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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刃-盛世狂歌-卷一》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8-17 05:18:01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多情刃-盛世狂歌-卷一》经典读后感10篇

  《多情刃-盛世狂歌-卷一》是一本由合欢教主著作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298,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多情刃-盛世狂歌-卷一》读后感(一):逍遥、多情刃、某些兵器

  旧文,写于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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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武侠小说中的兵器是很快意轻松的事,《盛世狂歌》一书很大的看点地理风物描写作者写书节奏很好,一天不多更,也不少更,即兴添入些武功源流,门派查考,也不影响阅读

  作者对刀剑很有兴趣,据我了解他房中该有不少兵刃。既然本身喜爱兵刃,那么在笔下自然有些许体现,《盛世狂歌》中有许多别具匠心武器名称,且与招式武功相配,兼合主人性格。例如冷少的承影剑(非原版,而是后人重铸)——还原了春秋时殷天子三剑的传说,与含光宵练并称,体现在原文中便是,出手不见剑身,只隐约感到剑影。

  冷无言微微一笑,剑身一横,道:“再接我一招。”说完,剑身倏忽消失,一道剑气却冲面袭来。

  冷无言性情外冷内热,看似孤僻,却是正直热情,明明有一副侠义心肠,偏隐藏在冷酷外表之下。与承影剑隐约难辩,阴诡莫测的路数相似。“承影”本是天子所有,其后流落民间,这也与冷少的身份暗合。

  只此一剑,已见作者写人写武器的细致用心。此外,南宫烟雨优雅温文,秀气内敛,辅之以缠绵婉转相思软剑,颇称人物心性;姜小白性子飞扬跳脱,聪敏机变,便给他配上七窍玲珑的绳镖,用以施展变幻莫测,包含天地万象的“九五天方阵”,这均是作者匠心独运之处。

  这里主要提一笔逍遥的多情刃。首先“刃”这个字用的就好,非刀非剑,爱怎么想都行——虽说后来我们明确这是一柄刀。可是“多情刀”显然不如“多情刃”好听耳顺。

  “多情”一名显然和逍遥性子是很切合的,这一把刀是任独传他,在江湖名气也很大,不知道这名字是不是受了《多情剑客无情剑》一书的影响。

  多情刃施展“血影刀法”之际,便化作无情之刀,招式连绵相扣,一招既出,后招潮涌而至,如蛆跗骨,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杀一人是如此,杀百人也是如此,招招纠结,如多情女子,附骨之蛆,不死不休。除非对手的内力高出任逍遥一筹,抽身而退,或者招式逊于任逍遥一成,被多情刃一刀劈中。

  只不过李探花为人优柔寡断,飞刀却是出手无情;逍遥要少些毛病,平时也咄咄相逼,不太给人留情面。多情刃是形容血影刀法的特性,当然,逍遥父子风流多情,美女不断,倒也给多情刃与血饮刀抹上了一层香艳的色彩

  平心而论,比起“合欢教”的三俗直白,多情刃这个名字,要含蓄温柔得多。

  撇开小李飞刀不提,联想古龙先生其他小说,诸如《情人箭》,七种武器系列中的“多情环”,“离别钩”,均是与“情”之一字,有着莫大关系

  我们说从文字看人,其实文字并看不出作家真实性情,我们更多只是从作者遣词造句习惯之中,去揣测作者的兴趣喜好。还是以古龙先生为例,“多情环”缠绵悱恻孔雀精致华丽,傅红雪的魔刀就妖异残酷,四眉与香帅不用武器,你能说这哪一种是古龙先生的性格?

  至于金庸,主角除了令狐冲、杨过与袁承志,剩下多半喜欢用掌,(其中狄云与袁承志平时也惯空手)。甚至《倚天屠龙记》虽以刀剑为名,张大教主除了最后一话拔出屠龙,也极少他用兵器作战(圣火令与木剑算?好吧)。

  扯了许多有的没的,无非是想说别拿我的分析对号入座,去揣测作者的习惯。

  看看多情刃的一个特性,杀人越多,刀身变得越红,里面的血影刀心法也会显现——这个秘密任独没和逍遥说,是后来逍遥自己看到的(汗一个,看来他已经杀了很多人。)任独不对逍遥说这个的缘故,倒不是任独希望逍遥少杀人,只是怕他被魔刀刀性侵蚀迷失自我罢了。

  虽说我觉得逍遥的自我本性不怎么会迷失。

  这个设定由来,较早的有古龙《圆月弯刀》一书,刀上刻有“小楼一夜听春雨字样,这么柔情诗句刻在霸道的魔刀上,寓柔情与凶残一身,使圆月弯刀带有了某种魔性的意味;丁鹏练成魔刀之后,也有一丝极度自我膨胀的倾向,只不过古龙先生后期偷懒,没有再写下去,结果我们后面看到的情节不合原意。

  多情刃的名字也很香艳美好,但偏偏与之想配的血影刀戾气十足,在“五十二年江湖怨”一节中,逍遥与普祥真人斗剑,以普祥真人的绝世修为,竟硬是没能化解逍遥胸中戾气,让他走火入魔了一阵子,解决法子似乎很简单,雪烟上了一次裸体秀,逍遥好像就清醒了,自此魔刀修为又上一层楼。

  下文中应该有更多的补充,我们拭目以待

  血影刀法这类的设定,在当代好像很流行。在许多网文中都隐约可见,《神墓》里辰南的逆天七魔刀使用一次,狂性爆发一次,威力提升一倍;《诛仙》中鬼厉的噬魂烧火棍(我实在不知道那武器叫什么)配合三教合修功法,伤人伤己。

  金庸也有七伤拳伤己越深,功力越强的设定。

  强招必自损,这个符合通俗文学欣赏规律,当然本书不算是唯强者论,唯实力论的典型,估计我们会在后期看到逍遥心境的提升,那时对多情刃的领悟或许更上一层。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为书中的宝刀利剑起的名字都很用心,但偏偏这些神兵利器发挥什么太大的作用,据透露第二卷结尾,凌雪烟的云霞剑将会与盛千帆的沉壁剑有一次配合。(这两个名字起的很好,凌氏姐妹“云灵”、“云霞”的名字都很好。)

  再来一段沉壁剑的原文:

  黑檀木剑鞘,红色浮雕蟠螭纹,黄铜吞口,朴实端正,安安静静的一柄剑,满布大汉风韵

  这明显是懂剑的人写出来的,吞口二字,我一直以为可以用“剑锷”,或是“剑护”带过的,一句话出去,剑是什么样子,一下子就到了脑海中。书中这样细巧简单的段落还有许多,设定中有“剑术七绝”,还有许多没有出场,期待作者的再发挥。

  《多情刃-盛世狂歌-卷一》读后感(二):多情刃无情人

  古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人多情,剑也有情,如郭嵩阳,如阿飞。多情刃却无情。

  一晚上通完广播剧的多情刃卷,我开始讨厌任逍遥这个角色

  他太自私了。

  开局很像萧峰的寻找大恶人之旅,然而萧峰大好男儿行事光明磊落。岂会靠欺凌女子的方式来到达目的,不觉得耻辱吗?

