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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山杠爷》好看吗?经典影评10篇

2018-01-27 21:05: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被告山杠爷》好看吗?经典影评10篇

  《被告山杠爷》是一部由范元执导,李仁堂 / 董丹军 / 毕夫主演的一部剧情类型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的影评,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被告山杠爷》影评(一):比我还要老的电影

  因为老师推荐,我才知道这部电影的。

  看到封面一个老人的两行眼泪,说不出的感觉

  他的蛮横,他的柔情,他的坚硬,他的泪水。真的是典型中国汉子。作为生在这个大时代里,身边这样的人真的很少。也许我能在他身上看到我爸爸样子,但是我知道他的伟大是一村的人说出来的,我爸爸的只是我心里认为的。

  “被关进大牢是不是就要撤销党籍?”他关心的是我不能理解的,现在的我们想要入党,有几个是抱着振兴中华目的?或者会有人是要报效祖国的?至少我很惭愧的不是,我至少觉得也许它对我的未来好处罢了。那个时代人,心里的纯净真的容不下我半点玷污。

  上面一个决策,下面一个方法。那是过去。

  上面一个政策,下面一个对策。这是现在。

  在感情线上,我泪流满面。我站不上法律线上。

  为什么法律就一定是无情的,为什么“法”“情”不相容?法不是人创造的吗?情不是人专有的吗?为什么当初创造法的时候融进去情?法的源头在哪里?这是发展的必然结果吗?

  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事,为了更好的管理好整个团队,他不得不格外严厉,当取得满意的结果的时候大家似乎一下子就理解了。但是最后还是和整个团队崩了。

  个人越来越被看重了,自由越来越被追求。没有人喜欢被压制,被辱骂。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利益,但是并不意味着集体的利益就能最大化。在不一样条件下,我们应该调整自己,适应整个集体。

  《被告山杠爷》影评(二):为民的法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宪法第五条

  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如果把一个村庄看作是一个国家,村规就是国法。

  ——山杠爷如是答

  偏僻封闭的小山村,躲进了起伏连绵的群山。灰色的云层,古老的水车,青色的石板小路,被山歌环绕挤压的小天地,这便是光荣和犯罪,喜剧和悲剧并存的堆堆坪。堆堆坪在一块不大不小的山上,这里不似个村庄,更像两千多人的大家庭。山杠爷拿着如同棍棒的烟杆,一打二骂之间教育者那些不成器的“孩子们”。然而,一封突如其来的匿名信,一辆蓝白相间的公安车,撞伤了山杠爷的心,撞散了这个大家庭,也撞破了堆堆坪的“太太平平”。影片以一种简单朴实画面记录着一件件小事平淡无奇中爆发这各式各样人性纠葛,绕着善恶一体的山杠爷那两行热泪,些许的无奈,些许的不解,些许的矛盾引人深思

  矛盾。

  片中爷孙的感情可谓浓厚而且坚实,但是两个人却是片中的一大矛盾,分别代表传统礼治和现代法治,二者因为一个问题产生激烈的冲撞。原本有全村人撑腰的山杠爷却被法律瞬间击得粉碎,村规看似狠辣严酷,却不及法律的铁面无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可超越。山杠爷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好党员,忠于党,做得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党,在他眼里朴实的认为忠于党的事就是不违法,不忠于党的事就是违法。可是,他万万没想到有一天党来了,却不是来表扬他。而是来批评他。苏琴和小丁的到来将又一矛盾拉拢,国法与村规。国法不是万能的,不能触及农村的方方面面,他更多的时候扮演的是主导的角色。而在这一点上,村规却相对灵活,正中要害,面对歪风邪气的彪悍泼妇起着杀一鸡儆群猴的目的。或许有人说杀鸡儆猴不过是土皇帝做法,应该废止。然而国法何尝不是这样,很多时候却是放走一些鸡,需杀一群鸡才能儆一群猴。影片极力渲染了山杠爷的委屈而没有善终,很多影评更有点批评法律缺乏人情,其实不然,法律在适用的时候还是留有一丝人情味。片中苏琴也对山杠夜感到惋惜,曾这样说道:我们会根据你的真实情况从宽定罪的。影片的第三次矛盾碰撞是村民与公权,代表了法威与人心的取舍。片中山杠爷曾问过虎娃法律是为谁定的,虎娃怯生生的答道是为国家,却又立马改口说是为人民定的。可是为人民定的,人心所向的是放过山杠爷,而官权为了坚固法威而背弃人民的意愿,这是为何。难道这违背了制法者的本意?其实,并不是本末倒置,是因为村民还没真正转型,而根本原因是法律意识与乡土人文的脱节断层。

  断层。

  断层之一,面子主义。中国并不同于欧洲国家,乡土底蕴深厚,非常看重面子。堆堆坪的乡民都是处于一种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一方天地之中。而山杠爷的村规正是利用了这点,采取了放电影,拆信封,当众游行这种有辱人格的方法惩戒。可以说是相当直接有效同时也相当残忍。渐渐地,大家习以为常后,惩罚就成了习俗,因为他们朴实的认为坏人就该罚,好人就该放。村民们无法接受好人山杠爷竟然成为被告,就好比传统的乡土社会一时不可能适应法治的突然到来。而要乡土社会摒弃适合实际需要的习俗道德去遵循国家法律,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断层之二,封闭自治。堆堆坪处于整个乡最偏僻的,而这个乡又处于整个县最偏僻,平时王公安都不经常进去,才造就了山杠爷一人独领天下的自治局面。时下中国很多乡村存有自给自足因素,法律的触手一旦触及不到,它便会以自己的方式运转,以至于后来无视法律的存在。正是这种封闭自治导致法律知识的匮乏,一个村文化水平最高的就是一个初中的,山杠爷更是毫无文化基础,所以普及法律现时已经是相当重要的问题了。山杠爷曾问检察官怎样才能处理媳妇不孝长辈,村民拒不交粮等这类问题,得到的答案总是进行思想教育,这种有气无力的法律又如何能抓住民心呢,形式正确,实际却无意义。断层之三,法治与礼治。普法的失败很多时候因为二者的完全分离对抗。我们不能只是盲目地使用所谓的拿来主义单纯移植西方的法治,而是用我国特色礼治融合。法治的实现,应该是与礼治相铺相成,公正的法律和制度要能够与善良风俗与村规民约相互衔接,重建和饱满现有的乡村法律体系积累拉拢百姓信仰基础,这或许会成为发展法治乡村的一条大道

