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时间的女儿读后感10篇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经典文章 > 读后感 >

时间的女儿读后感10篇

2022-05-29 02:07:50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时间的女儿读后感10篇

  《时间的女儿》是一本由[英] 约瑟芬•铁伊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0.00元,页数:205,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时间的女儿》读后感(一):时间的修正力

  若是只阅读了某位作家的一部作品,就说对其风格手法精神有所了解,这无疑有管中窥豹之嫌,即使是对一生只写了八本书,《时间的女儿》更是其代表作的铁伊而言,也是不可妄下断言,所以在此只对本书略说一二。

  在这部通篇只有一个场景(病房内格兰特警察病床前)的故事里,铁伊展开了一副横跨四百年的历史画卷,与其说她有野心,还是更崇拜她丰富的学识与胆量。书中的主角格兰特就像安乐椅上的侦探,从一张看似并不邪恶的脸——理查三世的脸引起了他的兴趣,依靠同好布伦特带来的书籍资料以及适当的推理,在病床上为自己解开了“理查三世谋杀亲侄”的历史之谜。

  对于英国的历史实在不甚了解,近几年来所获取的途径不过是来源于电视剧——《都铎王朝》、《空王冠》等,因此对于书中诸多的历史人物,偶尔有些迷茫。若是不带着任何的历史包袱,而专注其中推理的过程,阅读的体验或许会更有趣些。毕竟历史中的主角们对于之后任何时代的人来说,不过是一群陌生人。

  而如何去了解一个陌生人的品性?看他的家庭教育,看他在成长过程中的为人处世,看他的兄弟朋友,看他对待敌人的胸襟气度等等,铁伊将以上种种融合在格兰特所读所听的资料中,即便是把他写成嗜血暴君,猥琐小人的《理查三世史》,也不乏对他某些品性的赞美。这样的穿插会让人觉得更像是纪录片,虽带有作者的主观感受,却也是个严谨的认知过程,因此这是一部从主观上对于脸的观感到基于对个人品格的信任而试图为他平反的推理故事。

  在这个过程中,格兰特与布伦特相继发现了诸多疑点,作者铁伊将这些看似零散的疑点汇总,并通过小说人物将其层层推进,以篡得理查三世王位的亨利七世在审判这位嗜血暴君时并没有谋杀亲侄这一条,从而让自己获得更大的民意支持这一疑点开始,找出后世刻意去忽略的证据,看这位“暴君”身边亲密之人于他生前生后的境遇,渐渐揭露出那些带着政治色彩的谎言。有人质疑《时间的女儿》并不像一本推理小说,的确,其中没有精心布置的诡计,也没有最终让人恍然大悟的解谜,一切看起来都像是历史造成的巧合。但是书中从一个个疑点分析出推论的逻辑性,正是其严肃而又有趣的地方。

  然而,让这本书更为杰出的理由,恰恰是历史在漫长的岁月中所会经历的这种种巧合。铁伊写了三种人:第一种是知道事件真相却出于种种古怪的心思而闭口不谈不写的人,或是短斤缺两、添油加醋的去描述,让真相以虚假的方式流传下来;第二种是发现了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却无法迈过前辈伟人树立的丰碑去质疑的人;第三种人是轻信的,毕竟普罗大众不是研究者,无法也不愿深入的去了解那些“陌生人”,因此当事件以虚假的方式传播百年而大多数人都深信不疑时,这种人就会不做深究的选择相信。历史真相就是在这样的“巧合”下扭曲变形,铁伊赋予了这种现象一个词——“汤尼潘帝”,而对抗“汤尼潘帝”就是书中的主角格兰特与布伦特的使命,或者说这就是铁伊在本书中想要完成的使命。

  我们总说“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理查三世谋杀亲侄的故事就是在亨利七世建立都铎王朝后被穿凿附会流传下来。然而书中也给出了这样的证据,都铎王朝被斯图亚特王朝取代后,就有人开始为理查三世辩白,而之后的每一个世纪,都有这样的人。可见必须纵观百年,才能客观的不止听一家之言,这或许正是“时间”的意义,假象总是会赢得当下,而输给时间,“The truth is the daughter of time, not of authority.”,时间,自会做出修正。

