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一觉睡到小时候读后感10篇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经典文章 > 读后感 >

一觉睡到小时候读后感10篇

2018-08-24 05:24:02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一觉睡到小时候读后感10篇

  《一觉睡到小时候》是一本由巩高峰 著 / 六弌 插画著作,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80元,页数:288,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一觉睡到小时候》读后感(一):这不是书评,是我的童年回忆

  最初了解这本书,是通过一个叫“流云在天”的豆友写的一篇博文

  后来有一次下单买书的时候,看着价格便宜,就顺带也买下了。

  一开始看的时候,没啥感觉,断断续续的瞄了一些,其实兴趣不大,谁没有那些懵懂调皮、捣蛋、稚嫩小时候呢,集结成一个小册子展示的也只是那些属于自己记忆了。

  所以这本书大概值看了1/3,就没往下继续了,书签一直放在那个位置,没有动过。

  近日别人找我借书,突然想起,自己还没看完,于是晚上捡起来,继续往下看。

  一气呵成,全看完了,意犹未尽,居然还有想写字的冲动,看来,看书不单需要环境心情之外,还需要一点儿压力

  这本书作者基本讲述的都是作者10岁以内切实发生事情,以小清新、小忧伤、小明媚、小确幸4个章节汇编而成,回忆了关于父母兄弟姐妹玩伴儿、同学亲朋之间一系列独立又有联系小故事,在最后后记交代了出此书的缘由

  原来他也曾疑惑:自己的小时候有那么值得怀念么? 最终他给了自己一个答案,他想跟这个世界和解,教会自己珍惜快乐

  其实,每个人看书,多少都能联想到自己,也只有联想到自己的时候,才会更深刻表现自己观后的情感

  就像最近很多人质疑《我是歌手》里边很多观众在现场听歌的时候落泪的那些表情一样电视外的人看到录制的节目切换到这些镜头的时候觉得他们很傻,至于么,一首歌就哭得稀里哗啦的。而,我想,实际上,那些落泪的人,必定在在这首歌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东西,而产生强大的情感共鸣

  我以前听辛晓琪的《领悟》,从来没有看这个节目的时候听这首歌的感觉,她说她每次唱这首歌都是忍着忍着唱完的,今天的表现堪称完美,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有如此深重的情感吧!

  当然,言归正传,回到这本书。谁都有小时候,从这本书里,或多或少都能找到自己的一些童年影子

  我是个记忆力很弱的人,想想自己的小时候,没有多少件事情能够完整记录下来。

  今年春节回家的时候,大年初一早,和老爸一起去给爷爷奶奶拜坟,顺便看到了以前住的老房子。去年就听老爸说,老房子倒了,好像是1976年建起,2012年倒塌,历时36年,土砖房,我感觉已经算是历经了风雨飘摇了。93年搬新家,每次就只是经过这个地方,再也没有住过,而 我10岁以前的记忆,都在这所老房子里。

  那时候村上小组的人都没有往外搬,同龄的小孩子特别多,全村上下全都是杨姓,甚至还有个叔叔叫杨文广,后来看了杨家将之后,我就很骄傲,我们都是杨家将的后代,特别喜欢穆桂英,尤其最喜欢陈秀雯饰演的那一版。 大约组上不到100号人吧,同龄的小孩儿大概也有十几个上下,内部打架自然不可避免,但也有一致对外的时候,那就是跟临组的小孩儿打群架,没什么武器,就只有长棍条或者长细竹条。已经记不起胜了还是败了,看来结果真的没那么重要啊。

  因为是农村娃娃,很小的时候,就得跟着大人干农活儿了。每天放学必修课,好像就是帮爷爷放牛,好像是跟姐姐轮流照看的。我每次都偷懒,把牛带到一个有草的地方,就定个桩,让牛自己吃,自己去玩儿,然后看时间差不多晚了,去看牛的肚子也差不多圆了,就牵着牛回去入牛栏了。有些时候不牵牛出去的时候,就得带个篮子出去割草,割满满一箢箕才能回去。 当然,除了放牛,每到农忙的时候,帮忙收割、插秧、拾稻穗等等都是必然要做的。小孩子还会被打发去给别叔叔家帮忙抱稻穗。有一次,跟姐姐去别人家帮忙抱稻穗的时候,姐姐居然发现了一条蛇,吓得我们够呛。而,每次插秧的时候,最要命的东西,就是蚂蝗了。 这大概是我此生最怕的动物之一。我家4个人,一般情况下,同时插秧,爸爸妈妈、姐姐和我,最快的永远是爸爸,妈妈第二,姐姐第三,我的手脚从来是最慢的,因为每隔那么几分钟我要抬起脚看看,有没有蚂蝗咬我。 当然,姐姐做什么都比我利索小学那时候学校每个学期规定完成10块钱的勤工俭学费,安排任务是采摘茶叶。这里也有一个让我害怕的东西——毛毛虫,一旦碰到毛毛虫,很容易引起全身发痒,特别难受,又恶心。所以我采茶的时候,基本都是边看边采,整个上午或者下午,能采那么几斤新茶就不错了,每一斤新茶貌似是五毛钱,每学期完不成任务的话,得补钱给学校哦,期末清算的时候,就很丢脸啊,因为总是要补钱。 而姐姐总是还能收回来钱,很神奇