  发展。

  (一)农民到公民。

  中国的农民很多时候扮演着一种隐身的角色,他们自己的话语权往往不是在自己的手里。而是在那些官老大的手中,片中乡民只能通过山杠爷之手才能表达自己的话语,却无法靠自己一人站出来与违法做正面的斗争。更消极的很可能是抱以期盼青天大老爷出现心理固执地认为只要坏人受到惩戒不论方法如何它就是对的。慢慢的,新新一代的出现,农民也意识到自己身为公民的存在价值:强英奋起反对杠爷的侮辱,虎娃质疑写信杠爷的行为,村民的告发揭露杠爷的所为......虽然当时不过是微不足道力量,但顺着普法的大风大势星星之火足可以燎原,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公民价值得以实现。

  (二)麻木到否定。

  若不加强执法普法力度,不能打败乡村宗族的势力,只会使乡民麻木消极,让正义价值休眠,更会成为搞笑的谈资。片中虎娃在学堂学习了法律的知识后,对爷爷所作所为产生了极大困惑,麻木转向了质疑,而为了解惑寄信给法制报,借以更是否定了爷爷。虎娃的举动完全是偶然,自发的,只是因为一个问题。他不了解法律的严酷与无情,也不了解此举产生的严重后果。但是,这偶然中有着必然的发展趋势,这就是我们社会在进入法律时代,在普法阶段时,随着法制教育的推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人们势必会对以往种种司空见惯的违法行为从一种麻木的态度转向质疑的态度,进而发展为勇于否定违法犯罪的态度。

  (三)人治到法治。

  法律是独立神圣不可侵犯的。一封匿名信不仅仅是让山杠爷成为被告,也是一种新时代人们法治思想的觉醒,带领堆堆坪跨入一个以法治取代人治的新时期,投射出了那一时期的时代之光。长期的封建传统深深影响着老一代的山杠爷,而另一方面短期的现代教育开始立足于象征新一代的虎娃身上。爷孙的简单对话,突显了人治的“恶”,不知国法,目无法律,不懂如何尊重百姓,只知以罚制人。山杠爷对强英的死并没有过多的愧疚,这严重的触犯法律,最终只会被推上法庭的被告席。当站在道德的一边,我们清晰看到的事山杠爷的“小好”,他的人治也不失一种好方法;当站在法律的一边,我们看到的是不尊重,不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大恶”。

  中国的社会自古是以一个礼治为主,秩序的维护往往需要通过教化的权力,这并不同于西方正义价值的那种上帝式的信仰之力。中国是农业大国,带有自己特色的乡土气息,是依靠法律制度与道德习俗一起维护社会的基本制度金额价值理念现实的法律实践过程中处处会出现现行法律和本土人情的冲突对抗,这时候更要小心法律信仰的建立,不能单纯移植西方的法治之路,而是从国情出发,由中国内质的礼治中演化属于自己的特色法律体系,把握国家性的宪法主导的同时,也要懂得使用地方性的礼治来加以调节。毕竟”徒法不足以自行“。

  宪法是我们的根本大法,是人们的最基本行为准则,任何人或组织不得超越。也只有宪法的保障人权,才能约束国家机关,做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原则。若有一天真正做到为了人权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话,我想这时的法律才是为人民而定的法律。

  《被告山杠爷》影评(三):法制教育:依法治国的关键——电影《被告山杠爷》观感

  情有可原,法无可恕

  电影《被告山杠爷》中,山杠爷所在的“堆堆坪”村是一个地处偏远,相对比较落后的村落。虽然落后,但却是个模范村,原因正在于身为村里的最高党政领导人的山杠爷,有自己的一套村规。其实这套村规在我看来是以孝敬老人、善待他人等道德规范来约束村里人的,然而道德的约束力十分有限,他不是强制性的,它让人们自觉遵守。一旦村民违反村规,道德将失去它原来的效力,而山杠爷政治违规村民所采取的措施是非法的了。

  山杠爷为催在外打工的明喜回家种责任田,命令私拆了他给妻子的信,以证实地址;王禄不按时交公粮,又拒绝受罚,被山杠爷派民兵关押;腊正带头反对摊款摊劳力修水库,被山杠爷当众打了耳光,还被停止了党员登记……最严重的甚至闹出了人命案。

  看事物一分为二地去看,要全面地去看,就山杠爷的行为而言,初衷是好的,而他作为一村之长,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好事,把村子治理得这么好,年年评模范,他本人也深得村民的拥戴。但他在治理村子的过程中却采取了非法的手段,这是为法律所不容的。

  所以说,对山杠爷的行为,我概括为八个字——情有可原,法无可恕!

