我们都是生活在大大小小的绝伦谛,但愿每一个向往自由的人心中都有一个遇犁夫。

  《絕倫暴徒》读后感(三):我从未见过写爱情和暴力文笔如此酷的中国小说

  在朋友家里的书柜上看到《绝伦暴徒》的繁体字竖排版,他从香港买的,此前他是从喷嚏网上看的小说,而竖排繁体字对他有阅读障碍,买书纯粹是为了收藏。我对尚可的认识是从他创办的《看电影》杂志开始的,对其才华和文字一向心悦诚服,我承认,他对我影响很大。几年前,我在香港深造毕业,对竖排繁体字阅读早已习惯,因此如获至宝借来阅读。昨天看完了,白天试图从明报网上书店邮购,无果,已经卖光了。

  尚可塑造了一个经典的文学人物,遇犁夫。如同书中的比喻,这个人物对于我们这个时代的中国人而言,如同濒临绝迹的老虎,他所做的一切显示的是一种“高贵的存在”。

  很显然,小说第一章用谋杀市长这一案件进入,会让很多人以为后面是个侦探故事,但这一章看完除了觉得爽快之外,我长舒口气——果然,尚可根本不屑于写一个侦探故事,他描写的是这个社会的秩序,以及一个隐藏的、胆大妄为的凶手对这个秩序的藐视。凶手没有出现,但那颗悬挂于旗杆的人头,让这个凶手已经呼之欲出了。这一章简直是个完美的具有政治讽刺性的短篇小说。

  第二章的娱乐性很强,如果说第一章是写谋杀对秩序的颠覆,这一章写得是谋杀是怎么发生的,凶手遇犁夫出场就是个无情冷酷的复仇者,但更重要的是,作者告诉你,此人杀人是为了在绝伦谛长久地生活下去,而他悬挂市长的首级有个私人目的,居然是呼唤一个失踪的女人。而这个家伙本人——借一个流氓之口说出来——居然还是个强奸犯!我觉得不可思议。

  从第三章之后,作者带我进入了一个人、一座城市和一片森林的史诗。我想说,这才是杰出作家在这个时代应该写的东西!前面那个凶手,原来是一个与这个国家的秩序、法律甚至传统道德不合作的猎人;这个暴徒所做的一切,竟然诠释的是最忠贞的爱;同时,他主动走进一座监狱,诠释的是最勇敢的对自由的追求。很奇怪,我无数次在充满快感的阅读中想到了崔健和他早期的摇滚乐,我觉得他们都是斗士,而他们的作品中不仅有尖锐的社会批判态度,更有对人物和人性的关怀。一句话,是有力量的美。

  这是真正的现代中国文学中的好作品,小说写的是我们这个国家和一个另类人物的生活,从某种角度说,它甚至是爱情小说,至少其中对爱情(包括性爱)和暴力的描写极其精彩出色,我从未见过写爱情和暴力文笔如此酷的中国小说。

  《絕倫暴徒》读后感(四):《不赦》——《绝伦暴徒》的内地版!!!京东独家售!!

  神奇的是,《绝伦暴徒》在内地版本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名叫《不赦》!

  这个简体字看得更顺畅(可惜有删节),看得欲罢不能,很牛逼!

  粗略比较《不赦》内地版和港版的删节区别:

  1.“暴徒”这一称谓变成了“人物”或“凶手”。

  2.遇犁夫的父亲参加抗美援朝被俘后的遭遇删掉了。

  3.洪水后骚乱的章节删掉最多的内容,有数千字……原因嘛,你懂的。这是最大的遗憾。

  4.港版第二章,变成了第七章。这一改变倒是非常奇妙有趣,自己品。

  5.所有暗示政权的东西都被隐晦词替换。

  大概就这些。老实说,即便如此,《不赦》在中国仍是部罕见的好小说!