  有些事情我自己不知道,听妈妈说,姐姐上学前班的时候,我总是屁颠屁颠儿地跟着去上课,那时候已经知道背1-100的数字了,后来到了我的入学年龄,学校居然不收,好像是人太多了,我爸带着我去了村支书家,跟村支书吵了一架,霸蛮让人安排我入了那一年的学前班,要不然咱又得晚一年毕业了,真是幸运啊! 我和我姐的名字原本都是3个字,是我老爸引以为傲取下的,在我们读学前班的时候,被那个鲁老师强烈建议给改了,都去掉了一个字,去掉之后听起来还不赖,少写一个字,偷懒了! 我们那一批80后,该是人口顶峰时期了,每个年级差不多都会有两个班,我入学的时候,只有一个班,还好,成绩不算好,不上不下的,每学期老师的评价少不了贪玩、粗心之类的。我至今还保留着自己和姐姐的小学生手册

  小时候还有很多好玩儿的事情。春天的时候,会跟小玩伴儿到后山上去摘野花,采蘑菇。大多大多的野花很诱惑人,但是有一些有毒,采的时候得慎重。 蘑菇也是,即使采了,也不敢吃,因为听说过很多个吃了蘑菇中毒的事实。 那时候,有一种很好吃类似于蛇莓的paoli,春末夏初的时候疯长,一树绿叶中中间长出红色颗粒状类似小草莓的东东,一口咬下去,很甜,味道很好,在山崖边、草堆里都能找到,还有刺,是我小时候记忆里的大自然赋予的很好吃的礼物。 不花钱,只要自己去找,就找得到。 不过长大之后就再也没有找到过,不知道是回去的时节不对,还是这种植物真的再也没有了。

  夏天梨树结果的时候,老家门前有一颗涩梨,长在悬崖边上,好像一直都长不大,经常也能结一些果子,但是吃起来太涩,小小一个。尽管是涩梨,它依然是我记忆里我家唯一栽下的果树。夏天小孩子的活动很多,晚上听蛙鸣,抓萤火虫,钓泥鳅,小溪溯流翻小螃蟹,堵塞溪流抓鱼。。。唯一不敢碰的,大概是游泳了,没有人教,大人给孩子的教育也是远离玩水。

  秋天是个收获季节。 老家属于丘陵地区,大多是梯田老屋都是依山而建,田都在家附近,高高低低不等。每人大概分得八分田左右,一年两季,夏天收获一季,十一过后收获一季,然后就基本不再种作物。记得那时候农田的税赋还是挺重的,一年下来,得交不少稻谷国家仓库, 如果农闲季节,不找点儿其他的事情,大概都很难维持生计。 不过后来政府改革,减轻农田税赋之外,还给一些补贴。尽管如此,现在基本都很少有人种地了,有种的也大都是一季了事儿。我最喜欢秋收后把割下来的秸秆码成一个尖塔大草堆时候的状态,田已经干涸,一群小朋友在田里飞驰,打闹,嬉戏。这些秸秆,是冬天给牛羊的储备食物。另外还有一个需要储备的,那就是柴火。大人会去山上砍伐一些野草树枝社么的,小孩儿会被要求去耙引火柴,大多是松树叶子或者阔叶树叶子,干燥得很,一点就着。

  小时候的冬天,特别冷。下雪结冰是常有的,有时候早上起来,屋檐下挂满了冰棱子,闪亮闪亮。现在即使回家,也再也找不到这种冰棱子悬挂的感觉了。冬天还有个很好的东西,那会儿葛根熟了。 老屋前面崖边上,每年总会长那么几根葛根藤,挖起来洗干净去皮,很粉很好吃。但是崖边上的葛根可能生长不好,长不大,都是细长细长的,但是能挖到已经很满足了。

  回不去的小时候,我原本以为,那些记忆都已经离我远去了,但是一旦打开回忆的闸门,发现其实都还在。

  能留在记忆里的,即使以前觉得不美好,现在想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我的小时候,吵闹任性的时候。。。。。。

  《一觉睡到小时候》读后感(二):岁月催人老,怀旧须趁早

  王小妮的《上课记》中说过:“越是看不到未来,旧时光越显得珍贵,越值得回味,越能抚慰苍老’的他们。”确然,在如今这个竞争残酷的速食时代之下,连时针似乎都转快了那么几圈,我们也早已撕下了“为赋新词强说愁”的面具,或是踉踉跄跄,或是步履维艰的奋力前行着,却忽视了终点的位置,梦想实现,只余下身心俱疲的沧桑

  近几年来,怀旧之作频频出现大众视野,从《你好,旧时光》、《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再到这本《一觉睡到小时候》,人物各异,情节不同,却无一不是笑中带泪,悲欢交集,而作为读者的我们也都怀抱着一种殊途同归心态,因为我们从余周周、郑微还有这个在乡村跳跃成长小男孩身上看到的,是我们自己。

  旧时光里,我们缅怀的是不可重来的岁月,更是无法回到曾经的自己。记得在看《美人心计》时,白发苍苍的窦漪房在最后对那些初初入宫的家人子们说道,任岁月变迁人情冷暖,千万不要忘记你们最初的模样。也正如书中写的,人生这场旅行,无论你走多远,起点永远是童年。童年时代的懵懂,少年时代的莽撞,我们仿佛做了一场久远的美梦,梦醒之后,是如今的尘满面,心已伤,是车如流水马如龙的烟火城市霓虹灯下,看不清彼此的表情。