  普法不力,乃成悲剧

  山杠爷个人的悲剧,究其根本原因,是由于当时地方普法不力造成的。当时新中国成立时间不是很长,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尚未健全,人民——尤其是还处在偏远地区的人民——一时还无法摆脱旧封建制的“法律”观念的禁锢。像山杠爷一样具有“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如果把一个村看成一个国家,村规就是国法”思想的还大有人在。这根本上就是封建旧制的“土皇帝”思想,这是极其有碍国家法制建设的。

  然而,当时地方的党政领导和司法机关的相关人员并没有对这类人群进行整体性的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国家的法制普及在那里出现了断层。就像影片中的王公安,只是觉得堆堆坪治安很好,很少出什么乱子,就不闻不问。殊不知,我们敬爱的杠爷是采取了怎样的非法手段,才治理出一个“太平盛世”来的。从这里可以看出,我们普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也是导致普法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依法治国,从娃抓起

  梁启超先生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这样写道:“少年强,则国强。”我诚以为然。依法治国也应该从年轻一代抓起。

  影片中,我们看到,杠爷那一代人已经老去,无法肩负起依法治国的重任,但我们却有幸看到了新的希望——杠爷的孙子虎娃,在学校里学习到了关于法律的基本常识!我想从他们这一代人开始,法制观念会深入人心的。

  实行依法治国,必须增强全体人民的法律意识。社会主义法治是建立在人民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基础上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依法治国的根本问题是提高人的法制观念。

  邓小平强调:“要讲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

  我们要做好普法工作,使人们养成遵守法律的习惯,自觉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权益。

  《被告山杠爷》影评(四):社会转型期的必然阵痛——观《被告山杠爷》有感

  关注豆瓣电影很久了,知道是个藏龙卧虎之地,今天一时兴起,注册了豆瓣用户,斗胆上来抛砖引玉,发一篇一年前自己写的课程作业吧,O(∩_∩)O哈哈~

  今天上政治课,老师没按套路出牌,将往日的讲课改为请同学们看一部20余年前的老电影,细细看完,感慨良多。

  主角是电影之魂,我们不妨透过电影主角山杠爷的性格去领会电影传达给我们的精神:

  强硬与柔情

  村支书山杠爷在整治歪风邪气时是强硬且一丝不苟的:在某次露天放电影时,他将虐待婆婆的强英当众点名批评教育,之后又将几位不孝之人点名警示,当强英不服且继续打骂老人时又将其绑起来游街示众;为催在外打工的明喜回家种责任田,私拆了他给妻子的信以证实地址,之后命他父亲将他叫回来;面对带头反对摊款摊劳力修水库的腊正,山杠爷扇了腊正几个耳光,停止了他的党员登记;禁止售货员卖酒给好逸恶劳的二利,将醉酒后打骂老婆的二利关押起来……不过,也有例外,山杠爷偶尔也会流露出柔情的一面:在处理不按时交公粮的王禄时,山杠爷因王禄妹妹小芳的哭诉而动了恻隐之心,没有将王禄押到乡上拘留,而是将他软禁在村祠堂,饿三天,期间还命人用糖水给他喝,不让他饿着;面对弱势群体、自己的孙子时异常耐心、柔情;结尾被戴上手铐时泪流不止……

  热情与冷漠

  山杠爷面对村里的弱势群体时非常热情,也能设身处地体会他们的难处,更有为他们伸张正义的强烈愿望。可是当强英自缢于山杠爷家门前时,他在吃惊之后却总说心中无愧,从面部表情也看不出一丝怜悯,面对活生生的一条人命,他的冷漠让人心寒。山杠爷的道德观很强,生性嫉恶如仇,对事物的判断比较单一片面,黑白分明,这也是他冷漠的根源所在。至于普通村民,他们的热情与冷漠多半维系于山杠爷一人身上,少有清醒和勇敢,更多了一层麻木不仁。

  无私与自私

  山杠爷当村支书30年,从未贪过村里的一分钱,出劳力也从不含糊,即使在接受县检察院代表的调查乃至服刑前他都在为堆堆坪村民的幸福而奋斗,山杠爷在这方面腰杆直、受人敬重无可争议。身为一个共产党员,山杠爷的确做到了两袖清风。但他也有自私的时候,而且他的自私正是体现在对理想的贯彻上(他的理想即所谓的村规,说白了就是他自己的规矩)。他很难容忍别人对他的批评,认为自己做的一切都是对的,都是为整个村子和后代谋幸福,除了上级,任何干扰他的人他都要惩治到底。

  大局与短见

  在全县村庄尚未有兴修水库的先例时,山杠爷提出摊款摊劳力兴修水库,意在为堆堆坪子孙后代造福,更现实的意义在于逢旱时有水浇田、养鱼、栽桑、种果树等等,后来的结果也印证了他的话,而在他提出修水库的时候其他村民却没能意识到这一点,这也充分体现了他与普通村民在大局观方面的差距,而这种差距归根结底在于前者是真心实意为村民服务,后者只顾小我。山杠爷的短见在于他未能准确把握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哪怕是影片结尾,他也始终不理解自己到底哪里触犯了法律,始终不明白泼妇强英的人格尊严、人身自由其实也应受到保护。

  不光是山杠爷的性格充满了矛盾,堆堆坪乃至整个国家都充满了矛盾:

  人治与法治

  简单来说,山杠爷与绝大部分支持他的村民代表人治,县检察院与乡公安代表法治,山杠爷的孙子则代表着人治向法治过渡的阶段,山杠爷因作为至亲的孙子的举报而服刑也向观众传达了这样一种思想:法不徇情,这也是该片的政治目的所在。

  那么,人治就一定没有优点,法治就一定没有缺点吗?当然不是,学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都知道,事物是对立统一的矛盾体,世上没有完美无缺的事物,人治、法治都有自己的局限所在。人治的优点在于处理事务的高效,局限在于压制人性。法治的优点在于倡导公平、正义,局限在于处理事务的低效、应变能力的滞后。