  《絕倫暴徒》读后感(五):现代社会的英雄史诗(转自凤凰读书,本书在谷歌上的评论在境内看不到)

  主人公遇犁夫这一人物形象的意义非常重要。由于营造氛围加重戏剧冲突,作者赋予了主人公超乎寻常的骁勇机敏。敢爱敢恨且近乎于神话般的英雄气质总能使他从危难中化险为夷。这种神话原型人物般的设计,使得以荣世昌为代表的权贵势力成为了黑暗的象征。想往光明与自由的遇犁夫,被黑暗势力一步步驱逐出了自由美好的人间仙境后,爱人、亲人、族人的种种危难让这个本来平凡的小伙子在历经磨难后发生的蛹变。“对生活的压迫作出反抗”化为了作者的一种心声通过这个英雄式的人物得以充分的表现,探寻、创造成为了作品表达的重要主题。因此,这种发乎与集体无意识的共鸣使得作者为了迎合读者的需要,将遇犁夫塑造成了一个为了爱、为了生活、为了自由,而敢于担当、敢于反抗、敢于创造的英雄。

  在创作手法上,小说富含很强的写实性。比如:“四零七”厂警卫科长强奸事件暴露后,受荣世昌威胁的被迫“畏罪自杀”;开篇为掩盖荣世昌的真正死因,无端判处殡仪馆守夜人诽谤政府官员和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警察局长绕有道以车祸后失忆躲避双规后的审查……以诸多的反映现实的叙事元素的重组,使得故事情节变得矛盾重重,以如此的手法达到反思与警示的效果。但是作者在运用了大量现实主义叙事手法的同时,全文又充斥着一段段与“虎走廊”有关的神话与传说。语言绵延而悠远,令一种奇幻的忧伤像迷雾一样在小说中弥漫。两者的结合使文章独具现代性元素,使得小说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显得十分新颖。

  因循英雄史诗的架构,作者也同样遵循了面对日出日落、四季更替的规律,最终遇犁夫带着心爱的人踏上了南下的列车开始了新生活。然而就当人们正要为这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完美结局感到欣慰和向往的同时,一个悲剧式的暗示被抛了出来——盲目无望的建设依旧建立在毁灭的基础上,一个荣世昌被除掉了并不代表可以杀一儆百,即使有遇犁夫这样的英雄出现也不能普救众生。作者便已这种无声的哀叹将读者从对英雄的幻想中拉回到了现实中,为小说写上了一个巨大的叹号做结尾的同时,又为读者们留下了不限的反思空间。这种现代视角的切入与作家个性化的叙事手法,最终所传达出的精神意蕴,将小说再次推向了更富哲理的思考。

  此部小说,以细致、冷静、干净、简洁的文笔讲述了一个时代感颇为模糊的英雄故事。然而小说的总体构思很巧妙,以一个事件陈列于先,随后将内在的动因和真相徐徐展开。加之语言流畅、用词优美,且极富诗意。

  《絕倫暴徒》读后感(六):心中的暴徒

  最近,看了一本禁书,名为《绝伦暴徒》。

  虽然这本书充斥着诸多的凶杀、暴力,还有露骨的男女欢爱描写,各式尸体与脏话层出不穷,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很不错的书。我无法用语言准确描述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也许“酣畅淋漓”、“大快人心”之类的词可以部分表达。加上“禁书”给人带来的另类的快感,让我觉得这书很值得一读。

  如果要给这本书另取一个名字,我觉着可以叫“猎人复仇记”,也可以叫“中国版基督山伯爵”。这本书讲述一个复仇的故事,很精彩。

  故事以绝伦谛市市长荣世昌的死开头,荣世昌有个后台强硬的老娘,子凭母贵,握市长之权享尽荣华富贵,结果死无全尸——下体被轰烂,头颅不翼而飞。在荣氏家族费尽心思掩盖真相将荣世昌风光大葬之后,荣世昌的头颅被高高挂在了绝伦谛市广场的旗杆上,供众人观赏,荣世昌母亲断然上吊自杀。荣氏家族失去了强硬的后台,不复存在。

  接下来,故事中真正的主角遇犁夫出场了,还有他的弟弟,天生的享乐主义天才——遇冶夫。让人惊叹的一对奇异的兄弟,在遇犁夫服刑15年之后总算再次相逢。遇犁夫花了一段时间适应这个社会后,回到绝伦谛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在遇冶夫的帮助下,遇犁夫杀死了荣世昌,搞笑的是这之后他不仅保存了荣世昌的头颅一月之久,最后把它挂到了旗杆上,中间两兄弟还被邀参加了市长荣世昌的葬礼,享乐主义天才遇冶夫还趁机勾搭了荣世昌的情人,这真是让人忍俊不禁、啼笑皆非。