  即便是自诩大盗的萧十三郎会做此下作行径吗?

  无赖,哪点比得上你老子任独。

  任教主这种逍遥连令狐冲的一半都抵不上。令狐冲潇洒落拓,好美酒,好美女,但也是剑胆侠义心肠。他心中再苦,还是会为了小师妹帮林平之。任逍遥你能为别人做些事吗?

  杨过,他受再多委屈,可曾对郭芙、李莫愁等人残忍报复?江湖人称一见杨过误终身,他有时虽然轻浮但对女人不错。任逍遥你以为你长得帅武功高别人就对你动心?自恋狂。

  你连身边的梅轻清都保护不了。

  即便是复仇男主中最惨的傅红雪,也比任逍遥人格魅力强太多。傅红雪的刀也比多情刃强太多。

  另外,有些地方合理

  第一,姜小白目前的存在感完全是为了搞笑,他个人成长太慢。

  第二,任逍遥的武功不如各大门派掌门这样的一流高手,为何一直一副“老子最叼”的富二代的样子。

  第三,梅轻清的遭遇没人管吗?区区一个王大小姐,这管事的就不听申正义吩咐。平时申正义是如何带手下的。梅轻清的遭遇肯定传得出去,这些正派人士没有一个出手相救?

  当年阿朱被抓,也没人会动她分毫

  正派的人要做反派有很多种,都设定成伪君子不觉得弱智吗?

  有的正派人士迂腐,有的为了大义会灭亲,有的已被煽动,有的是三观时代局限。

  即便尹志平也比这帮杂碎强太多。

  作者真下作,你的江湖以为很大,其实很小。屑小之辈也能翻出浪了。

  老实和尚不答应,令狐冲不答应,华山派宁女侠不答应。

  讲真,卧龙先生的仙鹤神针比这部小说强太多了。目前豆瓣的评分也挺逗的。

  不过现在自私的人比比皆是不足为奇

  《多情刃-盛世狂歌-卷一》读后感(三):除了神马、其他皆是浮云

  梅轻清见了,连忙将衣服裹在身上,裹得一丝缝隙都不留。

  这活鬼却根本瞥都不瞥她一眼,只对任逍遥道:“教主,金剑门到了。”

  ——美女就是浮云!

  任逍遥一笑:“你为什么不驾车冲进去?”

  活鬼一怔,忽又大笑,道:“好!难得教主雅兴,便叫他们见识见识天下第一神驭手的本事!”他眼中神采飞扬,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几岁。待他转身,这马车便猛地向上一掀,便如腾云驾雾般飞驰了出去。

  ——神马才能使他亢奋

  陈无败虽被风漫天制住,却冷笑道:“风漫天,你若想以我的性命要挟教主,可就打错了算盘。”

  任逍遥看着陈无败:“我会给你报仇。”

  陈无败淡淡道:“我知道。”

  ——生死已是浮云!

  任逍遥笑了笑道“我现在想骑马,骑一匹听话的马。”

  陈无败听他提起马,精神一振:“风雨雷电都是极听话的。飞雨已被教主送给了冷公子,剩下这三匹若说听话,沉雷最合适。”

  ——唯有神马最给力

  陈无败——无影鞭王,天下第一神驭手,名头甚是拉风,实却唬人的很,武功平平,假若对金剑掌门,200招内便要落败。可是在车夫界,足可横行无忌了。

  陈无败是个重情义汉子,能和任独交上朋友,虽称不上义薄云天豪情万丈,却无愧肝胆相照患难与共

  他本是任独的车夫,家眷奴仆一代传一代,到了本书中(二十年后)便是逍遥的车夫,二十年前,他风度翩翩,第二美男,武功虽有不及,做人却很成功,说车夫该说的话,做车夫该做的事儿,这点从老任肯为他得罪峨眉抢夺新娘子看得出。

  二十年后,容貌尽毁、活鬼般模样,伴随逍遥、重出江湖。

  他是逍遥的忠心车夫,更是得力助手。放现在应该是助理+司机,逍遥不在的时候,兼做梅MM的保镖

  他武功不强,也怨不得他,先天悟性抛开不提,全靠后天潜心苦练亦或实战;二十年间,他在大雪山上都做了什么我们无从得知,从逍遥一句令下,他便鞍前马后,忙里忙外推断:他几多杂乱事缠身,根本无暇练功,二十年匆匆已过,武功却还是那么差劲,虽然在车夫界你依旧第一,可是放在大人物面前,还是不够看。

  陈无败,一个奴性的人物,失去了大半的自主意识,服从命令执行,已是他的大半生活,剩下的便是神经错乱,发癫发疯——第一卷梅姑娘回忆提及。

  受了打击后的人大多会有异常,第一卷中由于忙着执行任务或者被抓去,并未有类似情况发生,只有在涉及苏晗玉的时候,他才有自主的意识,虽然是在逍遥授意下,但却是真正为了自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他与绿水仙及其他关主星主们不同,也和其他江湖人士沾不上半点关系,更称不上行侠仗义大侠。其他星主关主或者小帮派,对于任独来说都是合作利用的关系,其他江湖人士要么图钱、要么图利、要么拜师学艺行走江湖,其处世之道虽皆不同,但都是为自己。

  虽然都是求生存;然而陈无败却与他们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既非图财,也非图利,奴性驱使他甘为任家马夫几十载。