  近期,正巧有一部播映中的英剧《白王后》,始于出身约克的爱德华四世迎娶兰开斯特的寡妇伊丽莎白为王后的故事。剧中的理查虽不是主角,看着还稍有些阴郁又年轻气盛,但起码他不是个驼子跛脚废手的形象,多少让人有些欣慰。

  另外,以上所说的都是基于《时间的女儿》书中的内容,为避免新的“汤尼潘帝”,在没有亲自查实验证过时,他们于我依然还是“陌生人”。

  《时间的女儿》读后感(二):历史的疗愈

  任何推理、破案、解谜实际上都可看作一种治疗,目的是使沾染病态的世界回到正轨。至于此一正轨,即“健康”,其所指是理性、正义、真实抑或其它,则纯属见仁见智了。是故侦探躺在病床上,从一开始的无法动弹而产生质疑,随着对历史的追溯与解答,逐渐恢复活力,两相呼应,实是自然而漂亮的隐喻。

  重要的是考据的过程,细细密密蛛网织就,节奏起伏十分舒缓;直至得出结论,反倒使得淡然的果实在喉间轻轻炸裂,五味杂陈。所有的探索,宛如引向一卷残落的手稿,恰好补上史诗的缺漏。

  当然不是定论,定论怎么可能由虚构手段得出,又哪能如此一步一进顺利拼合——做过学术的人都懂的。

  但小说,或者说想象力,本身也是一种治疗。

  眼见不一定为实,知识不一定正确,无论是布道还是坐实了动摇,文本都在试图消除或抚平由思考而诞生的这种不安。关于历史、政治、文学、个人人生……前两者真无需赘言了,不会还真有人以为作为一家之言的史书都是不掺私货的吧?并不安乐的安乐椅侦探,正代表着读者背上的芒刺,名唤无力的“公正”。

  与同样是用故事解释过去的,作为另一种类型的历史小说相较,一个主体从现代回头去探究本原处的谜团,并尽可能地采取接近实证的手法进行研究,更突显着人和外部世界的关系:一种来自时间深处却又把握着当下的力量,经由艺术表达和无背景的接受,带来对小人物的治愈。

  在受够了框架式理论的荼毒后,跟随以直觉为发端的单线条流动,也许得以重拾阅读通俗小说最初的乐趣。

  自然,与思维本身这匹野马不同,虚构的工作从不意味着天马行空,而是要在有限的场景内完成所有戏剧化。虽说无需几重证据,实现艺术真实的圆满,难度却未必不及史学上的翻案。

  至于毫无分辨力见什么信什么的读者,就不要把责任推给大众文艺了,文学和舆论,尤其是有意制造的那种,是两码事。

  “Truth is the daughter of time, not of authority.”铁伊用一本书的心血、跨越数百年的旅程,为这句话作下精致注解。如果我还年轻,可能已经热泪盈眶了。为什么是女儿?大概要考虑到阴性原则在思想史上崇高而不离悲剧的位置。

  格言总是气势磅礴的,然而一位象征健康与正统的女儿,总能有机会在这个男权控制下的世界出生吗?遑论是否有谁具备助产士的勇气、迟到的正义又是否称得上正义。即使在文明的跨度里,在最和谐的国度,人们目所能及的所谓真实,也不过来自幸存者偏差。对无法否定的事物便视而不见——这样的科学精神,同那让数百代民众集体盲眼的恐怖一道,支撑了整个现当代社会。

  从古至今,时间生育得最多的,恐怕仍是谎言。

  《时间的女儿》读后感(三):时间的女儿不只有真相,她还生下一些别的东西

  首先不得不正面直接地对约瑟芬•铁伊这本《时间的女儿》进行由衷地感叹及五体投地的佩服,其逻辑论证的严密性、对历史佐证的旁征博引,大概足以使一位渊博的历史学博士为之汗颜。如果除去那些人物之间的对话,这本书就是一本严密的历史考据著作了。当然,要理解这本书的内容,你还需要对英国历史作一些简单的了解。我在去年读过一本英国历史学者丹•琼斯所写的《金雀花王朝》,作为一本补充读物,这对本书的历史背景的理解是有一定必要的。

  《时间的女儿》这本书所讲的,就是发生在金雀花王朝末年的一件事:英俊风流但头脑简单的爱德华四世因病英年早逝,于是将自己的两个儿子托付给了自己的弟弟理查。而居心叵测的理查在成为护国公后,却无情地诽谤了自己母亲的名誉,否定了他的兄长们的继承权,并且在伦敦塔中无情地杀害了爱德华四世托付给他的两个遗腹子,成为了英国近代历史的一大丑闻,也使得理查成为英国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国王之一。