  绝伦谛本是个美丽的小镇,坐拥丰美的原始森林——虎走廊,而一群猎户就以在虎走廊打猎为生,他们组成的村落名叫猎户村,以此世代繁衍。猎户子弟们枪法精准,热衷于出外打仗。绝伦谛解放后,父母双亡的年轻猎人遇继业散尽家财,报名参军,参与了锦州会战和天津会战,及抗美援朝,是坑道战中最好的狙击手。抗美援朝结束后几年,回乡做了猎人,娶妻生子,长子遇犁夫,子承父业,小小年纪已初露猎人锋芒;次子遇冶夫,出生后生活困难,遇继业以生命为代价换得一只母羊养活了他。这期间猎户的猎枪被收缴,丰美的虎走廊被万里铁丝网隔绝,虎走廊中建起了保密工厂,也就是一座兵工厂。

  此后,长兄为父,遇犁夫承担起了养家糊口的责任,他以飞快的速度成长为了和他父亲一样的人。为养家,他放弃了参军的机会,做过他极为厌恶的伐木工人。他18岁时,进入保密工厂在狩猎区开办的养殖场成了一名饲养员,此后他以养殖场丰盛的禽蛋和肉类供应家中,以私造猎枪在狩猎区中偷猎并采集山珍黑市贩卖挣下一份丰盛的家底。23岁时,母亲双目失明;次年母亲逝世;接下来一年,遇犁夫遇到了他的宿命中的女人——白鹭。

  遇犁夫以他猎人独有的方式追求白鹭,其间经历了罗连山的阻挠,一段时间的分离,还有遇犁夫因为遇冶夫被学校开除不得不去求助花花公子荣世昌,进入保密工厂成为荣世昌走狗并将自己偷猎的把柄交于荣世昌之手。自此,遇犁夫纵横虎走廊狩猎区的风光不在,不得不与令他厌恶的花花公子荣世昌为伍,二人开始了诸多纠葛。一段时间后,白鹭进入虎走廊的狩猎区充当服务员,而遇犁夫则是狩猎区的狩猎向导。作为狩猎区的负责人,荣世昌将狩猎区当成权贵的度假乐园,当作自己晋升的资本,漂亮的服务员是用来讨好首长及其家眷的,狩猎向导被他看做奴仆,死了就死了,首长开心最重要,这使遇犁夫和他的分歧越来越大,当然表面还是一团和气。不过,再次的相逢使遇犁夫和白鹭感情飞速发展,欢爱无限。

  再到后来,就是一场洪水引发灾难,之后灾民缺衣少食政府冷漠应对,引发了绝伦谛的暴乱。猎户的后代们组成的帮派“死神之鸽”将斗争的矛头指向了被铁丝网围起的虎走廊和其中的保密工厂,暴乱最终被军队强力镇压,“死神之鸽”死伤殆尽,狩猎区留下了一地残缺不全的尸首。遇犁夫被派处理这些尸首,中间还费尽心机将遇冶夫和他的同伴从暴乱事件中撇清,并将他们送出绝伦谛。之后,由于尸首的原因,狩猎区出现了饿狼吃人的事件,大少荣世昌想借杀狼为狩猎区扬名,指派遇犁夫杀狼并请来了美女记者骆如沙进行报道。自诩为陈世美的荣世昌想和骆如沙来上一段,可惜骆如沙对此公子哥兴趣缺缺,反倒对遇犁夫兴趣十足。结果,在一次野营中,骆如沙尾随遇犁夫去钓鱼,嫉妒心大发的荣世昌兽性大发,强奸了白鹭,之后将他丢弃在树林里被狼咬伤小腿并流产,后被荣世昌的一狗腿子饶有道所救。遇犁夫后来杀狼剥皮,剃毛做药治好了白鹭,并得知了事情的真相,但同时荣世昌和饶有道正密谋置遇犁夫于死地。遇犁夫凭机智先拖延,后让骆如沙告他强奸,自己将自己送进监狱,于是有了十五年的牢狱生涯。