  中国古代社会是人治社会,人治又必须依靠一定准则才能使民众信服,这种准则就是中华传统文化,核心就是八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这也是深深烙在每一代中国人身上的一套道德评判标准。山杠爷将以上道德评判标准作为自己统治全村的工具,备受广大村民爱戴,但他和广大村民都将道德推至顶点,丝毫不顾及触犯道德与村规之人的心理、对其处罚的影响,这其实也是一种不道德,有时反而会起到反作用。真正合理有效的人治需要德行极高的人去推行,而且需要他们付出极大心血去感化和改造被统治者,但我们必须承认,这样的人太少太少,而人性又非常复杂多变,人治只是一种理想境界,适合小范围内推广,在整个国家推行是不合适的。堆堆坪作为一处落后的小山村,村民的文化程度普遍很低,普法教育进展缓慢,这也是山杠爷能以人治治理山村三十年备受好评的小环境所在。但随着国家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法治的到来只是时间问题,山杠爷的人治被法治取代具有历史必然性。强英的不孝与蛮横无理违背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理应受到谴责,而殴打老人也应受到相应法律或法规的制裁,山杠爷能做的是上门批评教育,并非在全村放电影时批评教育,能做的是向乡公安举报,并非将她游街示众。山杠爷对法律的无知造就了他治理村民的极端,虽说他并非害死强英的直接凶手,但他对强英的死是负有重大责任的,这点毋庸置疑。山杠爷作为人治向法治过渡时期的代表人物,他的倒下虽然凄凉,却也应该,社会的进步总需要一部分人付出代价,哪怕有些人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恶人。

  结语

  这部影片所反映的农村基层工作是非常真实且无奈的,这些只有亲身经历农村生活的人才能深刻明白。我想该片最大的现实教育意义在于让城镇居民深刻意识到我国还有数亿生活在农村的同胞,他们需要得到理解和关怀,“中国梦”不是独属城镇居民的“中国梦”,而是全体中华儿女的“中国梦”。

  《被告山杠爷》影评(五):合乎理 合乎情乎

  看完真是忍不住说道一下我是看的秋菊打官司后看的山杠爷 两部电影长度非常接近 而山杠爷确实是更为的深刻 不得不说范元确实有一手

  用了多线叙事的方式来呈现这样一个故事 很棒 将山杠爷所在的堆堆坪的主要冲突捡出来

  然后就是主题 这电影似乎就是给中国人量身定做的 中国人(或者说当时的人)必定是感慨万千的 在堆堆坪这样一个相对封闭的山村 受到古老的礼教的约束形成的山杠爷这一村长(类似于部落首领般)的人物 几乎是人人对其言听计从 无论是卖酒的大妈 还是被拆信的姑娘等等 都是非山杠爷不听 这是中国到现在可能都还存在的社会结构 即使被弱化 在如今的偏远山村仍是村长一口话的阶段 而山杠爷又深受WG之影响 对上言听计从(诸如收粮 配合工作)对下则以父母(父母官..?)的态度对待 那游街 大喇叭通报则自然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 凡此种种 皆为现代法治所不容 毕竟人权在当时也是提到台面上的事 那毛主席的画像和先进则可以象征那个时代的过去 在人心里留下

  那说到具体的游街 拆信 修水库 拘禁 强交公粮 这些在看官看来绝然是违法之事 但究其原因 却似乎令我不断摇摆 山杠爷作为公正的代表 在山村这个礼教社会中扮演一个支配人的角色 亦即他必须在合乎礼法习俗的方式中对人判决 也不难理解他对这些事固执的看法 而在众人眼中也是正确无疑的 若无村规 何来堆堆坪这样的安定 而恰恰是这个村规体现出的山杠爷的个人权威高于一切 他可以在任何需要的时刻提出增加规定而无人敢反对 影射那个不可言时代类似封建制度的个人崇拜是多么令人绝望和失望 但是故事在塑造山杠爷人物的时候却以一种“一蛮三摸”的态度 让礼法的发挥和延伸在社会道德方面更相近于理想社会 即人人互帮互助 可惜这个条件要在山杠爷这样的权威下发挥作用 就像村口那块牌坊一样 礼法还是深深地影响着山村里的人们

  说到最后 假使山杠爷离开了 这个村民心中的支柱倒塌 其树立的所谓标杆也会随之而去 就像后来那个无赖开始得到了更多的听众开始 而老一辈人的尊敬也会随着时间而快速消磨 电影最后留给我们的思考就是在法治社会刚刚推行 而农村还处于习俗管理秩序的情况下 到底该以何种管理方式去推动这样的法治建设 其实山杠爷最后说的并不太错 让娃娃们多读书 加强教育 以后人人懂法 素质也高 就不需要无谓的管教了 而影片中以强硬的姿态干预一个正在改变的山村 是否不合情而只合理 留待他人思考

  影片中对于堆堆坪那样美丽的村庄风景的拍摄真令人心醉

  《被告山杠爷》影评(六):与 电影中的法律 的老师的交流,发到其邮箱的原稿

  简评《被告山杠爷》

  这不是一篇标准的影评,只是想说说自己的一些看法。在看完《寻枪》之后,没有写文字的冲动,但在看完《被告山杠爷》后,就想立刻捉刀奋笔疾书。如果说《寻枪》是以导演的技巧取胜,那《山杠爷》就是以一系列尖锐的社会问题来引人浮想联翩。《山杠爷》的剧本也许不好,导演的功力也许也不好,就像豆瓣上有网友评论《山杠爷》的结构也很简单——单一叙述中插入了几段倒叙。但它提出了一些问题,一个被我们忽视了的问题,而也是急需我们处理的问题。现抛开电影的艺术层次,单就这些问题说一说我的看法。