  喜欢书中的那些标题,无论大小标题前都被冠以一个“小”字,“小搜索”、“小挑食”、“小邮差”、“小流浪”,仿佛一朵朵微探的花苞,如许的芬芳将我们的目光引领回曾经的顽童时代,随着故事主人公们步入一段快乐开怀的时光之旅。

  每个人都拥有着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旧时记忆,也许是伤痛难耐,也许是快乐无天,但都是无可替代的自己,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们慢慢淡忘在了我们脚步匆匆的繁忙之中,所以,我想,我们应该感激这些及时到来的“旧时之作”,唤醒了我们心中的那扇记忆之门,告诉我们,如你还未真正老去,如你还未真正漠然,请回到你记忆的起点,人生的故乡,找寻你曾经的如水流光,纯真无暇,拯救你自己那渐渐麻木萧瑟的灵魂

  恰如文中的后记所说,怀旧必须要趁早,因为一不留神就老了。

  《一觉睡到小时候》读后感(三):时光如梭,老来念旧。那条淹没了我们小时候的臭水沟

  接到快递电话时,还在公司加班。下班时,已将近夜里十点,赶往侄女家去取书。她给我拿来,拆开当当的包装袋,看到这本封面部分白色占据的书面,三个大大的黑体字:小时候。 侄女今年十岁,生于00年代,而我二十几岁,生于90年代。相差十多年光阴,这十多年同样是时间,不同之处却是极为明显的。 她知道什么是打猪草吗?她爬过桑树吃过桑葚吗?她守望过一朵梨花长成一颗果实成熟过程吗?我一一问她,她说不知道。 相反的,她生活钢筋水泥的城市,摩天大厦里框出来的格局陪伴她长大的是电脑游戏和芭比娃娃,以及一大堆垃圾食物。 《一觉睡到小时候》这本书是一本挑读者的书,很多读者看过这本书会感慨一句:我没有童年。 一般这般感慨过的读者,应该正是上面所说的,城市人。相比80、90年代出生在乡下的孩子来说,他们对这本书里面描写的所有东西,几乎都是陌生的。 时代在变化,很多东西被时间冲洗,渐渐就看不见了,消失了。这本书里所描绘的时代与当时所发生的所有小事情也是一种被时间洗涮殆尽的东西。是时代的产物,也是时代抛弃的东西。是旧的,泛着老土黄色的过去。而一般能够识别这种颜色和回忆的,是80后和一部分刚刚跨过他们尾巴的90后们。 对于我来说,在看这本书时,会有很多共鸣。自幼生在乡下长在乡下的孩子们,谁没有过这些遭遇呢? 想起初中时候,是很盼望暑假到来的。一是因为假期本身对自身的诱惑,二是可以和同村的平时玩得好的几户邻里孩子们做些捣蛋事儿,稀奇事儿。我们可以当天约好了,乘着家长午觉时偷偷溜出来,不顾家人反对精神也好得不得了,顶着热辣辣的大太阳嘻嘻哈哈疯也似地冲向离家不远的那条小河,见着大太阳下泛着波光河水,倒映着岸边青葱的柏树林清澈得见得到河底幽幽律动的一簇簇水草。水也透着一股自然的绿。我们麻利地脱了衣服随意甩在旁边的玉米地叶子上,哧溜一声便扎进去,半天见不着人,一晃眼对方的小脑袋在对岸的杨柳荫下面冒了出来。伴着各自嬉闹声,朝着彼此泼水,被蚌壳把脚丫子给划了的尖叫声,学鸭子潜水捉鱼摸螺丝,饿了跑上岸去在人家玉米地里掰下几根鲜玉米就那样吃起来,也觉得甜。不亦乐乎。 平时不去掏树上的鸟窝捉小鸟回家养起来,就三三两两约好了去橘子林里捡蝉蜕。蝉虫嘶鸣,天气热得小脑袋瓜上汗珠直滚,却丝毫不觉累。有时看到一片叶子上连挂着三两个的,会兴奋得哇哇叫。那时候那么小个人,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那股高兴劲儿。所谓年少无忧,越长大越孤单,也就是这样来的吧。一个夏天能收获几大袋蝉蜕,拿到集市上去卖,十几块到几十块钱一斤不等,乡下孩子的零花钱就是这样来的,赚得不易,却从来不知何为幸苦。 天真烂漫的年纪,天上飘过一朵牛马形状的云,也会指着它欢呼雀跃半天。 《一觉睡到小时候》这本书中所写到的,有太多太多都是我们80、90后的回忆,虽然看作者本人的语言,不是四川这边长大的,和我却有着相同的经历与成长过程。 还要说的故事太多太多,说不完道不尽,都是心底里一块跟回忆和忧伤狼狈为奸的疤,碰不得,一碰就伤春悲秋。也是一封年华写给我们的旧信,被雨水浸泡了,时光洗涤了,粘住了纸页模糊了字迹再也拆不开看不清。却在心里,总有那么一个深深的位置,不动不移。 如今我们为生活而生活着,忙碌着。每天在公司加班到将近凌晨,回家一头倒下累得澡还没洗就呼呼大睡。每天吃着路边摊苍蝇馆子的速食食物,而地沟油天天在网上霸占着腾讯小弹窗的新闻头条,即使看到也只是心里默默骂句脏话一笑而过。 依旧抽不出时间给自己好好做一顿从父母那儿学来的饭菜,逢年过节才难得回家一次,他们好像要把一年的食物都端上桌来把儿子女儿们撑傻。害怕他们在外面冻着了受委屈了饿着了,儿子女儿们吃着碗里爸妈夹来的菜,心里默念着:这就是妈妈的味道。 等再大些,结婚了生孩子了,每天依旧奔波在大都会的石头森林,给孩子挣学费,还房贷,还车贷,还信用卡,再也抽不出时间回一次家,再也抽不出时间带着父母出门旅行一次了。直到某一天,好不容易从上司那儿请到两天假,回了老家见到老人,却没想到隔了那么久的一面也就是最后一面了。 你是有多久没回来了呢?你看看离家不远的那条小河,里面流着上游化工厂里排出来的工业废水臭气熏天;你路过儿时那片和伙伴儿们捡蝉蜕的橘树林,树早被砍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座钢筋水泥,00后门成群结队在小区死气沉沉的人工水泥小花园里追着跑着,他们只在语文课本上见过用蓝色颜料画出来的小河,他们管家旁边那条发黑发臭的叫污水沟。 于是你叹了口气,笑笑便走了。 微信公众:xmnswx。写作、分享、回归深度阅读。