  在这个故事的最后,遇犁夫等来了白鹭,两人终于结婚了。而荣世昌母子的坟因非法侵占森林保护区被掘,饶有道先车祸残废后被捕,一个无赖袁东望充当了杀害荣世昌的替死鬼。而绝伦谛修起了一座水库,绝伦谛不复存在。

  我简略的叙述了这个故事,但由于篇幅所限,远没有道出这个故事真正的精彩之处。这个故事人物丰满,情节真实,尤其是总给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很有味道,且容我细细道来。

  先说道说道遇犁夫和遇冶夫这对兄弟的父亲——遇继业,这个纯正猎人的后代继承了父辈们的全部本事,枪法绝伦,打猎技艺精湛,为人豪迈大气,为追求更广阔的天地而参军,参加和国共内战和抗美援朝,并且是坑道战时期最好的狙击手。但他同时也继承了猎人的不羁和桀骜不驯,因为朝鲜战场上曾被俘,回国接受审查时由于老遇自己的一句玩笑话被格外关照,老遇将管教人员打成了聋子并蹲了三年监狱。因为这段经历,本是战斗英雄的老遇,默默无闻的回乡,生活并不如意,这也为他后来的悲剧埋下了伏笔,他用自己的命换了一头养活自己小儿子的母羊。如果老遇以战斗英雄的身份归乡,何至于此?

  老遇的一生向我诠释了一个词——骄傲,猎人的骄傲。他取得的功勋不容侮辱,所以侮辱它的人成了聋子,他不会允许自己像个残废一样躺在床上度过余生,所以他甩刀刺马让马车再一次碾过了他。说到这里,不得不说我们这个国家是愧对这些战斗英雄的,国家不懂得尊重这些英雄的骄傲。抗美援朝中诸多像老遇一样的战斗英雄就因曾被俘回国遭遇无穷无尽的政审,后来还有更为悲惨事发生;而现在电视剧中津津乐道的中国远征军,残留下来的诸多老军人在现实中多穷困潦倒,老无所依……愧对英雄,此为国之大不幸!

  扯远了,继承了父亲本领与骄傲的遇犁夫,纵横虎走廊无敌手。他自制猎枪,在狩猎区中猎取各种野兽,并采集山珍,在那个年代挣得一份丰厚的家底。尤其是为了医治母亲的眼,他居然徒手猎取了一头活熊,真是牛气冲天!遇犁夫身上,最吸引我的,一是他身上专属于猎人的骄傲,二就是他从老遇身上继承的,“无论遇到何种艰险,总以沉默和豪迈应对”。由于猎人的骄傲,他内心深处对花花大少荣世昌颇为不屑,到后来简直就是鄙视了,尤其是最后杀荣世昌时,对其简直忍无可忍。他对拿养殖场的禽蛋和偷猎毫无心理障碍,因为这边山林在他心中本就是属于猎人的,世俗的法则约束不了他。纵观这个故事,遇犁夫遇到了种种危难,从最开始的罗连山,到后来弟弟遇犁夫参加暴乱,包括后来在保密工厂中命悬一线,他总能想出办法克服危难,有些办法令人拍案叫绝,猎人的思维,不可以常理度之。

  也许对于绝伦谛最优秀的猎人遇犁夫来说,这世上的一切都可以用猎人的思维解答。虎走廊中诸多野兽,是他的猎物无疑。他设计罗连山时,罗连山就是他的猎物,他轻易用陷阱夺去了罗连山的性命,并让警察误认为这是个意外。他追求白鹭时,白鹭就是他的猎物,他多次主动出击表明爱意,最终抱得美人归。他帮遇冶夫洗脱参加暴乱的嫌疑时,他心中的猎物就是警察,两兄弟通过详细的编排成功的欺骗了他们的猎物,免于牢狱之灾。而遇犁夫心中最大的猎物,自然是那头披着人皮的狼——荣世昌,他先以对饶有道的嫉妒和对权势的贪婪麻痹荣世昌,赢得喘息之机,接着让骆如沙以强奸罪控告自己,跳出了荣世昌的地盘,最后经历十五年牢狱生涯后,出狱杀掉了荣世昌……书中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遇犁夫是个纯粹的猎人,他惯用猎人式的豪迈与狡诈处理一切问题,这就是他的魅力所在。

