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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妩媚航班》的读后感10篇

2018-08-23 05:06:01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妩媚航班》的读后感10篇

  《妩媚航班》是一本由笛安著作,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80元,页数:424,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妩媚航班》读后感(一):航班旅途

  按照写作时间排列的一本短片小说集。如果要统一概括,这本书似乎反应出笛安的内心经历

  如果要分段概括,这一路上没有妩媚,但是却是一段千疮百孔百无禁忌旅程

  《姐姐丛林

  很切实的一个故事。与其说它是一篇青春故事,不如说它描写生活细节

  大部分青春中的孩子都很像安琪,固执的,带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幻想,她不在乎以后生质量的多好,她只想跟谭斐生活下去,这才是青春期应该有的爱情

  慢慢长大我们又有点像美琪,不顾场合不顾后果的跟家人顶嘴,知世故而心中又藏着自己个人秘密,爱着一个饱受争议的人,但还是义无反顾

  在现在社会中,不缺少像娟姨这样的人,带着一副娇艳皮囊,明明可以捕获一个又一个男人芳心,但就是有一个浪荡的心,害得自己失去了一个又一个爱自己的人,到头来还要埋怨他人。

  感觉自己很像谭斐,曾经觉得自己天赋异禀,但经历了多事遇见了许多人、碰到了许多挫折、看破了太多勾心斗角之后,发现自己拼了命也只能做一个“不错普通人”。

  —— “亲爱朋友,如果你碰巧生活在这个南方城市里,如果你碰巧在今年四月二十号上午九点左右到过火车站,你是否想得起你看见了一对年轻男女,在站台忘形拥抱着。——我承认这个风景火车站并不特殊可能你认为,这不过是一对就要离别或刚刚重逢的情人。你想的没错,但事实,又远非如此。”

  《莉莉》

  确切的说 ,这是一篇有灵魂童话故事。莉莉是一头狮子,一个拥有人性的狮子。

  它迷恋猎人,在知道他是杀母仇人后,还是带着心中若隐若现罪恶感继续守护双目失明的猎人。在他杀了自己孩子的父亲时,还是无底线原谅他——“他是它的父亲,它的情人,它的仇敌,它的负累,它的命运。”

  它的身边有那么一条猎狗,从小看着莉莉长大,会对莉莉的炫耀予以宽容微笑,会对莉莉的离开感到怅然若失,会在重逢时欣喜若狂。它不想占有莉莉,只想安静保护

  它遇到了阿郎,一头充满壮志雄心的狮子。它告诉莉莉狮子的本性,它带莉莉见证了狮子应有的样子。最后,背叛了莉莉——“阿郎不是为了想要当一个君王那么简单。也不是想要征服一个人类女子那么简单。阿郎想要的是一个机会。一个可以尊严的面对无边无际苍穹的机会。”

  它有了自己的孩子,它知道孩子父亲的去世、猎人的老去,导致孩子没有办法安全长大。它知道后果,它心中也如刀割一般不舍,但还是选择把自己的孩子送去动物园。这是在经历了许多岁月洗涤才能做出的决定———“对于离散,莉莉早已习惯。它知道那是所有人跟所有人之间必然结局。”

  “当你经历了很多的离散之后,你就能很轻易地在空气中嗅出永诀的味道。”

  《广陵》

  历史记载嵇康曾收入一门童,对他爱戴有加。但是这段历史已经模糊不清没有办法证实。在笛安的笔下让这段历史更加的吸引人,她对嵇康、对瑛郎、对竹林七贤、对这个时代的描写都可以说驾驭的挥洒自如

  “活着的人都已经死了,我呢,我的心死了,但是依然活着。不过我挺喜欢这样。因为这种永远阴冷的感觉,让我能够体会他躺在墓穴里的感觉。我们的心魂已经那样美轮美奂离去,而躯体们同样以这样一种方式相依为命。”

  《怀念小龙女》

  我很羡慕小龙女,又觉得自己很像海凝,似乎还掺杂着孟森严渣男体质

  羡慕小龙女天生的乐观派,羡慕她是凭借本能做事乃至活着的人。她能在海凝出差时毫无客气的反客为主;她能毫无顾忌的挥霍自己的工资;她觉得二十岁还是个处很丢脸,就……;她在自己最爱的男人和最好的朋友同时背叛自己时,可以直接了断的回到老家婚生子。所有在我眼里毁天灭地的事到她眼里却能够不屑一顾。——“她尊敬所有的卑微是因为这些生生不息卑微维持着我们生活的世界的运转,却不是因为想要自欺欺人地为自己生存的方式找到一个合理借口