  然而真相,永远不会书写在王公贵族书写的正史里,真相无法被抹去,留在那些最原始的凭证典籍里。铁伊在书中也说明了这些原始凭证的重要性:一本史书上也许可以记载一位贵族夫人生前没有子嗣,但如果你在一个账簿中发现这位夫人在一个具体的时间因分娩而购买一块布料,那么不难肯定这位夫人曾经生育的事实。作为一名受过会计学教育的大学生,我十分清楚地知道原始凭证的重要性。会计的老师会告诉你,任何的错账假账都可以查出来,依据就是这些不会说谎的原始凭证。

  于是,我们知道了,圣贤托马斯是会说谎的,他所写的《理查三世本纪》不过是缺乏证据的道听途说(大概主要是听莫顿所说),是为亨利•都铎服务的政治谎言。我们知道了,伟大的戏剧作家莎士比亚的理查三世也不过是满嘴跑火车,毫不负责的大笑话。那些写进历史教科书的故事,不过是一个个的汤尼潘帝:一个完全不真实的故事,逐渐演变为传说,而知情者却袖手旁观。

  在这本小说里,铁伊以冷静沉着的口吻对事件描述娓娓道来,分别从杀人的动机、嫌犯(理查三世)在作案前后的行为、对佐证的真实性的考据、案件相关者的联系等角度对这件事情进行了深入地剖析。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十分可怕的:理查显然是这件事的最大受害者,他原本是品行端正的一位好人,却为此承受几百年的骂名。而杀害两位男孩的真正凶手,却娶了他们的姐姐,成为了王权的合法继承人。浓郁的阴谋论气息,如果这就是历史的真相,简直比莎士比亚的戏剧还好看。

  关于这本书的内容,我且就先说到这里了。虽然这本书的名字叫《时间的女儿》,但铁伊真正想要说的也许并不是时间生出真相,而是大量像汤尼潘帝那样的事情。诚如唐诺说的那样,时间会难产,会生出很多其他的东西。那么接下来也就是我自己想说的一些见解,也就是时间为什么生出了那么多千奇百怪的怪胎。

  (一) 大众文艺改造并传播历史

  如果你看完了《时间的女儿》这本书,你大概会知道: 亨利•都铎杀害了伦敦塔里的男孩们,并栽赃给了理查三世,所以亨利是这件事最大的幕后元凶。德高望重的莫尔•托马斯对这件事情进行了转述,他间接地成为了亨利最大的帮凶。但要论真正是谁造就了后来理查三世广为人知的臭名昭著的形象,那么这个荣誉非我们亲爱的大文豪莎士比亚莫属。我这么说真的不是冤枉莎士比亚,当然我这个言论也并不会因此降低莎士比亚在历史和文坛上的重要性。说到这个,我们就不得不说说大一些大众文艺对知识传播的重要性了。

  先从我们自己的国家说起吧。举个栗子吧,如果我问一个人:说到东汉你最先想到什么?大概很少人会想到王莽(地皇)、刘秀(汉武帝)、刘肇(汉和帝)这样一些真正对历史发展起到作用的人。更多的人会想到东汉末年的三分天下,想到刘关张三结义,想到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枭雄曹操,紫色胡子的孙权……这些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内容。究其原因,毫无疑问是《三国演义》这部巨著将这段历史生动地讲给每一个中国人听。因为《三国演义》,人们知道了关羽张飞是如何地忠义两全(事实也并非如此),知道了诸葛亮像一个妖怪一样算尽天机(当然他也没有那么厉害)。中学的语文会告诉大家,中国古代的文艺形式经历了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这样子的变化。这个变化有什么特点呢?那就是文艺创作逐渐平民化、大众化。唐诗宋词都还只是文人之间的把戏,但戏曲和小说这样的大白话可就成了大众娱乐了。以《三国演义》为例,这本来只是一部历史体裁的小说,但是有多少人提到三国时就已经这书中的内容当作事实了呢?如果没有《三国演义》,曹操会成为千年大奸臣吗?诸葛亮会成为千古第一相吗?关羽会成为忠义的化身留下一座座关帝庙吗?答案是未知而且多半是否定的,当然这种否定的意义不大。事实上,三国这段历史在中国漫长的封建历史长河中,确确实实只是十分短小甚至不那么起眼的一段,而如果没有小说、戏剧的传播,这段历史毫无疑问也只会成为历史长河中的一片浪花,那些活生生的面孔也只会淹没在历史的尘埃当中。再举一个例子,今天中国人都知道的人物——包拯,人们称之为包青天,刚正不阿,断案无数,为百姓所敬仰。但如果宋史的人都会知道,包拯在宋朝真的办过那么多案子吗?没有。他倒是干过一件很有名的事情,那就是往皇帝脸上吐口水。可以说,戏曲和小说创造了这些人物,也顺带地创造了人们心目中的某一段历史。