  关于享乐主义天才遇冶夫,我其实不太明白这个奇葩兄弟是怎么诞生的。这个遇继业用命换来的小儿子,以极快的速度适应了这个社会的弯弯绕绕并且借此混得风生水起。并且凭借着英俊的相貌,颇有女人缘,书中绝大多数时候,他都处在交配期,也许他真的是要替父亲和兄长享受人生吧。也许,父亲和兄长的遭遇让他学会了及时行乐吧。遇冶夫远没有遇犁夫有味道,但两人兄弟情深,在遇犁夫后来的复仇中遇冶夫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至于荣世昌荣市长,很值得品鉴品鉴。花花公子荣大少,是本书的反面典型。凭母上位,圈起了绝伦谛人世代拥有的虎走廊,仅供达官贵人游猎,血腥镇压了绝伦谛人的反抗,尸横遍野,草菅人命,只为自己头上的乌纱帽。荣世昌,满手鲜血的花花公子刽子手,一个弄权者。荣世昌身上表现出来的,就是一股彻头彻尾的混蛋味,也无怪乎遇犁夫从最开始就和他不对味。在二人的相处中,荣世昌总想表现自己的优越感,并希望收服遇犁夫,可遇犁夫就是不鸟他,即便后来有求于荣世昌甚或命悬一线,遇犁夫都没有放下自己在荣世昌面前的骄傲。本来嘛,这花花公子要本事没本事,要胆略没胆略,只有一副花花肠子。遇犁夫是笑傲山林的百兽之王,荣世昌顶多是只小豺狼,怎么可能对上眼?这种毫无人味的花花公子,却有一种疯狂的占有欲,基于这种病态的心态,他强奸了白鹭,自己当了自己的掘墓人。最后,死无全尸,头颅高挂在旗杆之上。这在古代名为“枭首”,真是罪有应得,大快人心。这也给了当今诸多的“荣世昌”们一个警告:善恶终有报!

  书中遇犁夫曾多次提到,他有自己的法律,这自己的法律是什么?丛林法则?肯定不仅仅是这样。他几乎凭借着自己的法律来决定一切事。他对世俗规则和律法的不屑,他早早的在心中判了荣世昌死刑。而他心中的法律却远比世俗的法律更公道,世俗的规则收走了猎人们赖以生存的猎枪和虎走廊,以施舍的态度给予他们工作,所以遇犁夫无论是偷猎还是拿养殖区的禽蛋,都显得理所应当,因为这本来就是属于他们的天地,只是被一群强盗抢去而已。而荣世昌这个人渣,混得风生水起,还成了市长,法律应该办却办不到到的事,遇犁夫替它做了,这应算是替天行道!其实,仔细想来,法律维护不了的公道,确反而靠一个人维护了,这是律法的悲哀。想到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很高,我想这也是中国的悲哀。这是人心浮动,英雄陌路,荣世昌们大行其道的年代。从这一点上不难理解此书为何被禁,它一定深深地戳痛了某些人的菊花。他的法律,继承于世世代代的猎人,以杀戮为生却不滥杀,心中自有衡器。正如一句挺有味道的话:吾心中有猛虎,细嗅蔷薇。正是这样,遇犁夫这个人有一种奇特的魅力,远远超过了他英俊的弟弟,简单点来说,就是味道。是人味,是虎走廊那片山林的味,也是绝伦谛人的味。

  无法以笔墨形容我对遇犁夫的崇拜,他的故事释放出了人心中的那股邪火。这个暴徒的故事,这个酣畅淋漓的猎人的故事,道出了我们心中的暴徒。世道其实没变,有时以暴制暴才是王道。人世间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人,才不觉寂寞,活的才有味道。我会记得,猎人的法律,猎人的沉默,猎人的豪迈,还有猎人给予我们的勇敢:

  黎明,以我血诱狼,狼头伸入车中,亲手勒死,剥皮救人 。

  《絕倫暴徒》读后感(七):《绝伦暴徒》——到底好看在哪?