  电影的一开始,夜黑、麻绳、女人,一个很强的蒙太奇的运用让观者猜到这个女人要上吊。果不然第二天在一家的门前就吊了一具女尸。这时候山杠爷在电影中出现了,他就是赵山杠,电影中的堆堆坪的党支部书记。这个妇人就是前一天被山杠爷拉去游村的女人,山杠爷看到此番景象只是稍微惊讶了一下,对于自己就是这起事件的间接引发者不以为意。因为在山杠爷心里只要是整治歪风邪气,死了人也不要紧。从山杠爷的这一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到山杠爷是不懂法的,生命在他的眼里轻于整治歪风邪气。一个没有受过系统学校教育的人,我们也不能指望他能够懂法。我们同时也可以做一个换位思考,假设被拉出去游村的是山杠爷,山杠爷会不会上吊自杀,我想以山杠爷如此倔强和强硬性格,可能性是存在的。山杠爷对这位打婆婆的女人的处理方法的确值得商榷。如此倔强和泼辣的一个女人,山杠爷在全堆堆坪的人和她父母的面前,训斥她打婆婆的恶行;泼妇不服,当面反驳山杠爷不说,回家又继续打婆婆,山杠爷听闻赶到后,第二天叫人拉着泼妇游村。山杠爷这样的不由分说的以暴制暴,没有考虑泼妇自身会有的性格缺陷,没有考虑可能的严重后果。山杠爷的此种处理方法换做一个男人都会受不了,就不要说一个心胸狭隘的泼妇了。所以山杠爷的行为导致的泼妇自杀事件,也是可以事先意料得到的。

  电影刚开始不久的时候,山杠爷和虎娃在田地里有一番交谈。山杠爷对虎娃说,堆堆坪放大了就是国家,国家缩小了就是堆堆坪;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山杠爷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摄影机给了一个仰角的机位,这个视角让人更加感受到山杠爷此时的自信与不由分说,加深了戏剧冲突。那堆堆坪到底有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村规呢?我想这是值得商榷的。我感觉似乎村规就是山杠爷,杠爷嘴里说出来的就是村规。山杠爷在堆堆坪的所作所为让我感觉他是一个独裁者,谁要是违背了他的意志,他就会惩罚谁,惩罚方式有关禁闭、游街、当众责骂等。山杠爷的独裁在他自己家中也表现的相当明显,儿子和媳妇对他是毕恭毕敬,惟命是从。幸运的是山杠爷是一位“优秀”的独裁者,他的心里只有堆堆坪的村民和堆堆坪的发展。在他的领导下堆堆坪经济稳步发展,奖状得了一大堆,建起了县里村级的第一座水库,山杠爷也赢得了县级劳模的称号。

  堆堆坪一切发展良好,县检察院的人还是来了——有人写了匿名举报信。直到检察院来人了,山杠爷还是认为只要惩治的是坏人自己就没有错。我不禁产生了一个疑问,坏人和好人所享有的权利不一样吗?但我更想问的是,检察院的人以前为什么不来?有人写了匿名信才过来。当然跟目前的社会现状相比,有人来就已经很不错了。现在写一封匿名信我想基本都会杳无音信,各行政机关相互推卸责任不说,人家也不想管这些破事,何况还是一个小学生写的。电影在这里其实出现了一个漏洞,检察机关应该可以分辨出这封信是一个小学生写的,不管从字迹还是从行文的遣词造句来看。面对一个小学生写的匿名信,即使是在那个时代,检察院也不会太当真的。检察院的人以前为什么不来?它没有进行普法,没有进行法制教育,在堆堆坪也没有设立相应的法律机构。前期准备都没有做足,还能指望村民们都懂法并且守法吗!在堆堆坪这个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山杠爷的这套土办法比检察院的法治要管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没有搞起来,属于上层建筑的法律又怎么可能发展的很好呢?检察院的人一直在说要做思想工作,对一群没有文化的人,暴力也许就是比思想工作有成效。对那个好喝酒好赌博的村民,山杠爷开始把他关进了祠堂,两个检察官员后来把他给放了。他们的思想工作有用吗?那个村民第二天就在村里散播谣言说,山杠爷要被法办了,堆堆坪要解放了。其卑劣无知的嘴脸暴露无遗,对于这种人思想工作有用吗?还就是要用传统的暴力惩罚手段,让他尝到苦头。因为他的思想已经麻木,他已经没有廉耻心了,批评教育是没有用的。可笑的是在他说完这些话后就噗通一声掉进了水了,导演的这一场景安排也算是在屏幕上对他的一种惩罚,也暗示了导演对此人的不屑。

  为什么只是惩罚山杠爷?那些打老婆、打婆婆的人怎么没有收到法律的惩罚?既然检察人员追求的是绝对的法制,那就应该一碗水端平,不然带来的就是不公正。村里的人淳朴、老实、善良。敢怒敢言、敢作敢为,从不畏首畏尾。并且对大多数人来说即使前一天吵过架,第二天还是可以互帮互助,不计前嫌。村里人缺的就是文化、涵养和素质。对于城里的人来说,他们相对村里人而言有素质、有文化。但缺少的是村里人的质朴和真实。大多数人被现实磨平了棱角,没有了脾气,十分的温顺,逆来顺受。村里人和城里人正好能够互补。而农村的法制建设问题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的,这是一个较长的过程。我们不能寄希望于毕其功于一役。

  如果虎娃不去上学,不学法律常识课程,不了解外面的世界,不去写这封信。堆堆坪就不会跟县城联系起来,堆堆坪就会继续保持原来的样子,继续团结在山杠爷的领导下。但这种状态最终会被打破,社会在一直进步,不是虎娃,就是福娃;不通过写信,就是通过其他的某种方法,让堆堆坪与外面的世界联结起来,发展自身的经济,融入到法制社会中。

  《被告山杠爷》影评(七):“狗日的,……”

  这绝对是我这个自谓“movie weekend”中看到的最好的一部,远不是影院里那些专为拿我兜里钱的影片所能比的。

  看的过程中,一波一波的感触,似乎逼着我时时点下“暂停”的按钮,去写下几句什么。但是,紧凑的剧情与朴实的事理又催着我目不转睛地看完,然后抓紧写下那积累的多个瞬间的感触。这不是影评,是与影片人物和社会环境的共鸣!