  这个结论放置于英国乃至于世界各地,仍然是适用的。甚至今天,我们得到的许多知识或者经验,都是通过这样那样的大众媒体所获得的。很多人都有过的共同经历时:如果你的小学语文老师在某个字的用法或读音上存在谬误,当你发现正确的用法或读音时,大概会惊讶自己错了这么多年。对于接受那些大众传媒所传达的知识的我们而言也是这样的,直到你自己发现了某段历史事件和你的认知存在匪夷所思的差距时,你才会有一种一种蒙在鼓里的感觉。毫无疑问,莎士比亚的戏剧所塑造的那个跛子、独臂人、谋杀犯理查,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理查最为深刻的印象。在中古世纪,书籍是贵族的专利,一个普通人是缺乏获得知识的途径的。在莎士比亚的时代,戏剧就是一个普通人获得知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了。对于一个农民、一个仆人、一个目不识丁的老妇人,他们所能了解到的理查三世,就只能是莎士比亚笔下的那个理查三世。在这种大众文艺里,历史其实是最受作家们欢迎的素材了,因为它取材方便,而且很有市场。而作家们也以富有想象力的方式编撰了历史,以符合观众们的口味。试想一下,有哪个剧作家会放过国王叔叔为争夺权力而杀死年幼的侄子这样的宫廷剧桥段,这大概是观众们最为喜闻乐见的故事了。

  (二) 什么才是好国王,人们爱听怎样的故事

  了解金雀花王朝那段历史的人大概都会知道,整个金雀花300多年里,诞生了许多受人膜拜的英雄国王,也诞生英国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君主。这本书所说到的理查三世,就是臭名昭著的一位,臭名和他一样远扬的另外一位国王大概就是约翰一世。将这位理查三世之前,我希望先谈谈他那位遥远的祖先约翰一世以及约翰一世那著名的哥哥理查一世。(英国的国王取名字真的没有什么新意,叫来叫去都是那几个名字)

  理查一世有一个外号叫狮心王,他是金雀花王朝最富盛名的一名君主。他这个外号怎么来的呢?在中世纪的英国,一名优秀的国王首先必须是一名优秀的骑士。这位孔武有力的理查一世先生就是一位极其出色的指挥官,他在任的几十年里,带着自己的部队参加了在当时罗马教皇号召下的十字军东征。在当时的冲突地区伊斯兰的势力一度要碾压基督教,理查一世就在这种情况下打败了伊斯兰的军队领袖萨拉丁,收复了一些战略要地,在这个过程中“狮心王”的威名也开始远扬。可是,我们纵观理查一世的一生,他在位十年,只去过英国本土2次,他对于英格兰人民而言更像是一位客人。但就是这位只去过英格兰岛2次的红胡子国王,这位在英国人民心目中传唱千古的英勇骑士,却在他在位的那些年里把英格兰搞得一塌糊涂。因为出征需要筹措大量的战争经费,理查一世在英格兰横征暴敛,发明了许多新鲜的税种,尤其对犹太人征收特别的税。他为了弄钱,还出卖一些官爵,连大法官、郡长这些职位都可以买卖。他还勒索那些贵族、领主,要求他们要么出钱要么出人。可以说,理查在国外战场耀武扬威的那几年,也是英国人民过的最水深火热的那几年吧。