  历经巨变,你不能感叹自己命运不济生不逢时;因为你的命运根本没有掌握在自己的手上,江湖大势,你死我亡,乃家常便饭

  陈无败也没有感叹,他将在那种体制下的奴性表演淋漓尽致

  溪边相遇,千里送美人虽是一段佳话美谈;陈无败那时候也算行侠仗义;可送至峨眉山门前的分手,是对现实的妥协;任独帮他抢妻时,是对主人潜意识的服从;快意城破逃至大雪山二十年,对妻子怀疑眷恋怨恨思念,我想他打心底是想找苏晗玉要个答案解释的,然而二十年并未去行动,反而是继续留在任独身边做车夫;任独人格魅力再大,也不至于让人放弃爱情追寻渴望,是刻在骨子里的奴性使他没有自我,没有意识,囚禁了他内心中对自己未来计划和追寻,他是否有为自己而活?当一个人没有了自主意识,那么生活便如行尸走肉一般。

  仿佛,他彻头彻尾都没有为自己而活过,爱情的小火苗刚点燃,便被现实的冷风给无情的吹灭,刚步入婚姻殿堂,却引来江湖争权夺势的厮杀。书中交代他对妻子存在着二十年来日日夜夜的思念、怀疑、爱恋、怨恨!刚见面便成为永别,他甚至来不及补上几句情话

  陈无败的悲剧命运,并非上天注定,那么是什么造成了他的悲剧?我想,大的原因去讲大概是因为朝廷对江湖的掌控导致江湖体系走势改革。因此而丧失幸福的绝不止陈无败一人,从陈无败身上,可以看到很多诸如此类的人;

  在那个没有人身自由,没有人权的江湖上,自由恋爱绝对是个遥不可及的奢求,任独、凌鹤扬那样牛逼的存在除外。二十年前快意城破,遭殃的也决不仅仅单是合欢教,九大门派,其他各依附的小帮会,也都被卷入这个漩涡;逍遥的复仇,就是他们的报应;种因得果,好像情理之中的事,殊不知,朝廷才是真正的幕后,九大门派亦不过是棋子,而其他小门小派,只不过充当了炮灰而已。

  这些,从普祥真人的口中得知,江湖的高层都心知肚明朝廷的阴谋,任独也知,颇受任独青睐信任器重的陈无败,却是不知内情,孤苦的怨恨怀疑自己的妻子二十载……

  作为下属,陈无败还是尽职尽责,忠心耿耿,办事老道,颇受器重;在他身上的确能让我们学到许多可以借鉴的地方:

  比如揣摩上司心意。在这点上,他比后期的血影卫强太多,比较是老江湖,资深助理了;

  办事干净利索、不拖泥带水。一鞭卷走杨休的老婆,消除逍遥的顾虑和威胁,快、狠、准、及时!

  说话的技巧。但凡看陈无败和逍遥的对话,总想起古龙书中的经典对话,咋这么神似捏、

  对上级要投其所好,不越位,行下属之事。貌似逍遥手下这点上做的都很好,除了宁不弃

  做人低调,做事高调。有逍遥在的时候,他大多时候都在沉默;需要他的时候,他可以不惜余力,将生死置之度外;

  但在感情上切勿各位大大模仿……

  陈无败出场时间挺短,只言片语也无从细细的去8,后面却有个重头戏,那就是和苏晗玉的相逢已忘言!

  陈无败拥着她温暖的尸身,泪流满面。

  他不愿相信二十年来日日夜夜思念、怀疑、爱恋、怨恨的妻子,这么快便离他而去。

  他甚至来不及补上几句情话。

  那些情话本是洞房之夜欠下的。这些年来,他一直封在心底,默默记诵。 他知道自己嘴笨,生怕再见她时,一句也说不上来。

  他本已可把那些话倒背如流,却没想到,听的人已先去了。

  二十年前,美轮美奂的发生爱,轰轰烈烈的毁灭爱;

  二十年后,迷茫忐忑的寻找爱,痛彻心扉的埋葬爱;

  按照书中不多的回忆片段,大概讲下陈无败的感情史:

  一、俗套的英雄救美、护花使者桥段。

  三个女子恶战七八个匪徒,身陷重围,换了任何一个正常男子都会挺身搭救,何况苏晗玉乃江湖十大美女之一;陈无败作为合欢魔教教主的车夫,闲杂琐事本不屑管,大概初意并不愿出手,奈何苏姑娘身姿优美,却不多想便上演了一段英雄救美。

  不得不说,陈无败狗屎运的确好,英雄救美这机会让你给赶上了不说,还是个十大,这几率比彩票都难中,结果便宜你小子了。

  而后陈哥得知青城和峨眉的纠纷,又一路保镖护航,本身陈哥自个儿就帅的一塌糊涂,行的又是正义之事,魔教身份已被敢做敢爱的苏女侠抛之脑后,再加上两千里的日夜相随相伴,干柴烈火的感情催化反应,俩人已深陷爱河无法自拔。------想起了关羽的千里走单骑。关二爷走了千里,给自己留下万世美名。你走了两千里,却给自己带了杯具。

  他不会背叛任独,苏晗玉也不会背叛峨眉。所以他们选择了背叛感觉、背叛爱情。在当时的社会,可以说这是个非常非常明智的决定。

  二、快意城之战,扮演的角色

  陈无败回去之后开始消极沉闷,郁郁寡欢,这也怨不得他,在那个讲究门当户对的时代,类似爱情始终是遭非议的;而且成功难度特别大,他一个车夫,论实力跟峨眉派天差地远;想拍拖谈何容易?

  虽说陈哥不牛,但任独给力。大树底下好乘凉,虽说陈无败是自己驱车驾马的车夫,放在重情义的任独身上,没有那主仆之分,合欢教内皆为兄弟,兄弟的事儿,自己焉能坐视之理?