  《一觉睡到小时候》读后感(四):写给回不去的年少。。。

  《一觉睡到小时候》,巩高峰。

  书拿过来好多天了,一直没时间看。那天随意翻看了一下作者写的后记,其中一句话瞬间击中了我:他们说在这个速食的年代里,怀旧必须趁早,因为一不留神就老了。

  曾记得微博上有一个关于人变老的一些特征的描述,什么短信只看不发、开始吃早餐、叮嘱父母等,当时对照了一下自己,心里咯噔一下,完了,青春还没开始就已经老了。

  所以这本书一出来,看到书名,仿佛看到了年少时的那些小伙伴们,是那么亲切,就赶紧从责编手中抢了一本过来,生怕再也找不着了。

  与其说这是一本有关作者童年的温情纪念册,不如说这是我们这一代人年少时共同的回忆。

  我不知道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里,有多少人在想着房子、车子、票子之外能腾出一点点时间去寻找那些曾经的美好,又有多少人还会像作者那样怀着一种“小时候”的情结?

  可能能给出肯定答复的不会很多,大家都被时代推着往前跑,根本没有时间回头。自尊的生存,自我的证明,每个人都想努力成为自己,每个人都失去了自己。

  在这个意义上来讲,我必须感谢这本书的作者,当晚上回到家,读上一小篇,白天工作的劳累、所有的烦恼、伤痕累累全然被击碎,疲倦的身躯也被激活,那一刻,就仿佛被20多年前那个小身影附体,横行无忌,无忧无虑。

  在这本书里,有每个人都能找得到的童年回忆。不管你是白色底的小清新,还是灰色系的小忧伤,抑或粉色调的小明媚和橙黄色的小确幸。(其实我是从这本书才知道小确幸是啥意思的,嘿嘿。)小感动,小情绪,小糗事,小恶搞……各种二,各种丑,各种治愈,各种撒欢儿。

  随意翻了几篇,就让我的思绪翻过了千山万水。

  在《小失恋》中,作者讲述了他“喜欢”上了转学过来的小女生,于是处处维护着他的小女神,竟为此对取笑他们的男同学动刀子而轰动全校。而结果,他的小女神转走了,“心里忽然有个什么东西倒了,‘砰’的一声,碎了一地。”徒留一份明媚的小忧伤。

  这也让我想起了自己年少轻狂时候“追”过的姑娘,为了接近她天天去她家在学校开的小卖铺买零食,天天假装路过她的教室只为看她一眼,或者去找其他同学而在她的教室逗留半天。还会把这些写进日记里,最终被老师发现而全校皆知。而看起美好的故事都会有一个忧伤的结局,升学考试,我考了全校第一,进了市重点,她却落榜。后来她去了一水相隔的另一所高中,从此我们愈行愈远,直至天各一方。

  还有《小伴郎》,让我想起了比作者更特殊的一次经历,婚礼后第二天陪新郎新娘回娘家时,走到半道,新娘穿高跟鞋走不动了,于是我一个男生体验了平生第一次或许也是最后一次穿高跟鞋的机会。

  就是这样,在阅读作者讲述他的小时候各种事情时,不经意间,那些许多属于你自己的可能都快被你遗忘的童年记忆,就跨过茫茫的时空,闯进你的脑海,久久不能散去。犹如陈年的老酒,只一杯,就醉了。

  一如林少华老师对此书的评价:或可撩拨你心底一缕缱绻的乡愁,或可唤醒你已忘却的童年心事,或可触动你平时未必回味的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幸福、小小的激动、小小的感悟……

  是的,这本书是作者与他的小时光的纪念,更是你打开记忆之门的一把钥匙。如果你还是寻找,或许它能带给你许多启示。

  当然,我也在想,一觉睡到了小时候,又能怎样?除了再次“体验”已经走过的童年以外,是不可能像有的电影里那样能改变什么,不然蝴蝶效应一爆发,指不定会出现什么样惊天动地、不可控制的变化。

  想到这里,我似乎明白作者的用心。想想年少时候,物质条件比现在不知要差多少,可是我们依然很快乐。而现在,再好的条件,每个人的心似乎都不能满足。

  所以,正如编辑所说,它不只是一本怀旧、治愈系书籍,更是都市人、奋斗者、年轻人面对忧伤的现实,慢慢麻木的存在感,返身向后寻找纯真的、无忧无虑的童年的一种怀念,一种回味。

  你,还能找到你的小时候吗?