  我很像海凝,别人眼里的坏孩子毋庸置疑心狠手辣、经历了无法磨灭的重创却还要坚强着让一切重新开始。在笛安的笔下总是会找到一个印象深刻人物,感觉他就是我,感觉这不偏不倚文字就是在形容我。——“我战战兢兢地捧着自己的灵魂,就像捧着一块易碎的玻璃。虽然它很廉价,可是它是我的全部。”

  “所有的繁华都是哀荣,所有的思念都是挽歌,所有的回眸都是永诀,所有的珍惜都是祭奠

  《请你保佑我》

  “当年我们脑子里的奇迹基本就是由这几种元素组成:钱,钱带来的尊严,用钱可以换来的每一样像是梦境的生活道具;爱情,死了都要爱的爱情;还有飞翔一般的堕落,义无反顾的堕落,像是一颗被打出银河系的黑8那样头也不会转瞬即逝的堕落;然后就是死,自觉自愿干净利落的死。当时我们都觉得,如果一个人能想办法让自己的人生同时拥有这些,那他这个人,就可以当之无愧地被称为奇迹。他就可以像是一个瑰丽绝伦的蝴蝶标本那样,只需静默在那里,不管有没有生命轻而易举地就变成了一首唐诗的韵脚,或者一阕宋词的词牌。但是究竟怎么样才可以创造这样的奇迹,我一点都不知道。我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小孩子,我很想拥有很多很多的钱,很想变成一个至情至性女人,很想变成一只凄艳到死的蝴蝶。可是我除了做完那些永远堆积如山作业之外,还能怎么努力呢?至少,作业是我现在该做的事情啊,努力做完眼下该做的事情总是不会错的。”

  《圆寂》

  在最穷苦的一阶人中,有两个极端。一种像袁季,无欲无求,苟且偷生但不会费尽心思地去赚钱。一种像张普云,苦心积虑地用世人最看不起的职业赚钱。

  袁季他心地善良,他感谢生命中遇到的每一个人:不离不弃的母亲好心帮忙的邻居慈悲为怀的镜通法师远走高飞的哥哥,天真可爱而又为名利不惜一切的张普云。上帝关了他的门也没有为他打开窗,但他依然安详的活着。有人欺负他,他照样纹丝不动;有人给他钱,他会慈祥的说一声:阿弥陀佛。——“岁月一点也不难熬。他有的是时间,有的是耐心。无论等多久,他相信,她总是会出现的。”

  张普云她从天真可爱,到因为生活而自甘堕落。但好在她的心中还有那么一丝善良,在获得大富大贵后,她还能记得那个分一半红薯给她的乞丐。——“因为,因为她又见到了她的老朋友袁季,因为她的老朋友袁季眼睛里盛满着满满当当的安详,因为她总算知道,那个曾经跟她同甘共苦的老朋友,袁季,现在是幸福的。”

  《宇宙

  《西出阳关》

  在这,笛安把自己想象成一个行就将木的阿尔茨海默病患者,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她还是放不下她的小说。

  她梦见了一匹马。马鬓和马尾的隐约的一丝火红代表着她生命中所剩不多的炽热之心。蓝色的马,清澈如水的眼睛,代表着她这么多年对小说对文学真诚

  “它说:‘你死了我就自己走,反正总是能再碰上像你这样的人,碰上了就带走他们,他们死了我就接着自己走,不知道多自由。” 代表着文学需要有人一代接一代的传递

  “你难道没有认出来吗?这个血肉模糊战场,不过是你对整个世界的眷恋。”代表着她血肉模糊千仓百孔的人生

  “这就是我想要留给世界的。我已经和我的蓝色马、我的小说饮尽了最后一杯酒,死不是什么大事情,西出阳关而已,我不需要故人。”

  《光辉岁月》

  谷棋就像一个被社会的潮流所淘汰的妇女。她很喜欢传呼小姐这份职业,在虹姐告诉她要提高自己不能将就于此时,她还沉浸于自己美好的当下,但这个行业终究被淘汰了。因为有了经历,她知道在银行上班的同时也需要出去学习

  她很漂亮很吸引人,总是有顾客来搭讪,她也一直保持着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予以回应。可能是因为她小时擅作主张的改了自己的名字,碰到一个同样改过名字的“小粉丝”便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她并没有太了解这个陈浩南,但无法控制地把自己的秘密全部告诉他。知道自己将会成为一个‘坏人’,但还是义无反顾的做了。——“我居然忘记了,你不过是似曾相识而已,终究还是陌生人。”

  “我就像瞧不起这个仗势欺人的世界一样,瞧不起你。这个世界把我搞得狼狈不堪,可是我心里总有一个柔软地方心疼着它的短处。所以我还是爱这个让我失望透顶的世界,正如,我爱你。”

