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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年代》观后感10篇

2018-02-01 21:19: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摇滚年代》观后感10篇

  《摇滚年代》是一部由亚当·山克曼执导,朱莉安·浩夫 / 迪耶戈·博内塔 / 汤姆·克鲁斯主演的一部剧情 / 喜剧 / 歌舞类型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摇滚年代》观后感(一):娱乐就是去骨留肉皮,银样镴枪头。

  对这个片子的评价,要区别你站在什么样的立场上。如果你是怀旧的80青年,追忆迷茫一代,想进行时代的呐喊,玩你的叛逆。那么你就直接不要看这部片子了,他不会比你看到的片花更好,他骨子里不是摇滚,是童话,是glee,smash这种小镇青年进城追求梦想故事,或是灰姑娘吊到大明星凯子的故事,总之,摇滚是它的肉皮,骨子里是一个故事老套而毫无逻辑的童话。

  而且他还有点像红磨坊,但是没有红磨坊那么梦幻,那么感人。没有红磨坊的歌改编得那么朗朗上口,倒是把很多摇滚歌改得像百老汇似的,但是他大概很符合现在的90后,因为摇滚可能对他们来说最多也不过一张皮

  再说了,现在这个年代摇滚是不是已经死绝了,在摇滚盛行的年代,各种各样的曲风被揉进摇滚歌曲中,而在这部片子中摇滚被揉进了glee式的歌舞片中。连男主和女主的服装款式,都充满了glee的朝气。嗯,这是一部充满朝气,充满阳光的歌舞片。摇滚总是充满了抱怨世界,而这部片子里的总是非常阳光。

  这部片子唯一采取的是摇滚里的性,而且反反复复的强调性,我猜只有性和梦想才能保持社会稳定实际上Stacee Jaxx虽然强调他被性奴役,而失去了自己灵魂。而最终他依旧陷落在性中。市长夫人对stacee充满了抵制,而实际上是她欲求不满而造成的想吸引眼球的目的。这是对摇滚彻底的侮辱。但是我不得不说阿汤哥还是表演的非常有范,他把枪花铁匠穷街的舞台风格结合起来了,而且他的服装对他的形象强调的非常好,cowman on the steel house,非常有型。还有他调戏女记者的一段也实在太hot了。除此外本片一无是处

  亮点除了阿汤哥外,还有鲍德温老头子的摇滚形象,以及拉塞尔·布兰德,其实他还是有点歌星的范,他唱得实在比男主角还好,但是他就是个插科打诨的形象,还非要跟老头子搞点基情出来,阿汤哥报复心重,把两个基男的感情戏,拍得跟红磨坊一样。不知道妮可看了,作何感想。

  至于说他的励志作用现实和梦想的差距~~。说了跟没说一样。我看还是间接鼓励人上美偶,thevoice这样的舞台,而这样的舞台也从来都是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

  《摇滚年代》观后感(二):胡言乱语

  看了电影之后,真心觉得除了翻唱了几首摇滚歌曲之外就是个musical而已。不过这是个音乐剧改编的电影,所以不管怎么说,要求不要太高,标题党什么的呵呵就好。

  泽塔琼斯和汤姆克鲁斯比男女主抢眼多了,演技当然没的说。主角完全没有可比性。只是...阿汤哥你模仿Axl Rose要不要这么明显?而且阿汤哥你涂了黑色指甲油显得你的手短粗胖...但你确实没怎么穿上衣。

  吸引我的不是男女主角的love story,倒是阿汤哥演的Jaxx。他够颓废,够浪荡,够玩世不恭,够混蛋,够狂妄,老练又聊赖的在女人的奶子上签名,倒真是有点Axl Rose坏小子味道了。女人对他又爱又恨,但还是醉倒在他的荷尔蒙之下。曾经的骨肉皮,现在的市长夫人,在他的注视下也昏了头,伸出舌想舔吻他的唇。而生嫩的女记者,被干净利落的推倒了,如愿吻了他的唇舐了他的耳,还华丽丽的被录进了专辑。哦屎,别忘了GnR的《Rocket Queen》。