  《一觉睡到小时候》读后感(五):他们其实并未消失。

  无论是怎样的小故事,小细节,看着那些文字,总想起自己那些年曾做过的傻事,糗事,好玩的事。那些事,只有在我们还对这个世界懵懂却又好奇时才会做。当我们已成熟,我们已有太多顾忌,便再不会像当年那般,只顾自己内心的想法: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他为什么那么做?为什么会这样?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执拗,随着我们太明了这个世界渐渐消失。或者,它并未消失,只是被按捺在内心的某个角落。也许有一天,我们会脱口而出;也许有一天,我们就这样渐渐遗忘它。所有的好奇心,便这样被扼杀。

  他笑我,没有童年。

  或许是他没看见过我爬过树,没有出去疯野过,没有全身沾满泥回家被妈妈骂,没有玩过很多小玩具小游戏。

  其实,我也有过童年。有过盛夏一群熊孩子出去撒野,晒成一个小黑人回家被母亲狠骂:“女孩子怎么能这样疯玩儿呢”;也有过偷摘桑葚吃得满嘴黑紫;也有过野炊煮半生不熟的饭吃炒咸淡不当的菜吃;也有过一群同学在课间午后去小河边洗澡玩水晒太阳捉鱼捉泥鳅,结果回学校被罚站晒太阳。。。

  只是,那样的日子比较少,比较短,只是过早懂得生活,过早被母亲训斥明白:女孩子,还是不要太疯野了。所以后来渐渐喜欢呆在家中,睡懒觉,听歌,看书,喜欢在下午很温暖的时刻,坐在窗户边,捧着一本小说书或散文集,看着看着,就觉得日子一会儿慢一会儿快。然后,从童年,到青春期,再到后来……

  可是,那些我曾以为已经遗忘或者不算是童年的回忆,在看到这些“小偶像”“小成长”之后,还是想起了被遗忘多年的细节。那些回忆,是只有当自己一个人品味时才有那种既好笑又伤感的情绪。因为,那曾是我们自己独自走过的路或被陪伴过的路,是我们自己才能品味出酸涩苦甜滋味的独一无二。

  《一觉睡到小时候》读后感(六):一瓶时光罐头

  “人生这场旅行,无论你走多远,起点永远是童年。”

  我虚长巩高峰五岁,不过,翻阅此书,却一点也不隔膜,反而分外亲切。小时候,我也曾折玉米秆咂汁液聊以解渴,拿用旧的玻璃针管当小水枪玩,解开整挂鞭炮一一燃放;小时候,故乡的女人们也是将枣、花生、桂圆、莲子缝进新人的被子里(寓意“早生贵子”),做活时不由自主地拿针在头发丛里蹭来蹭去(说是蹭了头油,针尖更利),而女式裤子的裤门的确是开在左边腰胯(不知何时变得“男女平等”了);小时候,村里不少人家将彩色贴纸蒙在黑白电视屏幕上充当彩电,多数自行车骑起来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而露天电影分明就是仪式感极强的聚会……

  安徽的巩沟庄,看起来与河南的际东村没有什么两样。

  巩高峰的文字是有根的。“地下水又凉又不养苗”、“春天没的卖,青黄不接”等句子,看似平淡无奇,若不是从小地方出来的,若不是有心,当写不出它们,也难以领会其背后的生活况味。他以儿童视角叙述往事,制造了一瓶时光罐头,独立而完整,丰富而营养。“麦乳精”、“画书”、“雪花膏”等词语,符合语境,令人浮想联翩,相对来说,“小萝莉”、“垃圾食品”、“羡慕嫉妒恨”、“奇葩”、“采访”、“熊抱”之类,却让人有穿越之感,错愕不已,是为遗憾。还有一些小主人公的疑问,满含生趣,似有“后知后觉”附会之嫌:

  “舌头舔歪新长出来的牙?可牙齿是硬的,舌头那么软,软的怎么可能把硬的舔歪呢?”(《小成长》)

  “今天吃烂的,稍微好一点儿的放到明天,又烂了,明天再吃还是要吃烂的,如果一直这么下去,吃到最后也吃不到一个好的呀。”(《小搜索》)

  “哦,那如果把羊嫁接到牛身上,或者兔子嫁接到猪身上,是不是他们也会生出来更先进、更好的品种呢?”(《小亲戚》)

  翻阅过程中,我想,作者将辑名与篇名都冠之以“小”,有时肯定很挠头吧?几年前,我在按类记述书店生活时,起初,无意识地将篇名确定为四个字,十篇之后,便自觉地往那个框里套,颇感无奈。“像大人一样睡去,像孩子一般醒来。”四辑四十八篇里,我偏爱《小成长》、《小事情》、《小树猴》、《小亲戚》四篇。感谢巩高峰让我重温童年的琐屑。

  转引几段话:

  那些无心插下的柳,用阴凉嘲笑了我们。

  百度,麻烦帮我找一下七岁时攒的火柴盒到底藏哪了,谢谢。

  我觉得我能把世界装进兜里,其实,我却被包在时光的兜兜里。

  为什么自己长大了,碗却变小了?变小的还有大人、桌子、院子、家。

  没错,我有两个外号:白菜根,豆芽菜。一个在家里用,内服,一个在外面叫,外用。哪个外号都很形象,却不知给我惹来多少嘲笑。(《小挑食》)

  我家那辆自行车从我有记忆开始就没铃铛,铃声一直是我爸的“哎哎”,有时是他的咳嗽声。可那天我爸不“哎”了,也不咳嗽,而是用口哨提示前面的人让路,这又是新鲜事儿,他那张嘴从来都是骂我用的,竟然还会吹口哨。(《小奥数》)

  天底下只有我这种岁数的小孩儿是偷闲的,我兜里揣着刚刚从我爸的抽屉里弄来的鞭炮,和小利在池塘边悄悄会合。我俩会把一整条鞭炮一点一点解开,于是一挂鞭炮变成了几十上百个,欢乐也自然分散倍增,一个一个附在鞭炮上,点燃,爆炸。(《小过年》)

  那些有电影看的晚上,对我来说比过年过节还兴奋。吃点肉算什么,放点鞭炮算什么,电影,像一个梦一样,美好得令我舍不得惊动它。而且更重要的是,看电影之后的快乐,在学校还能无限放大。你一句我一句,细节无限放大,故事清晰重现,有时梦里甚至重新温习一遍。(《小电影》)

  《一觉睡到小时候》读后感(七):像孩子一般醒来

  这本《小时候》,是而立之年的作者,把童年的趣事一件件整理出来的呈现。很喜欢书封面上的这句话,“像大人一样睡去,像孩子一般醒来。”读之,这种感受很是真切,把我也回到那纯净如水、快乐开怀的小时光。

  1.小得意

  每个人小时候都是个哲学家,因为他们大多都问过父母一个哲学问题,我是从哪来的。

  坦白讲,关于我的出生,我一直以为是从那伟大的母亲河---黄河里打捞上来的,母亲就是这样说的。

  秦晋以黄河分界,我的家就在离黄河不远的地方。从家一直东下,经过好几片人工鱼塘,过不了多久就到黄河边了。小时候,外公和外婆就是驻扎在黄河岸边的看坝人,逢年过节,母亲骑经常自行车带我和姐姐去看望外公外婆,所以黄河对我来说并不陌生。靠岸的河面上,偶尔漂过来瓶瓶罐罐、几根木头而已,又怎会有小孩呢?

  面对我的质问,母亲笑着更加生动地描述:我当时和你大姨一块去黄河边,一个婴儿船缓缓向我俩飘过来。你大姨说她已经捞了你龙龙哥和娜娜姐,而我现在只捞了你姐一个女娃,就说让我捞这个小孩。我觉得一个小孩足够了,不想再捞了,谁知你在那婴儿船里一看见我竟然笑了,我就心动啦!

  如此生动而具体,我服了。不过还是去拿母亲的说法向大姨求问,大姨一听,噗嗤乐了,继续增加细节:你龙龙哥、娜娜姐还有你姐和你,都是我和你妈一起从黄河里捞的,黄河水清澈又壮阔,所以你们都长得白白胖胖的;你三姨家的鑫鑫表弟和洋洋表弟,是从鱼塘里捞的,所以又黑又瘦,你看是不是?

  大姨这么说是不错的,三姨家的我的两个表弟小时候还真是黑黑瘦瘦的,而我也确实白白胖胖的。所以仅存的一点疑虑被这小得意轻松取代了。

  后来我还问了邻居家的小伙伴,当他告诉我他是从咯吱窝里生出来的时候,我笑的肚子都疼了。这怎么可能呢,人呀,是从水里捞上来的。

  2.小幸福

  以自我为中心是不是与生俱来的习惯?

  月亮不是绕着地球转,而是随着我转!这是我小时候的重大发现之一。

  我的小学——下鲁小学就在村子里,在我家屁股后面。所以每一次去上学的路上,都要绕到村头,然后才能到达学校。后来我找到一条捷径,就是翻后墙!晚上放学一个人回家,有那轮明月作伴,倒也不觉得害怕。说也奇怪,无论我是走折线——从村头绕回家,还是走直线——从后墙翻回家,那月亮始终如使者一般守护着,我走哪,它跟哪!

  这个重大发现成了我保守了好长时间的秘密!后来有个晚上,和小伙伴们一起放学回家的路上,月光皎洁如水,那轮金玉盘似的月亮稳稳当当的挂在头顶——不管我们走哪,抬头一望,它依旧在头顶!虽然和其他人聊着天,但我还是不时的望着天空。快到村头的岔路口,我忍不住说出了这个藏了许久的秘密。

  你们知道为什么我们走哪,月亮就跟到哪吗?哈哈,因为月亮是我的守护者!这下可算是引起了小伙伴们的异议。胡说,月亮怎么会跟着你呢?明明是跟着我的!不对,是跟着我的!是跟着我的,我早就发现了呢!一时间,众说纷纭,大家吵得面红耳赤,谁也不肯相信自己的守护者居然也守护者别人!