  理查的弟弟约翰一世被称为“软剑王”、“无地王”。其实这个可怜的约翰被证明是一个优秀的法官和政务官,但他实在不是一个合格的指挥官。可是没有办法,欧洲那种奇怪的骑士精神就是逼着这位约翰去打仗,作为一个没有军事才能的国王,约翰发挥不做不会死的精神,带着自己的部队先后丢掉了英国在大陆的阿基坦、安茹、诺曼——这些祖先留下来的土地。今天的英国只剩下那一块岛国,其实都算是拜这位约翰所赐。但撇开他的战败不说,当约翰回到英格兰岛的时候,他为了积累战争经费,组织了全国性的国王巡回法庭(收费很高),也顺带改善了政府制度。约翰一生最大的心愿就是打回大陆,夺回自己失去的领土,所以他也和他的哥哥一样,想尽一切办法征税敛财。但非常不幸的是这位约翰国王到死也没有收回那些领土,但他却和英国的那些贵族们签订了一个限制国王权力的条款——《大宪章》。如果抛去军事失败的因素而言,其实约翰一世对英国的社会制度发展还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的。但人们就只记住了他是一个loser,落下了和他那个狮心王哥哥完全不同的结局。

  我们会发现,理查三世和他的哥哥爱德华四世的结局也像极了约翰一世和他的哥哥理查一世的结局。去比较这两对兄弟,也会发现很有意思,兄长都是那种性格开朗、光明磊落、风流倜傥之辈,而弟弟都是性格阴郁、积心处虑。站在我们今天的视角来说,狮心王理查一世作为十字军东征的中坚力量立下了赫赫战功,这对英国社会的发展并没有什么用,但他成为了传奇,人们就是乐于传颂他。软剑王约翰一世虽然是战败了,不过他战斗的目标都是为了开拓英国的疆土,因为他的失败和他阴郁的性格,人们唾弃他。众生都是平凡的,所以他们需要英雄。对于英格兰来说,理查一世是英雄,爱德华四世那样风流倜傥的人也是英雄,约翰一世和理查三世都是恶棍。虽然,事实往往不一定是那样。

  (三)为什么杀死两个小孩就会成为千古罪人

  最后这个问题,其实是作为一名中国读者所提出来的非常合理的一个问题。我们回答理查杀侄这件事本身,假使这件事就是真的,为什么它会对理查三世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以至于使其成为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国王。我这句话的言下之意其实是:这样的行径,放到中国古代来说,似乎就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了。

  打开中国古代的历史,任何一个朝代都有谋权篡位啊、九龙夺嫡啊之类的狗血故事。譬如中国最有名的一位古代皇帝唐太宗,事实上他还亲手杀了自己的哥哥,但这对他成为千古一帝似乎并未产生十分巨大的影响。明朝的明成祖朱棣,以非常牵强的理由谋害自己的侄子并成功篡位,但他却成为了明朝历史上最有影响力的皇帝。在一个中国人看来,一个皇帝杀死自己的一两个亲人大多时候显得无关痛痒,有的时候甚至是必要的事情。只有像汉高祖的老婆吕雉为扶持外戚对刘氏宗亲大开杀戒,唐高宗的老婆武则天大量杀害李氏宗亲,当这些人的杀戮显得非常惊人之时,才给她们带来了非常不好的名声。即使是武则天和吕雉,我们其实也很好会因为她们杀过多少人干过多少坏事而对他们进行评价。中国人评价一个帝王,往往喜欢站在一个非常务实的维度:这个皇帝是否精于政务,是否亲贤臣远小人,是否体恤百姓等等之类的。所以对于一名中国读者而言,我们确实不得不问:为什么理查三世能够因为杀害自己的侄子而留下千古骂名。

  关于这个问题,我也想做自己的一些解释。我们在上面其实也提到,欧洲的那些国王,他的身份首先是一名骑士。这和中国的皇帝大不相同,除了一个朝代的开创者,更多的时候中国的皇帝更像是一名学者,他需要研究的是管理天下的策略,而不是打天下。并且,在中国古代,武将长期被文官压制。比较典型的是,在明朝,一名一品的武官可能要受制于一名五品的文官。如果我们稍微深入地比较一下古代欧洲与中国,我们就会发现:中国的封建制度和欧洲的封建制度其实完全不是一回事。从秦朝以后,中国的皇帝们是国家的拥有着,他直接领导各地区级的政府官员,是一种垂直型的中央集权制度。但欧洲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在整个漫长的中世纪,欧洲的政治体系其实都没有经历太大的变化,他们的封建制度与我国周朝时期的分封制(诸侯制)是十分类似的。国王管理者各地的领主们,大领主们管理自己辖区内的人民,国王与这些领主通过一种特殊的礼仪制度和契约关系达成一致。