  《威廉姆斯之墓》

  一个在最困难时期总是反败为胜重男轻女不顾别人感受、以为所有人都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父亲。——“他是个豁得出去的斗士。当他确定了自己不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时,他就能一鼓作气地把它摔得粉碎。”

  一个被丈夫打断了‘脊梁骨’、被家庭折磨体无完肤,但到最后还能余温尚存地回忆过去的母亲。——“人只要苟且就什么都好办,屈辱的尽头其实有一潭深深酸楚温存,这是生活最终教给每个人的事情。”

  一个有着自主意识,从小受到旧时代教育,导致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在父亲的霸凌之下长大的我。但我还是愿意在最后把自己的生命给予这个最亲而又以彼此为耻的人。——“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

  “那些光芒四射的人物传记里面,总会记录一些标志性事件证明这些了不起的人的轨迹。但是,像我这般卑贱的生命,或者用不着那么醒目傲岸的灯塔,用不着那么清晰的航标,一切都发生混沌之中,没有光芒提醒我。什么时候,我已遍体鳞伤;什么时候,我已脱胎换骨;什么时候,我已万劫不复。”

  《胡不归》

  《舞美师的航班》

  这里的安琪是《姐姐的丛林》中的林安琪——“恐怕这世上很多人都是这样的,追逐着一个永远不会实现理想,然后某一天,极其自然地,将这个理想阉割成了一个还说的过去的职业。以此谋生,并获得精神上的所有认同。”

  这里的姐姐是《告别天堂》中的宋天杨——“这光辉足以支撑那些漫长荒芜年月,奔跑在每一年的高速路上,走完六个小时无声的旅程。”

  那两篇小说都有一个没有结局的结局。这一次笛安将它们联系起来,这也就是最好的结局了吧。

  最终林安琪去了法国,去了自己想去的地方,没有成为想成为的人,没有了自己深海的谭斐。最终宋天杨过着自己简单的生活,离开了周雷,还是放不下江东,用一种最好的方式给了这个故事最好的结局。

  她们都很像那个牧师,心中有着一段挥之不去过往。经历了时间的洗礼,岁月的洗涤,背负再多的批判委屈,这些往事还是会在她们心中永远地沉淀

  《洗尘》

  这艘航班上的人,都有着一个个美轮美奂的故事。谢谢笛安让我记住了这些与众不同的人,谢谢笛安带我走过这一路的妩媚,谢谢笛安让我知道那个龙城。

  《妩媚航班》读后感(二):妩媚航班,永不晚点

  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个有待开采的表情库,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下一秒会有怎样的神情在你的五官诞生

  忽略掉那些微小的细节区分粗犷的界定,大致上也就只有三种——哭,笑,还有面无表情。

  这世界上的笑有很多种。

  微笑,大笑,狂笑,嘲笑,哂笑,哭笑不得笑里藏刀……

  一一列举的话,真是件浪费时间和纸张浩大工程。在资源如此贫乏的今天,还是不要的好。

  你看,就是这么的轻而易举,我好像就为这个世界做出了多么高尚贡献,还不忘自吹自擂

  这世界有那么多的地方,那么多的人。你站在某个定点,用肉眼可视的周边或不可视的远方,至少总有一个人在笑。这概率就和每分每秒都有人诞生和死去一样。

  就在刚刚,我就是那个唯一笑了的人或是他们其中之一。因为一本书的名字。

  它叫妩媚航班。笛安的散文集

  组合这些文字之前,我只通读了篇幅厚重的第一章——姐姐的丛林。

  真好看,很抓人。我不能看笛安写的家族故事。因为我的心防一定会被不攻自破,心城必定沦陷其中。

  但我又不能不看。我会忍不住买,忍不住翻。那些一如丛林般冒险,刺激,横生枝节,纵横交错脉络。一如一场声势浩大势不可挡勇往直前,无法抑止的气旋。

  很多篇长长短短的故事合集。我想不通名字的缘由。难道不应该更名为笛安小说集吗?

  想到这些,我失笑了。没有笑出声,甚至嘴角面部肌肉纹丝未动。

  是的,我只是在心里笑了。笑给自己听见,笑自己,笑自己还是那么的孩子气,又或者笑自己还能有孩子气的能力方圆

  我在笑,我笑了。不只是因为愉快或是一些说得清道得明,每个人都懂得的前因后果

  孩子气之外。再看这并不花哨的十年心血。和它的作者——笛安的很多照片真像。素净冷清严肃,看起来深不可测,但边边角角又有一些露怯,羞赧和妩媚。她没想刻意这么去做,但事实的结果却是如此,而她也喜闻乐见,顺流而行。