  我最喜欢的是Jaxx和女记者在片尾的床戏。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把舌头伸进了她的嘴,两人疯狂的接吻,然后在厕所狂乱的做爱。她推打他,他撞坏了墙上的镜子,然后他一把抱起她,在旋转中扯掉了她的衣服,撞开了厕所的们,撞坏了供应避孕套的盒子。两人倒在地上,避孕套洒了一身。吮吸,翻滚,纠缠。无论这是爱是恨还是性,这样强烈的勃发的情感,这样浓烈的弥漫的荷尔蒙,这样疯狂的令人窒息的情欲,已经足够迷人,足够焚心炙魂。

  最后说一句,Russell Brand怪大叔,你为什么粗线了,还和一个男人拥吻了?不过你的确够疯够怪够脱线,操着一口英国腔雷倒众生,奇葩一只,真妙。

  《摇滚年代》观后感(三):都是名字惹得祸

  《摇滚年代》的海报早早地挂上了洛杉矶的大街小巷,不仔细看,一直以为是什么演唱会的海报,直到看到了预告,才突然对它满心期待了起来。期待不仅来自那让人难以抵制的Rock and Roll的魅力(虽然我只是打酱油党),更多的期待来自这挂着“时代”二字的标题。它让我情不自禁地把这部电影跟对另一部近似于70年代英国摇滚史诗致敬片的热爱联系起来,那就是《天鹅绒金矿》。摇滚本就诞生在美国,如今故事回归故乡,落幕在了八十年代的LA,天时地利,不禁让人兴奋起来。只可惜,偏偏少了人和,看了之后,才发现这回导演帽子扣大了。致敬的诚意算是照单全收了,音乐也挺悦耳,看的时候虽不至枯燥,可惜看后不到一个小时失望之感就呈直线上升。虽未抱着此片如《天鹅绒金矿》一般惊世骇俗期望,可惜人比人气死人,前有来者,看的时候相互比较,就成了情不自禁的事儿

  若我们从导演本是导音乐剧出身来看,倒是多少可以理解他的一些处理方式。可惜,也许是走不出习惯的怪圈,而故事本身又不似音乐剧改编电影那样有创作基础,过于单薄情节,撑不起这么大一顶“年代”的帽子。所以,这里告诫我们,age,time这种大词还是不好乱叫的,名字不是你想起,想起就能起的。敢在名字里用与时代有关词汇且成功的电影,无不具备一个重要的特质,从细节取胜。一个时代,可以从讲述一个人或一小群人的故事入手,但他们背后的时代反应在电影中,就是可以用放大镜,甚至显微镜都可以看到的精致的细节,我愿意称之为“高分辨率”电影。而《天鹅绒金矿》是这样一部符合“时代”标准的电影,《摇滚年代》却显然不是。在《天》中我们看到了后嬉皮士时代的英国昙花一现的Glam Rock运动中大到明星,小到路人,从街头巷尾媒体,从过去到未来,从现实到虚构,多角度的叙事镜头里弥漫出对一个时代气息的多角度映射,那个七十年代的英国,在影片每一个人的每一表情栩栩如生,让人难以忘怀。所以,《天》是一部电影,而《摇》只能算是一部中规中矩的美式音乐剧,而对于音乐剧,音乐穿插的自然,情节巧妙,细节突出自然是锦上添花,但若真无法做到,也没办法过分怪罪,因为在不到两个小时的电影音乐剧里面,还要有大把的时间放在唱歌上,而压缩了讲故事的时间。