  说到这里我们大概就明朗许多了。稍微了解周王朝历史的人大概就知道,周朝维持八百年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不是武力,不是天子,而是孔子所崇尚的“周礼”。周天子要驾驭诸侯,就必须借助这个礼仪机制,而这个机制对双方都是有制约力的。这个礼仪机制在欧洲的国王与领主那里,具体的表现形式就是骑士精神和宗教礼仪。如果没有骑士精神和基督教仪式对国王与领主双方的约束力,就没有忠诚和国家稳定可言。那么依靠礼仪维持的统治关系,就会对统治者的道德过分重视了。这也就是为什么理查三世杀死侄子是一项罪大恶极的事情。

  。

  。

  。

  以上内容就是我个人的一些小小思考啦,以后想到别的再更新啦。如果不对地方,欢迎指正

  《时间的女儿》读后感(四):Truth is the daughter of time, not of authority

  书名来自培根的名言,直译为“真相是时间的女儿,不是权威的女儿”,中文大概会翻成“时间可以证明一切”。有意思的是,这里把真相比作一个小姑娘——不可避免地让人想到胡适那句“历史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实际上确实有太多人把历史和真相混为一谈,毕竟历史(历史书、史学家)总是权威(authority)的,即便你觉得疑点重重,但一想到历史的厚重,以及……承认吧,它确实和你当下的生活没什么关系,多想了会觉得自己没事找事。再想想,一旦你坚持自己不同于主流的想法,你得花多大的劲儿向别人普及,而愿意倾听你,或者乐意接受不同观点深入思考的人又有多少?大多数时候你都是在做无用功。正如铁伊再三提及的那个“汤尼潘帝现象”——

  人们总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抵制历史的真相.当你告诉某人故事的真相时,他们都会生你的气而不是生原说故事的人的气.他们不愿违反原先的想法,这会让他们心中有种莫名的不舒服,他们很不喜欢这样,所以他们排斥或拒绝去想。

  所以铁伊让人钦佩的地方不仅仅在于其缜密的文笔和层层推演,她的勇气和执著的求真更让人惊叹。她像一个真正的侦探一样,只为追求真相而思索,抛开成见,无视权威,毫不在乎400年来的历史教科书和她对着干。她条理清晰、基于事实地列举出疑点,一一破解后得出了不可辨驳的结论。势如破竹的劲头甚至有点咄咄逼人,拷问着历史界公认的权威,都铎王朝的根基,以及八卦史上最著名的恐怖故事。她就是格兰特探长,如果现实里并不存在那个友善的合作者,那么她显然是one woman against the world.

  尽管在17世纪就出现了为理查三世辩护的作家,以后的时间里不断有人提出塔中王子谋杀案的疑点,怀疑理查并非凶手的人并不少。但时至今日,即便这本《时间的女儿》在英国犯罪小说作家协会评选的“100部最杰出的犯罪小说”中名列第一,理查三世在历史教科书中仍然是心狠手辣的怪叔叔形象,在影视作品里也仍然被塑造为典型的反派。铁伊肯定预见了这点,她知道,人们宁愿接受不需要动脑子、更易消化的东西,而非打破常规、反对权威的那些新异想法——即便这些新想法要可信得多。还有一个关键原因:因为这些权威实在是太权威了,一个是汤玛斯.摩尔,一个是威廉莎士比亚,人们实在不愿意动他们的主意,而只要他们动手查查就能发现——摩尔生于1478年,在理查三世战死时才7岁,关于这个人的一切他都是从亨利七世时的坎特伯雷大主教那儿听来的,后者是红玫瑰的支持者,理查的死对头。而莎士比亚则根据摩尔的著作撰写了剧本。

  贯穿全书的那些线索让人躁动不已——是权威促生了“真相”,而后继者宁愿把自己的逻辑搞得颠三倒四也不愿意否认权威,从A推到B本来是很简单的事情,但多数人都硬生生掐断了自己的思维,因为独立分析得出的结论和主流不一样。