  笛安是悲观的。但她心底那份由很多的因由堆砌出的悲观并没有被很好的贯彻执行。

  我相信笛安一定是个很好的人。很好的女儿,很好的朋友,很好的恋人,很好的同事,很好的榜样……因为她连让笔下虚拟的人事真的像个膨胀炸掉的热水瓶那样决绝都不舍得,总在人心流泪之后,流血之前的缝隙收敛笔锋,起针缝合——用她无处不在的善意做棉线。

  她没想过捂暖人心,但她的悲凉是恰如其分的。她让我们见识到这世界的很多不好,但也留有一丝余地存放好的身影。

  所以我喜欢看笛安。因为她,我既能在起伏跌宕里翻滚一圈,又还能在回归现实的当口被予以温凉的慰藉,得以稍稍放轻松紧绷已久的心弦。

  所以,每当乘坐航线不一的笛安号妩媚航班在厚薄不一的云层和未知的气流间激荡游历了一番后,总还能平稳落地,永不晚点。

  《妩媚航班》读后感(三):威廉姆斯之墓

  威廉姆斯之墓

  回忆与现实不断交叉进行,却没有丝毫违和感,在其中又不动声色地揭开迷雾,当我看到主人公其实是女生的时候,真是倍感意外又在情理之中:父亲从小就强行将自己标榜为女儿的英雄,源源不断炫耀着自己作为旗帜的荣耀,甚至女儿也如此认为。但随着成长,她发现“勇敢”只是人生的束缚,甚至父亲自以为是的勇敢,也只是他自欺欺人的自我安慰。渐渐地,“软蛋”“窝囊”的她开始忤逆父亲的安排,她在迈向勇敢,她退学恋爱与男友私奔,可惜这勇敢在父亲看来依旧是废物的象征。

  当最后,回忆和现实不动声色地融合时,女儿和父亲的偏执似乎也在悄然融化,病床上的父亲捏着她的手指语句轻柔,获胜的她却甚是无奈地说:我斗不过你。

  明明破釜沉舟的勇敢了,明明终于把你打败你不能对我耀武扬威了,可我却自认输了。为什么呢?她讨厌这个虚荣炫耀的父亲,像一个霸道的独裁者,可当他无助地躺在病床上的时候,她自然而然就去救他。

  是不是因为,一直以来,我们就是彼此的镜子,我映着你的勇敢,你映着我的懦弱。我们互相怨恨,互相悲悯。

  人总在苟且的活着,只为值得的勇敢。

  笛安所有的短篇,在结尾都让人无限回味,“我此生唯一的梦想,就是客死他乡。”就这样结束了吗?我下意识翻过一页,竟是空白。

  《妩媚航班》读后感(四):假装圆寂却圆不了的如来佛祖

  在网上看过笛安《圆寂》,这是当初一经发表就被备受称赞的短篇,总结下她小说的特点就是,笛安在用一种符合她独特审美的偷天换日的文笔,来描写一个现实里根本不可能出现,比小学生暑假作文还要假的故事,故事情节假得不能再假,但由于她的文笔实在太优秀了,所以让那些只视文笔与氛围的小女生们奉为新一代文学女神。她的故事特点是,所有人物的性格,行为,动作,思考,全都得由她独特的审美来操作,每一个人都是斩断六欲的如来指佛祖,平地升天,哪怕他是没四肢的乞丐,毁了容的女人,他们心里都没有扭曲的一面,而是一心孤傲着,换言之,她的小说里很难有一个现实人物,大都是被她用针管注入一种叫笛安审美的液体的塑形人偶。

  那么,真正现实的人物,应该是怎么样的呢?

  一个没了四肢的乞丐,幼儿园都没读过,在村里受尽屈辱,被路上孩童玩耍,被路边小伙抢钱,居然没有一点愤民嫉俗,连一点心里阴暗面都不存在,而是自婴儿出生起,就早已看破红尘般来看待众生,这是如来转世啊, 哦不对, 当初的逝加牟尼都没这么牛逼。真正如此绝境的,且没有一点文化的人,他们的心里是极度扭曲的,他们的绝望,挣扎,厌世,抑郁,都是极其复杂的心理横切面,比如知乎上有一个断了双脚的乞丐,他被他老爸拿去路边赚钱,赚完钱后,就到火车站旅馆消费未成年少女的肉体,看着她们躺在自己断肢的身上,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有时就像愤青一样,臭骂她们。然而,这样的人物,笛安却偏不写他们,他们太肮脏了,不符合笛安高尚的审美趣味,即使在落入人生绝境之下,也要拿出雅典娜般高尚至极的灵魂,来俯瞰众生皆苦的人生。也可能是笛安在上流社会呆太久了,哪怕一个受尽屈辱,没了四肢的乞丐,你都从他那不屈的眼神里闻出葡萄酒的芬芳和水晶灯的灿烂。

  之前看过最新的笛安访谈,她好像在懊恼着两件事,一是写不出故事,二是写的人物都是端着,南音就是她打破重组明知失败也要勇敢跨越希望能得到重生但效果好像式微的失败品,希望有生之年她能解决这两个问题吧,那么,再加上她那极其优秀的文笔,那基本能无敌了。

  加油吧。

  《妩媚航班》读后感(五):胡不归

  没有文化的我看到这个题目以为它是一个人的名字,通篇读过之后发现并没有关于它的解释,百度之后才知道是:为什么不归去呢?