  不由分说,先驱使合欢教众上峨眉抢了苏晗玉,再安排婚事。看任哥这风采、气度,果然雷厉风行,不可一世。

  时不巧,正值朝廷整顿武林,其他九大门派皆俯首妥协,唯有任独的快意城不惧朝廷,任独要无拘无束自由快活的存在于江湖。

  武林,不是你一个人的武林;江湖,也不是你合欢教的江湖;合欢教内,教众杂乱,依附帮会恶事做绝也都打着合欢教的旗号;江湖多少利欲纷争,腥风血雨,都与你合欢教脱不了干系,其他帮派视而不见,朝廷安能容忍? 朝廷令九大派打着正义旗号围剿合欢教,九大派虽然也有苦衷,但也不得不做,你刚替陈无败抢峨眉五侠的苏晗玉做新娘子,九大派就在苏晗玉身上下功夫,盗走快意城图,围剿合欢教。

  朝廷和九大派始终会收拾合欢教,倒霉催的任独给陈无败的抢婚事件成了导火索,而且新娘子还被当卧底利用,这叫陈哥情何以堪?快意城破之后,陈哥自毁容貌,大概是有愧于任独,断了对苏晗玉的念想。

  由于书中并未详解当时具体情节,无从详知陈哥当时的所作所为,但是推断的出来,他当时定承受了极大的痛苦:深爱的新娘子的背叛,感情上撕心裂肺的痛楚;对合欢教的覆灭深深的愧疚。虽然本质上不是因为自己,但是他人都这么说,人言可畏,先前没有背叛任独,说明他重情义,此时处境如此,那深藏于心愧疚与自责,无时不刻是折磨。

  再者,他的杯具,源自朝廷指示九大派消灭合欢教,是统治阶层完成中央集权控制在操纵,非人力可抵御,那不能保护爱人的深深的无力感和挫败感,作为一个有担当的男人,不能保护自己的媳妇儿,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爱情成为这场战争的导火索和牺牲品,怒恨之下,做出自残的事儿也可理解,即使自尽也在常理之中。

  三、苏晗玉与陈无败的别扭死

  说到苏跟陈,还真就悲催,结婚引来九大派围剿快意城,20年之别,相见却是在正气堂围攻呈坎村,20年之后的初见也成了永别。

  二十年前,一个是玉树临风第二帅,一个是名列江湖十大美女;再相逢,一个活鬼,一个魔鬼身材魔鬼脸,为了不破坏自己在对方心中的形象,相思而不敢相见,看似纠结,其实却很合常理:纯粹是因为在乎。直至苏姑娘在危急关头,陈哥,哦,sorry,是陈叔叔,才出手相救,二人相识。可惜,已经挽不回苏姑娘的生命。

  但凡某些角色死前总会有告别对白,烘托悲伤气氛,苏晗玉也不例外;当苏晗玉见到陈叔叔面目全非人模鬼样的那刻,竟然狂笑到:这太好了,简直太好了!——很反常的惊喜交加,惊陈无败也奇丑无比,喜自己再也不用为了容貌尽毁而无颜见自己亲爱的相公,哪怕只有一眼。

  人生最后关头,还给你开了个国际玩笑。应该说是作者早就这样预谋好了陈叔叔和苏阿姨的杯具。

  陈叔叔知道申正义(殷断天)不会放过自己,与其丧命在别人手下,不如成全自己,陈叔叔是个聪明人,给自己选择了一个有尊严的死法——自尽与妻子身边。

  不能同在世间享乐,但求地府共合欢。

  憋在心间20年的话,一句也没来得及说,便相继丧命。任陈无败如何看淡人生,看破生死,情,始终是他心中的结,如今结还没解开,便双双撒手西去。死的那刻,他该是极度的别扭。

  陈苏之死,悲伤气氛被渲染至高峰,在偶第一印象里,其杯具程度胜过梅MM。

  其实书中每个人物都可以影射现实中的某群人,亦或是你自己,亦或是你身边的人;看书的同时,可以仔细的去看人物的性格,揣摩人物的心理,便会对作者人物的刻画略知一二,尝试去多代入、多体会,书中有很多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的鲜活人物,都非常经典。

  《多情刃-盛世狂歌-卷一》读后感(四):乞丐王子姜小白

  【关于爱情】

  那一年,西湖畔一抹浅浅的笑容,深深地印在了懵懂少年的脑海,翠绿的衣衫,浅笑的唇角,无辜的眼神,一瞬间少年坠入了情网。

  可是,他只是个乞丐。什么都给不了她。但是他,依旧不管不顾地暗恋着她,即使她是个妓女。

  对于少年来说,初恋总是最深刻的记忆。

  这个少年叫做姜小白。

  认识逍遥之前,小白一直偷偷的躲在角落里,注视着翠翠的一举一动。她想要五灵山庄的裙子,小白冒着被打死的危险,也要偷来给她。他偷看她洗澡,偷看她换衣服,甚至于偷看她接客。

  但是当逍遥提出请他嫖她一次的时候,他竟然不要,因为他只想正大光明的用自己的能力对他好,即使他是个乞丐,但是也是个自食其力的乞丐,从不需要别人的施舍过活。

  小白从来都是如此,他的内心,不是一个乞丐,而是一个王子。

  翠翠一直以来都看不到小白的好,不过也是,以她的身份、相貌,随便一个笑容,就会有大批的男人涌上来,真金白银,翡翠罗缎,想要什么便得什么,而这些,都是小白给不了的。小白能给她的,只有爱,仅此而已。

  不过,小白这家伙的运气的确是好,先是碰到了逍遥,若不是逍遥,云翠翠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接着碰到吃喝真人,学会了绳镖,虽然一直没有参透九五天方阵,但是光是绳镖一门功夫,也足够让小白行走江湖不再被打的只有逃的份,而且很有可能还会当上丐帮帮主。

  莫欺少年穷,这句话,其实一直很想送给云翠翠。

  小白现在是不行,但是谁能保证几年之后,云翠翠容颜已老之时,小白会不会成为江湖中数一数二的人物呢?那个时候,恐怕后悔的人,就是云翠翠了。

  云翠翠被逍遥赶出来之后,去找小白的那段日子,我一度以为这个虚荣的女人真的有改变,会跟小白过一辈子安安稳稳的日子,那段时间应该也算小白最开心的日子,为了云翠翠能吃好住好,甚至于卖掉了好朋友送的马,但是,小白得到的依旧是失望,云翠翠还是离开了他。

  其实,离开也好,初恋再美好,总是要分开的。

  还有就是云翠翠和小白相遇的时间不对,若是晚上几年相遇,或者小白当上丐帮帮主再相遇,或许,结果就不一样了吧。

  小白的爱情,到现在,除了云翠翠,还有一位不得不提,就是沈大小姐。

  女人的眼泪能打动男人,男人的痛苦却能打动一切。

  按理说沈大小姐出现的时间刚刚好,小白失去翠翠之后,心身都受到严重的创伤,此时,沈大小姐的悉心照料,给予小白悉心照料,给小白心里注入了一点点温暖。

  他突然流下泪来。

  这是,家?