  《绝伦暴徒》的作者——尚可——来历不小,他曾是《看电影》的创造者,后转战《电影世界》也一样办的有声有色,其水平一度还超过了《看电影》。

  然而,在2013年,尚可却把《电影世界》办砸了,这里不细谈,只说他的《绝伦暴徒》。

  书出来的时候,在香港出版,大陆遭禁。但是尚可很高兴。看得出来,他认为遭禁是一种荣誉,而出版了更是一种胜利。他的北京朋友甚至想帮他办一个读书会,他得意地说,还是喝酒吧!

  看上去这本小说很牛逼。

  然而我一读之下,几分钟就恨不得把书删去。小说不是不能用很多叙述性文字,但前提是你的文笔要够好,在我看来,尚可的大段大段的解说文字是相当无趣的,文笔可怜。

  但是我怕错看了尚可,错看了《绝伦暴徒》,于是我去豆瓣看评论,希望找到一个人批他的。结果我失望了,豆瓣上大唱赞歌,整齐得令人怀疑是不是枪手。可这依然令我对自己的判断产生怀疑,是不是他有什么寓意我没看懂呢?于是我去看第二遍。

  这一次,我耐着性子,看了15%,终于我决定把它给删了!首先,他的文笔真的是啰嗦贫乏,很多段落我只读第一句就差不多了,居然也能把剧情连贯。其次,他也做了一些比喻句,常读文学的人该知道,作者的妙喻通常是吸引我们、令我们觉得他文笔好的一个关键,比如钱钟书,比如村上春树,经常能做出匪夷所思又准确无比的妙喻。如果钱钟书是10,那么尚可的比喻句估计只能是0.01%,甚至更低。再次,尚可可能怕我们看懂他在讲什么,于是装模作样地写了一些莫名其妙的事,然后他又担心我们看不懂,于是把地名、人名取得过于露骨,一些人名,难听到不忍去读。

  然后我们来说故事。故事的开头,是一位市长的死,死得离奇,被人割头还用散弹枪打烂了下身关键部位,但是立即被和谐为正常死亡,因为他老妈有权有势,所以有能力混淆视听。但是,在大家都被洗脑成市长是正常死去之后,市长的头被人挂在了旗杆上……官方的谎言被揭穿了,市长的老妈愤而上吊。接着,作者笔锋一转,开始写凶手,他怎么出狱,怎么策划,怎么杀市长……

  我的感想是,市长他老妈这么牛叉,为什么她要上吊?她不能报了仇再上吊?此点不可信。

  第二,市长都已经死了,我们都已经知道了,你还写什么凶手怎么策划、行动啊……我们已经知道了结果,谁还去关心过程?除非让侦探用一种抽丝剥茧的方法,一步步勾起我们的好奇心,那还差不多。像这样可怜的倒叙手法,实在看不下去。此倒叙失败。

  从这部作品的啰嗦、差劲的解说文字、失败的倒叙等等来看,我只觉得,尚可白看了这么多年电影!用一个最善意的理解来说,或者他是太想打破电影的常规,所以才用了这么一种严重打击阅读欲望的写法。但我已经坚持不下去了。

  希望看过的,真的觉得好的,不吝笔墨告诉我这本书到底哪里好?

  《絕倫暴徒》读后感(八):一本被禁的新书(2013-06-03,今天,喷嚏已经全部更新完了。明天,是24周年,上帝保佑)

  在喷嚏网上看了一段,,,想继续看下去,,,但似乎没有资源。。。带这本书是入不了关的,,,,求普罗米修斯盗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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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5-21

  喷嚏有更新了,链接贴上

  来了,交个朋友,,

  加我 QQ 454643092

  或者

  加群 159333629 流水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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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5-25

  很高兴因为这本书碰到了新的朋友。

  而昨天喷嚏已经声明因众所周知原因,后半部分将停止更新。

  所以,,,

  求普罗米修斯盗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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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6-01