  于是这里又体现了铁伊作品的共通特点——超越时代。任何时代的读者都能轻而易举地把这些现象对号入座,就像《法兰柴思事件》里对流言的描写和今日我们见到的无异,本书里主流社会的历史观以及对权威的默认,和今天的大众想法也没什么不同。也许我们更关心实在的东西而非逝去的历史,也许普通人对还原真相不感兴趣,多数人宁可装聋作哑也不想麻烦自己动脑筋,这大概是人类的疾病之一,挺让人无奈的。我并不认为铁伊会天真地以为自己能改变历史教科书,我想她只是在给同样心生疑虑的真相追寻者加把劲。多一个思考者,真相就多了一分被还原的可能,也许这没什么现实意义,但是格兰特为400年前“怪物”翻案的情节总会让人心头一暖,这是跨越时代的善意交流,而人类独有的思考能力促成了一切。这是我们值得为之骄傲的能力。

  书中不单单提到了理查三世,还提到了其他的一些“汤尼潘帝事件”,比如独立战争时的波士顿大屠杀,听起来是英军在屠杀美国老百姓,实际只是一群人往英军岗哨扔石头,最后死了四个人。如果铁伊能玩到刺客信条3,她大概会很高兴电子游戏对真相的还原吧。无论怎么说,她都让更多的人加入了思考的行列,足以让我鞠躬。

  .

  wiki关键词搜索:Wars of Roses,书中的人物这个词条里都有链接,就当是阅读补充吧。

  《时间的女儿》读后感(五):关于译本的瑕疵,强迫症的表现

  喜欢时间的女儿,为了理顺其间的脉络,甚至自己理了个关于兰开斯特家族、约克家族的家族谱,非常过瘾。所以当看到译本的瑕疵时,相当郁闷。

  而且这些瑕疵不是关于翻译文意的问题,直接是硬伤

  (另,槽点:好多历史人名译者都不按通俗译法,得看英文才知道说的是谁,稍微用心统一下很难吗,波吉亚家族的人出现都用不同的译法)

  当然这个译本已经比之前的版本好多了,华夏那个版本的能看下去的人,我打内心佩服,看那种译文内心需要是一种多么强大的能量呀。铁伊看了那个版本是否会从墓地里尖叫以致发奋努力学好中文不太确定,但能确定看了那个版本的读者一定会充满正能量的学好英文去看看原版。

  ~~~~~~~~~~~~~~我是郁闷的分割线~~~~~~~~~~~~~

  第6章

  he looked round the room and wished that her daughter-in-law Elizabeth had been blessed either

  with a less generous heart or with fewer relations.

  她环顾室内,期望她的儿媳伊丽莎白不必受到如此隆重、如此众多亲友的祝福。

  --先不管翻译文笔,这里的伊丽莎白的确是指爱德华四世的妻子,西塞莉的儿媳

  ...

  同一段摘录接着

  he was about to rise and join them in their discussion of sweetmeats-they must not think that she was

  eing critical or aloof-when her granddaughter Elizabeth came breathless and laughing out of the

  crimmage and swept into the seat beside her.

  正当西塞莉准备起身参与他们有关甜点的讨论时——当然不能让他们以为她刻薄或高高在上——她的儿媳伊丽莎白从嬉笑的旋涡中跑出,气喘吁吁地来到她身边,一下子坐在她身旁。

  -- 这里的Elizabeth 不是西塞莉的儿媳,原文都提到了granddaughter ,是指爱德华四世的大女儿,她也叫伊丽莎白,人称约克的伊丽莎白,是西塞莉的孙女,她才是后来嫁给都铎王朝的首位君主即亨利七世的那个人。儿媳与孙女这个细节可有关系了,这两个女人的性格相当不同,且与后文的证据链有关系的,乱来不行

  再接着看

  'I am much too old for this sort of ding,' she said between her gasps, 'and it is ruinous to one's clothes.

  Do you like my dress, grandmother? I had to coax it of Father. He said my old tawny satin would do.

  The one I had when Aunt Margaret came from Burgundy to visit us. That is the worst of having a

  father who notices what women wear. He knows too much about one's wardrobe. Did you hear that

  the Dauphin bas jilted me? Father is in a pet, but I am so happy I lighted ten candies to St Catherine. It

  took all I had left of my allowance. I don't want to leave England. I want never to leave England ever.

  Can you arrange that for me, grandmother?'

  -- (人家都喊祖母)

  Cicely smiled and said that she would try.

  'Old Ankaret, who tells fortunes, says that I am to be a Queen. But since there is no prince to marry

  me I do not sec how that may be.' She paused, and added it in a smaller voice: 'She said Queen of

  England. But I expect she was just a little tipsy. She is very fond of hippocras.'

  It was unfair, not to say inartistic, of Miss Payne-Ellis to hint at Elizabeth's future as the wife of

  Henry VII if as author she was not prepared to face the unpleasantness that lay between. To

  resuppose in her readers a know ledge of Elizabeth's manage to the first Tudor king, was also to

  resuppose their awareness of her brothers' murder. So that a dark reminding shadow fell across story.

  ut on the whole, Grant thought, she had made a good enough job of the story, judging by what he

  had read of h. He might even go back sometime and read the bits lie bad skipped.

  (所以最后这段评价,感慨的是西塞莉的孙女不可能那时能知道自己将成为王后。更不可能知道当上王后的代价是父系、母系这边全远离政治,约克王朝灭了,换成新的都铎王朝,成为一位私生子的王后。后来这位都铎开创人,要坐稳位子,还主要靠这个约克的伊丽莎白的血统来稳定,唉。

  翻译不细致的地方多了去,我准备慢慢理出来,而且这个译版还有很多空间提高才对得起铁伊这部视点相当高的名作。那种英式、内敛、犀利、细腻的推理内在感,估计也就翻译了十之三四吧,虽然文字算通顺了