  他从来都没有过自己的家,可是现在他觉得这一定是家。

  但是他明白自己和沈小姐之间的差距。

  至于沈珞晴,他只能默默说对不起了。

  他又不是木头,怎么可能不明白沈珞晴的情意,想当初,他为翠翠做过的事、赔过的笑脸又何止这些。可是这份情意他不敢要,也要不起。

  云翠翠是妓女,是飞贼,他都觉得自己配不上她,更养不起她,何况是家境殷实、声名赫赫的威雷堡大小姐。何况,她已与陆家公子定亲了,而自己,生死都还要看老天脸色。

  这是作者书中对小白内心独白的描写,此时的小白,已经不再是那个少年,经历了云翠翠的离开,他似乎成长了起来,从一个男孩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

  姜小白含含糊糊地“嗯”了一声,忽然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了?”

  沈珞晴道:“十月三十一。”

  “还有十五天,你就要嫁人了。”姜小白淡淡道。

  沈珞晴一怔,立时明白了他的意思,一语不发地系上黑色披风,吹熄蜡烛,走了出去。

  姜小白陷在寂寂的黑暗中,望着屋顶模糊不清的檩条,长长吐了口气,道:“对不起。”

  这段话,是小白最让我心痛的一段话。

  明明已经触碰到了那片温暖,却还要退却开,把自己留在孤独黑暗的荒野里。

  小白啊小白,你怎么可以这样不爱怜自己。

  你怎么可以,把爱你的人拒之门外,只留个她一个孤独的背影。

  即使这些沈珞晴都不在意,他心里还有一抹绿色的影子,如何抹得去?

  看到这句的时候,脑海里突然响起一首歌,陈小春的,《我爱的人》:“她做了她觉得对的选择,我只好祝福她真的对了,爱不到我最想要爱的人,谁还能要我怎样呢。”

  想想小白以后的路,还很漫长,然而这条路上再也不会有云翠翠的身影。即使有了,也不过是一个过客,不会是那个陪伴着小白走过漫长的下半生的女人了。

  【关于其他】

  其实,最喜欢小白,不仅是因为他的痴,还因为他的个性很对我的胃口。

  随性,仗义,豪爽,爱憎分明,侠义心肠,还有一点小小的个性,嘴上爱逞强。

  刚出场的小白,打不过五灵山庄的护卫,喊着“斩鹤头”“剁熊掌”,差点被人做成“手撕鸡”,若不是逍遥的及时出手,恐怕小白早已不在人世。

  那一口一个的“小爷”,偶尔冒出来的“像我这样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总让人忍俊不禁。

  姜小白武功不行,嘴上却半点不饶人,大声骂道:“秃驴秃驴不要脸,吃肉喝酒摸女人!”

  被吃喝真人抓住的时候,那蹦豆子一样从他嘴里冒出来的句子,把天厨老祖气的够呛。不过也因此,博得吃喝真人的好感,跟着吃喝真人习得绳镖,以及九五天方阵,也算是因祸得福。

  再来是友谊。

  姜小白小声嘟囔道:“你们为何总说任大哥是邪魔?我见过的他可是很够义气的。”

  仅仅这一句话,就可看出逍遥在小白心中的地位。

  小白跟逍遥初识,逍遥救了小白一命,让小白请自己吃饭,小白没有钱,却没有去行乞,而是自己去湖底摸鱼,然后用鱼换了烧鸡和酒回来,这让逍遥对小白刮目相看,也让逍遥当小白是朋友。但是这两人真正的友谊,确是在闯大牢,对展示杰等人的时候结下的。

  小白爱憎分明的性格,让他在师门面前总是抬不起头来,对于江湖中人来说,任逍遥和合欢教是不可不除的邪魔与邪教,然而小白与任逍遥交好,自然是不会得到师门中人的认可的。

  小白说,我只认识任大哥,不管什么合欢教不合欢教。

  因为他这一句话,他差点被赶出丐帮。不过还好,他是帮主亲传弟子,没有帮主,是没有人赶得走他。

  小白的这一段友谊并没有亏,他不仅因为逍遥得到了几天云翠翠,甚至于,他,或许以后还可以成为丐帮帮主。

  【尾声】

  作者说,书里小白最像现实中的她。我觉得,小白身上有很多人的影子。《盛世狂歌》里,也许只有小白最接近现实中的人,他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没有任何的背景,一个平凡的小人物,却创造出属于自己不平凡的人生,或许这才是小白最出彩的也是最吸引人的地方吧。

  《多情刃-盛世狂歌-卷一》读后感(五):教主威武!

  这本书是我无意中在百度搜索中找到大,当时只是因为无聊想找一本消遣的书来看看,打发一下时间,另外,我知道,当以前的金庸、古龙、梁羽生等武林大侠不再有新作问世时,当一些新派的武林高手没有新的力作再吸引我时,现在的武侠小说应该说在我的意识中,应该只能当作一种消遣的东西了。

  当时这本书,打破了我的惯性思维,他一下子吸引了我,这种吸引是很长时间没有的了。我看武侠小说还是很看重语言文字的功底的,合欢教主的文字功底无疑是相当不错的;我看武侠小说还喜欢主人公的性格,《盛世狂歌》的主人公无疑是我喜欢的人物;我看武侠小说还喜欢看情节,能够让我一猜就中的必然看起来索然无味,也不会看下去,《盛世狂歌》的情节非常吸引我,所以一连三卷,几乎中间是不想停顿的看下来了。

  《多情刃-盛世狂歌-卷一》读后感(六):看试手,补天裂

  读者这本《盛世狂歌》,脑海中不断回响的便是辛弃疾的这首《贺新郎》。“道男儿到死心如铁”,何其激昂悲壮,雄壮豪迈。在如今这个充满种马玄幻,到处YY无限的武侠世界里,再少有金大侠那种“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情怀。而本书的作者却是个难得有情怀的武侠小说作者。家国的情怀,爱恨交织的情感。如果读者只读到他的热血和女色,只看到美好的故事和文笔,那还是辜负了作者的一片赤忱。全书充盈着苍凉悲壮的史诗感,自大明甚至到东瀛,深具厚重的历史感。谋篇恢宏,剪裁缜密,结构紧凑巧妙,情节起伏跌宕,文笔凝重典雅,是近几年来武侠小说创作中的佼佼者,所以力荐之。