  喷嚏回复更新了,谢谢这位朋友的分享

  2013-06-01 17:01:32 48855599

  -------------------------------贴篇尚可自己的评价吧-----------------------

  1 本人的小说《绝伦暴徒》在香港明报出版,去年十一月在香港上市,但过不了海关,只能通过够级别的大哥当作内参“进口”,搞得物以稀为贵。有个出版界的大哥器重,说给它搞个朗诵会,我在脑子里过了一下那景象,觉得不好意思,就说咱还是喝酒吧。于是找了个夜店喝到天亮。此后又跟好几拨人聚会,都是以“绝伦暴徒”的名义,最后也都进了夜店——我那时发现跟我称兄道弟的人没几个文雅正经的,有一场甚至来的都是真正的暴徒和西门庆,只记得美女如云,伴随《江南Style》齐刷刷跳骑马舞。我坐在那儿想,要是他们不能把我出书这事儿搞得端庄一点儿,那么做个放纵狂欢的样子也不错。有个玩嗨的家伙说,这太棒了,以后咱们可以把电影和书的发布会全弄进夜店,一人发一妞,任谁也别装丫挺。

  这创意有点Cult风格。

  2 很多人问改版后刊名前头的“主觀”两字是何道理。当然有道理,过去不主观,现在主观了,这区别就是道理。但这区别能坚持多久不好说。还有人问本人是不是亲自主编。这一期是,兴致主要来自Cult电影,很有意思,我当真觉得把它做完就可以结束电影杂志生涯了,以后的事全交给年轻人。不过最终也要看资本家和执政党的意思,现在他们代表上帝和人民当家作主,如果他们允许年轻人适度地捣乱,这杂志就有希望Cult地存在。

  我推荐年轻人研究一下Cult电影和与此相关的文化。这种文化来自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精神的释放,摸到它的脉,能让你一直活得自以为是。按照本期Cult专辑前言中的说法——你们是时候骑在Cult文化身上,开始一段大逆不道之旅了。

  3 Cult电影没有任何规则,在形式上也不伦不类,它几乎是一种行为状态。你在百度上能搜到有关它的一系列指南,其实你只要记住它“反对规则”就行了,这是成为Cult的必要条件。

  它的充分条件是作品需要经过时间检验,达到“让少数人膜拜”的程度——这其中的关键是“少数人”,因此像《教父》这样几乎能征服所有人的电影就不是Cult。而那些可被视为学院派的、传承有序的文艺作品,例如《小城之春》这种片——它大概只有电影学院的教授们喜欢——无论多么曲高和寡,也不是Cult,因为它缺乏对规则的反对。

  这样一来,Cult其实很清楚,它对创作者来说是一种不安于现状的捣乱行为,不管是对政治,还是艺术,也不管是对价值观还是方法论,如果你觉得只有捣乱才有趣,那么你就很接近Cult了。但这种状态不能是刻意为之,不能像某个动辄哭啼的导演那样做作和算计,你要发乎天真,只要有这份天真,纵然你像艾德·伍德那样拍出个盖世无双的烂片也可能会找到至死方休的崇拜者。

  4 对接受者来说,欣赏Cult片是一种魔鬼上身的状态,和毒瘾相似,他们要反复看它,念念不忘,难以遏制,直至强行演绎;可以说,正是这个膜拜行为赋予了作品Cult境界(这境界往往出乎创作者意料)——从而完成了Cult的最后仪式。换句话说,Cult作品其实是创作者及其受众共同完成的,但创作者只有在作品中天真捣乱的权利,而它的受众则有一厢情愿地欣赏和解读的权利。这事儿听起来就很后现代。

  宽泛一点儿说,我们身边并不乏Cult现象。摇滚乐是,爵士乐是,崔健是,郭德纲的脏相声是,周星驰的《大话西游》是,宁浩的《疯狂的石头》是,姜文的《太阳照常升起》是,车震视频是,王朔是,王小波是,莫言要是不得诺贝尔奖本来也是;相信世界末日是,举着毛主席画像游行是,王立军被扇了个嘴巴后的反应是,那天晚上一伙强人捧着《绝伦暴徒》和半裸的姑娘们照相的场面也绝对是。

  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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