  公平抑或公正——这是一个社会维持“公序良俗”的根本,不管你给它贴上封建、资本、社会、共产等各色标签。这是一个人之为人的“根”,是社会的“理”。

  但是,不管是从进化还是平视的视角来看,维持这一人类终极目标的精神或手段,是各有不同的。就个人经验来看,封建社会依的是明君、清官,资本社会依的是法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因为没有出现,我们相信还有新的,变化的形式。这是一种从人类发展历史和文化差异的角度提出的算是结论的描述,我想这理应不容置疑。也就是说,公正是终极的,实现这一目标的精神和手段体系是历史的。

  在这个意义上,明君、清官、法律等是在一个解释层面的,是没有价值上的优劣的。只是由于近代以来的资本主义“文明”携带的强烈的价值评判,为自己的合法性立足,比如“法律”这样的现代规范体系才带有了某种先赋的正当性,并因至今为止较为成功地社会治理而得以维持和扩张。

  这部影片就是描写这一现代文明在移植过程中所面对的文化差异和个体特征。山杠爷,这个有些封建,有些专断的山乡“干部”(这俨然也是一个融合的称呼,这代表了这个山乡的第一次巨变,这里暂且不谈),在干干净净维持“公序良俗”的过程中,也就是在掌控这个村落“公平”之秤的同时,被现代法制文明而控告!然而,自始至终,我相信,这部片子没有将何谓“法”讲得清清楚楚:

  1、掌握现代法律武器的县城干部,按照那种文明标准,调查、勾勒着山杠爷的“违法行径”,却又在作出决断时留下那有些矛盾的泪水;

  2、知晓一些法律精神的村里人,因与山杠爷治村行为抵触而遭剥夺“公民权利”的人,拿起似乎属于自己的法律武器,力图为个人的报仇铺路;

  3、自然,村里人,不信法律,只信公正。在山杠爷的廉明权威之下,他们知道触犯法律的山杠爷走后,这个村子会变成怎样的混乱,却又对外来的法律文明感到陌生、恐惧;

  4、最后,山杠爷,信自己的人生,信自己的公正,信自己对国家、共产党和村民的作为,却最终不得不在似乎仍然迷茫的“村规”与“国法”的区分中,屈于强大的法律理念和国家武器;而他的孙子,这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最终得到的回答,我相信仍然是迷惘的。下一代,真的觉得法律是正确的吗?真的觉得国法就一定是保卫公正的吗?

  法律的工具性掩盖了那深埋于底下的人类对公正的需求。当手段成为目的,这将是多么可怕,尽管这一文明至今仍然是被奉为圭某的。我们现在只称法治国家,却不称具有公正的国家,俨然将两者等值了!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又如何能将之与“武器的批判”分离!

  在充满“背景”性的对话中,我们充分感受到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不同,以及彼此之间的强弱对比,以及前者融入后者的艰难过程。

  我们不能将“山杠爷”们的牺牲看作是进入法制社会的必然历史,或者是获得法律文明的必须牺牲。山杠爷在片尾留下的那行泪,清晰地表达了他深爱这片土地,却又被这片更大的叫做国家的土地所囚禁的苦楚!她他心中的家国天下,在现代文明中,在操作意义上,已经不在一条标准线上。

  他不明白,我相信,现代人们,也大多不明白!尤其是那些信奉法律,自然坐在人类“最文明”座椅上而自得其乐的容器人们。这个世界不是一面的,至今仍然不是。

  剧中人,尤其是山杠爷的那句常挂在口边的“狗日的”,可被看做是对任何不公正和匡扶公正现象的最朴实的情感表达。在这个层面上,在法律无法维护公正的环境里,这句话所修饰的,也可以是“法律”自身!

  另外,这部剧里充斥了“党的干部”这一角色,我们可以猜测其中主流口径的操作,但也未尝不是真话,这似乎还是给执政的党带来一点启示。

  《被告山杠爷》影评(八):我觉得还是应该纪念下我的公法文献课

  如若柏拉图看到电影《被告山杠爷》中的社会,他一定会批判地说,堆堆坪一定不是理想国。当然,你可以认为山杠爷在堆堆坪这个集体社会中扮演者哲人王的角色。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在理想国的体系中,根据劳动者的分工不同,整个社会如同一个人的身体一般:哲人王是人的大脑;军人为人的胸腔;手工者为人的肚腩。如此一个等级的社会,其阶层的划分依据则是每个人获取知识的程度的不同:拥有较高层次的知识的人控制着较低层次的人。因为“美德即知识”拥有知识越多的人,拥有的美德也越高,才可以称的上是一个“善人”。人们服务社会的唯一目的在于让国家变成“善”的,因此家庭的存在是阻碍发展的,甚至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而堆堆坪的社会中,在山杠爷管理之下的社会结构是由一个个的家庭所组成的,每个家庭中的成员之所以信服山杠爷,则是基于对于堆堆坪这个大家庭中家长权威的信服。影片中山杠爷总是在强调:自己知识少,没念过书。这样的人在柏拉图看来,他是缺乏美德的,甚至不是一个“善”的人,所以山杠爷怎么可能会是理想国中的哲人王呢?

  如若亚里士多德看到电影《被告山杠爷》中的社会,他应该不会认为这就是他心目中最合适的社会。虽然,山杠爷在用经验的法则管理着堆堆坪,但堆堆坪的最高权威却不是法律,这里是没有法律的,有的只是山杠爷的权威。这样的模式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是属于一种“堕落”(即专制)的“统治”。但我们无法忽视的是,山杠爷的种种行为都是为了村民的利益:无论催在外打工者回村中责任田,亦或主张为堆堆坪建筑水坝;无论要求子女孝顺父母,亦或禁止醉汉酗酒。而被山杠爷教育过的村民,亦或没有被教育过的村民都对山杠爷的权威非常的信服,都自愿地服从他的管理。这样的社会真的是“堕落”的嘛?