  《多情刃-盛世狂歌-卷一》读后感(七):跻身江湖为哪般?——梁晓声评《盛世狂歌》

  此为全书序言,感谢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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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作者是我学生——确切地说,是听过我一学期课的学生。

  我一向只给大三学生上课,但作者在大一时我就知道他了,并约他交谈了一次。

  那是六七年前的事了。当时我们北京语言大学人文学院的学生们办了一份文学刊物《文音》,我受聘为“顾问”。一天《文音》编辑部的同学找我,请我看一篇稿件应不应该发。那篇一千几百字的稿件便是作者写的。稿件给我留下和深刻印象至今没忘——首先是文字泼辣、犀利;而最重要的,是内容特“另类”,“另类”得连同是八〇后的编刊同学都不知如何是好了。

  估计全中国没有几位读过《西游记》的人会从正面看待“白骨精”这一人物,作者却不但从正面评价“白骨精”,还视之为“壮志未酬身先死”的悲剧英雄,字里行间充满膜拜顶礼的大敬意。

  为什么呢?

  因为“白骨精”对“唐僧取经集团”的破坏力最大。

  如果说“唐僧取经集团”的“事业”代表一种“正道”,那么作者欣赏的不仅是离经叛道,而且是“攻击有理”了。

  我至今记得文中有一行字写的是——烈火焚身前的“白骨精”,长啸一声,猛挥骨爪,在岩石上挠出八个大字是“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对于学生们的习作,我是极包容的。作者歌颂“白骨精”,我认为也算是“独立之思想”。但许多国人都知道的,“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乃是毛泽东当年为刘胡兰之死的题词。撇开政治立场不论,作者引用那八个字,有不敬甚至亵渎死者之嫌,而这使我的接受心理不无障碍。

  于是我约作者谈了一次话,不是要对他进行什么严肃的批评,而是想见到他,正如我想见到新生中每一个有创作潜质的同学。

  见面后,我对他说了我的三点感受:

  一,他的文字表现能力颇佳;二,他有颇不一般的想象天赋;三,有独立思想。基于以上三点,我认为只要他勤奋,将来或会成为作家。

  当然,我也提出了我的质疑,仅就《西游记》而言,为什么“唐僧取经集团”之“事业”是必须进行破坏的?如果在这一价值取向方面不给出具有说服力的诠释,“白骨精”何以便“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他承认他没想那么多,只不过信手拈来,图笔下痛快。

  既然作者表示我的质疑并非全无道理,我也就没要求他必须删改——由我拍板,他那篇习作原文登出在《文音》上了。

  后来他就到了大三,选修了我的课。

  他不是每堂必到的学生,但只要坐在教室里了,还是认真听课的。

  我曾勉励他进行我所谓的“人文”写作,即投入感情关注现实的哪一种写作。在我记忆中他也写了一二篇,但都不见了才气。归根结底,我所主张的写作情怀是第一位的。而在作者那儿,充份呈现想象力才会使他获得最大写作满足。

  毕业时,我在学院为每位老师配备的物体信箱中发现了他写给我的一封信,信中对我表示感谢,言听了我一学期课,收获如下:

  一, 记住了“情节如天使,细节似魔鬼”。

  二, 写作时不但要调动想象力看,还须投入情感、情愫、情怀。

  关于第一条,我的意思是——人们对于“天使”的想象往往是相似的;而对于“魔鬼”的想象却区别极大,打上“个人”印章;强调细节魅力而已。

  二

  今年,早已参加工作的作者捧着他的武侠小说《盛世狂歌》出现在我面前时,我自然高兴,且一点儿都不奇怪。人各有志。有志者事竟成啊!

  对了,有一点亦须补充,那就是,他大本时的论文,选的也是中国武侠小说研究课题。足见他对于武侠小说创作,不是一时兴趣,心血来潮,而是以酷爱为动力的。

  他请我为《盛世狂歌》之正式出版写序,便也成了我责无旁贷之事。

  我精力有限,拖至近日。一读之下,反而犹豫了。

  因为在他的朋友们帮他印成的非正式出版的书的首页,已有含宇先生的一篇序了。我未听说过含宇先生,但他的序,写的实在是好。非对中国武侠小说之史脉有深入了解者,肯定是写不出的。并且,含宇先生的文字也是专家式的文字,有学院派评论的风格。相比之下,我太是门外汉了。老实说,我对中国武侠小说那点儿肤浅常识,其实主要来自于台港武侠片。是先看了不少武侠片,较而再去翻阅武侠小说的,且仅仅翻阅过几本古龙和金庸的武侠小说而已。我知道在两千年前后,大陆也忽有一些青年写作者出版过几套武侠小说,并且其中有几位还是年轻的女作者,但却一本也没读过,自然也没记住过一位作者的名字。我注意到这么一种现象,即武侠小说虽也有单行本,但成套的俱多。三卷本司空见惯,五六卷一套也不足为奇。我想,此种现象,也许因为武侠们的“江湖”,从来是一个几乎可以无限展开的虚构世界,在那一世界里,武侠小说作者们的想象能力一旦凌空翱翔,往往进入自在自如之良好状态,所受局限极小,非是现实题材所能相提并论的;连《三国》、《水浒》那类古典历史题材的小说也不能达到彼境的。

  不论何种题材的小说,我首先看其文字水平如何。

  作者的文字水平,与他是北语学生时的习作相比,真的令我刮目相看,满心欢喜。

  武侠者,皆古代人也。写古代人物,完全以现代文字,则必给人以语境不符的印象。而太多追求语境的相符,写成《三侠五义》那样又未免会显得语言陈旧。古龙金庸之所以成为武侠小说大家,很重要的一点也在于,他们各自经营了一种现代武侠小说的语境——一种在修辞方面将古汉语的凝炼与现代汉语的绚丽相结且又各有千秋的个性语境。这种语境,能使读者同时获得两类修辞系统的语言美。

  关于文字,含宇先生之序的第四段作了充分肯定及称赞的评价,此不赘言。仅谈一点,前辈武侠小说大家们,年龄都在中年左右,即便有心创造出“优美柔婉“、”鲜活俏皮“的语境,其实也力有不逮。而本书作者不但年轻,且已将金庸、古龙两大家文言功底深厚的冷峻洗练的成就化为己有了,并且还善于发挥个人文风的特长,于是使人耳目一新。对于作者在《盛世狂歌》中的文字呈现,我是刮目相看的。