  是啊,为什么不归去呢?一个活了长达一百零四年的人,他为什么不归去?

  整个文章用与死神的四次见面不动声色地串联下来,而每一次,他的生命观都在发生微妙的变化。

  第一次:75岁,他收到了癌症化验单,和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普通人一样,佯装勇敢告诉自己死没什么好怕的,那样子,仿若一个不得不奔赴刑场自我安慰的囚犯。第二次:他在手术之后侥幸存活,面对着生死不定,他开始更加害怕,然而死神依旧没带走他。

  渐渐的,他在惶恐之中开始享受活着的乐趣,儿子和妻子的逝去让他更加珍视自己的生命。第三次:他毫不掩饰自己想活下去的欲望,求着死神不要带走他,甚至再也不敢与死神相见。

  也许是在漫长的寂静岁月中,他寻找到生命的平和,他开始怀念死神那张亲切温和偶尔狡诈的脸,你看,我们所害怕的东西,到头来其实也没什么。

  所以第四次的时候,他甚至有点不耐烦地说:带我走吧。

  可惜生死永远由不得我们,死神永远是那副慧黠的笑容。

  在最后,留下我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话吧:不能说真话,也不能撒过分的慌,这就是活着。

  《妩媚航班》读后感(六):迷路在姐姐的丛林,男人都是混蛋。

  我只想说男人都是混蛋。但是却是让女人心甘情愿去爱的混蛋。

  算了,我把这句话改成其实每个人都是混蛋,但是每一个混蛋最起码都有一个傻瓜心甘情愿地、不顾一切地、飞蛾扑火地、热烈地爱着。

  爸爸本身就是个集所有丑恶为一身的混蛋。

  妈妈,虽然确实不是一个完美的女人,但是又有谁是呢。我猜当初爸爸和妈妈走到一起,绝对和爸爸的痴心追求有关。

  妈妈有才华、会持家、懂得宽容,不,其实是隐忍。

  当看到爸爸和绢,自己的妹妹粗暴的在自己家搂在一起的那一刻,妈妈选择了隐忍。这种隐忍是基于什么呢?女性与生俱来的软弱?我想不是的,是基于爱。因为爱,你才能看得到我的软弱,才能读得懂我的宽容。

  爸爸作为一个丈夫是一个混蛋,因为他已经逾越了忠诚的界限。爸爸作为情人?炮友?我不知道怎么定义爸爸和绢姨的这种关系,还是说姐夫吧,爸爸作为姐夫,也是一个混蛋。

  爸爸被绢姨的妖娆所吸引,荷尔蒙和肾上腺素剧烈地发作,爸爸把道德和伦理抛到了脑后好远好远的地方。然后呢?事情败露,一抹嘴巴,爸爸和妈妈一样装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然后爸爸对我说,你娟姨的一切都是咎由自取,你娟姨会这样是因为她不自爱。

  当你粗暴的搂着绢姨细软的腰肢的时候,你想过你会这样来评价她吗?

  爸爸作为一位教授,同样还是一个混蛋。最出色的学生?最会帮你写论文的学生吧。不知道谭斐和江恒为你做了多少黑工。你真的以为你很了不起是一位什么都懂的文学教授吧。一位什么都懂的文学教授是不会像你一样肤浅地说,最喜欢的作家是谁,最瞧不上的作家是谁,因为他们体内蕴含了体味生命大美的情操。

  爸爸作为一个人,只能被称为一个混蛋。

  虽然爸爸会说出很多冠冕堂皇的正当辩护来标明自己的立场,虽然爸爸被姐姐、妈妈和我,还有绢姨,谭斐和江恒都谅解了。爸爸还是一个混蛋,原谅不代表爸爸不是混蛋。

  谭斐,你是一个苟且偷生的混蛋吧。

  真好,善良的姐姐配合着你演着那一出貌合神离的狗血的戏。姐姐真美,真善良,因为姐姐知道我喜欢你。

  谭斐,你是一个连自尊都丢掉了的混蛋。但是如果那一夜,你选择不进入我,我会更看不起你。不,其实我是会更爱你。因为如果你选择不进入我,你看起来就不会像你一直看起来那样那么苟且偷生。