  所以,当音乐剧电影看,我也就不对题目耿耿于怀了,说《摇》失了人和,还是主演失了水准。比较之心又蠢蠢欲动了。非要拿《摇滚时代》跟云集了乔纳森•梅耶斯,伊万•麦克格雷格和克里斯蒂安•贝尔三大巨星完美演绎的《天鹅绒金矿》来比,有点过分,但就主演来说,《摇》还是拉来了阿汤哥(以下将改称汤叔)和凯瑟琳阿姨来压阵,生怕两个小将乖乖地谈恋爱唱歌跳舞,两个好基友耍宝卖囧不够有票房号召力。毕竟是演绎过《芝加哥》的,再度涉足音乐剧,凯瑟琳应该算是十拿九稳吧。可惜,阿姨的演技依旧越来越浮夸啊,吐槽无力。看看同样是演绎摇滚巨星的汤叔,角色设定明显打酱油嫌疑浓厚,不知道编剧怎么搞的。有这么一群角色,比如《天鹅绒金矿》里的Curt Wild,《American Idiot》里的St. Jimmy,不是男一,却绝对应该占据有胜过男一气场的实力,当男一还是小屁孩儿的时候,他们已经是传说了,巨星就应该有巨星的气势,汤叔明显有点土气未消,不说如乔纳斯一般妖娆多变,人和角色融为一体,也应该向伊万学习一下,怎么演绎一个巅峰和落寞时期的美国摇滚superstar,而非一个只会喝酒缺爱玩猴子像黑帮二少更多过Rocker的角色,所以本片阿汤叔应该多谢谢灯光摄影和剪辑让舞台效果差强人意,应该痛扁造型师,行头也明显不够嘛,专辑海报走来走去都是一样,同样是巨星,跟乔纳森的Brian Slade一比,真是寒颤了不少。此外,此人物内心世界丰富,要是真想证明汤叔演技够硬,请将墨镜摘下!看看伊万的Curt Wild,表演的层次不在夸张的动作里,若非那双眼睛,怎么能一举拿下《天》里比女人更妖孽的小乔呢。这里我并非贬低美国本土演员的演技,极大可能是编剧选角的失准。抛开伊万和贝尔两个演技派,那时只有19岁的小乔,虽然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天生的演员,但与角色的契合度明显已经不仅仅只是用演技来解释了。说道配角,那个纸醉金迷,堕落与辉煌同在的年代,摇滚似乎与同性恋分不开,但这里的好基友明显是娱乐气氛的,与《天》里的主流地位不必强拉硬套来一较高下,大可笑笑,虽然游离到了主线之外,反而是此剧里面让人舒心的一笔小插曲。

  看到最后,故事虽带了点对梦想失落与年青迷惘的叹息与挣扎,但仍是美式的浪漫主义,happy ending。电影本身给两星,To the Rock and Roll加一星。而洛杉矶似乎永远是American Dream的目的地,八十年代末的好莱坞街道灯红酒绿,站在好莱坞山顶远望洛杉矶夜景,好像夜晚山顶的风都从银幕里吹了出来,坐在电影院里的若你也爱这座城市,可再加半颗星。

  许多美式音乐剧里,虽然叫什么摇滚,摇滚什么的很多,除了沿用老歌的之外,多拐着拐着就跑到了Musical的味道去,据说American Idiot的电影版正在筹备,希望能有所突破,不禁又期待了起来。

  ---------------------- 高期望渗入分割线 ------------------------------

  实属个人期望值过高导致失望于是乎一吐牢骚的文章无奈戳中了不少音乐剧粉丝神经。于是仔细斟酌,慎重更名。

  这片子的成功在于high爆了观众的头脑,让人权当听演唱会而忘电影本身,这也算的可圈可点,也注定看了的人态度极端

  郭靖不懂音律,才免于被黄岛主的笛声所困。自己本身对摇滚老歌没什么深的研究,观影的余温反而降的也快,于是被音乐本身讨好见效甚微,一些对电影期望转为失望的奇怪感觉却慢慢浮了出来,是以降分再降分。