  作者将他的武侠小说取名为《盛世狂歌》,我认为映照现实的意图是显然的。就古代社会而言,所谓“盛世”,乃统治稳定之“中兴”阶段而已。恰在此时,贪官污吏最易结党营私,腐化堕落,权贵一体,骄奢无度。而这一历史阶段,也正是民间文化意识形态对侠人物之出现极渴望时。因为腐败促使“中兴”迅速转向“晚衰”。“中兴”一过,“晚衰”来临,民间意识形态所呼唤者,便已不是侠,而是陈胜、吴广们了。

  若作者对这一史规律认知明确,便可将“盛世”背景剖析出来。并且会下笔不忘,在众多人物之上,那无形的时隐时现的更其重要的“人物”,非它,乃历史阶段耳。那么,人物与人物的对抗,就有了更明确的行为动因。

  以上一点,仅供参考。

  愿作者的《盛世狂歌》早日正式出版!

  梁晓声

  2012年7月10日

  于北京

  《多情刃-盛世狂歌-卷一》读后感(八):现在的武侠能不能不抄袭?抄袭能不能抄的高明一点?

  这算是我见过的比较低级的一种抄袭,贴两段上来:

  段一:

  【盛世狂歌】

  任逍遥顺着西湖南行,走过隐秀桥,景行桥,便至花溪。花溪前依南屏,西倚西山,清澈溪水汇入湖中,仿佛将湖水分成左右两块青玉。宋人在此架梁为舍……举目望去,池岸蛇折,曲桥灵动,数千尾金鳞红鱼袅袅婷婷,泼刺戏水。

  【百度百科】

  花港观鱼西处苏堤的南段西侧。是承佛光紫气而幽静的植物园林。花溪蓄卢园花港前依接山势葱茏的南屏山,西靠层峦叠翠的西山,平静如镜的小南湖和西里湖,如清玉分列左右......池岸曲折自然,池中推土成岛,池上架设曲桥,倚桥栏俯看,数千尾金鳞红鱼结队往来,泼刺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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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二:

  【盛世狂歌】

  中秋时节,青弋江上浮来一叶扁舟,舟上一位文士打扮的年轻公子曼声低音,却是李太白的《泾县送族弟》。泾县地处皖南,与宣州、青阳、南陵相接,青弋江穿境而过,串起一个个山水名秀的小镇。其中一镇,名曰桃花潭。

  唐天宝十四年,诗仙李太白应泾县名士汪伦之邀,畅游桃花潭,豪饮于万家酒店,临别留下了“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绝唱,自此桃花潭名声鹊起,文人侠士游踵不绝。小镇亦因此得名。

  【百度百科】

  桃花潭镇不仅有山、水的自然风光,而且具有浓厚文化底蕴的人文景观。唐天宝14年诗仙李太白应泾县名士汪伦之邀,畅游桃花潭,豪饮于“万家酒店”[2] ,临别留下了“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一千古绝唱,从此,桃花潭名声鹊起,文人侠士游踵不绝。

  第一段还知道改写一下,第二段几乎就是照搬,抄的还是百度百科!好歹也翻个墙啊,找个别的什么网站也比百度强! 我想问一下作者,这么单一的内容,用自己语言组织表述真的就这么难?不用百度百科是不是就不会介绍景点? 写作时对文字还有没有点起码的诚意和尊重,对自己还有没有点信心了?

  介绍里有句话【书中穿插大量真实细腻的地理风物描写,涵盖两淮、湖广、蜀中、闽浙沿海及北京周边自然风光、民俗文化、工艺美食等,以及对我国现存武林门派的考据式描写,被读者誉为“文字版的大明清明上河图”。】我不想来喷这类宣传语,但看到这里,我觉得此书中关于地理风貌的描写抄袭百度百科的段落很可能还不止这两段。当然只是猜想而已。不过到底抄了几条,作者心里应该是有数的。

  还有,第一段里那个”泼刺戏水“在抄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动一下脑筋,现代汉语里形容击水声,鱼的翻涌状态,都是"泼剌”二字。又不是下油锅煎鱼,要用“泼刺”。古汉语中是有这种用法,也许不错,也许是通假,可这小说是白话文,百度百科常年不靠谱不严谨,抄的时候要注意,不能连错的都抄了。

  一个人文字平庸,可以多练;缺乏禀赋,可以多读;最可怕的是既没天分,又惰性满满,还爱投机取巧,郭敬明的路岂是人人都走的通的。真心热爱文学的人,绝不会允许自己以这种投机取巧的方式掩盖笔力的不济,博得一份虚荣。有没有才华更不是靠自己张嘴吹嘘。不管你学的是什么,写了多少年,一旦在文学创作的生涯中沾了“抄袭”二字,这就是抹不去的一笔。即便将来有幸名利双收,那些有抄袭痕迹的作品也不会得到他人的尊重,因为都是失败的文字,末等的文骨。当然,也可以选择不承认,现在好多人不都这样。

  《多情刃-盛世狂歌-卷一》读后感(九):省去客套的《盛世狂歌》2010年终总结

  旧文,写于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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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最后一天,21世纪第一个十年这样过去,满意与否不论,总之各位看官大多数也没机会体验下一个世纪的十年了。

  《盛世狂歌》一书至此两卷未完,按着原本的创作逻辑,第二卷交代清楚各势力来龙去脉,引出整个江湖脉络。不过似乎有些超出了作者的控制,这第二卷的长度远远超乎预料,但这未必不是好事。

  尽如作者所料的是烂书,而作者自己不能控制的,才是好书。

  综合点评一下。

  先说风格,开卷是标准的古龙体行文,作为吸引读者眼球来说最为适宜,作者受古龙影响很深,我开玩笑地说你学到了龙哥的笔法,但没学到他的寂寞。作者说并没刻意去学。

  与古龙相比,风格还是有差异的,古龙的书中有浪子,有神功,有男女之情,有兄弟友谊,男主可以惩治黑暗,可以快意恩仇,可以万花丛中过,可以片叶不沾身,古龙体有千百种另男子遐想连篇的快乐YY模式,而单单没有快乐。