  为了做爸爸的研究生,你已经没有了尊严。

  为了满足妈妈把你和姐姐配成一对的妄想,你也丢掉了人格。

  后来你决定不和江恒去争抢那博士生的指标。哦,其实你没有决定不去殊死一搏,因为你打电话给姐姐了,只是姐姐不再配合你去演戏而已。

  我是多么希望你的签证顺利成功,让你全奖去美国读书啊。

  这样,你看起来走得还有点尊严。

  刘宇翔,如果你一直执着地去追我的姐姐,我一定会对你刮目相看。可是你没有。你没有姐姐的刚烈和不顾一切。你只是在逆着光的那么一瞬间有了一些生理感觉。当你看清了姐姐不太好看的脸,你就立刻后悔了吧。

  刘宇翔,当你狂虐地吻住我的嘴,我更希望和你同归于尽,你是一个混蛋。你明明知道我爱的是谭斐,而我希望你好好的爱我姐姐,但是你居然来吻我的嘴!我想伸出手掐住你的脖子,把你掐死。

  江恒,其实你不爱绢姨,绢姨只是你的鸦片。你借着绢姨的妩媚来麻痹自己而已,你心里只爱一个人,就是你同居七年和别人结婚的前女友。你可以对绢姨好一点的,其实你并不在意绢姨能不能生育。

  你们这一些男人呢,都是自私的混蛋。

  如果我没有被妈妈生出来就好了,就不用懂得这一切。

  我懂得爸爸和谭斐都是混蛋,但是我还是爱他们。深深的爱着他们,深入骨髓的爱着他们。

  我懂得江恒的死是解脱。

  刘宇翔这个应该进公安局的人真的进了公安局,不是被抓进去,居然做了警察。他会继续以卑鄙的肮脏的人格生活,也许那才是人生的常态。但是老天,在看着呢。

  你信不信。

  《妩媚航班》读后感(七):十年的丰盛与匮乏

  毫无疑问,笛安是少数几个一出新作我便迫不及待想要阅读的作家之一。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狂热地在网上搜集她的中短篇和访谈,我无法克制自己去加速了解她的冲动,随着了解的深入喜欢也一点一点建立起来,与此同时,我也在心中提防这种喜欢演变为迷信,因为——一旦个人主观因素不加稀释地掺入太多,就如同一缸清水里加入了太多色素一般,在无意识中千丝万缕地扩散、浸染,最终会破坏阅读的独立性。

  纯文学作品和网络文学,或者说类型文学的界限究竟在哪里?我思考过这样一个问题。说实话,从讲故事的角度来说,纯文学作品未必高于网络文学,虽然它意味着更严格的视角限制和更纯熟的技巧运用。某种程度上,纯文学的情节已经退居三线甚至消失了——而文字风格、人物塑造以及意蕴内涵则是不同的纯文学作品各自或共同强化的方向。 笛安的独到之处,在我看来,是她用纯文学的语言叙述了一个通俗的、大众喜闻乐见的故事,并且这个故事还完美地嵌入了她所要表达的故事层面外的议题。

  不过,从个人角度,笛安最吸引我的,并不是她讲的故事,而是她文字里那股“气”,那股把最简单的口语、成语和形容词组合起来却立刻像打通了任督二脉般一以贯之畅通无阻的“气”,那股让她的语言与叙述的故事严丝合缝地贴合宛如“连体婴”般的“气”,这股“气”让她的文字充满了一种年轻的、蓬勃的、拼命燃烧的生命力。我喜欢看她的长句,还有长段落,特别带劲,特别酣畅淋漓,虽然不可否认如此不加节制恣肆汪洋地用这股“气”很容易酿成一种自我沉溺的任性。

  当然,举重若轻地把一些严肃的命题与思考拓印进自己的叙事中同样是笛安的拿手好戏。像早期的《怀念小龙女》就是寄居在一个简单三角爱情故事的外壳里阐述了爱、背叛与宽恕之间的复杂关系,笛安删繁就简地略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纠葛,从容地转移了叙述重心,避免了三角恋情部分的“喧宾夺主”;《圆寂》是“苦难”对“苦难”的借力,是一种微妙的“休戚与共”;《光辉岁月》里的谷棋牵着“怀旧”的线走到了对现实生活妥协还是抗争的十字路口,而最终发现,或许选择权并不掌握在自己手中。刊登在《人民文学》杂志上的新作《胡不归》,则表现了随着时间流逝人对死亡的态度的微妙转变。