  最后,我提议,前面就是岔路了,大家各回各家,看看月亮究竟会跟着谁回家!大家要注意观察,明天再汇报,谁骗人谁小狗!大家很满意这个建议,在村头的岔路口,四散开来。

  我望着那始终在我头顶的月亮回到了家,心里一阵窃喜,在这个月光如水的夜晚,幸福的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去学校,除了一阵没用的争吵,倒也忘了这个问题最后是怎么解决的。

  3.小警卫

  是不是每个第一次离开家的孩子,心情都是矛盾的。

  既有对家人的依赖,又有对一种全新生活的企盼!

  很快,六年的小学时光一晃就过去了。在小升初的考试中,我得了全乡第一名。是全乡统考的哦,这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步昌乡有好几个村子,每个村子都有一个小学,而且步昌乡本身就有几个小学。我仔细想想,估计是数学考试中的20分的附加题帮了大忙。原题是如何将一个圆如何等分成四分,用四种不同的方法。好多人除了画个十字就没再想出其他方法了。

  小时候的大风车动画片logo,给了我用曲线分割的灵感。

  捡了个便宜,也吸引来县城里一所私立学校———菁华初中的邀请。

  来访的是王文中王老师,教体育,高大威猛。印象最深的是他的眉毛,长而上扬,不怒自威!不过面对我,倒是展现出无比亲切的一面。免学费,两星期回家一次,专车接送,美味的饭堂不限量等等,不能不让人心动。说实话,我小学这六年,没怎么出过远门,县里也没去过几次。所以最吸引我的,是对一种全新生活的向往。

  刚开始那会,还真不习惯,没课的时间就跟在王老师后面,他走哪,我跟哪。碰到别的老师,王老师和其打招呼,看着我笑称雇了一个警卫员!

  想想,村里六年小学,县里初高中六年,转战了北京四年大学,如今又在深圳闯荡了,下一站会是哪?

  偶尔,

  我想这样——

  敲开故乡的门

  给记忆留一个便签

  告诉它们我回来了

  它们告诉

  我哭过、笑过、绝望过、幸福过

  却只有这一段

  独一无二

  纯净如水、快乐开怀的小时光……

  《一觉睡到小时候》读后感(八):谁不曾有少年时?

  《一觉睡到小时候》是作者巩高峰“小时光”专栏文字的一次集合,全书以五十多篇“小”为标题的文字,串起了一段难忘的童年乡村生活。文字平实亲切,记叙朴拙自然,辅以充满稚趣的插画,令人仿佛随作者一起来到了他成长的小小乡村,跟着他一起打闹嬉戏、调皮捣蛋,体验各种儿时才有的快乐与明媚,以及成长之中所经历的小小忧伤。这种体验可以让你在阅读过程中不时莞尔一笑,又不时难掩惆怅的轻叹;可以让你既有温暖的感动,又不乏淡淡的酸楚。虽然各个故事之间也有一些矛盾的情节,但这恐怕也是“记忆”所留下的真实痕迹吧。读本书不必正襟危坐,茶余饭后、闲来无事、睡前床头,信手翻来,反而能读出一番味道,令心情为之一变。

  应该说,阅读本书的共鸣,首先来自于与作者共同时代的经历。虽然我不曾生长在苏北小乡村的农家,但是同为“70末80前”的一代人,童年仍然会有不少共同记忆:拍牌子、玩鞭炮、捉知了、卡通片、西游记、小人书……现在三十来岁的人,谁的童年里没有这些陪伴呢?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本书只是供这个特定年龄层回忆过去而已。我想不论是什么年龄,或经历过不同成长环境的读者,在阅读本书时,恐怕都能从中寻回一些往昔的记忆,找到自己童年的影子。原因也简单,谁不曾有少年时?谁不曾有属于自己“小时光”?

  说起来,如今怀旧似乎已经流行了一段时间。以前都说人老了开始念旧,可如今年过三十就开始忆往昔了。网上不少“儿时玩具”“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当年的零食”之类的帖子,往往能够得到许多回应。作者说“身体里有个‘小’一直闹着我”,这恐怕是许多人的共同感受。当年为了成长而抛却的少年心性,其实一直隐藏在心灵的深处。难怪心理学家荣格会说,每个人的意识深处,都有一个“永远的少年”。于是,当现实并不那么美好,当生活的压力让人渐渐麻木,我们自然会忆起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用曾经美好的“小时光”来为无奈的现实疗伤……

  只是,人终究不能回到过去,年少的记忆再美好,如果仅仅作为对现实的逃避,也只是守不住的“岁月静好”。回忆“小时光”,并不应是因为“不想长大”而做出的逃避,而是教我们想起曾经拥有的美好。比起现在,小时候的生活条件并不算好,可如今,为何当初的苦都变成了甜呢?仅仅因为记忆的美化?还是我们在一路向前的成长路上,遗失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回忆过去,也许并不是让我们从生活中逃离,而恰恰是让我们恍然记起失落的美好,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爱。正如一位心理学家所说,少年情怀可以把我们变成逃避现实,拒绝长大的彼得潘,但也可以为我们提供永不枯竭的生活激情,关键只在于我们自己如何选择。对此,还是作者在全书最后概括得最精彩:“把‘小’解决了,我才能转身,面对大千世界……”

  《一觉睡到小时候》读后感(九):谢谢你的时光穿梭机

  前几天,七岁的儿子问我:“妈妈,如果真的有一架时光穿梭机,你想回到哪里去?”听到我的回答,儿子颇为不屑和怅惘,因为我说我就要回到像他这么大的时候。儿子急切地盼望长大,从来不觉得“现在”有什么好!