  ~~~~~~~~~~~~~~我是郁闷的分割线~~~~~~~~~~~~~

  再接着来, 第7章

  谈到理查二世期间的农民大起义,然后 “乳毛未褪的小羊羔”与男主的对话如下 :

  “把约翰·巴尔和沃特·泰勒换成猫和鼠。”

  “正是这样。”

  --牛人肯定猜到了说的是谁,毕竟理查二世的农民大起义在前面横陈着,要推测出这二人是谁不难。但我go约翰·巴尔的时候一头雾水,go沃特·泰勒清楚一点,译者非得显得自己独特?

  好吧 约翰·巴尔搜不到啥,用约翰·鲍尔或者约翰·保尔就知道是谁了。此人的简介在这里

  此人有篇短小的演讲,奴隶与自由民:

  当亚当和夏娃男耕女织时,又有谁是绅士呢?

  这二人都是理查二世中农民起义的主要负责人,虽然译名不好统一,但译名不按通用,加个注呀。另原文如下

  'The Cat and the Rat instead of John Ball and Wat Tyler.' -

  'That's it.'

  ~~~~~~~~~~~~~~我是郁闷的分割线~~~~~~~~~~~~~

  唉,我之前说过这个译本算不错,然后脸就被打得啪啪的

  'He was a lawyer turned churchman, and the greatest pluralist on record. He chose the Lancastrian

  ide and stayed with it until it was clear that Edward IV was home and dried. Then he made his peace

  with the York side and Edward made him Bishop of Ely. And vicar of God knows how many parishes

  esides. But after Richard's accession he backed first the Woodvilles and then Henry Tudor and ended

  up with a cardinal's bat as Henry VII's Archbishop of ? '

  “他是一个从律师转行的牧师,也是有记载的最伟大的墙头草。他选择了兰开斯特而且稳稳地站在这一边直到事态已经变得很明朗:亨利四世归了位,尘埃落定。然后他与约克派言归于好,爱德华让他做了埃利主教,之后还充当了天知道多少个教区的牧师。理查即位后,他首先依附了伍德维尔,然后是亨利·都铎,最后获得了一顶红衣主教的帽子,成了亨利四世的大主教……”

  ---亨利·都铎是亨利七世,原文 Henry VII's写得那么清楚,故事是从理查三世到都铎王朝开始,亨利七世之间的纠结,我算明白译者这书是写给谁看的,对那段历史越不清楚看得越舒服,稍微知道的看这个译本三两下就给你搅糊涂,亨利四世与亨利七世隔得老远

  ~~~~~~~~~~~~~~我是郁闷的分割线~~~~~~~~~~~~~

  随后文中好多亨利七世都弄成亨利四世,太多,不一一列举,每次看到亨利四世我就一哆嗦,再后来就一直打摆子了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