  在技巧上的探索也是不可或缺的.从处女长篇《告别天堂》的多角度叙述,到《怀念小龙女》里海凝在厨房里与食材对话染指的一丝魔幻现实主义色彩,笛安在技巧方面并没有浅尝辄止,新作《舞美师的航班》在短小的篇幅里采用了复调的结构方式,主线与支线之间相映成趣。而笛安运用最纯熟的技巧,无疑就是内心独白和意识流手法了,在客观的著者式叙述与自由间接叙述之间的自如转换,不由分说地带领读者一起沉入主人公的内心世界中,这也是笛安笔下的人物形象鲜活、情感充沛的原因,有时候我甚至怀疑,她在下笔的时候完全是凭直觉的,所以她才能够与她所写的人物宛如生命共同体一般不离不弃。

  不过,笛安的小说一路读来,细心的读者可能发现,独属于笛安的写作腔调已经初步形成,某种程度上,这标志着笛安个人风格的成熟,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这亦是危险的讯息——陷入用自己的腔调固步自封、画地为牢的危险。就拿“死侃” (参戴维•洛奇《小说的艺术》)这一手法来说,几乎每篇第一人称的小说里,笛安都会运用,她会以随意的口吻开始叙述,并且预设一个隐形的读者“你”,比如:

  “我的手机响了。是绢姨。(对不起我忘了告诉你们),我叫林安琪……”

  ——《姐姐的丛林》

  “(天知道)我是多么不耐烦地把路陶跟彭端放到我的叙述中来,他们真的只是过场跟龙套而已。”

  ——《怀念小龙女》

  “我是林安琪。我曾经以为我会成为一个画家,(或者准确地说),我曾经以为我会成为一个不朽的画家。”

  ——《舞美师的航班》

  “我不是第一个这样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当然,当然),我们这样的人已经被人们称为幸运了”

  ——《舞美师的航班》

  “然后我就醒来了。(准确地说),是惊醒的——但是我真不愿意使用这个词,这个词让人联想到的那种娇喘连连的画面叫我(火冒三丈)。”

  ——《东霓》

  “漫不经心地把蓬乱的头发抓了两把,我想它们应该重新烫一次了,可是真(该死),我没有时间,郑成功那个小家伙明明体积那么小,却有本事占据我那么多的精神。”

  ——《东霓》

  括号里的词就是“死侃”经常使用的口语,还有无意识的重复,以及经常打断叙述节奏、修改措辞的“准确地说”,这都是预设存在一个读者前提“你”,这样的叙述方式固然能拉近与读者距离,但过于频繁地使用反而会适得其反,消减了叙述的可靠性。

  我想,这对于笛安来说,或许是语言上遇到的瓶颈,如何随着故事的主题调整自己的语言使其更适合故事的叙述,这应该是笛安现阶段要解决的问题,毕竟下一部作品是传记小说《梅兰芳》,我不认为笛安能用《东霓》的叙述口吻或者《芙蓉如面柳如眉》的叙述方式来写它,这点笛安自然有她自己的考虑,无须他人置喙。在新作《洗尘》里,我高兴地发现笛安开始克制了,克制她的抒情和著者形象的过分介入,这实在是太好了。

  十年,或许对一个可能即将用一生来写作的人并不算长,然而就像笛安本人在凤凰卫视的访谈提到的,张爱玲在写下《金锁记》的时候,并不知道那就是她的巅峰。从最初仅凭如同直觉的创作冲动开始进入文学殿堂,到后来尝试突破瓶颈却意外收获好评与关注的《西决》,再到《南音》为“龙城三部曲”圆满收官,这十年又岂是三言两语可以概括的?写作的道路上永远是孑然的,所有的理解和误读不外是过眼云烟,作为读者,能为喜爱的作家做的,绝对不是无条件的维护和与异议者无休止的争吵,毕竟阅读体验永远是私人的。

  ——我所能做的,没有更多,就是静静地期待笛安的下一个十年。

  仓鼠先生 写于末日过后的午夜

  《妩媚航班》读后感(八):妩媚航班

  长篇小说会有一种厚重感,而读中短篇小说,才能读出作家的功底。在读完这部笛安出道十年以来的中短篇小说集后,我倒吸了口凉气。

  读笛安的小说,会感到一种烟波浩渺的空旷,两岸还传来猿啼声。或者说彷佛置身旷野,从远方传来呐喊声。其实这真的是很难描述的感觉,笛安的小说一定要读过的人自己去体会。我觉得她甚至是以自虐的态度来写作的。

  以前我特别讨厌用一人称来写作,因为不管怎么写我觉得文中的那个“我”都会有种很做作的感觉。但是笛安的完全不会,她是个相当擅长用一人称来写作的人。读这些文字,会觉得笛安是一个解剖者,在给自己的灵魂做手术。