  堆堆坪村的社会其实是中国传统乡村的一个投影。2000多年的中国社会一直在依靠农业的发展,因而导致直接以农业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从而造就了中国底层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随着时间的推移,血脉的演进,一个家庭慢慢繁衍出越来越多的家庭,于是构成了一个个相互独立的氏族,亦或称之为村落。在每个村落中,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每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会使人感到自动的,这是一个熟人的社会,一个讲究关系、人情的社会。生活在熟人社会中的人们,以一般的道德观念为准绳,服从家长式的管理,经营着自己的事业;如果有人违反了社会道德,则会受到舆论的谴责,受到人的唾弃。

  上述关于社会的描述,便是我们所谓的“人治”,似乎应当是我们现代法治社会所摒弃的,因为“人治”是专制的,是不好的。但区分人治与法治的,并不单单看“人”与“法”这两个字,而是在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中国的传统乡村社会,虽然从形式上看起来像是个人的亦或家族的专制,但其内在的社会秩序却是依据道德与礼法来维系了,从这个角度而言,不如将其界定为礼治。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如同法律的性质一样。那如何得到社会公认呢?这便需要社会所积累的经验,上一代所实验出来有效的结果,交给下一代的结果——这里我们看到了经验法则的身影——形成了我们所谓的传统。于是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幅画面:上一代老人在下一代人小的时候,耳提面命地告诉他们,什么是好的,什么的坏的,在下一代的内心建立起了价值判断。从此循环往复,在下一代人心中渐渐养成了对礼的个人敬畏之感,对传统的恪守。这就是为什么电影中,山杠爷说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庄稼人交“皇粮”也是天经地义的。如果有人破坏了礼,对传统不尊崇,则会被认为的教化的不够,这就是为什么将不孝顺父母的人游街,将不纳粮的人关黑屋等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对山杠爷看来却是理所应当的,因为那只是家长在管教不懂事的孩子而已。

  当然,我们无法忽视的是,越是传统的东西,越是具有保守性。而现代社会彰显个人主义,强调个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法治的观念深入人心,中国传统的乡村社会是与之格格不入的,似乎应当被我们摒弃的。但真的是这样嘛?在影片中作为现代法治代表的女检察官,面对村民对山杠爷的歌颂,只是在机械的重复那些干巴巴的法律禁令,即使她的内心深处也在认可着山杠爷的行为。在乡村社会领域, 她的观点得不到人们的支持,村民的对她的认可仅仅是因为她代表着国家公权力,是县里来的人。女检察官为法律的辩护也是如此的无力,以至于人们会认为她在故意刁难山杠爷的工作。这正应了山杠爷的话:“迂腐得很嘞!这样教娃娃, 只怕将娃娃教呆殏了! ” “你们的老师到过堆堆坪?那写书的人到过堆堆坪?不晓得堆堆坪的事,胡写乱教!”

  改革开放以来, 我们逐步走上了法治的道路,以法治的模式构建我们的社会。而法治是以个人权利为出发点的, 但在社会生产力还相对落后的状况下,在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 个人权利如何连接家庭、村庄和社会?如何从个人权利的立场出发, 面对家庭、社会和国家的诸多复杂事务?如何回应这个时代的治理困境、秩序困境和伦理困境呢?这恐怕是我们这些法治论者所必须严肃面对的问题。

  《被告山杠爷》影评(九):《被告山杠爷(The Accused Uncle Shang Gang)》:人治与法治【第15届金鸡奖最佳影片】

  http://blog.trivialfilm.com/2012/04/accused-uncle-shang-gang15.html

  被告山杠爷 (1994)

  本片获得1995年第15届金鸡奖最佳影片。

  影片讲述了一个“没有原告的杀人事件”。在四川山区的一个偏僻小村中,一个女人在村委书记“杠爷”门前上吊自杀。几天后,县检察院接到匿名举报,就来村中调查杠爷。他们听了四个关于杠爷的故事:

  第一个故事。自杀的女人虐待婆婆,婆婆忍无可忍,到杠爷那里去告状。随后,杠爷就在村子放电影时大肆羞辱女人,还请来女人的父母看她出丑。女人气不过,晚上打婆婆,杠爷将她绑起来游村。女人觉得很没面子,就在杠爷家门口上吊自杀了。

  第二个故事。几年前,村中的男人都出外打工,使得耕地都荒芜了。杠爷决定让全村劳力回家种田,但是一个农民在信中跟自己老婆讲到不打算回来。这封信恰好在杠爷手中,还被他拆开让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念了出来。农民老婆知道此事后很生气,就是不听杠爷的,坚决不给老公写信让他回家。杠爷只好让村中的人去外地将农民找了回来。

  第三个故事。村中一个农民因为迟交公粮,杠爷罚他再多交出二分之一的粮。农民不服,杠爷只好将他捆起来关了三天,而且这三天只给喝水不给饭吃。

  第四个故事。村子修建水库时,一个党员带头反对,杠爷就当众打了他好几个耳光。之后,这个党员就非常听从杠爷的领导,还依靠修建水库承包的池塘致了富。

  以上四个故事,检察院工作人员听完后很矛盾。他们知道杠爷已经违法,但是这些被杠爷“整”过的人,并不嫉恨他,而且还感激他,杠爷的所作所为也给村子带来了富裕和平安。可是法不容情,几天后杠爷被抓走了。在检察院调查情况时,村民们还猜测是谁高告了杠爷,并一一替杠爷求情。最后,杠爷的孙子告诉家里人,是他给法制日报写得信,他的目的只想分辨一下究竟是“村规”正确,还是“国法”正确。