  希望过高,名字实在要负很大责任。依旧觉得名头扣大了,如若原版音乐剧同样如此,同样的评价双手奉上。

  《摇滚年代》观后感(四):摇滚年代简评

  充满性 夜店 重金属铁皮味道的重口电影里,贫穷到只剩理想的男女主角洛城励志爱情故事的主线倒是给影片添加了不少清新的调味剂 当然这也是男女主角存在意义 说起来这部片子挑选的主角也够无力的 明明迭戈·冈萨雷斯和朱莉安.浩夫才是男一女一 结果无论在影片里的看点还是后期的宣传里都被身为配角的阿汤哥抢去了风头 甚至在百度百科的演员表中男主的名字被排在很后面 这也难怪 影片为了更多的票房与受众当然要靠大明星来博眼球了 不过如果女主当时用的是讨巧的乡村小天后泰勒·斯威夫特的话 那么主角的阵容应该不至于像现在被吐槽的那么惨烈了吧 和《小时代》一样 这部片子应该是拍给一些有特殊情怀的人看的 从剧组跑遍各种地方 大到店铺小到海报广告牌都极力复制成1980年好莱坞的日落大道就可以看出《摇滚时代》想要还原的是那个rock n'roll还在风靡的年代里人们信仰坚持 不过汤姆克鲁斯完全没把原型的那股狠劲儿演出来就是了 作为歌舞片 歌曲真的是按一万个赞 几次曾当成一场演唱会在看 剧情就是一个短板 抛开俗套的故事撑不起“时代”不说有明显的头重脚轻 很多情节处理的太过草率让人看得很“呵呵” 摇滚范儿的美术设计和演唱会级别的歌曲真尼玛让人想到了在剧情上一样不给力的tiny times 啊 《摇滚时代》完全就是一个大投资的高端音乐录影带 只需要好好欣赏画面和音乐就行啦 谈恋爱的套路一学就能会rock n roll 的精神可不是朝夕速成的

  《摇滚年代》观后感(五):音乐太好听 汤哥很有范儿

  影片里面简直充满了sex。。。连克鲁在好莱坞大字下面的性幻想都是。。。说道性,汤哥主演的摇滚明星刚出场时候的那个龙头jj。。。我x。。。

  影片里面配的音乐实在是太好听了,简直首首都是经典,journey、poison、bon jovi等等,我在想影片原声就是老摇滚精选集。

  汤哥饰演的摇滚明星还有只猴子,哈哈哈,很搞笑的,影片结束的时候它还揍了那个骗子经纪人一拳,哈哈哈。。。那个汤哥昔日的骨肉皮,后来成为了市长夫人,一心想弄垮摇滚乐,结果最后被水门事件。。。她最后还穿起皮衣来看汤哥的演唱会。。。汤哥在影片里面饰演得还是多有范儿的,身前身后的纹身啊,甩头啊,忧郁的眼神啊,什么的。。。

  《摇滚年代》观后感(六):靓汤确实是亮点!

  这只是靓汤的一部配角电影,也是这部电影的最大甚至是仅有的亮点了。电影的总体评价非常一般,甚至很差,但靓汤本人却得到了影评人的一致盛赞。tony·macling说:”克鲁斯在一个相当糟糕的电影中表现相当好,在一个弄砸了的show中他是才华横溢的幸存者。克鲁斯完全应当得到一个最佳男配角的提名。”

  这部电影其实也没那么烂吧,好歹还有好听的歌曲,好歹还有斯泰西撑场,虽然两个男女主角的气场与故事线真是弱爆了,整部电影也实在配不上rock of Ages的取名。 与很多影评人的感觉一样,靓汤饰演的斯泰西是整部电影唯一的亮点,是唯一让人有观影欲望、有兴趣了解其故事结局的人物,与其不伦不类地改编那部如此有名的舞台音乐剧,还真不如深刻地挖掘斯泰西这个堕落的摇滚王者的灵魂,更配得上摇滚与年代这2个词。本片备受劣评,除了演员、剧本等烂因素外,我想其表演方式和尺度也是很多主流不能接受的吧,还有一句话是“大众并不能接受克鲁斯卖肉”(尽管他的铁杆粉们看得欣喜若狂)。不管怎样,它不至于有多烂,看看也无妨,除了酷毙的斯泰西还有那只可爱的猩猩。另外斯泰西经纪人的造型和样子,我看着怎么那么像《热带惊雷》中大肚加秃顶的靓汤呀。

  《摇滚年代》观后感(七):当罗志祥拿起吉他

  电影发生在1987年的LA。

  故事大致分2部分,2个为各自演艺前途奋斗而相识的年轻人的故事,还有在名成利就后开始迷失的摇滚巨星。。

  观影过程有点不习惯,当电影的人物都用唱歌代替对白时我总无法认真看下去。

  汤姆克鲁斯在片中只能算第二主角,不过表演还是很赞,很rocker!