  读了笛安在2003年首次发表的作品《姐姐的丛林》后就只能用惊呆了来形容。这是笛安最早时期的作品,虽然可能存在某些不成熟,但她对人物的塑造、文字的运用真的是相当绝。而且这个中篇人物很多,行文线索也就复杂,但是笛安还是清晰的写明各条线路且成功塑造人物还探讨了深刻的主题。也是从篇处女作开始,到后期作品,都可以看到笛安对家庭、对仇恨、对人性、对死亡等永恒主题的各项讨论。这是一种挣不开的锁链。

  再说说《怀念小龙女》,感觉有种魔幻现实的味道。文中的“我”海凝在做一顿饭时与厨房中的蔬菜、肉、调料等等进行对话,并对它们讲述了一个故事。这看上去是相当荒诞的,但也是很魔幻的,很童话的。我之前说了笛安是一个解剖者,这种荒诞的对话其实是在做一个自我解剖与反思,文中的海凝是有“罪孽”的,她在忏悔,她在赎罪。而她过去经历过的与小龙女的那个故事,其实相当老土,若平铺直叙地叙述出来简直就是土掉渣还很雷的故事,但作者从中毫不避讳地写出了人性的弱点。

  笛安的这些中短篇小说剧情从来都不复杂,但她真是一个合格的叙述者,她总能把一个极其简单的故事叙述得如此完美,甚至她会加入魔幻想象等元素,就好比《怀念小龙女》《宇宙》《胡不归》《洗尘》等作品。都是简单的故事,但没有让它们流于一般,且总能抵达生活的内核、人性的本质(无论性本恶还是性本善)。

  笛安的叙事能力是相当强大的。我感到应该需要一种独特的审美。她对这个世界、对她笔下的人物是并不慈悲的,但会有怜悯(如《圆寂》)。她也有一种乡土情缘感,她会把故事设在这个地方,不管它存不存在,这都是她的精神世界。龙城之于笛安,就像高密之于莫言、马孔多之于马尔克斯。我感到她笔下的世界(龙城)是荒凉的,所以才会有身处旷野之感。

  有时候,读过一些大作,自己就真的不想写东西了,因为自愧不如——笛安能让我感到自愧不如。

  《妩媚航班》读后感(九):十年,感受故事的成长,写故事人心里的成长

  这本书里面是笛安的十年的故事的创作,我真的很爱故事,这里面的故事,有很多的我看过了,也有没看过的却让我着实的感动。《姐姐的丛林》这个故事由笛安的母亲推荐,让我对他有很大的兴趣。

  笛安的爸爸妈妈都是很厉害的作家,是我在笛安妈妈写的序中,女儿的十年里看到的,也让我知道了笛安以前的生活中那一小小的生活的掠影,感觉不同。

  姐姐的丛林,真的,作为笛安的第一部我觉得很好的故事结构,内容中有很多的人物,各种不一样的性格的,风情万种的美丽,恃才傲物的放荡,有疼痛,也有开心。又有青春,又有现世生活中现实黑暗,我爱这个故事,更憧憬生活中的这个写故事的人,

  真的很爱,笛安,希望以后她的书也能拍成电影,我一定会做忠实的粉丝的,我们曾经的梦,都是很美的故事梦,因为故事就是特别棒~!

  《妩媚航班》读后感(十):又被最世文化坑了

  原以为大概是看的上一部书是《不朽》(注:不是一个80后写手的),读了《姐姐的丛林》后,并未觉有多么精彩。继续读了几篇后,才觉得是小说本身的问题。笛安的这几篇小说,题材单一老套,大同小异;剧情千篇一律,连几个人物形象也相差无几。她写这些小说时思想境界并不高深,却总爱故弄玄虚,装神弄鬼。睿智的作家在诠释深刻时不动声色,恰如其来,而她处理得华而不实,甚至矫揉造作。

  这几篇小说几乎都充斥着性、暴力、罪恶等阴暗面,笛安似乎想通过它们加深小说的沉重、深刻,现在的青春文学作家好像都喜欢给读者留下容貌年轻美好内心饱经沧桑的形象,可因为她年纪尚轻,文字功底不够,无法驾驭这类题材,于是她的小说与阅历更多的作家写的一比——肤浅而无病呻吟。小说凸显不了深刻,表现的只是青春的颓废放荡。

  按这样的写作水平,最好去写写健康阳光,小清新一类的读物,等阅历更多,能力更强了,在踏入深奥的领域也不迟,现在写的这些伤痕文学,只能教坏小朋友。若还能得到广大青少年的欢迎,那势必将是中国未来的悲剧。

  (原谅我尽说缺点,优点还是有的。笛安姐比最世文化旗下的许多写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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