  我在天涯潜了七年,只在一个帖子中冒过一次泡,那就是《我就要回到1997年了》。或许是年龄越大越容易怀旧吧,今年尤其明显,下雨的时候会给儿子提到我小时候见到的如鸽子蛋大的冰雹,下雪的时候会告诉他我们小时候还可以看到形态各异的漂亮的六瓣雪花,吃西瓜我会说远没有我小时候吃到的甜,买帽子我会说我们那时候有鲜艳的“脖套”……对我们那个年代,00后的儿子充满神往,而我自己也总会有那么一刹那的恍惚,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

  有时甚至会恍惚到以为这一切都是一个梦——等我醒来的时候,身边仍有爱我的爸爸妈妈,我还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快乐少年。原来,我并不是一个人——在读过《一觉睡到小时候》之后,我愈发确信。

  这是一本严格意义上的小清新读物。一部属于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的时光穿梭机。

  那个时代物质的匮乏反而成就了我们健康的身体,我们吃不到肯德基喝不到鲜、酸奶,我们能吃的只能是玉米碴腌咸菜,我们甚至得不到新衣,那是最难满足的奢望,可是也正因为此,我们对生活有着急切的盼望,盼望那年终的肉馅饺子,盼望那难得一见的专门买给我们的新衣。

  我们没有高级的玩具,所以我们可以去野外撒欢儿,摸鱼抓虾;我们的妈妈总把烂掉的苹果挖掉坏的地方再给我们,不曾想却就此将好苹果放成了烂家伙;我们都有过“偷食”的经历,甚至于那些妈妈们都一样将食物藏到这样那样的地方;我们的每一次发烧都可以有一次盼望,因为那个时候“水果罐头”成为最管用的“良药”;我们吃过漂亮的宝塔糖,然后就会看到粉色的虫子掉进厕所的坑中;我们不知道自己是从哪儿来,也没有人给我们解释精子卵子,一直长到小学毕业我们还以为我们是被爸爸妈妈从河边刨出来;我们都将来之不易的零用钱攒在一个地方,却在数额变得“巨大”的时候突然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们会用黏土做拨浪鼓,会用车链做手枪,会用气门芯做水枪;我们对《西游记》如痴如狂,我们等着盼着周日晚上看《唐老鸭和米老鼠》……巩高峰所提到的一切“小时候”都让我不由弯起嘴角——原来,我们最舍不得忘记的童年竟然是一个样儿!

  我想,如果我活在这个世界的时间不能创造奇迹,那么在我有生之年一定看不到时光穿梭机的出现,只是有这么一个人写了这么一本书,让我在阅读的时候已经登上了隐形的时光机器,它带我回到我最想回到的小时候,回去看看那个我最爱的自己!

  《一觉睡到小时候》读后感(十):不想承认的喜欢

  就是个俗套的故事。

  两人是同桌。分分合合,一起坐完了半个小学时光。

  他总说我丑,谁瞎了眼才会喜欢我这种人。

  我说,知道啦知道啦,反正我不会去祸害你。

  他说,祸害别人也不行啊……你发发善心放过广大男同胞吧。

  他笑着说出恶毒的话。

  我笑着笑着越来越自卑,到后来走路都不会抬起头。

  小学毕业后我们不再联系,即使我们有彼此的电话和QQ号。从他的个签中,我知道他喜欢了一个初中同班女生,白皙的皮肤、瓜子脸,笑起来很美。真好,他终于找到了个配得上他的美人儿。

  我决定不再喜欢他,可晚上做梦还是会梦见他,即使梦中的他没有脸,看不到表情。

  我问过自己,这是喜欢吗?是对于异性关于爱情的“喜欢”吗?小孩子懂什么叫“喜欢”吗? 我不知道,想不明白,分不清。但没关系吧,反正现在没有喜欢的人,就把他放在那个位置,等有一天,有了“真正喜欢的人”,我就把他从那个位置踢出去。

  可是啊,白皮肤的美人儿没有接受他。他受伤,他不开心。我都知道,但我隐身我不说话。

  高中时,他又有了喜欢的女生。一个、两个、三个……可是都没有被接受。

  高中毕业那个暑假,因为有了微博,我们重新联系。一些话,一旦说,就停不下来。

  我说,你以为你很帅啊,凭啥说我丑,我也是有人追过的。

  他说,哎呀,你有人追了啊。那你答应了没?

  我说,没,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他。都是你这个混蛋,害得我现在还是那么自卑,这辈子嫁不出去就是你的错!

  他沉默了好久,然后回复:我那时候是因为喜欢你啊,所以才那么说。

  我回复:呵呵。我喜欢你八年,甚至更久。终于等到你这句话了,我终于能不再喜欢你了。

  是的,我不再喜欢你了。我想,我喜欢的是小时候那个喜欢你的我。一旦不再喜欢你,我就能客观地审视你,你个子不高、相貌不算好看,我们之间再没有共同话题,你喜欢那些我最讨厌的整容隆胸矫情女……

  一旦不再喜欢你,我能找出你的万般不是。正如我喜欢你时,你在我眼里的万般完美。

  一觉睡到小时候,苦楝树下,一睁开眼,我还是会喜欢你。喜欢那时候的我自己。

  还有,五年级时,你抽屉里那张写了“我喜欢你”的字条,是我用左手写的。你不记得了吧。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