  电影的音乐非常正点,出现很多经典的歌曲。这个要赞一个。

  当电影中2位满脸须根的rocker忽然唱起歌互相表白时,我差点呛死了。

  不过,敢爱咁恨很rock嘛。

  刚才查了资料,原来导演是《舞出我人生》系列的导演,难怪这电影用这样的表演方式。

  不过,用唱歌跳舞表现摇滚的故事,还是不大合适的。

  记住,罗志祥穿上皮衣拿起吉他也不可能摇滚歌星。

  《摇滚年代》观后感(八):《摇滚年代》:职业演员的另一面

  《摇滚年代》是一部中规中矩的励志歌舞片,影片通过三段与音乐、情感息息相关的故事贯穿全片,从女主人公踏上好莱坞追求音乐梦开始,到酒吧老板雇其当服务生并和男主角偶遇坠入爱河、阿汤哥饰演的摇滚巨星登台亮相,再到片中的主要角色们自我救赎、化解矛盾、重振雄风继续将摇滚乐发扬光大,剧情一路推进、环环相扣,引人入胜。

  好莱坞的歌舞类型片虽然俗套,却异常受众,是因观众能接触到职业电影演员们多才多艺的另一面,并全身心沉浸在职业演员突然转变成专业歌者的新鲜感中。如阿汤哥上一秒还是《碟中谍4》中攀爬迪拜塔、下手凶狠的玩命特工,这一刻,他就成了嗓音不俗、有点失常几分癫狂的摇滚乐队主唱。本片导演亚当·山克曼在2007年其拍摄的歌舞片《发胶》中,邀请约翰·特拉沃塔以反串形象亮相,出演一位胖辣妈,大展舞技。当时也引起不小的轰动,江河日下的沃叔甚至凭此角色重回大众视野。恐怕只有歌舞片能恰到好处地将演员能歌善舞的一面挖掘,并巧妙合二为一。

  其次是歌舞片所提供的轻松愉快、充分享乐的电影语境。在主人公们受挫、发奋、励志、追梦、追爱、直到梦想皆成真、结局大团圆的歌舞片中,虽然情节是定式,但观众品尝到了前所未有的欢愉体验。歌舞片绝对是意淫的极致,也是娱乐性最强的电影类型之一,在这里麻雀绝对会变凤凰。《摇滚年代》电影音乐大打怀旧牌,让观众尽享摇滚金曲。片尾众星合唱的《Don't Stop Believein'》响起时,想必每位观众心中都泛起小小的波澜。这首Journey乐队原唱的经典歌曲被完美演绎,具有直达人们内心的力量,曾经是,如今亦然。

  《摇滚年代》最大的缺陷就是全片戏剧冲突太弱。即使有凯瑟琳·泽塔-琼斯饰演的反摇滚官员与保罗·吉亚玛提饰演的一心想以流行音乐击垮摇滚乐的逐利商人这两位反面角色,可与过多的正面角色相比,气势黯淡,这就导致两个不同阵营的矛盾冲突不够,非常平淡。(文/昂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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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摇滚年代》观后感(九):《摇滚年代》——无关摇滚 只有滥情

  文/达达先生

  摇滚是一种精神,一个姿态,它绝不是《摇滚年代》所表现的浮夸。《摇滚年代》最让人失望的也正是这一点,它既不是一首对摇滚的挽歌,也不是对摇滚的膜拜,它只是一个挂上了摇滚外衣的青春爱情电影。