  因为古龙本人是寂寞的,包括功成名就的他也一样寂寞,所以他不快乐。

  然则即便不快乐的龙哥,也相信着侠义精神,相信希望,正义——这个在小李飞刀中体现得尤其强烈,李寻欢纵然再落魄再憔悴再郁郁寡欢,飞刀也绝不会虚发。他自己可以不快乐,但是一定能给别人带去正义(林诗音一家除外)。

  这是典型的古龙式装X写法,明明得到了一切,明明解决了一切,却偏偏做出一副寂寞的姿态,但这恰恰是古龙体最美的精神。因为世事不能如金庸童话一般皆大欢喜。

  本书作者的写法不同。

  他或许也寂寞,但他写的不是寂寞,也不是侠义,而是现实——他的江湖也有一切,有纵情声色,有惩恶除奸,有奇遇神功,有美酒佳人,甚至还有古龙没有的快乐——但惟独没有侠情。

  这不是说作者不相信侠义精神,而是说——他理解的侠义精神,与金古黄梁温他们都不同。古龙的书好歹能给人希望,告诉人“邪不胜正”四个字,但这部小说,却让我体会到现实有多么冰凉。

  以姜小白为例,在第二卷疯狂无耻的升级之下,他的武功已跻身江湖一流高手之列,但他非但仍是一脸的衰相,要什么没什么,暗恋的云翠翠不理他,那也罢了,甚至连一般的惩恶除奸都做不彻底。

  那么,看这本书,还有什么YY的快乐可言?

  作者说,这本书本就不是给人YY的,我对这个观点持保留意见。

  现实的江湖是,武功根本什么都做不到,功夫再高的普祥真人,一样被朝廷的勇武堂体制约束,单人只剑这一传统的行侠模式,在本书作者笔下是被彻底否定的。这本书根本不算是一部传统意义上的武侠小说,而是批判性质的,类似堂吉诃德似地反省与颠覆。

  金庸后期用鹿鼎记完成了对侠义文化的质问与批判——韦小宝不会武功,然而将一众武林高手乃至皇帝玩弄鼓掌之间。

  而任逍遥会武功,武功还很强,他本身就是武林中人——他凭什么完成对自身的批判?

  作者在他的第一部武侠小说《绝艳江湖》中阐述了武林与江湖的差异,在他笔下,武林与江湖不同。是以任逍遥虽会武功,却非一般意义上的武林中人,他的本质属性是“江湖中人”。

  特征是利己主义,因为会武功的人也要吃饭也要生存。作者将概念化的“侠义道”与江湖割裂,塑造了形形色色毫不利人专门利己的“江湖中人”,主人公任逍遥正是这一群人的典型代表,他非但代表了书中的江湖,又何尝不是我们当代社会大多数人的缩影?

  在这个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当代,还有谁记得金古的江湖?既然无法重塑,何不重新颠覆?再造一个新的江湖秩序。

  本书或许没有走得更好,但是作者这一步,至少是迈了出去。

  有别于韦小宝,因为韦小宝的时代,周围有一堆“大侠”,只他是异类——而到了《盛世狂歌》一书中,通篇传统意义上的大侠,竟是一个都不存在,任逍遥才是草根江湖势力的代表。因此他这样一个在金古书中作为“标准反派”的形象,在作者的笔下呼风唤雨,纵横天下。

  当然,逍遥并非是完全意义上的坏人,他身上许多品质是“人性化”,而非“道德化”的。

  首先对于女人的态度,他绝不勉强女人与他发生关系,不用强。而发生关系之后,一概负责到底,但至于他的方式女人喜不喜欢,他不负责。这个体现在他对凌氏姐妹的态度上。

  其次是对敌人的赶尽杀绝,斩草除根,不得罪我的都是朋友,但是得罪了我,对不起,我不会给你喘息机会,一概彻底扫干净。这个就有别于传统武侠标榜的“宽恕对手”,而是彻底完全的现代式思维,更残酷,也更现实。

  当然,开篇塑造的人物除了逍遥这一男主之外,还有其他一概男配,也都相当出彩:冷无言外冷内热、姜小白真实可爱、林枫正直坚毅、盛千帆谦和优柔……这一系列形象构成的主角群落与逍遥的冷酷霸悍形成了对比与互补,使得本书展现的江湖更加完善可信。

  当然这么大一个主角群落的架构,形形色色现有出场人名就是上百个,难免会令人有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之感。作者非常擅长多主角平行叙事的推进,往往是一边未平,一边又起,这写法在保留悬念的同时,极大程度地扩充了整个故事的篇幅与承载量,使得《水浒传》式的多角度叙事架构成为可能。

  当然这只是前两卷给人的总体印象,总的来说,《盛世狂歌》的开头波澜壮阔,是一个宏大世界观的开篇,我无法保证说接下来一定比先前更好,但是,我相信作者的认真严谨,对侠文化的反思与自我解构必将构筑一个新的武侠篇章。《盛世狂歌》一书在接下来几卷的发展,也会给人以更多的惊喜与触动。

  《多情刃-盛世狂歌-卷一》读后感(十):话说无言不是冷

  初识《盛世狂歌》在天涯仗剑,作者文字恣意汪洋,情节跌宕起伏,犹到冷无言出场,无声胜有声。

  小说家极少以沉默无言、亦正亦邪的角色来做主角,叛逆如古龙也没把这种类型的角色当主角,作者能写,个性才华非一般人。

  冷无言在开篇埋线就非一般。西湖那边刚出场,比起其他角色的出场,作者就在他身上下了功夫,语言稍稍华丽,但是给人的感觉还是点到即止,给人无尽想象的空间。冷无言静态出场,但是能令读者生起动态的遐想。

  冷无言的身份作者在字里行间点到即止。

  他的武器承影剑,这个“承”在说文解字中具有乾坤气势,世家子才配用这个承字。

  宁海王府四统领在承影剑下自裁,作者只用了253个字,没有刀光剑影,却已鲜血淋漓。英雄死的很畅快,引暴者负手而立,高贵冷漠。荡气回肠,余音袅袅。作者冰山一角的才华俯首即是。

  冷无言的才华,非江湖草莽可比。

  海上生明月英雄宴会,冷无言即可说出此情可待成追忆,当时已惘然,他对世事的洞若观火的睿智了然。

  冷无言对江湖世事洞若观火,还有悲悯天下的胸怀,为消灭倭寇到处奔波,为抚养江湖遗孤殚精竭虑。

  这个冷无言不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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