  本片是一部反映社会现实的力作,它探讨了“村规”与“国法”,其实也就是人治与法治的问题。电影表现的内容,也是这两种方式的矛盾冲突。同时,影片也展示了中国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引发出很深的思考。以上就是电影要表达的内容,也就是电影的主题。

  要探讨人治与法治,就要考虑到中国社会发展的程度。如果我们国家的每一个村子、每一个村民都能达到美国乡镇的素质水平,那么我们国家就可以构建法治社会了。但是,我们国家却不是如此,而是一个封建、落后、贫穷的发展中国家,社会的发展还相当不平衡。因此,在本片中的村子中,要法治的话,是根本不现实的。就因为如此,村中才出现了强势的霸王——杠爷。所以说,在像片中那样偏僻的穷山恶水中,只有人治才能维护好一个和谐社会。相反的,在同时代的大城市中,我们国家却有着建立法治社会的良好条件,完全可以“依法治国”!这方面,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就是代表。所以,我们看到中国社会的发展是多么的不平衡啊!总之,通过电影的描绘可以看到中国社会发展不平衡所产生的巨大矛盾:面对一些事情,法律显得太仁慈,而强权专制又侵犯了人们的权利,难办啊!人治,还是法治,是个难题!

  以上电影中表现的是很多中国电影都难以涉及到的,是本片的优秀之处。但是,片中杠爷把总是把“党”挂在嘴边,听起来却不那么有逻辑性。关于这一点,有心人必能看出,不多说了。这一方面也是电影的缺点,毕竟人治与法治的问题与党无关。

  此外,片中杠爷的独裁还可以让人想到很多。比如,希特勒、斯大林,他们都是独裁者,但他们都给自己管理的范围带来了繁荣与富强。可见独裁是一把双刃剑,一荣俱荣,一毁俱毁!幸亏杠爷是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否则……

  电影拍摄方面中规中矩,不过比起八十年代的中国电影强很多。服装、道具、布景都很真实,影片的结构与节奏、画面剪辑、音乐的使用等等方面也与国外电影的差距在缩小。中国电影进步明显啊!

  演员只有男主角李仁堂给人留下印象。李仁堂在前两天看得《焦裕禄》中出现过,他是配角,在本片中他是主角。对于李仁堂在本片的表演,不能说优秀,只能说中规中矩。但是对于中国演员来说,能将杠爷这个角色成功得诠释出来就已经不易了。已经在2002年辞世的李仁堂,依靠本片留下了一部代表作,也是值得缅怀的。

  总结一下。一部非常好看的现实主义电影,这是除《秋菊打官司》之外,另一部让人深省的法律题材影片,绝对值得一看。

  序列:0791

  电影网

  2012-04-24

  《被告山杠爷》影评(十):山杠爷,一个催人泪下的牺牲品!

  全片唯一的烂点、最大烂点就是山杠爷的孙子因为想知道爷爷的做法是否犯法,所以写信给检察院(或县里的政府部门)。这简直是侮辱我的智商!

  我生长于乡村,所以对片中的每个事件都引起了回忆和反思。我当然反对山杠爷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但是,不严重的行为,要置身于当地来把握尺度——判断是非对错的尺度。

  法律不能包办一切,法律也不能制止事件的发生,而权威的山杠爷虽不能包办一切,但却能制止事件的发生。

  【比如】,如果期望通过法律去教育、批评强英停止虐待、殴打婆婆的行为,以制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这不是很可笑吗?强英就是那样的烂人,对她的教育、批评只会招来她对婆婆实施更狠毒的报复。

  【又比如】,酗酒、赌钱、好吃、懒做、殴打妻子的烂人二利,简直就是人渣,法律能帮受害人什么忙?能帮得上吗?

  【再比如】,兴修水库,这不正是红旗渠精神吗?不建水库,发生旱灾时,苦的还不是自己?山杠爷多有远见啊!前人受苦,后人享福,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像腊正这样只图私利、只顾眼前的人,在农村多的是。在我村,遇上喜丧,桌椅得用上好几十,我家和村里一些人集资添置了一些桌椅,出资人遇上喜丧可以免费使用,其他人不得使用,出钱租用也不行。

  我是看完《吴二哥请神》接着看《被告山杠爷》的,我感到,面对两部片里所反映的家庭暴力、婚内强奸,法律是多么的无力!即便是在现在,即便是在城市,法律仍然无法彻底地保护受害人(稍后附上相关的新闻和网友评论)。

  快到片尾时,山杠爷对女检察官进行了反问,后者的回答是多么的苍白无力,说得难听一点儿,就是严重脱离实际、天真幼稚。女检察官的司机的说辞也是同样的空洞、不切实际。女检察官和司机,不是当地村民,事情没有发生在他们二人身上,所以他们根本不知道当地村民想要什么。法律是什么,村民不懂;需不需要法律,村民不知道;村民只知道,自己和家人需要安定、公平、富裕的生活,谁能给他们带来这样的生活,他们就信任谁、服从谁,不管这个谁是山杠爷还是法律。

  如果你是那位老公安,其他的村四处“着火”,自己不得休息,忙于“灭火”,交通不便、警力有限、处置后又重新发生,你累不累?你工作上能有什么业绩?而山杠爷治理的村,让你完全放心,不操心,不闹心,你喜欢不喜欢(当然,山杠爷的方式不能太激进化和太强制化)?

  山杠爷被带走了,堆堆坪未来是什么样子?我想,每位有理性的观众都可以预见到——各位尽力发挥想象力。

  山杠爷能彻底解决问题,但违法。按法律办事,不违法,但解决不了问题。你是当地村民,你怎么选?

  当你看完这部片后大谈法律时,能否置身于当地的山村,并设想自己是其中的一户人家、一个村民,当发生违法行为时、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你怎么办?到遥远的乡镇上的派出所报警?到更遥远的法院上诉?报警后或上诉后,你的合法权益有没有得到彻底保护?赔偿有没有合乎你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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