  《摇滚年代》讲述的其实一点都不摇滚,怀揣梦想的小年轻在异乡倾心,偶然的误会又让二人各自出行,最终还是得以释怀再续前缘,这是故事的主线,平淡小清新到令人发指,没有大冲突没有大起伏,两个小年轻就想过家家一样一会散开一会在一起。可这电影明星不是一部类似于《歌舞青春》的青春片,这样的故事讲述就有点过于糊弄观众。

  所以影片就打起了明星和摇滚的主意,说实话汤姆•克鲁斯和摇滚的结缘还是挺让人期待的,毕竟一个50的老男人趁着事业回春的当口,怎么他也会选择一个差强人意的角色吧。的确,《摇滚年代》里的克鲁斯是放纵了一把,裸露、粗口、情色、张狂,在他手中极尽夸张之能事,意在让观众体验到摇滚巨星的疯狂生活,但这种体验却实在是外化,既得不到摇滚粉丝的认可,也无法让普通观众一睹真容。电影里的克鲁斯的太外放,即便导演刻意给这个角色放置了一个自我寻找的过程,但无论是催动力还是自我的反省,都不够力道。

  记得之前看过一部盛世明导演的《再见 乌托邦》,片子里充满了粗粝的摇滚情感,这里面才真正充斥了摇滚在繁华和落寞中的冲突,让人很真切的感受到存在在那帮摇滚人身上的霸气和失落,而《摇滚年代》却丝毫没有抓住片名的精髓。当一条青春之爱与一条中年之爱混杂在一起的时候,电影变得很是混乱。

  或许《摇滚年代》并未想扛起一面大旗,它也只是好莱坞流水线下的一个典型Hollywood Dream的镜像而已,所以在电影一开始我们就能看到充满热望的女主角来到了让她心驰神往的好莱坞,而不久之后,她就遇到了真爱的王子,这份真爱,来的简单直接,直到最后的Happy ending,可感觉却实在是弱爆了,寡淡的清汤无味。

  唯一有那么点看头的,还得算在汤姆•克鲁斯的头上,摇滚造型先不说,起码SM式皮内裤的造型,裸露的屁股蛋,很有点悲情的老来卖俏的感觉,而他升出舌头的湿吻,就更是不羁了。与他搭戏女记者,倒也还是有点小野蛮的意思。而这些视觉上的观感,也就仅仅限制在了视觉之上,不得深挖。

  影片的问题很可能是因为歌舞题材的限制,大篇幅的歌唱段落,的确抽去了很多故事叙述的时间,虽然唱词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带动了剧情,但力量有限。而在时间被压缩了的叙事范围之内,导演则还要照顾到两段交集其实并不大的故事线,所以最终就显得很勉强。

  可以说,《摇滚年代》更像是一个拼盘演唱会,而不是一个有关摇滚的电影。它适合打扫卫生的时候听,却不适合充满期待的在荧幕前看!

  《摇滚年代》观后感(十):尼玛为啥我看的是220分钟的

  歌舞片对我来说就是一个奇葩一般的存在

  要我安心的坐在那里老老实实的看一堆人跳来跳去简直就是折磨人

  到现在能够做主的除了《红磨坊》就剩下《芝加哥》了

  《歌舞青春》神马的对于我来说……就是凸— —凸

  如果不是“摇滚”二字很难相信我是怎么坐住了220分钟的!

  话说买的蓝光盘你存个“剪辑版”的干嘛!

  都快四个小时了。

  上一次花了将近四个小时看电影还是《拯救大兵瑞恩》的时候

  不过。剪辑版就是不太一样。。。

  没看过公映版的我也不瞎说什么。。。

  故事肯定更加圆满一点,而且人物性格也更加丰满

  只是,曲子多了那必须是折磨

  从我喝了不少果汁到一趟趟去厕所救火就能看出来

  但是总体而言,我的情绪还是比较High的。

  阿汤哥,帅的说,就是觉得您老光膀子会不会觉得冷。。。

  说实话,不查的话,必须认为阿汤哥是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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